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布哈林 -> 食利者政治经济学——奥地利学派的价值和利润理论(1914)

第一章 边际效用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方法论基础


1.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
2.历史观点和非历史观点
3.生产观点和消费观点
4.小结


  每个稍些严整的理论都具有某种统一性,其各个部分之间都由坚实的逻辑链条紧密相连。因此,进行彻底批判必然会碰到理论基础及其方法问题,因为正是理论方法才把整个理论体系的个别原理联系在一起。因此,我们从批判边际效用理论的方法论前提着手,绝不是影射该理论的演绎性,而是指出它在抽象演绎法范围内的特点。任何经济理论既然是一种理论,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抽象的,这里马克思主义与奥地利学派是完全相吻合的。[1]但这种吻合是纯形式上的。若没有这种吻合,甚至不可能把奥地利人的学说与马克思的学说作为理论相比较。我们这里感兴趣的是奥地利学派所固有的并使其与马克思主义尖锐对立的那种抽象方法的具体表现。问题在于,政治经济学是社会科学,其基础是对社会及其一般发展规律的这样或那样的认识。经济学家们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在此种情况下对我们并不重要。换言之,任何一种经济理论的基础都包含有某种社会学性质的前提,并从该前提出发来研究社会生活的经济方面。这些前提条件可能是明显的或模糊的,也可能是成系统的或“不确定的观点”,但前提条件总是应当存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学理论中就有这样的根基。至于奥地利学派,它没有完整的和多少比较真实的社会学基础理论,该理论萌芽源自奥地利人的经济理论。而且应当指出,这里有关“国家经济”本质的一般原理,时常与确实作为奥地利人经济理论基础的原理发生冲突。[2]因此,我们将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这后一种原理。经济科学的下列社会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特有的:承认社会比个人占首要地位,承认一切经济结构的历史暂时性,最后,承认生产的主导作用。相反,奥地利人的特点是推崇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和非历史观点,认为对消费的分析是最重要的。我们在“序言”中试图对奥地利人与马克思主义之间的这种根本分歧加以社会起源方面的阐释:这种分歧,更确切地说是这种对立,曾被我们描述为是社会心理方面的对立。这里我们则力求从逻辑方面对其加以分析研究。

1.政治经济学中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


  威尔纳·桑巴特在其关于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的一篇著名文章中,把政治经济学中的两种方法即主观方法和客观方法互相对立,把马克思的体系说成是“极端客观主义”的表现。相反,按照桑巴特的观点,奥地利学派则是对对立派别的“最彻底的发展”。[3]我们认为,这个评述是完全正确的。实际上,研究一般社会现象,其中包括经济现象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方面,可以认为,科学应当以分析作为某种整体的社会为出发点,而该社会无时无刻不在决定着个别经济生活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其任务是揭示存在于社会制度各种不同现象之间并决定着个别现象的各种各样的联系和规律。另一方面,可以认为,科学应以分析个别生活的规律性为出发点,因为社会现象是个别现象的某种结果。在此种情况下,其任务是将社会经济现象和规律从个别经济生活现象和规律中分离出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在社会学还是在政治经济学中,马克思无疑是“极端客观主义者”。因此,必须把马克思的基本经济学说即“价值学说”与古典学派尤其是斯密的价值学说严加区分。斯密的劳动价值建立在按所耗费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而对财货进行个别评价的基础上,这是主观的劳动理论。马克思则相反,他的劳动价值是客观的即社会的价格规律,因而他的理论是客观的劳动理论。该理论根本不是以任何个别评价为基础,而仅仅反映社会生产力提高与市场上确定的商品价格之间的联系。[4]桑巴特正好以价值和价值理论为例证很好地阐明了这两种方法的区别。他说:“马克思根本就没有想到要研究交换者的个人动机或从计算生产费用出发。没有。他的思路是这样的:价格是竞争形成的,而如何形成则未受人注意。但竞争同样受利润率调节,利润率则由剩余价值率调节,这后者又受本身是社会制约因素的表现和社会生产力表现的价值来调节。这在体系中表现为相反的序列:价值—剩余价值—利润—竞争—价格。如果我们想用一句话表述,那我们可以说:马克思从来没谈过动机却总是只讲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是指限制经济主体的个人意愿。[5]相反,在主观学派那里“到处都把个人经济行为的动机作为体系的核心”。[6]
  这种区别十分正确。事实上,在当时,马克思“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7]对于庞巴维克来说,分析的基点是经济主体的个人意识。
  他写道:“社会规律(研究社会规律是政治经济学的任务)是相互间协调一致的动机的变化结果……既然如此,解释社会规律时就必须弄清决定个人行为的主导动机或将这些动机作为出发点,这是毫无疑问的”。[8]因此,客观方法和主观方法的对立就是社会方法和个人主义方法的对立。[9]但需要对上述两种方法的定义作更明确的描述。首先要,第一,清楚确定马克思所说的不以人的意志、意识、意愿为转移的那种独立性;第二,清楚确定成为奥地利学派出发点的那个“经营个体”。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写道:“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10]但绝不能由此得出使社会结果、使马克思所说的那个“产品”作为目的或作为主导动机进入个人意识中这一结论。按无政府主义建立的现代社会(而政治经济学理论正是研究这种社会)以其市场自发力(竞争、跌价和涨价、交易所等)提供了下述思想的无数例证,即“社会产品”主宰着自己的创造者,单个的(但不是孤立的)经营主体的动机结果不仅不符合这些动机,而且还可能与其发生尖锐的矛盾。[11]这种现象以价格形成为例就能得到十分清楚的解释。许多买主和卖主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商品的某种(大致的)评价进入市场关系领域,并由于他们的竞争而确定一定的市场价格,但该价格与绝大多数订约人的个人估价根本不相符。更何况,这确定的价格对于许多“经济主体”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他们在低价的压力下被迫中止自己的企业经营活动,他们正在“破产”。这种现象在有价证券市场上表现得更突出,交易所角逐的全部“狂热”就以此为基础。在对于现代社会经济组织很典型的所有这些情况下,可以说社会现象“独立于”人的意志、意识和意愿。但这种独立性全然不是两个相互毫无共同之处现象的绝对独立。如果认为人类历史不是通过人的意志,而是不经过人而创造的(这种“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理解”是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资产阶级丑化),那是可笑的。相反,个人行为和社会现象这两类现象在形成过程中相互紧密相连。对这种“独立性”仅仅应从下述意义上理解,即个人行为的客观化结果单独控制着自己的每一个部分,“产品”主宰自己的“创造者”,而且在任何一个当前时刻,个人意志决定于已经形成的单个“经济主体”意志关系的结果:在竞争中获胜的企业家或破产的银行资本家,虽然他们以前曾是有名望的活跃人物,是社会过程的“创造者”,但该社会过程最终会反过来反对他们自己,他们都得被迫退出战场。[12]这种现象是商品经济范围内经济过程的非理性和“自发性”的表现,这在马克思首次揭示并由他作出色分析的商品拜物教心理中清楚地表现出来。这就是,在商品经济中发生着人们之间关系的“物化”过程,而且这些“物质表现”由于发展的自发性而开始过一种特别的“独立”生活,这种生活服从于特殊的只有该生活才特有的规律。
  这样,我们有各种不同的个性现象排列并由此形成社会性现象的排列。毫无疑问,无论是在这两个范畴(个性和社会性)之间,还是在一个范畴的不同排列之间,特别是在处于相互依存的社会现象不同排列之间确实存在某种规律性。确定社会制度不同现象之间的规律性联系,正是马克思的方法。换言之,马克思研究的是个人意志结果的规律性,但并不研究个人意志本身。他研究社会现象的规律性而不管社会现象与个人意识方面的现象有何联系[13]
  我们现在看一看庞巴维克的“经营个体”。
  在自己关于门格尔一书(研究等)的一篇文章中,庞巴维克不仅对奥地利学派反对者,而且对门格尔本人的下述观点均表示完全同意,即“经营个体”和新派别的代表人物是社会的原子。新学派的任务是“推翻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主要方法的历史方法和有机方法,……恢复精确的原子论派别(着重号系我们所加。——尼·布哈林注)”。[14]
  这里,分析的出发点不是与自己的“同类人”具有社会联系的该社会的个人,而是鲁滨逊式与世隔绝的“原子”。庞巴维克为证明自己的论点所引进的那些例子完全符合这一概念。
  我们的作者是这样开始自己对价值的分析的:[15]“在水量充足的适于饮用的水泉边坐着一个人,然后从我们面前走过的有:荒漠旅行者、[16]与全世界隔绝的农业主、[17]其小木房孤零零地处在原始森林中的移民”,[18]等等。这样的例子我们在门格尔那里也见到过:“原始森林的住户”、[19]“绿洲的居民”、[20]“孤岛上的一个近视者”、[21]“与世隔绝的庄稼人”、[22]“遭受船舶失事者”,[23]等等,等等。
  我们这里看到的还是“最甜言蜜语的一位”经济学家巴斯夏曾经清楚表述的那种观点。他在自己的《经济和谐》一书中写道:“经济规律单独地发挥作用,是否是指许多人的总和,是指两个人甚或是环境迫使过与世隔绝生活的一个人。一个人如果能与世隔绝地生活一段时间,那他一下子就会成为资本家、企业家、工人、生产者和消费者。一切经济进化就都会在他身上发生,他在观察经济进化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需求、努力、满足、免费效用和顶得上劳动的效用时,可以从整体上形成全部机制的概念,并用最简单方式表述出来”。[24]
  以前,“我断言,如果政治经济学能够彻底证明,对(一个)人是正确的,则对社会就是正确的这一点,那么政治经济学就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履行自己的使命”。[25]
  杰文斯的原话也是这样说的:“政治经济学规律的一般形式无论对个人还是对民族都是一样的”。[26]
  但不管该观点是陈旧还是受人重视,它是绝对不正确的。社会不是(正如这里有意或无意认为的那样)单个人的数量相加,相反,个人的经济活动先要有一定的社会环境作为条件,在这种社会环境中表现着单个经济的社会联系。一个与世隔绝的人,他的动机与作为“一个社会动物”的人的动机是迥然不同的,因为对于第一种人来说,他的外部环境仅仅是自然界,物质世界处在原封不动的状态中。对于第二种人来说,外部世界不仅仅是“物质”,而且还包括特殊的社会环境。只有经过这个社会环境才能从一个与世隔绝的人转向社会。实际上,如果我们只有单个经济的总量,而它们之间又没有任何共同点,就不会有洛贝尔图斯所恰当称为“经济交往”的那种特殊环境,那我们就不会有社会。当然,从理论上说可以用统一的概念来囊括分散的和与世隔绝经济的简单数量,将其压缩成一个“总体”。但该总体与社会这一作为相互紧密联系并处于不断相互作用中的经济制度所具有的总和相比,完全是另一回事。同时,在第一种情况下,这种联系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在第二种情况下,该联系是实际赋予我们的。[27]因此,只能是将单个的“经济主体”视为社会经济体系的一员,而不是作为与世隔绝的“原子”。他的行为要适应社会现象的这种状况;社会现象限制并“制约”(桑巴特语)经济主体的个人动机。[28]这里不仅要说“社会的经济结构”,即不仅是生产关系,而且还要说在该结构基础上产生的社会经济现象。例如,个人的估价总是要适应已经形成的价格,将资本存入银行的意向取决于存款时的利率有多高,将资本投入某一生产领域决定于这里形成的利润率,评价地块取决于地块的收入量和利率有多高,等等,等等。诚然,个人动机会产生“相反影响”,但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要确定它们本身已经事先具有的社会内容,因此,从与世隔绝的主体的动机那里不能引申出任何社会规律”。[29]如果我们不是把与世隔绝的个人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而假定他动机中存在着社会因素的东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得到循环论证:虽然我们想从“个人的”即“主观的”之中引申出“社会的”即“客观的”,但我们会从社会的引申出个人的,即从庞廷到彼拉多。
  正如我们从上面看到的,奥地利学派(庞巴维克)是以与世隔绝主体的动机为出发点。诚然,在其代表人物的著作中我们可以找到有关社会整体本质的相当正确的见解。但事实上该学派从一开始就对经济主体的动机进行分析,将其从一切社会性联系中抽象出来。对于新的资产阶级理论家来说,正是这种观点才是典型的,而奥地利学派恰恰将这种观点始终贯穿于其全部理论体系之中。由此十分清楚,如果奥地利学派想要推导出某种社会现象,它就必然会以秘密的方式把“社会的东西”变成自己“社会原子”的个人动机。但那时候它就会不可避免地进行大量的循环论证
  的确,这种不可避免的逻辑错误在分析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价值论时就已经暴露出来,而该理论是奥地利学派代表人物如此引以为自豪的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石。其实只有这一个错误贬低了极其巧妙地建立的现代资产者科学经济思想的意义。正如庞巴维克本人所正确指出的那样:“当然,因为如果有谁在科学研究中忽略本应当阐释的东西,那就是致命的方法论过失”。[30]
  这样,我们得出结论,奥地利学派的“主观主义”、“经济主体”的有意隔绝和社会联系的抽象化[31]必然会导致整个体系的逻辑破产。该体系就像在魔圈中无力兜圈子的陈旧费用论那样不能令人满意。但这里就产生一个问题,除了个人动机的规律外,是否能概括地从理论上认识经济生活,确定经济生活的规律性。换言之,作为马克思理论基础的那种“客观主义”是否行得通。
  甚至庞巴维克也肯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没有合乎规律的动机就不可能有合乎规律的行为,但不认知有关的动机却完全可能认知合乎规律的行为”。[32]但按庞巴维克的观点,这种“客观主义的认知来源”最多也只能提供十分贫乏而本身又根本不充分的一部分普通知识,因为在经济界中“我们主要是与人的有意识活动打交道”。[33]
  但我们从上面看到,正是在奥地利学派所宣扬的那种干瘪抽象的个人心理性的土壤上才收获甚微。[34]而且这里的问题还不单单是抽象。我们已经有机会提到,抽象是认识活动的必要因素。奥地利人的错误就在于,他们研究社会现象是从这些现象本身进行抽象,施托尔茨曼十分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通过孤立和抽象可以建立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经济类型,但这些类型应当是社会性的,应该以社会经济作为自己的对象”。[35]因为不能够从纯个人过渡到社会,尽管实际上确有这种过渡的历史过程,即人们从隔绝状态过渡到了“社会存在”,那么也只能是历史地和具体地描述这个过程,从而解决纯表意性(电影艺术性)的问题。即使是这样也不能构筑列线型的理论。实际上,我们可以设想,单个的和孤立的生产者相互碰到一起,他们通过交换逐渐建立联系并最终转化成现代发达的交换社会。我们现在再来看一看现代人的主观估价。这种估价来自事先形成的价格(我们将在下面详细证明这一点)。这些价格也是在某个或多或少较久远时期由经营主体的动机形成的。但这些价格在当时又决定于更先前形成的价格,后者依然是作为建立在更早的价格基础上的主观估价的结果而出现的,等等,等等。这样,我们最后涉及孤立生产者的估价,这种估价的确已经不包含价格成分,因为其背后已经没有任何社会联系,没有任何社会。但分析这些主观估价(从现代人的估价到假设的鲁滨逊)不为别的,正是要对孤立个人的动机转变成现代人的动机这一过程进行历史描述,而且对该过程将以相反的方式加以表述。除了这种描述而外,类似的分析不可能再有别的什么,而且在此基础上也不可能建立任何一种一般价格理论或交换价值理论。建立这种理论的企图必然会导致理论体系的循环论证,因为既然我们想留在一般理论的范畴内,那么我们就应当承认社会因素为已知数,而无须解释这个因素。另一方面,超出这个范围,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就意味着把理论变为历史,即转到完全是另一个方面的科学研究。
  我们只能有一个研究方法,这就是把抽象演绎法与客观方法结合起来,这种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最典型特征之一。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自身不会永远存在矛盾的理论,而且这种理论是科学认识资本主义现实的有效工具。

2.历史观点和非历史观点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写道:“重农学派的巨大功绩是,他们把这些形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式。——尼·布哈林注)看成社会的生理形式,即从生产本身的自然必然性产生的,不以意志、政策等等为转移的形式。这是物质规律。错误只在于,他们把社会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物质规律看成同样支配着一切社会形式的抽象规律”。[36]
  单纯社会观点和社会历史观点之间的区别在这里十分明显。可以研究“整个社会经济”,但却并不了解特定社会历史形态的全部意义。诚然,在最新时代不懂得社会联系的意义这一点通常是与非历史观点相符合,但应当区别这两种方法论问题,因为“客观主义”的可能性绝非是历史地提出问题的必要保证。这一点我们从重农主义者的例子中就可看到。在现代文献中我们在杜冈—巴拉诺夫斯基那里也能找到同样的情形,他的“社会分配理论”对于一切分化为阶级的社会都适用(正因此什么问题也不能说明)。[37]
  马克思特别突出强调经济理论的历史性和经济理论规律的相对性。按他的观点,“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38]当然,绝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认为马克思否定了决定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生活进程的全部的和一切可能的普遍规律。例如,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揭示了对于整个社会发展都适用的规律。但这绝不能排除政治经济学的特殊历史规律,与社会学规律相反,这些规律反映了社会结构之一即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本质。[39]
  这里要适当提示一个可能提出的不同意见。这就是,可能有人会说,承认历史必然性会得出表意性的纯描述型的理论,即所谓“历史学派”捍卫的那种观点。但这种反对意见是建立在混淆完全不同事物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看一看统计学杰出的表意性科学的某种一般原理。例如,人口统计得出这样一个“经验主义的规律”:出生100个女孩就出生105—108个男孩。这个“规律”是纯描述性的,其中并不直接反映任何一般的因果关系。相反,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政治经济学中的理论规则属于因果关系的公式:如果有了A、B、C,下一个就是D。换言之,一定条件和“原因”的存在导致一定结果的产生。很清楚,这些“条件”可能是历史性的,即它们实际上只有在一定的时期才能遇到。从纯逻辑的角度说,实际上在哪里和在什么时候能遇到这些条件,甚至是否能遇到这些条件,这些都完全无关紧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面前是“永恒的规律”;而从另一个角度说,却是这些规律的实际表现,它们是“历史规律”,因为它们与只有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才能遇到的“条件”相联系。[40]但既然这些条件已经存在,也就存在它们的结果。正是基于这一经济理论规律的性质才有可能将其“运用于”社会发展达到相应高度的那些国家和时代(因此,例如俄国马克思主义者能够成功地预见“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命运”),不过马克思的分析是从涉及英国的具体经验材料出发的。[41]
  因此,政治经济学规律的“历史”性绝不能将政治经济学变成表意型的科学。另一方面,只有历史观点才可能是该领域认识上有价值的观点。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可以仅仅把商品(资本主义商品)社会作为自己的对象。事实上,如果我们面前有某种有组织的经济形式,假设这是洛贝尔图斯的家庭经济、原始公社、封建庄园或社会主义“国家”有组织的公有经济,那么我们在那里也找不到应是理论经济学所解决的任何一个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商品经济,尤其是商品经济的资本主义形式。这些问题包括价值、价格、资本、利润、危机,等等。这当然不是偶然的:目前在或多或少“自由竞争”的体制下,恰好最清楚地表现了经济过程的自发性。这里个人意志和目的在社会现象的连续客观发展面前退居次要地位。只有商品生产及其最高形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才具有马克思称之为“商品拜物教”的那种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其作了精辟分析。正是在这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个人关系表现为事物间的无个性关系,而且后者采取价值的“社会象形文字”形式(马克思语)。由此就产生了资本主义生产所固有的那种“神秘性”,产生了在这里首次出现用于理论研究的问题的那种特殊性。“正是由于对竞争体系理论认识的独特性,而这种竞争体系既带来大量的理论问题,又给这些问题的解决增加了极大的难度”,[42]所以,对资本主义现实的分析才具有特殊意义并赋予经济科学以特殊的逻辑形式。经济科学研究现代社会自然生活的规律性,并得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这些规律“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43]即使是这种从十分复杂关系中产生的自发性,其本身是只有商品生产才固有的历史现象。[44]在没有组织起来的社会经济中所形成的特有现象,即“生产机体”的各种单独部分的相互适应,仅仅是在没有人们有意识要去适应这种明确的意志下实现的。在社会经济有计划运行下,社会生产力的分配和再分配是以统计数字为基础而有意识进行的过程。在现代生产无政府状态下,这个过程是通过有目的的价格转换机制、价格下跌或上涨,通过将这些价格压榨成利润,并经过一系列危机等而实现的。一句话,不是集体的有意识的计算,而是表现在一系列社会经济现象中的社会盲目自发力(首先是市场价格),这才是现代社会特有的,才是经济科学的对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政治经济学丧失了自己的意义:它只是“经济地理学”,是表意型科学和“经济政策”的规范科学,因为人们之间的关系将是简单的和清楚的,他们的一切物质的和盲目崇拜的表述都会消失,而集体的有意识行为的规律性将取代自然生活的规律性。仅从这一点看就很清楚,研究资本主义时应当注意到使资本主义“生产机体”同其它任何事物相区别的那些资本主义基本特征:因为研究资本主义就是要研究使资本主义区别于其它任何社会结构的东西。如果我们丢弃这些对于资本主义来说是典型的特征,那我们将只能与适用于所有社会生产关系的普遍的范畴打交道,因而这些范畴不能解释“现代资本主义”一定历史的和十分独特的发展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竭力证明现存关系永存的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恰恰是忘记了这个原理。[45]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分析作为不是以一般交换,而是以资本主义交换为特征的发达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上会出现作为商品的劳动力,生产关系(“社会经济结构”)不仅包括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资本家阶级与雇佣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对资本主义的这种分析除了要研究商品经济的一般条件外(只要具备这一个因素就符合简单商品生产理论),还要求研究资本主义的特有结构。只有这样提出问题才能建立真正科学的经济理论。如果不是去赞扬和永远保存资本主义关系,而是要对其进行理论研究,就必须区分它们的典型特征并分析这些特征。马克思正是这样做的。他的《资本论》一开始是这样说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46]
  因此,从头几行字起就把整个研究定位在历史的轨道上。接下来马克思的分析证明,经济科学的所有基本概念都具有历史性。[47]
  马克思关于价值写到:“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48]
  关于资本,马克思也是这样说的:“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和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49]
  同时想引证庞巴维克对资本所下的定义,他说:“我们把那些作为财富获取手段的产品总和统称为资本。从资本的这个总概念中产生更狭义的社会资本概念。我们将作为财富的社会经济获取手段的产品的总和,或简要地说是中间产品的总和,称之为社会资本”。[50]
  可见,存在着基本观点的完全对立。大凡马克思作为基本特征划分出来的该范畴符合历史事实的东西,庞巴维克都将其视为历史因素的抽象。大凡马克思作为人们的一定历史关系看待的,庞巴维克都认为这是人对物的普遍关系形式。事实上,如果脱离开人们之间变化无常的历史关系,那么剩下的就只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来取代社会历史范畴即“自然的”范畴(natürliche Kategorien)。但十分清楚,“自然的”范畴一点也不能说明社会历史范畴,因为正如施托尔茨曼所十分正确指出的那样:“自然范畴只是为经济现象的形成提供技术条件”。[51]
  事实上,劳动过程、“财富获取”及其分配过程总是在只能引起一定社会经济现象的一定的不同历史形态下进行。不会看到像“托伦斯上校”以及庞巴维克认为的那种情况,即“资本起源于野人的石头上”,[52]而资本家则产生于野人本身。只有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53]生产资料成为一个阶级的垄断财产,并以此与惟一归工人支配的商品即劳动力的所有权相对立时,才能产生叫做资本的那种独特关系,因而也只有那时才产生“资本家的利润”。地租的情况也是如此。在不同地段土壤肥力的差异这个事实或是臭名昭著的“土壤肥力递减规律”(甚至于该规律是以最极端的马尔萨斯主义者所承认的那种形式存在),这些都不会致使地租出现在世间。只有在商品生产基础上土地被土地所有者阶级垄断时才产生地租。不同地块肥力的差异和上面提到的“规律”只是社会现象即地租的技术条件和“可能性”。[54]因此,庞巴维克对自己的一些批评者的抱怨是徒劳无益的,庞指责他们未把“事物的本质”与“表现形式”(“Erscheinungsform”)区分开。资本的“本质”并不在于资本是“中间产品的总和”(这是生产资料的“本质”),而在于资本是引起其他时代所完全未曾有过的一系列经济现象的特殊社会关系。当然,可以说资本是当今社会生产资料的表现形式,但不能说现代资本是与生产资料完全相同的一般资本的表现形式。
  价值现象也具有历史性。甚至如果承认奥地利学派的个人主义方法是正确的,并力求从“主观价值”即从几个人的个人估价中算出价值,那也应当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在现代“生产者”的心理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者的心理中(尤其是在“坐在小溪旁的那个人”或在荒原挨饿的那个人的心理中),具有完全不同的材料。现代资本家无论是产业资本的代表者还是商业资本的代表者,都对产品的使用价值完全不感兴趣:他借助于雇用的“人手”仅仅是为利润而“工作”,他感兴趣的只是交换价值。
  由此十分清楚,甚至对于政治经济学来说是基本的现象即价值现象都不能加以解释,不能将其从对于所有时代和所有民族都是共同的原理中“引申”出物品能够满足人的某种需要这一点。而这正是奥地利学派的“方法”。[55]
  这样,我们得出结论,奥地利学派离开资本主义的特征,走的完全是错误的方法论之路。想要解释社会经济关系即人们之间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应是历史科学。正如恩格斯十分恰当和恶狠狠地说的那样:“谁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末,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56]可以为这些“共同之处”找出或多或少巧妙的根据,但即使是这种情况,也无助于解释事先不存在的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性。因此,庞巴维克“构建”的那种假设“经济”和他所研究的“规律”是如此远离我们的罪恶实际,以至于不再能与其相比较。
  新学派的创始者也开始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这一点。例如,庞巴维克在其关于资本的新版著作中写到:
  “我特别想填补一个空白——这指的是研究那意味着什么的东西和什么能够影响‘社会范畴’——产生于社会机构的强力关系。社会经济学的这一章写得并不令人满意……边际效用理论的拥护者们也没写这一章”。[57]
  不过可以事先预言,边际效用理论的拥护者们不可能把这一“章”写得“令人满意”,因为他们把“社会事物”看成不是“纯经济事物”的有机组成部分,而看成是经济以外的值得注意的外在的量。
  与庞巴维克相反,施托尔茨曼这位“社会有机方法”的代表人物之一,而且是我们经常引用的这位施托尔茨曼指出(当然是关于自己的著作):“客观主义进入了新的阶段,它不仅变成社会的,而且变成‘历史的’;在系统逻辑研究与历史现实主义研究之间不再存在鸿沟”。[58]然而,把经典作家的抽象方法与“客观主义”和“历史主义精神”结合起来的这项任务,早在施托尔茨曼以前就由马克思解决了,而且解决得毫无任何伦理道德上的不妥之处。
  因此,这里展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是“陈旧的”无产阶级理论。[59]

3.生产观点和消费观点


  马克思写道:“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必然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的表面现象出发。……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60]相反,庞巴维克和整个奥地利学派则认为分析消费是最重要的。
  尽管马克思把社会首先看成是“生产机体”,把经济看成是“生产过程本身”,[61]但在庞巴维克那里把生产退居次要地位,而把分析经济主体的消费、需求和愿望放在首位。[62]既然如此,不是把作为产品的经济财富,而是将其数量,其不知从何而来的“储备”当作这种分析的出发点,就不令人费解。这也就完全决定着作为理论体系中心点的整个价值学说。如果要事先消除生产因素,那很清楚,就应当建立“非生产的”价值理论,因而就存在着“孤立的抽象”方法的独特附加条件:例如,庞巴维克在分析价值时迫使自己的鲁滨逊式的人们不生产财富,而丢掉或“丧失”财富;而且生产或再生产的可能性本身也被仅仅看作是“复杂的因素”,而看作不是应当首先需要分析的现象。[63]完全合乎逻辑的是,“有用性”是奥地利学派的基本概念,从有用性中先是引申出主观价值的概念,然后是客观价值的概念。有用性这个概念丝毫不要求任何“劳动耗费”和任何生产;该概念所表达的是对事物的不是积极的而是纯消极的关系,不是“具体直观的活动”,而是对不变条件的关系。因此,在那些“遇难者”、无人岛上的“近视者”、挨饿的“旅行者”作为当事人和教授所幻想的其他产物的实例下,有用性概念才能成功地发挥作用。
  但很清楚,这种观点事先排除了在社会现象发展过程中了解社会现象的任何可能性。而社会现象的动力就是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扩大人类社会的生产职能。没有消费就不会有生产,这是毫无疑问的:需求总是经济活动的主导动机。但另一方面,生产对消费产生最决定性的影响。马克思将这种影响分为三种类型:第一,因为生产创造用于消费的材料;第二,因为生产决定消费的形式和消费的质量性质(Weise);最后,第三,因为生产创造新的需求[64]
  如果我们一般性地研究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即不依赖于一定的历史结构,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如果我们将要研究资本主义,还要把一个重要的方面包括进来,用马克思的话说,这就是:“社会需要,也就是说,调节需求原则的东西,本质上是由不同阶级的互相关系和它们各自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因而也就是,第一是由全部剩余价值和工资的比率决定的,第二是由剩余价值所分成的不同部分(利润、利息、地租、赋税等等)的比率决定的。[65]各阶级的这种相互关系也在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形成和发生变化”。
  这样,首先:需求的变化决定于生产的变化。由此得出结论:第一,分析需求的变化时必须从生产的变化出发;第二,以生产领域平衡为前提而提供的产品量,还要求有消费领域的平衡,即全部经济生活从而也包括其他任何生活的平衡。[66]
  马克思正是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最重要的:要知道,马克思所从事的所有巨大理论研究工作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67]但在并无任何运动且在此种情况下要求有“从天上掉下来”的产品量时,揭示“运动规律”则是相当困难的。[68]因此可以事先预料,以奥地利人的理论构架为基础的消费观点,在涉及社会变动的那些所有问题即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最重要问题上都会表现为理论的贫乏。“资本主义社会技术怎样发展,资本主义利润从何而来,所有这些问题他们(即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尼·布哈林注)都不能正确提出来,更谈不上解决”。[69]
  在这方面,边际效用理论的狂热拥护者之一约瑟夫·熊彼特所作的坦白倒是很有意思。他有勇气公开宣称,在所有情况下,大凡谈到发展,奥地利学派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写道,“……我们的静止体系不能解释所有经济现象(例如,该体系不能解释利息和企业主的利润)”。[70]
  “……我们的理论既然有充分的根据,它就拒绝解释现代生活的最重要现象”。[71]
  “……该理论不适用于仅可以从发展观点理解的任何(着重点系作者所加。——尼·布哈林注)一种现象。资本形成问题和其他问题尤其是经济进步和危机问题均属于这一类”。[72]
  因此,资产阶级“读死书的学究们”的最新理论面对当代现实提出的最根本问题就显得苍白无力。资本的巨大和急剧积累、资本的积聚和集中、异常快速的技术进步,最后还有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即彻底震撼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工业危机的周期性,所有这一切都被熊彼特断定为是“根本无法理解的东西”。而恰恰在很有学问的资产者的思想所不及的这个领域内,马克思的理论却作了特别多的阐述,以至该学说受诋毁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的凶恶敌人那里经常被认为是水平很高的深奥理论。[73]

4.小结


  我们分析了奥地利学派的三个不正确的出发点:它的主观主义、非历史主义和消费观点。与食利资产者的三个基本心理特征相关的这三个逻辑特征,必然要导致奥地利学派在一般理论“体系”的不同部分经常重复出现三个主要理论缺陷:与主观主义方法相关的循环论证;不会解释资本主义的特有历史形式,这是非历史主义观点所造成的结果;最后,在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上完全破产,这种破产与消费观点有着必然联系。但不要认为所有这些“动机”的作用是相互独立的,作为心理动机,它们也如逻辑复合体一样,是复杂因素,其不同部分相互交织在一起,其作用视其他同时出现的因素而得到加强或减弱。
  因此,在进一步详细分析庞巴维克理论时所暴露的每一个具体错误,都可以以食利者新理论家们不是一个而是一下子若干个思想“动机”为“依据”。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一系列相互交织的因素中划分出庞巴维克无数的“疏漏”与之结合的三个主要因素,这些疏漏清楚地表明“世纪末”的资产阶级完全没有能力进行理论思维。



【注释】

[1]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序言中将自己的方法称为古典学派演绎法。但是像历史派别的代表人物那样,认为一切抽象规律与具体的实际毫无共同之处,也是荒谬的。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萨克斯这样说道:“精确的科学规律,一个具有高度性和普遍性的归纳结果是:它是作为这些推论的出发点,而不是作为一些先天就存在的公理”(《民族经济和统计学年刊》,1894年第3期,第8册,第116页)。对这一方面的详细评论见阿蒙的《民族经济规律性的客观现象和基本概念》,维也纳和莱比锡,1911年版。

[2] 例如,见门格尔《调查与研究》的第259页,这里给出了相当正确的定义,具有真实的理论出发点。在利夫曼的《关于经济科学客观现象的本质与任务》(康拉德的年刊,13,第106页)中,边际效用理论也有其充分的自我认识。

[3] 桑巴特:《对卡尔·马克思经济体系的批判》,《关于社会福利的立法和统计学的案卷》,第7卷,第591—592页。还见利夫曼“未来方法学的主要问题对我来说似乎是个人主义和社会指导方法的对立,或者是个人的和国民经济观点的对立。”我们建议读者注意利夫曼的著作,是因为该著作最彻底和最有意识地采用个人主义的方法。

[4] 例如,见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伦敦,1895年版,第1卷,第129页:“可以说,在所有时间和地点,同等数量的劳动对劳动者的价值都是相同的。在正常的健康状况、体力、精力以及正常的劳动技能和熟练程度的条件下,劳动者总是需要放弃同等的闲暇、自由和幸福。”可以列举一系列类似的引文。鉴于此,与考茨基论战的卡拉索夫的论点是完全不正确的:“对于我们来说不存在重大的疑问,即古典流派关于价值规律的学说完全不是个人主义的,而是一个坚定的社会观点,完全就像马克思自己所维护的观点……”。(见卡拉索夫:《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柏林1910年版,第253页)另一方面,该作者的下述论点完全正确,即在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中对马克思的理论存在着主观主义的解释。但这完全是另一类问题。

[5] “马克思似乎不这样想努力寻找交换的个人动机或者是只以生产成本预算为出发点。是的,他的思路是这样的:通过竞争来制定价格,就像某事尚未确定一样。但是它们这方面的竞争是由于利润率,利润率又由于剩余价值率,两者又由于价值自身有保留事实的标志,即有规律的社会生产力。这在体系中出现了一个相反的顺序,即价值—剩余价值—利润—竞争—价格以及我们所常说的在马克思时期从未涉及到动机而总是讲限制这就是指限制经济主体的个人意愿”(桑巴特,第591页,着重号是我们加的)。

[6] “经济交易中的动机成为体系中的核心”(桑巴特,第592页)。

[7]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页。引用的这段话摘自马克思本人曾援引的考夫曼的评论。马克思完全同意这个评论。

[8] 庞巴维克:《经济福利的价值理论原理》,萨宁译,圣彼得堡出版社,第116页。还见门格尔:《关于社会科学方法的调查》及利夫曼第1卷,第40页。

[9] 见施托尔茨曼:《国民经济理论的作用》,柏林1909年版,第59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1页。

[11] 已经有这样一种情况使对社会如对“专项教育”的目的论观点完全破灭,“这即是施托尔茨曼卖力深入研究的观点。”无论是在自然界现实中还是在人的关系中都见不到目的、系统培训、保存和节省力气(维珀教授:《历史认识论论文集》,莫斯科1911年版,第162页)。还可见恩格斯对结果“独立于”个人行为的精彩描述(《路德维希·费尔巴哈》,普列汉诺夫译,日内瓦1905年版,第39—40页)。利夫曼在其批判“社会的”即客观的方法时,恰恰抓住批判目的论观点不放,并断言,该理论观点对这种方法的任何一个拥护者都是逻辑上必须的。利夫曼甚至指责马克思主义者(例如希法亭)搞目的论,然后轻松战胜目的论。实际上,马克思主义者指的是社会,是无主体体系。

[12] 司徒卢威写道:“在经济交往中,总是通过经营主体对其他这类主体的关系来观察经营主体本身,而跨经济的范畴(即商品经济范畴。——布哈林注)表现这些关系的客观(或客观化)结果:其中没有什么“主观的东西”,尽管客观结果源于“主观结果”。另一方面,在这些关系中也并不直接反映经营主体对自然界和对外部世界的关系,其中没有什么“客观的东西”或从该意义上说是“自然的东西”(司徒卢威:《经济与价格》,莫斯科1913年版,第25、26页)。司徒卢威先生另一方面在援引价值理论中的“自然主义”成分(劳动的凝结物)的同时,得出了自然主义成分与“社会学”成分之间矛盾的结论。

[13] 司徒卢威把这类“普遍论者的”方法与逻辑现实主义紧密联系(与接近于逻辑学中唯名论的“奇异”方法相反)。他写道:“在社会科学中,现实主义思想倾向首先表现在,人们之间的社会心理关系体系本身不仅被看做是一个现实整体,被看做是总和或(!)体系,而是作为有生命力的特殊统一体,作为有生命的东西在人们的思想中体现。像社会和阶级这样的概念是或者至少容易成为(!!)社会学思维的“共相”。所有这些应当用来证明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没有用处,司徒卢威将这种方法与“黑格尔和经院哲学家们的逻辑本体论的唯实主义”混为一谈(见第26页)。然而十分清楚,马克思都没有暗示要把社会和社会派别看作是“有生命的东西”(“有生命力的统一体”这一表述并没有什么别的,只是更加模糊)。在这方面,只要把马克思的方法哪怕是与“社会有机”派别的方法相比较就足以说明问题,施托尔茨曼的著作就是这一派别的最新表现。马克思本人非常清楚地意识到黑格尔逻辑唯实主义的错误:“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3页。

[14] “历史的和有机的方法作为存在着的理论研究方法出现在社会上,恢复科学的和精确的原子论派别”(庞巴维克:见《关于当代私人和公开权利的杂志》,维也纳1884年第11期,第220页)。

[15] 庞巴维克:《经济福利的价值理论原理》,第14页。

[16] 同上书,第14页。

[17] 同上书,第23页。

[18] 庞巴维克:《经济福利的价值理论原理》,第45页。

[19] 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维也纳1871年版。

[20] 同上书,第85页。

[21] 同上书,第95页。

[22] 同上书,第96页。

[23] 同上书,第104页。

[24] 巴斯夏:《经济和谐》,布鲁塞尔,1850年,第213页:“Les lois économiques agissent sur le même principe,qu’il s’agisse d’une nombreuse agglom ration d’hommes,de deux individus,ou même d’un seul,condammé par les circonstances à vivre dans l’isolement.L’individu s’il pouvait vivre quelque temps isole serait à la fois capitaliste,entrepreneur,ouvrier,producteur et consommateur.Toute l’évolution économique s’accomplirait en lui.En observant chacun desélements,qui le composent:le besoin,l’effort,la satisfaction,l’utilité gratuite et l’utilitéonéreuse,il se ferait une idée du mécanisme tout entier,quoique reduit à sa plus grande simplicite”.

[25] “...J’affirme que l’ conomie politique aura atteint son but et rempli sa mission quand elle aura définitivement démontré ceci:Ce qui est vrai de l’homme est vrai de la société”(巴斯夏,第74页)。应当指出,巴斯夏是把与世隔绝的人作为方法论上有用的抽象来谈的。从历史的角度对他来说这个人是“卢梭不会实现的幻影”(还见第93、94页)。

[26] “就个人和国家而言,经济规律的一般形式是相同的。”斯坦利·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伦敦和纽约,1871年版,第21页。在“数学家”和“美国人”那里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正在消失,见瓦尔拉斯:《社会经济学研究》(社会财富分配理论),洛萨纳—巴黎,1896年版:“在没有直接补充说明个人也是社会状况的基础和中心的前提下,不应该说个人是整个社会的基础和归宿”(第90页)。克拉克则充满客观主义,但例如从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尼克松·卡弗的这个定义中看来仍意识不到这一点:“我们遵循的方法是对控制人们工商业活动的动机进行分析性研究”(《财富分配》,纽约,1904年版,第15页)。但另一方面是那位卡弗的“客观体现”价值理论。

[27] “由生活造成的实际总和可能与由我们创造并存在于我们意识之内的这些总和相对立。在欧洲俄罗斯的吃奶婴儿中间,除了我们统计表所产生的联系外,再无其它联系;森林中的树木处在彼此相互牢固联系之中并构成某种统一体,而不论它们是否会合并统一为类群的概念”(丘普罗夫:《统计理论文集》,圣彼得堡1909年版,第76页)。

[28] 我们从归纳已存在的事物开始着手,接着在研究国民经济真实性时指出一大堆实际情况,这使我们想到个体经济目的,在权衡和处理存在的经济秩序时是怎样取决于存在着的客观现象结构(施托尔茨曼,第35页)。

[29] “任何一种经济现象的出发点常常是个人,但并不是马克思批评家们以及18世纪的研究者们所分析的与世隔绝的个人,而是与其他人结合为一体的个人,是许多的个人……这其中的每一个单独个人所展开的心理活动与其在与世隔绝时的情况是不同的。”——拉·布金:《马克思思想理论体系》,斯图加特,1909年版,考茨基的引言,第13页(有俄译本,扎苏利奇)。马克思不止一次异常清楚地证明了下述社会观点的必要性:“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被斯密和李嘉图当做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应归入18世纪鲁滨逊故事的毫无想象力的虚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6页。“……没有共同生活和共同语言的个人是不可思议的”。希法亭说得好:“从同样受经济关系本性决定的经济主体的行为动机中,除了倾向于建立经济关系的平等外,任何时候都不能引申出某种重要的东西:同样商品的相同价格、相等资本的相同利润、平等劳动条件下的平等工资和剥削率。但根据主体动机我从未用这种方法涉及数量关系本身”(《金融资本》,第265页,俄译本注释)。

[30] 庞巴维克教授:《马克思的理论及其批判》,格奥尔基耶夫斯基教授译,圣彼得堡1897年,第90页(这本书译得文理不通并增补了一位地道俄国教授的最不高明的序言)。

[31] 这里只是谈抽象,奥地利人自己当然清楚这一点。“人类不能作为与世隔绝的人去经营,从严格意义上说,个体经济是一个抽象化概念”(萨克斯:《国民经济的性质和使命》,维也纳1884年,第12页)。但并不是任何抽象都是可能的,庞自己指出:“正如对‘逻辑’那样,在科学中不应当完全漠视事实去‘思维’……只有对所研究的现象没有意义,事实上的确没有意义的那些特征,才可能不去考虑”(庞巴维克:《马克思的理论及其批判》,第114—115页,着重号系作者所加)。

[32] 庞巴维克:《马克思的理论及其批判》,第123页脚注。司徒卢威将这种认识方法称之为烦琐哲学(援引著作的第25页),同时在另一处(第32页)又谈到有关“凭经验合理运用普遍论者的动机”。这也丝毫不影响那位作者提出,“政治经济学中所必需的社会学观点最终只能来自于人(即“个人”。——尼·布哈林注),并只来自于人的心理”(第26页)。同时,司徒卢威并不认为“心理主观主义的精微之处有特殊意义”,似乎这些“精微处”与“基础”并无必要的逻辑联系。正如读者所看到的,司徒卢威为自己选择了十分合适的立场。利夫曼庞巴维克的问题给予否定的回答,第1卷。

[33] 庞巴维克:《马克思的理论及其他》,第122页。

[34] 甚至边际效用理论的拥护者凯恩斯也承认,“工业生活的现象不能由从人性的少数一般规律中演绎出的唯一方法加以充分解释”(见《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马奴洛夫译校,莫斯科1899年,第70页)。

[35] “人们可以通过孤立和抽象简单制定出经济类型,就好像只是刚开始,但是这些经济类型必须是社会性的,并且具备可添加内容的社会性经济”(施托尔茨曼,第1卷,第63页,以及《社会范畴》,第291、292页)。还请比较利夫希茨:《对庞巴维克价值原理的批判》,莱比锡,1908年,特别是第90—91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5页。

[37] 见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政治经济学原理》。但应当指出,当重农主义者实际上解释了资本主义(尽管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时,杜冈也想有意识地阐述资本主义,不过是“编制了”清一色什么都不能说明的公式。关于这一点见《没有价值的经济》,《新时代》1914年,第22、23期。

[38]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3页。引文摘自马克思本人引用的考夫曼的评论。

[39] 甚至“友善的”批评家也不懂得这一点。见卡拉索夫,第1卷,第260—261页。

[40] 翁肯教授在其《国民经济史》中区分三种方法:“确切的或者是哲学的,历史的或者是更高历史统计学的和最终的历史哲学的,哪一种都具有综合的特性。”(第9页)他接着说:“在社会主义领域内,通过塞恩特·西蒙发表的历史与哲学上的理论,在这之后马克思发表的极端唯物主义思想以及恩格斯的代表作中已经发现……在同样的也就是历史与哲学的基础上,它能被很有效地控制住。”因此,这里承认的正是马克思方法的成效性,当然,按照翁肯的观点,应将这种方法与康德的唯心主义“相结合”,以便于与马克思主义这一极为有害的唯物主义理论作斗争。

[41] 布尔加科夫完全不懂这一点。见他在《经济哲学》中对马克思预测的批判。

[42] 迪策尔:《社会经济学原理》,第90页。

[4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页。

[44] 当代风格的合乎规律的现象产生了每一个孤立性,但地方独立性也是能够被消除的事物(诺伊曼:《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政治科学杂志》,出版者:朔夫勒,1892年,第48年刊,第3期,第446页)。司徒卢威对马克思分析商品拜物教大加赞赏,但他认为,马克思和整个科学社会主义学派都犯了错误,因为认为这种现象具有历史特征。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妨碍该作者将拜物教与商品经济联系起来,按他个人的观点,商品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见他的《论经济体系》第1卷)。

[45] “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8页。

[46]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7页。

[47] 可以在我们不止一次引用的“导言”中找到对马克思方法论观点的综合。关于历史的和非历史的“生产条件”,马克思是这样概括自己思想的:“总之,一切生产阶段所共同的、被思维当做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1页。

[48]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6页。

[49]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0页。

[50] “Kapital überhaupt nennen wir einen Inbegriff von Produkten,die als Mittel der Gütererwerbes dienen.Aus diesem allgemeinen Kapitalbegriff lost sich als engerer Begrift der des Socialkapitales ab.Socialkapital nennen wir einen Inbegriff von Produkten,die als Mittel socialwirtschaftlichen Güterewerbes dienen;oder...kupz gefasst,einen Inbegriff von Zwischenprodukten”.(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第2卷,第1部分,第54—59页,1909年版。)经历马克思学派锻炼的司徒卢威先生也坚持这一极端肤浅的观点,他写道:“纯经营管理也知道诸如生产费用、资本、收入、地租这类范畴”(第1卷,第17页),而且把纯经济理解成是“一切经济主体对外部世界的经济关系”(同上书)。类似思想的更细致的提法源自洛贝尔图斯,他把资本的逻辑概念与历史概念区别开来。这类术语事实上掩盖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辩护腔调,而且实质上是完全多余的,因为对于“逻辑范畴”来说,还有诸如生产资料这样的术语。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在下面分析利润理论时更详细谈及。

[51] “Die natürlichen Kategorien geben nur technische Moglichkeiten für die Ausbildung von okonomischen Phanomenen”.(施托尔茨曼:《目标》,第131页)

[52]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9页脚注:“在野蛮人用来投掷他所追逐的野兽的第一块石头上,在他用来打落他用手摘不到的果实的第一根棍子上,我们看到占有一物以取得另一物的情形,这样我们就发现了资本的起源。”(罗·托伦斯:《论财富的生产》,第70、71页)庞巴维克把资本定义为是“中间产品”的总和,这个定义与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就受到马克思严厉嘲笑的托伦斯的观点是相吻合的。见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第2卷,第1部分,第587页。

[53] 马克思的批评者们经常忽略这个条件,例如见艾尔·俄明汉姆尔:《社会问题和社会主义》,尤其是“罗宾逊—资本家”这一章。

[54] 请比较施托尔茨曼的观点,第1卷,第26页;以及凯恩斯,第1卷,第66页:“甚至被视为纯自然现象的土地产品的递减规律,严格说来也未必能认为是经济规律”。

[55] 当然,除社会关系特点之外,“思想学说”的前提和出发点还是:共同领域基本现象的分析和抽象化的人类经济活动(萨克斯:《国民经济的性质和使命》,第68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6页。“数学家”和“英国—美国人”那里客观主义的非历史性使他们形成纯机械观点,该观点中实质上甚至不存在社会,而有运动的物体。

[57] “Insbesondere hatte ich gerne eine Lücke ausgefüllt...es handelt sich um die Untersuchung,was die Einflüsse der sogenannten‘sozialen Kategorie’,was die aus den sozialen Einrichtungen stammenden Macht und Gewaltverhaltnisse,bedeuten und vermogen...Dieses Kapitel der Sozialokonomie ist noch nicht befriedigend geschrieben worden...Auch von der Grenzwerttheorie nicht”.(《资本》第三版序言,第2册,第16—17页)

[58] “客观主义进入了新的阶段,它不仅变成社会的,而且变成‘历史的’;在系统逻辑研究与历史现实主义研究之间不再存在鸿沟,作用范围对两者来说总是共有的,它们都有着对历史真实性及其对立面的认识”(施托尔茨曼,第1卷,第2页)。与此相比较,见利夫曼第1卷,第5页:“这个所谓的社会研究方式已在半个世纪前由卡尔·马克思运用了”。利夫曼这里十分正确地指出了马克思方法的特点。

[59] 施托尔茨曼看到把社会现象视为社会伦理现象的必要性。同时,他把作为借以研究经济现实的那些标准和规范的总和的那种伦理,与由于经济现象的事实而存在的作为事实的伦理混为一谈。第一种情况是把政治经济学作为伦理学来谈,这就意味着把科学变成方法,仅此而已。在第二种情况下,如果按施托尔茨曼的样板去做,可以把政治经济学作为语文学来谈,根据这样一个“充足的理由”即语言现象也由于经济生活而存在。即使是从下一句话中也能看到“批评家”先生们的“伦理”是何等庸俗至极:“工资意味着道德的数量”(“der Lohn bedeutet eine moralische Grosse”),着重号系作者所加,第198页。工资不仅决定于习俗和法律制度,“甚至决定于良心的召唤和内心的强制,即内心的命令”(“sondern auch durch die Stimme des Gewissens und den Zwang von innen,d.h.durch den eigenen Imperativ des Herzens”,第198页)。这种表面上客气但实际上不满的议论随处可见(请比较第199和201页,等等)。施托尔茨曼先生的“实际智慧”使他把人们从社会主义的怀抱中解救出来,见第17页。为此他愿意去蛊惑煽动,关于马克思主义者,他写道:“当然,十分简单和不太负责任地满足于贬低现状,给予石头以取代面包,用未来的变革安慰挨饿者。但工人不想再等待”,等等。这些胡言乱语显然也是用“内心的命令”来迫使我们的三级文官这样说的。因为施托尔茨曼提出了有趣的现象,他与马克思的理论和方法相联系。他的过分膨胀的伦理学只是能够吸引布尔加科夫、弗兰克和杜冈—巴拉诺夫斯基一伙人。

[60]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376页。

[61] 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133页。

[62] 杰文斯也是这样:“政治经济学必须建立在对效用条件进行充分准确考察的基础之上,为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考察人类需求和愿望的特点。首先,我们需要有一个财富消费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伦敦和纽约,1871年,第46页。着重号系我们所加)瓦尔拉斯(《社会经济学研究》,第51页)只把所研究的“财富”归入经济学,而对生产的分析已经属于应用政治经济学的领域(economie politique appliquee)。卡弗的观点则更接近于生产观点,他这里同意马歇尔的观点,即“换言之,构成这门科学主题的是经济活动而不是经济商品。”在《财富分配》一文的另一处,他是这样看这些“机能”的:生产(production)、消费(consumption)、定价(valuation)。在上述作者那里我们看到了不同的细微差别,而且无论是对庞巴维克还是对马克思,这些差别都是折中主义的。

[63] 因此,考茨基是对的,他说,奥地利学派“改良了18世纪的鲁滨逊式,因为该学派的鲁滨逊不通过劳动来生产自己的消费品,而是寻找从天上掉下来的消费品”(拉·布金:第1卷,“考茨基的引言”,第10页)。瓦尔拉斯的著名的交换均等论完全接受这一点。比较瓦尔拉斯:《交易的数理原理》,第9页:“根据商品数量设立方程体系,商品的价格是方程根。”他就是这样来表述自己的任务。正如读者见到的,这里也没有生产。

[64] “因此,生产生产着消费:(1)是由于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2)是由于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3)是由于生产靠它起初当做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页。

[65]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203页。

[66]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7页)。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及其社会学理论的联系这里是清楚的(仅奉告那些认为可以“同意”该学说的一个方面,而“不同意”另一方面的人)。

[67]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版,第11页。

[68] 弗兰克不明白,为什么把劳动从其他“生产条件”中划分出来:要知道,例如拥有土地和一定的产品分配形式等是“人的永恒需要”。为什么正是劳动才应成为经济现象的基本特征,——仍完全没有充分理由来证实(《马克思的价值理论及其意义》第147—148页)。分配形式是“生产方式”的导数;至于在此种情况下重要得多的土地等,从“拥有土地”的静矩出发不可能对任何变化和任何动态作出解释。

[69] 卡拉索夫:《马克思主义思想学说》,柏林1910年,第19页:“Wie sich die Technik in einer kapitalistischen Gesellschaft entwickelt,woher der kapitalistische Profit stammt-all diese grundlegenden Fragen sind sie nicht imstande richtig zu stellen,geschweige denn zu losen.”以上提到的瓦尔拉斯的“交换平衡”是静态的。帕累托也同样:《政治经济学教程》,第1卷,洛萨纳,1896年,第10页。

[70] 熊彼特:《经济理论的实质与主要内容》,莱比锡,1908年,第564页:“Sodann sehen wir,dass unser statisches System bei weitem nicht alle wirtschaftlichen Erscheinungen erklart,nicht z.B.Zins u Unternchmergewinn.”

[71] “...unsere Theorie,soweit sie fest begrundet ist,den wichtigsten Erscheinungen des modernen Wirtschaftslebens versagt”.(见第578页)

[72] “Weiter versagt sie jeder Erscheinung gegenuber,welche sich...nur vom Standpunkt der Entwickelung verstehen lasst.Dahin gehoren die Probleme der Kapitalbildung und andere,so besonders das des okonomischen Portschitts und der Krisen”.(见第587页)

[73] 杜冈—巴拉诺夫斯基的情况也是这样,他是危机理论领域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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