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梅林 -> 《论文学》

一个无产阶级的诗人[1]

(一八九三年九月)



  从意义和时间来说,一般都认为弗莱里格拉特是德国无产阶级的第一个诗人;但是伟人恩格斯对此提出了异议,认为德国无产阶级的第一个诗人这个位置应当属于弗莱里格拉特的同乡——格奥尔格·维尔特。但愿他以后不再象今天那样被人们所遗忘。现在,在此地很小的范围里又开始纪念他了。
  和弗莱里格拉特一样,格奥尔格·维尔特也出生于德特莫尔特,和弗莱里格拉特一样,他的职业也是经商。一八四三年,维尔特作为一家德国公司的经纪人来到布莱特福德[2],在那里他认识了恩格斯,并建立了友谊。后来,在一八四五年马克思和恩格斯迁居布鲁塞尔的时候,维尔特担任了他那家公司的大陆代理人,并设法把他的总办事处也迁到了布鲁塞尔。一八四八年三月革命以后,他们三人又都齐集在科隆的《新莱茵报》编辑部。维尔特负责副刊的编辑。也许从来没有一家德文报纸的副刊曾经办得如此出色而欢快过[3]。那时维尔特的一部主要作品是《著名骑士施纳普汉斯基的生平和业迹》,描写了海涅在《阿塔·特罗尔》里名叫利希诺夫斯基公爵的冒险故事[4]。一八四九年汉堡的霍夫曼和康培出版社把这些关于施纳普汉斯基的小品文收集起来出了一个单行本,这本书现在读起来也还是十分有趣的。众所周知,利希诺夫斯基于一八四八年九月在法兰克福的街垒战中被杀死,因此,德意志帝国的摄政当局就对维尔特提出控告,说他侮辱了这个已经死去的利希诺夫斯基。这时维尔特早就住在英国了,但是在反动派封闭了《新莱茵报》很久之后,他还被判处了三个月的监禁。他蹲了整整三个月监牢,因为由于商务关系他不得不时常到德国去。
  五十年代初期,维尔特代表布莱特福德的一家公司去西班牙,后来又去西印度,旅程几乎遍及整个南美。到欧洲作了短期逗留之后,他又回到他所心爱的西印度。在那里他也不愿放弃一睹海地岛的黑人国王苏卢克这个路易·拿破仑的真正原型的眼福[5]。但是由于检疫机关的刁难,他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来的计划,带着旅途中染上的黄热病的病菌,回到哈瓦那。他病倒了,还迸发了脑炎。一八五六年七月三十日格奥尔格·维尔特在哈瓦那与世长辞。
  前面已经说过,恩格斯把维尔特称作无产阶级第一个和最重要的诗人。的确,他那些社会主义的和政治的诗篇就其独创性、机智、尤其是如火如荼的热情来说,都大大超过了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篇。他常常运用海涅的形式,但仅仅是为了装进完全独创的内容。他的诗一经写出就不去管他了,这是他与大多数诗人所不同的地方。维尔特之所以成为一个大师,他之所以超过海涅,是因为他更健康、更真诚;他之所以仅仅次于歌德,就是因为他描写了自然的、健康的官能感受和肉欲。这样的日子一定会来到,那时那种最后的德意志市侩的偏见和虚伪的小市民的羞怯心,将被公开地一扫而光,其实这种羞怯心不过是用来用来掩盖私下里偷偷进行的猥亵谈话而已[6]。恩格斯的这个看法我们是同意的,他认为现在是时候了,德国工人起码应该习惯于无拘无束地谈论他们白天或黑夜所做的事情,谈论自然的,必不可少的、非常惬意的事情,就象罗曼语系民族那样,象荷马和柏拉图,象贺拉西和尤维纳尔[7]那样,象旧约全书和《新莱茵报》那样。
  顺便说说——这是可以理解的——,维尔特也写了些完全没有斗争性的诗,如《兰开夏之歌》[8]〔……〕




[1] 原载《人民论坛》一八九三至九四年第一期。

[2] 布莱特福德,英国纺织工业城市,在曼彻斯特东北方。

[3] 关于维尔特为《新莱茵报》所编的副刊和写的小品文,恩格斯有过这样的评论,“维尔特负责副刊的编辑工作,我怀疑其他报纸上是否有过如此生动而机智的小品文。”

[4] 《著名骑士施纳普汉斯基的生平和业迹》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维尔特是从海涅的《阿塔·特罗尔》中偷用来的,并选择了法兰克福国民议会右派议员、反动政客、普鲁士容克地主弗里克斯·利希诺夫斯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原型。小说揭露了普鲁士贵族的反动,嘲笑了利希诺夫斯基的军事“业迹”。马克思、恩格斯也曾多次揭发了这个普鲁士贵族头子的反革命活动。一八四八年九月法兰克福起义时,利希诺夫斯基同封·奥尔斯瓦德将军一起骑马去侦察前来援助街垒战士的法兰克福的农民部队时,这两个间谍都被抓住处死。

[5] 福斯廷·苏卢克(约1782—1867),海地黑人共和国总统,一八四九年以福斯廷一世的称号登基做皇帝。苏卢克以残暴出名,所以把他比作路易·拿破仑。

[6] 指当时德国资产阶级中一些对维尔特作品直率而粗犷的描写装模作样地感到吃惊的假正经。恩格斯曾说过:“假如我们把《新莱茵报》上的某些小品文转载在《社会民主主义者报》上,那末读者中间一定有许多人会感到恐惧”。

[7] 德采姆·尤纽斯·尤维纳尔(约50—138),古罗马讽刺诗人。

[8] 兰开夏是英格兰西北部的一个州名。维尔特的《兰开夏之歌》写于一八四四至四五年,这些诗描写了工人和手工业者的阴郁生活和悲惨命运。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