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德〕卡尔·考茨基 -> 社会民主主义对抗共产主义(1932-1937年)

二、马克思主义与“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最怕的是把他的学派堕落成为一个顽固的宗派。恩格斯也怀着同样的戒心。他的科学著作和他的朋友马克思的著作是不可分地连结在一起的。所以每当我们谈到马克思主义时,我们总是要牢牢记住,我们所说的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人。
  恩格斯对英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所作的最严厉的谴责,就是他们以宗派主义的精神来运用马克思主义。如果他活着看到,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学派,在夺取了国家政权之后,就把马克思主义变成国教,这个宗教的信条及其解释都受到政府的监督,对于这个宗教的批评,甚至一点点最微末的偏差,都要受到国家的严厉处罚;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以西班牙宗教裁判的方法来实行统治,以火刑和屠杀来进行宣传,实行一种戏剧性的仪式(例如列宁尸体的防腐保存);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不仅仅降到了一个国教的地位,而且是降到了中世纪或东方迷信的地位:如果恩格斯活着看到这些,他该会说些什么呢?这种马克思主义就真的可以称为教条狂热主义(dbctrinaire fanaticism)了。
  在马克思看来,没有任何终极的知识,而只有一个不断的学习过程。因此,他自己的学说不能理解为我们必须信仰的一部教条汇编。马克思主义本身只是建立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提出的一个明确的方法之上的一个明确的学习过程。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这个方法称之为唯物史观,它的本身并不是不可改变的。它像一部机器一样,通过运用中不断积累经验而取得的成果,经常是在改进的。作为知识活动的某种既定方法的基础的原理原则,通常不能像知识活动的结果那样改变得快。人们在不断地改变的经验的影响之下,他们的见解比起那些见解所由得来的思想方法和形式比较容易改变。但是这两者却都被看作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之中的。即使是唯物史观,也不能像雅典娜一样一下子从她的生育者的头上全副武装地跳出来。事实上,唯物史观有两个这样的培育者,他们毕生在不断地发展着它,并且把继续这个发展过程的任务,遗留给马克思主义者们。
  认识和理解这条发展的路线,对于每个马克思主义者,以及对于每个愿意批判地研究马克思的人,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只要他是真诚地愿望求得知识,而不是怀着像诡诈的律师那样不顾一切地只求把对方当事人判处罪刑那种动机。
  任何形式的教条狂热主义,以及要把马克思主义变成不可改变的教条的任何企图,都违反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思想认为没有绝对真理,只有相对真理。这并不是怀疑论,怀疑论否认对于世界绝对认识的可能性。这只是承认人类认识的局限性。我们所承认的一切真理,不是独立于时间和空间之外的自在的真理,而只是就我们来说,对于我们,对于我们的时代,对于我们生活其中的空间有效的真理。在更进一步发展的认识显示并消除存在于先前所接受的真理内的一点一滴的错误以前,每一个这样的真理就必然要支配着我们的行动。
  马克思在他的事业中很早就认识到,工人阶级只能靠自己才能得到解放;从资产阶级中来的父亲式的朋友或少数精选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是不能为群众完成这个任务的。在这一点上,他显得比当时其他的社会主义者都高明。但是,也像其他的社会主义者一样,他不得不承认,要进行这场斗争的话,群众还不够成熟。群众怎样才能够成熟呢?依靠从上面来的好心的导师么?成年人不会愿意服从导师的监护。在基督教徒或是无神论者企图这样做的地方,这种企图,在导师方面,通常总是堕落成为令人讨厌的、僧侣式的傲慢,而在受教导者方面,就堕落为虚伪的服从。
  成年人只能从生活中受到教育。马克思期望工人阶级的教育来自生活,这就是说,他期望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对于工人的影响,能使工人阶级受到教育。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已经指出了这点。工业把工人们大批地集合在一起,从而增进了他们的阶级觉悟。在与雇主的冲突增长的同时,工会也就发展起来。冲突伸展到一切工业时,许多偶然的地方性冲突就演变成了阶级斗争。这种阶级斗争就成为政治性的,在政治变动中表现出来。但是工人阶级还不够强大到足以克服使群众赤贫化的各种力量,因为使群众赤贫化无论何处都是资本主义的主要特征。《共产党宣言》还必须证明工业无产阶级的绝对贫困。

  “现代的工人却相反,他们并不是随着工业的进步而上升,而是越来越降到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以下。工人变成赤贫者,贫困比人口和财富增长得还要快。”[1]

  只有精神和知识的进步,才能使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成为可能,但是在这样的条件下,这种进步能从何处得来呢?
  马克思期望革命的结果会带来这种进步,而革命的到来他是正确地预见到的。他研究过法国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最初带着纯粹资产阶级的性质,但逐步地变得越来越彻底,最后终于导致了工人阶级的统治,虽然为时甚短。这次革命不仅大大地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政治勇气,而且同样也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政治的理解,在这以前,他们是无知的、无生气的。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时期,虽然就已反对布朗基主义者所提倡的阴谋和突袭(coups des mains)的政策,但他仍然强烈地受到雅各宾传统的影响。1850年的最初几个月里,在他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的论文中(1895年恩格斯将其以小册子形式出版),他把布朗基主义者看作法国的真正工人政党。他所给予他们的同情,超过其他一切人。
  1847年,马克思断定,即将到来的革命将会走着大革命同样的道路,不过那时的工人阶级由于大工业的发展,将“更发展得多”罢了。革命将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足以把工人阶级很快地提高到必需的思想水平。因此,“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只能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2]
  这个期望没有实现。1848年德国革命的力量,在几个月之内就消耗掉了,而工人阶级没有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在革命中起作用。那时所发生的情况,马克思后来经常遇到。他正确地预见了事态发展的方向,但却误断了事态发展的速度。
  然而,没有谁能像马克思这样迅速地从经验中吸取教训,甚至当经验和他内心的愿望相反的时候。早在1850年9月的时候,他就出来反对过“我们必须马上夺取政权”的意见,他并且对工人说:“不仅为了改变现存条件,而且为了改变自己本身,使自己具有进行政治统治的能力,你们或许不得不再经历15年、20年、50年的内战和国际冲突。” [3]
  这个声明和原来的期望,即未来的资产阶级革命将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直接序幕”的期望,就迥然不同了。可是,甚至这个新的更谨慎的希望证明还是太热切了。自从这个声明最初提出来以后,不是15年、20年、30年,而是80年已经过去了。的确,这些年代并不是停滞的年代。在这一段时期中,工人阶级在政治独立和才能方面,取得了非常巨大的成就。
  在1850年时期,马克思虽然比大部分那些还在梦想无产阶级立即夺取政权的他的共产主义同志们高明,但他也还没有完全摆脱雅各宾—布朗基主义的老传统。他仍然认为武装斗争、“内战和国际冲突”是提高无产阶级达到更高水平的手段。他还没有认清,每一次流血斗争,包括人民的战争,在开始时看来虽也可以起鼓舞和提高的作用,但最后却会使参加者沮丧,不但不能增长,反而会降低他们的建设能力,无论在生产方面或在政治生活方面都是如此。
  1850年以后的十年中,马克思有机会研究英国商品生产的规律,即这种生产的资本主义方式,并且把这些规律比以前任何研究者都阐述得更加清楚。但他也观察到,在英国当时的民主政治制度之下,工人阶级有采取有效行动的机会。他看到在这种自由之下,工人阶级有可能去克服资本主义使工人陷入绝对贫困的趋势。在他的《成立宣言》[4](1864年)和《资本论》(1867年)中,他对十小时工作日的有利结果都表示过欢迎,认为这是对于英国工厂企业中流行的较长工作时间的一项改进。当然,这点并没有使他看不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英国的资产阶级因此而赢得的财富和权力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同时那些没有受到国家法律或强大的工会的保障的无产阶级群众,其绝对赤贫化却更加向前发展了,而那些受到国家法律保障的,他们的生活条件的改善也落后于资本财富的增加,所以他们的地位如果不是绝对变坏,也是相对地变坏了。
  但是,这却也提供了一个证明,即在有足够自由的条件下,工人以他们自己的努力,不必经过“内战和国际冲突”,只须经过由他们的政治、经济的群众组织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就能够把自己提高到足够高的水平,使自己能够最后去取得政权。这样一个斗争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足够程度的政治自由。在缺乏这个条件的地方,在这个条件还需要争取的地方,“内战和国际冲突”对于获得作为工人阶级兴起的必要条件的民主,也许是必需的。在有民主的地方,工人阶级就无须采用武装力量作为取得权力的手段了。
  这里是马克思在国际的海牙代表大会之后于1872年在阿姆斯特丹一次公众集会上所说的话(据1872年10月2日莱比锡《人民国家报》的报道):

  “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他们如果不愿意像轻视和摒弃政治的早期基督徒那样,永远失去自己在尘世的天国,就应该推翻维护旧制度的旧政治。
  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
  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我对你们的制度有更好的了解,也许还可以加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在一切其他的国家中,情况却不是这样。”[5]

  所谓“其他国家”,马克思所显然意指的,首先是当时欧洲大陆军事和警察集权的大国。1871年4月12日,正当巴黎公社时期,马克思给库格曼的信中指出,“法国革命的下一次尝试不应该再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的手里,而应该把它打碎,这正是大陆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6]
  马克思除去他所指出的工人运动的两个阶段以外,不幸未能亲自看到它的第三个阶段。这个第三阶段在他逝世的前后就已在形成中了。1789年至1871年的“内战和国际冲突”还不足以破坏大陆列强的官僚——军事机构,但是影响却很大,使劳动群众能从这些强国夺得一定程度的自由。由于这种自由,他们不仅学到了很大的政治才能,而且也建立了强大的工会和无产阶级的政党。不幸的是,这个新阶段在开始时就遇到许多重大的阻碍。在法国,紧接着1870年9月4日革命的就是1871年5月对公社的血腥的镇压,以后就是一个黑暗的反动和压迫无产阶级的时期,这个时期差不多延续到马克思逝世的时候。在奥地利,1866年之后出现了一个自由的时期,但这个时期却不长久。同样,德国于1866年以后开始的自由时期也不长久,而以俾斯麦的反社会党人法而告终。
  因此,马克思没有机会观察到民主在欧洲大陆各个军事一官僚国家中对工人阶级发展的影响。
  恩格斯比他的伟大的朋友过世得晚。他在世时,还能亲见奥地利废除特别法、德国废止反社会党人法以及全欧工人运动迅速高涨的初期情况。因此,他能够亲身把这个特殊阶段的发展的结果为马克思主义总结出来。他在给马克思《法兰西阶级斗争》写的著名的绪言中做到了这一点。
  马克思从来不相信依靠主观愿望来实现一次革命的可能性。在这点上,他在早期的著作中就已经和布朗基主义者不同了。但是,在无产阶级还没有政治自由的时候,他不得不热切地希望革命能够尽快地到来,首先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因为它能带来必要的政治自由。在50年代和60年代中,他热切地期待从战争或国内冲突引起的未来革命的征象。
  但是,现在局势完全不同了。恩格斯也看到革命的到来,但他希望革命能够延迟发生才好。他怕新的战争。战争可以引起革命,却也使工人阶级,这个唯一现有的革命阶级受到破坏的威胁。战争也可以破坏革命,可以损坏工人阶级利用革命的能力,因为所希望于革命的是,革命不仅会带来政治自由,而且也会带来政权本身。
  “无产阶级专政”一词,许多人过去就已广泛地使用,但他们对于这个名词的意义显然是混淆不清的。大多数人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指的是一个政治目标,它的意义是自明的,毋须解释。不幸得很,它并不是这样。
  这个名词来自马克思。1875年,他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写道: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合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

  不幸的是,马克思没有对这个极为重要的名词加以说明。他在一封给爱森纳赫党执行委员会的私信[8]里用过这个名词,并且假设这个委员会懂得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意思,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这个名词绝无废弃民主而转到专制权力的含义,这仅仅从下面一点事实就可以完全看得清楚,即马克思在上述同一信里,曾把民主共和国的特征说成是这样一个政府形式,在这个政府形式中,“阶级斗争将要进行到底”。他说:

  “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一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9]

  恩格斯后来也同样地说过。1891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执行委员会在制订出新纲领的草案以后,曾经送给他征求意见。恩格斯写了一篇很长的专文,提出了他的批评(发表于《新时代》第20年卷)。关于这一点,他写道:

  “如果说有什么是无庸置疑的,那就是,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10]

  在恩格斯心目中,这个共和国确实就是民主议会共和国,因为他继续写道,在一切情况下,这个纲领必须包括“把一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的要求[11](着重号是恩格斯加的)
  甚至罗莎·卢森堡,尽管她这样接近布尔什维克,并且一直坚持为无产阶级专政进行斗争,可是直到她最后的日子,她始终坚决相信这样一种专政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面。在《俄国革命》一书中,她写道:

  “的确,任何民主制度都有它的缺点和局限性,这是它和人类一切制度所共同具有的。但是由列宁和托洛茨基所发现的补救办法,即废弃民主,却比他们设想要去补救的弊病还要坏,因为这就把生命的源泉阻塞了,而社会制度一切缺点的救治办法都是从这个源泉得来的。”

  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观念无论如何不等于是废弃民主观念。相反,它同废除官僚一军事国家机构的要求有关,而不是要求加强它的绝对权力。
  在1891年,恩格斯给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新版作的序言,曾以下列的话作结:

  “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词就吓出一身冷汗。好吧,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巴黎公社。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12]

  但是,马克思把1871年的巴黎公社的特征,看作是这样一个企图,即“不应该再像以前那样把官僚军事机器从一些人的手里转到另一些人的手里,而应该把它打碎,这正是大陆上任何一次真正的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致库格曼的信)[13]
  摧毁这种形式的国家机器,确是巴黎公社完成的唯一的事。但它却没有存在足够长的时间,来着手一些社会主义的措施。
  把专政作为一种政治秩序来说,那么维持一个强大的官僚军事的国家机器,就成为任何专政的先决条件。摧毁这个机器,就意味着完全的无政府状态或彻底的民主,而绝不意味着专政。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摧毁集中的国家机构最重要的目的仅仅是建立民主。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说明过,为什么要把这种状态说成“专政”,虽然这种状态必然是从民主产生出来的。我认为他们使用这个名词只是表示一个强大的政府。
  卡尔·马克思不是唯一谈到无产阶级专政的人。这个观念比马克思主义早得多。它代表着革命的社会主义最古老的、最原始的形式。这种社会主义为了把劳动人民从被剥削和被奴役的状态中解放出来,不搞和平的社会主义移民区、侨居区或互助协会(原始社会主义的另一形式),而是要以武力夺取政权。这个观念是和法国大革命雅各宾的恐怖统治有关系的。
  在罗伯斯比尔垮台后,弗朗索瓦(“格拉古”)·巴贝夫企图召集山岳党的余众,来和正在上升的资本主义政权进行搏斗,并以“粗陋的平等”(“crude levelling”)(马克思语)的社会主义来代替它。他组织过“平等派密谋活动”(“The Conspiracy of the Equals”),这个活动的任务是通过无产者的起义来推翻资产阶级的政府,而代之以共产主义的政权。这种政权是要实行彻底的民主的,但不是立即实行。经验曾经表明,工人会让自己被有财产和教育的人牵着鼻子走的。
  那些密谋家怕的是,贫苦和无知的人民将会由于民主而再度成为这些势力的牺牲品。因为这个原故,他们要通过一次人民革命来建立专政。要取消出版自由,凡“与平等及人民主权的神圣原则相抵触的”任何出版物,要一律禁止。指导委员会被赋予当然权力来决定什么是与这些原则相抵触的。要实行普选,但必须待平等完全建立之后。这里所指的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的一种专政。这是无产阶级性质的专政(proletarian dictatorship)而不是无产
  阶级专政(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因为无产阶级还过于无知,因而还没有能力来保卫自己的利益。这只能是无产阶级的代言人或“慈父”(“little fathers”)的专政。近来新创的“教育的专政”(Erziebungsdiktatur)一词,正说明了这种形式的政府的特征。
  巴贝夫所谓的专政的原意,并不是指从民主产生出来的一种政体,并不是工人阶级发展到足够高的水平的产物,而是这样一种政府的形式:这个政府鉴于无产阶级的落后,将不惜一切牺牲,以一切最极端的或无情的方式来保卫工人的利益。这种专政是从下面的信念产生的,即以民主作为解放工人的手段一定会失败,因为无产阶级本身失败过了,因为它没有能力解放自己。
  “平等派密谋活动”被揭发了,巴贝夫被处决了(1797年)。但是他的以无产阶级代言人的专政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唯一工具的概念,并没有随他一起死亡。这是某些特殊条件的产物。因为,除非过渡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总是使劳动人民陷于贫困,无从自拔。只有国家权力才能对抗资本。但是在资本统治之下,无产阶级陷于贫困,不但不能取得政权,而且也不能保持政权。
  无论哪里,只要有用暴动方式推翻现政权的条件存在,并有这样的机会发生,或显得会有这样的条件和机会,这种专政的观念就会显现出来,它的根源是由于工人阶级的落后和没有办法,并不是由于无产阶级的知识、精神力量和独立性达到了高级阶段。
  法国在1830年七月革命以后工人运动开始发展的时候,工人就转向如何立即解决他们的贫困的问题。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一致认为,他们不能从资产阶级那里期待什么。他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立即实现社会主义。
  七月革命鼓舞了巴黎工人相信街垒战的力量。这就导致了巴贝夫观念在布朗基主义中的复活。
  但是,并不是一切社会主义者都倾向于布朗基主义。有些人却接近于路易·勃朗,他热烈地相信民主共和国。贫苦和没有财产继承权的人们不是占着国家中的大多数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就是使他们有普遍、自由、平等的选举权,有一个独立自主的议会,有出版、结社的完全自由,这样国内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他们向社会主义进军。但是,路易·勃朗却没有看到,要有一个高度发展的无产阶级才能达到这种成就,而在1848年以前,几乎没有任何动力使这个阶级能够得到发展。
  蒲鲁东反对这两种趋势。他看到在当时存在的条件下,无产阶级不能通过民主来取得胜利,但是他对于少数社会主义者通过一个全能的国家机构的专政,却也怀着同样的恐惧。他也是只看到无产阶级的当时的状况,而不看到它的将来的发展。他认为无产阶级没有能力去影响和掌握国家的政策,但他却也感到工人的解放只能由工人自己来完成。为了使解放成为可能,他企图把问题简单化起来。他认为工人没有能力实行他们自己的一个独立国家的政策;在另一方面,他们却能够掌握个别的公社的问题。因此,他主张把国家解散成为一批独立自主的公社,以求达到社会主义。
  简单地说,在马克思开始成为社会主义思想家的时候,这些就是在社会主义者中间占优势的几种趋势。关于资产阶级慈善家的空想主义的没有希望,他是从不怀疑的。他唯一严肃地对待的社会主义,是从工人运动产生出来的社会主义。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了上述三种趋势的缺点。他所看出的缺点,是在于每个趋势的追随者都企图以如他们所发现的无产阶级来实现社会主义,这显然是一个不能实现的任务。
  空想主义者和布朗基主义者同样也认识到,无产阶级没有能力来实现社会主义。他们也看到了教育无产阶级来完成这个任务的需要,但教育的任务必须由站在无产阶级上面的高超的领导者来担任。只有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人才有可能达到更高的发展水平,并因而能够学到如何民主地管理自己。所谓“只有在完全的社会主义之下,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这并不是一个新的启示,而是一个原始的、前于马克思的概念。
  马克思看出以这种形式来教育无产阶级的弱点,因为这些教育者或者是自居领袖的职务,或者是由一个无知的无产阶级通过暴动或其他方式把他们提拔出来掌握绝对权力而统治自己的。这就意味着使工人的解放依赖于历史的偶然事件,完全靠不住的偶然事件。因为一般而论,不能期望少数社会主义的阴谋家,受到一个微弱无知的无产阶级的支持,就能取得没收资本所必需的绝对权力,更不用说去克服社会主义建设的种种困难了。
  马克思看到,无产阶级所需要的教育之要得到保证,不能依靠于反常的情况,而只能在它的发展途中,依靠于作为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特征的那一种现象,这种现象就其力量来说,是残酷的;就其影响来说,是强有力的。这就是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就是不可避免地从这种阶级矛盾中产生的。阶级斗争是一个不容置辩的事实,不管自由主义者和法西斯主义者怎样把它说成是马克思的“发明”。
  马克思并没有发明阶级斗争。他也不要求阶级斗争。他只是记录它的存在,指出它的固有的、不可避免的后果。他着重指出,这些后果之一就是使无产阶级受到关于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教育,而没有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成功。
  马克思在 1872年的时候,把欧洲国家划分为两大类。在一类国家——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国家——中,看来工人阶级无需使用暴力就可能取得政权。马克思把大多数的大陆国家都包括在另外一类,在这些国家中,要想不经过革命而取得政权,看来是不可能的。
  德国废止反社会党人法以后,出现了第三类国家。同过去一样,大陆军国主义国家中的无产阶级要不经过革命而取得政权看来仍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大多数这些国家中,现在非常需要尽可能推迟同国家发生决定性的冲突。而另一方面,在俄国,却又十分需要尽快地爆发人民反对专制政权的起义。
  建立于1889年的第二国际的存在时期,正包括了这个新的发展阶段。因此,我们在第二国际中,就看到了这三种明确的趋势。它们在地理上也是划分清楚的,它们是从当时大陆各种形式的政府统治下发生的。每一种趋势各自表现着对条件的适应,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来,都是完全正确的。他们都能彼此并存,而事实上也是如此,虽然并不是有磨擦。
  人类心灵总是渴望绝对的解决方案。和相对的东西进行斗争,是违反人类心灵的本性的。所以,在上述三个类别中,各有许多社会主义者把他们在革命问题上所站的、只能适合各自国家的特别的立场,看作是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有效的东西。这种情况由于活跃的国际交往而加甚,活跃的国际交往使观念的传播甚至比商品的流通还要快。上述的三个类别,产生了三种观点,都是和马克思主义一致的。但从这三种观点,却又产生了三个派别,他们不但在国际内,甚至在各个国家中,都是彼此对立的。
  虽然如此,社会主义政党无论在范围、在统一性、在精神力量方面,却一年年地增长了。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284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1卷第307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465页

[4] 指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译者注

[5]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79页考茨基使用的引文与原文有出入,删去了其中关于暴力革命的论述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599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314页

[8] 《即哥达纲领批判》——译者注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313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41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412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3卷第13-14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文第2版第4卷第5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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