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埃里希·弗洛姆 -> 占有还是生存——一个新社会的精神基础(1976年)

第二部分:对这两种生存方式的根本区别的分析



第四章 重占有的生存方式


· 以利润为取向的社会——重占有生存方式的基础
· 占有观念的实质
· 占有——暴力——反抗
· 有利于重占有生存方式的其他因素
· 重占有生存方式和肛门性格
· 禁欲主义与平等
· 功能性占有



以利润为取向的社会——重占有生存方式的墓雄


  我们的社会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利润和强权这兰大支柱之上的,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我们的判断带有极大的偏见。捞取、占有和获利是生活在工业社会中的人不可转让的、天经地义的权利。财富是怎么来的并不重要,财产也没有和一定的义务联系起来,原则是“我的财富是从哪来的和怎样来的以及我要用它做什么,与其他的大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我不触犯法律,那我的权利就是无限的和绝对的。”
  这种财产所有形式被称为私有制(拉丁语中的pr1vate=掠夺),因为它排除了别人使用和享受这些财产的可能性,而使我成为财产的占有者及唯一的主人,这种占有形式被看作是一种自然的、普遗的东西。而实际上这只是个例外,而不是普遍的现象。我们回顾一下人类的历史,包括史前史、特别是看一看与其他生活领域相比经济并不占优先地位的非欧文化社会的情况就明白了。除私有财产的概念之外,还有这样的一些概念,如:自己创造的财产,这是说自己劳动的结果;有限财产,受要帮助别人的义务的限制;功能性或者说个人财产,其中包括工具、一些用品和享受品;共有财产,比如说以色列的集体合作社(基布兹),集体本着兄弟友爱的精神来分享共有的物品。
  有效的社会规范也影响对社会成员的性格(“社会性格”)。在我们所说的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特征是,有要获取财产,保持它和让它增殖即赚取利润的意愿。但是,大多数人是一无所有的,因此就出现了一个复杂的问题,一个没有财产的人怎么会产生一种想要获取和拥有财产的热情了一个没有财产的人怎么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助产所有者?
  正象我们大家所知道的那样,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首先,那些几乎一无所有的人毕竟还占有某些东西,就象富有的人迷恋其资本一样,他们也迷恋自己的那些微不足道的所有物。其次,他们一心想着保住自己的财产并让其增殖,哪怕是增殖一丁点(比如说,随时随地省了几分铁)。最大的享受大概不在子对物的占有上,而在子对生物的占有。在父权制社会里,即使是最穷的男人也是女人的占有者,池占有孩子和牲畜,他可以自以为是绝对的主人。对于这样的一个男人来说,他起码可以拥有众多的子女,这是不需工作和投资而占有人的惟一途径。如果我们想到,妇女不得不全部承担这一重负,那就可以不容否认地说,在父权制社会里,生育后代的工作是对妇女的无情剥削。在子女尚未长大之前,母亲也是其子女的占厅者。这是一种恶的循环:丈夫剥削其妻子,被剥削的妻子又剥削自己的孩子,而成年的男孩子又加入父亲的行列,转过来剥削妇女。
  这种男人占统治地位的父权社会持续了五至七千年之久:虽然今天这种制度已经开始瓦解,但尚未完全消失,在较穷的国家和富国的下层阶级中,这种现象尤为明显。看起来,妇女、儿童和青年的解放是与生活水平的提高联系在一起的。对人的这种父权制的占有形式逐渐地被淘汰了。那么,全面发达的工业国家的一般公民将怎样来满足他们想要积累、保持和增殖自己财产的欲望呢?回答是:人们把占有的范围扩大了,对朋友、情人、健康、旅行、艺术品都可以占有,就连上帝和自我也不例外。M.施蒂纳(1806-1856,青年黑格尔分子)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1844)一书中,对市民的这种占有欲做了极好的描述。人变成了物,他们之问的关系具有占有的性质。“个人主义”这个词,本来是说从社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在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了,意思是“对自我的占有”——有权利用自己的能力来使自己获得成功。
  占有感的一个最重要的对象就是自我。自我包括许多东西:我们的躯体、名字、社会地位、我们的占有物(包括知识在内)以及我们自己产生的并想要将其传递给别人的想法和观念。自我是现实的特质(如:知识、技能)与塔绕着某一现实的核心而形成的某些虚假的特质的混合。重要的并不是构成自我的内容,而是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觉得自我是一个我们占有的物,而这个“物”又是我们体验自我个性的基础。
  在说明这种占有思想时,我们必须考虑一个重要的情况,即十九世纪以来占有关系所发生的变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儿十年里,以前一直占统治地位的那种占有观和占有心态几乎完全消失不见了。从前,人们总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一切都保存起来,尽可能长久地使用这些东西。购买一件什物的目的是为保留它。那时人们的座右铬是“东西越旧越好!”今天,人们买来物品是为了扔掉它。今天的口号是:消费,别留著。不管是一辆汽车、一件衣服或是一台技术没备,人们买来使用一段时间之后就开始厌烦了,并急着要用一种新的型号或款式来取代旧的。购得——暂时地占有和使用——扔掉(或尽可能地做一笔有利可图的买卖,换一种更好的型号)——买进新的,依此循环往复;今天的座右铭是:“东西越新越好!”
  能反映今天这种消费行为特点的最好例子就是对小汽车的占有关系)我们的整个经济都是围绕着机动车的生产运转的,我们的生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也离不开对机动车的消费。我们这个时代可以称作是“汽车时代”。
  对那些已经占有一辆汽车的人来说,这种占有是生活所不可缺少的;而对于正在努力去争取占有一辆汽车的人来说,汽车是幸福的化身,特别是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更是这样。可是,对自己的汽车的喜爱从来不是持久而强烈的,而只持续很短的一段时间,因为占有者总是撅常地更换自己的汽车。一两年后,对旧车厌烦了,就想换一辆新的,而且尽可能做成一笔好买卖。整个活动就象一场戏,许多不正派的做法往往也掺杂其中,从这种“好买卖”中,人们同样也获得了享受,而且这种享受比买卖的结果——一辆崭新的新型汽车所带来的更多些。
  一方面,小汽车作为占有的对象而被占有,另一方面,对每种车型的兴趣又那么短暂,这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一个十分明显的矛盾。要想解开这个谜,我们必须考虑到许多因素。首先一点是,人与小汽车的关系非人化了,小汽车不是我所迷恋的一个具体的对象,)可是自我和我的社会地位的象征,是我的权力的扩展。通过驹得一辆小汽乍,我实际上也就购得了部分新的自我。第二,与通过这种买卖而获得的好处联系在一起的获利兴趣会成倍增长,我不是六年而是每两年就换一次汽车。这种据为己有的行为是一种掠美行为,它增强了自己能支配某物的统治感,这种体验次数越多,那我的征服感也就越强。第三,小汽车以旧换新,使人有可能从中获利。今天,获利的愿望深植于人们心中。第四点特别重要,就是人需要导求新的刺激,因为现有的刺激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后就会变得平淡乏味。我在。人的破坏性剖析,(1973,纽约)一书中曾把刺激分为两种,一种是“活化刺激”一种是“简单刺激”,我是这样来表述的:“一种刺激越‘简单’(反射越强》,那这一刺激的强度和方式也必须更为频繁地加以改变。一种刺激的活化作用越强,那这一刺激作用保持的时间也就越长,也就更不必要去改变其强度和内容。”第五个因素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即在过去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以“囤积”为特征的社会性格逐渐地变为一种商品销售性格。重占有取向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而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商品销售性格取向的形成我放在第七章来谈。)
  今天,人们不仅对其他的一些人有占有感,而且对医生、牙科医生、律师、上司、工人也都有一种占有感。比如说,人们常爱说。今的医生、琴的牙科医生、今的工人,等等。除了人以外,一系列的物、甚至情感都会被体验为、一种占有物,比如说健康和疾病。人们在谈到他们的健康状况时,都是带着一种占有感来谈的,他们常说我的病、我的手术、我的治疗、我的节食和我的药。很明显,健康和疾病被体验为某一种占有物。不良的健康状况就象部分亏损的股票,都是持有人财产的一部分。
  思想和信念也会成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财产和所有者是可以分开来谈的。甚至习惯也被体验为一种财产,比如说一个人每天早展定时吃何样的早餐,这一惯例稍加变动他就觉得受到了干扰,因为习惯已经成为他占有财产的一部分,失去它意味着自己的安全受到威胁。
  在一些读者看来,我把重l与有的生存方式说得无处不在是太消极和太片面了,的确如此。一首光,我想对在社会里占主导地位的那种观念做一番描述,尽可能给出一个清楚的图象。但是,我们还要补充说明一点,稍微修正一下这个图象,即在青年一代中,存在着与大多数人的观念相对立的一种倾向。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消费习惯不是那种潜在的据为己有和重占有的消费方式,而是真正乐于从事某种活动的表现,他们并不期待着获得某种“永久性的”东西。这些年轻人不畏路途艰难和遥远去听他们所喜欢的音乐会,看他们想看的地方和见他们想见的人。至于他们的目标是否真的象他们所认为的那样有价值,这里姑且不论;尽管他们态度不移严肃、缺少充分的准备和不能集中自己的精力,但是,这些年轻人勇于去生存和投入其精方,而不问他们从中能够获得什么和自己还能剩下什么,看起来,他们比老一代人更为正直。他们的哲学和政治信念可能还比较幼稚,然而他们却不是总是装饰自我而使自己成为市场上的畅销货。他们不是通过有意或无意的谎言来保全自己的面子;也不象大多数人那样把主要的精力都用在压抑真理上。比他们年纪稍大的人们也往往受到他们的影响,他们佩服年轻人能够诚卖地正视真理和表达真理。这些年轻人属于形形色色的政治和宗教团体,其中许多人并不信奉一定的意识形态和教条,正象他们所说的那样,他们只是在“寻求”。他们可能尚未找到自己的路,也没有一个目标可以给他们生活实践指明方向,但是他们努力使自己成为自己而不追求财产和消费。
  我们需要给这一积极的图象做定性的处理。许多这样的年轻人(自六十年代末期以来,人数明显地减少了)只知道摆脱束缚而获得自由,不清楚自由的目的,他们尚未完成从前一种自由向后一种自由的飞跃。他们造反,却没有一个可以指导他们行动的目标,他们唯一的愿望是摆脱一切限制和依附性。就象他们的布尔乔亚式的父母一样,他们的口号也是:只有新的才是美好的。对子传统和人类著名思想家的思想,他们抱有一种近似于恐怖症式的反感。他们怀着一种天真的自恋心理,以为自己能够发现一切有价值的东西。从根本上说,他们的理想是:重新成为小孩。象马尔库塞那样的一些著作家们则提供了受他们欢迎的思想意识形态,回到孩提时代和不要成熟,这就是社会主义和革命的最终目的。只要他们还年轻,只要那种精神上的快感尚在,那他们就是幸福的。但是,许多从这一时期过来的人都带有一种深深的失望情绪,他们没有找到一种坚实的信念,而变得以自我为中心。他们往往变得冷淡,对一切都不满,或者成为不幸的以毁灭为快的人。
  当然不是所有满怀希望开始的人都以失望而告终。遗憾的是,我们很难说出这些人到底有多少。就我所知,对此既没有可靠的统计数字,也没有有根据的估算。即使存在这样的一些数据,要想知道一个人的动机也是极为困难的一件事。今天,不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欧洲,成千上万的人都在传统中和那些伟大先哲们的思想里求索,以为他们能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但是,大部分救世学说及其宣告者都其有欺骗性,或由于其本身所带有的那种迎合公众的意识而失去了其应有的资格,或移往与传播这些救世学说的领袖人物的物质利益和维持其声望的需要联系在一起。尽管有这些欺骗,一些善男信女们仍然能从听提供的方法中获得真正有用的东西,共他一些人虽然按照这些救世学说去做,但并不准备认真改变自己的内心世界。只有通过对不同的团体做详细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才能查明这些新救世学说有多少崇拜者。
  按照我个人的估计,在那些年轻人当中(其中也包括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真正想要放弃重占有的生存方式而采取重生存的生存方式并不是个别人。我认为,相当多的团体和个人是在向着这个方向前进的,这其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他们超越了大多数人所具有的重占有取向而代表着一种崭新的倾向。少数人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这在历史上也许并不是第一次。许多因素使我们相信,人们普遍地放弃今天在人们头脑中尚占统治地位的那种重占有的观念,而树立起重生存的观念是有希望的,这种少数人的存在就是这样的一个因素。我们之所以说连种希望是现实的,因为在有利于这一新取向发展的因素中,有一些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变革,是不可逆转的:统治妇女的父权制度和父母对子女的统治的崩溃。俄国革命作为二十世纪的政治革命虽然不得不视为一场失败的革命(对中国革命做出最后的判断,现在尚为时过早),但本世纪其他一些革命则是成功的,虽然这些革命刚刚开始,这就是:妇女的革命、子女的革命和性革命。这些革命所提出的要求已为大多数人所接受,陈旧的思想意识形态日益显得荒唐可笑。


占有观念的实质


  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是从私有财产派生出来的。在这一生存方式中,唯一有理的就是把物据为己有和可以将所获得的东西保存下去的无限权利。这种占有取向悬排斥他人的,我也不要再付出任何努力来保持我的财产和创造性地利用它。这种心态在佛教中被称做是欲念,在犹太教和基督教里被称做是贪婪。这种心态使一切都变为死物,变成我强权统治的对象。
  “我有某物”这句话反映出主语(或他、你、我们、他们)与宾语之间的关系。这句话含有这样一个内容,即主语和宾语都是持久不变的。但是,这真是不变的吗?我将会死亡,我也会失去能保证我拥有某些东两的社会地位。宾语,即有的对象,也不会是永恒的,它可能遭到破坏、被遗失或丧失其价值,永久地占有某物这种说法是建立在存在着某种永恒的、不可毁坏的物的幻想之上的。看起来,我好象拥有一切,实际上一无所有,因为我所有的,所占有的和所统治的对象都是生命过程中暂时的瞬间。那么,“我(主语)有某物(宾语)”这句话最终的意思是说:我的自我的某种规定性是由我所占有的对象来决定的。作为主语的我不是我自己,而是我的占有物所体现出来的我。我所占有的财产是对我和我的特性的解释和说明。在“我是我”这句话背后的想法是:我是我,因为我拥有X。这个X可以是各种自然物和人,我与它们(他们)的关系是:靠我的强力控制它们(他们)和将其持久地据为己有。
  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在我与我所拥有的东西之间没有活的关系。我所有的和我都变成了物,我之所以拥有这些东西,因为我有这种可能性将其据为己有。可是,反过来说关系也是这样,物也占有我,因为我的自我感觉和心理健康状态取决于对物的占有,而且是尽可能多的占有。在这种生存方式中,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活的、创造性的过程。这种生存方式使主体和对象都成为物。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死的、没有生命力的。


占有——暴力——反抗


  按照其自然本性成长,这是所有生物的共同趋向。因此,我们对想阻碍我们按自己的结构去成长的任何企图都加以反抗。为了粉碎这种反抗(这种反抗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需要有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暴力。无生命的物体在不同的程度上抵抗对其物理构成的改变,这种改变是由其原子或分子结构内在的能所造成的。但是,如果有人使用它们,它们则不会反抗。运用这种不自治的暴力去反对生物(即给我们施加的压力,以便使我们走上违反我们的结构和有损于我们的成长的道路)会引起多种反抗,公开的、有效的、直接的、积极的反抗,或间接的、无效的和往往是无意识的反抗。
  婴儿、儿童、青年和成年人都无法自由和自发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他们对于知识和真理的要求和爱慕和自发地表达自己的意志,他们对于知识和真理的要求和爱慕的愿望都受到了限制。正在成长着的人被迫被弃其大部分自主的、真正的愿望和兴趣以及自己的意志,而接受并非他自己的、而是由社会的思想、感情模式强加给他的某种意志、某些愿望和情感。社会和家庭作为其心理上的媒介,有一件难办的事要解决,即我怎样破坏一个人的意志而又不使他察觉?通过一种复杂的灌输过程、借助一个奖罚系统和相应的意识形态,这项工作大体上得到圆满完成,以致于大多数人都以为自己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事,而没有意识到这一意志是有条件的,是被操纵的。
  想要在性生命上压抑人的意志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因为性欲是一种强烈的本能活动,这一意愿不象其他意愿那样更易于为人所操纵。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性欲所遭受到的反对比人其他的任何要求所遭受到的反对都要激烈。对于性行为的诋毁形形色色,这是不需详加说明。性要求不仅在道德上受到谴责(性欲本身就是恶),而且还以健康为理由说这也是不好的(手淫有害健康)。教会之所以反对节制生育并不是出于对生命的神圣性的担忧(这种担忧也会导致反对死刑和反对战争),而是为了低毁性生活,如果性生活的目的不是为了繁衍后代的话。
  假如说,压制人的性欲的种种努力都只是针对性欲本身的,那这一切都更加令人费解。可是问题并不在于此,要毁灭人的意志,这才是人的性欲为什么受到激烈谴责的根本原因。在许多所谓的原始社会里,在性生活上并没有禁令。因为那里既无剥削,又无压迫,所以也无需破坏个人的意志。在那里,性欲不被视为不好的东西而受到谴责,人可以没有任何罪恶感地从性关系中获得享受。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社会中,性自由并没有导致无节制的性生活,男女双方在短期的性交之后便结为一对,没有更换对象的要求;然而,爱情一旦消失,他们又可以不受任何阻碍的分手。在这些不是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里,从性生活中所获得的快乐不是占有欲带来的,而是生存的表现。这并不是说我们应该回到这种原始社会的生活方式中去。即使我们想回去也回不去,原因很简单,因为文明所带来的个性化、个人分化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化使我们所说的爱与原始社会中所说的爱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我们只能进一步发展,而不能退化回去。我们说的是这样的事实,即诸种不带任何占有色彩的新生存方式将会把性占有欲扫除干净,而这种性占有欲则是所有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社会所特有的。
  突破性关系上的禁区本身并不会带来更大的自由;从某种程序上说,这种造反会被性满足的海洋所淹没,随之而来的只是罪恶感。只有在内心上达到一种独立的境界,才会打开通向自由的大门,才能不去一味地追求那种局限在性领域的,不会有任何结果的造反。对于所有其他的意欲重新获得自由的尝试来说也是这样,不能以为做了被禁止的事就万事大吉了。禁令会引起性狂热和性反常行为,但是,性狂热和性反常行为不会带来自由。
  孩子的反抗形式多种多样,无视爱情洁的训诫,吃得过多或过少;攻击性、虐待心理和自我毁灭的行为,等等。最常见的反抗形式是一种总体上的“消极怠工式罢工”——对外界不感兴趣、懒惰和消极以及种种病态的慢性自我毁灭的行为。(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力斗争所带来的后果可参阅D·E·谢克特《幼儿发展》一文)所有迹象都表明,异律性地介入孩子和成人的成长过程是造成精神错乱、特别是破坏性行为的最根本的原因。
  应该清楚一点,即自由不是放任自流,也不是为所欲为。如同其他的物种一样,人也有其特殊的结构,只有在与这一结构相协调的情况下他才能发育成长。我认为,自由不是说摆脱一切指导原则,而是按照人类存在的结构发育成长(自律约束)。这就是说,要服从那些能够保证人最优发展的法则。凡是能促进人达到这一目标的权威都是“合理的权威”,所谓的促进就是说:发挥孩子的积极性、提高批判思维的能力和加强他对生活的信念。如果只是为了维护权威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把异律的规范强加给孩子,那这种权威就是“不合理的”。
  重占有的生存方式和以财富和利润为目标的价值取向必然会产生对强力的要求,即对强力的依附性。为了要控制某一生物,粉碎它的反抗,必须要运用暴力。财产私有制要求某种强力的存在,以防备那些想要夺走我们财产的人,因为他们和我们一样,在拿取方面从来没有够了的时候。想要拥有私人财产的意愿会唤起我们使用暴力公开或悄悄地掠夺他人的意愿。在重占有的生存方式中,对于一个人来说,幸福就在于他能胜过别人,在于他的强力意识以及他能够侵占、掠夺和杀害他人。而在重生存的生存方式中,幸福就是爱、分享和奉献。


有利于重占有生存方式的其他因素


  语言是一个强化重占有价值取向的重要因素。人的名字——我们大家都有名字(如果当前这种非个人化倾向继续发展下去的话,用不了多久,我们每人大概就会有一个编号)——会给人一种幻觉,似乎这个人永生不死。名字成了人的等价物;它告诉人们,这个人是永存的、不可毁灭的实体,而不是一个过程。就象前面所说的那样,名词都具有这样的功能。比如说,爱情、骄傲、仇恨、快乐这些名词都给人一种印象,好象这些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可是,在这些名词背后并没有某种实在的东西,它们只能模糊我们的眼睛,使我们看不清这些都是我们人所经历的过程。甚至一些用来表示物的名词,如“桌子”、“灯”,也具有欺骗性。这些名词告诉人们,我们所说的都是一成不变的实体,而实际上这些物不过是引起我们身体系统产生某种感觉的能量转换过程。但是,这些感觉并不是对象桌子和红灯这样一定物体的知觉;我们的知觉是文化学习过程的结果,这一学习过程使得某些感觉表现为一定的知觉形式。我们天真地以为,桌子和灯这样的物体本身是存在的,而忽视了这一点,即社会教会了我们把身体上的感觉转变为知觉,从而能控制我们的周围世界(和我们自己),以便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生存下去。一旦我们给了这些知觉一个名字,这些知觉就好象成了最终的和不变的真实。
  由生物条件决定的求生意愿是占有需求的又一个基础。不管我们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我们的身体要求我们努力追求不死。根据经验,我们知道自己将会死亡。但是,尽管经验上能证明这一点,我们仍想尽种种办法使自己相信,我们是不死的。这一意愿有多种表现形式:古代埃及的法老们相信,他们埋葬在金字塔里的尸体是不死的;关于死后生活的许多宗教幻想,比如说,幸福地生活在绿色的狩猎场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所说的天堂。从十八世纪开始,在我们的社会里,“历史”和“未来”成为基督教所说的天堂的代名词。荣誉、名声,甚至是恶名,简而言之,只要能出现在史书中的一个脚注里,都象征着一点儿永生不朽。对于荣誉的追求,不仅仅是一种世俗的虚荣,对于那些不再相信传统的彼岸的人来说,这种追求也成了一种信仰。(在政治家那里,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出风头为不朽性铺平了道路;广告经理则成了新的牧师。
  但是,占有财产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满足不死的要求,所以,重占有的价值取向是如此强有力。假如我的自我等于我占有的物,那只要这些物不毁坏,我就是不死的。从古代埃及到我们今天的时代,从将尸体制成木乃伊而获得肉体上的永存到通过“最后的意志”(遗嘱)达到法律上的不死,这些人们超越了他们肉体上的生存期依然“活”着。通过“最后的意志”,我为下几代人规定好了怎样处理和利用我的财产。只要我是资本的拥有者,那么继承法的机制就会使我的生存是永恒的。


重占有生存方式和肛门性格


  为了更好地理解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我们可来看看弗洛伊德所获得的一项极为重要的认识。他发现,所有的孩子在经过一个纯粹的消极感受期之后,接着便是具有攻击性的获取感受阶段,在他们尚未成年之前都要经历这个阶段,他把这个阶段称为肛门期。弗洛伊德发现,这一时期对一个人的发展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并导致肛门性格的形式。其特征是,人将其主要精力用于其财产、节省、储存钱和其他的物品,甚至情感、手势和语言也在储存之列。这是一种吝啬的性格结构,通常与过度的爱整齐、准时和骄傲联系在一起。弗洛伊德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他象征性地把金钱与粪便——金子与污秽——联系起来,他举了许多有关实例。弗洛伊德认为,肛门性格没有达到成熟的阶段,他的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对十九世纪资产阶段社会的尖锐批判,在这样的社会里,肛门性格的主要特征成为人道德行为的规范并被看做是“人的天性”。弗洛伊德在金钱与粪便之间划等号,其中包含着(虽然不是有意识的)对资产阶段社会运转方式和这个社会的贪婪的批判。他的这一批判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金钱作用的论述一样精彩。
  如果说,弗洛伊德认为“力必多”(性力)发展过程中的某一阶段是首要的,而性格形成是次要的,那么在这种上下文联系中也是无关紧要的(在我看来,性格的形成是生活初期人与人之间关系状况,特别是对其有影响的社会条件的产物)。重要的是,他认为,占有取向占主导地位是人完全成熟之前那一阶段的特征,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这种取向仍占主导地位,那必须将其作为病态来看待。换言之,在弗洛伊德看来,只注重占有和关心自己财产的人其心理是病态心理,其神经是不正常的;因此说,一个肛门性格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是病态社会。


禁欲主义与平等


  大部分关于道德问题和政治问题的讨论都是围绕着这样一个问题展开的:占有还是不占有?从道德和宗教信仰的角度讲,这实际上是在禁欲的生活方式与不禁欲的生活方式之间选择,而后者又被理解为是创造性的快乐和无限的享受。如果我们的着眼点不是放在某一具体的行为上,而是放在作为这一行为基础的态度上,那这种选择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禁欲论不断围绕着放弃和拒绝转,也许只是对财产和消费的强烈要求的反面。过禁欲生活的人虽然能够驱走这些愿望和要求,但是,他仍然不断地想着这些愿望和要求,这恰恰是由于他努力压抑它们的缘故。精神分析的经验告诉我们,这种过度补偿式的克制是常见的现象。比如说那些狂热的素食者,他们抑制着破坏性的冲动;那些狂热的反堕胎人士,抑制着自己谋杀的念头;那些狂热的道德主义者,他们不愿认识自己的“罪恶”彻向。关键的不是他们的信念,而是他们在申张这种信念音所带有的那种狂热情绪。人们怀疑,这种狂热是否掩盖着另一种往往是相反的冲动。
  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里,那种在收入问题上要不就无限的不平等,要不就绝对的平等的做法同样也是错误的。如果某种财产只是功能上的需要和个人使用的东西,那这不会引起社会问题,尽管一个人所拥有的比另一个人多一些。因为财产不是重要的,所以也不会引起嫉妒。而那些以为绝对地平分一切物品就是公正的人恰恰暴露了他们仍然是以占有为价值取向的,他们只是通过一味地要求完全平等而掩盖了这一点。藏在这一要求背后的真正动机就是嫉妒。一个人如果要求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比他得到的更多,那他不过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保护自己免受嫉妒之苦,任何人只要比他多得一丁点儿,他就会产生嫉妒。关键的问题在于消灭奢侈和贫困;平等的意思不是说数量上平分每一小块东西,而是说要消除那些巨大的、从而使不同社会阶层产生不同生活经验的收入差别。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指出,在“粗陋的共产主义”中,“到处否定人的个性”,这种共产主义“是这种妒忌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化的顶点。”


功能性占有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所说的这种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我们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划分,即占有还有一种是功能性的占有。为了能够生存下去,我们必须要有、保留、维护和使用某些物品。比如说身体、食品、住房、衣服和工具,这些都是为满足我们的基本需求所必需的。这种功能性占有也可以称为是生存性占有,因为这是扎根于人的生存之中的。这是一个合理地加以控制的冲动,为的是能够生存下去。这与我们前面分析过的那种由性格决定的占有心态是不同的。人的那种将物据为己有的和将物保留下来的强烈欲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随着人类社会条件的发展形成的,看起来这好象是生物天生的本能,其实不然。
  为了维持生存的占有(功能性占有)不会与生存发生冲突,与生存发生对抗的是那种重占有的性格。不管他是“公正的”还是“神圣的”人,只要他是人,功能意义上那种占有是他所必需的,而一般人的占有既是功能上的需要,也是由其性格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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