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德〕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1962)

第三章 对社会和自然的探究以及认识过程


(A)自然规律和目的论
(B)关于马克思的认识论概念
(C)世界的构成与历史的实践
(D)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A)自然规律和目的论


  贫乏的人类本性依存于物的外在性。马克思孜孜不倦地强调;人为着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置于和自然不断变换的过程之中。人使“自然物质的形态”[1]发生变化,只要人们正确地认识到这些形态,就能以对自己有用的方式来改变它们。因而在马克思看来,认识过程不单纯是理论的内在过程,它也为生命服务。马克思把一切唯心哲学认为认识过程是一个自足的与生命相分离的存在的观点,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的表现。人必须悉知他们所加工的物质的“形态”[2],即其规律,和他们周围的自然现象的本质,如果无视这一点只能灭亡。所有对自然的支配总是以有关于自然的各种联系和过程的知识为前提的,而反过来,这些知识又是从变革世界的实践中才得以产生的[3]
  所谓人自己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支配自然,这思想已经是早期资产阶级的科学意向中的特征之一。弗兰西斯·培根在《新工具》中的名言是:“只有服从自然,才能征服自然。”[4]在培根看来,从理论上认识了的原因转化为实践的行动规则。
  在资产阶级社会较为进步的阶段,黑格尔[5]就认为工其事者知其事。他在其前现象学阶段,已经研究了物质固有的规律与人的目的的关系:劳动把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
  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在自然规律与目的论后面,探求出必然与自由两者关系的普遍真理,在这点上,的确要归功于黑格尔,虽然唯物主义的辩证法论证了欲望、需要、目的等等人对自然关注的一切形式,在每一场合都是由社会所中介的,从而超过了黑格尔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为了理解被社会所中介的自然规律与目的论之间的统一,首先有必要比前两章更详细地论及自然、物质、规律、运动以及目的这些范畴。
  诚然,在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马克思把社会的生产表征为“全部感性世界的基础”[6],但同时,与其说他用社会对自然的中介抛弃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7],不如说更牢固地确证了它。物质不依赖于人而存在,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能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8]。因而,列宁在《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著作中,当他反对庸俗经济学家们所谓自然力可以用人的劳动来代替的观点时,他如下的说法是和马克思的上述说法是一致的:“一般说来,人的劳动是无法代替自然的力量的,正如俄尺不能代替普特一样。无论在工业或农业中,人只能认识和利用自然力量的作用,借助机器和工具等等减少利用的困难。”[9]
  人类社会一切目标之设定,必须考虑到自然物质中固有的规律,辩证唯物主义既不忽视这一点,也不把物神化[10]
  在现代的马克思主义文献中,关于社会中介内部的自然的自我规定性问题,是相当暖昧的。J.Y.卡尔凡反对当今毫不考虑人的实践的唯物主义,他近似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中那样,把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尖锐而简洁地表现社会中介作用[11]的几句话加以绝对化,无论在形式上或内容上,都把自然完全消溶到占有了它的社会形态中去。他在不知不觉中,简直达致披上社会学外衣的奇妙的“生产的唯心论”。这主要表现在自然规律问题上。他写道:“没有人,自然就既无意义也无运动,自然是混沌的、无差别的、无关紧要的物质,从而归根到底是虚无。”[12]
  可是,卡尔凡在以同样的调子引用人的活动只是在自然物质特有规律的范围内进行这句话时,他的提法和《资本论》的表述是不一致的[13]。在J.M.M.柯蒂埃那里,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的解释也同样陷入矛盾。他一方面正确地强调自然“固有的自律性”、限制人的可能性的性质[14],从而把自然看成是表现在特定的各个事物之中的。另一方面,又正如现在所讲的那样,他用亚里士多德的、经院学派的术语,把自然作为完全无中介的“第一物质”[15],即仿佛马克思赋予自然的特征是无形式的基质,它不具“内在形式”[16]。当然,马克思也讲过在自然里面的“沉睡着的潜力”[17],然而,这时他所思考的自然决非是纯粹可能性的本体论的基质,而是从属于人的一定的机体能量和人的目的的物质。
  如果返回到被卡尔凡所否定了的物质的自身运动上来,那末马克思在各个地方都相当清晰地肯定了物质自身的运动。他并不否定物质自身的规律性,他理解到只有通过作为中介的实践,人才能认识并有目的地利用物质的运动形式,这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中辩证法的本质。在生产中,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的辩证法的运动,并不排除自然规律的作用,正象黑格尔不排除自然规律的作用一样。本书屡次引用的《神圣家族》,勾画出英国、法国唯物主义的轮廓。马克思给培根的并不完全是机械的物质概念规定了特点,其规定方式使人想到了谢林[18],也因而使他自己的理论确实具有独特的性质:“在物质的固有的特性中,运动是第一个特性而且是最重要的特性,——这里所说的运动不仅是机械的和数学的运动,而且更是趋向生命力紧张,或者用雅科布·伯麦的话来说,是物质的痛苦。物质的原始形式是物质内部所固有的、活生生的、本质的力量,这些力量使物质获得个性,并造成各种特殊的差异。”[19]
  如果广义地说到机械唯物主义的成果,那末,马克思虽然自己意识到他远远地离开了这种唯物主义,就象离开恶的唯心主义一样,但他并非简单地抛弃这些成果,而是把它们提高到用社会理论的框架来处理的自然理论的阶段上去[20]。因而,正象卡尔凡所期望的那样,对自然中素朴的、实在论的因素作相对真理性的承认,并不意味着简单地退回到机械唯物主义去[21]
  一般说来,唯物主义意味着认为自然规律并不依赖于人的意识与意志而独立存在着。辩证法的唯物主义也意味这一点,只是它认为人们只有通过他们劳动过程的各种形态才能证实这种规律性。马克思在致库格曼的信中写下面这段话时,他是承认对自然规律的独立性与社会制约性的关系是可以作上述理解的:“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22]
  诚然,可以把社会看成总是面对它的与自然规律相同一的规律的,可是社会的每一历史结构规定着人对自然规律的揭示形式,规定着自然规律的作用方式与适用范围,而且,也还规定着人对这些规律的理解程度和社会利用的程度。破坏自然力完全是不可能的,只有顺应自然规律才能支配自然力。“决定论不仅不以宿命论为前提,而且恰恰相反,它为明智的活动提供基础。”[23]正如在涉及其他问题已说明的那样,马克思认为:“人在生产中只能象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24]在自然规律问题上、恩格斯的观点也和黑格尔紧相一致。他在《反杜林论》中写道:“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25]
  顺带说一句,马克思和黑格尔一样,遵循启蒙主义的整个传统,但马克思反对对人类外部的自然作一切素朴的目的论解释[26]。他在致拉萨尔的信中,赞赏达尔文的《物种的起源》一书:达尔文“不仅第一次给了自然科学中的‘目的论’”以致命的打击,而且也根据经验阙明了它的合理的意义。”[27]所谓目的论的“合理意义”,马克思理解为:在植物界和动物界中,存在着“自然工艺”[28]这样的东西。在马克思看来,植物和动物的器官在达尔文那里,是在与外在条件的适应与交换的过程中,作为“生产工具”[29]而发达起来的,原始人对自然的有目的的行动仍未摆脱掉它的“最初的本能形式”[30]。总之,马克思把人类以前的自然历史看成是被社会地组织起来的人们有意识地同自然进行斗争的前提。
  企图从一切可能的自然现象中,推论出上帝在有目的活动中的作用的观点,被黑格尔嘲笑成“愚蠢的观点”[31]。但尽管如此,他的唯心主义哲学承认“世界的终极目的”[32]这观念,这是在第一章中已着重指出的,而马克思的理论确实把对这种世界的终极目的和对世界意义的否定,同自古以来的哲学的唯物主义、怀疑主义以及广义上的一切反形而上学、反理性主义的哲学传统结合在一起。在马克思看来,“世界”不是形而上学地把握了的宇宙,而在本质上是“人的世界”[33]。因而在严格的意义上,所谓目的总是人的实践的范畴。据此,马克思采取唯物主义的立场,把自己限定在被黑格尔的《自然哲学》称之为“有限目的论”的东西中。黑格尔说,“在实践中,人自己作为一种直接外在的、因而作为感性的个体,去对待作为一种直接的和外在的东西的自然,但这种个体也理所当然地把自己作为目的与自然相对立,作为这种个体来对自然实践地发挥作用。”[34]
  人怎样对自然推行自己的“有目的的意志”[35]呢?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细的展开:“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在他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质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36]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既说明消费与生产的辩证法,又以同样的方式论述人所设定的目的之预见性质:“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图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提出来。[37]
  在黑格尔和马克思那里,劳动中所追求的目的、内容是受到限制的,二者在客观上受到所处理的材料与规律的限制,在主观上受到人的欲望与需要的结构的限制。关于后者,正如已说的,马克思详细地规定了人的目的的历史的和社会的基础,并使之具体化,这时他超过了黑格尔。
  所谓人在思想上预期到自己活动的结果,正如黑格尔所说,这不是意味着它“漂泊在空洞的思想与目的之中”[38],而是已经包含着有关自然对象的性质的一般知识[39]。预见性知识的产生,已经以实现了的实践行为为前提,反过来,预见性知识同样又成为一切行为的前提。
  人的行动被物质所束缚,但这并非是绝对的。诚然,一方面设定目的的意志只有与物质固有的规律——意志对这些规律不能自行附加任何成份——相一致,该目的才得以实现,这是正确的;但是,另一方面,自然物质具有某种可塑性,例如,所谓木材这种自然物质,在其物理的和化学的规定性之内,实际上是能够给各种使用价值提供基础的,反过来,在一定范围内完全可以同样在不损耗各种自然物质的有用性上,从中创造出同一种使用价值来。
  一个物质在其固有的规定性界限内,同人对它进行创造的方式无关,这的确意味着不只是目的的设定从属于物质,物质也从属于目的的设定。保尔·瓦莱利在《对木刻艺术家的讲演》中,讲了预见性知识和所与的物质之间的关系,他的话和前面所引用的马克思的话有着惊人的类似性,即:“人行动着。他对自己陌生的物质行使他的力量,他自己的工作方法不受物质的基础结构所支配,他具有赋予该物质以轮廓的清晰的意识。因而在他实施工作之前,设想任务,并使二者互相协调。他给工作提出各种作业,能使之适应异常不同的物质——而且这种能力,即综合自己意图或能把自己的意图分解到各种作业去的能力,正是他称之为知识的东西。他并没有和自己所规划的物质溶合在一起,倒不如说,他从物质出发进入想象,再从想象到模特儿。任何时刻,他都把他所需要的东西变换成他能够做的东西他把他能够做的东西变换成他要追就的东西。”[40]
  由于人摆脱掉对神化了的自然的隶属,人的劳动就甩掉了“最初的本能形式”[41],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出场了,它代替了专门以肉体器官为中介的对自然的素朴的利用。随着启蒙的进展,撕破了人与自然的原始统一,而再度建立起被中介了的统一。马克思把依靠工具所中介的人与自然的高度统一叫做工业。他在评价工具的人本主义的作用时,和黑格尔以及启蒙主义者相一致:“劳动资料的使用和创造,虽然就其萌芽状态来说已为某几种动物所固有,但这毕竟是人类劳动过程独有的特征,所以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toolmakinganimal》,即一种会制造工具的动物。”[42]
  按黑格尔的表述:从人的手作为“工具的工具”[43]出发,人力图增大在人类历史过程中自己肉体的力量。作为工具的“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的器官,他把这器官加到他身体的器官上,不顾圣经的训诫,延长了他的自然的肢体。”[44]随着人造工具的发展,对自然的支配在内涵和外延方面均有所增大。马克思说,“发现这些不同的方面,从而发现物的多种使用方式”,这是“历史的事情”[45]。原始的工具与机器[46]是人的肉体器官的模仿,它们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人如何以自己的肉体为模型来规定其发展方向,之后工具诚然脱离了这个模型而使它自己的形式得到发展,表现为布洛赫[47]所说的使自己“非有机化”。但是,它们尽管是人造的东西,也和人的肉体器官、比如手与腕对于原始生活是必要的一样,它们对于文明生活依然是必要的,“正象人呼吸需要肺一样,人要在生产上消费自然力,就需要一种‘人的手的创造物’。”[48]
  工具已经是被同化了的自然的一部分,借助它,客体越来越转化为“主体活动的结果和容器”[49],越来越广泛地开拓自然领域。与此相应,工具也在工艺学的历史中显著地改变面貌,“它由人的机体的小工具,通过扩大规模、增加数量,发展成为由人创造的机构的工具。”[50]
  与劳动过程、特别与工具的生产相关联,产生了人类最基本的抽象概念,这是无可怀疑的[51]。黑格尔通晓知性、语言及工具在历史上的相互渗透,工具把人的目的和劳动对象结合起来,它给人的生活方式带来概念要素与逻辑的统一。黑格尔在《耶拿实在哲学》中这样写道:“工具是实践过程中实存着的理性的中项,它具有实存的普遍性,它对被动的对象表现为是能动的方面。从它自身对劳动者的关系来看,它是被动的,而对于被加工的东西来说则是能动的。”[52]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依此提出工具是工人与劳动对象之间实存的、物化的中介者的理论,因为人“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53]工具则使人用自己的活动把自然物质和自己联在一起。
  劳动者和他尚未占有的自然、即和他的劳动对象并不直接发生关系,而通过劳动资料发生关系。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资料与工具是同样的,马克思给它下了如下定义:“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54]
  在这里,马克思直接追随黑格尔在《逻辑学》与《哲学全书》中所展开的“理性的狡猾”的学说,引用了这段话:“理性是多么的强大,又是多么的狡猾。理性的狡猾本质在于它的中介活动,这种中介活动使对象按照它们本身的性质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它自己并不直接参与这个过程,而只是实现自己的目的。”[55]
  如果我们坚持上面所举出的马克思对工具所下的定义,即工具作为有一定目的的劳动与劳动对象间的中介者,那末和工具在劳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照,可以把工具区分为三种形态,即在劳动中保持自身同一的工具形态;能作为物质进入劳动产品的工具形态;最后虽可毫无所剩地全部消耗掉而并不能成为劳动产品的构成要素的工具形态。
  正如马克思批评亚当·斯密所说的:劳动过程的因素“一开始就是戴着资本主义生产时期的面具出现的。”[56]和马克思相反,黑格尔专门从劳动过程的抽象要素去描绘劳动过程,他在《逻辑学》中把工具表述为对可被加工的对象来说仅仅是外在的一个事物,表述为和劳动产品本身没有任何关系的东西。工具在“外在的他物”中“确是通过这种外在性”来保存自己,而工具作为“手段”服务于“外在的合目的性”,它是“比有限的目的更高的东西”,“犁要比由犁所造成的、作为目的的、直接的享受更尊贵一些。直接的享受会消逝并忘却,而工具则保存下来。人就其目的来说,他毋宁是服从自然,但又凭借他的工具而拥有支配外在自然界的力量。”[57]
  马克思尽管很强调工具的历史作用,但他关于工具的论断远比黑格尔要冷静,他并不想引申出任何享受至上或反对享受的议论,黑格尔使工具与它所生产出来的直接的使用价值相对立,并使工具神化,而马克思竭力避免这一点。黑格尔的表述是以工具使人愈益成为解放人的生产力的附属物这样的状态为前提,尽管如此,在他那里存在着这样的真理:大多数工具即使被使用也并不丧失其自身的同一性,但工具对它的产物来说则是异己的。对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道:“真正的劳动资料,即固定资本的物质承担者,只被生产地消费,不能进入个人的消费,因为它不加入它帮助形成的产品或使用价值,相反,它与产品相对立,在它完全损耗以前一直保持独立的形式。”[58]
  工具本身已经是产品,它自身已是可以用工具创造出的“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的统一[59]。由于在这种统一中并未达到作为总体的自然,所以在劳动的时候,工具能以作为物质进入产品的方式被消耗掉。这里,马克思首先考虑到化学的加工:辅助材料加在原料上,“使原料发生变化,例如氯加在未经漂白的麻布上,煤加在铁上,颜料加在羊毛上”[60]。和一般工具同样,这些物质也对人的目的和劳动材料起中介作用,但在“所用的原料”中没有一种“会作为产品的实体重新出现”[61]。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在此相互转化。按照马克思的说法,狭义地讲,所谓辅助材料并非直接地充当材料被使用,它与生产品没有什么关系,“被劳动资料消费,例如煤被蒸汽机消费,机油被轮子消费,干草被挽马消费”[62]
  列宁[63]说黑格尔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先驱者之一,这是正确的,因为黑格尔不仅强调工具对于劳动过程的作用,也强调了工具对认识过程的作用。黑格尔克服了形而上学的僵死性,因为它掩盖了对自由与必然向题的一切前辩证法的把握。同样,黑格尔也使目的论与自然因果性的物化了的对立成为生动的对立。按照马克思的说法,人的狡猾在于使得作为劳动资料使用的事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被人“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于其他的物”[64]。这个思想归根到底是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论及机械性、化学性、目的论这些范畴的关系时所议论的,它对于理解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具有重要意义。
  机械性、化学性是客观的范畴,黑格尔把它们总括于自然的必然性[65]之下,这是因为这两者与作为“自为存在着的概念[66]的目的相反,是以概念沉没在外在性中为特征的。之所以提出机械性,如果说是因为自然物体尽管有种种差异,但它们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它们相互间是漠不关心的,它们在抽象地外在地对峙着,那末,化学性——黑格尔从比化学的对象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理解它——则强调:这些自然物体当然一方面保持其直接的独立性,但同样它们漠不关心地存在于相互关系里,存在于形式的变换里。黑格尔这样阐述化学过程:“这个过程是从一个形式变到另一个形式的过程,而这些形式仍旧是彼此外在的。——在中性的产品中扬弃了这些两极所保有的相互对立的规定性。”[67]
  在化学过程中,对立性虽被中介,但它在中介内部仍然作为独立的东西继续存在。如果把化学过程看成是自在的过程,而人的劳动过程已是自为的过程,那末马克恩在《草稿》中讲到自然物质与人的劳动在使用价值中结合起来,而使用价值同时又体现了二者彼此仍是外在的东西时,他同样把使用价值表述为“中性的产品”[68],这也是毫不足怪的,因为中性的东西是可以分解的[69]
  随着有机生命的出现[70],随着作为有意识的活动主体的人的出现,自然才能与自己本身结合起来。正如马克思所说的[71],这是因为在劳动中自然离开了自己本身,通过分化成“自然物质”与设定目的的“自然力”的人,而与自身相对立。人的自为的本质在于他有能力在自然的机械性与化学性基础上,利用自然、通过自然实现自己的目的。黑格尔在劳动的目的论中,发现机械性与化学性之“统一”与真理[72]。化学过程的各种要素经过劳动,在更高的阶段中得到回复。劳动者与劳动对象是彼此外在的,但通过工具相互发生关系。“目的论的关系是推论,在其中主观的目的通过一个中项与在自己之外的客观性相结合。这中项作为合目的的活动是两者的统一,作为直接被目的所设定的客观性,是工具。”[73]
  人的有限目的的活动并没有使自然结构支离破碎。要说明这点,并不需要任何超自然的原理(即使它作为历史的活动“否定着”自然)。目的对于自然来说是疏远的,但它最初也不只是利用自然,而是具有其自身的原因。自然事物受到社会的中介,的确象梅洛-庞蒂所说的,成为“脱离自然的”东西,但并不是成为“超自然的”[74]东西。
  黑格尔至少象马克思那样,意识到一种恶的无限性横亘在生活之对生产的自然强制中。他这样说:劳动的结果“……所得到的只是从外面强加给现存材料的设定的形式,由于目的的内容受到限制,这些形式也同样是一种偶然的规定。因此,所达到的目的也只是一个客体,这客体又对别的目的成为手段或材料,如此无限地继续着。”[75]
  劳动产品这个被实现的目的,依然“……是残缺未完的东西”[76],在它那里所设定的人与自然的协调,并不是最终的,大部分自然对象仍从属于整个加工系列。因此,即使给材料以某种形式,它对于劳动过程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来说,显然又丧失其作为产品的品格。这是马克思在对劳动进行分析时所反复强调的,即是说:“因此,产品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新的劳动过程,也就丧失产品的性质。它们只是作为活劳动的物质因素起作用。”[77]
  考虑到劳动材料的形式变化过程同作为孤立的东西来考察的自然物质不同,所以还是用社会历史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身来表征它为好。
  这里论述了劳动状况的结构,即劳动要素的彼此漠不相关性与联系性,人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依存性,和世界对于人的变革的实践的虚无性,在这些里面,反映着认识要素在马克思那里的矛盾统一。关于这一点下面将要论述,届时应该揭示:认识论的现实主义与(具有社会方向的)主体主义——以历史的实践为中介——在马克思那里究竟是如何贯彻的。

(B)关于马克思的认识论概念


  在严格的意义上论述现代思想家的自然概念,不能回避他们所持的认识论立场。从认识论来说,自然与其是作为逐步地纯粹“给与的东西”,不如说越来越作为“被创造的东西”出现的。达是从中世纪社会向资产阶级社会进行经济转换所伴随的现象。随着人对自然过程的有组织的干预越发无所不包,对客观结构的被动的模写就越来越乏力,显然,所谓“模写”这个认识论概念是站不住脚的。
  康德说自然是依规律存在的事物,这观点是以对主观中固有的形式进行先验哲学的反思为前提的,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一般地才产生被赋予秩序的经验世界之类的东西。在康德之后的先验哲学转化为唯心主义辩证法的思辨中,一切直接的东西被主观概念所中介的思想成为主导的论题。这个问题即使在马克思那里也没有被丢掉,只是起中介作用的不是无限的精神,而是有限的人的历史生活过程。由于本书以自然与社会间的历史过程之主要因素为论题,也由于马克思认为认识的主体与客体是不能彼此分离的,因此前面的叙述总不得不逐步论及属于认识论概念的问题。
  现在试图越出前面的论述,把注意力转向马克思的认识论立场中显而易见的东西。它们在研究马克思的文献中仍然遭到严重的误解。例如,在今日东欧的通俗论文中,把马克思的理论和所宣传的“模写说”混为一谈;在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批判中,确实对哲学的态度本身采取了批判,但人们抓住这一点,又认为马克思似乎主张必须拒绝关心或了解认识论问题;最后,仅以不能用传统的讲坛哲学的语言去阐述马克思哲学的基本言论为理由,把它置之于不顾。诸如此类的误解,越来越必要予以澄清。
  首先应该弄清;究竟在怎么样的意义上,才能一般地谈论马克思那里的认识论问题?要弄清这一点,尤其是只能从某些认识论的“基础”方面,对他的批判理论进行这样那样的研究[78]才能解决。当然,从马克思之前就已存在着黑格尔体系这种哲学思想的发展状况来看,马克思并不期望给认识论奠定基础,也没有必要给认识论规定基础。但是,康纳托·贝卡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正确地促使人们注意到:认识的可能性的条件问题在黑格尔意义上是“抽象的”很有批判性的问题,而通过黑格尔对康德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提出这个问题已失去了任何目的[79]
  无论对黑格尔或对马克思来说,认识论的最高形式是世界历史的哲学,不能把认识过程描述成主观与客观的死板板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学说是德国古典哲学固有的学说,而且也是与其不同形态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固有的学说,这种学说意味着对人与自然的斗争之种种理论的反映,它相应于这种斗争的各个历史形态,同时又是这种斗争的构成要素及其表现。正如任何劳动过程的抽象的要素,即“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80],都在每个历史时期重新形成差异的统一一样,感性与理性、直观与概念也处于相互换位的关系中。随着人进入那对人们彼此来说或对物质的自然来说都是新的生产关系时,认识的要素也发生变化,正象生产过程中“劳动同它的物质存在要素——工具与材料——的分离被扬弃了[81]一样,理论的方法和它的对象也是不能分离的。
  进行认识活动的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不能离开心理学与人类历史加以规定的[82]。感性的以及理性的理论作用,是人的本质的一个方面,是通过历史性的劳动而得到发展的。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说道:“我们知道,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了的书本,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那种还未揭开这本书,亦即还未能触及历史的这个恰恰从感觉上最容易感知的、最容易理解的部分的心理学,不能成为真正内容丰富的和现实的科学。”[83]
  马克思既然把自己与费尔巴哈区别开来,他对感性的论述也就完全与此相应:“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84]
  理性的认识能力被马克思称之为“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85]的能力,它不是意识的僵硬的产物,而是历史地发现、变化的东西,这意义在上一节论述工具作用时已经阐明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达样地强调支配着自然的实践对思维能力发展的重大意义:“自然科学和哲学一样,直到今天还完全忽视了人的活动对他的思维的影响;它们一个只知道自然界,另一个又只知道思想。但是,人的思维的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变自然界而发展的。”[86]
  马克思在1879-1880年对阿道夫·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批判,是他的晚期著作之一,他在书中给概念的思维予以演化理论,它尽管具有高度的认识论的趣味,但迄今仍未得到重视。因此,我想在此抄录值得注意的地方,虽然文字长了一点:“……在一个学究教授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人处在一种对作为满足他的需要的资料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但是,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他们首先是等等,也就是说,并不‘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因而,他们是从生产开始的。)由于这一过程的重复,这些物能使人们‘满足需要’这一属性,就铭记在他们的头脑中了,人和野兽也就学会‘从理论上’把能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同一切其他的外界物区别开来。在进一步发展的一定水平上,在人们的需要和人们借以获得满足的活动形式增加了,同时又进一步发展了以后,人们就对这些根据经验已经同其他外界物区别开来的外界物,按照类别给以各个名称。这必然会发生,因为他们在生产过程中,即在占有这些物的过程中,经常相互之间和同这些物之间保持着劳动的关系,并且也很快必须为了这些物而同其他的人进行斗争。但是这种语言上的名称,只是作为概念反映出那种通过不断重复的活动变成经验的东西,也就是反映出,一定的外界物是为了满足已经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的人[这是从存在语言这一点必然得出的假设]的需要服务的。”[87]
  显然,马克思的观点首先是和他的哲学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来的发展相一致的,与瓦格纳相反,他阐明:不能把人对自然的关系本身抽象地固定起来,首要的不是理论的观察的方法,而是实践的变革的方法。我们在马克思的全部著作里,找不到有什么地方把相关的思想用绝对化的方式加以公式化,这表明马克思并不象人们通常所说的完全是非心理学的思想家。
  生产导源于感性的需要。人的机能超出一切现存事物的直接性,这种机能也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自然首先作为外在物质的未分化的混沌体出现,同自然进行反复的交往是人与动物的共同现象。由于这种交往而产生喜悦与不喜悦之分,与此相应,从这交往中就产生他们对于各个对象的初步的粗糙的区别。坚持区别、把那些使人喜悦的对象从其他东西中区分出来,是这一阶段的基本的理论成果。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组织起来的人的集团和在集团中产生的对立,就成为更高的理论成果,相应地对自然对象作出唯名论的分类[88],而在这里考虑到了对这些对象的现实的支配,把特殊的东西包含在抽象的、普遍的东西里。正象尼采那样,马克思也认为,在人的精神活动后面最初存在着同各个事物及事物的类相对应的“权力意志”。精神本来是空虚的,由精神所创造的各个概念是积累起来的实践经验的结果[89],其价值尽在于它是工具性的东西。当然,这是唯物主义的观点,但马克思并不把概念看成是对于对象本身的素朴的实在论的模写,而看成是这些对象的被历史所中介了的关系的反映。牢牢抓住这点是必要的。
  从认识要素的性质与关系来看,如果断言认识的种种要素是不同规定的历史产物,那末对康德意义上的意识进行形式分析已经不可能了,即认识那同事实的内容的诸问题相分离的认识,已经不可能了。认识工具为什么服务,这只是由对它进行具体化、历史地应用来决定的。在对认识论的传统概念进行批判这点上,黑格尔与他的唯物主义阵营中的弟子们是彼此一致的。可以回想一下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绪论,在那里包含着对认识的问题作历史性分析的意图:现象知识在历史过程中展开了主观与客观的各种可能关系的丰富内容。马克思又推进了黑格尔思想,他把在《现象学》中是中心概念的劳动[90],更详细地规定为是具体的社会的劳动,比黑格尔更为直接地把认识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劳动状况中结合起来。
  在最近的法国研究中,特别深入地论述了马克思思想的认识论方面。例如皮埃尔·纳维尔在他的《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中,大为强调辩证唯物主义中认识论问题的具体的、历史的立场:“认识的问题——假如问题本身真的存在的话——不能离开或多或少完善地规定了它的历史条件的总体。没有认识的具体实践机能的行使,就没有认识的‘问题’,而且,这机能的行使不是偶然地或‘由认识自身’所产生的,而是在给这种机能的行使以形态的历史状况中发生的。”[91]
  列宁早在卢卡奇之前,就已提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哲学内容问题,强调了黑格尔的和马克思的辩证法具有认识论的性质,这一点历来的研究文献都没有充分注意到。“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而唯物主义则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向前推进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是问题的这一‘方面’(这不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是问题的本质)普列汉诺夫没有注意到,至于其他的马克思主义者就更不用说了。”[92]
  下一节研究马克思认识论问题的内容,可以弄清: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且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

(C)世界的构成与历史的实践


  从康德到黑格尔的思想运动的结果产生了许多问题,从对这些问题持什么关系来看,并没有什么东西足以把真马克思主义与庸俗马克思主义区别开来。尽管马克思对哲学一般给予严厉的批判性的抨击,但从他的整个倾向来看,他深受德国唯心主义的影响。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他曾批判了以往所有唯物主义把现实片面地理解为在直观上给与的客体,“而不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的,不是主观地去理解的。”[93]马克思意识到,唯心主义哲学、特别是在它的康德哲学形态中,一旦弄清了直观地给与的经验世界决不是终极的东西,而总已是主观作用使之形成与统一的结果之后,唯物主义的批判本质在于:它不指望返回素朴的客观主义,并不抽象地否认唯心主义的着法本身,而在于它对客观的经验世界和有关于它的统一意识是能共存的问题,作出了已非唯心主义的解释。
  组织起来的社会劳动、“实在主体”[94]、在生活过程中形式化的“一般知识”[95],遮盖着个别活动的“总体工人”[96]的行动,这一些在唯物主义看来,显然正是唯心主义关于主观性概念的真谛。
  在马克思看来,随着对主体活动的要素过于抽象的把握,以及它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发展过程中,愈益扩展成世界的构成是思辨的这种观点,就必然带来如下结果;完全丢掉了在以往的唯物主义中已经是真理的要素,即存在与事物的结构不能还原成思维。马克思以实践概念为中介,既恢复了唯心主义的生产因素,也恢复了外在存在不依赖于意识的因素,这时候世界的构成问题,在马克思的理论中采取了唯物主义的形式而得到复活。因此,马克思以唯心主义的思想方法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又以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批判了唯心主义。J.P.萨特尔在他的《唯物主义与革命》中,当然是以革命的观点,对这种双重战线的斗争之特殊性作了鲜明的勾画:“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都同样消灭现实的东西,因为一方压抑事物,另一方则压抑主观性。为了揭露现实,人和现实相斗争。简而言之,革命的现实主义同样要求世界的存在和主观性的存在;更确切地说,它既不能在世界之外去思考主观性,也不能不通过主观努力去阐明世界,它需要这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97]
  马克思在和费尔巴哈批判地较量之前,对认识论的僵死的二元论立场已感到厌恶了;这种二元论自笛卡儿以来就支配着近代思潮,而德国哲学已在思辨的基础上图谋克服它。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这样说:“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能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物的存在;我们知道,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途径,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的力量,才是可能的……”[98]“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本主义既有别于唯心主义,也有别于唯物主义,同时是把它们二者统一起来的真理……”[99]
  在这里,马克思尽管沿用费尔巴哈的术语,仍然称之为“自然主义”或“人本主义”的东西,已经远远地超出了费尔巴哈的含义,而包含着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核心。这辩证法是“自然主义的”,但决非是费尔巴哈意义上的,因为它把自然和社会看成是在作为整个现实的自然内部彼此相中介的。
  社会的主体是过滤一切客体的中介,而且是客体在时间空间上持续的构成部分。社会实践使认识的诸要素统一起来,并作为它们相互转化的中介。人的理论态度是在人的劳动状况的结构所每度展现的形式中形成的。人在劳动中既作为感觉主义的唯物主义者发挥作用,又同时作为主体的唯心主义者发挥作用。之所以说作为感觉主义的唯物主义者,是因为人必须面对独立处理的材料来证实自己,受这些材料的力学的、物理学的、化学的性质所制约[100]。人的每一个体力动作都使人了解到:和自己打交道的是现实的自然事物,而不是实证主义的或马赫主义所说的“感觉的复合体”[101]。所谓人作为主体的唯心主义者起作用,是由于他们把自然的东西统摄在自己的目的之下,不断遵循马克思的劝导,从对现存在着的现实进行解释转向对它进行变革。“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102]自然转向工业,就成为虚无之物。黑格尔在《现象学》中说:自然的“自在存在”作为同活动的意识“相对立的现实”,“沉没到虚妄性的假象之中去了”[103]。从实践上把上述的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结合起来,构成黑格尔与马克思的劳动的辩证法的特色,反映了现代认识论的根本立场。反过来,这正是在马克思的形态中才固有的唯物主义思想。这些认识论的根本立场反映着生产的实践阶段以及这些阶段的历史的转换。
  在人依存于不依赖人而存在的物质时,一方面象感觉论所主张的那样,首先在感觉中不存在的东西,事实上也不会在理性中存在。现在另一个方面,即所谓对自然的被动的占有也同样包含对自然的变革,这就使黑格尔倒转了感觉论的原理,提出了首先在理性中不存在的东西,在感觉中也不存在。这个命题证明,随着向资产阶级时代的过渡,越来越能求得这命题自身的真理性。人不是被动地从自然接受到他的活动目的的指示,而是从一开始就使自然从属于目的,“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04]
  据马克思以前的唯物主义者们看来,同社会实践的变革相分离的自然本身,应该看成是反映在意识中的种种形态的源泉。但他们恰恰忽视了即使最简单的知觉已经以抽象为前提,包含着概念的要素[105]。知觉本身是对被实际已加工的事物的知觉,或是波预见或思想所加工了的诸事物的知觉,因此,正象一切抽象以知觉为基础,一切知觉也以概念的作用为基础。关于知觉的内容,纯粹来自自然的东西和来自人所干预的东西是不能分离的。马克思认为,心理学只有在和工业的历史不分离的情况下,才能成为内容丰富的科学。与此相关联,心理学家S.L.鲁宾斯坦阐述了整个知觉世界和知觉方式怎样依赖于人对自然对象的活动形式:“在我们特地考察人的知觉和它的发展历史时,这里显而易见的是……感觉的接受形态依赖于行为的形态,这就是说,人所特有的知觉及其发展,依赖于社会实践的发展。社会实践变革自然,创造出被人化了的自然对象的存在。依此,社会实践的一部分唤起人特有的知觉的新形态,另一部分使其发展。人特有的知觉形态不仅是人特有的活动的前提,也是其结果。”[106]
  正如人在其实践中不是停留在眼前给与的自然的直接性上,而是转向依靠更起中介作用的工业去占有自然一样,人也决不停留在知觉所能给与的感性的具体知识之上,而是进入概念知识,这就打开了现实的更深层次,从而显然比感性知识“更为具体”。感性知识从其形式来看,是那样的丰富多彩、活生生的,但从其内容来看,其规定是贫乏的,因而是抽象的。黑格尔关于概念的具体性的见解还是有效的,通过它暴露出支配着对象的丰富关系和合规律性。当然,这只是在做了下面的根本修正之后才行:概念受着进行认识的有限意识所束缚,因而概念不可能作为“现实事物的创造主”[107]出现。马克思在对他建立的和《政治经济学批判》有关的方法论研究中,同黑格尔相对立,他断然采取下述立场:必须把“范畴的运动”[108]和依此而再现的现实严格区别开来。经济学的分析在通常的意义上是从“具体的东西”开始,就是从实证主义者们所说的丰富的“事实”开始。可是,如果细加考察,就会了解这些事实是孤立的,是纯粹的抽象物,只有凭借真正从概念上把握了对象的思维,去对既与过程的许多抽象而片面的规定进行加工时,一个具体的东西才开始形成。“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109]
  实证主义意义上的构成最初的直接性、出发点的“具体的东西”,是和更高层次的具体的东西相一致的,因为它是经过理论的分析之后才弄清了的。但在马克思看来,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被理解了的世界本身才是现实的世界”[110]。具体概念的前进并不产生它的对象,“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做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111]
  当然,马克思同时说,认识过程不只是物质关系的再现,而且。还高度地规定其性质。不承认这点的人恐怕是决没有的。这不仅是对社会理论来说是确切的,特别对发展成为“直接生产力”[112]的自然科学来说也是确切的。
  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到一起,这决不是偶然的。生产过程愈益发展,自然科学知识就愈益得到有计划的应用。关于这一点,正如马克思在“草稿”中所说的,生产成了“实验科学”[113]。随着生产的这种“实验科学”性质的发展,个人劳动的意义愈益减弱,“变得空虚了的单个机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面前,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灭了。[114]
  历史强调要求“一般社会知识”[115]和物质生产相协调,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116]之下。
  马克思和资产阶级的启蒙主义者之所以一致,就在于认为,思维不面向实践课题所取得的成就,它就是捉摸不定的。“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17]在马克思那里,不仅仅把作为整体的社会生活过程以及从其敌对关系中产生的革命行动列为实践,而且把狭义的工业以及自然科学的实验也列为实践。工业与实验作为管理机构,是构成认识过程的根本环节。“假设对事实的关系,最终不是在学者的头脑中而是在工业中实现的。”[118]一定的定理之真伪,不是在概念的思维内部,而是只有经过实验的检验,才能得到判定。因此,列宁根据马克思提出如下要求:“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当然,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决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至于使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119]
  列宁在对黑格尔的研究中,进一步详细地探究了马克思实践概念的认识论方面,发现这个概念的萌芽在黑格尔那里已经出现了:“理论的认识应当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但是,只有当概念成为在实践意义上的‘自为存在’的时候,人的概念才能‘最终地’把握,抓住,通晓认识的这个客观真理。”[120]
  根据写入所有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的说法,即所谓在马克思看来,历史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是真理的标准。这种说法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保持其真正的意义,即其一,必须避免对它作实用主义的曲解[121];其二,不能忘记,实践不能当作理论的外来的附属品,实践的作用决不是仅在于回过头去确认思维的内容与对象间的一致或不一致。事实上,仅仅由于实践——作为一个历史的总体——一般地构造人们的经验对象,即实践在根本上参与经验对象的内部组成,因而实践才成为真理的标准。
  感性的世界总还是工业的产物。从日常利用的最简单的对象到复杂的机器,它们正如“草稿”中所说的那样,是“人类意志驾驭自然的器官,或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器官的自然物质”[122]。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和客观的世界。“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123]所有追随着费尔巴哈的物理学的唯物主义者,都讲到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124]。但这些客体本来在严格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感性对象的。
  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在对象性归属于人所干涉的领域时,它是一个已被构成的东西,在它不归属于这个领域时,它至少在思想上是预先形成的东西。“只要发生对自然对象本身的经验问题,对象本身的自然性就是参照社会世界来加以规定的,并在此情况下依存于社会世界。”[125]在马克思看来,对象性的范型是各个劳动产品、使用价值。对象性和使用价值一样,由两个要素构成,即由“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126]和创造性的劳动所构成。当然,马克思和新康德学派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不同,后者打算从认识论上去修缮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可是,在马克思和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和康德完全一样,在马克思那里,现象世界的形式与质料也仅在抽象上是分离的,而在实际上是并不分离的。这点对于阐明马克思的辩证法时要求参照[127]康德的辩证法的构成问题具有根本性意义。但马克思和康德在规定形式与质料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方面,有相当区别。在马克思那里,形式与质料仅是彼此外在的,而二者在康德那里具有“先验的亲和性”,它设定感性物质的主观形式与设定该物质处于原始混沌状态的性质。这“亲和性”在马克思的《资本论》中则是已经被创造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人在生产中只能象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态。”[128]
  马克思持这种思想就直接和黑格尔结合起来了。关于人的劳动,黑格尔在他的法哲学中同样写道:“没有本质形式的质料是不存在的,只有凭借形式,质料才是某物。我越是把这形式作为更多的为我之物所占有,我也才实际地占有更多的事物。”[129]
  马克思在康德和黑格尔之间的转换中占据中介的地位,而确定这地位是极为困难的。他对黑格尔的主观与客观的同一性进行唯物主义的批判,虽然把他和康德联结起来了,可是在他那里,与思维不同一的存在不是再次作为不可知的“物自体”出场的。康德采用了“先验的统觉”这个概念,似乎这个概念是永恒的,以便一举证明统一的经验世界是如何形成的。而马克思既保持康德关于主观和客观的非同一性观点,又坚持康德之后的不排除历史的观点、主观与客观建立在彼此换位的关系上的观点。这和下述观点完全相同:在各个劳动产品中实现了主体的东西和客体的东西之统一,这种统一同时又蕴含着“劳动和自然物质之间的比例是大不相同的”[130]
  总之,可以说客体的东西主体化和主体的东西客体化;在历史的经济过程中,客体的自然的因素在工业以前的环境下占据优先地位,相反,主体干涉的因素在工业社会的条件下,则越来越对自然给与的物质发挥自己强大的作用。
  但是,向工业生产的转化并不只是意味着主体对物质采取新的立场,也意味着物质进入新的经济领域后其范围和存在方式变化了。“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谋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意义。”[131]
  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土地还被看作是不依赖于人的自然存在,还没有被肴作是资本,也就是说,还没有被看作是劳动本身的一个要素。相反地,无宁说劳动被看作是土地的一个要素。”[132]
  的确,马克思正好抓住了经济事态的认识论的内容,这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就可明白。他批评费尔巴哈和以往的唯物主义者把自然看成是始终如一地给定的,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这在经济学上,意味着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立足于把土地仍然“看作是不依赖于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社会关系上。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133],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134]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如果把劳动关系内部的主导地位向主体方面转化这一点加以概念化,那就是这样的原则:能被认识的东西,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主体“所创造的东西”[135]。从笛卡儿到德国的唯心主义,最初是抽象地、理论地理解了这原则,而维科和马克思则历史地把这原则转化为应用原则。——实际上,这原则是和下述思想完全同一的:可认识的东西是在对客观世界进行实践的创造中实现的,而且是人为了从理论上把握这世界所再利用的。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指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136]这个问题属于辩证法的问题,对于列宁的这个指示,也能从这里得到理解。
  关于世界的可认识性问题,它在马克思那里,只有在世界是人的“产品”的时候才具有意义。我们之所以正确知道某自然物是什么,只是在知道那许可生产该物的工业和自然科学的实验准备的总体的时候。——这思想在恩格斯对康德的“物自体”多次批判中起着重大作用。他在《自然辩证法》中反对物自体不可知的观点说:“它没有给我们的科学知识添一个字,因为如果我们对事物不能加以研究,那末它们对我们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了。”[137]
  对唯物主义的理论来说正象对黑格尔来说一样,在物自体与为我之物之间,即在被社会占有的自然领域与还未被占有的自然领域之间,有着相对的历史界限,但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人在把握自然现象的同时,也总是对它的本质的把握。恩格斯关于费尔巴哈的论文对休谟和康德的不可知主义提出异议说:“把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谬误驳斥得最彻底的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制造出某一自然现象、按照这现象的条件把它生产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于这一现象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蛋了。动植物身体上所形成的种种化学性质,在有机化学没有把它们一一制造出来以前,就是这样的‘自在之物’;而当有机化学开始把它们一一制造出来时,‘自在之物’就变成为我之物了,例如拿茜草的色。素——茜素来说,我们现在已不是从生长在田野里的茜草根中取得而是用便宜得多、简单得多的方法从煤焦油里提炼出来了。”[138]

(D)关于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历史的范畴——其中也每每表现自然——对自然的客观结构的关系问题,也是实践的认识论作用的问题之一。马克思首先使用了“资本”、“商品”、“价值”之类的狭隘的经济学范畴,也使用了“质、量、度量”、“本质、假象、现象”之类的经济学分析,但必须把它们同来自《逻辑学》的逻辑学和认识论的范畴区别开来。关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范畴,马克思说:“对于这个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即商品生产的生产关系来说,这些范畴是有社会效力的,因而是客观的思维形式。”[139]
  经济学范畴随着它们所表现的历史关系的消失而失去其有效性[140],相反,逻辑学的范畴虽担负着经验的、人类的先决条件,但它具有更一般更普遍的有效性,它们是类的历史的凝结物,例如是“观念的东西”。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作了不那么确切地表达: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41]在马克思看来,范畴是从生动的实践中产生的,是理论上占有自然的思想阶段的交错点[142],它总是表现着物质现实的种种结构,同时也表现着对它进行精神的、实践的变革之各个阶段。
  正如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各种内容的思维态度、艺术倾向、道德观念等等,同社会学主义有区别一样,当马克思认为作为某种精神体现的社会之生成不能同追求真理相互抵消时,他把历史唯物主义和社会学主义区别开来了。在从社会角度去理解产生思维的最抽象范畴的条件时,这种思想就获得更广泛的意义。阿尔努德·哈乌扎说:唯物主义的历史哲学的意义,在于在世界被精神作为为我之物认识时,精神所采取的各种认识形态从一开始就变动着经济结构预先描绘的轨道,而不是沿着那预定的轨道去勉强适应这些经济关系[143]。哈乌扎的这种说法是可以赞同的。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例如象在布洛赫那里所见到的那种意思,即关于自然的一切议论都只是对思维赖以进行的社会秩序泄露了点什么,而对客观的自然联系本身则什么也没有说,或几乎没有说。布洛赫在《现代的遗产》中的下述说法具有代表性:“的确……自然概念也首先表现它所表现的社会,即表现社会的秩序与无秩序,表现其从属的变换形态。这些社会形态即使在自然概念意义上说,也是作为上层建筑表现出来的。于是自然发生的、幻术的、具有质的阶段性的、以及最后是机械的等等的自然概念,它们大部分都可以作为意识形态来理解。特别是机械的自然科学,是当时的资产阶级社会的、归根到底是商品流通的意识形态。”[144]
  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以达尔文为例,强调了这种观点的正确性[145],可是,恐怕决不可以这样认为:他们由于认为自然经历了一定的历史发展,所以认为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关于自然的理论,会随着这些社会条件的消失而站不住脚。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偶尔讲到机械论的思维方式和制造工业时代的关系:“按照笛卡儿下的定义,动物是单纯的机器,他是用与中世纪不同的工场手工业时期的眼光来看问题的。在中世纪,动物被看作人的助手,后来,冯·哈勒先生在他的《国家的复兴》中也是这样看的。”[146]
  诚然,他在同一条评注中说:“笛卡儿和培根一样,认为生产形式的改变和人对自然的实际统治,是思维方法改变的结果”[147],换言之,哲学家们并不知道自己思维方法的社会基础,但这并不是说现代的思维方法只不过是意识形态,而并不同时是对实际的自然界的反映[148]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着手解决因果性范畴,这个范畴对于解释自然是最重要的范畴。所谓两个现象依规律必然更替这样一个观念,如果不是从人类领域借用来的简单的复制品,那末因果律也不可能是素朴的实在论式地从自然中提出来的。在恩格斯看来,人在其生产中建立起包括自然界存在的因果联系,这与其说是把作为客观范畴的因果性概念相对化,不如说完全验证了因果性的客观性。“但是,我们不仅发现某一个运动跟随着另一个运动,而且我们也发现:只要我们造成某个运动在自然界中发生的条件,我们就能引起整个运动;甚至我们还能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发生的运动(工业),至少不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运动;我们能给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规模。因此,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的确,单是某些自然现象的有规则的依次更替,就能产生因果观念:随太阳而来的热和光;但是在这里并没有任何证明,而且在这个范围内休谟的怀疑论说的很对:有规则重复出现的Posthoc【在这以后】决不能确立Poropterhoc【由于这】。但是人类的活动对因果性作出验证。”[149]
  人通过他的实践的历史形态的中介,去把握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




[1]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7页。

[2] 在恩格斯那里,缺乏“形态”这个概念。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往往使用“形态”概念来突出被加工的自然物质的自身规定性。这个既念在哲学史上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和弗朗西斯·培根的“形式论”——在这问题上人们往往把古典的遗产和现代的思维相混合——。无论对培根还是对马克思来说,物质的形态性同物质遵循一般的规律具有同等的意义。和培根一样,在马克思看来,对自然的“形态”的认识是更好地支配自然的一种手段。

[3]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Ⅰ卷指出:一切自然科学的形成肩负着实践和社会的要求,特别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2页注5。

[4] 弗朗西斯·培根:《新工具》(伦敦,1893年),第11页。

[5] 关于黑格尔的实践概念,参见维尔海麦·R·巴伊阿的《黑格尔的实践概念》,《德国哲学杂志》,第6卷,第5册(柏林,1958年)。

[6] 《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页。

[7] 同上。

[8] 《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8页。

[9] 列宁:《土地问题和“马克思的批评家”》

[10] 参见布洛赫:《希望的原理》,第2卷,第240页。

[11] 例如参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31页。

[12] J.Y.卡尔凡:《卡尔·马克思的思想》(柏林,1956年),第380,378页。

[13] 同上。

[14] M.M.柯蒂埃:《青年马克思的无神论,及其黑格尔的渊源》(巴黎,1959年),第319页。

[15] 同上书,第321页。

[16]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30页。

[17]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关于物质与本体论的关系,并参见本书第一章(A)节相应的论述。

[18] 布洛赫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概念的见解,尽管过于形而上学,但他正确地着重指出了马克思自然思辨的浪浸派特性,而且这种特性不只是在马克思早期的著作中看得到,尤共象本书想弄清的那样,在他晚年的经济著作中也仍然看得到。在唯物主义的历史中,有两股主要的思潮相并行,它们在若干思想家那里交织若。一股是从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经过文艺复兴的自然哲学,走向十八与十九世纪的片面的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另一股是泛神论思潮,布洛赫把它叫做“亚里士多德左派”。在布洛赫看来,马克思也属于这一派,而这一派起始于阿维罗伊斯主义对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问题的带有自然主义倾向的解释,经过布鲁诺和培根——其学说被马克思称之为包含“全面发展的萌芽”(《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页)——最后经过雅科夫·伯麦达到浪漫派的自然哲学具有的潜在的唯物主义成分。

[19] 《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3页。关于马克思那里的物质运动问题,并参见罗吉尔·伽罗第的《人类的远景》(巴黎,1959年)第88-89页,《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96页。

[20] 参见本书第一章(A)节。

[21] 卡尔凡,同上书,第378页。

[22] 马克思1868年7月11日致库格曼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41页。

[23] 列宁:《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列宁全集》,第1卷,第398页。

[24]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

[25] 《反杜林论》,第111页。

[26] 关于沃尔弗的目的论参见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65页。

[27] 马克思1861年1月16日致拉萨尔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74-575页。

[28]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09页注89。

[29] 同上。

[30] 同上书,第202页。

[31]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二部,第36页。

[32] 黑格尔:《在历史中的理性》,第29页。

[33] 《神圣家族》,参加德文版,第11页。

[34]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二部,第245节,第35页。

[35]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36] 同上。

[37] 《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9页。

[38]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汉堡,1952年),第287页。

[39] 关于这点,参见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9页。

[40] 保尔·瓦莱利:《论艺术》(法兰克福,1959年),第69页。

[41]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42] 同上书,第204页。

[43]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3部,第248页。

[44]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页。

[45] 同上书,第48页。

[46] 马克思那里的工具与机器的关系,参见同书,第408-410页。

[47] 布洛赫:《希望的原理》,第2卷,第232-233页。

[48]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4页。

[49]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8页。

[50]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4页。

[51] 关于劳动、语言以及思维间历史地相互渗透,参见培拉·福加拉西的《逻辑学》(柏林,1955年),第88-111页。

[52] 黑格尔:《耶拿实在哲学》(莱比锡,1932年),第221页。

[53]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54] 同上书,第203页。关于动物作为劳动资料所起的历史作用参见204页。马克思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使用“资料”这概念:全部物质现实是为人的当前的目的服务的潜在的资料,所以资料即生产资料。这里所讲的生产资料分为人所使用的劳动资料或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参见同书,第205页。

[55]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第209节,补遗,第420页。马克思唯物主义地把“理性的狡猾”限制在人的劳动状况中,黑格尔则在上帝的天意对世界总体及其发展的影响上,看到了理性的重要作用,因而,它对黑格尔的历史理论的构成发生巨大影响。

[56]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31页。

[57] 黑格尔:《逻辑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莱比锡,1951年),第398页。

[58]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78页。

[59]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第210节,第420-421页。

[60]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5页。

[61] 同上。

[62] 同上。

[63]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2页。

[64]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页。

[65] 参见黑格尔:《逻辑学》,第2卷,第385页。

[66]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第204节,第413页。

[67] 同上书,第202节,第412页。

[68]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58页。

[69] 同上,特别参见第330-331页。

[70] 在列宁看来,依据黑格尔所提出的规定,生命=具体的主体,要和客体的东西区别开来。参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17页。

[71]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正如阿多诺所说,黑格尔并没有把精神作为劳动的要素,而是把劳动作为精神的要素。他还不能象马克思那样,在目的论关系里看到自然的自身中介,而不得不把它看做是“独立的自由概念的”归纳,而且“概念通过客观性使自己和自己结合起来”(《逻辑学》,第2卷,第390页),因此,实现了的目的只不过是“主观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的绕一”,是观念的最初阶段,是共自在地存在着的同一性。

[72] 关于机械性、化学性、目的论等范畴的关系,参见卢卡奇《青年黑格尔》(柏林,1954年)第397页以下,并参见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0页以下)。在那里把目的论关系作为一个要素加以阐明了,而目的论关系在研究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时一直未得到重视。列宁用唯物主义的辩证法语言翻译黑格尔《逻辑学》的主要章节时,强调把机械的以及化学的规律作为“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这是合乎客观过程的。在目的之外的机械的和化学的因果性,同时是实现目的的手段。规定目的的活动与自然规律作为同一个客观过程的两个方面相互渗透。

[73]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第206节,第417-418页。

[74] 梅洛-庞蒂:《马克思主义与哲学》,第230页。

[75] 黑格尔:《哲学全书》,第一部,第211节,第421页。

[76] 同上。

[77]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7页。

[78] 这种“基础”——由于提不出论证根据——在马克思那里未得到证明,所以奥地利马克思主义就把马克思误解为“素朴的实在论”,想从主观唯心主义或新康德派的立场来“改良”并“补充”他的理论。

[79] 特别参见康纳托·贝卡:《马克思的哲学发展及其对黑格尔的关系》(纽约,1940年),第48页。

[80]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81]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35页。

[82] 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主体概念,参见G.A.韦达的《辩证唯物主义》(弗莱堡,1952年),第254页。

[8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0-81页。

[84] 同上。

[85] 《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页。

[86]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3-574页。

[87] 《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04-405页。

[88] 这种僵硬的唯名论和我们在经济学分析中见到的那种概念实在论与唯名论统一的特征是相反的。关于马克思那里的概念的本质,参见恩格斯1884年9月20日致考茨基的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209页。

[89] 列宁在《哲学笔记》中,也完全同样地从积累起来的经验导引出逻辑学上各个格的公理的性质:“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各种不同的逻辑的格,以便这些格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列宁全集》,第38卷,第203页)。这种推导就和杜克海姆的推导一样,陷入了下述的苦恼:逻辑形式应来自实践,而为达致实践,实践又同时必须以逻辑形式为前提。

[90] 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就开始注意到现象学的抽象思维与劳动这概念的关系:“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共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创造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真正的因而是现实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16页。)

[91] 皮埃尔·纳维尔:《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巴黎,1948年)第171页。关于马克思那里认识之历史的实践的中介,参见培拉·伏卡拉西的《逻辑学》,同前版,第366页。并参见几乎不为人知晓的但相当重要的著作:玛库斯·拉法埃尔的《论具体的辩证法的认识论》(巴黎,1934年)第31页。

[92]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357、410页。对辩证法的认识了性质之所以理解不足,也和下述事实有关:例如,诸如普列汉诺夫这样的著作家,说辩证法几乎总是表现为一种“实例的集”。

[93]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页。

[94] 《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页。

[95] 《经济学手稿》,同上书,第46卷)(下),第219页。

[96]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6页。

[97] 萨特尔:《唯物主义与革命》,《境况》(一),第213页。

[98]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0页。

[99] 同上书,第120页。

[100] 关于这点,参见《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3页。

[101] 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以片面的模写这实在论方法,强调物质在在对于意识的独立性。由于看不到这本著作受党史制约的性质,所以很多解释家们就以为从中听到了辩证唯物主义在认识论问题中的最后结论。实际上,列宁的观点在当时只不过阐述了与马赫、阿万那留斯的主观唯心主义及其俄国的信徒们相反的抽象的对立命题,正象马克思在他的提纲中,把贵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作为与照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相反的、不过是抽象的对立命题来理解一样。列宁反复引证费尔巴哈不是偶然的。在列宁说明物质“本身”或外界被感觉所反映或模写时,我们就遇到了费尔巴哈的抽象。在现实的历史中,物质与外界总已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一个要素,即使思保留所谓模写的概念,正和人的意识模写现实完全一样,也必须说现实也模写人的实践。当然,在列宁的其他著作中,采取了比《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这本书更为辩证的立场。

[102]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87页。

[103]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287页。

[104]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105] 关于这点,参见霍克海默尔、阿多诺的《启蒙的辨证法》,第107-108页,在那里指出了知觉的生理学要素。J.H.霍恩在他的《反映与概念》(柏林,1958年)中,企图对马克思主义文献中为规定认识关系而反复使用的“反映”概念,作出原则的阐明,抬出直觉的源泉应该只是自然。社会占有的自然与还未占有的自然之间的差别,对感觉程度来说是速不相于的,可是思想和概念的要素早已包含在感觉里面。参见该书第94、96页以下。

[106] S.L.鲁宾斯坦:《一般心理学的基础》(莫斯科,1946年)第131页。

[107]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8页。

[108] 《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页。

[109] 《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8页。

[110] 同上书,第39页。

[111] 同上。

[112]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220页。

[113]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6页。

[114]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64页。

[115]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64页。

[116] 同上书,第220页。关于自然科学、工艺学史以及物质生产史的关系,参见盖尔巴特·考塞尔的《生产力、科学》(柏林,1957年)。在那里,作者不仅探索自然科学的社会制约性,也在基础结构中探索自然科学向独立的生产力方面的发展。

[117]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2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页。

[118] 霍克海默尔:《传统的与批判的理论》,《社会研究杂志》,第6卷,第2册(巴黎,1937年),第252页。

[119] 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第134页。

[120] 列宁:《哲学笔记》,《列宁全集》,第38卷,第227页。

[121] 布洛赫在他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解释中,特别指出这一点。参见《希望的原理》,第1卷,第19节。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对于统治的继续存在虽具有其实践的有用性,但决不能从中引申出意识形态的真理性。列宁死后,东欧当然处于物质关系的压迫之下,提出所谓一切思想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指示,是用马克思的词句使之极为浅薄的合理化,而这种指示招致这样的后果:使理论极度的实践主义的狭隘化,给一切自由思想挂上了政治的嫌疑。

[122]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19页。

[123]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5页。

[124]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页。

[125] 霍克海默尔:《传统的与批判的理论》,第257页。

[126]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

[127] 让·卡尔维的《卡尔·马克思的思想》在构成论的意义上阐述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因此不承认被加工的自然物质中的一切固有的结构,所以说它倾向于康德。在卡尔维看来,这种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的性质在于:“经验的总体是由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所构成,这二项间的关系是现实的总体运动”,第378页。马克思主义对所谓世界的构成这个唯心主义问题的解释,参见让·杜克·达奥对胡塞尔进行批判的著作《现象学与辩证唯物主义》(巴黎,1951年)第228页。关于马克思的辩证法中,认识了的现实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中介,参见雅希姆·肖马海尔的《对混沌的不安》(巴黎,1937年),第35页。

[128]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页。

[129]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柏林,1956年),第52节,第63页。

[130] 《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25页。

[131]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0页。

[132]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68页。

[133] 《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93页。

[134] 同上。马克思使用“承认”一词不是偶然的,它使人想起了黑格尔现象学中的主人和奴隶的辩证法,因为在那里,奴隶首先是作为“承认的意识”出场的。人由于获得工业与技术对自然存在的支配力,这就增长了他们从历史命运的奴隶提升为历史命运的主人的可能性。

[135] 关于这点,参见霍克海默尔:《资产阶级历史哲学的起源》,第97页。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现代认识论中主观概念的解释,特别参见布洛赫《希望的原理》第1卷,第207页,以及至今恐怕是对《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最深刻解释的第270-312页。

[136] 参见《列宁全集》,第32卷,第84页。

[137]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84页。

[138] 《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317页。关于“物自体”与实践的问题,并参见恩格斯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关于费尔巴哈的论文中的“茜素的例子”,在文献中是有名的,要想证明恩格斯的哲学并不够哲学的资格时,这个例子是可以反复加以利用的。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就已经误解了实质,他这样写道:“特别是在这里,有必要把恩格斯追随黑格尔而在使用其术语上的几乎不可理解的错误订正过来。在黑格尔看来,物的‘自体’与‘为我’决不是对立的,相反是必然相关的概念,说某物仅以‘其自体’而存在,这仅意味著说它‘为我’而存在。”可是,从前后文的关系来看,恩格斯批判的着眼点显然主要是指向康德的不可知论,他所议论的是“自体”与“为我”在康德那里的区别,而不是在黑格尔那里的区别。现象不只是和本质对立,同时是这本质的规定,关于恩格斯对“物自体”的批判,并参见K.贝卡:《马克思哲学的发展及其对黑格尔的关系》,第46-47页。

[139]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3页。

[140] 关于这点,参见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对蒲鲁东的批判,他在那里大为强调经济学范畴的历史相对性。

[141]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

[142] 最近在东欧地区,致力于对唯物主义辩证法范畴的逻辑的历史的性质的理解,而这是列宁在遗稿中所要求的,它构成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来完成的辩证法之一部分。这时意味深长的是,马克思的原稿比以往更多地被引入议论之中。这些研究是从下述的正确思想出发的:马克思那里的范畴具备唯物主义的“标记”,而不只是囿于黑格尔的范畴之中,问题是探究逻辑的范畴究竟是物质的现实结构的要素呢或是它的表现?关于这点,并参见斯大林之后阶段中的典型著作:M.M.罗森塔尔和G.M.斯特拉克斯编著的《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莫斯科,1956年)。其中,把范畴将定义为“反映对象的最一般的而且最本质的联系”的“根本概念”,第15页。

[143] 阿尔努德·哈乌扎:《艺术史的哲学》(慕尼黑,1958年),第27页。

[144] 布洛赫:《现代的遗产》(苏黎士,1935年),第202页。在列宁看来,自然的客观性与历史的制约性不是相互排斥的,他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中这样说:“从现代唯物主义即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着,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的界限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它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阳面的轮廓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而这幅图画描绘客观地存在着的模特儿,这是无条件的。”《列宁全集》;第14卷,第135页。

[145] 关于这一点,参见本书第一章(A)节。

[146] 《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28页。

[147] 同上。

[148] 在马克思看来,真理总是诸因素的过程,而决不是一个抽象的立场,达一点从“草稿”的一个地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02页)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该处涉及到商品的拜物教的性质:“经济学家们把人们的社会关系和受这些关系支配的物所获得的规定性着作物的自然属性,这种粗俗的唯物主义,是一种同样粗俗的唯心主义,甚至是一种拜物教,它把社会关系作为物的内在规定归之于物,从而使物神秘化。”正如事物的社会性质不能神秘化为自然的性质一样,反过来,也不能把在受社会制约的范畴下出现的自然事物仅仅消溶成社会事物。

[149] 《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5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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