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约翰·里德 -> 约翰·里德——革命的见证人(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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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里德很会讲他编造的故事,这在同学中是出了名的。可是,说他出生在一个城堡里,却决不是他瞎编的,当时在俄勒冈州的波特兰港,没有哪一个人能否认这件事。人们虽然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这座城堡,可是都听到过这幢仿造法国封建城堡的灰色大厦。它耸立在这个城市最高之处,有优美的园林和布置整齐的花园围绕着。这儿是里德的外祖母夏洛特·格林的产业,叫做“雪松山”。

  一八八七年十月二十日,夏洛特在那里得意地宣告,她家的一个外孙儿出世了。在新式的三一圣公会教堂里,举行了一次令人难忘的洗礼仪式。小孩取名约翰·赛拉斯·里德。然后,年轻的父母把它带回雪松山,和夏洛特住在一起。里德在那里度过了一生中最初的几个年头。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广袤的园林是个不同一般的游戏场。花园里面有一个玻璃镶盖的葡萄棚,坪内有驯鹿悠游其间。马厩里养着纯种良马,它们曾经替里德已故的外祖父亨利·格林拉过从海外买来的漂亮的马车。屋子下面是梯形草坪。夏季晚上,他的外祖母总在那儿举行盛大的晚草坪上布置了枞树,树上装着煤气咀,喷出炽热的火光照耀着对对舞侣。

  这座城堡不仅是里德的第一个家,也可以说是他的第一个学校。那里没有正式的教室,可是里德这个敏感的孩子,观察他周围的人就能学懂许多事情。每个人都在给他上各种不同的课。

  他的外祖母是个任性的女人,对于不论什么事情,只要能够给她一点刺激,她都乐于接受。她那纵情的、豪华的晚会,哪怕会引起波特兰上流社会人士维护他们清教徒的英格兰传统而皱起眉头表示不满,她也毫不介意;而这些人总是照例非常乐意前来的。她家是全城最富的家庭之一,因此决不允许任何人责怪她有我行我素的权利。有一次为了要骑在骆驼背上走过金字塔,她出发去了埃及;就这件事,也不过给她增添了一点举止古怪的名声罢了。然而,她不仅仅是一个行为古怪的人,她还具有洞察事物的眼力。虽然里德是个孱弱的小孩,但她却透过里德的孱弱,看到了他那隐藏着的、未曾显露的力量。在里德的小弟弟哈里出世以后,她就议论说,哈里是只绵羊,而里德是头狮子。夏洛特·格林勇于追求新事物,这个特点在里德身上并未湮没,他一生中都保持了这个性格。

  里德的父亲查尔斯·杰罗姆(人们都叫他查杰),是个纽约人,他来波特兰港代理一家生意兴隆的纽约商行,监督这家商行在整个西北地区的农机销售业务。他自己也行起好运来,特别是他办事机智敏捷,很得人喜爱。在担任了行业性的阿林顿俱乐部主席以后,他的诙谐故事总是使得这个俱乐部沉闷的同业聚餐会大为活跃起来。

  但是查杰并不是一个轻浮的人。他虑事严密,而且掌握了很多做生意的诀窍,其中有他的已故岳父亨利·格林的秘诀。他岳父身无分文来到俄勒冈,靠诈取印第安人珍贵的毛皮而致富,接着又用他赚的钱兴办自来水、煤气和炼铁等企业,并建造了雪松山上的大别墅。加上贪污、受贿,甚至只要“合法”就巧取豪夺这些生财之道,居然积累了比波特兰首富之家还要多的财富。

  要是有那么一天,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任命查杰为美国联邦法院执法官,可以利用职权来揭露那些借经营铁道、采伐木材而随意侵占公共土地的人,来揭破上自联邦法官和美国参议院下至最低层职员的行贿、受贿网,那他一定会把这些诀窍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会冒着牺牲自己的事业和社会地位、甚至生命的危险,变成一个头脑发热的、拚命维护社会正义的斗士。不过,当里德还是个孩童的时候,那样的一天还不曾到来。他父亲除了用他那不平凡的幽默感之外,简直没有别的办法把这些诀窍和他周围道貌岸然的伪善调和起来。

  里德的母亲玛格丽特比她自己的异教徒母亲要保守得多,但是在她严格考究的外表之下,潜藏着一种不愿稍加掩饰的追求人生乐趣的愿望。虽然她是个忙忙碌碌的社交界人物,把里德交给了保姆照管,但也从来没有冷漠过孩子;她的脑袋后还有另外一只眼睛经常照看着她的娇儿。她和里德的外祖母一样,用一种会影响其整个未来的方式来鼓励孩子的钻研精神。她教他阅读,向他介绍文学世界。

  在这幢巨大的石头房子里,里德最亲密的伴侣中有一个是中国厨师李兴。他不是一个专门侍候别人的佣仆,而是个在唐人街拥有一家店铺的自立谋生者。他经常从自己的店铺里给里德两兄弟捎来荔枝,广州糖姜和鞭炮。在雪松山,好多个下午,里德就坐在厨房的高脚凳上,细长的腿在凳子的横档上摇晃,因为他在整个儿童时期是个发育不足的孩子。李兴灵巧的双手在仔细地揩拭格林夫人的英国王室特许生产的伍斯特杯,或者给夫人的茶会新烤的蛋糕做花纹。李兴总给他讲中国的神仙鬼怪,讲中国的风俗庆典。易受影响的孩子看到了血淋淋的世仇争斗,想象着铜锣铿带和红纸飘扬的幻景,充满了对别族人民和异邦国土的迷恋。

  里德的母亲总是耽心儿子的身体不大好,所以常常叫保姆或者亲自送里德回房里去休息。他在那里,从书本中发现的英雄们便进一步激发他的想象力。历史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沉醉在国王们以兵戎相见的叙事诗中,酣读着《天方夜谭》和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故事。而阅读也并不限于这类书籍。他发觉马克·吐温也有同等的吸引力,还有布莱克默的小说《洛纳·杜恩》,而当没有小说的时候,就看韦氏大辞典。

  里德住在雪松山的这几年中,可以在广阔的园林里任意游玩。但家里人不准他和那些被看作粗俗的人来往,或许正是由于这个禁令,倒反而使他对住在波特兰港威拉米特河对岸的人们发生了好奇心。他们没有可以漫游其中的玻璃葡萄棚,没有小马驹可骑,可是那里的每个孩子至少可以痛痛快快大玩一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会因为他“身分不同”就有人对他说这不许做,那不该做。

  正是这个“不同”,有时让里德感到苦恼,觉得是它使自己产生一种与世隔绝的、局外人的感觉。当然,他知道他深受父母的宠爱,而他也爱他的双亲,尤其是崇拜他的父亲。虽然他的父亲从来没有对他的儿子讲过他希望他成为什么样的人物,但孩子确实感觉到,不论他长大后选择什么道路,人们都希望他成为战士,成为领袖。这一方面固然合乎他的心意,因为和他阅读中所欣赏的英雄人物形象一致。但另一方面,他也热切渴望着他还不曾得到的东西。他想同普通的平民百姓朝夕相处,分享他们热烈的、他未曾见识过的乐趣。实际上,他渴望着去河的那一边。

  要达到这一愿望,他暂时还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在外祖母的城堡铁栅栏后面被幽禁了一个漫长的岁月,他竟开始写作,也就毫不足怪了。他把想象中产生的浪漫而勇武的故事匆匆忙忙、潦潦草草地记了下来。随后在稍稍长大一些的时候,编成了一些剧本,这是在他兄弟哈里的帮助下,在阁楼上完成的。他终于写出了一部美国喜剧史。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约翰·里德最重要的作品,因为如他后来在未完成的自传《三十将至》里回忆的那样,正是在他写作这些剧本的时候,才打定主意献身于做“一个伟大的诗人和小说家”。

  然而,这个九岁的小孩上学的第一天,站在喧闹的操场上,呆头呆脑,很不自在,一点也不感到“伟大”。在那些早就互相认识的小孩中间,他力图用傲慢的凝视来掩饰自己的不安。开头,他对上学兴高采烈,但是一个个照本宣科而毫无想象力的老师只是一再地使他对所有刻板的功课产生了强烈的抵触,只有象初级化学、英语诗歌之类的学科才激发起他那无边无际的想象力。

  他的父母离开了雪松山,迁到他“巴望”的河对岸,到城里去居住了。里德在城里进了私立的波特兰中学。原先他想加入的那个世界,现在他靠得更近了。但在后来几年中,他不得不同他那恶劣的健康状况进行接二连三的苦斗。他经常不能参加别人都能玩的游戏比赛,这使他自己感觉得象个懦夫,而事实上有好几次玩起来也真不够大胆。他赢过几回,可是也输了好几回。

  有一次他竟然被一个住在“鹅谷”贫民区的小孩给制服了。那里住的都是些粗野的孩子,后来有的长大成为职业拳击家,有的当了棒球运动员。里德必须步行经过街道上学,被那个小孩拦路要挟,给他一个五分的硬币,否则就要挨揍。那小孩得到了他要的硬币。

  然而,他终于用他编造的巧妙故事战胜了别人对他隐隐约约的蔑视。孩子们勉勉强强地开始接纳他了,因为他们发现他并不是个对他们无用的人。当他们在波特兰后面长满树木的小山坡上跑来跑去作各种比赛时,毕竟只有他能告诉大家,他们当中谁来当那个大胆的阿帕希强盗,或者谁扮演在舍伍德森林里出没的勇敢的罗宾汉。而且,当他把大伙请到他家赴一次“皇家华宴”时,也只有他才能告诉大家,为什么要象古罗马人那样斜倚在长沙发软垫上。

  里德十岁的那一年夏天,他的父母带他去东部看望他的祖父母。后来,他回忆这次旅行时,只剩一些支离破碎的印象;还记得夏天的酷热,他们住的公寓里的臭虫和蚊蚋,在高架铁路上轰鸣而过的蒸汽火车。就在那一年,他感到左胁剧痛,请了医生,诊断是肾病,没有治疗方法。接连六年,每当肾病发作,一次就得在床上躺几个星期。

  他不时地用过去和懦怯作斗争那样的办法来和疾病作斗争,而且也和以前一样,有时胜利,有时失败。他很少打棒球、踢足球,知道坚持不下去,可是在威拉米特河岸上,人们看见他游得远远超过其他的人,跳水的地方也比别的人高得多。

  当他长到十多岁时,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在同伴中的地位,是一个初露头角的诗人、班上的写作能手、校刊的编辑了。在波特兰中学的最后一年,肾病突然停止向他进攻,由于病魔离身,他感到和周围的人别无二致。他十六岁了,高高的个子,眼睛褐中含绿,敏感和粗犷的性格古怪地交织在一起,使得他非常引人注意,是个颇为潇洒的青年人。他蓓蕾初绽,有着意想不到的力量。当他的父母亲决定送他去东部上两年预备学校时,他觉得十分合乎心意。

  虽然他在波特兰中学当个高年级学生,还算是个“大人物”,而在新泽西州的莫里斯敦学校当个初来者,却是个“小人物”。作为一个外来者,里德不得不一切从头做起。这次,他一开头就不胆怯,不犹豫。足球训练的第一天,这位俄勒冈小伙子出场了。他笨拙地跑着,传球传得又长又急,在空中飞了好一阵子,终于落在界外。他摔倒了跳起来,再摔倒再跳起来,焦急地等着再踢第二球。教练员笑着摇摇头,认为这个笨拙的瘦长个儿连最起码的技巧和姿势都没有,可是却精力非凡,一定要把他培养成一个好球员。

  他以同样的精力参加宿舍里的夜间漫谈。不管话题是什么——政治也好,宗教也好,性问题也好,他都有些重要的,至少是自己认为起决定作用的要紧话要讲。在漫谈中,他常常提出一些大胆的论点或有力的论据,而且总想拿一些离奇的西部传说或者雪松山城堡生活珍闻来吸引听众。是真事还是虚构都无关紧要,他会用他讲故事的天才使他的听众完全信服。

  在严格的寄宿学校里,再没有什么人能够比反抗学校当局的人更受人尊敬了。莫里斯敦那些刻板的规章制度,给里德的才能提供了广阔的发挥余地。“熄灯”后,寝室的窗口很快就抛出几条绳子。一群小伙子,由一个六英尺高的瘦长个儿带头,细声细语、蹑手蹑脚地消失在黑暗中,溜进城里游乐去了,黎明前才偷偷溜回来。只要附近哪个学校在举行乡村舞会,里德和他的同学总是不用邀请就会跑去,并且镇静自若地把惊惶失措的姑娘们从她们原来的舞伴手里巧妙地接过来。有一天,一群尊贵的女宾来访问莫里斯敦学校。她们惊奇地看到,一套甲的头盔上面搁了一只便壶。事后里德受到留校察看的处分,但他一点也不在乎,因为同学们对他这事十分赞赏。

  虽然别人也能踢足球,也会搞恶作剧,可是有一件事,里德能够干得比周围的任何人都好,那就是写作。他开始为校刊写故事和诗歌。后来他发表了十二期连环画《狂妄自负的人》,其中充满了笑料,有的诙谐奇妙,有的虽不够雅趣,但也同样无关紧要。只有一件事值得重视,那就是到了年底,莫里斯敦学校的六十个学生,人人都知道了约翰·里德是谁。他又成了一个“大人物”了。

  但是里德还无法认定,他所成为的“大人物”真正是他自己呢,或者不过是他所充当的那种角色。他经常估计是后者。而每当他敏感到这一点的时候,就用诗文来抒发他在艰苦挣得的盛名下所产生的奇特的孤独感和不以虚名为满足的心情。就是在这样的时刻,他写下了如下的诗句:

  在这个权力与黑暗的世间,我只象一颗微粒而形影孤单。

  也许是采取顾影自怜的手法,他描写了一把小提琴:“愉快地唱呀,笑呀”……

  然后余音渐息,给我们留下黑暗中所向往的东西。

  他结束了在莫里斯敦的第一个胜利之年(社交上的辉煌成就,而不是学业上的收获),回到了波特兰港,在消磨炎夏的时候仔细思量着,从他自己那男子汉的形象中他感到还缺少些什么。直到现在,他的罗曼蒂克的偶像一直都是在书本中发现的英雄。可是他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血肉俱全的真正英雄,而且是在他最意料不到的地方,就出在他自己的家里。

  他的父亲查杰接受了出任美国联邦法院执法官的委任书,正在与腐败的政客们作殊死的斗争。里德眼看着他被解除了阿林顿俱乐部主席的职务,知道查杰以前的一些朋友发誓说,如果他坚持作“荒谬的”调查,他就再也不会受上流社会的接待。他也听见他父亲所揭发的那些贪污行贿的富翁,把他的父亲叫做“叛徒”。当东部有人被暗杀,查杰本人生命受到威胁时,他看到他父亲依然幽默地一笑置之。也许,坐在他父亲办公室里,里德学到的东西要比以往在学校里任何一节课学到的都多。

  虽然他急于重新离开波特兰港,而且也知道成人以后回家的机会更少了,但是童年时期自我斗争和与人较量的经历,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他的心灵上。这是终生难以磨灭的烙印。而约翰·里德必将是一个始终深挚而纯洁的俄勒冈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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