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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信贷


· 互助与信贷
· 银行的起源
· 资本主义前期社会的信贷
· 商业资本时期货币资本的供和求
· 工业资本时期货币资本的供和求
· 利息与利息率
· 流通信贷
· 投资信贷和金融市场
· 交易所
· 股份公司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 消费信贷
· 信贷与资本主义的各项矛盾

 

互助与信贷


  商业起源于不同村社间的生产不平衡发展;信贷起源于同一村社不同生产者间的生产不平衡发展。自从畜牧或耕作以私人经营为基础时起,由于个人同个人间禀赋有别,由于牲畜同牲畜间强弱有别,土地同土地间肥脊有别,由于人类生活或自然环境中的无数事故,不同生产者间的生产便产生了发展上的不平衡。其结果是:一方面出现了年年有剩余,因而有积累的农户,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在劳动中产生纯亏欠(生产所得低于消费所必需和种籽所必需)的农户。

  同一民族不同生产者间发展的不平衡,并不自动导致信贷的发展。信贷并不是一种天生的制度,而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产物。在原始公社缓慢解体的过程中,牲畜或土地的私人经营方式不断发展,在很长的一段过渡时期中,私人经营与合作劳动结合进行。而在以合作劳动为基础的社会里,信贷是不存在的。在这种社会里只有互助关系。一般情况是:由比较幸运的村社成员去帮助比较不幸的村社成员,前者并不指望通过提供这种帮助得到什么物质利益。直到现在,许多原始氏族还是这样。

  在北美洲印第安部落达科塔族人之间,食物和狩猎工具的借贷是无偿的(1)。在印度尼西亚农村中,借贷粮种、果种、牲畜等等都不附带利息(2)。马来亚渔民遇到季节风到来不能出海时,可以从亲友那里无偿地借到大米和银钱(3)。

  当原始社会陷于瓦解、交换关系和劳动分工日趋普遍时,同一村社各成员间不计得失的互助便以劳动时间的经济为基础的等价概念所代替。交换价值的生产越是比单纯使用价值的生产占上风,无偿的借贷和互助便越是被有偿的借贷所代替。

  新赫布里底群岛居民过去的习惯是:在同一部族里,当一个人把食物贷给另一个人时,前者并没有想到通过这种借贷获得利益。相反的,为了经营商业而借贷贝壳货币或木船时,贷方需向借主赠送礼品以资报酬(4)。十六世纪作家阿隆佐·德·祖里塔和马里阿诺·维西亚,关于哥伦布到达墨西哥以前当地居民的生活,曾留下有意义的记述,他们说:在阿芝特克族人之间,借贷也一般是无偿的。但是,在墨西哥某些地区,普遍的习惯是:货币借贷则须付给一定的报酬,例如椰子、金沙、铜片、玉石等等。足见,在原始社会末期,在和生存本身无直接关系的活动领域方面,信贷就和互助产生了分离。

  为了保证全体村社成员的生活而进行互助的古老习惯,在村社解体的初期,还继续在农业社会里实行了很长一段时期。在中国,小麦的无息借贷一直实行到周朝(5)。在最早的吠陀法典、以色列法典,波斯兰法典、阿芝特克法典以及伊斯兰教法典中,都可以看到关于借贷小麦和牲畜时,禁止收取利息的规定(6)。纪元前两千年左右,在古代伊朗的苏斯,即所谓高级专员时代,在有利息借贷以外,还实行无息借贷(7)。中世纪早期,由寺院发放无息借贷(8)。就连小商品生产业已充分发展的巴比伦社会——这从汉姆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到——在实行有息商业借贷的同时,还实行对赤贫者、对病人、对歉收农民的“无偿借贷”(互助)(9)。

  今天,“在拉丁美洲的许多土著居民村社中,小业主和移殖民之间还在实行传统的互助;他们进行小额借贷而不索取任何利息(10)。”博埃和耶迈也确认,当“大家庭”制度还在盛行时——例如在印度——,互助就会广泛地实行(11)。

  由此可见,与其说信贷同互助发生分离是在村社成员关系中产生,不如说是在村社同村社以外的其他人间的关系中产生。旧约全书和可兰经对此都作了明确的区别。在一切兼有村社和小商品生产的社会里,由村社集体缴纳赋税的原则,是为了使贫苦农民免遭破产的一种特殊的互助形式(12)。


银行的起源


  在以单纯生产使用价值为基础的社会里,小商品生产的发展,引起了商品流通。商品流通引起货币流通,而货币经济便在这个社会的每一个细胞里发展起来。这就是在社会发展的这一阶段,高利贷影响着每一个生产者的原因。但是,在货币经济中,货币不单单是交换工具,同时也成了交换对象。货币经济从单纯的商业中分离出来,就像后者早先已经从手工业中分离了出来一样。

  当货币经济刚刚冒头时,贵金属由于稀少和流通量有限,它在社会上主要是一种后备基金和安全基金,与其说是被用来流通,不如说它是被用来贮藏。然而,在当时动荡不定的年代里,把财物放在家里是莫大的冒险,尤其是冒被没收、被盗窃、被抢窃或被毁坏的危险。因此,习惯上是把它托付给当时最受尊敬的一些机构代为保管,这些机构就是寺院。从起源上看,就像一切被珍视的物品一样,贵金属也有过一种魔法礼仪般的职能,这种职能使得所有的寺院成了大量金钱的当然保管者。这种贵金属集中于寺院的结果,使寺院在货币经济一开始发展时,就成了最早的偶然信贷机关

  当初,在美索不达米亚就曾经是这样。从第一家乌鲁克大寺院银行(纪元前3400年到3200年)起,一直到汉姆拉比时代(纪元前2000年),平均利息率是由撒玛斯寺院来规定的(13)。在古代伊朗,寺院是最早出现的货币借贷主(14);一直到萨萨尼王朝时代都是如此(15)。在以色列,耶路撒冷大寺院到毁灭为止,一直是动产财物保管所(16)。在古希腊,奥林匹亚、德尔富、德洛斯、米莱特、艾费斯和高斯岛的各家寺院,还有西西里岛的各家寺院,都是货币保管所和银行(17)。在希腊被亚历山大和罗马帝国征服的整个历史时期,情况也是一样(18)。在罗马,万神殿是银行中心。

  在拜占廷帝国时期,从第五世纪开始,各家寺院就成了主要的宝藏主;到了第八世纪破坏偶像运动时期,这些寺院的金银才被拿来投入货币流通(19)。在中国,唐朝时期也有过同样的情形。可供铸造的货币金属贮存,还有信贷业务,越来越为佛教寺院银行所垄断;政府当局向它们展开了进攻,强迫好几千所寺院僧徒还俗,并于843年下令熔化一切用贵金属铸成的佛像(20)。[1]
  在日本,“内乱频繁的中世纪时期,宗教机关……曾经是唯一的可靠场所……商业上的交易是在陵墓和寺院的保护下进行的。有些人把贵重书刊和财富托付给这些神圣场所代为保管,以免在战争中遭受破坏和掠夺。陵墓和寺院还同时经营金融机关的业务,发放贷款,组织合作信贷,即日语所谓‘无尽’和‘赖母子讲’,并且使用期票(22)。”

  罗马帝国晚期,在主要还是自然经济的中亚细亚东部,佛教寺院是唯一的银行(23)。最后,在欧洲中世纪早期,寺院还以发放死典借贷的唯一信贷机关的身份出现(24)。[2]十二世纪初期,圣殿骑土会成了第一家国际性的储蓄、转帐和抵押信贷银行(25)。[3]
  等到大商业有了发展,贵金属就开始有了进一步的流通。但是,前面已经说过,大商业在刚出现时,主要是经营国际贸易。因此,可以想见,这就会同时出现大量的、来源不同和成色不一的铸币,须要把它们根据各自的实际价格进行兑换。结果就必然产生一种以货币本身为对象的新技术,即货币兑换技术。由于兑换商和贵金属商人向愿意把贵金属存放在可靠场所的贵金属所有者提供了实际保证,这些兑换商和贵金属商人便成了第一批非宗教性的财物保管人,然后又成了第一批职业银行家。银行一词的字源是意大利文“banco”,意思是指货币兑换商在上面进行各种业务的柜台。同样,在古希腊,人们用“trapézite”来称呼银行主,这个名词来自“trapeza,意思是兑换桌。

  在古人代,货币兑换商是最早出现的职业银行家(26)。在印度(27)和中国也是一样。然而在这两个国家里,货币的多样化不是来自国际贸易,而是来自各种不同的地主性货币(28)。[4]在日本,早在德川时代,货币兑换商就成了真正的银行家(29)。

  在伊斯兰教的阿巴西德帝国,由于采用银行本位外又采用金本位,货币兑换商成了必不可少的经济人物,很快就担任了银行家的一切职务(30)。库利希(31)认为十六世纪出现货币兑换商并很快就成了银行家,乃是当时社会混乱所引起的。他说:

  “十三和十四世纪在法国流通的货币,除了王室和诸侯铸造的以外,还有阿拉伯货币、西西里货币、拜占廷货币和弗洛伦斯货币;在法国南部还有米兰的‘里勃里’(libri),威尼斯的‘杜加’(ducats)金币;在香巴尼地区,有西班牙的‘里亚尔’(reals),布尔吉农和英吉利的‘诺比里’(nobili),荷兰的克罗那(couronnes)。卢卑克和科隆的铸币,英国的金镑,法国的‘土尔奴阿’(tournois)等,也到处流通。使用地区最广的是威尼斯的‘格罗西’(grossi)和‘杜加’,还有弗洛伦斯的‘费奥里尼’(fiorini)。”

  德·罗佛对于中世纪银行的起源作了如下描述:

  “热那亚的兑换商最初只专门经营当面兑换,但是他们的业务范围很快就扩大了。他们接纳活期存款,根据客户通知办理过户付款,并对客户提供记账贷款。就这样,兑换商营业所就逐渐成了储蓄和转帐银行。在热那亚,十二世纪末期这种演进就完成了(32)。”

  著名的阿姆斯特丹银行,也是在1609年由于当时年青的省联合共和国的货币种类繁多而成立的(33)。


资本主义前期社会的信贷


  最早的银行业务,例如当面兑换,财物的储存保管,以典质土地所有权为条件提供借款(即抵押借款)等等,并不是真正的“货币交易”。事实上,在当时,作为办理委托保管和活期存款的保管者,非但不向客户付息,相反的,倒为保管存款和提供服务而取得报酬(34)。例如阿姆斯特丹银行,直到十七世纪还是如此(35)。[5]
  上述业务的对象,基本上是些既不搞生产又不搞商品流通、或是停留在生产和商品流通边缘上的阶级。随着货币经济的发展,这些人成了大大小小高利贷的典型牺牲品。中世纪时,庞大的国际商业银行主要是对王公们发放典押信贷,而力量较弱的伦巴底钱庄主要是对并不富裕的小封建主或平民发放典押信贷,使这些人吃亏(36)。究其实,这是一种消费信贷37)。

  真正的“货币交易”是随着参加到商品流通和资本流通中来的各个阶级,即年青的资产阶级、高利贷者和商人等的比例增多,才相应产生的。国际贸易的发展造成了它自己固有的信贷需要。由于买货和交货时间上的距离,[6]由于买主和卖主在空间上的距离,由于需要在遥远地区之间转移大量货币,而货币的价格又经常发生波动(39),这就产生了订立商业信贷或“流通信贷”的必要性。凡是国际贸易发达的社会,都建立了这种信贷工具,这些工具就是汇单和支付券:“汇单的流通深深地扎根于国际贸易之中(40)。”

  纪元前二千年,在乌尔和巴比伦就出现了汇单,中国在周朝时期(纪元前1134年到256年),印度在佛教时代早期,也有了汇单(41)。在古希腊,纪元前第四世纪就出现了汇单,以后从亚历山大到罗马帝国征服希腊,这种单据在希腊所辖各地区也到处流行(42)。以后又从希腊传入拜占廷帝国和伊斯兰教国家,然后回到中世纪欧洲(43)。

  这些早期的不能流通的期票所提供的信贷,并不扩大资金的活动范围。它只加速资本的周转,使资本发挥其最高效益。以后,当出现了投资信贷,也就是为生产剩余价值的企业提供贷款的时候,资本的活动范围才有了扩大;“不生息”货币,即贮藏在金库里的货币,变成了资本,参加到剩余价值的生产中来。

  投资信贷最古老的形式是海航信贷;这是基金借贷主和船长冒险家为了实现一次海商业务而成立的合伙;这种信贷的起源是海盗性的合伙,这一点主要由瓜分利润的条款上表现出来(44)。这种“巨大的冒险性借贷”由古希腊和亚历山大与罗马帝国征服希腊时所辖各地区传到东罗马帝国和伊斯兰教国家,然后又于第九世纪传入拜占廷帝国的意大利,再从意大利以合资公司的形式传遍整个中世纪欧洲(45)。

  开始的时候,这种商业合伙只限于一次用于一桩事业。但是,到了后来,随着商业由行商过渡为定居商,合资公司便逐渐变成由几个人合伙成立的公司。营业时间长达许多年。从十三世纪起,意大利每一家大公司(佩鲁济公司、巴尔迪公司、梅第齐公司等等)都是这一类的合伙。以巴尔迪公司为例,这家公司是在1331年由分别归属十一个合伙人的五十八股资本组成的(46)。

  最后,当国际贸易最少是在一定范围内成为正常化,从而失去其冒险性时,它就吸引了闲置资本的广大部分。这些闲置资本以非正常存款的形式存入各大银行家的大公司,任凭商人加以使用,不再于短期内提取,而商人则就此付给定息,作为参加实现商业利润的报酬(47)。

  由此可见,从小商品生产时起,银行家就成了“货币资本供求之间的中介人48)”。然而,在当时,主要的货币需求者不是私人而是国家(国王、公侯、市镇等等),从而产生了公债和流通信贷及投资信贷的平行发展,而公债却占了上风。

  已知最古老的公债是伪亚里士多德在其所著《经济学》(IEconomie)一书第二编中提到的例子。伪亚里士多德谈到:小亚细亚喀拉左麦的爱奥尼亚殖民地,向雇佣兵首领举债来支付欠饷,然后又向本土富有的公民强借钱钞以偿还贷款。富有的公民被迫拿出来的是金币,而所得代价则是铁铸的货币。根据中国汉书记载,纪元前154年,曾经有个叫吴言志(译音)的高利贷者借给了政府一千斤黄金(约含两百四十四公斤,不到一百万金法郎)来从事镇压“七国叛乱”的战争;吴言志得到的利息是1000%,即一千万金法郎(49)。

  在这以后不久,便产生了公债的古典形式:以国家的收入,即形形色色的赋税作为抵押的形式。在大多数以小商品生产为基础的社会里,公债并不多见,而且具有冒险性,一般情况下是以债主的破产而告终。

  但是了十六世纪,可以流通的公债券[7]在信贷史上发动了一次革命,大大扩充了资本的活动范围,把大量原非资本的货币转化为资本。由于法国国王对意大利发动远征以及查理五世所辖国土分散而造成的有利条件,公债便国际化了。

  “在一度作为单纯的结账手段之后,信贷本身变成了一种价值,一种可以投入流通和可以拿来转让的交换标的物(51)。

  在安特卫普的交易所里,卡斯提尔国王的债券,荷兰政府、英国国王和葡萄牙国王的信用证券,还有欧洲各大都市发行的年金,都可以自由买卖。十六世纪货币发生动荡和国家财政陷入混乱时,旧银行家家都破了产。从这以后便诞生了现代的国家银行。这种银行既保证了资产阶级人士所必需的存款安全,又使国家成了这些存款的、即使不是唯一也是主要的受惠者。1587年在威尼斯成立的利雅托银行主要是适应了第一种目的;1609年成立的阿姆斯特丹银行,除适应第一种目的外,还适应了调节货币流通的需要。1619年成立的汉堡银行除了这些业务以外还向国家贷款。1656年成立的瑞典银行也是如此;1696年成立的英格兰银行则以经营第二类业务为主(52)。

  十六世纪商业革命以后,国际贸易的飞跃发展导致了商业信贷的进一步扩张。公债证券成为交易对象以后,十六世纪起,商业票据也以背书及贴现等形式进入了流通领域(53)。与此同时,殖民地股份公司的发展扩大了投资信贷的活动地盘。但是,信贷要从单纯的商业范围进入生产范围,还须等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了发展以后。


商业资本时期货币资本的供和求


  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原来特殊现象的信贷便成了经济生活中的正常制度。商业票据贴现从十七世纪起就在英国广为流传,十八世纪又在法国和一切大的贸易中心,起初是在对外贸易方面,后来也在国内商业方面,广为流传(54)。商业的地理性扩张,同美洲和远东进行交易的长期性以及主要商业公司向少数大国际贸易中心的集中,对商业票据的应用提供了有利条件,动员了一切资本。

  汇单原来只是在汇率涨落上进行投机的一种工具(55);现在,它成了在商业方面发放流通信贷的经常工具,同时也成了“不生息”货币资本进行短期投资的工具。货币资本市场就这样发展了起来。

  在这个市场上,代表着需求的主要是国家。在商业资本时期,国家仍然是永无休止的借贷者。克拉潘指出,直到产业革命,英格兰银行发放的信贷,绝大部分对象是王国政府(56)。1776年成立的贴现银行也是如此。同它们一样的,还有由于对国家发放信贷而倒闭的不幸的劳氏银行(57)。

  但是,除了国家以外,也出现了另外一些债务人。这首先是大商业股份公司。就当时来说,这些大公司对当时的货币的需求量极大;为了应付需要,等到下一批商船归来,它们往往不得不同信贷机关打交道。

  在整个十八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都向阿姆斯特丹银行借款;英格兰银行的主要债务人,除了国家以外,还有英国东印度公司(58)。

  后来,国家债券的持有者(食利者、贵族、商人、银行家等等)和商业票据的持有者,由于需要现金,便将他们的债券和票据拿来贴现。最初,拿来贴现的主要是国家债券,到了十八世纪后期,票据才开始占了上风。

  最后,和小商品生产时期一样,贵族和高级官员们对于货币也有需求——消费信贷——,这种需求是通过抵押贷款(以贵金属、珠宝首饰、有价证券等等为抵押品)来获得满足的。

  手里持有现金资本的人是货币资本的供给者,这些人首先是大地主,还有积累货币一时无法投入自己企业的商人。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期,欧洲大陆上的银行家仅仅从事兑换业务和存款业务,并不发放贷款。但是,在英国,一进入十七世纪,就出现了偶尔对顾客发放贷款的商人。

  随着货币流通的发展,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随着货币资本的供和求的平行发展,十八世纪中叶,起先是在英国,后来又在欧洲大陆上,相继成立了地方性的私营银行,其业务是充当需求资本的人和正在力图把手中持有的后备现金变成资本的人之间的中介人。这些地方银行一般都是业务发达的商业公司的产物,它们接纳存款,发行银行券,并经营商业票据贴现业务,这就诞生了现代的银行体系(59)。

  产业革命使这种最早的银行网获得了迅速发展。1750年时,英国还只有十多家地方银行,但到了十八世纪末,这种银行发展到了二百多家(根据某些作者,甚至发展到了三百五十家)(60)。[8]在当时的生产方式下,这些银行赖以发展的组织形式可以用诺里季市古尔内银行的例子加以说明。下面是该银行于1838105日向股东发出的通报的一段话:

  “把英国东部各工场的全部纱线收购下来,囤积起来,然后再拿去供应织布商……这是一笔十分赚钱的买卖。古尔内银行从前的年收入比不上英伦三岛其他银行的收入多,我们认为,毫无疑问,问题就在这里……在同各家毛纺厂的往来关系中,我们已经开始向它们提供用于开发工资的现金,并使他们得以继续营业。本公司的银行业务就是在这种条件下诞生的……(62)。”

  这种迅速发展的原因,首先是英国各个不同地区间的经济不平衡发展。当时,尚停留在农业阶段的地区里,银行一般都还在为其存款谋求投资地盘,[9]而设置在工业区里的银行则在信贷需求方面应接不暇,经常处于搜索基金的境地。伦敦的货币市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伦敦的货币市场是现金过多的银行和现金不足的银行间的中介人。


工业资本时期货币资本的供和求


  随着产业革命的掀起,货币资本市场有了扩大和广泛的变化。除了来自资本主义前期社会的各阶层(地主、商人、手工业者、政府官员、食利者等等)对于货币资本的供和求以外,还出现了来自资本主义生产机器本身对于货币资本的供和求。

  货币资本是资本循环的起点和终点。但它并不单单在资本循环一开始和最后终了时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货币资本经常不断地被排除到生产以外去,从资本主义的意义上说,就是成了“不生息货币”。同时,在职能资本家方面,也经常不断地产生对于附加货币资本的需求,以便在利润率最高的条件下,运用自己的资本。

  一个企业要想积累用来更新其固定资本所必需的货币资本,那就需要经过若干年以后,并且要等流通资本经过了多少个循环周期以后,才能实现。在此期间,如果它不把折旧基金投于其他目的,那么,在一定时期内,这项基金就“不能生息”。一个大企业的工资基金,用在每一个生产周期开头的时候,当这个生产周期超过了一个月(指按月支付的工资)或者是超过了一个星期(指按星期支付的工资时),工资基金就也不能生息。资本家为了自己的消费需要(不生息的消费基金)而提取的一部分年利润,是要在整整一年的时间内花用的。在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笔钱一大部分呆着不生息。企业的积累基金,也就是再投到营业中的一部分利润,也并不是在某一个新的生产周期一开始就全部用掉。资本家在把上述各种利润作为投资以前,必然会等待最有利的时刻,例如市场上的有利时机。以上这些,是暂时被生产过程排除在外的、从而成为不生息基金的、四种货币资本的来源。

  此外,固定资本的更新,并不是恰好赶在必要的折旧基金积累齐备的时刻进行。由于需要使用巨额资本,由于冒着巨大风险,这种固定资本的更新最好是恰恰赶在经济周期终了的时候,赶在资本家预期的市场重大扩充的时候(64)。倘若时机已到,资本家的折旧基金(和积累基金)还未曾筹集,他就必然设法借贷所需的资本,好不放过这个良好的机会。握有技术发明的资本家,如果能够借以夺取其竞争对手的销场,他在运用该项发明上如果缺乏必要的资本,也必然会设法去筹借(65)。

  在经济循环的某些时刻里,工业家心中有数,哪怕产品增加得再多,在市场上也不会销不出去,因此这正是他应该积累资本,应该把利润再用来投资的好时刻。如果当时这种利润还没有实现,他就必需取得借款,以便提前投资。

  最后,从理论上讲,当一次生产周期完成之后,生产的再开始应该是在商品流通的周期一旦完毕就马上进行。然而,我们已经说过,利润量和利润年率是由一年之间生产周期的次数决定的,因而也就取决于工业家能不能够在业经生产出来的商品销售以前,也就是说,在投入该商品生产的流动资本收回以前就再开始生产。为此他也必然力图借到一笔附加货币资本,等到货物售出以后,再拿货款来偿付这笔债务。

  资本主义制度下信贷机关的职能也就是在上述的不生息货币持有者和想利用借贷资本来增加其固有资本的资本家之间起媒介作用。因此,这和资本主义前期的银行资本与资本的其他形态之间的关系正好颠倒;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里,银行资本在刚开始时是从属于工业资本的服务者。但是,如果说现代的商业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区分开来仅仅是个职能上的分工问题,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经出现时,银行资本家和实业或商业资本家之间的分离也就不可避免了。

  因为,同实业家和商人相反,银行家应该直接起一种社会性的作用。银行家唯有在能够克服社会资本表现为许许多多、个人财产的分裂状态时,才会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用。银行家的社会意义也就在于他的这种调动和集中社会资本的职能。同时,这种职能所涉及的范围并不以资产阶级本身为限,而是还包括一些地主、富农、中农、手工业者、公务人员、技术人员以及繁荣时期的技术工人,把他们的储蓄全部集中起来。

  “(1875年左右)把英国全部闲置资本集中到伦敦货币市场的组织工作进行得可说是天衣无缝。当时,在二十年以前,这种组织工作就进行得卓有成效了。在此期间,在苏格兰和各省设有分号的各家银行,吸收了农村人口闲置在抽屉和柜子里的最后点滴财富。人们开了一条渠道,使北方的全部剩余资金沿着这条渠道南流。以东英吉利、西南部以及英格兰农村为起点的各条渠道很久以前就开好了。凡是未被在伦敦加以利用的资金都通过实业和商业票据的贴现或再贴现,发往各个工业地区。这曾经是伦敦各‘证券经纪人’和龙巴街上各贴现公司业务最繁荣的岁月(66)。”

  与此同时,货币资本市场逐渐走向专业化,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市场:

  ——货币市场,即短期信贷的供求市场,主要由银行控制(票据经纪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起主要作用的英格兰除外)。

  ——金融市场,即长期信贷的供求市场,主要由银行、首行是交易所控制,到了二十世纪,保险公司、储蓄所、房屋协会,还有其他储蓄设施性机关(如养老基金、疾病残废保险基金、预防失业基金等等)也加入了这些银行和交易所的行列,为的是把非立即全部用掉的全部货币收入变成资本。(这种资本对其所有者往往不带来任何利润。)[10]就这样,货币资本的集中运动达到了它的最高阶段,完善的阶段。银行“不让一点一滴的资本不生息”。


利息与利息率


  利息的来源同高利贷资本利润的来源是一回事。利息在经济领域内最初出现时,只是一种由债务人到债权人的价值转移。当一个农民为了能够生活到下一次收获,必须向人告贷x数量小麦,随后,又必须从收获中提出x+y数量小麦偿还债权人时,存在于这两个人之间的小麦数量,并不因为借贷关系而有所增加,仅仅是y数量小麦由债务人移交给了债权人而已。迄今为止,这种高利贷形式还远未消失,并不断地使受害者陷入贫困,把受害者置于债权人的奴役之下:

  “在交趾支那,直到收获到来前,佃农须向地主告贷以养活自己和自己的全家,但是,收获到来后,一般情况是佃农用其所得不足以偿清债务,继续被债务牢牢地拴在土地之上,就像中世纪初期,农奴被习惯法牢牢地拴在土地上一样(67)。”

  资本主义社会的流通信贷和投资信贷就不再是这种情况了。借贷的目的不再是为了保证债务人的生存,而是让他得以实现利润:“如果眼下有一笔借款,这笔借款能够被用来从事商业或者工业,从而可以在将来获致一笔更大的进款(也就是在原借款项之上又增加了剩余价值,增加了利润),企业主就须付出积极的利息(68)。”[11]
  流通信贷系以提前实现已制成商品的价值为目的;投资信贷系以增加企业的资本额为目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剩余价值或是由于资本循环的加速而增加,或是由于资本额的增加而增加。由此可见,利息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它是借贷资本获得的附加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利息率比平均利润率要低,[12]否则,如果两者一般高,借贷就无利可图,因为借来的资本本身原来就被当做能够生产平均利润的。债权人也感到满意,因为在发生借贷以前,他的资本原是个“失业的”不生息资本。债务人也感到满意,因为尽管他须向债权人支付利息,但他终究比什么都借得不到的好处要多。

  资本主义企业主就借贷资本支付的利息,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企业主加以放弃的一部分,因为借来的资本使他获致了比应付利息要高的剩余价值总额。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及,个个企业主都在谋求附加资本。与此同时,家家银行的社会性集中职能,使一切金钱都有转化为附加货币资本的可能。因此,通过货币资本供求的增减,便产生了平均利润率〔注:此处有读者指正,应译为“平均利息率”(the average rate of interest)。——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也就是一切非“失业性”资本的“正常收益”。必须说明,这和货币的“本质”毫不相干,而是一定生产关系的产物,这种生产关系使货币得以变为资本,使它得以部分占有社会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流行着这样一种习惯,就是把一切收入都看作是具有着平均利息率的、资本化了的虚拟资本的收益:[13]
  “随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成长,从十四世纪起就例如在德国形成的一种对资本显然有利的习惯,即把一切收入(个人服务所得的收入除外)都说成是资本价值百分之几的习惯,获得了发展(71)。”

  这种习惯导致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在职能资本家就纯属其本人进行经营时,把他的资本利息和企业主的利润也分离出来。从利润总额中减掉利息便出现企业主的利润。(有些学者,例如马歇尔,称此为“年金”)这显然是“唯心的”,即虚拟的手法,因为任何企业主从资本上获得的都是平均利润,而非平均利息。这种习惯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特别有用,因为可以供他们掩饰利润问题,也就是剥削问题,并且可以借此用简单的利息理论,在资产阶级经济体系中代替一切利润的理论。[14]
  信贷机关并不是为了单纯的利他主义而在资本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之间充当中介人。信贷机关本身也在经营特定的资本,这种资本也会带来平均利润。信贷机关的利润率是以银行利润的形式出现的,这种利润首先来自两种利息间的差额,即信贷机关对存户的货币资本支付的利息和发放信贷时所得利息间的差额。此外,信贷机关的收入还有代客买卖股票和债券时取得的佣金,办理汇兑业务时收取的汇水,等等。

  由于信贷机关,首先是银行,对任何存款,就连为期不过几天的存款(活期存款)都须付给利息(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利息),因此,反过来,它就必需把一切闲置货币都加以外借。这样在结算时才能获得利润。所以,在货币市场上,除了单纯的流通信贷以外,还产生了随要随还的贷款(活期贷款)。这种贷款起源于英国1830年左右。当时,每逢公债季息支付日期到来的前夕,大量货币就集结于英格兰银行国库之手,在货币市场上引起货币荒。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同时也为了不让上述货币沦为“不生息”货币,对于以几个星期乃至几天为期而需求贷款的客户,首先是贴现所,便发放信贷。贴现所用这种借款来增加其再贴现业务。这种用有价证券及债券作抵押的贷款须随讨随还。储蓄银行习惯上也随时用它的闲置资金发放贷款(72)。

  这样就形成了一整套利息率的等级。从付给活期存款利息率和收取活期贷款的利息率起,直到付给长期存款的利息率和收取投资贷款的利息率止。在这个阶梯的每一级上都有一个银行及信贷机关付出的利息率和反过来银行及信贷机关向客户索取的利息率之间的差额。

  上述各种利率间的差别,首先来源于各种信贷对于直接增加社会生产的剩余价值,贡献大小不同。最高和最接近平均利润率的当然是长期贷款利息率。长期贷款利息率操纵着投资信贷,首先是生产资料的赊购。同时,久而久之,便操纵了各种不同利息率的涨落。操纵着流通信贷的短期贷款利息率低于长期贷款利息率,因为虽然流通信贷能够加速资本周转,使剩余价值有可能增加,但它并不保证这种增加。然而,在某种情况下,例如当货币市场上发生货币荒,而这种货币荒不仅会给资本周转带来延长的危险,而且会威胁到资本本身的存在(破产的威胁)时,短期贷款利息率就会高于长期贷款利息率。

  此外,还要注意,利息包括了保险费和风险费,这些保险费和风险费随着借款期限的长短及工业周期一定时刻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不同等级货币资本供和求的特殊情况而变化,从而在自由市场上使各种利息率处于经常涨落之中。[15]但是,这些涨落是围绕着一种平均水平进行的,决定这种平均水平的归根结蒂是平均利润率。

  因此,除了由于工业周期中的不同阶段而产生的经常涨落以外,很难求出利息率的长期演变规律。利息率的长期演变,归根结蒂,是由货币资本的缺乏或相对过剩与利润率相对水平间的关系来决定的。

  由此可见,在一个统一了广大国际市场的小商品生产社会里,在国际市场的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利息率便会下降。这是早在古代凯撒时期就发生过的事,[16]也是十四世纪后半叶就在中世纪欧洲(西欧和南欧)发生过的事(73)。当货币经济在一个农业国内有了普遍的发展时,当由于这种普遍发展而农村各阶级多多少少从主要是高利贷资本的重担下解放出来时,利息率也就会跟着下降;从这时起,利息就不再像过去那样包括一部分地租在内了。

  十九世纪末,帝国主义大发展的前夜,在各个已经工业化了的国家里,由于进行投资的新地盘发生恐慌,平均利息率都曾大幅度下降。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最初岁月里,美国和瑞士由于资本过剩,缺乏可供产生平均利润率的投资地盘,利息也曾大幅度的下降,然而在遭受到战争破坏而陷入全面贫困的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则由于发生资本荒而利息率不断上涨。


流通信贷


  凡是为了提前(即在把商品销售以前)实现商品价值而发放的信贷都是流通信贷(74)。这是由专业化或非专业化银行发放的、很少超过三个月为期的短期信贷。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普及化,生产日益同市场分离,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越来越复杂化;虽然说即使有商业资本的参加,而资本循环也还是有延长的危险。正是在这种时候,为了抵制由于资本本身转化为固定资本的部分日益增多而招致的利润率下跌的趋势,资本家便设法加速资本循环。这就是流通信贷的基本职能,这种职能使得企业主能够把自己的流通资本减少到最低限度。

  “《通货公报》(Bullion Report)引证1810年以前四、五年间经纪人的业务较为兴隆时指出,当时在伦敦出现的增长了的贴现可能性产生了这样一种倾向,就是使那些地方制造商的资本周转较快,以便他们扩大业务(75)。

  马克莱估计,整个英国工业流通资本的30%40%是由信贷来提供的(76)。

  十九世纪时,流通信贷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商业票据贴现方面。棉布制造商向棉花供应商付款时并不使用现金,而是采用开发期票或许约的方式。棉花供应商把期票送到银行里去,由银行把票据收下,按票额付款,但须扣除利息,即所谓贴现,等到期票到期,再由棉布制造商按票额向银行付款。在这里,实际上是银行把现款借给棉花供应商三个月,好让他把资本循环加速了三个月,因为正是供应商从银行方面获得了信贷,他才会向制造商发放信贷)。

  但是,早在十六世纪就曾经出现了另一种形式的流通信贷(77)。[17]凡是资本家都在当地一家银行开得有户头,这样资本家就可以用简单的上账方式来支付或收纳款项(用转账的办法,由一方把钱款过到另一方的账户里去)。一切银钱进出都通过这种方法,经由银行办理,银行在这里面成了会计中心。有的时候,一家制造商在银行户里只有一百万法郎存款。但是,为了能够继续进行生产,他须要马上有二百万法郎才能开发工资。银行方面知道,再过几个星期,等到商品销售以后,制造商将会收入一笔巨款,因此它就许可制造商从账上支取高于他实际存款的数目(“透支”)。事实上,银行代他垫了一百万法郎。当然,对于这种账户上的垫款,除非是些极大的厂家,制造商以后是要支付利息的,这种利息一般是5%[18]
  1875年以后,作为流通信贷主要形式的商业票据贴现便日益被这种透支所排挤(79)。资本大量集中的结果,产生了庞大的企业。这些庞大企业在银行方面享有足够的信用,可以通过透支办法获得必要的短期信贷,相反的,由于必须按照规定日期付清已经贴过现的票据,小企业越来越感到困难,而且害怕已经开发出去的期票由于不能兑现而使自己丧失信用。最后,大企业、大企业原料供应商以及大企业销售组织便合并为托拉斯,合并为金融集团等等,消灭了使用商业票据的旧伙伴(80)。就这样,在英国,经过贴现的单纯商业票据总额,1913年是二亿五千万镑,到了1937年就下降为一亿镑,而工业方面的透支,1929年时高达八亿五千万镑,1938年又提高到十亿镑(81)。

  但是,1929年大危机以后,特别是在美国,由于垄断资本积累了大量现金储备,[19]由于特别依赖银行信贷的各项工业相对衰落,由于零售商业现金付款的增长,由于专业化信贷机构的发展,对大工业透支也开始有了下降。要求透支的主要是中、小企业主(82)。与此同时,最近几年来,在像瑞士、法国和比利时等一些欧洲国家,由于货币当局实行了富有诱惑力的再贴现政策,认为使流通信贷更多地依赖贴现而非依赖透支便可以更加直接地影响货币的发展,贴现总额有了增长(83)。


投资信贷和金融市场


  凡是为了增加工商业主的资本总额而发放的贷款都是投资信贷。这是为数比较可观的长期贷款,这种贷款,从贷主方面来说,其发放目的是为了获致持久的收入

  投资信贷直接起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购买地租,中古时期的组织商业公司,十四世纪时期大商业公司里的定息存款,以及中世纪时期商人和高利贷者发放给君主、王公和城市的长期贷款。[20]只是从十六世纪起,随着交易所和可供流通的票据的出现,投资信贷才具备了现代的性质。从这个时候起,出现了这样一种社会阶级,这个阶级想把他们的财产——他们的资本——用来投资,通过发放长期贷款的办法来投资,以便通过这种投资使其资本有所增加,在萌芽中的金融市场上提供资本的就是这个阶级。在这个金融市场上,需要资本的首先是国家,随后,各种股份公司也越来越需要资本。在整个商业资本时期,也就是一直到十九世纪初,甚至到十九世纪中,在西欧各金融市场上,公债券一直保持着优势。

  公债很快就采取了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形式,由国家用税收作为支付担保;[21]私人证券首先曾经是、现在仍然是收入不定的证券,这种收入的多寡系由发行该票证的各公司年利润(或半年利润等等)的多寡来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对资本家来说,购置了一张有收入的证券就等于对未来的社会剩余价值享有了分配权。随着交易所业务的不断发展,投资信贷的社会性越来越明显,许许多多资产阶级的皮包里都装有各种公司的股票,而这些公司越来越多,这些资产阶级的皮包里还装有许多国家、许多省、镇以及其他公共机关发行的公债。

  把巨额款项长期放给一家企业所冒的危险必然会令人寻求附加保证:对经营使用所贷资金的过问权和对企业一般管理工作的过问权。因此,直接参与债务企业,也就是说由众多的合伙人共同组织公司,一般是投资信贷最常见的形式。

  古代的公司,不论是中国的、中世纪欧洲的、阿拉伯的还是拜占廷的等等,都是些无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就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不论这种财产是不是公司的投资。这就是中古时期经营投资信贷的银行家家迅速倒闭的原因。在威尼斯,十四世纪成立的一百零三家银行中,有九十六家破产(8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结果,导致了信贷的非人格化,产生了现代股份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完善形式。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成了发放信贷的正常形式。

  股份公司尽管早在十六世纪就已经出现,但是,要等到十九世纪它才成了强大的信贷形式。十八世纪初期英国南海公司和法国密西西比公司轰动一时的破产,增长了资产阶级对这种信贷形式所具冒险性的无比恐惧(85)。实际上,在当初工场手工业时期,这一类信贷的扩展还不是那么适时,只是后来到了工业资本主义的高涨时期,对于这种信贷的扩展才有了需要。

  因此,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末期,向私营企业方面发展的投资信贷是不多的。股份公司固然只是在缓慢地发展,而储蓄银行,鉴于中世纪末期的经验教训,也都放弃了投资业务(86),同时,储蓄银行一旦取得了公共银行的地位,它就不准再经营投资业务。银行只对国家和少数享有特权的客户经营长期贷款。

  要等到英国的“证券银行”和大陆的“高级银行”在十八世纪末期出现以后,银行才重新积极过问私营工商业务。1822年成立了第一家真正的商业银行:比利时总公司。这家银行起初是对工业企业发放短期贷款,但很快就遇到了资本固定化过多的困难,终于不得不征求投资,并主动采取了成立股份公司的措施(87)。

  法国按照比利时总公司的范例成立了类似的公司,但是伯莱尔兄弟动产信贷公司轰动一时的失败,把大多数欧洲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高潮一直推到了1872年以后(88)。当时,在许多国家里出现了大批的混合银行,既收存款又发放投资信贷。

  到了二十世纪,在保险公司、储蓄所、社会保险基金等等的影响下,金融市场起了变化。保险公司、储蓄所、社会保险基金等等一方面聚集了大量资本,另方面又不能使用这些资本去购买收入不定的证券。好几个国家都制定法律加以限制,甚至对储蓄银行也加以限制。由于这种原因,在大多数国家的现代金融市场上,国家基金又像十九世纪以前一样,占了优势(89)。同这种现象同时并存的是各大企业的经济核算现象。[22]
  如果把存入社会保险基金和储蓄所等等的资金看做是同银行里积累起来的资本主义基金或多或少相等的货币资本积累,那就错了。实际上,工人们的储蓄只不过是一种延期消费的资金而已,因为这种资金的绝大部分是要在存户本身的生活中去用掉的。在全盘统计工资和薪金收入的时候,在考察这种工人们的储蓄的时候,必须把患病工人、残废工人、还有依靠养老金过活的工人等等的债务也列进去,把他们不得不向社会救济机关、私人救济机关、家庭救济机关等申请的补助也列进去,把他们在消费方面的削减,即原来就已经低于生活起码需要水平的消费方面的削减等等也列进去。全盘计算结果,统计数字证实了这样一点,即一代工人在其整个一生中,几乎是积累不了什么有价证券的。


交易所


  资本家和信贷机关用股票及债券等形式,把闲置的货币资本投入股份公司,为的是想使这种借贷获得平均利息率。从债券和有固定收入的证券来看,他们事先就得到了这种保证。但是从整个股票的本身来看,所得利息的厚薄是随着实现的利润多少而涨落的。这种利息叫做红利

  但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有价证券,作为收入证券,成了可以流通的东西,可以在交易所里买进卖出。它们的价格不是别的,就是从年红利(年收入)到平均利息率的营业资本估价。这种价格就是股票在交易所里的行市。[23]由于同一家公司分配的红利一般情况是每年不一样,同时也由于对该项红利作出的估计一年之内在不断地变化,股票的行市就有可能发生剧烈的涨落。于是一种真正的在行市上进行投机的组织便成立了起来,时常造成人为的行市波动;人们传播谣言或是隐瞒有关企业利润率马上会发生的急剧变动。

  这种投机活动在有些国家绝大部分是利用信贷来进行的。例如纽约,金融市场的主要业务是对华尔街的投机商发放信贷(90)。

  股票及债券所有者领取平均利息,工业、商业和金融股份公司实现平均利润。差额到哪里去了呢?它在没有被重新投入企业资本和没有变为储备金的情况下,是以创业利润的形式作了营业资本的提前估价了,是被公司创办人以额外股票和发行优先股票等等方式占有了。

  假定有一家工业企业,它的资本是一亿法郎。这家企业想从社会上额外获得二亿法郎来扩充营业。假定平均利润率是百分之十,平均利息率是百分之五。如果股票的发行总额是三亿法郎,那么在人们心目中这些股票便应该平均每年生产红利一千五百万法郎。但是企业创办人所预见的年利润是三千万法郎。平均利息和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也就是一千五百万法郎,按5%平均利息率进行资本估价,形成了三亿法郎的一笔额外资本,由企业创办人所占有了。由此可见,创业利润是要在股票的发行总额应为六亿法郎时才能实现的,而实际收足的股金仅为三亿法郎。另外三亿法郎的额外股份只是些收入证券,这些证券的所有人——企业创办者——可以年年获得平均利润和利息(红利)之间的差额,也就是企业主利润。就是这样,英国的大化学托拉斯——皇家化学工业公司在1926年成立时,名义上是资本五千六百八十万零三千镑,可是把组成该托拉斯的各家企业资本全部加起来,才只有三千九百万镑(91)。

  创业利润的资本估价说明了在股份公司大发展时期“工业巨头”迅速致富的原因。实际上,这种资本估价是对平均利润和利息的未来差额提前作出的,因而有着强烈的投机成分。许多股份公司经过这样超额的资本估价,都在长时间之内无力支付相当于平均利息的红利,正是这种超额估价的后果,另有一些公司甚至破产倒闭。

  另一种占有创业利润的形式是在交易所里抬高股票的行市。例如有一家公司,创业资本是一千万法郎,分为一千股,每股一万法郎。假定用平均利润率百分之十五对该公司的可得利润进行估计,它就一年可以获得一百五十万法郎利润,合每股一千五百法郎。然而平均利息却只是5%,借出去一笔款子只能带来5%的收入,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一笔三万法郎的资本才能有一千五百法郎收入。这样,公司创办人就能够用三万法郎一股而不是一万法郎一股的行市把他们的股票在交易所里出售,从而占有差额。这种差额的由来仍然是未来的平均利润和现时的平均利息间的营业资本估计。英国橡胶托拉斯邓录普于1896年成立时,发行股票才六个星期,三百万镑的股票就卖了五百万镑(92)。

  英国一家大百货公司——哈罗德公司,提出了一个结合上述两种创业利润形式的上好范例。哈罗德公司是1889年成立的股份公司,当时的资本是一百万镑,其中一千四百镑是创办人的优先股票,保证创办人在分配公司盈利方面的份额不断增加并占绝大部分。尽管前后二十年之久,哈罗德公司的普通股票每年的实际红利起初是10%,以后平均为20%,创办人所得份额的资本估价马上就成了十四万镑,1911年在交易所里的行市高达一百四十七万镑,相当于票面资本的十倍,实缴资本的一千倍……(93)。

  当股票和债券在交易所里和经纪人手里继续独立流通的时候,这些证券的真实价值(即它们所代表的对等价值)可能早就已经消失。政府当局用借来的资金制造的战舰可能早就已经沉入海底,用出售股票得来的金钱购置的机器可能早就已经变成废铁。许多股份公司在作出营业资本超额估价之后,实际资本和流通证券总额原来就有了深刻的分离,现在它们彻底地互不相干了。有价证券仅仅代表一种虚拟资本,这种表面是社会资本总额之一部分的虚拟资本掩盖了它的真正性质,即单纯的收入证券的性质,凭这种证券可以享有分配社会剩余价值的权利。


股份公司和资本主义的发展


  很久以来,人们就想用股份公司的发展来证明这样一点:资本丝毫也没有在不断地集中,而是在走向“民主化”。在某些国家里,譬如在美国,持有股票的人不是有好几百万么?具有高度业务水平的工人,不是个个都可以用自己的积蓄购置各大工业公司的股票么?

  这种观念具有其双重的混淆性。首先,并不是任何人,只要他的收入归根结蒂来源于社会剩余价值的分享,便都是资本家。否则每一个残废军人都成了“资本家”了。唯有那些可以依赖其资本收入为生、可以不出卖劳动力、生活水平至少相当于一个小工业家的人才应该被划入这个范畴。

  根据美国经纪学会1952年的调查证明,三千万美国工人当中,只有2%持有股票。在六百五十万股东当中,四百五十万人每人手中持有股票不到一百股,一年收入不到二百元,还比不上一个中等工人一个月的工资。由此可见,把这种股东说成“资本家”,那是荒谬的。

  其次,从形式上看,股份公司似乎是分散生产资料所有权的机构,但实际上它所代表的是资本集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把一个小股东当成例如像通用汽车公司那样一个巨大托拉斯的“共有人”,那纯粹是法律上的假想。事实上,这个小股东仅仅是一张收入证券的所有人,为了取得这种证券,他把自己的积蓄实际上交给了大工业家和大银行家去自由支配。因此,对于小额积蓄所有者来说,股份公司不过是一种隐蔽的剥夺形式,它并不是对无名力量有利,而是对大资本家有利,就这样,大资本家才能支配远远超过他们自己财产的大量资本。

  “当一个人向一个大公司投资时,他便把运用其资本来建立、生产和发展营业的权利交给了这家公司的领导人(董事会),并放弃了对于产品的全部监督权。他所保留的是一种改变了的权利,即一般用货币形式分享部分利润的权利,还有将其在公司里的投资任意出让的权利。他成了几乎毫无动作的参与人……(94)。”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的一个法院判决书确认了这种论证。艾佛塞特勋爵士于1949年宣判称:“在法律面前,股东并不是企业的部分所有人。企业同全部股票是有一定区别的。”《经济学家》周刊补充说:“换言之,股东并不占有公司财产的某一个特定部分。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分配利润时取得某个特定份额(95)。”

  在股份公司大发展以前,要从实际上控制一家企业,必须是该企业多数资本的所有人。加尔田纳·敏斯曾经说明,由于这些公司的发展和股票分散于小股东之手,占出资额绝对少数的一些大股东是怎样操纵着托拉斯(96)。例如在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里,1935年时,四十三个大股东掌握着比二十四万二千五百个小股东还要多的股票。在美国最大的纸烟托拉斯之一,雷诺尔烟草公司里,1939年时共有六万六千三百五十七个股东,但其中二十人握有甲类简单股票的59.7%和乙类简单股票的22.5%97)。英国托拉斯鲍瓦特,195961日共有股东四万二千八百六十六人;但是小股东二万六千余人一共才握有二百八十万英镑的普通股票,而大股东一百五十一人则握有四百三十万英镑的普通股票(其中六十三人握有共合三百四十万英镑的股票!)。

  经纪学会的上述调查证明,股东全体人数的2%,也就是全美国全部人口的0.1%,即十三万人,每人持有一千张股票或者更多;他们共合占有美国全部股票交易所价值的56%,因而操纵了美国资本的绝大部分。

  萨根特·弗洛伦斯教授对美国和英国的主要股东公司大小股东之间的股票分配情况作了详细考察,考察结果颇耐人寻味。在一千四百二十九家美国公司中,占全体股东人数98.7%的小股东群众只握有全部股票的38.9%,而只占股东人数0.3%的、握有五千股以上的大股东,却集中占有了全部股票的46.7%。如果单拿资本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大公司来计算,所得百分比数基本上一模一样(以上数字系根据1935年到1937年的情况)。

  在英国三十家最大的公司里,占全体股东人数96.4%的小股东握有全部股票的40.1%,而占全体股东人数0.5%的大股东则占有全部股票的35.9%

  在美国一百二十六家最大的股份公司里,二十个主要的股东在其中三十多家公司里占有股票总额的一半以上,在另外三十多家公司里占有股票总额的30%50%。在一百二十六家中五分之一的公司里,他们占股票总额的20%30%。在英国八十二家最大的股份公司中,二十个主要的股东在40%的公司中占有了全部股票的一半以上,在70%的公司中占30%50%,在21%的公司中占20%30%

  最后,分析一下这些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就可以看出,英国和美国全部公司的58%显然系由大股东加以操纵;英国公司的33%,美国公司的35%都属于“边际”情况。

  萨根特·弗洛伦斯教授得出的结论如下:

  “由此可见,从已知推未知,一定有事实可以证明:‘经理革命’[24]并未曾走得像人们有时候想像的(或是不加思索就予以肯定的)那样远。在许多公司里,关键性问题(最高政策)的最高领导权和最后决定权依然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股东的手中(98)。”

  诺尔曼·马克莱认为,在英国,全国人口的2%占有了全部股票的90%,而十万到十五万人(全国人口的0.2%0.3%!)占有了这些股票的50%以上(99)。

  印度的情况也是如此。印度几家大公司的股票分配情况如下(100):


 

前进面粉厂

塔塔面粉厂

塔塔水力发电厂

类别及握有股数

股东百分比

股数百分比

股东百分比

股数百分比

股东百分比

股数百分比

1——25

93.6

40.0

79.0

14.1

82.0

24.2

150股以上

0.9

36.5

2.4

64.0

2.2

48.33

在种种情况下都是由人数很少的大股东握有同人数众多的小股东一样多或者比他们更多的股票,从而操纵着股份公司。事实上,主要操纵股份公司的是一个人数更少的小集团。[25]
  “公司的形式为一种真正的贵族、真正财政寡头的产生提供了有利条件。职业董事们出现了。这些董事们的职务就是专门管理各大公司的资本……许多公司之间联系不断增加的结果,使得这些董事联合起来,建立了一种个人王朝。出现了形形色色相互交织和名目繁多的关系:‘利益共同体’,‘联合管理处’……这种个人不负责而由董事会领导的双重事实,为相互谅解和达成协议(即垄断)提供了有利条件(101)。”

  股份公司(匿名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普及标志着信贷及整个经济实际上社会化的一个重要阶段。当银行把小食利者存放在它那里的款项贷给实业家时,实业家仍然是他用来进行经营的绝大部分资本的所有人。随着股份公司的建立,企业主年金所有者间的分离便日益加深。企业主的资本成了一种工具,通过这个工具,他可以支配比自己的资本大好多倍的另一些资本。


消费信贷


  流通信贷和投资信贷的活动领域主要是停留在大、小资产阶级范围以内。但是在资本主义时代,再度出现了用高利贷形式或者不用高利贷形式提供贷款的消费信贷。由于不得不购买生活必需品而对商店负了债的工人、职员、失业者和破落户,可以很快就被无情的债权人带上终身枷锁,他们的微薄收入的绝大部分被人夺去作为利息,也无法使他们脱身。尤其恶毒的是,实行这种高利贷的就是工人在其中出卖劳动力的企业所开办的商店。

  随着所谓持久消费物质的大批生产(如炊具、缝纫机、冰箱、洗衣机、收音机、电视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等),1915年左右出现了消费信贷的另一种形式(102)。一般说来,就连具有高度业务水平的工人和职员,他们所得的工资也不足以拿来用现金购置这一类商品。但是,他们拿每周或每月工资的一小部分来付款,经过一定时期,这些商品便可以归他们所有。工商业者对这种分期付款的交易给以便利,对他们自己是有利的。因为这是扩大上述持久消费市场的唯一办法。也因为,一般说来,这种信贷能使他们获得高额的利息(现金交易和分期付款之间的差额)。[26]同时,这样一来,商人们的一般营业开支(贮存费和管理费)还可以大量减少,因为由买者本身负担了这一部分费用。但是,即使把这种买卖所包含的剥削撇开(例如一次到期未能照章缴款时,有关商品便由公司收回),分期付款交易制度的过度发展也体现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不稳定因素,特别是每当经济周期的繁荣接近尾声和破产倒闭的前夕(103)。

  这种现代化消费信贷与大批生产持久消费资料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十分明显,因为1914年这种信贷还几乎不存在,第一次大战以后在美国有了发展(1929年仅为六十三亿美元,到了1952年就增长为二百五十亿美元),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当汽车、摩托车、电冰箱、电视机等工业在英国、西德、比利时、瑞典、法国等等有了增长以后,这种信贷在这些国家也有了发展。(104


信贷与资本主义的各项矛盾


  由此可见,信贷本身深刻地表现了资本主义的历史及其发展。它有力地扩大了资本的活动地盘,使得任何闲置货币储备都有了作为资本估价标的物的可能性。它便利、加速和普及了商品流通。它刺激了资本主义生产,刺激了资本之间的竞争和资本的集中化;总之,它刺激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趋向。信贷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业都同样是个必不可少的工具,并成为对付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的重要手段。

  同时,信贷也改造了资产阶级本身。利息和利润的分离,食利者阶层与广大资产阶级的分离,一方面标志着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也标志着资本主义没落的第一个必然信号。一部分资产阶级仅仅是依靠他们的财产(资本)过活,而为了依靠资本财产过活,他们就全部排除于生产程序以外,被排除于同机器和劳动人民的直接接触以外。在家庭资本主义所有制企业里还属于个人的、实质的、资本主义占有制的私有性,到了股份公司时代就越来越变得客观和抽象。资本的统治采取了最一般的和最匿名的形式。表面上,体现着剥削的不再是有血有肉的人,而是客观的、盲目的经济力量的同义语“公司”和“有限公司”。

  商业方面也是一样。信贷可以大大地有助于加速资本周转,可以在巨大的固定装备中,在资本转为固定资产的部分日益增长的情况下,有助于不断扩大流动资本的灵活性[27]这样它就可以减弱由于资本主义发展结果而引起的各种当前矛盾。但是同时,从长远来看,它却又使这些矛盾尖锐化。工业资本主义产生的初期,每一个资本家都能够很快就知道他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劳动时间是不是必要社会劳动时间。他只消到市场上去一下,去找人照生产价格购买他的商品就行了。当商业和信贷使实业家与消费者彼此会面时,实业家自然而然便会明白自己的商品价值多少。但是,他并不知道以后是否能为这些商品真正找到销路,是否会遇到“最后的消费者”。实业家把钱(生产商品的等价)花费了很久以后,可能发现这些商品根本销不出去,它们并不真正体现必要社会劳动时间。破产便成了不可避免的事。信贷可以推迟这种破产,但在破产终于来到的时候,又使破产的影响更加猛烈。

  信贷使生产能够不直接顾到市场的吸收能力而扩大;信贷在整个一段时期中掩盖着生产能力和有支付力的消费能力之间的真正关系;信贷超过实际购买力而刺激商品流通和商品消费;从而推迟周期性危机的到来,使各种不平衡因素严重化,因而使危机一旦爆发就更加剧烈。原因是信贷只能使货币——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两项基本职能的基本分离日益加深,只能使商品流通和实现交换价值的货币流通的基本分离日益加深。这些矛盾是资本主义危机最主要和最普遍的根源。




[1]杨连升(译音)指出,在中国和日本,典质借贷也起源于佛教寺院。“典质借贷”在寺院中的原意是“寺院金库”(长生库)(21)。

[2]“死典借贷”指借贷主对作为典押物的土地、房屋、磨房等等取得典押权,直到借款偿清之日为止,这些土地、房屋、磨房等等的全部收益,归借贷主所有。自从中世纪早期到十二世纪教皇亚历山大三世发布敕书加以禁止时止,这种死典借贷曾经是抵押信贷的主要形式。在这以后,这种信贷形式便为出售年金所代替(参阅本书第四章)。英语Mortgage(抵押权)一词即来源于“死典”,它是和“活典”相对称的。在死典情况中,典押物(土地等等)的收益日后须从债务中扣除。

[3]圣殿骑士会的原始资本积累是依靠向伊斯兰教战俘勒索赎身费得来的。

[4]参阅本书第三章。

[5]十九世纪后半叶,委托保管财物须付给少量保管费的习惯,由于纽约安全委托保管公司1861年订立的租用保险箱制度,再度出现。

[6]热那亚人购买羊毛时,如果在未交货以前付款,他们就一定要把所付的价格压低……他们情愿把每一个单位价格提高一个到二个里亚尔,但以在收到羊毛时一次付清为条件。如果交易总额一半以上,不仅在交货时付款,而且还把限期延长三个月,那当然更愿意这样做了(38)。

[7] “弗朗索瓦一世由于开支浩大,为了获得基金,便不得不求助于一种新的技术。他转向巴黎市,把自己在当地每年征收的二万里弗收入作为抵押。巴黎市向市民筹集二十万里弗交给他,作为国王放弃年金的代价。该项年金的利润是8%。这就是著名的市政府年金50)。”

[8]若斯林在查看十七世纪末叶和十八世纪有关伦敦私营银行的档案时发现,银行一般不对商人或企业主发放贷款,只是到了1770年左右,成立了有实业家参加投资的几家银行之后,才出现了最早的对工业发放信贷的业务(61)。

[9]直到十九世纪初期,农业地区里的银行需要向伦敦的掮客支付佣金,请他们去兜揽贴现票据。足见资本的短期投资地盘在当时是多么狭窄,多么可贵!(63

[10]主要是指被用来资助国家财政开支的储蓄所和社会保险所。参阅本书第十三章的《战争经济》一节。

[11] “这是个尽人皆知的原则……归根结蒂,货币的利息是由资本的供和求决定的……利息是用资本本身在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利润来支付的(69)。”

[12]落后国家除外,因为那些国家把地租也包括在利息率里面。在这些国家,借贷利息率比商业资本的利息率要高,这是高利贷资本在这些国家占优势的原因。1955年纽约时报上有一篇报道说,巴基斯坦卡拉奇有一个洗衣工,借了一百个卢比,十三年零一个月后,付了三千九百二十五个卢比的利息,合月息百分之二十五,年息百分之三百(70)。

[13]平均利息率为百分之五时,一年收入五百镑便被看作是虚拟资本一万镑的收入。

[14]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通过凯恩斯,再一次地发现利息只和现金资本的需求、也就是货币资本的需求有关,因而不能决定生产资本带来的利润。

[15]关于工业周转期间短期贷款利息与长期贷款利息涨落上的相互关系,参阅本书第十一章。

[16]这个时候,向农民发放继续带来高额利息的实物借贷就成了比较有利可图的事情。在罗马帝国,这种实物借贷成了高利贷的主要形式。

[17]波兰依断言,在古代亚西里亚,银行就已经用开户头的办法发放贷款(78)。

[18]关于这种信贷形式的货币后果,参阅本书第八章。

[19]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超资本化》一节。

[20]参阅本书第四章。该章描述了交易所、公债以及股份公司的起源。

[21]对于无力支付国债利息的政府,就由外国人占有其海关管理机构(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十九世纪在中国,二十世纪在委内瑞拉就是这种情况。

[22]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经济核算》一节。

[23]这并不完全正确,因为除此之外,公司解散时的退股也应该计算在内,而这种因素唯有在公司实行解散时才被人们注意。

[24]参阅本书第十四章的《经理革命》一节。

[25]参阅本书第十二章。

[26]这往往是一种高利贷性的利息,因为哪怕商品价格的50%75%已经付清,商人仍继续用全部价格来计算利息。

[27]当危机开始时,甚至可以用信贷来消除物价突然下跌时的各种最初的冲击。企业主就借贷得来的资本进行经营的情况下,可以用低于生产价格的价格把商品出售,只要获得的收入足以支付低于平均利润率的利息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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