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约翰·里德 -> 约翰·里德——革命的见证人(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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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〇六年九月,里德和其他七百名大学新生一块进入哈佛学院。在往后的岁月中,他们之中有的人会回忆起这位来自西部的胆识超群的小子,曾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傲慢不恭地缓步踱过奥本山公墓,在最著名的波士顿家族的墓碑上搁下他的名片,上面写着:“遗憾,我们来拜访时,你们不在家。”也有人会想起他受“暂时停学处分”,送往康科德由校外专人严加管束。这件事情起因于他一时冲动,作了一次赴百慕大的春游,返校时已经旷课好几天,而且还卖诗稿给报纸,挣回了路费。当然,出事的那天他还与院长“顶撞”过,并且立即向人夸耀这些事情。

  但是对里德来说,学校这个场所并不仅仅是个游乐之地,可以在其间尽量放纵自己抑制不住的嘲弄当局的癖好,而且还是一个竞争的场地。他怎么也忘不了在波特兰中学和莫里斯敦开头几个月那种局外人的孤独。踏进了哈佛校园,他就决意也在那里打开通向名望和声誉的大道。他没有过多考虑奋斗道路上的障得——严格的等级制和富家子学生中的显费人物,他们支配和控制了那些专门接纳特殊会员的学院俱乐部和各种课外活动。他既未深谋远虑,也不小心谨慎,只是一味直冲。

  不过,他并不想给自己争得学者的桂冠。尽管事实上他险些儿没有通过学院的入学考试,但只要专心学业,他无疑是能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的。在波特兰中学的一次智力测验中,他在全班得分最高。但是,他不仅对正规教育有固执的抵触情绪,而且还本能地感觉到,即使在哈佛,也只能在别的学科领域获得他所追求的声望。因此,他虽签名进修一年级的常规学科:拉丁文、英国文学、法语、德语、历史和哲学,但他却热心地把注意力放在别的方面。

  起先,他报名参加一年级的足球队,但是竞争很激烈,他差不多立即就被教练淘汰了。后来,他想当个一年级机船队的选手,每天晚上和星期六、甚至假期里都在一个空荡无人的船库里作操纵船机的练习。可是当船队快要去新伦敦时,他又最后一个被刷掉了。然后他作了一番努力,想当上这个大学船队的助理干事,因此日夜都在工作,以争取被物色上。他倒是获得了这个职位,可是很快便成了一纸空文,因为在扩充队员时,干事认为里德“根本不是这块料”,而另一个名字响当当的小伙子贝尔蒙特急急忙忙赶去纽约,获得他父亲以及一个更加显赫的金融界头面人物摩根的帮助,终于把这个职位让给了他。

  不过,里德隐忍着他的失望,把时间和精力投入了院刊;既然他的力气得不到重视,至少要让他的笔杆子去赢得重视。

  他投稿给哈佛的大学生中流行的滑稽刊物《讽刺月刊》,高兴地看到最初的几篇稿件被采用了。于是这位抱负不凡的作者立即把他的目标转向了更重要的期刊《哈佛月报》,以便获得更大的声誉。该刊编委会当时都是些才能出众的人,而且很有希望成为职业作家,比如里德一年级时该刊的主编赫尔曼·哈格多恩,以及约翰·霍尔·惠洛克和卢西恩·普赖斯后来都从事这一高贵的职业。他们的榜样鼓舞了里德,使他写出了他当时最好的作品,如:十四行诗“亚瑟王的爱姬衮莉薇”和短篇浪漫小说“狂欢”。里德开头只是《哈佛月报》的投稿人之一,但后来成了编委会的委员,在杂志的计划、出版工作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在世界上一个狭隘的角落里出类拔萃,是难以满足他的心愿的。他当孩子时,对限制他心灵的壁龛就已经养成了憎恶的习惯。雪松山那紧闭的铁栅栏的影子,在他一生中经常浮现于脑际,使他下定决心,要粉碎前进道路上的一切。现在,他虽是初出茅庐,却有着一个作家想说索人生未知领城的好奇心,有着一个作家要了解周围一切人们的欲望。

  可是在最初那些日子里,他尽了一切努力仍交不上朋友。在听课回来的路上,他常常在“学院大院”里尾随在同学们身后,想跟他们攀谈几句。而他们总是用彬彬有礼的态度回绝了他,没有一个人邀请他到他们房里去玩,即使在大学生的各种集会上又见了面,他们往往连招呼也不肯给一个。

  大多数的哈佛人基本上都不满意里德,因为他那西部人的坦率和冲劲,与他们东部人的行为准则格格不入。他们都出生于美国的高贵门第,而里德在他们眼里,是太坦露而且太轻浮了,成不了什么“大器”的。同时显而易见,他总想讨人喜欢,而这一点恰恰引起他们的轻视。这意味着他好出人头地。要是一个人值得别人赏识,人们自然会器重他,而他自己只要安分守己就行了。

  在这不断的挫折之下,里德愤愤不已,而且感到一种难以言宣的痛苦。他在未竟的自传《三十将至》中写道:“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样待人接物。在‘学院大院’里,同学们彼此有说有笑地走过我的身边;星期六晚上,我目送着成群结伙的人登上街车的拖斗,嘻笑颜开地去往波士顿;晨曦初显,他们唱着歌,欢乐地经过我的窗下。班里,体育家、音乐家、作家和政治家崭露出头角。新生俱乐部一个个成立起来,而我却置身于这一切之外。”

  在一个寂寞的夜晚,他站在一家书店的橱窗前,毫无目的地浏览着陈列的书籍。这时,听见身边有人在发出议论。他满怀希望地瞥了一眼,说不定终于会在这里碰到一个愿结友情的同学。但是,这只不过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教授。可是他们对书店橱窗里的书交谈起来了。在谈话过程中,他们发现对短篇小说家欧·亨利有共同的爱好,接着就是里德应邀到这位教授家吃饭。他们一边吃着,一边海阔天空地交谈,从哈佛的大学生俱乐部谈到喜剧,一直谈到深夜。最后里德站起来告辞时,主人问他叫什么名字,里德告诉了他;反过来又问主人的名字,正巧是威廉·詹姆斯。

  威廉·詹姆斯是美国最杰出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之一,当时在哈佛任教。里德在那儿果真置身于一切之外吗?也许另有一个哈佛,另有一个和运动员或者各种专门俱乐部毫无关系的哈佛吧?

  在学院的以后几年中,里德发现了第二个哈佛。这是另一群人的哈佛,这群人默默地忍受着给他们带来如此巨大痛苦的学校生活的排斥。他们结合在一起,组成了里德后来称为“文艺复兴会”的团体,也就是一个能表达他们自己的社会观点和知识观念的手段,一个可以有所作为,可以表述意见,可以显露个人才华并且互通声气的团体。

  他们最初的活动是组织一些俱乐部,而这些俱乐部同哈佛的贵族子弟们排他性的聚会是有天填之别的。来自二十个国家的学生会员组成的“世界俱乐部”,为对国际事件交换意见提供了论坛。有一次,举行了对西班牙电刑事件的激烈辩论会。另一次会上,与会者对法国的工联主义问题进行了争论。还有一次会议,主题是中国革命。在所有的会议上里德都是热情的参加者,因为这里举行的是他一直竭望的那种自由讨论。

  然后,戏剧俱乐部成立了。这得到乔治·皮尔斯·贝克的剧作班的鼓励,它在那几年里培育了尤金·奥尼尔、西德尼·霍华德和S.N.贝尔曼这样几位未来的剧作家。该俱乐部专门演出毕业生和在校生写的处女作。里德投身于它的活动。他当上了助理干事,督促演出人员进行排练,日夜为场景、道具而操心,为演出筹款跑遍了巴克湾的客厅,还要为报纸宣传写剧评。他热爱艰苦的工作,乐于应付复杂的局面,也眷恋那些公演之夜动人的场面。

  后来他为“世界俱乐部”写出并上演了一出戏。这出戏是受圣经中“通天塔”故事的启发而写的,剧名叫“针锋相对”。然后又给“西部人俱乐部”写了一出滑稽剧“使用金牙刷的姑娘”。这个俱乐部把那些决心要在哈佛出人头地的西部学生聚集在一起。里德也加入了,不久就象他父亲在阿林顿俱乐部那样,当了聚餐会的主席。他用故事来款待大家,同这些青年人朝夕共欢,就象在家里一样感到自在。

  但是对里德来说,他的“家”决不是,至少还不是某个特定的地方。无论是他的才智或者他的青春,都需要他那个“家”无所不在、无所不包。何况对他的社会价值和学术成就还根本没有作过明确的估计。他的自我评价还是一团自相矛盾和眉目不清的东西,有时从中冒出了一种强有力的民主的本能,有时又冒出一股渴望成为社会名流的嫉妒心。他决不愿在选中一个方面的观点时,却把另一个方面可能提供的好处牺牲掉。

  这前一个方面是,在他的同学沃尔特·李普曼为首的“社会主义俱乐部”的会议上,他是个感兴趣的听众。会员们抨击学校付给职工的工资过低,要求麻省立法机关同意他们希望的立法改革,并为建立一个争取妇女普选权的联盟而奔走呼号,这些事里德都感到新奇。而后一个方面是,作为学校的啦啦队长,他非常得意,能在运动场的露天看台上笔挺地站在几千名学生面前,这比他体验过的任何李运感更令人陶醉。同时,哈佛的贵族子弟们渴望得到一个优秀的抒情作家,因此抑制了偏见,邀请里德加入“速成布丁”俱乐部,而他也未加拒绝。他替他们正在创作的一个音乐喜剧写了一首抒情歌曲《狄安娜初次光临》,却把他心中对这些人的积怨,合盘托出地表达在如下的几行诗句里:

  只要咬定你的姑母是卡伯特家的人,
  韦尔德是你老祖母家的真姓。
  想尽办法把粗鄙的习气养成,
  对那些想打你主意的人可得小心。

  里德尽管已经当上了“西部人俱乐部”的主席和《讽刺月刊》、《哈佛月报》的编委,但哈佛的贵族子弟们除了需要一个优秀的抒情诗人的时候以外,他们的城堡还是对里德闭门相待,因此里德仍然抱着怨恨。他们偶尔接纳几位其他社会阶层的学生,比如,后来又接纳了他的弟弟哈里。他们清楚地发现,里德身上有一种使他们害怕的、不可信任的东西。他的那种反叛精神和嘲弄人的性格,使得他们猜疑里德在向他们纳言进谏的同时,一定在嘲弄他们;从而认为里德看起来尊重他们和他们的一切主张,而骨子里却轻视他们。不管里德如何力加掩饰,他那倔强的叛逆精神总会在不适宜的场合时刻显露出来。比如,在一间多少讲究一点拘谨和严肃的巴克湾的客厅里,他准会轻率地宣扬自由恋爱的观点而令听众目瞪口呆,要不就故意用粗鲁的态度来对待权贵人物,而对“小人物”却和颜悦色,体贴备至,让众人哭笑不得。哈佛的贵族子弟意识到了一些里德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东西,因为他直到末了仍然搞不清楚为什么受他们的排斥。他想要他们顺从他自己的心意来接待他,而不理解他们只会根据他们自己的要求来接纳一个人。

  在哈佛的四年即使没有使里德成为一个社会名流,也确实帮助他成了一个好作家,而这一点大部分应该归功于非凡的教授查尔斯·汤森·科普兰。几十名崇拜他的大学生亲密无间地称呼他“科比”。

  科普兰不是那种古板的学究式人物。他力求启发学生们的求知欲,帮助他们捕捉真实感情,然后用明确优美的语言表达出来。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搞了许多年,终于成了这方面的大师。他对班上的每个人都深感兴趣,对他们一视同仁,把他们当作朋友。他的正式工作是担任英语十二年级的教学,但只要你应邀到“霍利斯大厦”他的房间里去参加讨论会,你即使学不到更多的东西,也能学到和班里一样多的东西。科普兰是个有吸引力的人,是个学者,而在同事之间却是个行为古怪的人,他在酒吧间和咖啡的里,比在他那些身分高身的同事们的聚会上更自在的多。他是那么明显地喜欢他的学生而不喜欢别的伙伴,以致因为公然冒犯学院里的传统习惯而付出了代价,当了好些年的讲师。而在这个期间,无数能力较差或缺少灵感的人却提升为教授了。

  然而,科普兰享有一个特权,可以选择学生。里德申请进修他开的课程时,他开头拒绝了。他曾听说里德是个麻烦人物,有顶撞教授的名声。而里德也听人说过科普兰,知道进入他的班是良机难得,因此不愿放过。他乞求收下他,保证行为端正。科普兰终于答应了。出众的老师和这位恳切的学生都没有象世人那样变心而互相后悔。

  事实上,科普兰成了里德一生中最有影响的人物。在这位响往未来、热爱生活的、来自俄勒冈州的鲁莽小伙子身上,他觉察到了至今还没有人觉察到的东西;在里德身上隐藏着一位优秀的诗人,严肃的作家,兴许还是一位天才。看出了这一点,他激励里德要“在书本中和人世间发现色彩,力量和美,再把它表达出来。”里德在他的第一本书《暴动的墨西哥》的献辞中,对他原先的老师表达了感谢之意。他说:“听你的讲课,就是学习如何从直观世界中发现潜在的美;做你的朋友,就是尽力做到在学问上老老实实。”里德在《三十将至》中特别提到:“赋与我信心的有两个人,他们使得我想要工作,不做任何没有价值的事情……。”一个是后来引导他从事记者生涯的林肯·斯蒂芬斯,另一个就是这位英语十二年级的讲师。

  一九一〇年六月,约翰·里德在哈佛毕业。他的父母来东部参加毕业典礼。查杰放弃了他被共和党提名为国会议员候选人的紧张竞选活动,从而无可挽救地断送了他获胜的机会。他的支持者反对他在这样紧要的关头离开波特兰,他却毫不在意。他早有夙愿,要亲自看到他的一个儿子在全国最优秀的大学毕业,而现在就是来亲自目睹这一理想的实现。

  然而,当里德坐在拥挤的台阶式看台上听着告别辞时,他自己的想象力早已飞出了爬满常春藤的校园围墙,飞得远远的了。他的同班同学埃利奥特谱写的音调优美的班歌正在演唱,而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正聆听着自己的心声中回荡着的科比的忠告:必须观察世界,必须描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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