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多布 -> ﹝英﹞多布《政治经济学与资本主义》(1937)

第六章 关于摩擦和预期:经济学说上的某些最近的趋势



  晚近以来,特别是最近十年间,经济思想上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旧的教条主义的衰落,怀疑思想的加速发展以及论战的再起。几年前认为已经确定的学说,只需在它的含义上以及对特殊问题的应用上加以改进就可以了,而现在却从它的基本假定上发生了疑问。思想体系,它的最后形态原来认为已经达到了完善的地步,所走的只是一些细微的加工而已,现在却要回炉重铸。不难看出,就在这些思想的动态之中,反映着过去二十年间现实世界的惊人事件。这种怀疑思想的加深,实际上就是放任主义作为一个学说体系的最后解体:人们大致上可以这样说,所谓学说的转变主要是继现实世界中放任主义的衰落之后而产生的,而不是在这以前。今天这种放任主义学说,至少按照它的传统形式来说,即使还有得注意的拥护者,那也是相当少了。但是还不能说,代替旧的信念和对这种信念的肯定性的,目前除了混乱和折衷主义以外,几乎没有其它的东西了。

  最近这些观点的转变,我相信主要是集中在传统假定的两种重要修正上。这两种修正,似乎都与新的垄断时代的特征有关,一种是直接的关系,另一种是间接的关系。其中第一种修正是对传统的竞争概念的一种批判,或至少是一种重新的探讨,并且试图根据垄断组织或垄断因素的存在对平衡条件重新加以说明。第二种修正着重在对于传统的平衡分析即关于经济规律和趋势的说明,在个人预期能够对事物发生重要影响的情况之下,所必须做出的修正。我们已经看到,传统的放任主义学说不论是按古典经济学用成本规律的形式来说明,还是按主观价值论用边际效用与成本相等的形式来说明,都是以竞争的协调与自动调节的作用为根据的。如果事实上不是这种平衡而是另一种平衡在支配着,那么,实际的放任主义的结果,一定和原来所想象的不同。再者,按古典学说的实质,原来认为最后所产生的结果,并不以个别企业家的主观愿望或预期为转移。如果情况并不是这样,如果主观的愿望成了结果中的不受其它影响的决定因素,那么“无形的手”将告失效,而实际的放任主义的结果也一定和原来的推论有所不同。

  这两种改变,都与通常所谓“摩擦”的那些因素的重要含义有关。传统上已经承认,在竞争为绝对的垄断或接近垄断的东西所代替的场合,价格就(在一定的限度内)为垄断者的意志所决定,因而成本的原理也就不再适用于这种所谓有意造成的稀有性的情况。但在卖者(和买者)人数很多的一切居间状态的场合之中,使市场成为“不完全的”并使它脱离竞争的抽象理想的那些因素,只是当作摩擦来处理;这些摩擦或者会推迟到达平衡位置的时间,而不改变最后所要到达的位置的性质,或者会由一定的地域差别而形成价格上的差别——这些差别本身就是摩擦因素的简单而直接的函数。例如,认为对市场情况的缺乏了解,或者由于生产者的惰性会延缓竞争力量的作用,因而使价格更长期地脱离正常情况,但并不会改变这样的事实,就是如果经这一定时期的调整,这种价格仍然能达到平衡,虽然会比在其它情况之下更加迅缓。另一方面,当人们远离供给来源的时候,就会发现在同一个市场之内被时间或空间隔离开的各个部分之间的移动成本会在价格上造成明显的差别,这种差别各自与化为价格的移动成本构成精确的比例。这种比较新近的学说的新颖之点在于:某些因素——如缺乏了解、惰性、或移动成本等因素——的存在被看成不仅具有这一类型的摩擦影响,而且还会改变平衡力量和最后所达成的平衡的性质。

  那么,根据什么标准,摩擦才不算是摩擦或者不仅是一种摩擦呢?我们怎么能知道是否某些“扰乱影响”只会在某些很小的、可以计算得出的数量上,干扰近似法的“精确性”呢?还是它们的出现会使情况发生质的变化呢?初看起来,仿佛完全是一个关于程度的问题——也就是关于扰乱性摩擦的大小与其他发生作用的力最的强度相比较的问题。但这也会牵涉到一种性质的区别——一种和这个情况(摩擦因素就是被引到这里面来的)有关的摩擦因素的性质的区别。

  当一种新的要素导入某种情况的时候,它对这种情况的影响可以有几种方式。第一,虽然它对某些决定因素的作用可能发生削弱或延缓的影响,因而在开始位移以后,会推迟这些平衡力量的作用,但这种情形可以认为和最后所达到的平衡无关,因为那些决定性力量的性质并没有受到影响。根据旧学说,所谓缺乏了解和惰性的影响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在这种情况之下,这个新的因素可以认为没有改变那些确定平衡的方程式中的任何变数。这好比把连接两个贮水箱的水管缩小并不会改变两个贮水箱的水仍旧达到同一水平,虽然会延缓达到这种平衡的过程。

  第二,新的要素可能在一个简单的、可以计算出来的数量之内造成这种情况的位移。在这种情况之下的摩擦,就不仅延迟而且还会转移所达成的平衡。但它在这方面的影响是简单的和外加的。在这个情况中的新因素,好像是被看作一个附加的常数,照一定的数量,改变在决定性的方程式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变数价值;就像照旧的看法,移动成本对于价格的影响实际上是被看作对供给价格的一种增加,或者是对需求价格的一种减少。所以它的影响与任何其它数据的影响是属于同一类的。如果加减数在数量上的重要性比这个学说在它的第一近似法里面所包含的其它因素的重要性小,那么,就有理由把它看作一个单纯的扰乱因素,只削弱原有概括的精确性而并不妨碍它的基本的正确性。总之,虽然它的存在或不存在可以改变这些方程式所得出的价值,却不致改变这些方程式的基本形式。

  第三,新要素的加入还可以采取一种更为剧烈的方式来转变这种情况,这意思就是说,它还能改变各个数量之侧的实际关系的性质。因此,没有理由再把它的影响看作只是一种延缓或位移摩擦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新的化学原素的影响,它的出现改变了其它要素的性质和作用,因而改变了整个成份。它的影响就不再是简单的和附加的;而它的存在照道理就只能看作是实际上改变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方程式(表示一定的条件或假定数量之间的关系)。但是如果能使方程式的数目(或关于这种情况已经知道的各个关系)等于因变量的数目,这种新的情况就有可能变成具有和原来一样的确定性。这就是关于“不完全的竞争”的某些新近学说中如惰性或移动成本这类因素所引起的那一类型的影响。[1]

  [1]第三类型的例子,似乎就是不能适用约翰·穆勒的“原因组成”原理的例子。它们也似乎就是约·摩·克拉克所指的变动的导入将引起“质的或化学性质的差异”的那种情况,而与纯粹“数量的”差异有别(《约·倍·克拉克纪念篇文集》,第46、47页)。但我不懂,他说在平衡的分析中,这种“平衡力量”必须限于“在性质上是自动限制的而非累积性的那些东西”(第48页),究竟是什么意思,当然,所谓“自动限制的”或“累积性的”,只能应用在总情况的性质上面,而不能应用在其中的个别因素上面,难道不是这样吗?

  上述头两个类型的差别,有一部分似乎是属于程度上的差别。我们指的究竟是近期的还是远期的事件,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平衡;某一摩擦要素能否看作只是一种延缓,还是一种位移,这往往是属于我们对于时间的考虑的问题。而且,如果人们的说明是用于动态性质的,指的是一种移动的途径,而不仅指的是静止不动的状态(那就是说,如果某些方程式是把变数表现为时间的函数),那么,凡是削弱或延缓任何力量的作用的一种摩擦,事实上就会改变以后事物的进程。

  我们目前所讨论的主要区别,是第一、第二两种类型和我们所说的第三种类型之间的区别。从前者过渡到后者的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是延缓成位移的那种康擦,其影响的强烈,足以完全消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主要决定因素的影响:正如连接两个贮水箱之间的水流,如果阻碍变成很严重以致完全阻塞了水流,那就可以使两个水箱的水平彼此完全脱离了关系。最近在对旧的竞争概念的批判方面具有决定的重要性的是市场上摩擦的出现,例如缺乏了解、惰性和移动成本等等,即使在很小的程度上,也应该看作会引起我们所讲的第三种类型的变动。这些摩擦的出现,不仅可以使市场上不同部分的价格根据和摩擦大小相等的数量脱离“正常价格”,而且能使整个市场的“正常价格”水平不同于其它情况之下的水平。这种摩擦对价格的影响是双重的,一种直接的影响会引起地域的差别,一种间接的影响会改变平衡水平的本身。关于完全市场的“正常价格”的传统说法所根据的假定也既然个人不过是多数人中问的一个,他自己的任何行动对市场价格只能引起微不足道的影响。个人在扩大或缩减购买或销售时只能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并且把它看成是不以自己的行动为转移的东西。因此,作为一个卖者,他永远不能靠限制产量的办法来获得更大的总收入或净收入(只要价格高出他的边际成本),而扩大产量直到售价(因而从扩大销售额所增加的收入)和他的边际成本相等的一点对他总是有利的。如果他是一个企业家,在一个完全的市场买进生产要素,也可以适用类似的道理。这等于说,对于个人销售的需求和对个人购买的供给都有无限的弹性。如果存在着某些类型的摩擦因素,这个假定就不再适用,因为这种摩擦的存在会发生一种影响,使得对个人销售的需求和对个人购买的供给,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弹性。比如由于到半里路那么远的另一家零售商所需要的费用,或者甚至因为惰性或者不了解这家所提供的便利而宁愿向附近熟悉的一家杂货商去购买,即使他的定价比较高些;又如工人宁愿从某一雇主那里接受较低的工资而不愿到另外一个县或市镇去找工作,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如果这种缺乏弹性的程度相当大,就会造成一定范围的可能性,使个别卖主能靠限制销售额来增加他的净收入,即使当时的价格水平是高过他的边际成本;而且个别的买主也可以根据同样的理由来限制他的购买。因此认为价格趋向于同边际成本相等的竞争原理,已经被罗滨逊夫人所谓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理所代替。[1]换句话说,每一个人将以减缩产量到可以获得最大限度利润的这个垄断原理作为他的行动指南。因此作为一个补充原理,一个企业家的活动规模所代表的生产单位,势将小于他的最有效率的规模,而不会照传统竞争学说的含义,等于最有效率的规模(照当时的市场价值估计)。所以就这个观点来看,竞争的原理只能适用于完全没有摩擦的一个市场,换句话说,只能适用于现实世界中最少见的,并在某种意义上最“人为的”一种情况(例如有组织的销售生产物的市场)。一旦这种摩擦的存在已经达到显著的程度,则不仅在市场的各个不同部分会发生价格的分歧,而且这种平衡水平也会由不同的情况来决定,同时也是根据垄断原理来决定。[2]

  [1]参阅《不完全竞争的经济学》。
  [2]改变分析方法的一个好例子,似乎可以由马夏尔对他的“边际流动性”的重视上面看出来。照以前的说法,只要能在边际上存在着某些流动性,移动的障碍并不会阻止最后达到竞争平衡的状态(例如只要在市场上能有少数精明的家庭主妇和平尊善于看风头的流动工人)。现在这个新见解的含义是,如果其余买主或卖主的流动性等于零或很小,这种边际流动性并不能阻止整个市场垄断价格的规定。

  就英国来讲,斯拉法先生在1926年《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具有创见的文章,似乎把思想引导到这些方向;虽然这篇文章所包含的暗示有一个时期似乎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1]这篇文章认为,既然大多数工业产品的市场事实上是大致被各公司分割为或多或少的“私有市场”,那就应该按垄断理论来处理,而不应按传统的竞争理论来处理。文章又说,这种垄断限制占优势的情形成了资本主义工业的一般的而不只是例外的一个特点,即使在表面上竞争占优势的地方,这种情形也是使工业不能充分利用大规模经济或“收益递增”的好处和生产资源长期得不到充分利用的一个因素。这个观点在以后的著作中得到发展,特别是为罗滨逊夫人和张伯伦教授所发展,他们各自提出“不完全的竞争”和“垄断的竞争”,来代替竞争平衡的传统分析。

  [1]在1925年,本书作者曾经引用过斯拉法为一家意大利杂志所写的一篇文章的原稿,并且提到斯拉法所设的每一生产者的“私人市场”,指出他对“字号”在利润理论上所起的作用的描述是恰当的(《资本主义企业》,第88页)。但作者绝未认识到——更不必说着重指出了——它的充分含义。马夏尔的确也提出过类似的意见,把私有市扬看作是一个在跌价的市场上对削价所起的限制因素。但他似乎认为它只具有短期的意义。

  这个新的概括的实际含义显然具有巨大的重要性,从利润里已经可以看出含有直接垄断利得的重要成份(即依靠限制所获得的利润):的确,在所有商业估价中,“字号”这个重要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只是看作代表这种垄断要素的资本化。当放任主义应用在现实世界而不是应用在抽象竞争的理想世界的时候,就会造成生产资源可能长期地不能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现有的经济也没有受到注意;同时生产单位,即使照放任主义本身关于经济和效率所确定的有限意义来看,也还是维持在一种缺乏效率的规模上面。[1]但是一旦达到这个程度,更大的想象的景象,甚至对原有概念更为扰乱的景象,也都立刻显现出来了。如果市场上这些“摩擦”因素的存在能够为垄断利润造成了机会,并且能作为商业上的“字号”而加以资本化,那么这些摩擦本身不是也能被企业家制造出来吗?在经济学家眼前展示出来的那种阿丽斯在镜子后面所看到的奇异的世界里而,“摩擦”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商品,可以有它的生产成本,也会产生一种利润,因而获得一种价格。虽然摩擦能化装成商品,但它们能否说成是效用,却是大可怀疑的。的确,从社会的观点而不是从个人的观点来看,应当把它们看作“祸源”而不是“财富”的因素,是卢喜富(Lucifers)的限制而不是贾普利(Gabriels)的创造[2]。可是它们似乎克服了这种矛盾,就是凭借它们占有财产的便利来打击作为消费者或作为工人的交易对方,使他们为了获得各种实际效用而在垄断价格的形式之下对这种摩擦的存在付出代价(用货币或劳动力)。

  [1]庇古教授和另外一些人已经在放任主义传统论点的说明方面,打开了一个裂口;他们认为,即使根据“纯粹竞争”的假定,在具有”外部经济”*的“收益递增”的某些情况之下,生产还是限制在最饱和的程度以下。但是“不完全竞争”的学说,又加上一个“例外”,而且它还有一种含义,就是这种“例外”,事实上已经成了一种通例。
  *“外部经济”是马夏尔所用的术语,指某一工业部门的经济,以别于某一公司的“内部经济”。——译者
  [2]隐喻引自英国诗人密尔顿的一首著名的诗。这首诗根据圣经创世纪的故事,描述善良的天使贾普利和邪恶的天使卢喜富之间的斗争,最后卢喜富被贬入地狱。这里用卢喜富来比喻垄断资本,用贾普利来比喻生产者。——译者

  张伯伦教授在分析广告和销售成本的意义及其对价格的影响的时候所特别注意的正是这个问题的这一方面。广告和推销技术通常就是用来对市场因素(例如,缺乏了解、惰性或空间和时间上的近视等等)产生作用的方法,并且利用这些材料使消费者对某一公司的产品发生更突出的兴趣和爱好。[1]现代流行的喜欢购买名牌货和专利品的风尚就是这方面的突出的例子;而在现代世界里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的经销机构和经销成本就是它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换句话说,“竞争的力量”照古典学说的说法,认为是能够作为社会利益统治个人利益的工具而执行着一种积极的社会机能,使产品价格下降并促进技术的革新,而在今天反倒主要成了阻碍代表社会利益的“无形的手”的作用以及制造具有限制性的垄断权利的一种代价昂贵的工具。

  [1]在劳动市场上与此并行的,我们还可以眉到使工人更稳固地依附在某一个公司的许多不同的方法,包括目的在于减少”劳动周转”的各项福利工作等等以及“公司工会”的办法,其意义就是破坏工会组织和集体议价对于工资的影响,或者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要“压低工资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来增加 “剩余价值率”。

  所有这些垄断竞争方法的意义,在于兼用强制、欺骗和宣传暗示的办法,以期提高某些个人或者甚至整个市场的需求和减少它的弹性。[1]根据这些方法所达到的范围以及通过这些方法为某一卖主或一群卖主(或买主)所创造的一种专利市场这方面来看,这些方法是“合算”的。这里我们似乎有了一种新的神秘性的“供求”机构,不仅能使需求引起供给,而且也能使供给创造需求。这里我们显然有一种新的费用类型,一旦这种费用变成普遍以后,就成为“必要”的了;它与任何其它形式的生产成本没有区别,但还是完全与产生这种费用的垄断竞争有关而且与竞争者在这方面决定采取的某种政策有关。[2]正像张伯伦教授所说的:“凡是已经发生了推销成本的地方——在某种程度上几乎所有商品都已经承担了推销成本——再要用‘竞争的'需求和成本的曲线来说明价格,那就不仅是不正确的而且是不可能的。……在纯粹竞争的情况之下,就不会有推销成本。……需求曲线的地位跟着总的推销费用的每一变动而移动。总之,这种包括推销成本的'竞争'成本的曲线是与它的本身相矛盾的,它是无用的,是会引起误解的,是具有非常有限的意义的。”[3]

  [1]常常有人为这种宣传辩护,理由是:它可以起着建设性的职能,告知消费者他所不知道的、可以选择的货物的消息。(而且,在“收益递增”的情况之下,它还可以鼓励扩充,并促进生产上的经济,虽然根本没有理由可以假定,它一般地会鼓励“收益递增”最占优势的那些工业,因为它也同样可能会鼓励其它工业而使上述工业遭到损害。)当然,这种“消息”的根源,大部分还是由广告方面得来的。但“消息”(即能使市场更为完全而不是更不完全的那类消息)必须是一般的而且包罗一切的,才能做到这样(例如某些国外旅行服务社所发行的旅社及其收费一览表)。可是广告的本质就在于它并不是包罗一切而是排他的,是专为某种货品叫喊,而故意转移对其它货品的注意力的,在具有同样目的和效力的强制手段里面,还可以划入“包销合同”、经济抵制以及各种类型的政治势力。
  [2]参阅佑圣(Zeuthen)教授著《垄断与经济福利问题》,第60页:“因此垄断利润的实际可能性,会促使这些费用成为其它企业的成本。”
  [3]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第175、176页。

  这里我们似乎又失掉了可靠的支柱;而且有这样一种神秘的因变量的复合体的存在,就得不出任何确定的结果。古典竞争学说似乎建立在这个基本矛盾上面:如果把竞争具体地解释为在现实世界所不可避免的那类摩擦之中的活动,那么即使将这种“竞争的平衡”当作近似值来说明这个情况也是不可能的。我们是不是真的好像处在这样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充分增加推销费用就可以使价格无限制地上升呢?难道资本主义制度就可以用它自己的手把自己提到无限高幺?不错,如果能在销售技巧上所支出的费用和这些技巧在改变需求曲线与扩大增加利润的机会方面所产生的具体结果之间[1],假定有某种关系,——如果能创造一套关于生产费用与引起摩擦的生产率学说相混合的理论,那也许可以从明显的混乱之中产生一种秩序。但是这种假定虽然巧妙和细致,可是一应用到实际事实上,似乎就只有有限的正确性了;并且除了在有限范围的孤立问题以外,处处都会遇到严重的困难。毫无疑问,在其它工业、其它价格以及其它推销费用都没有变动的相当严格的假定之下,来分析某些市场的某一类的商品,也许是一种有用而且有效的方法。但要想用整个体系的一般平衡来说明有关经济社会的宏观问题,它们的正确性似乎就大有疑问了。要假定某种关系的存在并且假定我们了解它们的性质,这是相当容易的,但要说明这些假定如何变成具体的东西就比较困难了。这里所指的关系本身似乎就是要由这个情况中的许多其它变数来决定的,因此究竟能否在这种关系的基础上加以广泛的概括而不致陷入矛盾,就不能不引起疑问。比方说,广告方法的大部分效果是由这些方法的差别的性质来决定的,也就是要看竞争者之中有没有使用广告方法的。如果这些方法已经在某一个工业部门之内普遍采用,尤其是在整个工业之内都已经采用,那么,可以推想得到,这些方法中将会有不确定的一部分,它们的效果(如同在人群中向前拥挤一样)只能抵消其它人们所用的广告方法的影响。虽然这种推销费用对每一卖主是必要的(如果他要保持在市场上的原有份额的话),也不见得就会给他带来额外利润,和维持现状有什么区别。那么,一定的推销费用对于某一商品的需求所发生的影响,一定是由以下各因素综合起来决定的,这些因素就是:所有其它商品的推销费用的数额和形式;由于这些推销费用而引起的价格变动对于消费者收入的边际效用所发生的影响,以及消费者在这些特殊销售方法面前的“感受性”。还存在着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就是由谁来负担现在已经成为普遍的、因而成为必需的、这些额外的推销成本,它们应该列入哪一笔帐呢?它们会不会列入现有垄断利润里面,当作维持“字号”的一部分成本呢?如果这样的话,结果显然会促使企业家不是减少产量就是减少这种推销方法的支出或若两方面都减少;除非每一个企业家都能希望比他的竞争者多支出推销费用来获得新的差别利益,同时假定他的竞争者不会也这样做;如果大家都这样做,那就会引起一场新的推销战。如果推销费用普遍提高的结果引起产量的下降,那么这个负担将落在社会全体身上而造成消费的限制。实际上所发生的,可能就是这两种情况之一(或两种都有)。一种可能情况是:利润并没有增加或甚至减少,而一部分劳动和其他资源反倒从正常的生产活动转到非生产性的推销竞争的活动方面——提供经济讹诈的武器。另外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企业家作为一个阶级,已经增加了他们对于其它生产要素的剥削,强制后者接受较低的实际收入。换句话说,提高一般利润的办法就是压低工人愿意出卖自己劳动力给雇主的那种价格,不然就是对社会的某些中间阶层加以同样的压力。究竟这是不是最后的结果,如果是的话,它的范围又将达到什么程度,这都要以决定这种类型的剥削能加强到什么程度的社会关系为转移。

  [1]张伯伦《垄断竞争理论》,第130页及下文。

  因此,如果要想对整个情况加以概括的话,那么,我们显然又回到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讨论的那种类型的决定性关系上面了。这似乎就是现代分析方法取得最大胜利的一个领域!我们好像又不得不回到最初的、比较简单的系统说明了,正是因为只要我们一承认消费者的选择有可能被卖主的行动所决定,就可以明白,主观价值学说无法为整个体系的、可以精确估计的说明提供稳固的基础。“消费者的欲望”不但构成了价值学说的出发点,同时还认为它们本身就是“因变量”,可以由生产者的推销费用的大小和性质来决定。我们现在再回过来用像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率”那种比较简单的关系来说明问题,当然并不是说可以提出一个魔术的公式,能为我们算出原来无法了解的关于垄断竞争的影响。这种知识不是只凭演绎的方法推出的,而是一种经验的问题。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这一类的某些基本关系进行分析,然后把更复杂的原因和这些关系联系起来,我们似乎很难掌握情况的全貌,或者是见树而不见林。

  近来人们特别重视预期对于价格构成的影响。如果要给这个趋向找出一个系谱的话,可以说是由两个族系传下来的。一方面,这似乎是由研究短期问题,特别是关于广泛的固定成本的存在所引起的影响而产生的;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对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原因的更精密的分析,而不是对个别商品的享的价格问题的研究而产生的。我们已经知道,古典政治经济学趋向于把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看作一个明确的货币问题,而与相对交换价值和生产问题的决定无关。由于十九世纪最后25年的价格大变动,更由于战时和战后出现的价格现象,注意力便又被吸引到这个问题上面来。其所以引起对这个问题的新的兴趣和新的研究方向,是因为有这样一种看法,这种看法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认为一般的价格水平不会发生变动,除非表现为相对价格(因而影响生产和分配)的变动(至少暂时如此),另一方面认为预期能够成为价格水平的长期变动的起因。对前一问题的兴趣,主要是由于约·摩·克拉克的《固定成本经济学》一书的出版而引起的。这种类型的问题的研究,不仅引起对竞争和垄断作一种新的分析的兴趣,而且对于长期平衡的传统分析是否正确和适当也提出了疑问。这种分析在某种形式上是要以成本作为决定因素的。但是凡大部分成本的代表耐久厂房和设备的固定成本的地方,在相当长的时期以内,它们都和价格的决定不发生关系。[1]在任何一定的时间内以及在任何具体的“短时期”内,价格可以和“正常”水平距离很远。根据两种情况来看,这种短期价格有一部分是由预期来决定的;一种是对于未来的预期,这种预期曾经促成对固定厂房设备的最初投资,从而决定它的现有数量;另一种是企业家关于最近将来的价格发展的现时预期,这种预期决定着现有厂房设备在生产当前产量时所能利用的强度。怎么能够肯定,这些短时期的价格分歧最后仍然能回到长期的“正常”水平呢?又怎么能肯定马夏尔所说的,在背地里活动的、把一切拉回到预定的平衡的那些长期力量本身可以完全不受短期情况的任何相反势力的影响而发生作用呢?是不是这些短期情况的事件,正可以帮助形成最后平衡所依赖的那些因素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现实世界就不只是一连串的短期,而这些短期又永远达不到一个长期;但是甚至这些不断竭力活动的长期趋势,也可能为短期的变化所左右,因而只是仆人而不是主人。就好像在听音乐抢椅子[2]的游戏当中,只要音乐在继续着,就不仅永远不能有坐椅的平衡,而且允许游戏者可以在室内任意移动椅子。如果预期能影响在短时间内所发生的事情,那就也可能影响事物的永久形式。

  [1]固定成本“的采用,使得人们对于成本的最基本的经济职能的意义发生了含混和模糊不清的感觉”,所以经济学家就“丧失了一个衡量经济健全性的现成尺度”。因此对于“私人企业和私人会计”不能再完全加以信任(约·摩·克拉克的文章,见《约·摩·克拉克纪念论文集》,第64页)。
  [2]听音乐抢椅子的游戏:室内放置的椅子比游戏的人数少一个。当音乐一开始,这些游戏者就绕着椅子走,当音乐一停,大家都抢坐自己附近的椅子,其中终有一个人要落空手法。——译者

  如果有任何竞争的活动,似乎就要有某些因素来推迟摩擦的影响。就像约·摩·克拉克教授所指出的,在“完全竞争”这个概念里面,似乎含有一种黑格尔式的矛盾:因为假若竞争发生完全的作用而没有摩擦的话,那么对卖家上来说,削减价格对他是绝不会有好处的,因为他会知道所有竞争者都要立刻仿效,使他丧失削减价格的全部利益。[1]但在现实的世界中,竞争当然永远不会顷刻发生作用。问题的实质就在于有迟缓的存在使得个人由于不能确定他的竞争者的行动而对价格的未来发展也不能确定。无论如何,如果他是很多人之中的一个,他自然可以假定他们的行动——因而未来的价格——不会受他自己行动的影响。因此,他当时对产量和销售的决定就会根据他对那时市场价格的观察,再根据他对未来价格发展多少带着盲目性的推测而加以修正。不管他所决定采取的行动是什么,对于整个市场的情况来说,只能发生微弱的影响;因此任何单独个人的预期对于最后的结果不会发生什么影响。但各个人联合起来的预期(假定他们都受同样预期的影响),会发生什么影响呢?古典经济学家认为甚至这也和价格的决定无关,是不是正确呢?

  [1]约·摩·克拉克《固定成本经济学》,第417、460页。张伯伦教授又补充说:“完全竞争所给的价格似乎会间完全垄断所给的价格一样”(《垄断竞争理论》,第4页)。如果某人所想象的平衡,是一个于垄断价格的价格达到的,这种说法就是正确的。必须这样,张伯伦教授所描写的情况(就是没有任何人会由于主动削减价格而抢先得到利益)才会阻止价格的削减。但这种情况不会阻止从原来较低的水平来提高价格的那种趋势,除非 根据一种协议。

  很显然,整个市场所共同具有的预期,或一大群买主或卖主所共同具有的预期,是能对当时或最近将来的价格发生影响的。市场上的每一涨落都可以证明这个事实。而且如果某些决定,在长时期以前就产生了结果(比如,在长久的生产时期),或者体现在很耐久的对象里面,特别像有关资本积累和投资的决定,那么,这些预期对于这种情况所发生的影响可以及于长远的未来,达到几年或者甚至几十年之久。但这并不是说,这种影响不是暂时性的,即使这个短暂的时期是相当长的:这也不是说,这种预期一定会改变长期“正常”水平的性质,而交换价值最后也会和这种水平趋于一致。

  古典学说认为主观的预期,即使是普遍的,也与长期平衡的决定无关,它所根据的理由就在于这一价值学说的客观性质。决定“正常价值”的因素,并非就是能够被预期或短期价格涨落的后果所影响的那些因素。所以预期不可能引起永久的价值的位移,更不可能引起累积性的位移。“正常价值”代表着,在现有的需求情况和现有的劳动和资源的供给情况之下,对企业家个人构成最有利地位的那种劳动和资源的安排和分配。如果有一个人单独离开这个位置,他就会受到损失(或至少不能得到原来所能得到的那么多的利润)。如果有离开这个位置的任何普遍的移动,不论是朝着扩张的方向还是朝着缩减的方向,那就不是普遍受到损失,就是会获得不正常的超额利润;再不然就是某些工业获得反常利润而其它工业遭受损失,结果某些力量就会发生作用,来招扭转这种缩减或扩张的趋势,使一切再度回到“正常的位置”。假定支配成本的基本生产条件和需求情况都没有变动,那些不符合客观情况的预期就自动地随着这些预期所产生的价格变动而被阻止和纠正。[1]由于对一般情况缺乏了解而产生的主观预期,虽然和经济波动不是没有关系,可是和每一个这种波动的最后结果无关,而且也和支配着事物长期趋向的平衡趋势无关。

  [1]当然,在买主的行动也是以未来价格的预期为根据的情况之下(例如,在一个纯粹投机性的市场上),既然他们实进的用意,只是为了卖出,那就可能由于买方或卖方的最初预期,而引起无限期的涨价或落价的变动,但效用的早期理论家,不管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暗含着否定了在消费者的市场上会有这样的可能,因为照他们的假定,消费者的需求是和效用的微积分有关系的,这种效用的本身并不能被预期的价格变动所影响。当然,即使这样,消费者还是可以在面齿一个预期的跌价的时候,推迟他的消费,因而加剧价格的下跌;但也许只是为了想在以后的日期,用同样的价值购进更多的东西而已。在这个体系里面,投机交易的成分愈大,价格的不确定也就愈甚;这个事实是传统的投机学说所没有注意到的,它们主要是致力于替投机买卖作辩护。

  但是很明显,这种观点必须在两个重要方面加以修正。

  第一,只要任何支配条件包含有一个传统习惯的要素,这个要素能被某一阶级收入的变动所影响或者在任何其它方式之下由一个集团或一个阶级的收入来决定。显然,劳动价值学说中的价值决定因素却是不受这种影响的。但在马克思所说的生产价格的决定因素中,有某些因素是可能受影响的。例如,只要劳动力的价值有一部分是由包含在必要的生活标准这一概念之中的所谓传统习惯的或社会的要素来决定,那么由于临时情况而引起的工资变动就可以变更劳动力的供给价格或它的未来的“正常价值”。[1]例如,这种变动可能是在有扩大对工人的需求的时候,由于工会的行动而引起的;也可能是由于失业而引起的工资下降。这种劳动力供给情况的变动,会对事物在后来所要回到的平衡地位起反作用:它不但会变更利润的总额,而且会变更利润率(对地租也是一样),因而会建立一套新的正常的交换比例。在李嘉图的学说里面,并没有对这个问题作过充分的考虑,大概因为他认为人口规律的力量经过相当时期以后就足以使工资与生活资料水平相符合。但在马克思的学说里,它却具有更大得多的重要性。正因为工资的变动能改变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和扩张得以继续的基础的未来平衡,所以马克思才把危机和产业后备军看作有那么大的重要性,认为足以左右资本主义的未来进程。在他看来,社会的运动规律不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可以根据一些简单的数据做出机械的推论,然后对一世纪以后的事情进行预测:社会运动规律本身就是由劳资双方的阶级关系以及这些关系的变动而形成的。

  [1]这种传统习惯的要素,就是李嘉图说的“习惯”因素,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决定“劳动力的生产成本”的“社会”要素。

  同样的理由对于资本的供给也可以适用。资本积累的数量,显然是在一种非常直接的方式之下,由资本家阶级的收入来决定的。因此,任何短期变动,如果能影响这个阶级的收入就会反应到这个时期和随后一个时期内的资本积累的数量:例如,企业家的预期,原来促使他们采取了行动,但实际的结果却造成了损失[1]。这在资本方面所具有的重要性是没有类似的东西可以与之相比拟的,因为资本的积累以及连带的技术革新,在资本主义生产上是一个非常重要和继续不断的过程。基本建设工程的数量以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平衡,不仅是暂时地而且是永久地由资本积累来决定的[2]。我们还会看到,货币的变动也可以影响资本的供给,因而使工业的技术情况、各工业部门之间的平衡以反和对价格的形成,永远和它们原来的情况不同。[3]

  [1]似乎在表面上,对未来的相对价格的预期,也会引起对投资数量的直接和立时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也应归到上面那一类情况之中。但在这种情况之下,意义是不同的,如果其它情况不变,这一类型的行动也要经过修正,因为事实并不会和预期相符合;而由于所得的变动以及资本“供给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投资的变动却不会经过这种修正。
  [2]如果我仍把奥地利学派所谓“生产的时间结构”看作和时间一起不断加长,那么,凡是变更投资率的任何短期变动,一定会变更这一加长过程的速度,井使这个“时间结构”在未来的任何一点时间上,都与在另外情况之下的结果不同。资本积累是一个连续过程,这个事实就是经常为那种认为资本是一种最后的生产要素的见解造成困难的一个原因。资本不仅是一个存金,而且也是经常流注于这个存量的增加数;这两种东西的“供给价格”是不同的。只有其中的一个可以说是等于当时的收益;而且这种供给价格并不是不受资本的增加流量的影响,而是不断跟着它变动的。参阅阿姆斯特朗《储蓄与投资》一书第247—248页和本书第128页。
  [3]这显然就是瑞典经济学家所设的那种现象。他们为了修正魏克赛尔的说法,曾经指出,(由于利息的“自然率”和货币率的分歧而产生的)价格的变动可以引起利息“自然率”的变动。参阅林达尔(Lindahl)和密尔达尔(MyrdaD引用汤姆斯(B·Thomas)著《货币政策与价格》,第78、79、83页;以及密尔达尔《货币平衡论》。

  第二,主观预期,显然会影响价格的一般水平,如果这些预期能影响决定这种水平的两种货币因素之一(假定有了商品交易)——即货币的数量及其流通的速度。这些预期对货币流通数量影响的程度,有一部分是由银行政策来决定的。但是,只要这些预期的第一个影响可能对现有的货币余额发生作用——在一种情况之下是使得人们将现有的货币余额投入乐观的预期。或是在另一种情形之F,由于悲观的预期而将商品销售的货款用来扩大闲置的余额——这些预期就显然会对现有的货币流通速度发生直接和立时的影响。这种预期如果变成普遍的,就会产生正是它所希望或它所担心的那种价格变动。[1]

  [1]魏克赛尔《利息与价格》,第97页。

  可是这并不是说,这种价格的变动一定是永久性的,更说不上是连续不断的。这完全要看由于支出的扩大(或缩减)所造成的变动,是符合还是违反原来的预期。如果结果是造成企业家的损失(或者情况相反,带来了特殊的利润),那来,这个运动将会自告失败,而预期的和已实现的利得之间的矛盾将成为一种纠正的力量,使价格又回到原来的位建。假使在新的位置上,仍然实现了在原先位置上认为是正常的利润(虽然不是那些反常的利润或损失,而正是对于这种利润或损失的预期才促成了最初的运动),那就不一定会有回复到原来位置的倾向:那只会有一种倾向,就是在达到新的水平以后就停留在那里。但如果最初的运动的结果,产生了正是所预期的利润(或损失),——也就是实现的利得与预期的利得相一致——那么,这种运动一经开始就会继续下去。就上述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来说,原来的位置是一种稳定的平衡位置;就第二种情况来说,原来的位置和新的位置都是中立的平衡位置;就第三种情况来说,原来的位置是一种不稳定的平衡位置。

  最初运动的结果有可能发生自取失败的那种情况,也就是人们希望而且要维持他们的货币余额和以前一样大小(照实际价值衡量)。在这种情况之下,开始的价格上涨(或下跌),不仅会有受到制止而且会有扭转过来的趋势(例如通过利率的提高)。但如果价格变动本身造成一种预期,认为将出现同一个方向的连续不断的影响——这就是魏克赛尔所谓价格上涨“创造了自己的空气”[1]的那种过程——那么,这种价格变动不仅会维持很久而且会继续下去。

  [1]本句是个隐喻(The fire creates its own draught),意思是,火吸入空气,而空气又促进火的燃烧。——译者

  近年来经济学家日益重视照这种方式开始而变成累积性的价格水平变动的可能性,因为价格上涨本身就孕育着继续看涨的预期,而每一次的预期又会产生恰是所预期的上涨。因此这种经济制度将呈现一种高度不稳定的情况。希克斯教授最近曾经指出,这种不稳定是由这样一种事实产生出来的,就是在动态的情况之下,没有人能再坚持原来的关键性假定:“个人的偏好曲线表,是不以市场所确定的价格为转移的”[1]——这就是在本书以前各章曾经提出疑问的,作为所有各派主观价值学说基础的暗含的假定。只要我们承认刚刚过去的价格变动会影响人们心理上对未来所发生的事件的预期,因而影响分散在时间上的偏好,那么这种独立性的假定立刻就会宣告破产,而所有价格的累积的变动——不论是继续上涨或下跌——就都变成可能了。事突上,我们所面对的情况恰恰和经济学上的传统看法完全相反。我们所看到的景象是这样一种经济制度,它的不稳定的程度显然比资本主义制度更甚——而且对于这样一个制度的比较大的变劫,人们简直无法根据因果关系的预测来判断。它并不像传统所描写的那种具有非常高度稳定性的经济制度,以致很难对商业循环的现象加以解释,除非是根据某些制度以外的破坏平衡的特殊影响来说明。

  过去否认这种不稳定的存在的理由大概是根据这样一种信念,认为属于我们前面所说的那种一般价格水平的变动是不可能发生的,除非相对价格也发生变动,而这种相对价格的移动和引起价格变动的原来的预期正相反。所以离开平衡的移动,势将自行纠正,因为这种移动所造成的价格变动会引起对原来行动的修正。在资本主义经济之中,预期对情况发生影响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企业家的预期和行动。因此这种影响将通过投资的变动这一媒介而发生作用;而且既然最初的行动采取了这样一种形式,它就代表企业家对某一类财货的需求的改变。新增加的需求表现为对劳动力、原料和生产器械的需求,而不是首先对消费财货的需求。其结果就是前一类财货的价格趋于上涨(如果存在着充分就业或接近充分就业的情况)。所以最初的价格上涨表现为企业家列为成本的那一类价格的上涨;而且只要这类价格是和企业家的制成品的价格成比例地上涨,两者之间的差额就会缩小,那就不仅不符合他的最近的“不正常的”利润预期,甚至也不符合他的“正常”的利润预期(如果其他情况不变)。等到后来工资收入者和其它人开始花费他们所增加的购买力的时候,制成品的价格也会跟着上涨;这是事实。[1]但即使这些价格照同样的绝对数量和成本一起上涨,两者之间的差距按比例也要小于成本和销售价格的较高水平[2];所以后一类财货价格的上涨对企业家来说并不能证明是充分的补偿,因为在他看来,他的总支出(用货币计算)已经增加了。

  [1]应该注意到,我们这里的论点,是不问这种时间上的落后究竟是长是短,也不问根本有没有这种时间上的落后。如果有,那么,本文的论点就更加有力了。
  [2]如果价格和成本照绝对数量都增加20。假定价格原为100,现在加到120,成本原为50,加到70,那么照比例来说,它们所增加的井不相同,因为前者增加了20%,后者增加了40%。—译者

  让我们举例来说明这个论点,假定有这么一个社会,靴子是那里的唯一产品,同时(把想象力加以扩大)也是当地居民所购买的唯一制成品。让我们再假定这个制靴工业的企业家们有利润看高的预期,因而促使他们提取货币余额,购买更多的皮革和设备来扩大产量。结果是资源(建设材料、劳动力、皮革等等)的新需求与原有的需求发生竞争,因而提高了这些资源的价格。[1]敞后就子的价格也会上涨到同样的程度(当工资等等开始消耗的时候)。换句话说,靴子的销售收益,将会和成本所增加的数量相等。但照比例来看,收益所增加的比例比较小。同时,资本的支出比以前扩大,扩大到成本上涨的程度;因此,可能实现的利润和资本支出比起来,在比例上也较小,结果原先投资所根据的预期没有获得实现。[2]当然,单是这些成本的上涨,就会大大阻碍建立新厂的意图,甚至阻止增购更多的劳动和原料。但正是这种阻碍制止了产量的增加,否则也许会使投资的意图实现它所预期的利润。

  [1]如果这些东西还有储备,那么,价格可以涨得小一点,或者在这些资源的供给有无限弹性的时候,价格根本就不涨。就这个例子来说,靴子总产量的增加,将与货币支出的增加成比例,而售价不会提高。这里利润率固然不致由于预期所造成的扩大产量而下落;但如果资源的供给缺乏任何弹性,成本就会在某种程度上根据制成品的售价而相对地提高(照下面所给的假定)。
  [2]这个问题可以用下面的形式来说明,工业的投资增加了X。为了简化起见,让我们撤开一部分投资可能采取经久工厂的形式而假定全部投资都用在皮革上面。那么,投资的增加等于靴子日前成本支出的增加。如果原来的皮革和劳动成本是X。销售靴子的收入是Y,而结果所得的利润是Y-X=y,那么,利润率就是y/█(X@),现在X和Y都增加了x,中间的差额仍旧=y。但是现在利润率将=y/█(X+x@)。
  结果好像是一个物物交换的社会里而的情况:一个农民由于预料收获的增加,所以决定支出更多的谷子来交换劳动,或者和雇工订立合同,允许他们在收获以后,可以多得一些谷子。但实际的收获并不比前一年好,结果由于他订了一个乐观的合同,他的情况反而比以前更差,同时雇工在这一年里,消耗了当年产量的更大一部分。
  如果增加投资之中的一部分是用在新设的工厂上面(再回到靴子的例子),结果也不会有很大的不同。那么,或者机器和设备的价格会上涨(和我们那个比较简单的例子之中的皮革和劳动的涨价有相似的影响),或者如果劳动被抽调到建设的行业方面,以致改变了工业的技术,提高资本对劳动的比例(就是马克思的较高的“资本有机构成”或奥地利学派的“更迂回的生产”),那么,利润率将因此而下降。实际的结果很可能是两种现象的混合,就是前一现象的发生促进并导致了后一种现象。

  当然,预期所引起的向扩张或缩减方面运动的影响也可能由于情况中的某些因素的刚性而有所改变。这种刚性也许是属于货币工资的刚性,在劳动需求增加的情况之下,货币工资也许并未上涨;这种刚性也可能属于用货币来规定的长期契约,例如放款的契约,在这种情况之下,最初价格变动的影响可能只是对食利者的一种“压挤”(或者相反地是一种补助金)。只要情况是这种样子,那么,乍看起来,仿佛在涨风中所实现的利润要比未上涨时的利润大些,而在跌风中则与此相反。(的确,传统的见解似乎也是根据这样一种结论,赞成在一般价格水平变动的时候,采用可塑性的而不是刚性的货币工资率。)但如果这些固定收入集团的支出比较起来小于原来的支出,那就不一定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因此照这样看来,我们对于这一类型的问题,还不能做出一个充分的解答,除非我们了解一些关于消费者本身对于价格上涨的反应情况,而关于这一方面,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加以注意。

  现在已经可以看出关于相对价格变动的全部论证是根据这样一个假定:起着积极作用的是企业家的预期,而消费者的行动则始终不受或很少受价格预期的影响。而传统所描绘的一种稳定的制度,显然就是根据一些像这样的假定。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价格一开始上涨,那些货币收入尚未增加的人(例如那些非工资收入者)就会为了延缓购买而削减眼前的购买。但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也同企业家一样,受了涨价的影响而认为这种变动率会有继续下去的趋势,或者至少这种新的较高水平会长期下去[1——那么,消费者就会扩大他们的货币支出,以便购进至少同过去-样多的商品。结果消费品至少将会照同样的比例和成本一起上涨,因此相对价格就不会变动,利润厚度也不会缩小,因而也不一定会使企业家的预期归于失望。消费者既然同企业家一样扩大了他们的货币支出,因而就会引起他们所预期的价格变动,而他们的货币收入,通常也会随着价格以及他们自己的支出一起提高。因此这个运动,将会证明它本身的正确性而不是自取失败。

  [1]这就是布克斯教授所说的“预期的弹性”等于或大于一的一种情况(《价值与资本》,第205页)。这种情况(即非工资收支的消费者的需求相当缺乏弹性的情况),我在本书初版第112页的长注里面(又在213页附注里面,参见本书pdf版本),讨论凯恩斯、哈罗德(Harrod)以及楼南(Lerner)的意见的时候,认为是很不可能发生的。我现在相信,这种情况不是我以前所想象的那样不可能,事实上它可以在商业循环的重要阶段上与现实密切吻合,同时,我仍然认为不能非得把它看作一般地与现实符合不可,好像某些作家亳不怀疑地所假定的那样。

  但如果我们估计到这样的事实,就是这种制度的正常情况是属于一种失业和利用率不足的情况,那就有另一因素会在投资方面,兰而在经济制度的活动和就业人数方面形成高度的不稳定性。这一种考虑所造成的差别就是,如果在这个制度之内存在着劳动力和其他资源的储备,我们不仅需要分析用货币来表示的企业家投资支出的波动(这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之下只能导致价格的波动),而且也需要分析实际的投资活动(即资本财货的而)。这种实际活动的波动会引起一种累积性的因素,它会加强上面的说法。这种累积性的影响表现在这样一种事实上面,就是在原有基本设备上所赚到的利润,将由需求——因而也由活动——的水平来决定,结果更要由投资率本身来决定。投资率的上涨会增加投资的引诱力,因而鼓励投资率的再度提高;而投资率的下降将会降低投资的引诱力,因而促使投资率进一步下降。这种情况是根据这样一种假定:第一,销售价格与边际成本具有某些确定的关系;第二,随着对原有设备的利用程度的加强,使用这种设备的劳动的生产率就会下降,而边际成本也就提高。这种价格的提高(由于边际成本的提高而引起的)[1]将使实际工资下落,[2]并造成“利润的变动”。但这样一种累积的趋势是不可能长期存在的,因为随着投资的进展,它就导致基本设备的现有实际数量的增加(而马克思所说的“可变资本”并没有同样地增加),结果使一定利润所产生的利润下降。[3]因此在某一点上,利润率下降趋势的最后作用,可能会抵消总利润的上涨趋势,以致扩大投资的引诱力,最初是趋于延缓,然后又倒转过来。(在经济衰落之中,当投资累积地下降的时候,那就会发生相反的情况。)所以这个因素可能产生的现象,是相当大的一种脉落变动,这种向上和向下的近动,最初是加速“创造了本身的空气”,但在这样做的过程之中,又形成了一种相反的影响,终于胜过前一行动,而倒转了这个运动的方向。

  [1]应该注意到,这种边际成本的提高与前几页所讲的,由于企业家的需求的增加,使生产要素价格上涨而引起的成本提高是无关的(而且是附加的)。
  [2]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工资收入者要求在他们的货币工资上有一种补偿的增加,利润是否仍有增加的可能性,要看这种货币工资的提高是否会造成销售价格的按比例的上涨,而这又要由我在上一节所讲的情况来决定。我曾在《经济学杂志》(1939年12月号)上比较详细地讨论过这一点,说明如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之下,采用类似资本主义的价格制度,究竟会发生什么影响。
  [3]哈耶克教授曾经强调过另一种影响,他认为这种影响不久将照同样的方式把这种扩张倒转过来,——可能会在达到“充分就业“的时期以前:这就是说,实际工资的下跌和利润的上升,会使人们不愿投资在节省劳动的方法上面,而鼓励人们转到使用更多劳动的生产方式方面(用他的词句,就是‘缩短’生产的时期;用马克思的话,就是‘降低’资本有机构成),所以最后,投资还是会减少,因为把资本积压在费钱和非常经久的设备上面的吸引力已经变得更小(参阅《利润、利息与投资》。

  这个分析的结果似乎就是:预期——即便是企业家在商业方面的预期——都在造成价格和工业活动的波动原因方面起着主要的作用,因而能对长期平衡的决定发生重要的、虽然具有严格范围的影响。这对经典理论及其经济规律的说明是一种重要的修正,这样就使放任主义的“经济协调的说法”没有立足的余地了。特别具有重要意义的是它着重在个人主义经济所固有的那种脱离平衡的趋势,这正是马克思所强调的,而与李嘉图学派所强调的倾向平衡的趋歩恰恰相反;而且更着重在这个事实,就是这种平衡的破坏对未来的发展是起着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作用。因此留给我们的印象是一种高度不稳定的制度,和经济学家传统所描写的那种平衡得恰到好处的制度大不相同。事实上,我们和传统上把经济运动看作某种机械性的原动力(像资本和人口的增长)的简单产物的那种观念已经有很大的距离,而与根据冲突和相互作用来说明经济运动的那种概念却很相近。

  照上面看来,古典学说的机械决定论的部分破产,是有一种积极价值的;它澄清我们对于现实的视野。但还有另外一方面。主观经济学既然是要从个人心理行为来解释经济事物,因此它所看到的是没有因果关系的一种混乱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几乎什么事情都可能出现。它把预期捧上王位以后,于是自己也受了预期的统治;而且既然预期坐了王位,那么他的喜怒无常的心情就成了法律。它把我们引到一个累积的变动和不稳定的平衡的世界里去,在那里,大规模或长距离的预测是不可能的。在这个世界里,任何一种经济的“夸大欺人的宣传”运动,不仅可以引起一定的和有限度的影响,而且还可以引起无限制的影响。

  只要我们似乎已经陷入的虚无主义观点——如果成为事实的话会使经济制度比实际情况更不稳定,我们显然就不能以这样一种情况为满足。今天的经济学家有时在思想上似乎易于将一种不确定性强加在现实上面,正如同以往的经济学家将自己的机械的平衡概念强加在现实上面一样。我们显然不能用盲目摸索的主观主义来代替古典政治经济学有理由自豪的结构,(照希克斯教授那种慎重的说法)虽然用它来“分析扰乱原因的冲击影响,也许很好,但在分析更远大的影响的时候就不那么可靠,而且在应用到长时期的时候,还可能有使整个方法归于失败的危险”[1]。资本主义制度很显然是处在非常不稳定的情况之中,它那不稳定的确切范围和性质自然是一个实际的问题,需要根据对实际情况的研究以及随着情况的改变与不同对各种情况的比较研究来决定。如果根据这个制度已知的一般特征来论证的话,那我们决不可能做出超过临时性的答案:尽管如此,这种答案对于实践也许仍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而在缺乏更完全的归纳研究的时候,我们也许只好以这样的推论为已知。我们如果要在这个问题上更有信心地做出概括,并从主观经济学要把我们带到的那种游移不定的混乱情况中看到一些规律的结构,那我们显然必须跳出交换关系的那个狭窄圈子——跳出今天被狭隘地解释为“经济的”因素的圈子,而目前经济学家所讨论的问题一般都局限在这个圈子以内。我们与其继续纠缠在预期体系对一大堆价格发生影响的代数学上,似乎不如注意研究个人所处的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研究社会制度与阶级的状况,以及社会集团与生产过程的具体关系——研究这些关系所引起的动机和行动,也许会有更大的好处。

  无论如何,有一件事似乎显然要发生,而且这是具有根本重要性的。使预期具有我们前面所讨论的那种影响的,从而促使这个制度趋向于剧烈变动的,就是个人生产方式的(与社会生产方式的有所不同)社会所特有的那种类型的不确定性。正是在那种为市场而生产的个人生产制度之下的无数个个分散的经济决定,才使预期具有了这种支配权力。与上述有连带关系的,对经济学方法论似乎极关重要的,是这样一种区别:有可能假定具有完全预见的世界的那一类型的规律与在各种形态的不确定性之下发生作用的另一不同类型的规律、不同程度的因果关系的区别。当然,经济制度的不同,只是在于那些做出支配性决定的人所能具有的预见性的程度;虽然就预见性来讲(就像后面一章所说的),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之间的区别如此之大,以致使人有充分理由把它当作本质上的区别来对待。

  这里对波动起因具有重要意义的,就是个别企业家——指对控制生产和投资做出决定的人——对于能影响到他自己的最近将来事物的发展的盲目无知。至于经济学家或科学家仿佛站在制度之外,从整个制度来观察并能对未来做出预测,情况是否如此,那又是另一回事。即使这样一个科学观察家,能够根据有关数据预知其结果,那也不能得出推论,认为企业家也能这样做:因为企业家所处的环境,使他必然不能了解他的竞争者的当时的行动。这就是个人主义经济制度之下企业家的本质。既然他是在“摸瞎”之中,他和别人的预期就会发生足以造成涨落的影响——表现决定的形式越持久,波动也就越大,而波动的影响也就越长。因此,这些变动的发生就是个人主义经济的本质的一部分,而不是偶然的产物。我们所遇到的就是这种不同于一般的说法。假使企业家能够预见他的竞争者的行动,那么他就不会按照竞争学说对他所假定的那种方式行动,而传统形式的政治经济学的规律也就不能成立了。可是正因为存在着这种本质上的盲目性,才使预期有发生影响的机会,才有被这种影响所引起的脱离平衡的现象以及所形成的不确定的因素。传统的市场规律只有凭借每一个人对全体行动的不确定性才能成立;只有借着表面上的自由,才有经济的必然性和自动性;也只有根据每一企业家本质上的盲目性,经济学家才能够对整个情况做出预测。恩格斯曾经说过,经济学家的“自然规律”是“以有关当事人缺乏自觉意识为根据的”。这种基于“缺乏自觉意识”的“自然规律”的统治,就古典经济学所敢于正视的程度来看,就是后来被捧作像一种具有内在和谐的音乐的那种规律的统治。政治经济学过去所没有看到的东西是:无数分散的个人由于对其它人的意图缺乏了解而产生了预期的影响,同时通过这种影响造成经济变动的不可避免性;这种波动不仅对于未来经济制度的形成产生一种有力的推动力最,而且也产生一种重要的改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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