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多布 -> ﹝英﹞多布《政治经济学与资本主义》(1937)

第五章 现在经济学的趋势



  当一种学说的内部一致性的形式问题已经解决以后,人们对于这个学说的采纳或是抛弃,就要依它所根据的特殊抽象方法是否适当为转移。这必然是一个实际问题,要由情况的性质、问题的特点以及这个学说所要牵涉的活动来决定。我们时常听到有人称赞一种学说,认为它比和它对立的公式具有更大的概括性;从表面上看,这种解释似乎是足以使人信服的。但对这样的说法至少在没能确定这种更大的概括性不是以牺牲现实性的很高代价得来以前,最好还是抱一种怀疑的态度。要对某一种情况的特殊因素作抽象的分析,广泛地说,有两条道路可以遵循。第一,人们可以把存在于任何实际情况中的某些特征排除于他们的抽象方法之外,这样做,或者是因为这些特征比较容易变动,或者是因为它们对决定事物的发展,在最上比较不重要的缘故。在分析的时候,如果没有把它们列入,虽然会使计算的结果只能成为一种对现实的不完全的近似值,但是这此忽略主要因素而只估计次要影响的作法,总还是一种可靠得多的指南。正因为这样,所以有人创立一种投射体在真空内运动——这是在现实中永远见不到的——的抽象方法,以便估计哪些是当投射体在具有阻力的媒介物中推进时控制它的轨道的主要因素。至于所选择的某些假定是否正确,只有由经验来决定,也就是需要了解实际情况如何演变以及各种不同因素的存在与否究竟会引起什么具体差别。总的说来,这个方法是能够产生有效的结果的(如果所选择的假定是适当的话),只要在后来的近似值中所导入的次要因素的效果,只是在原来的公式上添上某些附加的参数,而不是变更公式本身的结构。[1]

  [1]我相信,这就是约翰·穆勒所谓适用原因组成原理的一种清况。为了进一步引证,请参看本书第六章前段。

  第二,人们的抽象方法也可以不根据哪些特点在某种情况中是主要的,哪些是非主要的事实证据,而只是按照一种形式的程序,将庞杂情况中的共同点加以合并,然后从类比中加以抽象化。这就像早期的一位科学著作者所描写的那样,“按照事物的普遍性质得出关于事物本身的一般定义……(依靠)没有充分知识基础的一般名词”,并且往往从“不是完全根据事物本身的充分资料而搜集的题材中,做出最巧妙的结构”。[1]当然,在一定的限度以内,这样的方法不但完全有效,而且是任何概括的一个要素,但是除非它所概括的是它所指的现象中的一些共通的东西,那么,这种概括就不成其为概括而不过是一种虚构的假设罢了。这种方法的危险性在于把它推进得太远,以致超出了限度,使它所包含的因素已经不再是决定当前问题性质的主要因素了。对于那成为注意中心的特殊情况来讲,这好比是抽象化在宽度上所得到的利益,在深度方面却完全丧失而有余。还有一种更大的危险性,就是可能已经超过了这种限度而还不知道它已经超过。这种逐渐提炼类比的方法,往往是除了引到使人发生混乱的、似是而非的理论上面去以外,不会得出什么结果。在概括采取数量形式的领域内,这种方法可能有比较合理的表现,而滥用的可能性显然也就少些。而且情况可能是这样:这种方法即使用更抽象的形式,也会产生某些真理的成分,因为只要它所使用的抽象方法能保存实际情况所共同具有的任何要素,它所假定的关系就必然能代表每一特殊问题里面的某些方面的真理。我们也许可以举概率论作为例子,因为这种理论可以应用到一切博弈性活动所共同具有的特点上面;或者可能是更徒劳无益的例子,有人企图发展能适用到一切语言上的一般规则。我们还可以再举一个更是徒劳无益的例子,就是经济学家拜朗(Barone)所企图制定的一套公式,来证明同一个规律如果能支配放任主义世界,一定也能支配集体主义经济。但是在所有这些抽象的体系里面,都存在着如下危险,即把一个人的观念看作是现实存在;把假定的关系看作是任何实际情况中的决定性关系,而不是偶然的并为其它特征所决定的关系;因此也就过于轻率地断定它们会适用于新的或不完全了解的情况,结果就成了抽象的教条主义。还有一种危险,那就是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会采取一种纯属想象的或者甚至自相矛盾的假定,而且一般地不会注意到,从这种抽象的问题说明所演绎出来的推论的意义必然是极为局限,同时也不会注意到,在出现其它具体因素的时候(这些因素也许就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之下的主要影响)可能引起的修正。尤其常见的是,照这种抽象方式所提出的问题的说明,除了形式的意义以外,别无内容可言,而至多不过是向人说明,表示某种关系的式子在人们的任何方程式组里都可以找到它的适当的位置。[2]但是利用这些问题的说明,并在这些问题的说明上建筑推论的人,却很少注意到这种局限性,而把它们当作现实世界的“规律”来应用的时候,总是想从它们实际的空洞内容中找出比原来所能具有的还要多的含义。

  [1]霍格彭(Hogben)教授在《科学与社会》第1卷第2期中摘引斯普赖特的一段话。
  [2]有时根据这样一种理由为这些探讨进行辩护,认为这些探讨是对以后分析的“工具制造者”。也许这确实是它们的主要用途。但即使是工具,在制造上也要相当适合原来所拟定的用途,才能造得更好。

  在政治经济学这样一门牵涉到错综复杂的实际问题的学问上,为了要做到脚踏实地,即使因此而牺牲了定义上的一些逻辑细致性和代数公式上的一些值得注意的但往往会引起误解的精确性,似乎也不是一个坏的办法。一般说来,古典经济学家和马克思所使用的抽象方法就是属于我们上面所讲的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所有完全的市场,同一性的劳动以及相等的资本有机构成等概念,目的都是要概括实际上决定交换价值的最重要因素。巴登(Patton)曾经指出,李嘉图主要是一个实际的思想家[1],而马克思所特别关心的则是使他的理论能包括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任何其它社会所具有的那些特点。虽然他们承认在这种情况中的其它或被忽略了的因素会发生扰乱的影响,甚至一种反射影响,但是在决定实际事物的主要形势上,他们认为这是次要的。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经济关系的一种特殊制度所特有的东西上面,即使因此而牺牲了更广泛的,但也许是更无用的概括性,也在所不惜。可是从他们那个时期以后,如果说人们在经济分析方面所作的努力主要趋向于上述第二条路线,我认为这样说法也没有什么不正确。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交换现象从生产关系以及山生产关系所表现出来的财产所有制和阶级制度等方面分离出来,加以抽象化,企图得出能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的普遍性原则。马夏尔曾经提到约翰·穆勒,认为他似乎把交换规律看成“很像数理的普遍性一类的东西”,虽然他承认分配是同暂时的社会制度有关系的。[2]我们从抽象市场的普遍关系转到更完全的抽象化,而今天又被引到凡是在“稀有资财具有交替用途井为一定目的服务”的情况里都一定可以适用的那种关系上面。即使在这样一个脆弱的定义上,无疑地也还是保留着现实世界的某些东西。但却很难使人相信所得出的命题,能掌握解决现实世界的问题所必不可少的东西。如果经济规律是要说明实际上将要发生的事物,而不只是说明意义不明的某些变数之间的关系的话,那么,这些说明当然不能作为发现“资本主义社会运动规律”的指南——或者说,要想用这些说明对任何其它问题做出经济上的判断,也都是不可靠的。

  [1]《经济学季刊》1893年。
  [2]《原理》,第824页。

  马克思的观念论里有一个重要的要素,那就是在一个阶级社会中由一定的社会所形成的抽象观念往往带着一种虚幻的或拜物教的性质,这意思是说,由于抽象观念被看作现实的代表,它会把实际的社会用颠倒的或歪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它们不仅把人们的眼睛蒙蔽住,使它们看不见社会的实际性质,并且还把它加以曲解。他所引用的例子,主要是从宗教和唯心主义哲学的概念里找来的。因此,思想和概念,在当时作为对前一时代的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的批判武器,可能起过积极的启蒙作用,可是到后来就变成反动的和落后的东西了。正是因为它们被看作是构成当时社会的真正本质而不仅是它的抽象的和局部的反映,结果就把现实掩盖起来了。在经济思想的领域里(在这方面,初看起来,人们很少会怀疑),不难看到同样的趋势也正在发展。也许有人认为,把交换关系的某些方面加以抽象化,以便与社会生产关系隔离开,单独地去分析,这并没有什么妨碍。但实际的情形所表现的是,这种抽象化一旦形成,就被赋予一种独立的存在,仿佛它代表了现实的本质而不是现实的偶然的一个片断。概念变成实在的东西,引用马克思的话,就是抽象化取得了一种拜物教的性质。这个方法的严重危险和使现代经济思想发生混乱的秘密似乎就在这里。今天我们不仅把交换关系规律和更基本的社会生产关系脱离而加以抽象化,并且把前者说成是支配着后者,甚至纯粹从交换关系的主观方面去研究——从个人欲望和选择的心理反映方面去说明——因而就把支配实际经济社会的规律颠倒地描写成适用于这种神秘领域内的抽象关系了。

  19世纪经济思想史的分水岭,一般都按耶芳斯和奥地利学派的新效用学说的出现而划在70年代内。但如果我们不只注意形式的变更,而更多留心朝向主观概念和脱离社会基础和抽象的研究交换关系方面的转变,那么,我们就会发现主要的转变还是发生在这个世纪的更早的一些时期,或者无论如何,这种趋势的开始是发生在那个时期,而到后来才形成更完全的状态。的确,马克思曾经提出过以1830年为作为“古典经济学”的最后阶段的结束,和敞开通向“庸俗经济学”[1]的门径,以及李嘉图学派盛名衰落的开始的年代,这就是新的工业资本主义,在经济跟政治方面已经发展成独立的体系的时期,同时(30年代的许多事件可以证明)也是无产阶级及其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第一次以一种团结的社会力量出现的时期。从那时候起,关于经济制度性质的任何论述都不能再保持中立了。[2]经济学家们因为越来越纠缠在辩护上面,所以就有越来越忽略探讨基本社会关系的趋势,而只讨论市场的表面现象,把他们的思想局限在“商品拜物教”的范围以内,并把“交换经济”的规律加以普遍化。到了最后这些规律竟变成可以决定生产跟生产关系的体系,而不是被这种体系所决定的规律了。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1873年)的序文里说,英国政治经济学是“属于(无产阶级)阶级斗争未发展时期”。关于1820年到1830年这一时期,他说,这“在英国是以政治经济学方面的科学活动见着的一个时期。这个时期不但使李嘉图的学说庸俗化和扩大化,同时也发生了这一学说与旧学派的斗争。曾经有过精彩的论故。这种论战的不偏不倚的性质……可以由当时的情况得到解释”。但是虽然这可以使人回忆到法国在1789年以前的思想蓬勃发展的情况,可是只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1830年以后,“阶级斗争在实践方面同在理论方面一样,都愈益采取公开和威胁的形式”。这就响起了科学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丧钟。“……辩护士的厚颜无耻和居心叵测,代替了纯洁的科学研究”。即使是忠实的研究者,也被一股歪风所限制而趋于采取模棱两可的妥协和折衷的办法,“来调和资本家的政治经济学与不能再忽视的无产阶级的主张”。它的产物就是“肤浅的调和主义,约翰·穆勤就是最出色的代表。”至于这一世纪的最后25年在经济思想上的那种新的转变,马克思和恩格斯都不过约略地提到,或者不大注意到。[3]假使他们充分注意到,他们大概会把它看作已经潜伏在“庸俗经济学派”里的原有趋向的继续,而不是象一般所认为的经济思想上的革命的新事物。归根到底,这种转变,像马夏尔所经常着重指出的,与其说是本质的改变不如说是形式的改变。在十九世纪的最后25年之中,居然有这么许多经济学家会把他们的货色夸耀为划时代的崭新东西,并把他们的矛头那样凶恶地指向他们的前辈,似乎可以有一个明显的虽然是不中听的解释,那就是马克思后来对于李嘉图的概念的带有危险性的应用。我认为有一件事很可以表明当时经济学家的情绪,这就是福克斯威尔(Foxwell)有一次在当皇家经济学会会长以后,拒绝发表关于李嘉图的演词,原因是,如果他对这位提出劳资利害冲突邪说的作者加以攻击的话,恐怕就会太激烈了[4];而想反驳社会主义者的愿望,在奥地利学派的倡导者方面比在英国还有一种更深的成见。

  <[1]马克思当然不是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把这个名词仅仅当作一个轻蔑的同义词来使用,而是照大陆哲学所习用的一种形容的意义,作为与“古典”相对立的名词来使用的,他说:“我所说的古典经济学是指从配第以来这一切的经济学,他曾研究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的内部的联系;相反的,庸俗经济学却只在外观上的联系上面打转转……局限在学究式的系统化工作上面,并将陶醉于自己世界的资产阶级所具有的陈腐思想宣称为永恒的真理”(参见《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65页附注)。马克思的意思,似乎特别指的是麦克洛克(Mc Culloch)、西尼尔(Senior)巴师夏(Bastiat)等人,此外,如果萨伊不在内,无论如何他的“注释者”和继承者应该列入。格莱教授认为亚当·斯密和李嘉图也包括在“庸俗经济学”的名义之内,这显然是错误的,同上书第322页。
  [2] 对于利润的理论,当然更是这样。这里有一点使我们感到兴趣,就是庞·巴维克把亚当·斯密在利息这个论题上的立场,说成是“完全中立”的,并且说“在亚当斯密的时候,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还容许这样一种中立,但对于他的门人就不再许可了”(《资本与利息》,第74、 75页)。另一方面照凯南的说法认为“詹姆斯·穆勒想证明利润存在的合理性……借以加强资本家反对劳工的地位”(《生产与分配学说史》第2版,第206页),但是这种说法似乎更值得怀疑,詹姆斯穆勒对资本主义生产性质是能够做出一些非常坦白的叙述的,可是如果在25年以后要写出这样的叙述就不能想象了。这种态度的改变的最好的一个例子就是李嘉图在他的第3版的“失言”以后,人们对他的态度。李嘉图是很够坦白的,他在这一版加上关于“机器”的一章在那里面,他说明他已经改变了他的观点,认为机器的采用对劳工的利益是有妨碍的,这种关说法吓坏了麦克劳,而他的门人就赶快(在这以后19世纪的大部分年月里)把这件扫兴的事掩盖了起来。
  [3]恩格斯在他为1894年出版的《资本论》第3卷所作的序文中,附带地提到,耶芳斯和门格尔的新学说是萧伯纳用来建筑一种新的社会主义和“未来的费边社教堂”的“基石”(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2页)。但除此以外,他们似乎没有提到过它。鉴于这种学说对于新的费边社会主义的重要性,这似乎是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找恩格斯只提到这一点来说,他是完全明了这个改要性的。耶芳斯的《原理》发表于1874年;马克思死于1883年;《费边论文集》出版于1888年;恩格斯活到1895年。
  [4] 参阅凯恩斯在《经济学杂志》936年12月号(第592页)上发表的文章。

  我们已经知道,马克思认为主要问题在于对剩余价值的说明;正因为李嘉图的后继者不是完全回避这个问题就是只提供很不充分的解决办法,才引起马克思的指责和蔑视。在他看来,约翰·穆勒的“生产成本”学说就是对这个问题的肤浅的回避。把价值当作由劳动价格(即工资)加上平均利润率来决定的东西,这不是对李嘉图学说的加工,因为既然没有包括利润的说明,那就表示放弃了李嘉图体系所曾经提出而从没有解决的那个关键性的问题。这个“生产成本”的价值学说并未解决任何东西,因为它没说明“生产成本”又是由什么东西决定的[1]。但也有其它的人,不像约翰·穆勒那样不懂得这里面的根本困难所在而企图对利润加以说明,虽然这种说明是肤浅的而且是难以成立的。这些企图大体上可以分成两个主要类型:一方面,有些人想用资本所固有的某些创造性,即资本的生产率去说明利润;另-方面,还有些人想用资本家所贡献的类似劳动的某种“实际成本”去说明利润,认为利润就是这种成本的一种等价物,而不是剩余价值。

  [1]关于约翰·穆勒的态度,凯南曾经说过:“至少应该给西尼尔这样一种功绩,就是他看到了还没有人对利润作出满意的说明。……另一方面,约翰·穆勒似乎完全不知道究竟还缺少什么东西。”(《生产与分配学说史》,1893年版,第214页)庞·巴维克把约翰·穆勒(再加上耶芳斯和罗雪尔[Roschw])归于利息学说的折衷派,因为穆勒只在西尼尔不能令人满意的学说上加上一个或两个要素而已(《资本与利息》,第286、498页)。穆勒有一个功绩,就是他否定了利润的生产率学说,认为“唯一的生产力就是劳动的生产力”(《政治经济学一些未解决的问题》,第90页)。在他的《原理》一书中(第2篇,第15章),他似乎采用了西尼尔的节欲学说,而没有对这个问题加以研究或进一步的分析。

  企图用资本对于生产所提供的“服务”来说明利润的,在李嘉图的时代已经有人这样做了,特别是劳德达尔和马尔萨斯,还有扎伊尔,就是庞·巴维克称之为“爱用矫揉造作的词句的那位先生”。劳德达尔说,靠机器帮助的劳动,比没有这种帮助的劳动,在一小时内能生产出更大的价值。“当一个人投入一部分资本而获得一把锄头以后,他利用这把锄头在一天之内所播种的土地显然能够抵得上50个人用自己的手指甲所播种的那样多。”[1]这个差别就代表着资本的 “生产率”。马克思曾经指出,我们反对这种说法也正如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生产率学说一样,主要在于,它包含一种不合法的联系,把某一个人所占有的物的“生产率”归属于这个占有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采取了一种物与物的关系的荒诞形式”;不仅把物的行为说成由于某种固有的性质而变成有灵的,并把这种行为归于那些对物行使其所有权的人的影响。照这个标准,一个资本家的“生产率”和一个地主的“生产率”之问就不可能再有什么区别了——虽然这个理论的原意似乎有一部分是要否定地主的生产率的。可是“自由”劳动的雇主的收入和奴隶主的收入之间,也不能再有什么区别了,实在说,后者的“生产率”还可以假定比前者的生产率大,因为这是不仅从他的有生命的财产而且也从他的无生命的财产得来的。凯南还提出另外一种困难;“如果英国的收入在没有任何资本的情况之下由一百变为一,那也不一定就得出推论,认为那全部百分之九十九都是目前的利润。劳德达尔和马尔萨斯对利润的说明的弱点是,虽然他们已经很清楚地说明资本的使用对生产是一种好处……但他们没有说明,为什么这种好处必须是有偿的,为什么资本的'服务'不像太阳的'服务'一样是无偿的。”[2]关于利息的生产率学说,庞·巴维克直截了当地总结如下:“生产力所能做到的事情只是创造一定数量的产品,也许同时也创造一定数量的价值,但决不会创造剩余价值。利息是一种剩余,是以资本的生产品为被减数,以消耗了的资本价值为减数,二者相减得出的余额。资本的生产力所造成的结果也许是增加被减数。但即使是这种情况,它也不能只增加被减数而不同时按同样的比例增加减数。……假如,把一根木桩投入洪流中,木桩下面的水平就会低于木桩上面的水平。如果有人问,为什么在木桩上面的水会高于木桩下面的水,是不是有人想到洪流就是其中的原因呢?……洪流对于这种水平差别的关系,就像资本生产力对于剩余价值的关系一样。”[3]这里面的道理是这样:如果有几个因素联合在一起,对于某种结果同属必要,那么比较这些因素对创造财富的“必要”程度,就恰如问是父亲还是母亲对于婴孩的出生更为必要一样,是毫无意义的。即使有可能给予各个分开的“生产率”以某种意义,这对于价值的产生也没有必要的关系。关于后者,人们势必要从影响供给的那些特点上去探求,因而凡是各种收入间的差别都必须从成本的说明中去寻找而不能从“服务”的说明中去寻找。

  [1]劳德达尔《公共财富性质的研究》,第163页。但劳德达尔承认,利润可能“在某些情况之下,更适当地称为获得的而不是生产出来的”(第161页)。萨伊说过:“贷款的资本家,是出售他的服务也就是他的器材的劳动”(《致马尔萨斯的书信集》,李希特编,1821年,第19页)。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第1卷,配林安尔版,第60页里,他不但说到“自然的劳动或生产性的服务”,而且也说到“资本的劳动或生产性的服务”!
  [2]凯南《生产与分配学说史》,第205页。
  [3]《资本与利息》,第179、180页。

  关于为利润寻找一种解释,使它类似用以补偿生产中耗用的必要成本的工资而同时不同于土地租金的这种企图,可以拿西尼尔的臭名昭彰的“节欲”论为代表。这在经济思想的发展上构成一个重要的分水岭,因为它提出了纯粹主观的一种“实际成本”,因此转变了全部讨论的意义——这种转变比当时或后来人们表面所认识到的更为剧烈。“节欲”的定义是能够用所节制的东西来加以客观说明的,这也是事实;但是这样一种节制并不包含有成本的意义——和自由交换中的任何其它行为并没有什么分别——除非有人能肯定认为放弃这些东西对所有者是一种特殊的“痛苦”,而且如果“节欲”作为利润的主观等价物是从一种心理上的意义去理解的话,那么,劳动也一定是照这样去理解了:劳动作为所支付的工资的成本,可以不当作包含一定体力消耗的人的一种活动,而只当作心理上厌恶劳动的力量来看待。这就是要把人的活动、它的特征和关系都加以抽象化,而仅仅把那些在心理上的反映作为经济分析的数据。

  在以往的作家当中,已经露出一种企图把“实际成本”概念理解为某种主观而不是客观东西的倾向,只是不很明显而已。亚当-斯密曾经使用过“劳苦和麻烦”的词句;而麦克洛克也提到,凡是需要付出同等的“劳苦和麻烦”的代价而得来的东西,就会包含“同等的牺牲”,因而就要得到同样的“估价”,而且应该“具有恰恰相等的实际价值”[1]。自从西尼尔的“节欲”说提出以后,我们可以肯定这样一种意义上的转变已经发生。因此,无论问题和答案,都微妙地转移到完全不相同的一种意义上去了。但作为利润的说明,即使在它的有限的范围以内,这个理论也遇到了一个重要的困难。马克思很快地就指出,在资本家的“节欲”与他所获得的利润之间,并没有什么可以发现的联系,即使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的话,那显然也是一种相反的关系。他只消把一个罗斯伽特(Rothschild)[2]的利润和“节欲”对比一下,就会认为这种所谓“说明”并不需要作进一步的驳斥。

  [1]《政治经济学原理》1825年版,第216,217页。
  [2]罗斯伽特(1777—1836)是十九世纪英国银行家。——译者

  这个缺点是企图从主观意义上来建立一种成本学说所面临的根本困难的一方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还要讨论。除非“节欲”包括了一切财产的出让或出租,因而把“实际成本”归属于交换社会内任何可借以获得收入的资财,否则的话,我们怎么能确定这种“节欲”的界限呢?如果一个资本家占有从继承遗产得来的一座工厂或占有一座船坞或一条运河,我们承认有“节欲”的存在,那又有什么理由否认为收租而出租其财产的地主也有他的节欲呢?这种困难西尼尔是知道的,因为他曾经指出,如果船坞或运河的所有者的收入是作为他不出售他的船坞或运河并把卖价花费在享受方面的那种节欲的报酬,那么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每一类可以转移的财产,而“所有政治经济学家称为地租的,它的大部分都必须称为利润”[1]。因此,他决定把所有继承<来的资本,都排除到他的定义之外。但是这种作法当然只有使人陷入另一种困难: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节欲就根本不能用来说明利润了。正如凯南所说的,西尼尔的理论结果是把“所有政治经济学家称为利润的,大部分都算作地租了”[1]

  [1]西尼尔《政治经济学》,1863年版,第129页。
  [2]凯南《生产与分配学说史》,第198页。

  马克思对于西尼尔的驳斥,一直没有遇到挑战,直到将近十九世纪末,为了要使经济概念具有更大的精确性而提出了边际增量的概念,这是从微分学里面借来的概念。耶芳斯的“负效用”和马夏尔的“努力和牺牲”,不过是麦克洛克或西尼尔的主观的“实际成本”加上更精细的粉饰而已。马夏尔的确很谨慎地摒弃了已经不受人重视的“节欲”一词,而采取了“期待”这个比较中立的名词;但作为主观的“实际成本”的一种表示,这个概念似乎基本上还是保留着它的老祖宗的性质。[1]但由于采取边际增量的概念,于是这种新的论述方式就有了这样的不同点。“努力和牺牲”及其价格之间的关系只有在边际上才存在,而所付的利息及其所包含的牺牲,既然认为趋向于和所供给资本的边际单位相一致,那么无论就个人或整个阶级来讲,资本家所得的收入及其所遭受的总牺牲之间,就没有必要的关系了。一个富人继承了一笔财富除了供自己随便花费之外,还有多余的把它储蓄起来,就能得到一笔和他所忍受的任何“牺牲”完全不相称的收入。虽然如此,可站在资本的价格与在现有资本数量上所投入和追加的边际金镑在储蓄上所包含的负效用两者之间会获得一种相等的趋势,因为如果前者大于后者,资本的积累就会增加,反之,如前者小于后者,资本积累就会减少,直到恢复相等为止。因此,利息是为了维持必需的资本供给的必要价格。对于劳动和工资也是采用同样的方法。工资也会和一定的劳力供给最之中的最繁重的单位所包含的负效用趋于相等,虽然那热爱劳动而厌恶闲暇的工人可以很幸运地没有从他每日的劳动中感到心理上的痛苦而且还可以得到正常的工资。[2]可是地主仍然属于另外一个范畴,因为可以推想得到,土地的供给,即使在边际上也是不包含什么负效用的,因为根据假设,土地是自然的赠与,它的存在并不依靠人的意志或行为。但即使土壤的自然力也会因消耗地力的耕作而枯竭,并且土地还可以用填筑海边的办法加以扩展;另一方面,在资本的供给上,也会有马夏尔所说“储蓄者的剩余”那个重要因素的存在。因此,资本的报酬和土地的收益之间的差别,不过是一种程度上的差别罢了。马夏尔有一句名言,“地租并不是自成一类的东西,而是一个大属中的一个种。”[3]

  [1]马夏尔(《原理》,第232,233页),由于注意到马克思反对节欲的概念,因此把“期待”这个名词明确解释为不适用于“饮食的节制”而是指一中简单的事实,就是“人为了增加他的未来资材而节制他有力量消费的任何东西”。这似乎是暗含着,这个概念井不受西尼尔的修正的限制,而把继承的财产排除出去,而是同样可以适用到土地上面,就是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别人,自己并不享用这块土地,或自己耕种直到“耗尽”地力为止。在这种情况之下,作为“实际成本”的范畴,它显然已经广泛到失去了任何明确的意义。如果并不是是要使它含有由于延缓的行为而存在的任何心理的“痛苦”,像“节制饮食”这句话所表示的那样,那么,这似乎仍然只是对投资行为的一个叙述,并未对利润的性质和原因增加任何知识。虽然,在另一个地方,马夏尔说道,“延缓满足的获得,对延缓的人来说,一般都含有一种牺牲,正如增加的劳动对于劳动的人也含有一种牺牲一样”,这种牺牲就有理由使“利息成为报酬,以便吸引人们继续牺牲”(同上书,第587页)。最近有一位作者,在《经济学季刊》上说,马夏尔“在实际成本的名义之下,把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等同起来,但他认为在马夏尔的劳动或期待的概念里面,都无意使享乐主义的要素——积极的“痛苦”——占主要的地位(帕呈斯(T·Parsons),第XLVI卷,第121、123页)。但是不论他是否有意使它占主要的地位,从若千节的内容来看,它似乎总是在马夏尔的价值和分配学说的背景里面占着重要的部分。
  [2]参阅:“在商品的生产上直接间接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的劳动,加上为生产积蓄资本所必需的‘节欲'(或不如说是'期待'),所有这些努力和牺牲,都要称作商品的实际生产成本。为这些努力和牺牲所必须支付的货币数额都要称作生产的货币成本或生产费用。它们是为了吸引努力和期待在生产上的充分供给而必须支付的价格,换句话说,这就是它的供给价格”(《原理》第339页)。马夏尔在1876年的一篇文章上,承认这个成本学能的二元论的性质。他提到一个事实,就是只有“通过某种人为的方式来衡量它们”,也就是通过它们的市场价值而得出的“某种共同单位“,才可能衡量“一种努力和一种节欲”(《双周评论》1876年,第596、597页)。他认为衡量两种不同的“努力”也有这种困难。虽然这个困难,要远远小于两个大不相同的东西,如“努力”和“节欲”的衡量,但从主观上去了解努力,比从客观上照体力支出的意义去了解时会更成问题。如果这两种类型都由同一个人供给,那么两种不同类型的主观实际成本的比例,就只能认为等于它们的货币衡量的比例。
  [3]“种”和“属”是生物学上的分类名词。——译者

  这个学说在半个世纪之中所起的影响无疑地是要诋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并把利息解释为和工资一样的一种“必要”的收入范畴,而且它的来源基本上也是相似的;虽然有像霍布生先生那样一位作者,曾经企图对这个学说加以另外一种解释,使它成为精心研究出来的“社会成本”和“剩余”这种概念的基础,而且某些人士曾经吹嘘这是给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加上一件现代外衣的一种尝试。但西尼尔学说,并没有因为采用了负效用这个更广泛的概念而避免了它所遭遇的困难;似乎只是由于它的说明的某些含糊不清的意义才使它的缺陷没有更早地和更普遍地被人注意到。如果给予这个概念以严格的定义,那又太狭窄了,以致不能提供任何完整的说明;如果给予更一般的解释,那又过分广泛而不能使主观的“实际成本”具有任何意义。如果要使“期待”所包含的“牺牲”具有任何意义,至少具有类似劳动所包含的主观成本那样的意义,那么,它就一定只能适用于推迟消费的那种行为,因为和这种推迟行为有关的,是一种实际的心理上的损失或痛苦超过了被放弃消费的那些物品的暂时损失。也许可以这样说,一个人为了让子女能够受教育而使自己挨饿,或者凡是为了较小的未来效用,而牺牲较大的眼前效用,这种情况都牵涉到上述的某些额外损失。但是在大多数储蓄和投资的行为里面,既然一般都是用目前的效用交换至少同样数量的未来效用,如果说也包含有这种损失,这是很难理解的。照那样说,等于承认推迟里面含有一种特殊的损失,这种损失只和时间上的选择有关,而不与任何其它选择有关。但是根据人们的经验,会不会单单因为等待自己的水果而感到绝对的不舒服呢?(除非人们不能肯定会得到水果,要不然就是在这段时间以内忍受了饥饿的痛苦)。[1]除非“期待”确实含有“节制饮食”的意思,那就使人很难理解它实际上指的是什么东西。另一方面,如果认为“牺牲”所代表的不过是推迟而已(像马夏尔的说明在某些地方所提示的那样),那就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划这条界限,才不包括凡是牵涉两种取舍的任何选择行为,因为不论怎样选择都要“牺牲”二者之中的一个。正如马克思在反驳西尼尔和穆勒时所指出的:“人的每一行为,由它的相反方面来看,都可以认为是‘节制’。”[2]无论如何,如果消费的推迟发生在一种的储蓄行为上,那也必须看成是发生在现有的资本和继承的资本的消费的推迟上;而且如果在财产系从历史继承来的情况之下是这样,那么,为什么在财产既是从历史又是从自然继承来的情况之下——例如土地——,就不是这样呢?地主出售自己的土地并靠这种出碍的所得过活与资本家依靠他的资本生活,同样会减少社会总资本,虽然土地本身的供给并没有受到影响。c的确,这里马夏尔似乎采取了单凭经验的一种解决方法,把事实上是个人要求报酬的一切推迟,和包含有“牺牲”的那种行为等同看待——从表面现象去看个人对于储蓄的态度,并认为抗拒推迟行为这个经验事实,是这种行为里面存在着实际的“牺牲”而且是抗拒的根本原因的证明。[3]这种区别的方法可能是既方便而又似乎合理的,但根本的困难仍然存在。如果要在抗拒推迟的单纯经验事实后面,还假定有“某种其它的东西”,人们也很难指出它的精确意义,或者甚至很难相信它的存在。如果另一方面,除了抗拒这个经验事实之外,不再假定有其它的东西,那么,这个解决方法就会使“实际成本”的概念完全失去任何内容:使它无从和后来称为“最有利成本”(opportunity cost)的那种东西——即被银牺牲的交替物的成本——相区别(端尔平先生称之为“算术的自明真理”)。[4]这样一种数量,不能凭它自身提供任何说明,因为它本身就不是独立的而是由整个情况来决定的一些东西。因此,这个定义所做的不过是使研究重新回到同时造成利润与这个所谓“成本”二者的总情况的性质上面。究竟某一个人对某一种行为是否要求付偿(即有没有一种“供给价格”),决定于他能否要求付偿;这又取决于他也是其中一部分的总情况。采取这个标准,就使“牺牲”的存在或不存在,不取决于行为的性质,而取决于有关的个人或阶级的周围环境的性质。只有在一个人幸而有交替物可以放弃的条件之下,才能承担一种“牺牲”。没有机会也就没有牺牲!只有赤贫的乞丐,才没有东西可以牺牲;而亿万富翁既然拥有一切丰足富裕的东西,因此他每天都可以牺牲,以致洗清人类所有的罪恶。如果从主观方面来设想,任何成本概念,在无一不是选择和取舍的情形之下一定无法确定其内容,因为每一选择的一面是效用,而另一面就是“牺牲”或“最有利的成本”,因而负效用除了作为被放弃的效用以外,就不存在任何意义了。

  [1]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一定会和下一问题的答案相同:如果让他自由选择,究竟他是决定现在就要水果,还是愿意等待着它?
  [2]参阅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747页附注。
  [3]但是马夏尔承认,没有理由可以假定,在这两种情况之下的实际成本的比例会和它们的货市衡量的比例相同,甚至没有理由可以饵定(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在“实际成本”的数量上会具有任何意义(《双周评论》,1876年,第596、597页)。
  [4]在下面这个程度上,实际成本的概念还是可以在形式上和经常所说的“最有利成本”学说区别开来,后有一般是用一定的数量来表示生产要素的供给,而前者则假定生产要素的供给(一部分)是价格的一个函数(因此它们有一个“供给价格”)。但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之下,对于它们的供给或不供给的更基本的原因(在实际成本“不将不”需要报酬的形态上)并没有再做出任何假定。

  我们姑且假定,只要是一种推迟行为就附带着一种主观的损失或痛苦。即使这样,似乎也没有一种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把这样一种实际成本和利息收入等同起来:没有理由认为,这种成本的归宿是落在以利息为收入的那个阶级身上(除非照极肤浅的解释,以致使它失去了任何意义)。通常为这种等同看法进行辩护的理由是、利息的收受者也就是直接对“储蓄”行为负责做出决定的人。但现在人人都知道,决定储蓄量的主要因素是储蓄的能力(表现为一定大小的收入形态);而往往正是那班把富人说成是“节欲”的承担者的人才极力强调这样一种说法,认为如果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再小一点,穷人的消费再提高的话,资本积累就要减少了。如果后一说法是正确的,那么,这种储蓄成本的最后归宿,似乎并不是落在富有的人身上,而是落在穷人有限的消费上面,因为只有穷人这种有限的消费才能赚得为大量投资提供来源的高额收入。如果我们是说明在一种无私的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投资结果,那我们就不会发生疑问:我们亠定会承认,投资的一个结果就是目前消费会受到相对的限制,但这种限制将落在社会的全体身上。可是在今天的不平等的社会之中,那些节欲论的贩卖者却要我们相信,由这种投资而发生的目前消费的限制是落在富人身上而不是落在穷人身上,但前者的高度储蓄能力却是依靠限制后者的消费而来的。即使节欲可以看作一种“实际成本”,而存在,那也必须看成是由受痛苦而得不到补偿的无产阶级去承担,而不是由以限制别人的消费作为收取。利息的代价的资本家来承担的。那么主张相反的说法,不是肯定犯了循环推理的错误吗?他们认为资本家的所得在某种意义上是“自然的”或“不可避免的”,来说明资本家从收入中提出作为投资的那部分乃是他个人约束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享受自己所有的东西的唯一结果。

  除了主观实际成本概念上的这些根本困难以外,还有一个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任何属于这一类型的成本学说都不能把利息当作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现象来解释。在现实世界中,资本积累是一个继续不断的过程,同时生产并不是在一种固定不变的资本数量之下进行的,因此这个资本数量的利息收入也不是与一定的“期待的供给价格”保持“平衡”。如果真有这样一种平衡,那就不会发生新的资本积累。因此利息中的“剩余”因素,即使根据使用“储蓄者的剩余”这个名词的有限意义,实际上也会比马夏尔的学说在表面上所表示的要大得多:就现有的资本数量来没,事实上甚至资本的报酬也不会等于边际的“期待的供给价格”。[1]

  [1]参阅兰赛(Ramsey):如果利率超过对未来的贴线率,那就“没有平衡,而只是储蓄;而且既然在短时期内,不能储蓄得很多,也许要有几个世纪的时间才能达到平衡,或者永远不能达到,而只能像渐近终那样的接近。……因此我们可以知道,利率主要地由需求价格来决定的,丼且会大大超过为引诱节制最后所必需的报酬(《储蓄的数理理论》,见《经济学杂志》,1928年12月号,第556页)。也参阅庇古《静态态经济学》第259、260页。当然在边际上是有一个平衡的;但是这只对新的投资适用,目前收入为“储蓄”所蚕食,直到受限制的目前支出和(贴现的)预期的未来所得之间达成平衡(在边际上)为这止。就是庇古教授所谓“次要的平衡”。但是目前所获得的利息占现有资本存量的“边际的供给价格之间永远不会相等,否则就不会有新的投资”。

  在庞·巴维克的利息学说里而,既没有这些含糊意义,也没有这些特殊困难。他明确地放弃了任何用成本说明价格的企图;在他看来,成本总是一个被决定的而不是决定的因素;它只是代表依赖需求之间竞争强度的一种最有利的成本或被移换的选择物。因而成本最后都可以追根到需求和效用。所以他并不关心在那种形式之下他认为没有意义的问题,就是主观实际成本是否会牵涉到资本供给的问题。他所关切的问题仅仅是,一方面推迟消费的行为,也就是时间上的选择行为是否具有一种特点,使一定数量的现实效用一般地可以看作等于较大数量的未来效用;另一方面时问究竟对劳动生产率又有什么重要性。他的结论是,时间上的选择有这样一种特点:由于人类的一般心理特征,也就是意志和想象力的模糊,当人们把时间距离较远的目的物和事件,与近在眼前的同样的目的物和事件主观地加以比较的时候,总是要给前者打一个折扣;而在另一方面,时间对于生产的关系在于:消耗在需要较长时间的生产过程的劳动(“迂回的”[1]或长期的或间接的生产方法),一般总是比直接消耗在生产直接产品的劳动具有更大的生产力。主要就是由于这两种影响,所以竞争市场在把目前的财货和未来的财货对比的时候,总是要给前者一种补贴,这不但因为在个人的判断上对前者的估价较高,而且也是因为掌握了目前的财货(例如劳动者的生活资料),就可以把劳动用在“迂回的”或长期的生产过程,因而比在直接的或目前的生产中短期使用的劳动会产生更多的成品。这两个因素,一个在供给方面起着作用,另一个在需求方面起着作用,如果其他情况不变,就会使任何东西的“未来”价格比它的“现场”价格要打一个长期的折扣。这种对目前财货的贴补或贴水,就是会引起“剩余价格”问题的利息现象。不是“人的预期获得性”——照马夏尔的说法——而是人在预期获得性方面的普遍缺点,或者庇古教授所常称作望远机能的缺陷,才是使经济学家迷惑了半个世纪的秘密所在。

  [1]“迂回的”(roundabout)生产指需要经过无数道加工过程的生产。例如炼铜需要经过采矿、炼矿、轧钢等程序。货物生产的迂回愈长,它的价值也愈大。——译者

  不能否认,在这个别出心裁的理论里面含有积极的因素,这些因素为资本积累的过程的某些方面提供了叙述和分析的知识。虽然时间或“迂回的生产方法”,显然并不是技术过程的生产率的唯一的或甚至是主要的条件,但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既然时间的先后不能改变,因此不同生产过程的时间幅度,在决定这个过程的连续采用的先后次序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再者,用增加的时间幅度来表示的“积蓄劳动”这个概念(就是原来计划积蓄的劳动所需要的时间长度)是不依赖于主观价值论的一个客观概念,虽然这个理论的其余部分还是根据主观价值论的,但从整个来看,作为剩余价值的说明,这个理论的正确性仍依主观价值论是否正确为定,而这个理论只不过是主观价值论的一部分及其特殊的应用而已,如果这个比较广泛的理论具有充足的理由,那就似乎意味着利息理论本身也具备充足的理由,因为它说明利息也同任何其他的价值一样,只是一般的主观估价的结果,不过在这里是指对那些在时间上隔离开的东西的主观估价,如果前者作为一般的价值的说明是有效的,那么后者作为特殊的价值的说明也是有效的,如果前者无效,那么后者也一定无效。[1]

  [1]庞·巴维克的确自以为他所提出的每一个因素,都是以单独说明利息的现象。由于这个理由,也许可以认为,他的学说并不依靠主观价值论,因为对未来的主观的低估,只是作为产生利息的一个理由。可是,如果没有这种主观因素的影响,单是“迂回方法的技术优越性”,显然不能说明利息是一种持久的现象,因此也不能说明她是经济问题的永久要素的必然后果。但就是这种技术优越性本身来说,他并不会比庞·巴维克增加所谴责的任何其他生产力的说法高出一筹。在没有理由说明何以劳动在这个用途上的利用会受到限制,因而会相对的缺乏的时候,“迂回方法”的更高的生产率并不足以说明应用在这个用途上的劳动会产生一种剩余价值,由于建造这种具有更大生产力的迂回方法所需要的时间,他可能足以说明剩余价值是暂时的、正在消灭的现象,但不能说明它是与充分平衡相符合的现象。

  但是奇怪的是,作者在对以往的利息理论作了值得注意的批判以后,竟看不出他自己理论的缺点——无法说明主要的问题,而尤其奇怪的是,他竟认为它的理论已经对马克思所提出的问题作了充分的答复,因而认为这是对马克思所作的答复的一个反驳。究竟在哪一种意义上,他的理论说明了利息的现象呢?无论在哪一种意义上——就利息的根源,或就它的决定的性质或它的作为收入范畴的普遍“必要性”——来讲,都不能把利息和工资等同起来。这种说法实际等于用为特殊用途而使用的劳动的相对稀少性或有限应用——就是体现在较长“生产期限”的技术过程中的那种积蓄劳动的应用:基于人类的近视天性而存在的一种稀少性——来解释。由于生产资源的开发不足,于是占有货币资本也就具有利用这种稀少性进行榨取使用费的权力,因为在目前的社会里,货币资本的占有为进行漫长的生产过程提供了惟一的手段。正如地主能利用客观自然界所造成的稀少性来勒索代价一样,资本家似乎也可以利用人的主观天性所造成的稀少性来勒索代价。如果在这个学说的范围内,这样的类比有任何意义的话,岂不是应当说是利息和地租之间的类比,而不是利息、和工资之间的类比吗?同李嘉图和马克思一样,庞·巴维克也曾经指责单靠“供求”来说明问题是不足使人信服的。[1]但是他自己的理论,既然主要还是局限在与更基本的社会关系相分离的生产要素之间的交换关系底有限范围之内,难道他自己的理论就能作出更充分的说明吗?固然他曾在自己的理论中提出了关于生产的一个重要假定:与时间幅度有关的一种技术情况。但是他为什么单独选择这个技术情况,而不注意决定人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人同技术之间的联系的社会关系呢?根据他的理论,资本供给的决定因素就是对于未来的主观的过低估价。这个因素不仅在个人主义社会以外不一定存在,甚至在个人主义社会以内,它的存在也被某些人所否定,而且这种主观的过低估价的程度本身也要由收入的分配来决定,因此也要由社会的阶级关系来决定。所以利息由后者决定是有双重意义的:一方面,和资本家阶级经常的消费标准成比例的收入大小,决定着他们对储蓄和投资的态度;同时人民大众的贫困又决定着在什么价格之下他们愿意为当前的收入而出卖他们的劳动力。因此利息正是为历史所制约的——而不是普遍存在的——那种社会关系和制度的类型来决定的,这也就是马克思所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在后面一章会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就没有理由对未来作过低的估价,使利息成为永久的现象,也根本没有理由会产生利息作为收入的一个范畴。如果按照上面所说的问题的意义提供解决利息问题的办法,那么,这个理论不但内容空洞而且容易使人误解。此外也不能说,这个理论的作者不打算把他的理论说成是具有这种更根本意义的一个解决方法,而目的只是要在他的学说里面用叙述的方式罗列一些任何因果关系的说明都必须包括的有关的变数。庞·巴维克在他的《资本实证论》一书中明确地提出下面的理由,作为他的理论的重要推论:“利息的实质并不是剥削”,而且相反,利息是“一种完全正确的现象,的确还是经济上一种必要的东西”,它“不是一个偶然的历史和法律的范畴,因而只能出现在我们的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社会”,“甚至在社会主义社会,它也不会消灭”。[2]

  [1]“当人们问什么东西决定某一个价格的时候,回答说是‘需求和供给’的人就等于用一个空洞无物的东西来代替一个实质的东西《资本与利息》,第66页)。
  [2]《资本实证论》,第361、371页。

  但就在这种效用概念的应用上,也可以看出一种很突出的矛盾,使我们一下子接触到主观价值论问题的核心。即使从形式上看,也必须把效用看作表示人类心理的相当持久而又一致的现象,才能作为具有决定性的价值论的可靠支柱。这并不是说,人的偏好必须假定是不能改变的,而是说这种偏好不应当是那样变化无常,以致使它们会受这个体系之中的其它变数的影响,而这些变数正是要由这些偏好来决定的。[1]如果把效用照享乐主义的意义当作一种根本的“满足”来看的话,那么,照我们所了解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它是能符合这个条件的。因此从各种选择对象中进行理性的挑选这个过程,可以看成能使经济的选择符合人类心理的某些基本特征。虽然这种选择变成经济行为还是要由收入的分配来决定,可是实际选择本身也许可以看作是不以市场价格为转移的。但如果人们不能再使“欲望”(眼前的决定或选择行为)和“满足”(更基本的心理结果)联系起来,那么,这种假定的独立性究竟是否有效也就很值得怀疑了。为什么我们不应该认为这种“行为反应”不断为它们所遇到的市场情况所影响和改变呢?庞·巴维克并不打算这样说:他的利息论所根据的对眼前财货的偏好是表示眼前财货含有一种更好的“满足”:明年的一个假日会使我们感到和下个月的一个假日同样的快乐,只是在我们的想象中,把前者看得比较模糊而已。如果我们把现在看得比将来更可贵,那只是一个想象力的问题,一个有缺陷的理性和转瞬即逝的欲望的问题。的确,庇古教授特别提出这种对眼前效用主观地过高估价的情形,认为是“欲望”与“满足”相分歧的、因而使经济幸福受到损失的最重要的例子。照一种极其直接的意义来看,这种对目前和未来的主观态度,是由市场价格的结构来决定的,而不是与市场价格的结构无关的,也就是说,肯定地是根据某一个人或阶级的收入情况而有所不同,因为后者决定着目前欲望的迫切程度及其刺激和影响想象力的程度。下面的事实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一个集体或社会由于极端重视目前,以致越来越没有能力为未来作好准备而日益陷于贫困境地。所以根据主观态度来说明问题,就无法做出肯定的假定或预测。而且主观态度,可以因种种的影响而表现出种种的不同,因此使人怀疑它的普遍性的程度也和怀疑它的一致性的程度一样大。主观态度显然可以因出售商品的类型和商品的推销方式而有所不同;也可以根据这个人是容易受外界影响的青年还是更老练的人而有所不同;也可以根据某一个人是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人还是作为家庭中父母的身份,还是以高等学校、俱乐部或商业公司成员的资格,作为一个集体的人,来进行选择而有所不同。但庞·巴维克所选择的主观概念的应用方式正是这些概念的弱点表现得最明显的地方,他想用这个方式来解决剩余价值这个关键问题。可是主观概念在这方而表现得特别明显的弱点正可以使我们看到这个属于整个理论结构的缺陷。

  [1]约·摩·克拉克教授曾经提出他的意见,认为,这类学说只要包括一些前提,说明实际上选择是怎样作出的,它就具有它的意义”(《约·倍·克拉克纪念论文集》第54页附注)。但是为了这个目的,只用选择作为前提还是不够;必须还有一个前提,就是这种选择行为(或它所依据的某些决定因素)是不以市场价格的变动为转移。

  当培利说,价值的含义是指“由意志的决定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域觉或心理状态”的时候,他所说的概念就是十九世纪末被构成一种思想体系的那个概念。效用论是以商品在满足消费者的欲望方面所提供的服务,来解释商品的价值,并由此引申出关于制造这个商品所必需的一切组成因素的价值。但关系并不是直接在于价值与服务(或总效用)之间,照早期经济学家的看法,两者之间常常形成反此。直接的关系是在价值和边际效用之间;决定因素在于一定供给量的最后或边际增量对消费者所增加的满足。一个家庭主妇如果她的动机是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就会这样分配她的用款来达到她的目的,就是使每一方面所花费的最后一个便士所产生的满足都能够相等;因为如果没有达到这种均等,她就会减少某一方面的支出而增加另一方面的支出,这样才于她有利。这就是耶芳斯所说的无差别原理的例子。因此,从这一简单原理又引申出另一原理,即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价格,必须和它们的边际效用——即每种商品的最后一单位或边际单位对于消费者所产生的满足——成比例。如果价格不合于这种比例,则消费者将增加某些商品的需要(即边际效用对价格具有较高比例的商品),而减少其他商品的要求(即只有较低的这种比例的商品),就会于他有利,直到达到平衡为止。

  但是仍然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边际本身的位置是凭什么确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的答复是:凭现有的供给量来决定的;但又产生另一个问题:供给的限度又是凭什么决定的呢?如果所有东西的供给都是没有限制的话,那就没有未满足的欲望,没有边际效用,也就没有价格了。因此,价格的产生,只是因为商品供给的限制,而商品供给的限制是由于生产商品所必需的生产要素的限制而造成的——即以成本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限制。

  从这种学说的倡导者根据主观价值论对于如何决定这些限制所作的假定来看,可以区分为两种不同的说法。一方面,根据奥地利学派的假定,在任何一定的条件之-卜,这种最后生产要素的供给量是固定不变的。[1]这些要素既然受不可改变的(当时的)稀有性的限制,所以也和其它商品一样,能够获得一个价格,这个价格等于它们在生产上所提供的边际服务;这些价格就是成本的组成因素。另一方面,耶芳斯和马夏尔则假定这些成本生产要素(自然资源除外)的供给量是能够变动的,但它们的变动是决定于创造这些要素所引起的负效用或“努力和牺牲”。而此在平衡的情况之下,它们一定要得到与它们在供给上所包含的(在边际上的)负效用相等的价格。照耶芳斯的说法:“生产成本决定供给;供给决定最后一级的效用(或‘边际效用’);最后一级的效用决定价值”;又认为“劳动也决定价值,但只是间接的,也就是通过供给的增加或限制来变动商品的效用以决定价值”[2]。巴列托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这个观念,就是价值是欲望与阻碍——即阻止欲望获得充分满足的障碍的相互冲突的结果。但双方面的力量——也就是马夏尔所谓“剪刀的两刃”——的最后决定因素系被认为是性质上属于主观的东西,即一种心理状态的产物。

  [1]严格地说,奥地利学派的人并没有假定,或不需要假定,基本生产要素的供给是不变的,不过,它们的数量,是决定于市场以外的条件,因而可以认为是独立的。
  [2]《政治经济学理论》,第165页。

  这个理论结构似乎是根据这样一个关键性的假定:即个人的意志是独立自主的,这就是说,它可以不受个人所参与的市场关系或所属的社会关系的影响。当然也没有人会否认对个人意志的这种影响至少是有一些。如果这是属于次要的性质而只限于少数特殊类型的影响,那么我们还可以加以考虑而无需质问把个人意志及其特征当作经济关系的决定因素是否正确。但如果这种社会的相互作用的影响很大,那么,这种假定的有效性就会发生动摇,而这个采用无数个体的分析方法也就必然归于失败。这样,不仅从个人推论到全体的任何企图都会造成以分立概结合的错误,而且意志或心理的状态也不能当作决定事物的“自变量”来看。

  没有疑问,在个人主义的时代,这样一种假定看来是很自然的,而在今天对于那自诩为不受社会影响和不依赖社会的孤立的资产阶级个人来说,似乎也是很自然的。可是只要不是单从表面去分析社会组织,我们就可以看出,个人的意志不仅不是自主的或独立的,而是恰恰相反,不知在多少种的方式之下都要不断地受到他所参加的社会和经济关系复合体的影响。首先,个人所表现的各种偏好的实际性质以及这些偏好转变成货币的形式,都要受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他所取得的收入的影响。例如,我们已经知道,一个人是把现在看得比未来更重,还是把闲暇看得比商品更重,因而他是在工作方面还是在储蔷方面忍受“牺牲”,都将取决于他的收入状况;由此得出这样的循环结果:影响商品,价值和生产要素的报酬的基本成本,它的性质又被收入的分配所决定。一个没有土地的人,当他把自己雇佣给一个主人的时候,对自己的“牺牲”或“负效用”所作的估价将比一个自己占有土地和工具的农民所作的估价要低得多,因为前者的贫苦处境使得他降低了根据生活必需品对自己的劳动所作的主观估价。有工会支持的工人同没有组织而且传统生活标准很低的工人相比,也有同样的情况。因此,对任何正常价值的假定,都需要以一定的收入分配,因而也要以一定的阶级结构的假定为前提。要确定一定社会的交换关系的精确形式,不仅需要以抽象的个人的心理倾向为依据,而且还需要以具体的个人所属的制度和社会关系的复合体作为分析的资料。在探求一种虚构的普遍性原则的时候,现代的价值论对于下面这些因素都是“假定有的”:从形式上解释,那就是你可以任意假定你所喜欢的因素。这似乎最多也只能比作制定物理学或天文学的定理,而不需要“引力常数”一样。但当这样一种假定被用来作为对现实经济社会的一种说明的时候,实际上就会产生一个更是不容置疑的错误。正因为这种假定的片面性,如果把它作为肯定的说明,那就是虚假的了。这等于说,经济现象是受一群独立的个人所自由结成的一系列契约关系的支配,而其中每一个人都很清楚他自己的需要,而且都知道所有可以得到的选择物并且都有办法取得这些东西。既然用巧妙的手法将一致性引入前提之中,于是结论也就产生了一致性。

  可是我们已经说过,人们可能认为,构成人们选择的主要因素可以撇开收入的分配以及个人的社会地位而单独地假定出来。实际的偏好曲线表,也就是巴列托所说的基本的“无差别曲线”,可以不受个人情况的影响,不管他是富有还是贫穷,是饥饿还是满足。因此,至少在这个意义上,主观态度可以看作是决定价值问题的一个独立基础。但是首先需要指出,即使是这样,单是这些因素本身也并不足以决定这个问题;如果我们要知道这些基本态度是怎样变成实际选择和实际需求的——从已知的各组无差别曲线能构成什么样的需求曲线[1]——那就需要就有关个人地位方面另外再作一些假定。其次,除非对于效用采用享乐主义定义,或某些类似的假设,似乎就不可能对这些基本心理态度做出假定。否则,这些表明个人对任何一组想象的选择物(不管他是否有过这些选择法去发现它们,它们就会告诉我们,假如一个百万富翁沦为乞丐,他将如何来估价闲暇和收入,或者假如一个申请救济金的失业工人忽然发了一笔财,他又会采取怎样的态度——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照最初的效用概念的含义,是指促使眼前选择行为的“欲望”与选择对象所产生的更基本的“满足”互相一致的话,那么对于这样一组固定不变的心理态度的假定也许具有某种意义。但是,如果“欲望”和“满足”分离,那么后者即使存在也不能支配行为,因而和经济问题也就不发生关系;单独的“欲望”既脱离了它们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更深的根源,当然就不能看成具有这种一致性或独立性了。

  [1]这只是在马夏尔的有名的物物交换的情况中所表示的那种事实的一个例子:已知一组无差别曲线,在某人能构成足以确定议价过程的实际需求曲线或供给曲线以前,必须先假定每人在这个平面内开始进行交换行为的位置。马夏尔用每一种商品的现有量来确定这个位置,但这个原理可以适用的范围比这个简单的例子更为广泛。

  我们由此又可以提出第二个理由,来驳斥个人意志是独立的这种假定:这就是传统习惯和宣传的影响。从这两个因素对选择行为所产生的极其明显的强大影响来看,它们造成“欲望”和“满足”的分歧,似乎比经济学家传统上所承认的要大得多。前一因素的影响应当包括别人的欲望和嗜好对于某一个人所发生的各种复杂影响,包括凡勃仑竭力使人注意的阶级标准和社会时尚的影响。后一因素应当包括所有那些广告方法、暗示以及推销技术,这些已经成为现时代的一个重要特点。在这方面的成功要看这些方法能够改变和制造欲望的程度;并且根据这方面所达到的程度,消费者的选择就变成以生产者的行动为转移的一个变数。而且消费者的欲望,显然在各方面都可能受到暗示的影响。如果把供应品适当地陈列出来,引起公众的注意,单是这种供应品的存在,就会引起原来不存在的一种欲望;而销售者的宣传程度和技巧也会左右人们在圣诞节送给亲友的礼品是书籍呢,还是手套、手帕、洋伞;决定公众的饮食中多添些香蕉呢,还是多添些鱼类、牛乳;是选择“英格兰的干燥地带”,还是科尼什的利维拉[1]作为假期游览中心。这种宣传一旦能够影响社会群众的习俗,那么,这些影响结合在一起就会对个人选择的决定产生加倍的力量。个人成为时髦的奴隶就是一个充分的例子,在这种情形之下,很难说个人还有自己的意志。在今天世界贸易的领域中,不论是直接的或间接的,人们都可以看到宣传对于需求的越来越大的影响。“请购英国货”,“请购大英帝国的商品”,“请购德国货”这类宣传运动,使消费者养成和他们原来胃口不适合的那种类型的嗜好。向国外传播本国文化显然是一种及其重要而被人所忽视的经济影响,那是为了造成对本国一贯大量消费的商品的嗜好,因为国内有特殊便利来生产这些商品。当人们充分估计到今天世界上所有这些影响的范围的时候,人们将不会怀疑,除了食物和住所等主要必需品以外,这种影响几乎对每一种商品需求的决定来说,都是一个重要因素。

  [1]在二十世纪30年代,英国各铁路公司竞争剧烈,控制英国东海岸避暑胜地的公司,宣传东部为“英格兰的干燥地带,而控制西南部的公司则宣传四南部为“科尼什的利维拉,因为利维拉,是法国南部有名的避暑胜地,铁路公司用“利维拉”的名字是为了吸引顾客。——-译者

  传统习惯的影响也不能认为是次要的。人类的嗜好除了最原始的水平以外,显然是经过一个教育的过程而发展起来的。传统习惯和风俗以及社会环境的其它因素,在这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我们所能假定的那种“自然”人所固有的东西,至多不过是一种没有什么差别的某种最初欲望和倾向罢了。在每一个人的历史上,当他达到成年的时候,他在生活上所表现的那种复杂的偏好曲线表(即使假定有这样一种实体)的明确形式显然是受他周围社会的影响的,而且以后还要为这种影响所不断改变。人造丝成了廉价品,于是每一个工厂女工把丝袜看成自己生活上的必需要素,因为别人都穿这种丝袜。照身材定制的服装对绅士们是一种必需品,缺少它,就会感到很大的不满足,因为服装的一定标准和式样传统上代表着生活的一定地位。房屋装饰、家具以及社会娱乐等方面的大部分开支,显然也为某些社会标准的要求所支配。人们习惯用午茶或饮鸡尾酒,如果某些个人必须戒掉这些东西,他们就会感到一种不足。人们穿上非常不舒适的硬胸衬衣和浆洗的硬领而感到愉快,因为这种作法合乎社会时尚的要求。为了表示资产阶级的高贵,他们的妻子购置餐柜上的银器,而在前几年,则购置装饰客厅用的纱帘、棕榈叶或百合。甚至希望有一部小汽车,常常也是一半为了它的用途,一半为了它所代表的地位。几年以前,在《经济学界》杂志上,曾经举行过这样的一次讨论:假定一个绅士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情愿付出也许是10英镑、20英镑或30英镑的代价来购买一双皮靴,而不惜愿赤脚跑到办公室或俱乐部去,根据他所付的代价来衡量这种皮靴的“总效用”,问这究竟具有什么意义。提出的答案认为这个问题根本没有意义,因为假使所有的皮靴都普遍定价为每双10英镑或更高一些的话,那只有最有钱的人才会穿皮靴,而普通人就是穿草鞋甚至赤着脚给人看见也不会感到难堪,因为这时所有他的邻居或朋友也都已经习惯这样做了。

  认为这是效用论所包含的一个重要推论就可以证明,这个理论的目的是完全采取不以社会关系为转移的、自主的个人意志的假定作为对经济社会的说明的。在强调这个推论的时候所流露出来的那种热情,表明这些经济学家对于假定的选择显然不是没有带着很大的辩护士的偏见的。这个推论曾被赞扬是对放任主义的主张的一个有力的支持,它的主要内容就是证明自由交换的制度可以使各方面都获得最大限度的效用。照这个论点所暗含的假定来看,它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论点;甚至在今天虽然它的错误有一部分已经常常被人指出、但是这种错误似乎仍然很难消灭而且不断地改头换面重城头角。它的最明显的说明形式就是在甲乙两种商品的两个卖主之间进行交换的一种简化的例子。这是前面所讲的一种原理的另一种说明方式,照这个说法,双方之间的交换会继续进行,一直达到两种商品(拿出去的商品数量与交换来的商品数)的效用对每一方都相等的交换率为止。在未达到这一点以前,每一方都能从继续交换甲乙商品中获得大于他所放弃的效用。超过这一点的任何交换率都必然会使一方或双方所丧失的效用超过他从交换所得来的效用,因而就不可能有一个使双方都满意而彼此同意的交换率。因此,这一物物交换中的平衡点——也就是自由市场所要建立的交换率——(照耶芳斯的说法),也就是“双方都感到满足”,而且“每一方都得到一切可能的利益”的一点。所以,如果这一价格是使每一方都能获得最大利益的价格,那也一定是使全体获得最大利益的价格,因此在自由市场的条件下所建立的价格,必能使有关各方都获得最大限度的效用。这个推论虽然已经包含在耶芳斯所提出的理论里面而未加以明确的说明,但华拉斯(Walras)和巴列托以及奥斯庇兹(Auspitz)和黎培恩(Lieben)在他们的《价格学说研究》一书中却更清楚地着重指出来了。[1]

  [1] 的确,华拉斯对经济理论的兴趣,似乎是由于和圣西门学派的讨论以及要提出一个简单的证据的愿望——证明自由交换在竞争市场上能产生一种最美满的结果——而引起的(参阅维克塞尔《讲演集》,第1卷,第73,74页)。

  当后来的讨论指出,事实上符合上述这种条件(即两种商品对双方中的每一方都有相等的效用)的交换率不是只有一个而是有许多个的时候,对这种最大限度的意义就发生了一些疑问。照耶芳斯所举的简单的物物交换条件,在这些点中的任何一点上都可以达成平衡,这要看在交换的最初阶段中对哪一方有利;因此,这些点中的任何一点都同样可能成为“满足”的位置。但任何这种“满足”的位置,显然与进行交换时的个人情况有关。在任何一定的情况之下,个人可能得到的资源和选择的机会都是有限制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最明显的是受个人所属的阶级的限制。在这个个人所处的一定情况之下,也许有一条符合于他的最大利益的、因而如果加以采取就会对他有利的道路,但这条道路是由外界的情况替他决定了的,假使情况两样,他所采取的也许不是这条道路。只有假定每一个人都有许多可以自由选择的机会,并且在研究和估计现有的选择范围以后才决定他所采取的道路,这种相对的最大限度才接近于具有绝对意义的一种最大限度的满足。但是对于资本主义的社会,这是一种不可能的假定;而正是这种假定的不存在——真的,实际存在的是它的反面,即阶级划分的存在——才是了解资本主义社会特殊性质的必要出发点。可是这正是效用学派的创始者偷偷引进来的假定。今天在经济著作中关于竞争和垄断体制或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体制的影响的比较,大部分仍然是以这个假定作为默认的根据,这一事实表明这种假定仍然易于瞒过人们的注意。[1]

  [1]庇古教授说:”凡是分析各种租税和各种垄断对消费者剩余的影响而进行、比饺的时候,所有这些比较都暗含着如下的假定:需求—价格也就是满足的货币尺度”(《福利经济学》,第24页)。也参阅《实体主义经济计划》,哈耶克阳。

  由于了解到效用概念所存在的这些困难,近年来经济学家的越来越大的倾向不是放弃效用的概念,就是从纯粹经验的意义上重新提出解释。他们假定了这样的经验事实,即个人欲望从市场上可以观察到的选择当中表现出来,然后把这些选择作为数据,构成决定经济事物的平衡公式,至于这些选择的心理根源或社会根源究竟如何,他们概不过问。因此,巴列托最初采用了效用概念,到后来却放弃了这个概念而代之以欲望的满足[1]而喜欢用新鲜的字眼来玩弄熟悉的观念的卡赛尔则完全避免使用效用这个分辞。罗宾斯(Robbins)教授否认效用可以在两个人中间进行比较(特别用这种理由来反驳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关于财富的不平等使经济幸福受到损害的某种含义),而且肯定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实际的科学”所能提想的正确假定,不过是每一个人都按照某种偏好曲线表来安排选择的对象而已。[2]这样,经济学就成了一种”交换科学”的理论,在那里面,“对于平衡理论并无认可的意味。平衡只不过是平衡而已”[3]

  [1]《政治经济学手册》,1909年版,第157页。
  [2]《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第2版,第137页以后。罗宾斯教授认为现代经济理论对李嘉图体系的优越性,就是前者已经“进到对个人估价的地步”(同上书,第20页)。但是人们难道不能理怨只站进到对个人估价的地步为止而没有更深入一层吗?
  [3]《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第2版,第143页。

  看来,这好像是要躲到纯粹的形式主义中来逃避基本问题,如果一种理论用这种方式来下定义而又如此缺乏实际内容,那么,照它所达到的抽象水平来说,是不能对实际情况做出任何重要判断的;无论如何不能对经济社会的一种特殊制度所特有的问题做出重要的判断。如果全部假定的内容只不过是人们进行选择而已,根本不说明他们怎样进行选择以及什么支配着他们的选择,那么,似乎经济学所提供给我们的只不过是关于人的选择的一种代数学而已;它只能表示选择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某些很明显的形式,而不能向我们说明实际情况将如何演变。而且我们已经看到,如果个人的“需求表”不是看作基于某些最后的或根本的东西,它就不能成为市场平衡体系的一种十分巩固的支柱。如果需求会因市场上的每一阵风的吹动而引起变动,如同我们只假定经验欲望作为先决条件那样,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认定这些欲望不是完全由于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呢?实在说,如果照这个理论,“平衡只不过是平衡”,那么,它所提供给我们的就好像仅仅是平衡的一般化的定义而已。规定这样一种明了的定义也许是很有用的,而且实际上也是一种重要的工作。但从有关实际经济社会问题的研究及其所提出的问题的类型这个意义来说,这样的定义除了提供政治经济学理论的一个空洞的外壳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罗宾斯教授在他的《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一书的初版中指出,经济理论的推论,不在于经验或历史的事实,而是“暗含在我们对于整个经济科学内容所下的定义里面”[1]:这种说法似乎可以充分表明这个理论特点只是一套同义语的重复而已。在他那本书的第二版里面,他放弃了,这种坦白的承认而提出一种解释:认为经济理论并非“只是形式的”,它所根据的假设事实上就是关于所有一切类型的经济活,动的基本概括,并认为经济志论的推论所代表的“不可避免的含义”,决不是属于“与历史条件相对的”性质,而是适用于一切类型的经济社会的。[2]但是当许多人知道了这些普遍应用的规律所根据的那种薄弱的事实基础仍然不过是关于个人选择的一种假定的时候,他们一定很难因为这个重复的说明而发生信心。当然,这里选择并不限于传统上所谓“经济的”那一类型的活动;而且可以看出,他们所提供给我们的是那样一种普遍的抽象化,它完全可以包括任何类型的人类活动所共同具有的特征。这一点,罗宾斯也坦白地承认。“凡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牵涉到时间因素和稀少资源的行为,都包括有为达到另一目的而放弃使用这些东西的意义,因而这种行为都具有经济的含义”[3]。密赛斯教授甚至说得更为明确:“把‘经济的行为’看作是人类行为的一个确定的范围,而与其它行为的范围严格划分界限,这是不合理的。经济的活动就是理性的活动。……经济活动的范围与理性活动的范围是有相同的界限的。”[4]因此,这里所说的原理及其“不可避免的含义”,是指而且仅仅指每一类型的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不仅指一般所谓生产和交换的特殊问题,而且也指烹饪和家务、游戏和娱乐、假期的安排以及想作哲学家还是想做数学家两者之间的选择的问题等等。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如果认为经济原理只是这样脆弱的一种抽象化,只是把人类事物的一面孤立起来,看作和其余部分完全无关——那么,人们当然有理由怀疑,从这样一个理论所能得出的推论,它的拘束性是否能对各种类型的经济社会特征所引起的特殊问题具有高度的重要性。

  [1]《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初版,第75页。
  [2]《论经济科学的性质与意义》,第2版,第80、105页。 汉德生(H·D·Henderson)也认为经济理论所假定的规律,“不论是商业冒险家、公司或托拉斯,都得受它们的统治;行会、政府和苏维埃可能换来换去,可是规律却在这些组织之下发生作用。如果必要的话,即使这些组织要想对它们加以阻挠,它们也是会发生作用的”(《供给和需求》,1932年版,第17页。
  [3]同上书,第14页。
  [4]《经济学概论》,英译本,第124页。

  为自己的论题寻找逻辑上的简明定义,这在今天虽然很时髦,但一般地说,总是徒劳无益的,而发展到极端的时候,必然会使思想变成毫无实际内容的东西,所得到的不过是一种枯燥无味的学究式的教条主义而已。这种趋势似乎不仅是一时风气的产物,而是由于更基本的一种缺陷所造成的。今天许多人显然忽视的一点,就是马夏尔在他的《原理》第一版的著名序言中重复申述黑格尔的连续性原理时所最关心指出的一点(对此之卜,许多现代的经济著作就显得肤浅而幼稚了)[1]:在现实的世界上,并不存在着像在思想上所存在的那样硬性而严格的界限,而且连续性和不连续性必然是交织在一起的。固然,在马夏尔的著作中,曾经对连续性的某些方面加以夸大和片面的强调——他所着重的天道循序渐进的格言是偏于保守意义这一方面的。但与大多数的现代著作比较起来,他对思想问题的研究方法,至少带有一种健康的现实主义的性质:在他的批评者看来是属于折衷主义或含糊不清的地方,有很大部分我认为正是这一优点的表现;而这应当说是由于他具有充分的哲学基础,因而能充分认识抽象观念与现实之间的关系的某种复杂性,而且力求做到脚踏实地。只有牺牲任何可以与上述现实主义相比拟的那样的东西,才会得出今天所流行的那一类型的精确的定义。很明显,有关经济学这样一门学问的任何现实的定义,首先必须用它所选作内容的具体问题来说明(也像任何科学一样),它必须是根据问题的类型而不是根据界限的划分而做出的定义。经济学的定义必须根据它所处理的那个片断的现实世界来规定,而经济学所提出的概括性的说明,如果是充分的,就必须能代表它的实际情况的主要特点。它是否能圆满地把这种概括性与现实性加以适当的融合,这是一个事实的问题,用崇拜警句的方式只将事物的某些方面加以抽象化,使它们和其它方面脱离,当作神圣的东西单独供奉起来,这样也许可以达到表面上非常吸引人的概括性,但是却牺牲了现实性。精确性对于思维过程也许是最需要的、甚至是最主要的一个因素,正如铜的锐利对于切削一样,但如果把工具的锐利和产品的锐利混为一谈,如果把精确性看成思想的目的,当作真理的试金石,那就会使思想变成贫乏无味,而观念也就成了缺乏生命实质的空壳。

  [1]“如果这一本书有它自己的特点,那也许可以说就在于它给予连续性原现的应用以重要的地位……。……总是有一种引诱力,把经济财货划分为明确的类别,然后对它们就可以做出简短而精确的命题,这样既满足了读者对于逻辑精确性的要求,又满足了一般对于教条的爱好,因为这些教条具有深奥的气味,而又易于处理。但屈服在这样的引诱之下,而在原来没有一定界限的地方,硬划出一道广阔的、人为的界限,这种作法似乎已绝发生很大的害处,经济学说越简单越绝对,它所引起的混乱也就越大,……如果它所指的界线在实际生活中并不能找到的话”(《原理》,第1版,第8-9页)。

  但是,即使最抽象的经济学家,也还是要对现实世界提供更多的说明,而不是仅仅提出人类所进行的选择而已。正如罗宾斯对我们所说的,还有各种“补充的假定”;而且他承认(有些勉强地)这些假定是“出于对往往可以正确地称为历史相对材料的研究”。实际情形似乎如此:政治经济学正是从这些“补充的假定”出发。无论如何,经济学家所得出的现实的推论就是根据这些假定。人们决不能指责罗宾斯教授,说他没有注意到经济理论的实际含义,不论他对后者所下的定义是如何抽象。但正是由这些“补充的假定”里面才暗含着提出了关于经济社会的假定,它们在本质上类似早期经济学家的那些假定,也就是属于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个人的独立自主意志的那种类型。实在说,正是关于个人选择所提出的抽象假定的方式,才构成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控制经济现象的实际力最的一种歪曲的叙述,除非根据资本主义社会中支配个人选择和区别阶级选择的社会关系的说明,对这种假定作重大的修正。只要缺少这样的修正,那么所谓个人进行选择这一说明,如果把它具体化为个人按照某种方式进行选择的形式,那就变成个人自由地进行选择这样一种与事实不符的说明了。这就是说,由于个人的这些行动而形成的事件,都可以不受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特征的那些基本生产关系——与经济财产所有制相联系的阶级关系——的影响。隐蔽的假定是很顽固的,尽管魏克斯悌德(Wick steed)希望数理的说明能够起一种化学试剂的作用,“把我们一般冗长的论述中所包含的假定变为沉淀”,可是今天愈益数理化的经济学实质上还是建筑在同样的基本前提上面。就它的辩护的影响来看,所不同的,只是现在变戏法人的技巧更高明了,因此,他喋喋不休地大谈其“伦理中立性”,用颇为巧妙的手法造出一种推论,在观众看起来,仿佛是从普遍有效的科学原理演绎出来的推论一样。可是秘密的假定依然存在,隐含在对问题的系统说明里面;虽然过时的“效用”可以由前台撤走,可是那种自由行动的个人的欲望,却仍然被看成是统治着市场的东西,而这种自主的消费者的“主权”(有位作家最近这样称它)[1],仍然是所假定的任何规律和所做出的任何预测的根据。这样,经济学家们就会继续把资本主义制度下消费者的自主权与社会主义经济下的“经济权威主义”相对比[2]。当然,这个事实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市场估价代表着极其高度的权威主义。今天支配主观经济学的这个假定——不是仅仅作为一种偶然的“附加的假定”来支配它,而是通过为解决整个问题所必然采取的那种形式来支配它——是与传统的政治学说和国家学说所依据的类似假定相并行的:国家是由无数自由平等的个人的独立意志所形成的某种总意志的表现。在经济领域内也如同在政治领域内一样,阶级社会的事实证明这种美丽的图景是虚伪的。资本主义的报刊在这一方面的势力正可以比之于广告在经济方面的势力。在这一方面的阶级势力也就如同在经济方面的阶级习俗的势力一样。在这两方面,经济地位的差别以及无产者对有产者的经济依赖性都是主要的因素。而且在经济领域方面,“复投票权”[3]是常规而不是例外;这种多数可以多到一千票一万票对一票。但在大多数经济著作中却称之为消费者的统治,就因为有那么一个市场的存在。这种说法的天真可笑,正如希特勒把他的极权国家说成是公众意志的产物,因为他已经举行了公民投票一样。

  [1]哈脱(W·H·Hutt)教授在《南非洲经济杂志》1934年3月号上发表的那篇文章里宣称,这个原理对经济学是一个根本的东西。也参阅他的《经济学家与公众》一书第257页以后。
  [2]下一段话就是一个特别天真的例子:“富者的消费比较贫者的消费,在天平上有更重要的分量”……它本身就是一种表决的结果,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的获得和保持,只有依靠符合消费者需要的反应。所以成功的商人的财富,总是消费者共同表决的结果,而且在获得以后,他只有把这种财富使用在消费者认为对他们最有利的方式上面,他才能保持这种财富”(密赛斯《经济学概论》第21页)。如果在一个社会里面,许可复投票或请代表投票,并且有一撮野心的绅士用正当或卑鄙的手段积累了过半数的票数,他们在以后的各次选举中也都投票赞成维持发投票的办法。密赛斯教授大概会声言这是彻底的民主,因为全部过程是一个“表决的结果”,同时会认可这些自封的统治者的行为,因为它们反应了什么是对大多数人有利的一种公民投票的决定。
  [3]指富有者可以随心所欲地多买产品。如果每买一件东西代表着消费者的一个投票权,那么富有者的投票权就占绝对多数了。——译者

  也许有人会认为,为辩护目的而提出的抽象概念的最直接的证明,只有在所谓分配论里面才可能寻到。如果说现代经济学并不包含有值得称为分配论的东西,这种说法也没有什么不妥。但这并不等于否认曾经有过自命的分配论者。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边际生产率的理论。具有启发意义的是,这个理论非常明显地带着数理方法的标志,而且作为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评者的答复,曾经提供了最实际的贡献;虽然这个理论的主要意义——如果正确地加以解释——目前一般都承认是属于纯粹形式的性质,但却被用来并且还要继续被用来作为答复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所要解答的那一类型的问题,从而作为对后一理论的反驳,或至少是一个充分的代替物。这个理论显然是和旧的资本生产率学说一脉相承的;不过去掉了旧理论中较为显著的粗糙部分,把微分增量的概念应用到不同要素的“生产率”上面而已。可是经过这番加工,连那原始生产率说中可用以答复剩余价值的实际问题的微弱东西也不存在了。单是说竞争市场上某一生产要素(不论是土地、劳动或资本)的价格,会同因增加这个要素的一个边际单位所造成的对于总产量(价值来计算)的差额趋于相等(因为一个成品的价格等于一个边际单位的效用),这只是对传统的供求论提出一种更精确的说明罢了。正如马夏尔所急忙指出的,这并不能算是“一个完全的分配论”,因为它仍然没有答复各生产要素的供给如何决定以及它们的性质如何的问题。实际上,它表明不仅进一步地把商品,而且把有生命和无生命的生产工具也当作市场交换的对象,甚至把它们从具体生产活动中完全抽象出来,更不必说从它们所结成的基本社会关系中完全抽象出来。但这个理论却立刻被吹嘘是对有名的利润问题的一个圆满答案,使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学说变为陈腐无用了。约·倍·克拉克把它拥为新发现的“自然规律”;虽然今天的经济学家很少会同意他的这种轻率的说法,但是我相信,其中也还有相当多的人会同意这样的见解,就是认为这个理论可以表明:竞争的规则“会使每一生产要素获得它所创造的等价物”。这种说法是具有某种意义的。无论如何,不管职业经济学家们个人的想法怎样,但如果说,他们的听众有百分之九十九会理解他们的话中所含的类似上述这样的结论,这也不见得不正确。

  这个新理论的批评者,由于将注意力集中在那被证明为属于纯粹形式的问题上,即所谓“加在一起的问题”上,因此最初他们的行动与其说是逐步达到澄清,不如说是引起更大的混乱。他们所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每一生产要素是根据它的“边际生产率”所确定的意义来决定价格的话,那么,把所有这些要素的价格加在一起,是否等于总产品,既不多也不少呢?他们追求这个主要属于学究式的研究,旨在说明,如果事实上能符合这个条件,这个理论就具有分配论的重要意义。当霍勃生声称生产要素不能按照和它的边际生产率相等的价值付予报酬,而必须按照它的平均生产率付予报酬的时候,这就是他所采取的批判路线。除非后者是正确的,各生产要素的收益总额就不会等于总产品。因此,要答复这个批评,只消用更精确、更抽象的说明来确定这种情况,并证明当竞争的意义被充分肯定以后,“正常的平衡”必然包含每一企业的边际成本同平均成本都相等的意义(在平均成本是最低的一点上),这样,只要照竞争价格的定义,就符合上述关键性的条件了。

  对于这个理论的很多数理加工曾下过功夫的魏克斯悌德,主要用它来攻击李嘉图的地租学说并且证明任何剩余价值概念都不能成立。我认为这不是没有意义的。他所没有注意到或者显然没有认识到的,只是这种说明方式不仅使剩余概念变得没有意义,同时也使那些使它有理由称为现实主义的分配论,以及他显然认为暗含在这个理论之中的实际推论变成没有意义了。魏克斯悌德曾经指出,李嘉图的地租学说从形式上看是一种“剩余论”。如果用数理名词来表示,那就是“全部产量是F(x),而F'(x)则是满足资本加劳动的每个单位的报酬率,资本加劳动所提取的总数是x・F'(x),而剩余部分F(x)-x·F'(x)就是地租。因此,这只是说,当其它各生产要素都已经付偿以后,‘剩余’或余额就可以归地主所有”[1]。如果S=x+y+z,而x+y为已知,那么结果必然是,z便等于S-(x+y)。据魏克斯悌德说,这样一种数学的自明之理,应用于z,也能同样有效地应用于x和y。根据同样的推论方法,资本的价格或劳动的价格,也能作为一个“剩下的余额”来处理:问题完全在于把哪一个要素作为“已知”,哪一个作为所要决定的剰下的变数。但是魏克斯悌德(也同现在他的门徒一样)没有能注意到,把地租论说成数率自明之理的正是他所采用的那种纯粹形式主义的说明方式;只要竞争的概念充分明确以后,这种形式的说明方式同时也会使作为一种分配论的全部理论都成为自明之理。[2]当然,在纯粹形式的平面上,是不会显出各生产要素之间的区别的:x、y、z不过代表一些符号,除了它们的符号不同以外并没有其它的区别。辨别地租和利润与工资的不同并不是根据代数的规则:如果要区别它们,那就必须根据从现实世界中所形成的那些特征——也就是与这些价格现象背后的实际活动有关系的那些特征。魏克斯悌德并且声言,他所阐述的理论,“并不是从几个要素的各种服务的特殊性质而是从所提供的服务的共同事实中去寻找”[3]分配的规律。这显然等于承认各生产要素的主要的区别性质已经在假设上予以排除,因而这个理论只建立在这样的前提上,就是这些要素对于生产是重要的,因而位于需求之列。要在这个基础上断定阶级间的利益的根本调和,否认“剩余价格”和“剥削”等等的存在,只是以待证明的原理作为论据的一个简单的例子而已。[4] 追究亠个生产要素的报酬,是大于还是小于它的“边际生产率”同追问市场上是否存在着竞争的条件,实际含义是一样的(并没有更多的意义)。而且只要重新给它一个适当的定义,这个概念也可以适用在垄断条件下的生产要素的估价了。[5]

  [1]魏克斯悌德《生产规律与分配规律的协作》第17、18页。
  [2]魏克斯悌德显然不是这样想的。他以为这个学说“对于我们在分析垄断组织以及在分析关于生产的真正社会化的时铁所应采取的攻击路线,能够提供一些建议:。这些建议具“有远大的希望”(《生产规律与分配规律的协作》第38页)。在别的地方,他认为指出“根据边际工业效率的计算,垄断组织在产品中所获得的多于它们的分配份额”,是对垄断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批判。实际上,照这个学说对“边际工业效率”所下的定义,这种说法等于说,垄断者所获得的多于在竞争下所能获得的数额,除此以外,并不能有更多的意义。
  [3]《生产规律与分配规律的协作》第7页。
  [4]把生产要素的差别已经纯粹形式化到什么程度,可以从下面的事实看出来:魏克斯悌德除了建议把锄头、肥料、马匹以及尺磅功率,也必须当做单独的生产要素以外,还建议(为了要求形式的完整起见)把“顾客的集体及其欲望”,甚至“商业上的推销”、“字号”和“坏名誉”也包括在生产要素之内,每一项都照他的边际生产率定价(《生产规律与生分配规律的协作》第33—35页)。罗宾逊夫人认为一个单独的生产要素就是同任何其他生产必需品具有技术差别的东西,也就是没有完全代替品的某些东西。罗宾斯教授曾经赞扬这个定义说,是具有形式的优美和简练(参阅《不完全竞争的经济学》,第108、109页)。这些定义确实是优美的,但它们也是很脆弱的。
  [5]参阅罗滨逊在《经济学杂志》1934年9月号上发表的文章。

  这里所提出的批判,并非否认数理经济学在使含义精炼和假定明确方面可能有很大的帮助,也并非否认个人的主观态度作为经济事物的运行中的环节起有一定的作用,因而在经济现象的任何全面分析中占着一定的地位。但这里所要说的是,只要数理的技术继续受某一特殊思想方式的奴役,那么,它所形成的概念就是有意要掩盖现实而不是揭露现实。因为主观价值论中这种偶像化了的思想方式,首先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领域,那里脱离了躯体的思想与精灵化的选择对象发生了神交,然后不顾这个抽象世界与现实之间的距离,企图把这个领域中所发现的关系说成是既支配着现实经济社会中所存在的关系,也支配着所有社会制度体系下的事物所必然具有的形态。这只能造成思想混乱和对现实的歪曲。这是要使一切本末倒把经济思想从这个传统中解放出来,是我们老早就应该实现的一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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