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考茨基 -> 土地问题(1898)

第六章 大生产与小生产



一 大经营在技术上的优越性


  农村经济愈带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则它愈益发展着大生产与小生产间技术之质的差异。
  如果不算农场制及其他类似的生产形式的话,在前资本主义的农村经济内,此种差异并未明显地表现出来,关于这种农场制及这一类生产形式,我们在这里不加以考察。地主靠自己的农奴底劳动、牲畜及工具来耕种自己的土地。地主自己所供给的,是在数量上微不足道,而在质呈上也并不优于农民的生产资料。大多数仆役首先是为满足地主家庭经济底最大需要而服务,对于土地底耕种方法不生影响。地主的土地,就其零散性而言和农民的土地没有什么去别,地主的许多小块土地,像农民的土地一样,散处在农村的田野间,而且同等地受强制轮种制的支配。农民经济与地主经济间唯一的差别,像我们在上面所说的,就在于地主经济要靠不自由的奴隶劳动者来经营,这些不自由的奴隶劳动者竭力使自己的牲畜和本人不过度劳作。地主经济的特点就是劳动时间及劳动工具方面异常的浪费。
  当封建劳役已被取消,土地所有者成为自己土地底自由的所有者,他尽可能把自己的土地化成整数,并以私有的生产工具、私有的牡畜、私有的雇佣劳动者,按照自己的计划去耕种的时候,这一切的情形也就改变了。那时大生产就采取了与小生产完全不同的形式,小生产现在已经开始不事生产地浪费劳动时间和生产工具了。
  大生产与小生产之间的差异首先当然是表现在家内、户内、家庭经济内;家庭经济自从用私有的牲畜、私有的生产工具以及自己雇佣劳动者来生产的时候起,对于大生产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
  工业与农业间一个最重要的差异,就是在农村经济内私有的生产与家庭经济彼此间总是有紧密的联系,构成不可分离的整体,而在工业内除了某些残存的以外,它们彼此是完全不相依赖的。没有一个农业企业可以没有和它相联系的家庭经济。反过来说,在农村中没有—个独立的家庭经济不是同时从事于农业的。
  大的家庭经济在节省劳动力及物资方面优于小的家庭经济,这个情况是不需要证明的。拿一个大地产和五十个小农经济(假定大地产占有的土地和五十个小农经济占有的一样多)来比较,我们既可看到大地产只消一个厨房和一个灶,小农经济就要五十个厨房和五十个灶。这里需要五个女厨子,那里就需要五十个。这里在冬季有五间住屋生火取暖,点五盏灯,那里就须五十间住屋生火取暖,点五十盏灯。这里煤油、菊苣、人造牛油都可趸买,而在那里则要零买等等。
  如果我们从家内转到户外,那末在大经营中我们便看到,一个厩舍可容五〇——一〇〇头牛,而在小经营内就要五十个厩舍,每个厩舍只容一由头牛;在大经营内有一个积谷仓、一眼井,而在小经营内就要五十个积谷仓、五十眼井。其次在久经营内我们还可看到从户外到田间的道路——田间轻便铁道一般讲来在农民是办不到的——也相当的短,篱笆和围墙也少,田界也少。
  地块愈小,则就其地面而言,界线亦愈长。一块方形的土地,以一公亩为单位,其界线底长度在面积大小不同情形之下将如下表:

10公顷5公顷1公顷 50公亩25公亩10公亩 5公亩1公亩
1.26公尺1.79公尺 4公尺5.66公尺8公尺 12.65公尺17.89公尺 40公尺

  要用篱笆围起五十块地,每块各为二〇公顷,则所需的材料及劳动比围一块一〇公顷的土地要多到七倍。
  如果田界底宽度为二〇公分,则一块方形的土地所浪费的土地,其面积为;

10公顷5公顷1公顷 50公亩25公亩10公亩 5公亩1公亩
0.25平方公尺0.36平方公尺 0.80平方公尺1.113平方公尺 1.60平方公尺2.53平方公尺 3.58平方公尺8.00平方公尺

  一〇公顷一块地的田界只耗费二又二分之一公亩,而五十块地(每块各为二〇公顷)的田界则浪费一八公亩。
  地块的界线越长,则在用手播种时,必然地要撒落在田边的种子损失就越多,耕种土地时劳动底耗费也更多。克雷迈尔在郭尔慈:“农业指导”(Handbuch der Landwirtschaft),第一九八页中说:“用犁、除草器、耙、锄、链、耨之类耕种土地与用机器播种,就同一的面积而言则地块愈小,耗费越大。在小块土地上费用的增加,乃由于在耕种这一类土地时时间上极大的浪费。在田的终端犁头每次回转,在耕种从地块的窄的一边所剩下的宽度不同(要看驾具长短)的边上的地段,以及在犁所不能达到的终端用手耕作等等条件之下,时间就经常地受到损失。
  何况五十家农户同样需要五十把犁,五十个耙,五十辆大车等等,而大经营所需要的在数量上就可以少十分之九。在同一的生产方式之下大经营因此就大大地节省了农具。这种情形同样为农业机器的统计所证实。有些机器、小生产和大生产差不多一样备办得到的就是打谷机。在一八八三年每一〇〇〇公顷耕地的经营面积计有:
  从二——一〇〇公顷需二·八四汽力打谷机、一二·九三别种打谷机。
  一〇〇公顷以上需一·〇八汽力打谷机,一·九三别种打谷机。
  自然,谁都不会从这里做出结论说,在小经营内汽力打谷机比在大经营的更为普遍。
  在同一的生产方式之下,虽然农具较为节省,在大生产内农具的耗费可以说不仅是绝对的,而且是相对地高,因为生产方式在大生产内仍旧没有改变。有许多生产工具,尤其是机器,只能顺利地应用于大生产内。农民就不能适当地利用它们。根据克拉佛特关于农业生产的学说,机器的完全利用只有在如下的应用才有可能:

   马犁应用于………………………………三〇公顷耕地上
   条播机、刈割机、打谷机应用于………七〇公顷耕地上
   汽力打谷机应用于……………………二五〇公顷耕地上
   汽犁应用于…………………………一〇〇〇公顷耕地上

  电力也只有在大经营内才能顺利地应用。“此刻还不能认为应用电力是提高一切农业企业,尤其是小企业收益的手段。甚至就在一〇〇〇莫尔根[1]这样大的耕地的地产而言,成功(指应用电力而言)还是可疑的。只有在更大的经营内才表现出最有利的条件”(凯特金〔Köttgen〕:“电气技术的实质?”〔Ist die Elektotechnik?〕,载吉勒:“农业年鉴”〔Thiels, Landw.lahrb〕,第二十六卷,第六七二页)。 如果回忆一下,在德国一八八五年时,五、五五八、三一七农业企业中只有三〇六、八二八个企业在二〇公顷以上,只有二五、〇六一在一〇〇公顷以上,这些数字就得到正确的说明了。绝大多数农业经营小得连马犁都不能使用,更不用说使用机器了。
  美国政府在一八八四年要求他的领事报告美国农业机器在国外销售的情况。从小土地所有占优势的一切国家收到了一致的意见书,都认为经营太小不能采用机器甚至改良的工具。从威登堡(Württemburg)、黑森(Hessen)、比利时、法国等国家都得到了这样的报告。吉费尔领事从斯德丁(Stettin)寄来的报告说,用类似印第安人的战斧的斧头来砍柴,这在美国人看起来是何等的可笑。谟哲尔领事从约罕涅斯堡(Johannesburg)寄的报告说:“在条凌吉亚地方农业工具完全是原始的。我最近考察了古代的雕刻,它刻画出十五世纪时这个地方农业生活的情景,而且令人吃惊的是那里所刻画的工具和现代的相似到什么程度。最新式工具差不多只在模范的经营内才可看到。”驻尼西亚(Nicea)领事威尔逊关于法国南部也有同样的报告:“国内罗马时代的古犁,只能耙土,不能挖沟,它虽不是经常使用的东西,但也是时常使用的。”(“美国驻外领事关于农业机器的报告”〔Reports from the consuls of the United States on agricultural machinery〕,第五一〇、五二四、六二一页)
  每百个农业企业——就它们的范围而言是属于同一类的——在德国一八九五年时采用机器的情况如下:

企业一般的机器汽犁 条播机刈割机 打谷机
      汽力打谷机 其他打谷机
二公顷以下2.030.00 0.460.11.03 0.49
从二至五公顷13.810.00 1.290.505.20 6.56
从五至二〇公顷45.800.01 4.880.6810.95 31.89
从二〇公顷至一〇〇公顷78.790.10 17.696.9316.60 64.69
一〇〇公顷以上94.165.29 57.3231.75 61.2260.53

  大生产在应用机器方面到处都前进得很远。在小生产中机器之应用,除打谷机外,并不显著。
  首先发生推动与推进作用的人力、兽力和其他力,其情形正如工具、器械、机器一样。
  为了要进得一个同一的结果,小经营就必须比大经营更大量地应用这些力;除此以外,他们就不能充分地利用和加强他们的生产能力。在我们所举的例子内小农的五十把犁和五十辆大车需要五十付驾具、五十个赶牲畜的人,而在大生产内五把犁和五辆大车就只需要五付驾具和五个赶牲畜的人。无疑的,这五十个小农每一把犁要套上一头牛,而这时在大经营内一把犁可用四匹马来套,但问题并不因此而起变化。两个犁头的犁用一个工作者和三匹马完成这样多的工作,像两把简单的犁每个用两匹马所完成的—样多。三个犁头的犁用一个工人和四匹马可以完成这样多的工作,像三把简单的犁用两个工人和六匹马所完成的一样多。
  照雷林格的话看来(引自罗赛尔:“农业国民经济” 〔Nationaloe- konomie des Ackerbaus〕,第一六四页),一八六〇年萨克森王国每一 〇〇英亩农民的土地上要用三、三匹马,而在一〇〇〇公顷地主土地上只用一、五匹马。
  根据一八八三年的调査在德国一〇〇〇公顷耕地面积就有:

 牡牛 牝牛
从二至一〇〇公顷的经营内111101 451
一〇〇公顷以上的经营内7560 137

  大家都知道,农民的母牛往往不只用来榨乳和繁殖,而且还把它当作耕牛。在小经营内大多数母牛大半应当归之于那种情况,即是农民比起大经营来更多从事于牧畜业,而更少从事于农业;反之,在马匹数量上的差异就不能用这些来说明。
  在大不列颠根据一八八〇年的生产统计,以每一千英亩土地为单位,各种亩数经营的情况如下:

面积1-5英亩5-20英亩 20-50英亩50-100英亩 100-300英亩
马匹7258 544943
395336 284142146


面积300-500英亩500-1000英亩 1000英亩以上
马匹3732 24
有角兽153113 81

  上面所引的例子很明显地指出,大生产除节省兽力之外还节省人,而在其他同等的条件之下,需要较少的牲畜、较少的工具,采用较多省力的机器,给予宜于耕作的土地以最合理的形式及范围等等。
  但如果各个大经营在同样的耕种方法之下相对地(就面积的大小而言)需要较少的耕畜和农具以及较少的劳动力,那他们比各个小经营就绝对地常常大量地应用它们。这就是说,他们比小经营更会大规模地利用分工的优点。只有他们单独有可能性充分推行那种专门化及使工具和器具适合各个机能,这就是现代的经营所以胜过前资本主义经营的地方。对于兽类,情形也是如此,小农将自己的牝牛用来榨乳,耕田及繁殖。关于自然选择及物种和饲养之适合于特殊的条件是谈不到的。同样小农也很少能够将自己经营底各种机能分配在各个人之间。但在另一方面,这种情形对于大生产是完全做得到的,并且它还能由此得到各种利益。大生产把工作分成需要特别熟练和特别仔细的工作及分成只需要机械力的工作。它把需要特别熟练和特别精密的工作分配于它的有特殊心得和勤勉的劳动者之间,劳动者的熟练及经验是由于他们专门从事于某种工作的缘故而增加的。由于分工及大规摸生产底结果,每个人都长期地做自已的工作,并不常常改变工作,因此又可减少由于活次转换工作的种类和位置而造成的时间及精力的浪费。最后,许多人为达到某种结果有计划的通力合作所得的利益,也只有大生产才能得到。
  还在一七七三年时,有一个英国的农业经营者就注意到了这种优点。他曾指出,一个农人在三百英亩土地上使用同一数量的工人,像十个农人每人经营三〇英亩土地时所使用的一样多,这个农夫“在利用雇工的劳力中就会获得只有实际家才能领会的那种利益。如果一与四之比等于三与十二之比是很明显的话,那末实际告诉我们的是另一回事:因为在收割及需要同样速度的其他工作之下,在同时使用许多人手的条件之下,工作就会完成得更好和更快。例如,在收割的时候,两个人驾车、两个人卸货、两个人装货、两个人收集谷物以及别的在禾堆旁边和放置稻草处工作的人,一道工作,他们的成就,要比分散在许多经营内的同一数量的工人多两倍”(引自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第三三四页)。
  经营底扩大同样给专业者以可能很好很迅速的完成各部门工作,这些工作农民自己完成得不好而且很慢,并且为要完成这些工作他往往在长时期迟延以后在极迫切的情况下才去求援于住得很远的专业人材;可是大经营就有自己的铁工场、马具和马车工厂来修理和制造简单的器具、工具及补助工具。
  但是,大生产因使用大量的劳动者而获得的最重要的优点,就是体力和智力的分工。我们已经看见,科学指导对于农村经济是何等的重要,我们已经看见,只有科学指导才使有计划的经营成为可能,在有计划的经营之下就可免掉各种损失,土地的分割,并得到最良好的效果,只有受过科学教育的农业经营者用合理的、正确的簿记才会常常找出在一定的时机适合于科学与市场之不断变化需要的播种法、肥料、机器、牲畜的种类、各种饲料。但是在现社会内体力劳动与科举教育彼此严搭地分开来。只有十分庞大的经营才能利用具有充分科学修养的农业家来为他效劳,使他们的劳动力专门从事于对经营的管理和监督。
  在一定条件之下地产的大小是老早就知道的。它的变化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在集约经营时,例如,酿酒业,地产可以减到三公顷,而在粗放经营时,例如牧畜业,则可增至五百公顷。在中欧可以求得平均数,即是在最集约的经营之下,为八〇——一〇〇公顷的地产,而在最粗放的范营之下,一〇〇——一二五公顷的地产才能有专门人材,专做地产的管理工作。
  只有从这些范围着手,一般讲来,我们才能有一种经营,在科学基确上进行和管理。但是在一八九五年德国五、五五八、三一七农业经营中只有二五、〇六一个农业经营有一〇〇多公顷!农业之合理经营还这样少见,这是不足奇怪的!郭尔慈说:平均收成“和从劣等土地中(要在最努力耕作的条件之下)所能获得的且实际获得的收成比较,并不很大。如果我说,优良的耕作可以使一公顷平均多增四—八公担,我想,我不致遇到有丰富经验的实际家——农业经营者方面的反对。实际上,据我看来,收成提高底可能性还要更大,但我故意取那种为任何一个专门家所不能争辩的数字来讲”(“农村工人阶级与普鲁士国家"〔Die Ländliche Arbeiterklasse und der preussische Staat〕,第一六五页)。根据这段话,德国在较好的耕作之下,不消增加耕种的面积,就可生产出比现在多一亿公担的谷物。
  在初级农业学校内,人们竭力供给较小地产管理者和所有者(他们并不专门从事管理,他们自己也直接参加各种工作)以教高的教育,比国民学校所能做的为多。我们不像别人一样偏于争论这些学校之有用无用;但很显然的,他们传授的知识,就其性质而言,与高级学校所授的知识没有多大不同。据我们看来,农业学校很快地适于以廉价的低级职员供给大经营,这比较供给独立的(就现代的意义而言)农学家确能减少管理上的费用。中等农业学校就不然。有一个专门家抱怨说,在中等农业学校里面最容易“沾染一种生活习惯,不适合于中等农业经营者,尤其不适合于小农业经营者;参观这些学校的结果,就是学生后来也感觉自己不适宜于小经营的条件或者不能与小经营相处,于是从学校参观中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些学校对于整个生活无益而有害”(见吉尔赫涅尔在郭尔慈:“农业指导”,第一卷,第四二一页上说的话)。
  在学校内培养学生的习惯和道德,吉尔赫涅尔很担忧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领会这些外在的特征,是由于农业学校所引起的内部变革的结果。较高的教育与满足,是与无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不相容的,许多受教育的人,主要是来自资产阶级,他们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要求逐渐增高,而且照环境影响的自然规律而言,也使那些从下层提拔上来的受过教育的阶层受到习染。在使农民、手工业者、工业劳动者得到差堪温饱的生活的收入情形之下,靠知识劳动谋生的人就会在体力上和道德上(而往往是在体力上和道德上)逐渐堕落下去。那些保守党人的意见不是全无根据的,他们声言高等教育使农民不适宜于完成他的使命。但若把这种观点夸大,说我国国民学校所提供的那些片断的知识与农民的生活不相容,这种夸大,虽不致令人讨厌,也是很可笑的。这就是说,一方面,把农民降低到动物的水平线,另一方面剥夺农民建立自己的稍微合理的经营的最后可能性。
  但是十分合理的经营所需要的那种高等教育,实际上,很难和现代农民的生活条件和结合。很显然地,这不能归咎于高等教育而应归咎于农民的生活条件。由此只能说,农民经营能够对抗大经营,不是靠自己的高度的生产能力,而是由于自己的极低的需要。首先,大经营应当比小经营生产得更多,以便获得同样多的收入,因为不仅把供养农村的,而且把供养城市的资产阶级的劳动力的费用(货币及实物)都算在他的用费预算内。
  中等地产在这方面,情形最坏,在管理上它们的费用相常的高。它们随着经营的增大而迅速地衰弱。一百公顷的地产需要一个受过教育的管理人,所有者或承租人;四百公顷的地产,除管理人外,还需要一个助手;它的收入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多到四倍,则管理费就多到一倍半。
  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大农经营优于小农经营;在一定限度的大规模资本主义生产内,情形也是如此,关于这一点往后再说。相反,农民生产与大生产的界限,照黑格尔的说法,发生着量变为质,其结果,在这个界限上,农民的经营即使不是在技术方面,那末也会在经济方面,稍稍高于农学专家所管理的大经营。用科学方法管理经营就使小地主的地产负担着超过他的收入以上的费用。管理经营的知识的获得,不是科学的,而简单是贵族地主的方式,就会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在后一情况内生产效力愈少,奢望愈大。
  反之,大农优于小农,大地主的地产优于小地主的地产,这在其他同等条件之下是不言自明的。
  大生产超过小生产除了许多技术上的优点之外,还有一些在大的设备中表现出来的优点,这些优点只有在它们拥有广大面积的时候才能成功地运用,这就是灌溉和排水设备。灌溉较小的地面往住完全不可能而且也往往没有多大意义。平常也只有极大的地面才需要排水。据迈岑所说的,普鲁士于一八五五年时在一七八〇—二个最大的地产内都作过排水工作,而在最小的地产内作过排水工作的总共是二〇八七七个地产。轻便铁道也只适用于绵延不断的广大地面上。
  大经营在生产领域内除了这些优点之外,在信用商业领域内还有许多优点。
  大生产之优于小生产,无论在哪一方面都没有像在商业方面那么大。“大数的计算并不比小数的计算多占时间。买十次东西每次用英币一百镑,比买一次东西用英币一千镑所需时间多到十倍。同样一个机能,无论在较小的或较大的范围内执行,在商业中往往比在工业中更需要劳动时间之同样的耗费”(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一篇,第二七九页)。
  运费,尤其是铁路运费,对于大批商品,也要少些。谁要趸批购买,他就可以比在零买时得到更价廉物美的商品;谁要趸批出卖,他就可以在同样有利的或甚至更有利的条件之下廉价出卖,经得起竞争。但是大商人不仅有比小商人(和自己的流通范围比较而言)更少的用费,而且他能操纵市场,他有极远大的商业眼光且善于了解市场条件。这种情形首先涉及商人,但同样也涉及工业企业家和农业经营者,因为他们也是商品的买者和卖者,就不得不执行商人的作用。上述的对市场有很小的支配作用及其很小的意义,对于不能养活一个做生意的人,可是又不得不以商人资格出现的小手工业者就有着比对于小商人更大的意义;但它(即对市场有极小的支配作用及其极小的意义)对于处在农村的孤立状态中的农民更有特别重大的意义。在商品市场上一切买者与卖着之间,农民的地位最不利,他的商业知识最贫乏;他比任何人都不能迅速利用有利的条件,或预见及预防不利的情况。而且他的经营比城市手工业者更复杂地包括着很多的生产部门,并因此迫着他去做各种各样的买卖。鞋匠,除了工具之外,只要买皮、钱、钉子;他要卖的也只是鞋子。农民,除了工其之外,要买牲畜、种子、饲料、人造肥料,而出卖牲畜、面包、牛乳、牛油、鸡蛋之类。没有一个人像他一样处于这样的依赖商业仲介人的地位的。
  当仲介人同时又是高利贷者的时候,当迫切需要金钱用来缴纳赋税及债务强迫农民照极便宜的价格出卖自己的商品,或者他们在准备好出卖以前就出卖了自己的商品的时候,这种依赖性是最残酷而且最致命的。
  这里我们还要提到一点,就在这一点上大经营也是优于小经营的;这就是信贷。
  在前一章内我们已经看见新兴的农业经营没有资本就不能进行。我们同样看见了,在租佃制不占支配地位的地方,抵押在农业经营者看来是获得货币的主要泉源。除此以外,他还可以别用私人贷款,或者出卖一部分自己的地产,以便获得货币来进行其余部分的经营。但是后一方法(出卖一部分土地)不是常常办得到的,而且往往是令人失望的,因为地产一减少,所有者就要失掉大经营的优点。除此以外他又无法使下剩的那一部分的价格提高(价格的提高是因为地租的增高及利息率的降低)。因此,私人贷款及抵押在他看来仍旧是获得货币的主要泉源。
  当问题是涉及固定资本(农业中之改良土坏、建筑物——这里我们不涉及作为抵押债务原因的所有者的更替)底获得时,人们就采取抵押贷款,当问题是涉及获得流动资本、肥料、种子、工资等等时,就采取私人贷款。
  在从前,穷困是土地所有者负债的原因,但这种负债是不常有的现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地主和农业经营者都是一个法定的人,这种负债就成为从生产过程本身产生的必然现象。这里土地所有制底债务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同时成为农业生产底重要因素。
  这种情形对于小经营与对于大经营都是一样。但在利用信用借款的时候,后者(大经营)就有各种不同的优先权。完成二〇〇〇〇〇马克的抵押借款并不比完成二〇〇〇马克的抵押借款,需要更多的麻烦和费用。付出二〇〇〇〇〇马克到一百个地方比付出到一个地方要麻烦到一〇〇倍。
  拉发格在其著名的论文“论法国小土地所有制”(“新时代”,第一卷,第三四八页)内提供了一个明显的例子:在抵押借款之下借款愈 少、用款的时期愈短,则费用亦比较愈多;例如,纳税及通常用费在抵押借款为三〇〇法郎时,就有如下的情形:

   公正税………………………………………五法郎
   备置两份合同的用费………………………三法郎
   登记费………………………………………三法郎
   印花税………………………………………一法郎九五生丁
   每百法郎抽一法郎一〇生丁的税…………三法郎三〇生丁
   押款局中登记费……………………………三法郎
   最小限度的利息(按5%计)………………一五法郎
   还债时的用费………………………………一四法郎二五生丁
    总 计……………………………………四八法郎五〇生丁


  这样看来,借款人在抵押借款的时候名义上是得三〇〇法郎,实际上只得二五一法郎五〇生丁。
  在德国情形也是如此。在一八九四年普鲁士中央土地信用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公布于一八九五年四月)中,我们读到:“最近几年来我们特别努力使小的和中等的所有者容易获得贷款。如果中等所有者此刻还向私人、机关以及储蓄银行方面负担看高利息的抵押,那末其原因是在于土地信用机关,大部分在付出贷款时对于较小的地产不能不加以估价,而借款者方面作为抵偿的估价的费用甚至在少数借款之下都不符合于贷款的数额。为了取消此种恶习起见,我们在两年以前就实行了一种特定的估价。按照这种估价,获得贷款的人,在估价时,并不与顾虑实际生产费用的高度,一千借款上付百分之二,可是不能少于三十马克,也不能多于三百马克。在借款由一五〇〇马克(我们的章程所许可的最少数的贷款)到一五〇〇〇马克时,应缴估价费及手续费为数不过三〇马克”。此种“社会改革”,就贷款为一五〇〇马克时所出的估价费与借款为一五〇〇〇马克时一样计算!少于一五〇〇马克的贷款一般都不出贷。抵押贷款对于很小的土地所有者一般讲来都是没有份的。因此,他们是如此幸运,他们得免于债务的拖累!
  在普鲁士,根据迈岑的研究在一八八四年,大地产受抵押债款的拖累多于小地产。对拥有应税纯收入之地产,债务与地产价值之百分比如下:

  五〇〇及五〇〇塔勒(德银币)以上为………百分之五三·八
  一〇〇——五〇〇塔勒以上为…………………百分之二七·九
  三〇——一〇〇塔勒以上为……………………百分之二四·一


  这证明完全不是什么大的地产有很大的需要,而是证明抵押贷款对于农民有很大的困难。因而农民更加需要私人贷款。
  私人贷款,情形比抵押贷款还坏。大的农业经营者直接在广大市场上出卖自己的生产品,他和市场有经常的联系,因此他在经济中心(在这经济中心存放着找寻投资地的大量借贷资本)像商人或工业家一样容易找到贷款,只要他是一个正直的经营者。
  大市场对于处在孤立地位只有少数生产品出卖的农民并不接近。农民只有和住在城市附近或来寻访他的仲介人成交他的买卖。农民在城市中没有银行家(他可以把自己的存款存放给银行家而银行家也能贷款给他),农民的交易契约,完全不为城市的大的借贷资本所明了。农民需要的是钱,——他不得不求助于附近的农业资本家,而且在这里农民没有多的选择,因为在农村中这类资本家为数不多。这些资本家本身往往就是仲介人,农业经营者或农村的富侬,——他们很熟悉农民的情形而且不厌弃用小数目的借款,竭力吸取较多的利益,因为对资本的需要远胜于供给,农民的需要往往很迫切,以及资本家在经济上占很大的优势。当大地主(最低限度,他如果是聪明而有才干的农业经营者)看来,高利贷在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采取着现代生产贷款的形态,在此种贷款形态之下,利息适合于现存的标准时,农民则听任于中世纪掠夺式的高利贷形式,这种高利贷尽量榨取、收取利息,完全不顾及利息率,并且它不是鼓励生产而是完全危害债务者的生存。资本主义的发展既驱使农民又驱使大地主到负债的境地,但由于小的经营,资本主义的发展并未把前者(农民)像后者(大地主)一样,从和大生产的需要不相容的中世纪的高利贷形式中拯救出来。
  如果衡量一下农业中大生产底这些优点:在耕种面积上较少的损失,耕畜和农具的节省,更充分地利用这些农具,能够采用小经营所办不到的机器,分工,科学的指导经营,商业上的优越,获得货币的简便方法,——那末,就很难理解柴林格教授底下述确定的论断:“用不着有丝毫的怀疑,农业的每一部门在中小生产内就如在大生产内一定可以同样合理地经营,而且甚至和工业的发展相反,农业中集约耕作就使小经营较大经营有极大优越性。”(见“论东德土地的垦殖”〔Die innere Kolonisation in Östlichen Deutschland〕,第九一页)
  由于这种“极大优越性”也许可以期持,柴林格教授要求把大地产加以分割。可是他离这个思想水远。他紧接着上面所引的论断说:“从大地主是经济进步的领导者这一事实出发,我们应当说,如果大生产在东部完全绝迹,那我国的发展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失。绝对的平均无论什么地方都不会得到益处,差别才是一切发展的前提;我国东部土地贵族底不仅政治的而且经济的功绩,在使差别底保全成为国家的必需。”
  因此在合理进行经营这一问题上,小经营在一切领域内对大经营有很大的优越性,甚至经营愈集约化,则此种优越性亦愈大;可是虽然如此,而东厄尔巴大地产经济的功绩,却使大地产的保全成为国家的必需
  我们往后便可看到,应当怎样去了解这样同时对大小经营的热爱,这里只断定,甚至小经营底热烈拥护者,像柴林格这样的人,也并不决定继续发展自己的观点和要求废除大生产,因为他怕这将破坏农村经济底发展。
  可是,公正的裁判者,对于小经营,就很少有这样热情的崇拜。克 雷迈尔,绝不是农民底反对者,他正确地理解(见郭尔慈:“农业指导”,第一卷,第一九六页)大生产底优点:“很明显地,小生产对建筑物、耕畜、农具负担不相称的较高费用;有些日常的需要,如暖气设备和灯火所费的,都比大经营内贵得多。有些经济工作底性质,是这些工作只有在广大地面上才能顺利地大规模地完成。这里所指的,就是牲畜底繁殖,技术生产,机器底采用,改良土坏等等。在这样的领域内大生产总是占便宜。在销售生产品及利用贷款的时候,大生产也得到同样的利益。但是大生产最重要的优越性,是在于根据它的情况和任务,一定的计划可以作为企业的基础,这种计划便于监督经营并有计划的指导经营;应用重要的和合目的的集中及分工原则,用各方面管理的方法,就可以使经济力发展到具有高度的生产效能。无疑的,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正是提供大生产以最丰富的科学和技术手段这些手段使大生产有可能在受过专门教育的经济工作者帮助之下保证自己在各方面的优越。”
  此种说法比起柴林格教授先生的论断,是多少有些不同的。

二 小经营的过度劳动与消费不足


  小经营拿什么来对抗大经营的优越性呢?那就是劳动者最大的劳动和努力(他和雇农不同,他是为自己而耕作)以及小农业经营者之极低的需要(比雇农的需要还更低)。
  穆勒是一个小耕作之热烈的拥护者,他指出小耕作劳动者不倦的勤劳是小耕作最重要的特点。在其“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他引用一个英国作者关于普法尔次Pfalz农民所说的话:“他们从很早到深夜极热心地劳作,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为自己而劳作。他们一天复一天,一年复一年受尽折磨,他们比驮重的动物更能忍耐,更勤劳不倦,更坚忍。英国的平民如果能看见德国人以何等的劳动去得到烧柴,那他一定会惊愕不置。”他又说到小农底“超人的勤劳',这种勤劳使所有的考察者产生强烈的印象。从对“一切驮重动物中最忍耐和勤劳不倦的人”的观察中所得的印象是不是高尚的,这一点是很可怀疑的。
  但是小农不仅催促自己去工作,而且也催促自己的家庭去工作。在农业生产中家庭经济和生产是紧相联系的,而一切劳动者中最无保障的儿童也得经常供人驱使!正如在家庭工业内那样,在小农经济内,儿童在家内劳作比替外人作雇佣劳动还要有害些。有一个记者从威斯特发里尼寄来的通讯说:“妇女和儿童的雇佣劳动是很少见的, 而且也不会引起什么害处,甚至还会有良好的影响。” 有时父母使自己的儿童疲惫到这样程度,即记者指出在招募新兵时所表现出来的那些有害的结果。别一个记者则镇静地写道:“在令人担忧的限度以内,应用儿童劳动,这从父母方面和只出衣食代价而雇佣儿童的那些人方面是最常见的。”(“德国西北部农业工人状况”〔Verhältniese der Landarbeiter in Nordwestdeutschland〕,政治学会集刊,第一卷,第八三、一三二页)
  真是,太镇静了!
  一定是小农经济底最热烈的崇拜者才会在此种强制劳动中看出优点来,小土地所有制把这种强制劳动加在自己的劳动者身上,使他们变为驮重的牲畜,它的全部生活,除睡觉吃饭的时间以外,都在劳动。
  工作底热狂本来就不是自古以来农民底天性所固有的性质。在某些天主教国家内一直保存到现在的中世纪底许多节日就已经否定了这种说法(即工作底热狂是农民的天性)。罗赛尔引下巴伐利亚一个地方为例,在那里每年共有二百零四个节日(其中四十天是圣餐节及圣餐节后的日子,十二天是习射日),并且那里的工作在节期前一天的午后四时就停止了!一年三百个劳动日一日八小时劳动的要求和这些比较起来那是何等的谦逊呵!
  只有在为市场而劳动代替了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劳动的那个限度以内,劳动力之过度紧张才会发展起来。竞争底影响也造成劳动力底过度紧张。但是以增加劳动时间为手段的竞争,往往和生产技术落后性携手并进,后者使前者失败,反之亦然。生产要是不能拿技术的改良来对抗竞争,就不得不以劳动力之极度紧张为手段来斗争。另一方面,劳动力的紧张可以达到极度的那种生产,比起劳动者在其中对自己的疲劳加以限制的那种生产就更少需要进行技术的改良。
  延长劳动时间的可能性,是技术进步的主要障碍。
  儿童劳动之更充分的利用,也就阻碍技术的进步。我们在上面已经看见,农村经济之合理的经营若无相当的科学准备是不可能的。中等农业学校及农业补习学校,当然不能代替自然科学及经济科学方面教高的基本教育,但它们总还能给在它们里面学习过的农民以指导经营的可能,即便不是无可非难的,那也比无知无识的农民要合理得多。但在经营上需要尽可能更早和更充分剥削家庭成员,这必然与需要更多知识相冲突。在巴伐利亚及奥地利有些区域,农民觉得义务学校教育到十四岁似乎太长,他们坚持义务教育底年龄到十二岁或至多到十三岁,并且他们极力这样主张。
  随着农村经济成为一门科学以及在合理的农业与旧式的农业之间竞争的加强,于是就增加后者(旧式的农业)在强度剥削儿童劳动及限制儿童教育方面的需要。
  这样看来,不仅从伦理的观点说,就是从纯粹经济观点说,我们都不能把独立的小农业经营者及其家庭劳动之过度紧张当作是小生产底优点。
  小农需要的水平较低这种情形,并不比他们很喜欢劳动好些。
  我们已经看见,大生产比小生产处于不利的地位,是在于大生产除支付体力劳动力的报酬之外,还要支付智力劳动的报酬,此种智力劳动提出比前者更高的要求。但是对于体力劳动,大生产也得供给比小农较好的生活条件。使农民比一无所有的雇农更加疲困的财产,同样迫使农民把自己的生活要求降低到雇农底要求水平以下,把生活要求减少到最低限度。
  但是这一现象同前一现象一样不能说在一切条件之下都是农民经济底结果。中世纪时期,知道有这么多的节日,看见过农民的丰富而愉快的生活,他们像在现时一样并不放弃自己的吃喝。在中世纪的条件或最低限度,中世纪的传统还被保存到现在的地方,那里农民在现在还不是一个吝啬的人。
  但在农民的经济受竞争的压迫而衰落下去的地方,他就会变成这样吝啬的人。
  法国的农民(他是自由的私有者,他比别国的农民更长期地遭受了自由竞争的影响)可以作为这种情形底例证。
  有一个英国的研究者在八十年代初期就说,我们很难想像有比法国农民的生活更可怜的。他们的住宅就像猪圈一样。他描写法国的一间小农舍:“窗子完全没有,只有两个通气口,打开通气口,就挡住了门,门关起来的时候既没光,又没有空气。长椅、桌子、橱柜全都看不见;地板上放着葱、脏衣服、面包、麻袋以及难以想像的一大堆垃圾……
  妇女、男子、小孩和牲畜差不多都是睡在一起。设备底缺乏并不常常是贫穷底结果。这些人大都没有什么礼节的观念,他们除了想到节省燃料之外,什么都想不到。”
  作者在别处又说:“他们的吝啬变为庸俗,他们好像无力享乐,他们只要能够节省一文钱,他们就放弃自己的满足而愉快的生活。书籍或报纸、墙上挂的画片或雕刻、一片磁器、一点装饰、一些好的家具、挂钟,英国农民引以为骄傲的,在他们那里全都看不到。我们真不能想像出这样丧失了一切前途没有一点快乐的生活。在最必需的用品上每次花费一文钱,总要叫骂一顿。结果这种悭吝的、可怜的、令人厌恶的生活,除了努力把一些小钱藏在旧袜统里以外,就没有别的念头。”
  在英国小农经营内情形也不见得很好。小农经营的所有者及租佃者怎样劳作和生活,最近英国国会农业委员会(一八九七年)的报告已告诉了我们。这个报告说:“在整个区域内(昆布兰〔Cumberland〕)农民的子女都无代价地劳作。我知道没有一个地方父亲会给他的儿女报酬。他们只给儿子一两先令买烟。”有一个林肯县(Lincoln)的小农说:“我养活了家属,但后来却失掉了家属。我的儿女说:‘父亲,我们不愿在此停留以至疲累到死,’于时他们就到工厂去了,剩下我和妻子听凭命运的摆布。”另一个小农说:“我们和儿女有时一天工作十八小时,平均总在十小时至十二小时。我住在这里有二十年。我们只靠劳动过活,去年我们丢了钱。我们吃很少一点鲜肉。”第三个说:“我们比雇农做得多,简直像奴隶一样。唯一的优点,就在于我们是自由的。我们很枯燥地生活着”等等。
  李德向委员会陈述农业区域内小农的状况说:“维持自己唯一的方法在他们看来,就是做两个人所做的工作而耗费不及一个人所耗费的多。他们的儿女比雇农的儿女更加疲弱,营养更恶”(“皇家农业委员会最后报告”〔Royal Commission on Agriculture final report〕,第三四、三五七页)。
  只有在果树业、园艺业占优势的地方或者有可能获得副业的那些地方,报告就说得不那么样凄惨。
  在德国许多地方也有同样的情形。有一个研究者从黑森寄来的信(见“新时代”,第十三卷,第一期,第四七一页)说:“小农过着牛马生活。农村雇农得状况要好得多,因为他们靠主人的面包生活。他们 的收入已经不怎样依靠天气的变化了,如果把荒年时营养的恶化不算的话。”“为要获得优良的劳动者,唯一的诱惑,就是良好的营养”,这个条件就是日工有较好营养的原因。主要的营养资料就是马铃薯。“小农的住宅非常肮脏,房屋适常是用木或黏土,毫无体裁的建筑术建筑的,并且在近来建造得更加马乎。在这种情形之下住宅的布置极其简陋,——桌子、长凳、几把小椅子、有帐子的睡床、橱柜——这大半就是全部财富”。
  布亨贝尔格告诉我们巴登(Baden)大公国农民吃不饱可以导致小农在经济上占优势的例子。他拿比梭芬金公社内较大的农民地产一一公顷和五·五公顷的地产作比较。前者因为特殊的情况,不得不单单使用雇佣劳动者,情形是很不利的,因为要使大经营底利益能够补偿从雇佣劳动中产生的不利,这个地产就太小了。较小的地产完全由所有者及其家庭(妻子及六个成年的孩子)来耕作。在较大的经营内要亏空九百三十三马克,在次大的经营内,则盈余一百九十一马克。此种差异底主要原因应当在那里去找,即在使用雇佣劳动者的经营内有了较好的营养——一天一个人大约要一马克的价值,而在有家庭成员劳作的经营内,食物每人一天只费四十八蒲菲林,即是说,比雇佣劳动者花费少二分之一(“德国农民状况”,社会政治学会发表的报告,〔Bäuerliche Zustände in Deutschland〕Berichte,ver öffentlicht vom Verein für Socialpolitik,第三卷,笫二七六页)。
  如果小经营底农民家庭像较大经营底雇农一样营养很好,那时他就不是有一百九十一马克的盈余,而是有一千二百五十马克的亏空!他不是从充实的仓库而是从空虚的肚皮取得他的盈余!
  这幅图画又为威马尔(Weimar)区的报告听补充。这个报告说:“我们暂且不提所有这些不利的条件,如果拍卖不常发生,那末这只是囚为我国小农业经营者为着自己的独立不得不忍受料想不到的损失。有整个的阶级,他们的鲜肉(雇农在地产内所得的鲜肉一星期至少有两次),只有在盛大的节日才摆在桌上,至于新鲜牛汕则是最可口的美味了。当这些人不把自己的全部力量用于小经营方面,而还要去做日工,他们只要和全部力量供诸私有经营而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一比较,就觉得不坏”(同书,第九二页)。这里又明显地看出,大经营底雇佣的劳动者生活状况,比独立的小私有者好得多。
  最后,还可以指出一些情况,这些情况是我们在古柏特·阿乌哈金“论农村经济中的大生产与小生产”(吉勒:“农业年鉴”,一八九六年)一文中看到的,阿乌哈金拿两个经营作比较,一个为四·六公顷,另一个为二六·五公顷,这种比较是按照它们的收入而不是按照投到它们里面的劳动力底生产效能。他替较小的经营计算出大的收益。
  但是这是怎样得到的呢?小经营有儿童帮助,大经营要雇用儿童就得花钱。“小农底儿童刚一长成,就得到他们的实际帮助。儿童底帮助,往往是在他们会跑的时候即已开始。”
  在上面所研究的情况内,小农强迫自己儿童从七岁起就去劳作。儿童上学一年要花四马克的学费。大农把子女送进学校。他的十四岁的儿子在中学读书,一年要花七百马克,比小农全家所花的还多。小经营是怎样的优越呵!
  在小经营内,除了最年轻的以外,老年人也有很大的帮助。“我常常看见在经营内有七十岁以上的劳动者,他们还能够代替完全的劳动力,并且是在较高限度内帮助了经营的成功”。自然,年富力强的人更能劳动。“雇农,尤其在大经营内,对于自已的工作,总想:赶快休息吧!小农,最低限度,在收割时期,总想:让日子多延长两点钟吧!……如果一定的时间对于许多应做的工作特别有利,那末在小经营内就会很早起身并且不间断地和紧张地劳作,来利用这个有利的时间,而在这时,大经营的劳动者则不愿比平常更长时间劳作和更早起身。
  但是此种过度的操劳总有相当的结果。农民以最可怜的生活为满足。阿乌哈金很惊讶地向我们叙述德赤克涅尔区中的一个农民:“他住在一间九公尺长,七·五公尺宽的小土窑内。当中一道门,直通住屋。这间住屋同时又作寝室,丈夫、妻子和四个孩子都睡在它里面。从这里开一道门进小厨房内,厨房和用人的住屋隔开,这个用人是经营中唯一的外人。最后一间住屋是屋子里最好的一间。因为用人有权利希望有一间像他在别处可以得到的住屋,房屋的建筑费为八百六十马克。这个数额只用以支付木匠,制家具的木工及锅灶匠; 所有其余的部分都由家属和亲戚来建造。娶来妻子有十七年,这样长时间总共穿过一双鞋子,夏天和冬天她都是赤着脚走路或者拖一双木拖鞋。她替自己和自己的丈夫纺织。马铃薯、牛奶、很少的青鱼就是他们的食品。只有在每礼拜日,主人才用烟斗抽烟。这些人并不意识到他们过着非常简单(好简单呵!——著者)的生活,他们生活下去而且并不抱怨自己的境况。在自己十分简单的生活方式下这些人差不多每年都从自己的经营中获得些须的盈余。当我问他们的经营值多少钱时,他们就回答我,他们同意至少以八千马克将他们的经营出卖。”
  这是何等得意扬扬的赞美小经营的胜利(小经营只是由于在最简单的条件之下生活,即是说,在最肮脏和最卑贱的需要之下生活才能生产出剩余来),雇佣劳动者觉得自己在农村中也是一个人而不是驮重的牲畜,他比小农有更高的需要,他是最高文化的代表者。于是打倒雇佣劳动者,即是说,打倒大生产,无限优越的小生产万岁!
  从我们的观点说来,小农底非人的营养,正如他的超人的勤劳一样,并不能证明小经营的优越。无宁说两者证明小经营的落后性,两者都是经济发展的障碍。正因为它们,小土地私有制才成为创造“在社会以外的”野蛮阶级的手段,“原始社会形式的粗野在社会内就与文明国家的一切苦痛和贫乏相融合”(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第二篇,第三四七页,德文版。参照“法兰西阶级斗争”〔Die Klassenkämpfe in Frankreich 1848,bis 1850〕,第五〇、五一页)。保守的政治家用尽一切方法保存这个野蛮状态,当作资本主义文化底最后支柱,这自然是很明显的。
  农民的努力奋发情况是比他们的勤劳和低度的需要好些。努力奋发在农业生产中一般讲来比在工业中起着更重要的作用,无疑的,为自己而劳作的人比雇佣劳动者容易具有这种特征。即使不就一切大经营而言,就是单就资本主义的经营而言,努力奋发确是小经营的优点。但是我们不必要过分重视这一点。小生产反对大生产的另外一些斗争工具,——过度劳动,营养不足以及愚昧都可使他的热忱减低。劳动者工作愈多,营养愈坏以及对自己的教育所耗的金钱及时间愈少则他的热忱亦愈小。当他没有多余时间来照顾牲畜和收抬厩舍,当他不能不像自己一样使他的耕畜(他常常以乳牛来代替耕畜)疲劳,而且一样很坏地饲养耕畜的时候,那末最大的热忱能够给他些什么呢。
  关于迈尔慈格地方(属特里尔区〔Trier〕管辖)的小农,沙尔布尔格农业学校校长巴尔台斯(Bartels)说:“这些小私有者差不多专吃马铃薯及裸麦面包;肉和脂肪的消费为数很小。可以大胆地断定,他们的营养是不足的,意志力因之特别受到损害。后辈人变得很愚钝,他们漠不关心,无力正确认识他们自己事业的原因和结果”(“农民的状况”〔Bäuerliche Zustände〕,第一卷,第二一二页)。
  在小经营一点也不能养活它的所有者的地方,在所有者为了要生存,不得不求助于副业的地方,小经营的生存就极可怜了。例如霍亨盖姆的教授海慈(A. Heisz)关于司徒嘉德(Stuttgart)斯瓦比亚区(Swabia)、贝布里金(Beblingen)及海雷堡等处的小农写道:“造成大产业中较高收成的就是深耕,细心照料田地,增高土地生产物的质量,更好的营养及好好的照料家畜,——所有这些只是恨慢很困难地为农民所接受,因为农民就没有这样勇气,也没有那么多金钱。同样,在别处早已采用的许多机器,农民差不多就不大知道……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在近代的条件内有其深厚的根源的。我们最低限度是可以把真实的勤劳与坚忍精神中被非难的许多缺点,不归咎于民族的本性而归咎于小土地所有制。我们承认,完卷不同的职业之结合是会把事情弄糟的。如果小商人和小行商对紧张的农业劳动丧失好感与能力,那末农民大部分是不好的手工业者,正如手工业者是不好的农民一样”(“农民的状况”,第三卷,第二二七页)。
  下述的数字就指出,此种情形对于德国的农村经济究有何种意义。
  根据一八九五年的户口调查,五〇二、〇〇〇个(即是百分之二〇)独立的农业经营者都有副业,七一七、〇〇〇个经营属于农业经营者,七九一、〇〇〇个属于工业雇佣劳动者,七〇四、〇〇〇个属于独立的工业者,绝大部分属于手工业者。
  五、六〇〇、〇〇〇个农业经营者中只有二百万,即是说,只有百分之三十七的独立农业经营者没有副业;三、二三六、〇〇〇个农业经营底所育者(其经营所占面积不到二公顷)中没有副业的独立农业经营者只有四一七、〇〇〇个,即占百分之十三,而一四七、〇〇〇个小经营属于有副业的独立农业经营者,六九〇、〇〇〇个属于农业劳动者,七四三、〇〇〇个属于工业劳动者,五三四、〇〇〇个属于手工业者。
  这样看来,可怜的小经营为数是很大的。
  如果大多数小农业经营所处的地位,决不适于发挥特殊的勤勉精神,那末,在另一方面,大经营倒能够从雇佣劳动者得到热心的劳动。工资优厚,营养充足,待遇很好就已经有很大的意义。“营养不足、报酬很低的劳动者会以自然的或故意的疏忽,使经营受到比节省工资更大的损失,而那些给工人以充足工资的经营,经验告诉我们,反能使收入增多”(吉尔赫涅尔在郭尔慈:“农业指导”,第一卷,第四三五页上说)。营养好、报酬高而且又有知识的劳动者是合理的大经营底必要条件。无疑的,此种先决条件在现时大部分都还不存在,若要期待大经营者的“开明专制”来改善劳动者的状况那是很愚蠢的;正如在工业中一样,在农业中,此种先决条件应由有组织的工人阶级强迫企业家接受,或直接或间接经过政府的干涉。工人运动的任务是以农村无产阶级的道德和物质的提高及和农村野蛮斗争来创造合理的农村经济之重要的先决条件,并消灭小经营底最后一个支柱。
  但是除了优厚的工资以外,大生产还有别的手段从劳动者得到更勤勉的劳动。例如,丘宁(Тюнен)举分红制度为例,因为这种制度,地产底全体经常的劳动者都分得了某种最小限度的红利。但是为得到劳动者底更大热心和诚实,分工制到处普遍实行了。有大量劳动者工作的大经营,像上面已经指出的,就有可能替自己选择特别熟练的、诚实的、有知识的劳动者,担当以质量为主的工作,选择粗工或细工、监工等。
  最后,应当指出,正是在最重要的农村经济部门内,首先在农业内,机器不仅比用简单工具工作的手工业者做得快,而且做得好;也只有机器才能得出这样的结果,这些结果是手工业者即使有极大的热心也不能得到的。我们已经看见,机器耕种、播种、刈割(除软摊的谷物以外)、打谷、簸谷、分类,比农民用简单工具或器具好得多。不管柴林格教授怎样说,我们还不曾遇见一位专门家,他会坚持那种意见,认为小经营在农业中能够像大经营一样合理地经营。但是有些专门家认为在最简单的生产部门内小经营还是能够经得起竞争的。
  克雷迈尔教授说,某一类经营宁可要大生产,别一类经营则宁可要小生产。小生产在问题涉及“需要个别劳动者特别注意复杂而有价值的耕作的地方”……就有它的地位。“正是在这些目的内就发生最适当的时机来合目的的利用空间时间,而同样应用企业者家庭中最弱的力量(小孩吧?!——著者)及廉价的完成小经营中的工作,园艺、葡萄种植及某些工艺植物种植底成功,更其证明了这一点”(郭尔慈:“农业指导”,第一卷,第一九七页)。
  一八八九年德国种植工艺植物的面积为一六一、四〇八公顷,种植葡萄的面积为一二〇、九三五公顷;反之,种植饲料及青草的面积为八、五三三、七九〇公顷,种植谷物的面积为一三、八九八、〇五八公顷,种植马铃薯的面积约三百万公顷。以上数字证明,这些在目前就农业及牧畜业比较起来对小经营还是有利的几种作物有什么意义。
  但是,在园艺及酿酒业内就有顺利进行的大经营。
  不过用来种植许多工艺植物的面积是减少了。种植烟草的面积在一八八一年为二七、二四八公顷,在一八九三年就减到一五、一九八公顷。从那时候起,种植烟草的面积又稍稍增加了(一八九六年为二二、〇七六公顷),但比起它在一八八一年的范围还是相差很远。亚麻苎麻的种植也减少了。种植亚麻及苎麻的面积,在一八七八年为一五五、一〇〇公顷,一八八三年为一二三、六〇〇公顷,一八九三年则为六八、九〇〇公顷。
  种植蛇麻的情形稍微好些,它的种植面积从四〇、八〇〇公顷增至四五、四〇〇公顷,但后来又减到四二、一〇〇公顷(一八九三年)。
  宁可种植工艺植物,这对于农民,有时是迫不得已的。德里尔博士写道:“说到捷克,大家都知道,在蛇麻种植的区域内,农民差不多专门从事蛇麻的种植,他们的整个命运就系于这一种植物。但这简直就是一种赌博,因为蛇麻价格极其涨落不定。在捷克只要蛇麻有一两次收成不好,整个农村就陷于贫闲的境地”(“论东德土地问题”〔Die Agrarfrage in Oesterreich〕,第二四页)。
  根据克拉佛特的“生产论”(第八二页),蛇麻价格的涨落竟达百分之一、〇〇〇以上。
  如果一般地讲到农村经济,那末无须特别注意小生产在其中超过大生产的那几种作物,因此可以大胆地说,大经营必然高于小经营。
  “实际家”也承认这一事实。他们往往以为与其管理同一价值的小而不负债的地产,勿宁管理大而负债的地产。抵押债务大部分是发生于“实际家”所偏爱的大生产。
  谁要想花费五〇、〇〇〇马克购置地产,那他宁可以五〇、〇〇〇马克的抵押,去购买价值一〇〇、〇〇〇马克的地产,而不愿以五〇、〇〇〇马克的现金去购买简直五〇、〇〇〇马克的地产。但是实际家所承认大生产底优越还表现于另一方面:表现于他们所创立的合作社内。合作社生产就是大生产。

三 合作社


  我们不想否定合作社的意义。问题只在于,在大生产优于小生产的一切领域内,合作社大经营底优点,农民是否能够得到?这种优点是怎样普及的?
  首先我们要注意,农业合作社的活动直到现在差不多只限于借贷及贸易方面。个别合作社底工业企业,如牛乳场、制糖工厂之类,我们在此且不去说它。关于它们对小经营的意义,我们将在下面考察农业的工业时再说。这里所说的农村经济是就这个字的本意而言。这里只能指土坏改良的合作社,它是对生产有直接关系的一种组合。所有其他的农业合作社,像上面所说的,主要是以借贷及仲介的贸易为目的。
  但是在这些领域内合作社不仅给小经营带来利益,而且也给大经营带来利益。
  对于合作社组织有利的条件无论什么地方,都不像在农民当中发展得那么微弱,因为生活和劳动条件使农民孤立,限制着他的眼界,剥夺他对于合作社管理所必需的闲暇时间。更坏的是在警察制的国家内官僚政治的监护和压迫统治几世纪以来完全戕害了合作社民主组织的习惯。政治的压迫和愚昧无知同是对农民幸福恶意的鞭策。在家长制的传统还未被动摇,而且“王位和祭坛”的基石还屹立不动的地方,要唤起农民去组织合作社就更加困难。
  设立合作社的条件,在大土地所有者方面,更其便利,大土地所有者为数很少,而且他们有充分的闲暇时间,有广泛的联系、有私人的或雇员的商业经验。
  所以,我们看见,在这里,正如在农村经济领域内一切其他进步现象之下一样,大经营总是居先。合作社对于农民是必要的,但在大多数场合内不是当作一种手段,把许多小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劳作以对抗大地主的经营,而是为了不让大生产完全享有合作社的一切优点,也替自己攫取一部分。
  在抵押贷款范围内,大经营第一个因运用合作社而取得了许多利益。普鲁士的地方自治会在十八世纪就已经有了。起初这只是各省贵族地产为得到抵押贷款的一些强制性的合作社。本世纪(十九世纪)六十及七十年代,它们一个跟一个开始也为非贵族的地产服务。但是像那些为了利益而贷款的抵押机关-样,它们绝不愿和较小的地产来往,以免很多麻烦和费用。
  对于负担土地税的纯收入少于一定数额(在萨克森省、什列斯威·好斯敦、威斯特发里尼、勃兰登堡等地,为一百五十马克,在波美拉尼亚〔Pomerania〕为二百四十马克),或它们的估价低于某一数额(在坡茲南为六、〇〇〇马克)的地产,就不予贷款。
  这里,根据合作社原则建立的组织,是给予最大地产以许多利益的一种手段,这些利益是小地产所得不到的。
  黑希特在其论“德国国家及各省土地信用机关”一书(我们在上面已引用过)的绪论中说:“除极少的例外,可以说,在合作社原则上建立的土地信用组织主要是给大地产带来利益。”
  信用合作社,对于小农主要是有私人贷款的意义。信用合作社可以由有现代资本主义条件的城市巨额货币资本方面获得贷款,此种贷款,是个别农民得不到的。如果个别农民的借款太小,要使大资本有利可图,那末整个合作社底借款就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如果放款给它所完全不知道的农民对于城市银行是一件很冒险的事,那末合作社社员的连环担保就会使此种危险减到最小限度。这样看来,由于信用合作社,农民就有可能以相当的利息而获得货币,这些利息,只要他不破产,他有了贷款的帮助来改善他的经营,就可支付。无疑的,信用合作社对于农民有很大的意义,当作经济进步的一种手段,诚然,此种进步不是走向社会主义(像人们所想像的),而是走向资本主义,但它们确是表现出很大的经济价值。
  显而易见的,——只有在它们被培植和欣欣向荣的地方才是如此。可是这种情形并不常常这样发生。它们的创立和管理对于普通农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于是就有问题发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对经验没有付过很高代价,这些合作社的推广是否可能?哪一种组织最适合于农村经济的特性,一直到现在还在进行热烈的争论,这一派的拥护者往往非难他们的反对者,说他们对农村经济不能提供什么。
  雷费岑地方的一些钱庄是在僧侣的保护之下成立的,在苏尔慈·戴里其地方的钱庄内,手工业者占优势。但是组织最完善的贷款储蓄银行也只能对一部分农民有利。并不是每一个农业经营者在他需要款项的时候都能得到贷款。要使合作社不受很大的损失,就得要谨慎将事。那些没有支付能力,而又最感需要的农民,像从前一样,就落到农村高利贷者的魔掌里。可是信用合作社(关于农业的工业合作社这里不去讲它)对于农民就有极大的重要性。而且这一类合作社正迅速地增长着。根据柴林格所说(见“论合作社及普鲁士中央合作社的发展”,普鲁士农业经济学院讨论集1897年),德国于一八七一年时共计有一〇〇个农业放款银行,一八九一年有二、一三四个,一八九六年有六、三九一个。在普鲁士,根据中央银行的统计受它支配的,在一八九五年十月一日,共计约有五、〇〇〇个合作储蓄银行,一八九七年十月三十日已经有七、六三六个合作储蓄银行。其中自然也有著名的“信用合作社”(Pumpgenossen schaften)。大地主不需要这一类机关。他有支付能力,他就能用最简便的方法找到贷款。
  土坏改良合作社,像抵押借贷合作社一样,对于小经营也不相宜;就是购销合作社也是如此。
  买卖、排斥竞争者于市场之外,吸引主顾及利用时机——这些活动方式,完全不宜于合作社。独立的、不和谁计较的、极热中于利益的个别企业家,在这里就进行得比合作社的职员顺利得多。
  在出卖个别商品方面,供给与需要,像生产品质量一样愈不均衡,则此种情形(指贸易、排斥竞争者等等而言)亦愈有意义。根据合作社原则进行牲畜的出卖,是这样困难。这主要应归咎于此种不均衡性。德国在这一方面的一切企图差不多都失败了。当销售合作社是由许多在不同条件之下用不同方法生产的小农组成的,那末在这种合作社内就比在每个都合理经营的几个大经营所组成的合作社内更有力地感觉到生产品的种类繁多。例如迈德尔·斯太费尔斯的通讯就是这样说:“根据合作社原则销售牛油,凡是在出卖同一质量的大量牛油,即是说,出卖乳酪合作社或大地主的商品的地方,都被保存下来。但是在合作社一定要出卖许多小生产者的牛油的地方那里合作社就往往遭到破产”(“政治学辞典”,第四卷,第九五〇页)。
  我们就要说明乳酪合作社关于小农的意义,像下面所说的。这里我们只想确定,平常只有那些从大经营而非从小经营组成的销售合作社才很兴旺。这种情形不仅在出卖牛油方面为然,即在出卖牲畜、谷物及火酒方面亦是如此。最近期间在德国北部发达起来的售卖火酒合作社,仔细考査一下,不是别的,而是酿酒厂为维持火酒最高价格的卡特尔。
  如果每个社员都照一个计划并用同样的手段去生产,那时销售合作社才能更有利于小经营。可是希望很小,而且似乎德国的农民并不打算在这一方面多作尝试。要希望最近将来在这方面农民的合作社迅速发展那是不行的。
  这里还只是刚摸索出地盘,刚做出初步的经验。
  反之,共同购买人造肥料、饲料、种子、牲畜、机器等等的合作社情形就好得多。此等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加。购置原料的农业组合,一八七五年为五六个,一八八〇年为六八个,一八八八年为八四三个,一八九四年为一、〇七一个,一八九六年为一、〇八五个。
  除这些合作社外一八九四年计有二一四个购置农业工具及机器的农业合作社。
  在购买原料及机器范围内,农业合作社能够发挥着极有效的活动。这里关系比较简单。市场的情况是明了的,合作社社员自己做订货;而卖东西给合作社的不是零星的小生产,而是大的工业企业,或大的农业经营(例如从事牧畜业的农业经营)。我们不能否定这些合作社对于农业经营者的好处。它们节省了仲介人的费用;诚然,在这种情形之下农业经营者所得的,就是仲介人所失的;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没有一个人像地主阶级那样奋起反对大商号及消费合作社(替劳动者减低消费资料的消费合作社)的,他们力图消灭仲介作用,因为仲介作用引起商品价格的抬高,使官吏军官和土地所有者蒙受不利
  除了节省仲介人的费用以外,农村购买合作社还有一种好处,就是它们保障农业经营者不致购到假货。但是这里又有一个问题,在这里大经营不是比小经营更占便宜吗?
  例如,如果柏林的主要合作社把煤送给大地主的蒸汽机是很有利的话,那末煤的供给对于小经营就不会有特殊的意义。同样将出卖或出租的机器供给其社员的合作社,其社员所需的机器愈多,经营愈大,则所得的利益亦愈多,这是很显然的。从购置汽犁的合作社中得到最大利益的,显然不是小农而是大农和大地主。
  在萨克森省的大经营内差不多到处都用汽犁耕种。但是其中只有少数的大经营有自己的汽犁,大部分汽犁都属于合作社。
  在耶尔福(Erfurt)举行的国家社会党的代表大会上(一八九七年九月),海尔牧师在其关于合作社的演说中已表示忧虑,即大生产把持农业合作社并使之专供自己之用。一八九六年在斯德丁Stettin农业合作社代表大会上,主席团完全操在大地主手里。四十一个演说者中只有四个小地主说了几句很简短的话。
  一八九七年在德勒斯登(Dresden)举行的合作社代表大会也完全处于贵族地主影响下。在上面所引的报告中,柴林格向农村经济委员会唱着赞美歌来祝贺合作社是“利益与劳动之新的共同性”的创立者,和这件事呼应着。
  “我们在这里找到农民与大地主、僧侣与教师,雇主与劳动者底共同活动及互相负责”。
  这已经足够证明,合作社对于现代农业虽有很大意义,但无论如何,它们不是一种手段,能够消灭大经营对于小经营的优越性,甚至就是在合作社很顺利进行的那些部门内也是如此。反之,它们倒往往是加强大经营优越性的一种手段。它们带给中等经营的利益更多,带给小经营的利益更少。
  但是农业活动底最重要部门,是个别独立经营底合作社所望尘莫及的。
  我们已经看见,汽犁(还有别的机器,如条播机之类)不适用于小的农业经营。同样别的机器对于独立的农业经营者之共同使用也不相宜。这就是那些只应用于某一短时期的机器。如果刈草期一到,大家都要忙着刈草,那末合作社的刈草机有什么用处呢?甚至打谷机的共同使用也可引起争吵和招致损失。自己有汽力打谷机的大农业经营者就有那种优越性,他可以在田间打磨刚割下的谷物;他节省未打磨过的谷物的运输和保管的费用,他的谷物直接在收获之后就可出卖,因此他能够利用一切时机,这些利益对于合作社社员是没有的,合作社社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谷物(未曾打磨过的)运出并且要等着轮到他打磨的时候。
  此种合作社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大的耕种面积、分工、有科学教有的人的管理所提供的优点——这正是大经营底最重要的优点。给予小农业经营者。因此若希望合作社使小生产有可能像行大生产内一样进行其合理的经营,那就是怀抱着空的希望。如果小农业经营者真正要想藉助于合作社而得到大经营的优点,那末他们就不应当走迂迴的路,而应当直接趋向目的,他们不应当仅限于商业和高利贷方面,而应当注意到对于农业经营者最重要的农业生产方面。无疑地,大的合作经营可以利用大生产的一切利益,这些利益一部分是许多为获得原料、机器、信用及购销合作社完全不能提供的,一部分即使能提供也是不关重要的。
  同时为自己的利益而劳作远胜于雇佣劳动,这就带给合作经营一种好处。这一类合作社不仅可与资本主义的经营抗衡,而且还超过资本主义的经营。但奇怪的是:正是这一类合作社得不到农业经营者的注意。我们可以把饲养牲畜的合作社(例如饲养小马的合作社) 视为明显的过渡到这类合作经营。农民往住没有适当的地方来饲养自己的小马,过早地使它们驮重,因此就伤害了它们。除此以外,农民不能给它们以适当的照料、适当的马厩,且往往给它们以不好的饲料。一八九五年在依林瓦尔创立的饲养小马合作社就消除了这种害处,社员们把自己的小马放置在那里,供给它们合于卫生的马厩,宽大的练马场及仔细的照顾。但是这一类合作社,虽然它们是农业生产,也只是农业的附属部门并且只是消除农民经济的孤立性及限制性底个别结果的缓冲剂,而不是消灭它的这些本质。
  农民甚至不打算把合作社的原则应用到他的经济底主要部门,其原因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他们只限于这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缓和剂呢?
  有人企图以农业劳动就其性质而言不是社会的,因此不会鼓励进行共同经营来解释此种情形。但这是把在某种场合正需要说明的现象拿来作为此种情形的唯一证明而已。
  不明白为什么适宜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现代农村经济,却不同样适宜于合作社的生产。是不是因为后者还未曾试验过?这是不妥当的解释,因为有许多试办的合作社生产都已经做得很成功。
  在十九世纪最初十年内,当时伟大的思想家即已认为结束资本主义剥削的手段,不是小生产,而是社会主义的大生产,但是当时还没有人能了解,社会主义的大生产要能大规模地发生与发展,需要许多一定的经济的、政治的、以及知识的前提条件,那时有不少的空想家,其中第一个最伟大的空想家,罗伯特·欧文曾企图创立社会主义实验区及合作社来奠定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并不是所有的企图都成功了的,而那些已成功的,也不完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萌芽。但有一点却是无可非难地证明:社会生产底可能性,以社会制度代替个人资本家底可能性。
  这些企图大多数自然是在工业领域内做成的。但有一种是在农村经济领域内做成的。这就是在剌拉根的合作社,这个合作社很卓绝地成功了,后来只是因为不幸的偶然才遭失败。合作社底这个经验十分有趣,可是不大为人所知,我们关于这个合作社的叙述,完全是从我们的材料中引来的。我们从査理士·布雷的“论必要的哲学”(Philosophy of Necessity),第二卷,第五八一页中引用这些资料。勃莱塔诺也把它们引用到他对威伯夫人的“英国合作社运动”一书所作的注释中(见该书,第二二九页)。
  布雷告诉我们:“在爱尔兰,万达勒尔先生在其属于克莱尔伯爵领地的剌拉根地产内曾做过一次成功的经验。他的农夫属于下层的爱尔兰人,他们贫穷、不满意,性情乖张而且易于愤怒。万达勒尔很想改善他们的性格和他们的地位:为他私人的利益设想要有经常的和有用的劳动者;因此他在一八三〇年决定根据欧文的原则稍加修改以适合于客观情况来做一次实验。当时约有四十个农村劳动者同意他的计划,于是他把他们组织成一个会社在他个人领导与监督之下。他把他的剌拉根地产租给这个会社,剌拉根地产占有六一八英亩(一英亩等于四〇·四九公亩),其中约有二六七英亩为牧场,二八五英亩为耕地,六十三英亩于为沼泽,二英亩半为花园。地质平均是优良的,只有一些地方是沙地。此地有六间茅屋及一所旧的庄宅,作为住屋分给结婚的人居住,同样还有别的经济的建筑物、猪圈仓库等等,这些建筑物一部分拿来作食堂、会议室、学校及儿童和未婚者寝室之用。他把所有这些建筑物以每年租金七百金镑租出,这些建筑物中还包括有锯木厂、水力打谷机以及作为工厂和纺织工厂用的房屋,但是没有机器。在迫近收割前为备置力畜和农具,为供给饮食和衣服,社员们还要付出二百金镑。他们必须住在公共的适当的房屋内,并以公共的资金为公共的利益而共同劳作。剩余物当然是十七岁以上全体社员的财产,并在难男子与妇女,已婚者与未婚者之间平均分配。 工具、器具及机器必须保管得能用,而损坏的就得换上新的;牲畜的数量和价值不得减低。租金必须用地产的出产物来支付;第一年租金照摩黎克地方的市价计算,以后几年裸麦、牛肉、猪肉、牛油等等 的数量同第一年一样;一定要用实物支付;无论这个会社进行了何种改良地租都不能增高;它还被允诺订立一个地租相同的长期租约,他们就马上积聚足以购买农具的资本。
  直到现在万达勒尔仍旧是地产的所有者。租金比他从前得到的高得多了。—八三一年租金收入为九〇〇金镑,一八三二年收入几等于一、七〇〇金镑;购买食物、衣服、种子等等,会社在这一年花了五五〇金镑。建筑房屋的紧急贷款、备办家具以及这一类的事就把剩余花光了;但是福利增加了,成功与幸福的基础被奠定了。
  社员们必须同样长期劳作并从公共出纳处获得好像他们假定是简单的雇佣劳动者同样的工资,他们并不积聚穴自己的资金。会社的书记因此每天要把每个人做了多少工作,记入工作簿内,在一星期末每个人在他的工作上都得到从前万达勒尔付给的那样多。分红的希望是对工作一种强有力的鼓励,人们一天生产的比附近的雇工多两倍。公共出纳处付出的工资是一种劳动券,这种劳动券只用在他们自己的消费店内。这就使土地所有者有可能进行经营,而无须现款,并且抵制了酗酒,因为在消费店内不许有酒精饮料,而在旅馆内又不收用劳动券。
  消费店只有上等的货物,这些货物都照批发价格出卖。照爱尔兰的风俗习惯,马铃薯和牛乳是主要的食品,而由公共出纳处付出的总额比较小;但是社员们从自己的组合中得到那些便宜,却把他们的地位大大地提高到他们阶级的生活水平线以上。男子每星期得四先令。他们的用费,是菜蔬,即马铃薯一先令,牛乳(十夸特)十辨士,洗衣服等等二辨士,医药费二辨士,衣服一先令十辨士。妇女每星期得到二先令六辨士;她们用在菜蔬上六辨士,牛乳八辨士,洗衣服等等二辨士,医药费一又四分之一辨士,衣服一先令又四分之三辨士。已婚的就员,单独居住,每星期付给公社六辨士的宿费及约二辨士的取暖费。所有儿童其年龄从十四个月起,就由公共出纳处抚养,用费不由父母负担。到八、九岁就送入儿童学校,以后就和未婚者一赴居住。刚成年的人并不从自己的工资中支付宿费、取暖费、讲义费、学费及娱乐费。他们购买货物要贱一半(百分之五〇),而且在自己的消费店内得到比任何地方都好的货物。每个社员都能常常指望着工作及经常的工资,生活资料的价格在消费店中仍旧不变。病人及残废者从医院的出纳处得到全部工资。父亲死后家属也有了保障。
  社员人数渐渐增多到两倍。住宅及设备都很整洁而舒适,食物精良而简单,并且还尽可能采用机器于每个生产部门。公社中凡年在十七岁左右的男女青年都要轮流服务。劳动时间在夏天从早上六点继续到晚上六点,中膳时有一小时休息。每天晚上召开管理委员会,以便规定次日的工作,在这种情形之下尽可能斟酌个人的爱好和能力。要求年青人除学习农作之外还要学习一种有用的手艺,并且每个人,无论他在公社内的经常职务是怎样,都应帮助田间的劳作,尤其在收获时期。商店经理分配食物、衣服等等,园工则分配果品。万达勒尔出卖剩余生产品而购买对于经营及消费商店所必需的生产品。一切争端都由公断法庭解决,三年以来的共同生活不曾有过一次求助于律师或公断人。克赖格是万达勒尔的热心而有能力的助手,他叙述剌拉根的参观者在这种制度前面表现出何等的惊讶,这种制度能够把处于贫困、龌龊、穷苦地位的野蛮的爱尔兰人加以驯化,使他们养成整洁,健康和幸福的习惯。
  他很痛心地叙述,这个公社正当它有了迅速成功的时候,怎样忽然地被破坏了,破坏的原因是怎样令人悲痛。万达勒尔是一个贵族,他虽然有一切优点,却拥有贵族的那一种缺点。赌博使他、他的家庭、他的事业破产。他逃出他的故乡,他的债权人查封了他的全部财产,他们不调査剌拉根劳动者在这上面的权利,而竭力追求赔偿。公社未经注册,万达勒尔也未曾和他们订过租约,因此法律不予这个公社以任何保障。”
  北美洲的共产主义公社同样地证明,农村经济中协作生产能够达到何种优越的结果其可信程度不亚于剌拉根。诺尔德霍夫在其论这些公社的书中屡次指出,这些公社的经营在强度劳作及合理的利用现有力量方面都远胜于它们的邻人。优越的农业围艺大大地促进它们(这些公社的经营)的成功。诺尔德霍夫关于亚马公社说:“他们都是优秀的农业经营者,他们有良好的牲畜,他们像德国人那样的精细来照管这些牲畜,冬天他们把牲畜饲养在厩内”(第四〇页)。震教徒[2]“平常有很好的仓库,和对工作的一切设备都布置得最好而又最方便……他们对于农业不惜任何的劳苦;他们长期地,年复一年地在土地上耕作,清除土地上的沙石,以便得到良好的耕地。他们爱做需要仔细照顾的种植,如园艺种子的栽培。他们有肥壮的牲畜,他们的经营所需建筑物一般都很能适宜于劳作的节省”(第一四九页)。
  “美洲的至善论者[3]的农场管理得很好”(第二七八页)。“我不应当对这个事实默而不言,(在亚佛罗尔公社内)公园、葡萄园及花园都培植得很好而且很合理……我不怀疑,亚佛罗尔公社的经营,它的果树园和其他有价值的种植都比所有私人的企业要便宜一倍”(第三一九、三二三页)。
  毕索·吉尔拓殖区“在一八五九年占有一〇、〇〇〇英亩土地,用篱笆围起来以示区别,且处于最优良的地位。它的社员都有国内很好的牲畜”(第三四六页)。这种情形并不是例外。诺尔德霍夫在其绪论中宣称:“农村经济的优良状况是共产主义拓殖区所有的特征之一”(第四一五页)(见“美国共产主义公社”〔The Communistic societies of the United States〕)。
  这已经足够证明,农业劳动并不与经营底合作形式立于矛盾地位。虽然如此,如果说农民并不认真打算把合作经营的形式应用到他的活动范围,那末要找它的原因,并不困难。
  谁都不会断言,工业劳动不必在协同组台的原则上也能极顺利地进行。可是我们却看见,手工业者像农民一样,并未从孤立的生产过渡到合作的生产。只是在商品流通及信用范围内,他们才企图在合作社组织的帮助之下利用大生产的好处。在这里也和在别处一样,合作的大生产只能作为维持不合理的小生产生存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用大生产来代替小生产。
  这是十分明显的。手工业者不放弃生产工具的私有权,就不能过渡到合作的生产,他们占有的财产愈多,他们愈是能够用自己的组合创立资本充足的能够支持竞争的大生产,那他们把自己的私有财产放进公共出纳部的愿望就愈小。在现代社会内各种类似的企业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突变,这是一种经验,每个成员在这种经验里面都不能只靠自己的力量,像勇敢的商人在自己做投机事业时一样;他的成功全靠大家的能力,休戚相关及严守纪律,全靠这些性质,可是这些性质中量后两个在孤立劳作的手工业者方向却最不发达的。
  所有这些条件在农民方面比在手工业者方面更不发达。农民是私有财产的迷信者,这种意见,人们认为是一种侮辱,但它却表现出一般的事实。农民留恋自己的土地比手工业者留恋自己的孤立的作坊还要厉害。对土地的需要,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加,农民对自己的小块土地的留恋亦随之增长。在美洲农民为了要跑到西方去,因为那里还有许多自由的土地,他就满不在乎地抛弃或至少在不久以前抛弃了他的出息少的地产。在德国和法国农民为了要保存自己的土地,他情愿过困苦尘活,为了要使土地增加,他不惜出任何代价。我们应当想像,在这样必要的和有利的办法之下,如将处于和别人的地产大牙相错的土地联为一连绵不断的地面会发生怎样的困难。
  这里我们只说到地段的交换,这种交换对于一切参加者都是有利的。这种办法可以强迫公社底少数反对者接受。过去一世纪在这一方面曾出现了“开明的”专制,有时并不受拘束。但是在现时德国离普遍的废除地块零散现象还很远。我们可以想像到,要想创立农民的生产合作社,合作社社员不应互相交换土地而应将自己的土地交给合作社,这种企图是怎样没有希望,这种办法是多么困难,因为不可能强迫反对分子接受。
  农民把他固有的不信任转移到合作社,因为目前生活和劳动条件都使他比手工业者更加孤立,合作的美德在农民当中比在手工业者当中还更不发达。
  只有那些除了自己的锁链以外,什么也没有失掉的分子,那些在资本主义生产内,经过了共同的社会劳动的学校,为社会的劳动有组织地和资本主义的剥削斗争,养成了合作的美德,同志间休戚与共,对公共事业忠实,极能服从纪律的分子,才能将合作就的原则采行于生产之内。
  不能跳过任何一个发展的阶段。绝大各数的普通人不能在正常的条件之下从手工业的或农民的经营直接过渡到合作的大生产。生产工具的私有在这里就是一种障碍。只有资本主护的生产方式才替大的合作经营创造出先决条件,在这种情形之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创造出丧失了生产工具私有权的工人阶级,而且也使生产过程成为社会的(生逢过程),引起了并加剧了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阶级冲突,使雇佣劳动者力图以生产工具的社会公有去代替资本家的私有。
  不是私有者,而是无产者才能促进这种转变。但是这一论据不应理解为似乎农民与手工业者若要走向合作的生产,其唯一道路须经过无产阶级存在的过渡阶段,似乎他们必不可免地应当受资本的剥夺,似乎在农民与手工业者还存在的时候,社会的生产就不可能。这是再错误没有的了。上述论据只是确定,只有一个胜利的无产阶级才能够成为社会生产的开创者,并且也替手工业者及农民创造出不是像现在所理想的,而是实际的过渡到大规模合作生产的条件。
  当社会主义的合作社(那时已不再就是无产阶级的合作社了)证实一切希望并消灭在现时还威胁着一切企业的危机,当土地的丧失不再威胁农民无产阶级化的时候,农民就会懂得,生产工具的私有制对他只是过渡到较高经济形式的一种障碍,他就愿意摆脱的一种障碍。
  反之,期待农民在现代社会内转到合作的经营那是荒谬的。这就是说,对于农民要想藉亦于合作社以利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大经营的一切优点并藉此巩固其土地私有权,即巩固此种正在动摇的现存制度的支柱,那是没有可能的。农民一旦懂得,只有在合作的农业生产帮助之下才能生存,他也就会认识这样的经济(即合作经济)对于他,只有在无产阶级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组织社会关系的地方才能达到。
  可是到那时候农民也就成为社会民主党人了。




[1] 莫尔根(Morgen)是量地的单位,在荷兰、南非洲及美国之一部有二英亩多;在挪威、丹麦及普鲁士则为一英亩三分之二。——译者

[2] 震教徒是十八世纪美国发生的基督教的一派。——译者

[3] 即“圣经共产主义者”,一八三一年在美国发生的一种教派,排斥圣礼,不承认教会的组织,认为一切的成员都是平等的并规定财产、妻子和儿女的公有;他们住在纽约;从一八七九年起结婚方式也为他们所取缔。——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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