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文献 -> 第8卷 第一国际总委员会文献(1871-1872)

1872年7月27日会议[1]



  9时会议开始。
  出席者:公民库尔奈、杜邦、恩格斯、弗兰克尔、荣克、马克思、符卢勃列夫斯基
  缺席者:公民勒穆修、赛拉叶
  公民库尔奈主持会议。
  公民弗兰克尔任书记。
  宣读并一致批准了上次会议的记录之后,公民库尔奈宣读一封荷兰来信,信中说,这个国家的报纸对预定在海牙召开的应届代表大会,表示好奇或者漠不关心。唯有官方报纸是例外,它用尽一切恶毒语言攻击协会。来信说,一般来说,对于国际与其说是仇恨,不如说是畏惧。来信还要求总委员会为筹备应届代表大会先预支一笔必要的款子,例如租用一个大厅就要花费近200法郎。他们无法预支这笔款子,因为荷兰只有250名会员交了会费。
  来信还问,总委员会是否能让他们知道有多少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以便能为他们准备住处[2]
  荣克说,没有必要知道有多少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在海牙的国际会员可以征集住处,把地址连同一周所需膳宿费记下来,代表到达后,只要把地址分发给他们就行了,上次代表大会[3]期间瑞士就是这样安排的。
  恩格斯说,举行代表大会的大厅要尽快预订,并且要把房子的用途告诉房主。他说:“我相信,房主会立即去问政府他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等等。这样,我们就能确切地知道荷兰政府是否准许我们的代表大会在海牙举行。”
  马克思提议给荷兰的国际会员寄去75法郎以支付最初的费用。
  (一致通过。)
  委托公民库尔奈寄钱并转达前几个发言者的意见。
  荣克宣读汝拉联合会的一封来信,信中说,总委员会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改变代表大会会址,但它首先应当同各联合会协商。总委员会确定海牙为会址,是作了很不恰当的选择,如果它选择瑞士的某个城市,那就好了。因此,来信希望总委员会改变这个决定[4]
  马克思说,已经在瑞士举行了3次代表大会[5],比利时人在1870年就提出了荷兰,荷兰处于英国、比利时、德国和法国北部的中心,因此没有必要改变总委员会原来的决议。
  (通过。)
  委托公民荣克将此决定通知汝拉联合会[6]
  马克思接着代表章程委员会提议同意瑞士的德国人提交的章程,因为里面没有与共同章程相抵触的东西。
  (通过。)
  接着,马克思提议接受费雷(巴黎)支部的章程,有关联合会委员会的条款除外。
  (通过,附此保留意见[7]。)
  恩格斯宣读一封西班牙来信,然后又宣读了他打算以西班牙书记身份寄给瓦伦西亚联合会委员会的一封信。他在这封信中要求委员会报告同盟的存在和活动情况[8]
  宣读法语支部的一封来信,信中通知总委员会,由于公民沃尔弗斯已辞去该支部代表的职务,因此他不再是总委员会委员。
  在宣读了一封意大利来信后,会议即转入原定议事日程,因为写这封信的支部从未付过应向总委员会缴纳的会费。
  杜邦作有关诺丁汉代表大会的报告;他谴责黑尔斯对这个代表大会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例如,他指责黑尔斯提出了一个允许各联合会委员会不通过总委员会而相互直接通信的决议案。由于总委员会从未反对过这种通信方式,所以黑尔斯的用意显然就是要挑拨不列颠联合会委员会和总委员会的关系。
  恩格斯提议把诺丁汉代表大会的事交给总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
  (通过。)
  弗兰克尔宣读一封维也纳来信。
  11时半会议休会。
主席 瓦列里·符卢勃列夫斯基
书记 莱奥·弗兰克尔



用法文写
第一次用原文发表





[1] 本日记录由弗兰克尔记在四张纸上,纸的上端印有“国际工人协会,伦敦西中央区海-霍尔本街256号”,纸上还盖有“国际工人协会中央委员会,伦敦”的印章。

[2] 库尔奈宣读的是荷兰委员会书记格尔特1872年7月21日写给他的信。——249

[3] 1869年在巴塞尔举行。

[4] 这封信是施维茨格贝尔在1872年7月15日以汝拉联合会的名义寄给总委员会的,发表在1872年7月27日《汝拉联合会简报》第13期附刊上。——249

[5] 即日内瓦、洛桑和巴塞尔。

[6] 荣克对汝拉联合会的抗议的答复发表在1872年8月1日的《汝拉联合会简报》上。——250

[7] 1872年4月,费雷支部(见注释132)通过了章程,这个章程后来被送交总委员会批准。根据这个章程,支部成员不得超过20人。有两份推荐书才能被接受加入国际。根据第二十三条,主席一职被废除,全部工作交由通讯书记(他的职责是与其他支部保持联系)、内务书记(拟定议程等)、财务委员和参加联合会委员会的代表处理;这些负责人员的任期为3个月。马克思指的显然是第二十一条,其条文是:“支部的代表在联合会委员会内代表支部。他起草关于委员会每次会议的报告,在支部每次会议开始时宣读。”——250

[8] 恩格斯的这封信写于1872年7月24日。——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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