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沙玛利:计划、市场与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

演讲三:“市场社会主义”
——南斯拉夫1965—1971年的经验



  南斯拉夫的例子,是唯一容许我们验证第二种以市场为方向的改革——“市场社会主义”的例子。

一、目的和制度性手段


1. 目的


  以下是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盟(以下简称南共)(录入者注:此即南斯拉夫执政党)第九次大会所定的目的:

  “南共承认,在现代情况下,为市场而生产,是合理地扩大生产力的唯一可能的形式,也是发展自我管理及直接的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客观先决条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反对主观主义及反对国家排斥它的经济法则的同时,一定要有力地追求改革主义的目标,肯定最自由的和最发展的市场社会主义生产形式。”

  正如布鲁斯所着重指出:现在不仅是反对愈来愈朝向积累的极度集中的计划的问题,在这里,市场与计划的关系是倒转的。市场的机能正在扩张。

  用官方的术语来说,“经济”的整体(在某方面看来,是超越社会的范畴)是反对正式的敌人:国家。问题是怎样从国家收回“应该”属于“经济”的资源。

  以下是巴卡里克(南斯拉夫革命及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在事后对改革精神的描写:

  “凭借一九六五年的法律……国家把它的某些经济方面的责任和它在这方面所扮的角色,移交给经济本身。净产品以七对三的比例,分配给经济和国家。现在的问题是,银行是不是经济的组成部分。如果我们考察最近的发展,就能看到使用我们的剩余劳动和剩余价值的权利已经被移交给银行。我们既不认为这些银行是自我管理的有机体,也不认为它们是由直接生产者所管理的机构。但是从经济和社会改革的术语来讲,它们是经济的要素,在这方面的要点是‘国家’和‘非国家’的对立。”

  这个“非国家”被认为应该以超越社会制度之间的分歧的某种“客观的”标准来管理经济。这个标准就是世界市场。根据南共政权一位主要经济学家霍伐特所使用的公式,重点就是“使经济决定脱离政治影响”。

  价格就会是世界市场的价格,在正常的进出口法律的保护下,如果营业经不起世界市场的竞争,那只好改组或者关门。

2.手段


(1)取消投资基金

  在第二篇演讲所讨论的经济改革中,积累基金来自与预算分离的基金。一九六三年,这些不同的社会投资基金被取消,资源被移交给银行。此后,联邦中央政府(南斯拉夫是六个共和国和二个自治省的联邦)只能设置为救济最不发达的区域之用的基金。积累因此被分散给生产单位和银行系统。当生产单位的财务负担减轻了,银行的职责改变了,这个解散计划的过程就有了实质意义。

(2)减轻企业的税率

  从企业的收入抽取特别税的制度已完全被废除。对营业额征税的制度已从生产转移到零售和服务价格方面。

  企业直接负责的附加价值所占的比例,已从1960至1963年间的47%,增加到1960年代后期的58%。除了企业管理社会剩余的职能扩大以来,银行也有了新的职能。银行职能的转变是改革的特征之一。

(3)修改银行制度

  在过去,银行是在“社会政治集体”(即各级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依据计划的指令,来管理社会的基金的机构;企业的代表都可以参加银行的管理队伍,主要的批评是,比起政客,他们的权力是小得可怜。

  在克服区域之间障碍的名义下,银行获得全国经营的权利,而且被鼓励合并。

  ——银行可以由单独的企业建立,或者由企业与“社会政治集体”联合建立(它们至少已拥有25个成员)。从此,国家机关不会单独建立储蓄银行。

  ——银行的管理会议应该是会员大会。在会员大会上,创办会员的投票权是依其投资额而定。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参与的企业有多数的投票权。事实上,在企业、银行与地方政府的董事之间,常常有互相渗透/交换的情况发生。但是管理制度所建基的逻辑,则已经脱离了计划中心的束缚。这是最主要的改变。

  会员大会建立了一个“信用委员会”,其成员都是专家。银行总裁是该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在理论上,信用委员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关。

  ——最重要的创思无疑是“信用基金”的创立。它把银行的资源汇集在一起。这些资源由创办会员的存款和信用贷款的利息所构成。从此,所有这些基金属于银行,银行则从这些基金的投资中尽量获得最大的利润。

  ★ 1965年有关银行与信用的法律,首次公开地准许一个企业从另一个企业的投资中得到收益(换句话说,从他人的劳动中得到收益)。

  ——银行给予企业信用贷款,其利率理论上不高于8%。该利息成为银行的收入。此项收入依据银行会员大会的决定分为三部分:(a)一部分归于银行员工的工作合作社来支付经常费用(经营、还债、法律上及合同上应尽的义务、私人收入)。员工可以将部分收入存在银行的基金中;(b)另一部分留作信用基金;(c)其余部分可以以利息的形式非给创办会员。这些“股息”的数量视营业的情况而定,但不能以私人收入的形式分配。

  有很大的压力赞成(也有人反对)废除限制使用这些“股息”的规定,希望这些“股息”真正地成为股票的花红。但是这个改革从来没有实现。

  投资的准则也要求国内价格制度的改变。

(4)改革价格及外贸

  这个改革的目的是:调整国内价格到国际水平,建立南斯拉夫货币(以下简称南币)的更“现实的”交换率,以及降低保护主义关税。其要点是减少国家从企业得到的特权——另一方面是企业失去国家的补助与保护。

  在1964年,矿业和制造业的价格上涨15%,但原料上涨24%,农产品上涨43%,建筑业和房屋上涨21%,服务上涨30%。

  在1970年,三分之二货物的售价是不受管制的。从1965年开始的通货膨胀趋势,已经上升到远远高过所希望的“真正”价格。通货膨胀的问题愈来愈变成经济危机的主要部分,而且一直到今天还是如此。以后我们还要再谈此问题。

  南币的贬值(从750南币对1美元到1250南币,或12.50新南币对1美元)被认为是用来鼓励出口,而且是朝向南币的可变换性的进一步的步骤。

  到1971年末,进口限额和许可证制度只应用在五分之一的输入装备、四分之一的原料和半成品、以及37%的消费品。

  在理论上,只有赚到外币的企业才能拥有外币(其准许拥有的数额因产品而不同)。在实际上,大部分作为储备金的外币却在市场上流通。企业也有直接向国外的金融机构借款的权利,其条件是企业或银行的外债不能超过其所拥有的硬货币(如美金或英镑)的三倍。

  最后,在对外关系方面,改革还推行了另外二个措施:旅行和移居国外的自由(我们将与就业问题一起讨论)和对外国资本开放。

(5)开放经济给外国资本

  开放的目的是要改善外债的情况,一方面要以引进技术和技能来改进南国产品的竞争能力;另方面要鼓励外国资本的投资。今天的苏联也是用同样的逻辑。

  在1967年以前,上述的外国资本的投资是非法的。1967年的法律和宪法的修改案准许联合投资的组成,而南斯拉夫的资本要在其中至少占51%。与东欧国家比较起来,这个新法令提出了大胆的建议——而且也表示出要保护这个制度的一致性的愿望(见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在1970年对南斯拉夫的外资投资的研究报告)。

  从南斯拉夫的制度(它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总的方向),要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工人在联合投资的企业中的地位。政府总是宣布,在这种企业中,工人的权利应该没有什么不同。因此,自我管理的制度及它的基本原理应该也应用到这种企业。在较广阔的层面看来,联合投资一旦建立以后,就成为不可分割的“社会”财产。这就使人怀疑,在长期亏损的情形下,它将会如何,因为很难使破产和工人工资受到保护。

  ★但是在开头所定出的详细规例,却包含了许多矛盾——在苏联也可以找到同样情形。

  除了第一种问题以外,南国政府也很焦急地想大为减少几个宏观经济方面的不平衡。但是,如果产品能够输出到可以自由兑换货币的国家而获得利润的话,鼓励这种生产就跟借出外币的国家的利益不一致(40%的生产是准备输出!):这些外国伙伴现在会不会比较倾向于在南斯拉夫和东欧国家(凭借前者的帮助)寻找市场,而不倾向于它们自己互相竞争呢?对南国政府而言,要点是使联合投资的计划对外国的伙伴有吸引力(因此成为利润的一个泉源),而且在同时使大部分剩余价值留在南斯拉夫。……政府抽35%的利润税,而且至少20%的利润要重新投资在南斯拉夫——如果再投资的比例更高,或者在不发达的地区投资,政府可以减税。

  对于外国投资者调走利润和资本,规定是非常复杂的,而且一定要服从政府要保存硬货币的规定。所有这些能对投资者有真正“吸引力”吗?

二、改革对社会经济的初步影响


1.自我管理,就业和资本:怎样的密集发展?


  对密集发展的优先,当然会影响到就业。事实上的后果是增长率的萎缩不前,因此引起严重的失业及大量的向外移民。

  技术性的投资造成“劳动生产力”的强烈上升(以工人的平均生产量来计算)。以1961年的基数为100,1971年已增至178.9——产品的增加率大于劳动的增加率。每个生产部门都是如此。(见世界银行1975年报告书,92—94页)。但是这个生产力增加的意义却是失业。

  与此同时,每个生产部门的每个工人的平均固定资产的数字也增加了很多(以1966年的固定币值计算,从1965年的57000南币增至1970年的80000南币)。在60年代的后半期,每增添一个工作所需的投资,比60年代前半期所需的投资大三倍。在同一时期,每个增添的生产单位需要增加一倍半的固定资产。因此,在1961至1971年之间,制造工业的“资本生产力”从100降至95(在建筑工业,从100降至68.8;在服务业,从100降至88,而在农业则从100降至71)。

  总而言之,投资成本不但没有降低,不但没有一致性,反而在推行非集中化政策以后,产生了像极度集中制度那样的“生产资料渴求”和非集中化投资的市场经济制度所常有的失业现象。

  虽然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在1971年找工作的人数是三十万人(南国总人口是二千万)这已经是有七十万工人外流以后的数目。

  但是,南国失业情况的特性需要在这里着重一下:南国企业内的社会关系,迫使企业要在保证就业水平不降低的条件下扩张技术能力。只要这个社会逻辑还继续,企业的自主化不会产生减低成本的后果。后果是阻止社会劳动的分化和改组,以保证充分就业。不过,如果工人没有同时接受管理整个经济的训练和负起责任的话,对现有职业的保证只会造成僵化和费用的增加。市场的压力促使企业不再雇用新工人(因此失业人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的因素)。

  这里并没有发生资本主义式的以资本代替劳动情况(即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因为资本不是主要的因素,而且劳动也不单是一个成本。

  这当然包含了一种社会进步。但是它也包含不够鼓励性和对生产不利的意义!换句话说,对于那些要采取微观经济、以利润为主、自我管理的企业,竞争就会逼使这些企业为了明显的社会理由,产生了与期望完全相反的结果:制度的各方面效率下降以及与原先目标相反的社会和经济后果出现。

  我们在下面就会看到在其他方面(除了就业与生产力以外)的后果。

2.令社会失衡的因素


(1)不平衡的区域发展

  在本文所考虑的时期之末,不发达的区域占全国面积的40%,全国人口的35%,但只占全国总产值的21%。

  当非集中化制度被大力推行时,靠近富区的穷区就成为该富区的责任。联邦政府的援助只供给马其顿、蒙特尼格鲁、波士尼亚—黑斯各维那和科索沃等区域。

  在1965年至1970年之间,虽然有上述的援助,每人平均收入的分配再次恶化;在1970年,穷区人民的平均收入,只有富区人民平均收入的一半。在投资分配方面,所有区域都要根据新的标准,它的结果就是我们在上面已经提到的:投资的决定是十分“资本主义式”的,而且成本愈来愈高。但是这些特征在发展较差的区域更为显著:在穷区,由于基础建设以及资本集中的基本工业的需要,每单位产品中的固定资产成分就比其他区域高很多。

  原材料的生产需要大量基金,它们的投产日期常常被延迟,再加上产品受世界市场价格的影响——这些就是新管理方法之下的负面因素,因此对在穷区发展基本工业的计划起了坏影响。由于在这些工业中所付的工资低于那些价格可以自由调整或受保护的工业的工资——再加上这个时期,体力劳动被轻视——使这些基本工业部门的劳动力很缺乏。

  在向国际竞争开放的政策下,穷区的较低的生产力只会使它们在竞争中失利。而且在争夺硬货币的过程中,富区自然地享受一些好处:例如,在亚得里亚海的克罗地亚海岸适合旅游业。

  最后,南部山区的古式农业比过去更难从改革提供的购买私人拖拉机的机会中得到好处。

  人口问题也是造成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之一:长远看来,2.1%的出生率就是保持人口稳定的数字。南斯拉夫在七十年代的平均出生率为2.3%——发展较差的地区为3%,而其他地区为1.9%(科索沃地区却高达5.4%)。

  这意味,即使在集中化的积累和重新分配收入的政策下,减低地区之间的不平衡也是一个长期的、困难的过程。在削减资源转移与互相依靠的制度下,上述过程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此外,这些转移和援助的效用一定要看它们如何影响地方的就业和传统农业,因为传统农业的生产力特别低。官僚们很资本主义式的或只顾名誉地使用援助,就更为加剧退向民族主义和社会紧张。

  一般而言,这些援助破坏了改革的原则和价值。不合理的管理方法只会增加所作选择的不一致性,以及使所有有关的人不满意。

(2)利润的诱惑

  特权和对社会基金的滥用和挥霍,在改革以前都已存在——事实上是官僚制度人所共知的一面。改革不但没有消除、反而扩大了这种行为。它刺激了利润的诱惑,而且接受了(虽然不是完全地)市场关系所带来的不平等(新形式的特权!)。在资本主义社会,因为利润是由资本所产生,收入的不平均以及财富集中在金字塔的尖端等等现象,毫无疑问地是更显著的。但是,这些利润的主要特征,就是它们可以合法地重新投资在生产上。像南斯拉夫这种社会,因为不存在资本市场,而且因为私有财产的地位非常脆弱,财富的积累主要是经过种种不同的欺诈行为(在社会化的部门比在私有部门更广泛)而进行的。它的后果就是以消费为主的非法特权活动。市场式非集中化只会使投机者更容易地得到暴利。这个获取利润的过程会比经济制度的“私有化”过程更广阔。

  ★无论是在波兰、匈牙利、今日的中国、或者南斯拉夫,每次非集中化改革和扩张市场机能的浪潮,经过短期实施以后,总会伴随着反对“违法的自肥”运动。

  这个运动要把人民的不满引向几个替罪羔羊,我们不要低估它所起的蒙骗作用,也不要低估所出现的自肥。通常是在局部地恢复集中化的时期,最大的丑闻才公之于世。报纸和法院谴责百万富翁及他们的俱乐部的事件(这些事件使地方的党政机关丢脸),再三地在南斯拉夫发生,一直到今天还是如此。

  当局在发动改革以前,就已经尽量地缩小它早期的平等理想,而且嘲笑收入的平均主义。为了要利用物质刺激来提高生产力,而且为了要增强地方工人会议的管理权,南国政府已经在很早时期(正像今日的戈尔巴乔夫所做的一样)极力地赞美根据市场的结果和工作的“质量”——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来分配收入。推行改革以后,管理人员的职责增加了;这却只是对领导班子有利。

  如果一个能够采取大胆和成功的主动力的厂长,要根据他的成就来决定他自己的薪金,这不是很“正常”吗?如果公司给他一部“宾士”汽车来使用,这不是很“正常”吗?如果生产单位要变成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集体企业家”,这个“根据一个人所做的工作”的“狭义地以工资为主的”分配标准,是不是应该一起废除呢?

  这是在南斯拉夫广泛流行的意见;它相当于提倡以市场成果来决定分配。在工作场所之内,它鼓励工人在财务方面(暂时地)把权力交给专家。在工作场所之外,它拆除了企业之间的团结。它导致邮电工会的代表要求“经济价格”(即依据资本主义的逻辑来提高邮费)。这是改革的语言,它的逻辑和它的观点是基于短期的获利能力。

  收入最高的部门就是最积极提倡市场关系的部门:金融业、进出口业、商业团体、石油工业和造船业。

3.愈来愈多的外债


  从1964年至1971年,南国的外债增了四倍,从七亿美元增加到二十七亿美元。90%的债务——以及95%的应付利息——是以可兑换的外币计算的。在1966年,这个债务代表全国总产值的14%,在1971年,就接近30%。(1975年世界银行报告)。

  按贸易国家而分的对外贸易数字显示,与经互会的贸易已从1965年的36%降至1970年的25%(经互会是经济互助会议的缩写。它是协调苏联和其他所谓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中国和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是联系会员国,不是正式的会员国;贸易主要是建立在像实物交换的双边基础上)。相反地,与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的贸易却从1965年的47%上升到1970年的62%(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包括主要的已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的贸易则从15%下降至10%。

  南斯拉夫的贸易逆差很明显地是因为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大量入口而加深的。

  以世界市场的价格,而不以国内市场的价格为信号,作为赚钱的标准,大量地增加了各种物品的输入。而且,当南国政府强迫推行低价格政策来鼓励人民事业国产的能源和原材料,这种资源分配的决定和投资资源的非集中化,造成基本工业的瓶颈现象。成本的高涨以及国内运输工具的不足,鼓励了从国外的输入,造成了国内各区域之间的贸易受损。制造业的工业化速度极度加快(因为有利的价格和较高的利润造成),并没有同时伴随原材料和必需的内部结构建设的增长。因此,这种发展主要是靠输入和供应商贷款。

  南国政府曾经再三地痛惜和指责南斯拉夫的企业在外国市场中进行“不公平的竞争”——但这不正是改革所提倡的“正常的”行为吗?

  疯狂地追求外币的行为(这是南币的脆弱所促成的,但同时却加深了南币的危机)逐渐成为贸易的推动力。企业为了满足人民对进口货的需求,不进口生产所需的货物,而进口可获高利润的消费品。企业利用价格的差异和外贸所得的优待,尽量地乱搞。据报道,某公司输出自己的产品给一个假的贸易商,然后再把这些货物以不受管制的价格进口。1970年,由于谣传南币将要再贬值,发生了大量的投机,这又触发了预防性的入口浪潮。

4.南斯拉夫的通货膨胀


  霍伐特强调,在改革前夕,国际货币基金所信奉的数量论和货币主义论对南国有一定的影响。当时主要的思想是:物价的增加是经济对信用过分扩大的反应。这就扩大了要求,因此产生通货膨胀。

  依照这个逻辑,导致政府采取限制信用和货币供应的经济政策,他们以为信用与货币的膨胀是物价飞涨的原因。

  那时,政府的措施很合于以上这个型式:消费者的信贷被限制,企业被迫运用储蓄来作为周转基金,中央银行减少对商业银行的贷款,等等。其结果极为明显:大灾祸。经济增长率急剧减少,向外移民和失业人数迅速增加,但是信用和货币供应的减缩却没有稳定物价。

  贝尔格莱德经济研究所对这个问题作了研究,证明信用膨胀和物价增加之间并没有正面的关系,反而有点负面的关系:货币供应增长率最大的时期,却是物价涨得最少的时期。霍伐特对南国物价结构制度的这个研究,作了以下的结论:

  企业的折旧基金和资本的利息是固定费用;工资像任何地方一样抗拒下降,而且由于自我管理制度,更易于被提高而停留在较高的水平,即使在经济萧条时期也会如此;因此与收入挂钩的税收也会自动地增高,即使在经济萧条时期也一样。

  不管情况如何,自我管理的企业一定要付员工工资和税。经济不好的事情一,企业既不雇用新工人,也不解雇现有的员工,生产还是继续。在那时候,库存的积累由利润和信用贷款来资助。当这两个财政资源用光以后,就由特别的商业贷款(以互惠的或者强迫的企业之间的信用贷款的形式)来代替,而且最后由加价来解决。

  数量论的要点是货币的供应量决定物价的一般水平,它的因果关系在南斯拉夫不比在别处更使人信服,至少是在信用贷款的普遍化和计划崩溃的时候。

  在南斯拉夫工人的工资上升得比劳动生产力还要快的时期,以要求过高来解释通胀的说法让位于以所谓“成本”来解释通胀。“有机构成”高的工业,由于得益于“技术收益”,首先得到工资的增加。人们的注意力就集中在这个工资增加的传染性。由于这收益不是被认为从劳动而来,政府以往设计一种累进税来减少(如果不能完全消除)这个收益。当这个累进税被废除,收入的不平等便扩大,其他工业的工资也尽量要赶上,这个倾向就成为新“平等主义”的工具。

  虽然这种现象是存在的,但其因果关系的方向不是很清楚:到底是工资增加引起物价上涨,还是物价上涨引起工资增加?

  即使工资与物价增加之间有潜在的正面关系,也解释不了什么。产品的数量跟不上所分配的收入这个事实,也许解释了一些由要求而引起的通胀——这反过来又要解释为什么生产方面不作适当的调整呢?这问题又把我们带回到对工农业的积累方式的分析,换句话说,带回到整个制度的一致性,而不是“纯粹的货币的”现象。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专家认为,物价飞涨的原因是自我管理制度的本身:

  “一个准许工人会议来决定产品价格和员工工资的制度,就是物价飞涨的一个结构性因素。”

  是不是自我管理制度注定会不成熟?要找出真相,我们需要再次提问,到底什么条件决定南斯拉夫制度中的收入与价格:改变中的生活费用,投资资本的筹措方法,信用借款的分配和生产的选择的决定程序,影响整个过程的社会和政治力量。这些就是许多互相关联的因素的一部分。这些因素严格地局限了个体化的自我管理制度(即是南斯拉夫实施的自我管理制度),因此不但阻碍了自我管理制度的创意精神,而且也降低了它的真正的管理能力。这就是为什么以自我管理来解释物价飞涨,事实上解释不了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接着分析和考察在新制度下的政策的决定是如何作出的,以及进一步分析这个制度本身的社会关系。

  在这里,我们要对物价飞涨作如下的总结:通过增加货币的数量和扩大它的功能,当局尝试加强货币的“活动力”。这却未能达到所希望的一致性。物价飞涨的出现正是积累(包括筹措资金的方式)条件被转变的结果:信用借款被普遍作为银行与自我管理的企业之间新的社会关系,但是没有同时由计划协调生产。这样就产生了大规模的损失、重叠的生产和生产能力过剩,既没有市场的约束,也没有任何社会约束机制。

  在资本主义社会,物价飞涨是一种抗拒市场和抗拒经济危机的方式——一种把由市场裁决引起的破产的代价延迟和转移给整个社会的方法。在南斯拉夫社会更百倍地是如此。浸透了这个制度的思想,使排除市场的裁决的行动,成为极之合法。这不仅仅是“宣传”:私有财产的废除,不但停止了财政上的风险,而且保证了就业。这却没有立即或自动地使制度得到新的一致性。但是它的确需要我们对于自我管理制度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作一个神志清醒的考察:后者真的是前者的生命线?

四、生产资料的“非国有化”,但不是真正的社会化


  在形式上,我们这里所研究的时期内,“社会部门”以私有部门为代价,继续在南国经济中扩展。

  但是,从本质上看来,无论在宏观经济的水平,或在车间之内,真正的趋向是对经济(“社会财产”)的愈来愈少的控制。

  对私有部门的考察就会对这负面的评价提供更多的资料。

私有部门的动力


  私有部门的目前和未来的地位及它与社会化部门的关系,是南斯拉夫经常辩论的题材。某些作家,例如比卡尼克,日呢为在新经济政策时期使得布尔什维克内部发生分裂的那些争论,跟目前没有关连。他们断言,由于南斯拉夫的经济及其社会化的部门已经达到目前的发展水平,“不安全的感觉”和恐惧剥削关系的恢复,是“很难了解的”。对于这个问题,像霍伐特这样的理论家提出一个崭新的解决方法:在他所提倡的非集中化的“协作社会主义”模式的范围内,以私有生产资料作个人劳动,可以成为直接的自管形式。因此,他相信,市场和私有财产(虽然没有工资的剥削关系)在社会主义之下是有前途的。另一个南斯拉夫经济学家贝叶特以同样的思想逻辑,得出“集体或个人的社会财产”的观念。他认为,只要私有的生产者“所占为己有的社会产物不大于他自己劳动的成果”,这种形式的“社会财产”是存在的。

  但是,目前所流行的意见还是带怀疑性和偏向于实用主义。私有部门只被允许在社会化部门发展不足的地方发展(以减轻私有生产资料的税收为手段)。然而,还是有以下的限制:一个人不能雇用五个以上的工资劳动者,也不能拥有十公顷以上的土地。在这同时,在计划及其再分配的机能被解散以后,这两个部门的企业之间就发生了竞争。在这情况下,改革彻底地改变了两个生产部门的相互关系,换句话说,完全扭转了更多自愿合作的倾向。

  1964年,合作社的总会员人数达到130万;1971年,这数目却不到86万。这个急剧减低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化部门所得的补助大为减少。但这不是全部的原因。

  对于行政当局对参加合作社的个体农民所采取的怀疑态度,以及对于前者与后者的一般关系,农民无疑有不满的感觉。这就解释了较早的合作化运动脆弱性。农民直接体验到太多次的合同被撕毁,太多次地因权力的不对等而吃亏,也对联合耕种的收入分配不均,及在组织自管方面受挫等等事件,非常不满。事实上,他们在合作社中并没有代表,对合作社的决定,只能作指引性的投票,但没有决定权。

  就是因为有上述这些问题,所以农业的未来方向就非常重要了。批评的焦点和使农业恢复繁荣的要点是:究竟是使农民在合作社中有更大的民主,得到更大的尊重,还是鼓励私有部门寻求更大的自主和刺激它与被解除的社会化部门作更激烈的竞争。无论其愿望是怎样,改革政策在实际上还是推使农民退向寻求个人的解决方法。

  当个体农民发觉可以利用个人发展的缝隙来改善他的社会地位时,合作化运动对他的吸引力就会大大地减低。如果农民觉得他的地位不大稳定,不太明确,而且没有受到适当的承认,上述倾向会更大。

  参加社会化部门的措施变得愈来愈没有吸引力,因为后者的情况正在迅速地变坏。

  在开头的一段时期,由于农产品价格的上升,所以整个而言,农业比工业有利:根据改革的计划,农产品要加价35%。在推行这个改革的头两年,农产品加价66%(制造工业只增加了28%,而零售商业增加了59%)。但是,在同时期,政府对农业的补助减少到欧洲各国中最低的水平。为了配合改革的精神,联邦政府的投资基金也减少了很多。以后,工业价格的上升很快赶上了农业价格的上升,这就使原料的价格十分昂贵。同时,信用贷款的利率变得更高。亏本的情况大增。

  在市场价格和筹措投资资金的新方法的双重约束之下,国营农场对肥料的消耗减少了三分之一,对雇用人员减少了一半(特别是对技术人员,因为他们较高薪),拖拉机和牲畜则转卖给私有部门(因此社会化部门的拖拉机数目有绝对的降低。)在这个一般的趋势之下,合作社的吸引力愈来愈少,而私人拥有的拖拉机的竞争力则愈来愈大。合作社的数目减少了一半。

五、1968至1971年的冲突增加


  到了1971年,工人的罢工增加,结合着1968年所开始的学生和左派知识分子的运动,马上将矛头针对着官僚层和朝向市场的改革,再加上民族之间的摩擦,于是引起了制度方面的改变。扩大市场机制的政策突然被终止。但是,制度的摧毁和各种团结互助方式的消除,已经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以下两段当时所写的文章,对那时的局势有很好的描述:

学生的反叛


  “以下是学生在官方的学生报上所提出的要求:

政治行动纲领

  为了要对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及由一个单一的人民分成几个平等的、自由的民族共同组成自管的集体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提供最急促与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我们觉得应该:

  (一)


  1.采取行动来迅速减低我们社会内的巨大不平等现象。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要求应该有系统地应用按工作量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应该清楚地和明确地定出决定个人收入的标准;应该定出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的标准;应该废除基于垄断权力获得的非社会主义的特权地位形成个人收入的差异。必须采取行动反对以非社会主义的方式积累私有财产。我们要求,将以不合法手段获得的财产立即国有化。必须取消我们社会中的特权。必须对特别高的收入征收累进所得税。

  2.为了要迅速和真正地解决就业问题,应该对发展我们的加价有长期的远景。这个长期的远景应该建基于全国人民都有工作权利的原则。我们必须采取一个促进充分就业和改进我们人民的物质与文化条件的投资政策。我们必须使雇用年轻有技能的工人成为可能,因此,要把超时工作和志愿工作减至最少或者废除。空缺一定要由具有所需技能的工人来填补。

  3.我们必须在我们社会的各方面许素建立自管的制度,而且要消灭阻碍社会发展的官僚势力。

  我们不但要在工作场所,而且要从地方到联邦的各个层面,有系统地建立真正的自管制度。建立自管制度的关键,在于工人能够对工作条件和剩余价值的分配有完全独立的决定权。以便生产者能够在生产单位内真正行使控制权。

  所有自管的机构应该负责实现这些任务,如果他们不能实现这些任务,他们应该负起社会责任。个人的职责应该有其恰当的重要性。

  4.与自管制度一样,所有社会与政治的组织,特别是共产主义者同盟【即南共——译者】,应该民主化。特别是公众舆论的工具应该真正民主化。最后,民主化应该使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有可能实现。

  5.马上停止所有把社会财产转变为私有财产的企图。马上停止将个人劳动转变为个人或团体的资本的企图。应该采取法律行动来彻底地消灭这些倾向。

  6.马上修改地产法,以阻止社会或个人的地产投机行为。

  7.应该使文化事业商业化的倾向成为不可能,应该使人人都享有创造性的文化活动的机会。

(二)


  1.马上改革教育制度,使之适合经济与文化发展和自管制度发展的需要。
  2.宪法应该保证每个年青人有接受均等教育机会的权利。
  3.应该在法律上规定大学的自主。”

工人的不满


  “除了有关贝尔格莱德的学生反叛消息以外,对于1968年6月26至29日召开的工会大会,几乎一点消息也没有。但是这个南斯拉夫工会联合会的第六次大会却是工人大表不满的场合。在所表达的份量和社会的重要性上,工人这次的不满远远超过学生的愤怒。

  在整整的四天中,来自南斯拉夫各工业部门和各区域的工人,接连不断在讲台上发言,常常用粗野的口气,批评‘经济改革’的后果,一位叫奇科维克的工人,代表斯各比亚、洛布耶那和扎克拉布的金属工人,抗议说:“我们已经有够多的纸上空谈的社会主义!”,他要求工会保障工人的正义物质要求。在大会前夕,一份刊物登了一封金属工人的信,信上尖锐地批评了政府的政策。他写道:‘我们应该认识,虽然工人自管制度在我们国家里发展得不算少,它却使工人阶级贫穷了;即是说,生产者反而贫穷了。在生产者为其最起码的权利而斗争时,其他人却更富了。拥有房屋、别墅和汽车的人们,可以到国外或旅游胜地去度假。这就是为什么工会逐渐死亡,令人一点也不惊奇……我谴责工会,因为工会已经使金属工人差不多无法生活。我们工人移居国外或者在国内变成失业者。要怪责的是国家的上层机构。我们已经给了他们高收入与别墅。我们工人在工厂之内争吵,但我们的钱却跑到别的地方去。工会应该保护工人的利益,不应该保护政府的利益。’(《波巴》,1968年6月1日)

  工人在这次大会上表示的不满是如此强烈,迫使铁托重施了他对付学生反叛的伎俩。他在工会大会上发言,强烈指出‘经济改革’的不良后果。”

  (我们在这里没有时间讨论以后一段时期的机构方面的妥协。对于南国发展的一般状况,请参阅以下的大事年表。)

革命以后的南斯拉夫一些主要的日期


  1945年3月8日:南斯拉夫共产党与流亡政府达致折衷协议,正式成立了联合内阁,但是南共仍拥有八十万人的抗战军队和各地的人民解放委员会。

  1945年10月:最后二位资产阶级的部长离开内阁。新的国家巩固其成果:生产资料和银行的国有化,土地改革,以及实质上的外贸垄断。

  1945——1950年:完全按照苏联模式的中央计划和农业集体化。

  1945年11月29日:经过全民投票以后,南斯拉夫人民联邦共和国正式成立。

  1948年:克里姆林宫谴责“铁托集团”,公开要求“南共内部的健康力量”强行实施新路线。南共领导层采取报复行动,将共产国际情报局(Kominform)支持者野蛮地整肃;党的绝大多数党员支持南共领导层。共产国际情报局随即在全世界的共产党中发动了一个巨大的整肃“铁托分子”的运动。

  1950年:工人自我管理的法律被采纳;80%的可耕地恢复了私有财产制。

  1950/52年——1965年:自管制度在这段时期开始,而且推广到各部门去(包括服务部门和文化部门),但国家还控制了70%的投资;私有部门只限于在农业与小型手工业方面。(见演讲二)

  1954年:吉拉斯(Miloran Djilas)被整肃。

  1955年:苏联总理赫鲁晓夫到南斯拉夫签订了两个政权之间的友好协定。

  1958年: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七次党大会明确决定,自管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普遍的目标,并不仅仅是特别的“南斯拉夫到社会主义之路”。

  1965——1971年:在这段时期,朝向市场的经济改革被充分地实施:通过企业之间以及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来追求利润,物价不受限制,中央投资基金被废除(见本演讲三)。

  1965年:非集中化的(即解除中央控制的)经济改革被引进。

  1968年:学生反叛,工人罢工,工会召开了非常批评性的大会;铁托指责资本主义式关系的发展,同时也谴责苏联干涉捷克。

  1971年:克鲁西亚民族主义运动兴起。

  1971——1980年:这是局部地重新集中化的时期。不具名的银行户口被取消。“自管计划”通过协商的合约而被设立起来;规模大的企业被拆散为较小的生产单位。

  1972年:在克鲁西亚实行镇压与整肃;铁托指责百万富翁。

  1973——1974年:对左派的评论杂志《PRAXIS》和共产国际情报局的支持者加以镇压。

  1976年:在将大企业拆散为较小单位的情况下,协作劳动法正式将自我管理权扩大。

  1980——1988年:在这段时期中,外债增加,经济危机频繁,政治停滞,而国际货币基金所加的压力愈来愈大。


(第三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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