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茨基:基督教之基础
第三篇 犹太民族 >> 第一章 以色列民族

五 商业和民族性

  商业除了上面所分析的以外,对于人类思想,还有别一种影响。这就是一种对于民族情感的无限刺激。我们已曾提及农民和市民领域中的各种限制,和商人之广大领域恰恰相反。后者之所以得获广大的领域,因为他的热望是继长增高的,把他自己从生产的地域,驱策到别的地方去。我们很可以明白那些滨海国家的情境,例如古代的希腊和腓尼基,前者把黑海开放,而后者则从地中海,竟一直冒险而到达大西洋。陆地上的贸易决不能有这样广大的远征。而且海航的商业总有一种高度的技巧,特别是船只的制造;它是强盛国家对于劣弱国家的商业交通,而后者很容易便被征服,并且成为商业民族的殖民地的基础。至于陆地上的商运则发现更早,其执掌之者为游牧民族,他们常到文化较高的部落去,以采买他们那些剩余的农产品及工业品。这种分离独立的远征是决不会获得殖民地的。固然,有时好些游牧的民族联合起来,抢掠或征服那些较丰富和较进步的城市,然而就使这样,他们也不成其为殖民者,像高级文化的国家那样。而且这种游牧民族之联合也是很少实现的,也许在非常情境中才可以遇见,因为游牧民族的本性是分离为各个部落或各个部族,甚至还分成各个家族而独立,彼此散居很远。所以在这些部落之下的商人,大概说来,惟有走入于他所从事交易的富有而且强有力的社会中,而成为容忍的恳求者而已。

  这种情形,在那些微小部落的商人中,也是真实的,这些微小的部落,早定居于埃及和叙利亚之间的通道中。这些部落也像腓尼基和希腊一样,在那些他们所从事交易的各个国家中,从巴比伦到埃及,设立殖民地,然而严格说来,并不能称为殖民地,因为它们不是强盛的城市,不是为一个文化的民族所统辖及剥削野蛮人的工具,而只是些“恳求者”的软弱的集团,四面围绕之者却是文化崇高的城市。这些集团分子之所以要仍旧紧紧地结合,为的是反抗那些外来人。但后来他们的想望也渐渐增强起来,要确立他们自己国家的权力和威望,因为他们自己的安宁、外国人的威望,和他们商业活动的条件都促成这种认识。

  像我在“多马斯谟尔”①一书中所指出的,无论在何处地方,即在十九世纪也是一样,商业阶级同时就是社会中最国际的及最民族的部分。弱小民族的商人通常在海外贸易时被虐待,毫无保障,则这种民族的情感便和国家相联合,而确立国家威望的企图、对外国人的憎恶——这些情绪更特殊地发展了。


① 考茨基:Thomas More und Seine Utopie,一八八八年版。英译本名Thomas More and his Utopia,一九二七年版。

  这就是以色列族的商人的情况。以色列族之到达埃及,可能比之在他们历史所载的时代为早,或者当他们只在流浪的牧羊民族之时,是距离他们已成为迦南地之永久居民很久的。因为我们已有确证,证明迦南人之移居埃及,实在很早的时代,或者已是基督生前三千年。爱德尔德·迈耳(Eduard Meyer)对于这一个题目,会这样说:

  “在宾尼赫先(Benihassan)地方的加尼合德普(Khnemhotep)的坟墓中,有一幅著名的绘画,指明当时有一个亚拉伯的游牧家族,其中包含有三十七人,他们的族长名巴莎(Basha),他领导着他们,在乌沙德先第三世(Usertesen III)王朝第六年,旅行到埃及去①。他们名为‘阿模’(Amu),其意义就是迦南人,而他们的面部轮廓,却清楚地表现属于闪米特族人。他们穿着多种颜色的衣服,这在早代亚细亚中是非常普遍的,其武器则为弓矢和标枪,他们还带有驴子和山羊,其中之一个还会弹七弦琴。他们带着宝贵的染料‘Meszemut’以染色他们的眉毛。他们要求归入埃及国,向领有山地的加尼合德普(Khnemhotep)的宫庭请求归化。一个宫廷的士子名那花合德普(Neferhotep)领导着他们,报告给王上。又另一幅画也正像这里所绘画的一样,表明迦南地很多商人及手工人定居于达尔大(Delta)的东部各个城邑,在那里我们又可以找着了他们。反之,埃及商人也确实常常跑到叙利亚的城邑去。虽然要经过好些中介者之手,但埃及商人在很早的时代已走到像巴比伦那样的遥远地方去了。”


① 他是第十二代王朝的一个君主,这一个朝代或者直到纪元前二千一百年还尚存在,而其开始大概更在其前的几个世纪。

  在上述的时代后几个世纪,大抵在纪元前一千八百年,当时的埃及社会已正在瓦解之中,北埃及为赫高所斯(Hyksos)所征服,而赫高所斯无疑就是迦南地的流浪的部落,埃及政府之柔弱无力吸引了他们,他们便攻陷尼罗河的丰饶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留居了两个世纪以上。“赫高所斯之统治,对于世界历史的重要性,在于他们建立了埃及和叙利亚各地的直接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没有破坏过。迦南地的商人和手工人,大队走到埃及去,于是迦南族崇拜物的特有的名称和形式便找到一个新王国,迦南语开始加入于埃及语中。这种非常活跃的交通,在大约纪元前一五五○年所写下的一种医学著作中便可以表现出来,其中包含着从加普尼(Kepni)来的‘阿模’(Amu)所写的眼病药方,而加普尼也许就是腓尼基的拜保罗斯(Byblos)城”。①


① Eduard Meyer:Geschichte des alten Aegyptens,一八八七年版,第一八二、二一○页。

  我们没有理由不把“阿模”,埃及东方及北方的闪米特族而后来又走入埃及的游牧民族及城市居民,包括在希伯来族内,虽然希伯来族并不是生疏的名字。但从另一方面看,我们今日也很难确定“旧约圣经”中约瑟传说的历史的核心,希伯来族在埃及的寄寓和他们在摩西领导之下而离开埃及。也许像约瑟福斯(Josephus)所假定,把他们即当为赫高所斯人,这样的假定也是可以的。不过最可靠的,还是在早代的时候,并不是一切以色列族都走入埃及,其实到埃及的只是希伯来族的若干家族及旅行队而已,在那里,由于国家情形的各种不同的情境,对待他们多少总是很好的,其初,展开手臂招待他们,其后,都加以困苦,把他们逐出,认之为“可憎的”外人。

  这就是从弱小部落中来而定居于强有力的帝国内的外国商人的境遇。

  犹太人之散播于全世界,恐怕并不开始于罗马人攻陷耶路撒冷的时候,也不在于被放逐到巴比伦的时候,其开始要在这两事之前;这是一种商业的自然效果,这一种现象是为多数从事商业的犹太人所应有的。不过也勿忘记,以色列族还和大多数其它的部落一样,仍以农业为生存的主要职业,直到他们放逐之时仍然这样。在其始,经营商业只是游牧民族的一种副业。但自定居以后,采用了分工制度,于是游行的商人便从农人中分化出来,农人自然仍靠土地谋生,而商人之数目也非甚众,所以农业还决定着民族的性质。这可见以色列族之移居海外者,较之定居国内者,仍居少数。从这一点看来,希伯来族和其它民族,并无异致。

  但因为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情境,便产生对于外国人的僧恶和本国民族情感的增强,甚至国家观念的锐感性也增强起来,这是在商人中所得的刺激,后来才传送给全族人口中,这种情感,自然在商人比之农民,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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