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查尔斯·蒂利《社会运动,1768—2004》(2004)

第二章 社会运动之创建



  想像一次18世纪的旅行——旨在对斗争中的变化进行探究:在动荡的1768年,你从英国伦敦出发、途经波士顿到弗吉尼亚的查尔斯顿。你兜里揣着的不是伟大的导游先驱卡尔·贝德克尔[1]——此公直至1801年才出生——出版的旅行指南,而是一份斗争事件的汇编(contentious gatherings, CGs)。它所收罗的,是一群人(姑且算是10人或10人以上吧)聚集在一个四通八达的公共场所,群体性地向外界伸张自己的诉求;一旦这些诉求得到满足,就有可能对他人的利益产生影响(Tilly 1995: chap. 2 and appendix)。至于表达诉求的方式,则从人身攻击到陈情请愿,不一而足,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政治支持的表达。
  18世纪60年代以前发生在伦敦、波士顿和查尔斯顿的绝大多数斗争事件,都更多地采取了威胁恐吓或直接诉诸武力的方式,以对付与其团体立场或利益相冲突的其他派别。这与社会运动通常采取的游行、集会、委派代表的方式大相径庭。然而,到了18世纪60年代,有迹象表明集体斗争事件中开始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以下是1768年4月伦敦斗争事件的汇编,主要事件如下:
  4月2日:邻近伦敦的布伦特福德(Brentford)郊区,一伙人拦截了一辆过路马车,强迫车上的人喊“威尔克斯暨自由”,以示支持议会候选人约翰·威尔克斯(John Wilkes)。
  4月14日:肖迪奇教堂(Shoreditch church)后的织布作坊,织布雇工撕毁了6台纺织机上的布匹。
  4月14日:在位于斯毕塔菲尔德(Spitalfields)的纺织作坊和店铺,又有一伙织布雇工撕毁了另外6台纺织机上的布匹,作为布匹所有者的雇主被雇工们列入了黑名单。
  4月15日:沃平(Wapping)爆发冲突;一方是支持罢工的运煤工,另一方是反对罢工的运煤工,双方参与者洗劫了附近的一些房舍。
  4月15日:在布伦特福德公路,威尔克斯的支持者们拦截了一辆马车,并强迫车上的人声明支持“威尔克斯暨自由”。
  4月16日:谢德维尔(Shadwell)的运煤工殴打了一名煤炭商人,起因是这名煤炭商人的仆人撕掉了运煤工的罢工传单。
  4月18日:萨顿公地(Sutton Common)观看死刑的围观者中,有人(煞有介事地)称外科医生要把犯人的尸体拿去解剖,于是人们叫嚷着打倒医生、抢夺尸体并埋葬了死者。
  4月20日:谢德维尔的朗德塔韦尔(Roundabout Tavern),运煤工殴打一名兼营煤炭生意和租赁代理业务的酒店老板。
  4月21日:古德曼斯菲尔德(Goodman’s Field)的一家妓院,一名男子试图向妓院要回自己的女儿,起先他遭到了妓院雇工的殴打,继而围观者洗劫了这个淫窟。
  4月21日:斯毕塔菲尔德的织布雇工撕毁了纺织机上的布匹。
  4月26日:运煤工登上沃平的运煤船,与船上的水手大打出手。
  4月27日:威尔克斯的支持者跟随他穿过斯特兰德大道、跨过西敏寺大桥向监狱的方向行进。他们试图从狱警手中解救威尔克斯,但威尔克斯摆脱支持者向狱方自首。
  4月28日:威尔克斯的支持者包围了萨索瓦(Southwark)的王座法庭监狱(King’s Bench Prison),叫嚷着要焚烧这座监禁威尔克斯的监狱,并象征性地烧掉了一只靴子和一顶苏格兰帽。
  这就是1768年4月伦敦多姿多彩、有声有色的斗争事件的历史画卷。
  在这一系列的斗争事件中,贯穿着三条矛盾主线。首先,是谢德维尔和沃平(这是伦敦附近的两个主要码头)的运煤工要求提高计件工资所得,他们采取的方式是阻碍煤炭的船运和销售。其次,是伦敦东区(尤其是斯毕塔菲尔德)的纺织工人向克扣工资的雇主施压,同时也向应允以最低工资为雇主提供劳务的雇工施压,他们采取的方式是撕毁与这些雇主有牵连的织布作坊的布匹。最后,是围绕着备受争议的约翰·威尔克斯刮起的政治飓风。在前两类冲突中,我们看到的是英国工人阶级沿用了几个世纪的施压与报复手段,而第三类冲突则让我们见识了某种创新——那是社会运动常备剧目的雏形:将议会选举活动变成了展示大众团结和公众决心的盛会。在一个选举权尚未普及的年代里,一群不享有投票权的公众有秩序地进行着大众参与,这对当时的选举文化造成了冲击。
  威尔克斯是一个煽动家,但并不平庸粗鄙。他利用自己的财产和一个较低等级的贵族名号,在1757年进入了英国议会。1762年,他在任职期间主编了一份专唱反调的报纸《英国北佬》(The North Briton)。取这样的名称,就是针对同年早些时候创刊的亲政府报纸《英国人》(The Briton);后者由苏格兰出生的小说家兼小册子作家托拜厄斯·斯莫利特(Tobias Smollett)创办,目的之一就是帮助现政权抵御威尔克斯的攻击。不难想像,这个略具侮辱意味的名称冒犯了政府中的苏格兰人,特别是冒犯了国王的宠臣布特爵士(Lord Bute)。(上文提到的1768年4月28日焚烧靴子和苏格兰帽事件,就是取其谐音嘲讽布特爵士的苏格兰血统[2]。)
  1763年,威尔克斯在《英国北佬》第45期撰文抨击王室的一篇演说。演说稿由布特爵士捉刀,以国王的口吻对结束七年战争的《巴黎条约》给予了颂扬。威尔克斯批评道:
  这位大臣上周二的演说与这个国家的历史极不相称。我甚至怀疑它是否让条约凌驾于主权或国家之上。每一个热爱这个国家的人都必定悲哀于这样一个事实:一个具有如此伟大和非凡品质的国王——他的英国着实令人钦敬——居然会把以他的威名所作的签署置于如此可憎的地步,他闻名遐迩的诚信与清白居然衍生出了一个最最有失公正的声明。(Rudé 1962: 22)
  针对上述言论,王室的法律代理人指控威尔克斯进行了煽动性诽谤。就当时的法律环境而言,即便议会的议员也不能公然隐射国王撒谎;也就是说,威尔克斯的罪名足以让他在伦敦塔里苦度残生。然而,威尔克斯在法庭上对一般逮捕令[3]——国王的官吏据以逮捕并没收其文件的依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将自己的过错清晰地界定为基于寻常动机的个人过失。在1763年5月的法庭上,威尔克斯宣称:
  自由,让士绅们更加明智,为百姓们提供保护。我今天的判决,是对一个问题的最终判决,这个问题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必须立即宣判:英国人民的自由到底是真是幻?(Brewer 1976: 168)
  威尔克斯最终赢得了这场诉讼,并因遭受非法逮捕和没收文件而获得了政府的赔偿。他呼吁言论自由,这为他在法庭上赢得了喝彩、在大街小巷赢得了欢呼;他的法庭演讲创造了“威尔克斯暨自由”的口号,人们把它当作抵抗专断权力的拼死呐喊。
  这场胜利并没有让威尔克斯见好就收。1763年,他不仅重印了第45期的《英国北佬》,还创办了一份色情小册子《女性杂谈》(Essay on Woman)。政府扣押了这批校样,并启动新的程序以对付威尔克斯。当伦敦的治安官和绞刑吏们奉命在齐普赛街(Cheapside)当众焚烧第45期的《英国北佬》时,遭到了一个团伙有组织的袭击,濒于焚毁的报纸也被抢走了。至于威尔克斯,他仓皇越过海峡逃往法国躲避追诉。英国议会将其除名,法院宣告威尔克斯为逃犯。
  然而,等到1768年,威尔克斯又秘密回到了英国。他参选议员并再度当选,又因陈年的违法行为而身陷囹圄,并眼睁睁地看着议会把他踢了出来。前文所述的1768年4月威尔克斯事件,事件起因就源于威尔克斯的议会选举。1769年,议会正式否决了威尔克斯的议员资格,大牢里的他三次当选议员,三次遭到议会否决。然而,在威尔克斯服刑期间,他犹如一名公众英雄,饱受全国各家报纸、各类访客、各种礼物的青睐。例如,斯托克顿(Stockton)的一位支持者就给他寄了45块火腿、45只口条和45打瓶装麦芽酒(Brewer 1976: 177)。一时之间,45这个数字成了大众图腾,既象征着威尔克斯,也象征着普遍的自由。
  接下来,威尔克斯开始了一段奇特的职业生涯:他被视为百姓的公仆、也被视为异见的声音。1769年,他成功当选为伦敦市议员,而当时他仍在监狱服刑。1770年,威尔克斯获得释放(伴随着民众的欢呼、烟火、彩灯,以及45门礼炮的轰鸣)。1771年,他成为了伦敦市的郡长,并迅速着手竞选最高市政职位——市长。1772年,威尔克斯实际上赢得了这个职位所需的民意支持,但市议会还是决定任命他的对手——污点较少的詹姆斯·汤森(James Townsend)——为伦敦市长。为此,大约三千名群众闯入伦敦市政厅(伦敦市长的官邸),他们高喊“市长这个该死的恶棍,他抢走了属于威尔克斯的东西,我们要他滚下台”(Rudé 1971: 125)。
  1774年,在经历了一次更加严重的挫败之后,威尔克斯终于赢得了市长选举,并在同一年重新回到下议院。此后,在美国独立战争的艰难岁月里,他又担任了美洲事务的主要发言人。尽管他蹲过大牢,他的官司却在英国确立了一项法定权利,即英国的报纸杂志有权对政府——王室亦不例外——的行为进行批评和报道。威尔克斯不仅驾驭着广泛的群众支持(甚至包括斯毕塔菲尔德丝织工人中的行动者),而且还在伦敦的商人和试图制衡王室专制权力的政府官员中建立了联盟。―个最初名为“威尔克斯先生与宪法之友”的精英组织,很快就被扩充成为“权利法案支持者协会”,并成为推动议会改革的重要力量。尽管当时没有人使用社会运动这一术语,协会的发展却为社会运动的成长——使之成为英国大众政治的新形式——奠定了部分基础。
  恰恰是在支持威尔克斯入选议会的过程中,他的庶民支持者们进行着创新。在18世纪60年代,工人们基本上不享有议会选举的投票权,于是他们成群结队地陪着威尔克斯去投票站投票。1768年3月28日,当威尔克斯赢得布伦特福德的第一轮选举时,他的支持者们开始攻击反对派,并要求在选举过程中持续地欢呼。保守主义刊物《年鉴》(Annual Register)(埃德蒙·柏克[4]1758年创办,至今仍颇有影响)对此不乏揶揄:
  一伙蛮横无耻、行为卑鄙的乌合之众,在海德公园角向城市执法官的儿子库克(Cooke)先生投掷石块,不仅把他从马上打了下来,还拆掉了其中一辆马车的车轮,割断了马具的缰绳,把车窗玻璃砸得粉碎;其他几辆马车也遭到严重破坏。这样做的动机,是在威尔克斯反对者的游行队伍前打出一个旗号,上书“不许反对”。[5]Annual Register1768: 86)
  经历了漫长的斗争,威尔克斯及其支持者们突破了以往的集会许可界限:不仅将选举活动和公共集会扩展成为向民众英雄表示支持的群众宣言,而且,还将委派代表和请愿游行——使之不再是简单地委派几个庄重的代表唯唯诺诺地为民请命——转变成为遍布大街小巷的群众盛会。他们率先将民众的群体行为(crowd action)与指向支持者和当局的正式诉求相结合。尽管相对于WUNC展示中的统一、规模和奉献,威尔克斯及其支持者们在价值呈现方面略有偏废,但他们毕竟将社会运动的常备剧目与WUNC展示联系在了一起。
  远在18世纪60年代以前,英国和美洲的普通民众就已经有了这样或那样的诉求伸张活动。例如,一些约定俗成的公共集会活动——如节假日、葬礼、教区聚会等——就一直为民众提供发泄不满和向群众领袖表示支持的机会;而有组织的工匠和民兵也享有——尽管有所限制——在自己的节日里举行游行的权利,这项权利有时就被用来表达对权贵和压迫的反抗。此外,借助于得体的礼仪,民众也可以委派若干谦卑的代表,低声下气地请求获得集体损害赔偿。在民众自己的圈子里,工人、消费者和住户也常常对违背地方利益或道德规范的冒犯者进行抵制或报复(Tilly 1983)。例如,有一种“喧闹曲”(Rough Music)习俗,是由以下内容组成的:在道德冒犯者——譬如向年轻姑娘求婚的鳏夫——屋外举行集会;发出喧嚷和吵闹——譬如锅碗瓢盆的敲打声、辱骂声,以及/或者淫秽小调的哼唱声;向冒犯者索要补偿——譬如离开后喝酒的酒钱;最后,众人散去(Thompson 1972, 1992)。诸如此类的报复仪式随着发生地的不同而在细节上呈现出显著变化,这与后来出现的诸如示威、组建专项协会等社会运动的运作方式大相径庭:后者以其模块化(modularity)的运作方式流通于不同的场景之间。
  18世纪早期英国大众政治的固有原则,在当政者的眼里或许是这样的:

  ● 英国国民结为法律所认可的团体,如同业公会、社区、教区等;行使明确赋予的集体权利(collective rights),如在指定场所合法集会之权利。
  ● 法律保护诸如此类的集体权利。
  ● 地方政府有义务执行和尊重法律。 
  ● 诸如此类的合法团体所选出的代表享有权利——当然也是义务——公开表达其共同的诉求和冤屈。
  ● 政府有义务对此类诉求和冤屈予以考虑,并在确认其正当时予以满足。
  ● 在此框架之外,未经法定批准之一切人等均不享有集会、表达诉求或冤屈,从事集体行动的权利。
  ● 任何人在此类限制之外为民请命,均为非法侵害议会特权;实际上,一旦议员当选,选举人即不再享有委托之权利。

  当地方民众违背上述原则,重新诉诸进行报复、赞同和支配的传统套路时,地方政府和全国政府通常会装聋作哑;而一旦民众的行为危及统治阶级的财产权、将矛头指向了统治阶级的中坚成员或实行了跨区域的联合时,那么,就像《暴乱治罪法》[6]所表明的,政府常常会诉诸这些原则。毫无疑问,叛乱和内战——如在1640-1692年间困扰不列颠群岛的那些——中的主要插曲,便是普通民众打着宗教和政治传统的旗号,频频向政府当局提出激进的诉求。他们甚至违反上述原则中的最后一项——未经当局批准举行议事集会,乃至直接向议会发起挑战(举例来说,参见Mendle 2001)。不过,在18世纪后期以前,这些危险的公众表达形式往往在随反抗而来的镇压中遭到封杀。
  至于统治阶级成员,无论是大西洋的此岸还是彼岸,都享有不那么危险的诉求伸张手段。当局对自己的俱乐部、宴会、小册子、偶尔喧嚷的议会会议,通常会宽容以待。选举——尤其议会选举——为许可提供了上好时机:候选人款待选举人使其获益,同时对这种庇护给予奢华的展示[除了受到非常严格的选举权限制,威尔克斯1757年的议会选举还花掉了他7000英镑;而当时伦敦郊外的一个农场工人,其最高年收入不过30英镑(Armstrong 1989: 693-698, Rudé 1962: 19)]。就此而言,社会运动的变革与创新并非源于任何一个要素的发明和创建,而是源于所有的要素被转化、扩展、标准化(standardizing)并组合成为旨在表达公众诉求的规范手段。同样重要的是,民众的社会运动尝试创造了一个既斗争又不失为合法的空间——运动、诉求伸张表演和WUNC展示在这里获得了政治地位。

战争与社会运动诸要素


  七年战争[7](1756-1763年)为社会运动这一政治创新提供了主要动力。在18世纪50年代之前的半个世纪,英法两国不时交战——战火从欧洲蔓延至公海、亚洲乃至整个美洲。在征服路易斯安那——即后来的东加拿大——之后,法国发现自己处于英国军队和英属殖民地的两面夹击之中。适逢后者正忙于驱赶美洲印第安原住民,法国便趁势在主要的印第安部落联盟中招募盟友。对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居民来说,七年战争既是同法国的战争,也是同印第安人的战争。
  尽管英国一方引人注目地取得了战争的重大胜利——例如,从法国手中夺取了加拿大;但是,在欧洲、印度和美洲开展的重大军事行动,却让英国国库虚空、政府负债累累。英国试图在北美殖民地另辟财源,为其巨额的财政开支和急剧的军事扩张埋单;为此,他们收紧了海关监管,并对涉税范围极广的商业和贸易项目强征高额印花税。然而,抵制进口税和《印花税法》[8],却让殖民地人民前所未有地团结在了一起,它激起了对英国进口产品的抵制,促使在13个殖民地以及在加拿大的部分地区之间建立广泛的联系。“自由之子社”[9]的各个分社组织和推动了整个殖民地的抵制运动。随着殖民地商人、工匠和其他城市居民精心织就的抵制网络的形成,《印花税法》的废除(1766年)不过是迟早的事儿。
  波士顿和马萨诸塞开创了最初的抵制斗争,其他殖民地也随即加入到斗争的行列之中。18世纪60年代初,波士顿商人成立的一个旨在促进贸易的社团,此时已俨然成为反对苛捐和苛政的重要堡垒:例如,该社团联合社会精英开展了1765年和1766年的《印花税法》抵制运动。与此同时,一个与工人有着紧密联系的小商人团体也像波士顿“自由之子社”那样开展了动员活动,从而在商人团体和焚烧肖像、劫掠屋舍、殴打税务官的街头行动者之间建立起了联系。商业精英中的极端分子——如塞缪尔·亚当斯[10]——则犹如政治掮客一般穿梭于两个团体之间。
  1766年12月,亚当斯给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自由之子社”领导人克里斯托弗·加兹登(Christopher Gadsden)写信,提议在所有殖民地的爱国商人之间建立定期的通讯联系(Alexander 2002: 45)。为了回应1767年的《汤森税法》[11]——该法案向殖民地强征范围广泛的进口税——亚当斯设计了一封表示抗议的“通告信”(circular letter)以征集马萨诸塞和其他殖民地的联署签名。同年晚些时候,在网络不断壮大的爱国协会组织下,波士顿居民召开会议决定促进美洲制造业的发展,并减少对英国进口产品的依赖。1768年1月,马萨诸塞议会向英国国王提交了一份措辞谦卑的请愿函,以温和恭敬的口吻表达了当地对征税的反对。遭到国王拒绝后,马萨诸塞议会2月签署了亚当斯起草的措辞激烈的“通告信”。到了这个时候,马萨诸塞的爱国者们坚决主张:英国议会无权单方面制定向殖民地征税的法案。
  《年鉴》在记录这段历史时,谨慎地同美洲诉求者保持着距离:
  美洲大陆上的所有古老的殖民地都已采纳或分享了这些决议。此后不久,马萨诸塞湾的议会寄出一封“通告信”,由议长签署,寄往北美所有殖民地的议会。“通告信”旨在揭示议会近期所立法案的邪恶倾向,表明这些法案违反宪法,并倡导殖民地建立普遍的联合,以便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制止立法恶果的发生,同时在请求政府废除这些法案时做到步调一致。此外,“通告信”还尽可能细致地对殖民地人民作为人的自然权利,以及他们作为英国公民的宪法权利进行了论述。他们伪称,所有权利都被这些法案剥夺了。(Annual Register1768: 68)
  尽管国王乔治明令禁止,但马萨诸塞议会仍以92 : 17的多数票拒绝撤销对“通告信”的签署。大多数议员表示若撤销签署,那么“剩下的自由就只是徒有其表了”(Alexander 2002: 55)。
  正当打头阵的商人们用精心准备的合法手段进行抵制时,波士顿的水手和工匠们则频频以动用私刑的方式进行着抵制。他们抵制英国征兵、堵塞英军营房、围攻税务部门、将英国官员及其走狗的肖像“绞死”在临近公地——这块公地曾是1765-1766年《印花税法》冲突的爆发地——的“自由树”上。他们常常以直接的行动让商业抵制和官方抗议事半功倍。
  随着与殖民统治者(如国王在马萨诸塞的代表)和英国政府的交涉不断恶化,波士顿的普通民众也加入到斗争的行列之中。1768年5月,英国海关官员以欠税为由扣押了波士顿商人(兼走私者)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的“自由号”商船,波士顿的民众于是驾船营救“自由号”,并将涉案船只放跑了。
  此时此刻,民众们相互联合、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向海关官员投掷石块,折断其中一位官员的佩剑,并尽其所能地侮辱他们。随后,他们又攻击了海关官员的住所,砸破窗户,并把海关的征税船只拖到公地付之一炬。(Annual Register 1768: 71;详见Hoerder 1977: 166-168)
  海关官员先是逃到了英国军舰上,随后逃往波士顿港口的威廉要塞。整个波士顿地区召开了未经当局批准的镇民抗议大会。当消息——称有两个团的英军正从爱尔兰和哈利法克斯[12]调往波士顿试图恢复秩序——传到波士顿时(9月12日),马萨诸塞湾的议会成员开始在整个殖民地组建抵抗委员会(resistance committees)。
  马萨诸塞的爱国者迅速与其他殖民地结成了联盟。这些联盟开始时大多是采用先前已有的精英型大众政治形式:决议、请愿、依法集会。然而,这些先前采用的平和(tolerated)的集会形式,不断被美洲各地推陈出新的斗争形式所改写。请看1768年6月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查尔斯镇)有关国王生日庆典的报道:
  这里的庆典同样处处洋溢着喜庆、友爱和感激,这是最忠诚的臣民最真实的体现。欢乐的铃声敲醒了这个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城堡和船只便升起了五颜六色的旗帜;临近中午,国王陛下的骑兵先遣队在刘易斯·瓦伦丁·菲舍上尉的率领下抵达本镇;紧随其后的是:欧文·罗伯茨上尉率领的身着崭新而优雅制服的炮兵连、身着制服的轻步兵连,以及查尔斯镇民兵团的各个连队——他们在尊敬的贝歇尔上校的率领下从各地赶来参加阅兵,在这里他们将展示自己的雄姿,并接受代理总督阁下及其政务委员(Council)、公务人员的检阅。中午时分,按惯例燃放了礼炮,代理总督阁下在狄龙先生府上致众人以最雅致的款待,来宾包括国王陛下的政务委员、议会议员、公务人员、文官武将以及神职人员等。下午照例是饮酒,有许多忠诚爱国的人士前来祝酒,直至傍晚晚会在彩灯辉映中结束。(South Carolina Gazette1768: 3;作为一种政治诉求伸张活动的祝酒,参见Epstein 1994: chap. 3)
  请再注意——作为参照——这一年秋天殖民地的议会选举。以下是“查尔斯镇的商人和其他居民”在自由之地(Liberty Point)集会推选候选人的情景:
  这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没有一丁点儿的相互仇视或不合常规;众人分享着朴素而由衷的喜悦,这种喜悦源于集会所投射出的恒久光荣。下午5时许,所有人都聚集到马佐科先生牧场里那棵最尊贵的弗吉尼亚栎下,在那儿他们郑重地宣誓效忠自由,并举杯向许多忠诚的、爱国的和捍卫宪法的人祝酒:第一杯酒遥祝马萨诸塞湾92名光荣的反撤销议员,最后一杯酒预祝众志成城、绝不妥协。每一次干杯都伴随着众人的三声喝彩。傍晚时分,人们在这棵弗吉尼亚栎上装点起45盏灯,并燃放了45只冲天焰火。晚上8时许,众人在45名成员的带领下,举着45盏灯,井然有序地向镇上行进,经过国王大街(King Street)和布罗德大街(Broad Street)抵达罗伯特先生的酒馆。众人在桌上放了45盏灯、45碗潘趣酒、45瓶红酒和92个杯子,然后开始新一轮的祝酒,这一次省略了向英国或美洲爱国者的祝酒。正如这一整天所看到的,众人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秩序和规矩,并在夜间10点钟解散。(South Carolina Gazette3 October 1768: 2)
  除了这些人的酒量令人印象深刻之外,查尔斯顿选举集会中所混杂的各种政治成分也同样令人惊诧。就其外观而言,它是庆祝国王生日的聚会——尽管没有皇家军政要员出席;但是,查尔斯顿的弗吉尼亚栎却是直接仿效波士顿的自由树,向92名反撤销议员(即马萨诸塞议会中投票反对撤销议会对于亚当斯“通告信”之签署的议员)祝酒是将南卡罗来纳和马萨诸塞两地的爱国者视为一体,45这个数字显然表达了与约翰·威尔克斯事件相同的含义,而点灯之举(游行而非城市照明意义)则同样是在对忠诚和团结进行着公开展示。
  直到1768年,伦敦、波士顿和查尔斯顿反抗专制统治的斗士们,都还没有创建出社会运动;但是,他们所作的变革与创新,却使民众的大众政治越来越接近于社会运动。他们把工匠、水手等普通公民纳入到持续地反抗王室政策的运动之中[不同于波士顿的小商人团体,查尔斯顿的“自由之子社”是一个主要由工匠构成的、由纵火志愿者团体扩展而来的组织(Maier 1972: 85)]、他们组建专项协会,举行公共集会、游行、请愿,散发小册子,并通过媒体广泛传播其声明。在某种程度上,他们甚至已经采用了WNUC展示——价值、统一、规模和奉献,犹如《南卡罗来纳时报》(South Carolina Gazette)所评价的,“正如这一整天所看到的,众人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秩序和规矩”。
  尽管查尔斯顿的“商人和其他居民”有足够的能力袭击王室官员、抵制海关税所和洗劫敌对者屋舍,但是,至少在礼仪性的场合下他们放弃了直接行动,转而寻求伸张自己的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我们是合乎正道的人们,我们有资格表露心声,我们决心反抗专制统治。实际上,在联合爱国商人克里斯托弗·加兹登以形成抵制英国进口产品决议的过程中,查尔斯顿的工匠们发挥了“急先锋”的作用(Maier 1972: 116);而在精英的抵制运动中注入群众的力量,不仅分化了统治阶级,而且朝着社会运动——大众政治的独特形式——的形成,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政治与经济形势


  社会运动是在英国和美洲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实质性的变化可以归结为四点:战争、议会化、资本化和无产阶级化。前文有关七年战争后果的论述,表明战争不只是简单地对国民实施动员,而且还意味着国家机构的扩张、政府开支的膨胀、从国民身上榨取更多的资源和产生新的债务,以及至少临时性地强化国家的镇压职能。对英国来说,七年战争在上述各个方面都无法与美国独立战争相提并论,而后者惟有同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伟大战争进行对比时,才显得略逊一筹(Brewer 1989, Mann 1988: 106)。
  七年战争给北美留下了沉重负担:英国派驻一万军队常驻北美,牢牢控制着海关,并强征诸如1765年印花税等一系列税赋。然而,美国独立战争(随后将看到1775年贯穿于13个反叛殖民地的斗争)在私人服务、金钱财富和债务方面给美国人民造成的负担,远远高于七年战争之后英国强加给北美的负担。独立战争造成了美国薄弱的民族国家结构——随后数十年都是如此。当欧洲陷于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中时,新的美利坚合众国先是规避、后是解除了它对于法国的条约义务,而后者曾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为美国提供了至关紧要的帮助。
  随着杰斐逊政府以8000万法郎的价格向拿破仑的法国购买路易斯安那(1803年)——这让美国的领土扩大了一倍,美国第二次卷入了欧洲故事。1812年以前,除了偶然的几次例外,美国一直与欧洲战事保持距离而主要致力于同西部和南部边疆的印第安人作战。1812年,美国结束了五年的艰难谈判,转而对英国宣战,入侵加拿大,与据称同英国结盟的印第安人作战,并在五大湖、大西洋和墨西哥湾发动了一系列海战。他们也遭受了英军对其首都的焚烧和对缅因州的占领[13],直至1814年战争基本结束。
  与战争相比,议会化的过程更为微妙,而其对大众政治的影响却丝毫不弱。议会化包含两个相互关联的成分:一是议会权力的普遍扩张;二是国家的政治斗争从国王及其附庸转到了议会(Tilly 1997, Tilly & Woods 2003)。在战争的驱动下,随着税务和债务的增加,议会的权力也相应扩张;政府每一次新的资金需求都会导致新的斗争,而政府则在新的斗争中被议会逼迫着作出新的让步[与18世纪法国和美洲殖民地的情况不同,议会的这项权力——征税须经议会批准——减少了公开抗税事件的发生(Brewer 1989: 132)]。随着议会权力不断扩张,王室恩宠对于政治活动的重要性越来越小,议会则越来越广泛地干预公共事务,其活动对于选民(无论是否享有选举权)的重要性急剧增加。美国人民是以软弱的行政机关取代国王,同时对议会在国家(national)、特别是州(state)层面上的作用寄予厚望。
  随着农业资本、商业资本和工业资本的急剧增长,大西洋的两岸都出现了资本化的过程。英国的农业生产戏剧性地增长到了新的规模,而它也同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制造业和贸易中心。同样,旧的美洲殖民地及其继任者——美国——曾一度作为一个重要的附庸服务于英国经济,在1750年后也出现了农业、商业和工业的重大发展。尽管地主经营如故、厂商正在创立品牌,但商业资本家在两国的经济中尤显举足轻重。 
  所谓无产阶级化——我们必须清楚——不仅是指常规化的工厂劳动力的增长(尽管他们已增长到史无前例的规模),而且,更通常地是指依靠劳动报酬为生的人口比例的增长(Tilly 1984)。就英国农业而言,土地占有和土地租赁的高度集中,使雇佣劳动力(wage-laborers)在耕作者中的比例急剧增加;而在制造业中,无产阶级化则尤为迅猛——自雇(self-employed)工匠退而成为商店、工厂和家庭经济中的雇佣工人。与英国相比,北美的无产阶级化图景有着明显不同:奴隶在南方农业劳动力中占据了越来越高的比例;在商业和制造业集中的沿海地带,无产阶级化的发生与英国相似;而不断拓展的北美边陲,则为小农和小商人提供了充分的机会。
  将战争、议会化、资本化和无产阶级化视为一端,将社会运动的成长视为另一端,是什么将此两端联系在一起的呢?此处试将复杂的关系概括如下:

  ● 为战争所作的动员和金钱给付,强化了政府行为对普通民众福祉的影响;同时,也使政府机构投身于公共事务的协商之中,而地主、商人、工人、士兵、水手及其他人则经此公共事务而促成了集体行动。
  ● 尽管公民权尚未普及,但权力向议会转移,表明立法行为对个人福祉的影响急剧增加;同时,由于议会议员具有地域代表性,因而大不列颠及其殖民地的公民获得了与选举产生的立法者——此人可作出具有效力的政治行为——更加直接的联系。
  ● 尽管大地主继续支配着全国政治,但在伦敦和其他地区资本化的发展扩大了商人和金融家——这些人愈来愈成为政府的债权人和资本管理者——的独立影响力。
  ● 正如一些社会评论家所担心的,无产阶级化减少了工人对某个特定的地主、雇主和其他庇护人(patrons)的依赖,使工人可以投身于自身的政治生活之中。
  ● 上述变化相互结合,推动了持不同政见的贵族和资产阶级(他们缺乏足够的人数进行反抗统治阶级的独立行动)与心怀不满的工人(他们缺乏庇护人提供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之间可能的联合。
  ● 这种联合又反过来推动了——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行动者所进行的——专项协会、公共集会、请愿活动、有秩序的游行等相关的诉求伸张形式的运用与扩展;与此同时,随着普通民众投身于诉求伸张运动,统治当局试图维持对工人和小资产阶级行动者的法律禁令已愈加困难。
  ● 这些联合可以使同样由这些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行动者所进行的诉求伸张活动,摆脱以往的直接的、破坏性的行动方式。
  ● 持不同政见的贵族、激进的资产阶级、愤怒的小资产阶级以及工人阶级的联合行动,为社会运动的行动创造了先例和法律空间;即便当下的运动和联合已经结束,先例和法律空间的创造亦复如是。

  当然,上述变化并非一蹴而就。从1768年的骚乱事件到为大西洋两岸广大行动者所明确掌握的社会运动政治,还须经历半个世纪的斗争和演化历程。
  就英国而言,伦敦为社会运动的创建提供了最初的主要舞台。在1750-1800年间,伦敦居民从675 000人增长到了865 000人,堪与伊斯坦布尔争夺欧洲最大城市和(继北京之后的)世界第二大都市的称号。此时,伦敦已成为欧洲最大的港口、最具影响力的贸易中心、世界银行业的中心,并孕育了卓尔不凡的英格兰银行。1776年,亚当·斯密曾作如下描绘:
  英政府稳定,英格兰银行亦随之稳定。贷给政府的金额不损失,银行债权人亦不致有所损失。英格兰不能有第二个银行由国会议决设立,或有六人以上的股东。所以英格兰银行已非普通银行可比,它是一个国家大机关了。每年公债利息的大部分,是由它收付,财政部证券,是由它流通。土地税、麦芽税的征收额,往往是由它垫付。这些税的税款,纳税人往往逾期好几年缴纳到国库。[14](Smith 1910: I, 284-285)
  伦敦金融家的手指把握着整个大英帝国的脉动(或者说是掐着帝国的咽喉)。
  不过,在伦敦,金融家们不会成为激进分子;与之相比,支持威尔克斯及其激进接班人的资产阶级,倒是不成比例地集中于中产的零售商人之中(Rudé 1971: 172-177)。他们自行联合、反对朝廷和大资本家——后者被其描绘为侵害公共利益的共谋。至于其民众中的支持者,反而主要是来自伦敦的组织状况良好的行业工人:除了我们所看到的水手、运煤工、丝织工人投身于运动之外,还有一大批工匠和店员也参与其中。
  并非伦敦所有的工人都支持激进活动。例如,1780年乔治·戈登爵士[15]反天主教的新教徒联合会(Protestant Association)动员了数千人,这些人就主要来自于伦敦的工人阶级。他们先是与戈登爵士一同游行至议会、向议会递交了请愿书——要求废除1778年一项向天主教权利作出微不足道让步的法案;然后(议会拒绝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与之谈判)分成若干部分,其中一些人洗劫了天主教会的礼拜堂、知名天主教徒的屋舍和被怀疑为天主教徒提供保护的官员房舍。在随后被逮捕和起诉的、参与破坏天主教会财物的人中,“每三个被审讯的人中就有两个是靠工资吃饭的,是熟练工人、学徒工、服务生、家庭保姆和苦力,还有一小部分是低级雇员、手艺人和零售商人”(Rudé 1971: 226)。不过,总体说来,18世纪后期伦敦的动员活动,主要是两大联盟——工人阶级—资产阶级的联盟与金融资本家—统治当局的联盟——之间的斗争;而伴随其间的,则是议会中持不同政见者对统治当局一如既往的联合抵制。
  新教徒联合会昙花一现的惊人表演,表明在英国的大众动员活动中成员间的联合已日益居于中心。18世纪最激荡的联合行动,就发生在法国大革命的最初几年:精英们要求着手老生常谈了二十年的议会改革,而民众则要求推行法国式的民主化改革,双方都以俱乐部、社团、民间协会和宗教会众为基础。这些革命社团、立宪社团,以及相应的其他社团,都把法国大革命、美国独立革命、英国1689年的光荣革命看作是他们行动的参照点。无独有偶,教会的维护者和国王的捍卫者也采用了联合行动,以开展反对世俗民主主义者的动员活动。从1794年到拿破仑战争结束前夕,政府的镇压狂潮一度封杀了联合行动——尤其是工人的联合行动;但是,随着拿破仑战争的结束,各种协会又再度迸发出了生机,而到了这个时候,除了一个典型的例外——工人“联盟”——依旧非法之外,协会和公共集会已成为大众表达的标准形式。

英国社会运动的结晶


  在哪一点上,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认为,社会运动已经成为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相互关联的、易于辨识的、能够被广泛运用的大众政治形式呢?我们需要从这样一种活动——即频频向当局群体性伸张诉求的公众,他们建立专项协会或特定联盟,举行公共集会,运用可资利用的传媒沟通彼此行动,筹划游行、集会或示威,以及通过上述活动实现价值、规模、统一和奉献的协同展示——的时间和地点中寻找答案。如果这些活动是经常性地、整齐划一地独立于选举活动和劳资冲突而发生,我们就能断定社会运动已实现了成其为自身的条件。在18世纪后期的英国大众政治中,我们只看到了社会运动所有的单个要素,就此而言,直到拿破仑战争结束,英国政治尚未实现社会运动的制度化。
  在英国,拿破仑战争后期的几年被证明是至关重要的。自大约1812年起,议会改革运动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兴起:要求扩大选举权、平等代表权、议会逐年开会,以及屡屡提及的改良措施——如实行无记名投票、向下议院议员发放薪俸以便穷人能够担任公职等;与此同时,还有一股力量交织到议会改革运动之中,即组织起来的工人以前所未有的活力、基于自身的利益对议会活动提出了改革的要求。议会改革的要求与战争——一场旷日持久、不堪负担、满目疮痍的战争——之后的和平愿望相互呼应。在1812年布里斯托尔市的补缺选举中,激进分子亨利·亨特[16]惨败,原因就在于他的支持者大多是被剥夺选举权的工人:
  这些人头戴自由帽,用一根长杆挑着一块面包,浩浩荡荡地边走边喊“亨特暨和平;他们为亨特声如洪钟的长篇大论而欢呼,向任何穿戴蓝色色标[17]的人发起攻讦——伴之以泥块、石头和咒骂,此外,还袭击了白狮官(White Lion)(“忠诚与保卫宪法俱乐部”总部)和市政厅。军队被派来恢复秩序。(Prothero 1979: 82)
  到1812年的时候,自由帽——源于古罗马被解放奴隶的头饰——在大不列颠已经有了漫长的图腾史。自由帽是由奥伦治的威廉——他在1688-1689年的光荣革命中成为英国国王——引入英国的,曾一度象征着荷兰从西班牙手中获得解放;而在英国,则象征着威尔凯特[18](Wilkite)意义上的自由(Epstein 1994: 78-80)。正是在18世纪60年代的威尔凯特运动期间,威廉·霍加斯[19]创作了那幅流传甚广的威尔克斯漫画——丑陋狡诈的威尔克斯手揽一根长杆,长杆顶端挑着自由帽。
  在19世纪最初的十年,戴着自由帽游行尚未被激进分子们所选用;不过,激进分子已经在以戏剧化的方式展示公众对其激进主张的支持了。由于政府经常不批准公众改革家(popular reformers)到公共场所集会,因此,集会便常常在大街上或空地上举行,变得半是集会半是示威。不仅如此,由于集会代表通常是列队游行到集会地点,因此,示威活动的一对挛生形式——街头游行和公共场所有秩序的集会——便一体两面地衔接在了一起。尽管伦敦此时依然举足轻重,但是更重大的变革与创新却相继在英国北部的工业区发生——那里的工人战后积极地组织并行动了起来。
  1818年10月,旨在促进人类幸福的斯托克波特联盟(Stockport Union)在纺织业制造中心斯托克波特成立;该联盟为争取释放政治犯和开展议会改革向北部工业区进行群众动员。依据1817年的《危及治安集会处置法》(Seditious Meetings Act),任何旨在直接影响政府行为的秘密会议均在禁止之列,不过,支持议会改革的公共集会则可网开一面。于是,斯托克波特联盟开创了一个先例,即大众政治组织者对新的镇压形势作出回应的先例,并因此成为包括伦敦在内的整个英国政治团体的行动范本。
  斯托克波特联盟不断发起集会呼吁改革,不断发动请愿声援政治犯,并不断地举行抗议和示威活动。1819年8月16日,联盟派出一支由大约1400名男子和40名妇女组成的代表团,他们旗帜招展、队列整齐地行进至曼彻斯特的圣彼得广场,举行了那场著名的改革集会,随后,遭到曼彻斯特和索尔福德骑兵队的镇压(即日后声名狼藉的“彼得卢”[20]事件)。曼彻斯特商人弗朗西斯·菲利普斯(Francis Philips)是这样描述这场游行的:
  8月16日,上午11时或稍晚一些,我在斯托克波特大街上遇到一大群人。他们向曼彻斯特的方向挺进,队形严整犹如一个正规军团,区别只在于他们没有军服。这些人呈二列纵队,每个纵队三人一排,打着两个横幅。这些人身处边缘,行事却犹如官员和正规军。秩序着实井然。(Glen 1984: 245)
  像斯托克波特联盟这样的特定组织,它们伴随着时代的狂澜兴衰起伏:或是时时面对政府的监视,或是面临直截了当的镇压。心惊胆战的政府试图通过立法——如1817年的《高压统治法》(Coercion)和《危及治安集会处置法》、1819年的具有广泛镇压功能的《六法令》[21]、1820年的《蓄意侵害法》(Malicious Trespass Act)等法令——对有组织的行动进行遏制;但是,这又遭到了持不同政见的组织及其议会中盟友的抵制。这种抵制偶尔会取得成功,如1824年英国议会便作出让步,废除了1799年颁布的禁止工人结社的《联合法》[22],从而使工会的公开活动得以半合法化。总之,当镇压行动有所缓和时,社会运动的行动就有所发展。到19世纪20年代后期,社会运动的所有核心要素——运动、剧目和WUNC公开展示——已经结成一体,并在大不列颠有组织的利益团体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19世纪二三十年代,围绕着工人权利、天主教解放[23]、议会改革而开展的声势浩大、卓有成效的动员活动,将社会运动的所有要素紧密地凝结在了一起(Belchem 1990: 73-144,Tilly 1995: 240-339);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运动的常备剧目逐渐摆脱了诸如强制表态、喧闹曲、小夜曲、洗劫房舍等表达支持或反对的陈旧形式。到了19世纪30年代,社会运动的策略不仅在改革者和激进分子中大行其道,对持保守主张的行动者——甚至包括了影响深远却并未成功的反对英国天主教解放运动的行动者——亦同样有效(Hinde 1992,O’Ferrall 1985,Tilly 2004: 149-156)。

社会运动而已?


  1925年,美国史学领军人物富兰克林·詹姆森[24]曾有过一篇演讲——即“被视为社会运动的美国革命”系列演讲之一。在这篇纪念美国独立150周年演讲的开篇,詹姆森要求学生们在学习美国革命的过程中,效仿法国大革命的专家将其从政治史和军事史扩展成为社会史。詹姆森解释道:
  革命的洪流不能限制在狭窄的河床里,而是要波及整个大地。经济方面的诸多愿望、社会方面的诸多渴求,均通过政治斗争获得了释放,而殖民社会的许多方面亦已被这一释放的力量所深深改变。阶级关系、奴隶制度、土地所有制、商业惯习、智力和宗教生活的精神和形式,所有这一切都已被革命的变革之手所触碰,所有这一切都以——近乎我们所知晓的程度——进步的形式呈现出来。(Jameson 1956: 9)
  他用这样一个基本观点结束了演讲:“同一国家同一时期中的人们,他们的所作所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当某人被视为有别于众人时,他将难以获得众人中任何一人的肯定。”(Jameson 1956: 100)这也就表明,对詹姆森来说,“社会运动”其实是一种大规模的社会转型而不是一种独特的政治形式。与我们先前在考察波士顿和查尔斯顿时的意图相仿,詹姆森将关注点从美国革命中的英雄人物和戏剧性场景,转移到了1765-1783年殖民地人民对革命斗争运动的广泛参与;但是,他并没有基于历史意蕴更为严密的社会运动、对被视为这种社会运动的美国革命作出细致的论证。
  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将美国革命看作是一场或一系列的社会运动呢?西德尼·塔罗认为,这一时期伦敦和波士顿的政治行动中存在着诸多创新:正是在焚烧肖像、洗劫房舍、成立联合抵制组织和达成禁止进口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了政治的“模块化”形式——它们可以简单地从一个地点、一个组织、一个斗争主题移植到另一个地点、另一个组织和另一个斗争主题。他说:
  此后,禁止进口和联合抵制成为美国人进行反抗的模块化武器,以极其沸沸扬扬的方式被运用于有关波士顿港茶叶的论战之中。在英国方面,上述策略也同样有效:1791年,英国反奴隶制协会为了废除奴隶贸易,采取了对西印度群岛的进口糖进行联合抵制的方式向议会施压。就此而言,联合抵制已不再是对新增税种所作出的地方性反应,而是从大英帝国的边缘移到了中心。(Tarrow 1998: 38)
  对于这种可快速移植的模块化策略的产生,塔罗进行了准确的鉴别,认为它标志着社会运动行动的纯度,与喧闹曲、焚烧肖像和洗劫房舍融于其中的地方性场景的狭隘性形成了强烈的反差。然而,模块化策略的产生,能否证实美国革命就是一场社会运动呢?
  我们依旧需要从这样一种活动——即频频向当局群体性伸张诉求的公众,他们建立专项协会或特定联盟,举行公共集会,运用可资利用的传媒沟通彼此行动,筹划游行、集会或示威,以及通过上述活动实现价值、规模、统一和奉献的协同展示——的时间和地点中寻找答案。答案很清楚,与同时期的英国一样:1783年的新美国已具备社会运动的所有单个要素,但是,这些要素尚未凝结成为独一无二的、被广泛运用的大众政治形式。这同英国的情况相似:自1765年以来,英国的联合协会大量繁殖、对大众政治进行了重构并为成熟的社会运动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但是,仍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完整形式的社会运动才被民众诉求者们广泛运用。
  反奴隶制的社会动员——是否如塔罗所暗示的——是一个重要的例外呢?18世纪七八十年代,英国和北美的法学家们开始以法律解释的方式挑战奴隶制的合法性。1777年佛蒙特州宪法禁止奴隶制,随后在1780-1784年间,宾夕法尼亚州、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和康涅狄格州都向奴隶解放迈出了法律上的步骤。(不过,纽约州直至1799年才开始解放奴隶运动,直到1827年才完全解放奴隶。)18世纪70年代,基督教贵格会[25]在英国和美洲殖民地创立了反奴隶制协会,大西洋两岸的贵格会纷纷将拒绝解放自己奴隶的成员开除出教。
  1783年,英国贵格会首次(但绝不是最后一次)向议会递交请愿书要求废除奴隶贸易。1787年,伴随着大规模的群众请愿和“废除奴隶贸易社”(Society for the Abolition of Slave Trade)的成立,一场全国范围的反对奴隶贸易的运动在英国展开。当时,废奴运动的组织者主要在贵格会和福音派新教会(Evangelical congregations)中开展工作,从而使教会活动与请愿动员集会相互交叠、难分彼此(Davis 1987,Drescher 1982,1986,Temperley 1981,Walvin 1980,1981)。这些活动初创于英国北部的工业区——尤其是曼彻斯特——而非伦敦。在1787年12月的曼彻斯特请愿书上有11000个签名,几乎涵盖了整个曼彻斯特三分之二能写出自己姓名的男性人口(Drescher 1986: 70)。此外,正如塔罗所说的,废奴运动的行动者还引发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改革:在1791年和1792年,大约有30万个家庭参加了对奴隶生产的糖的普遍抵制(Drescher 1986: 79)。
  从1806年到1808年,新的请愿施压活动层出不穷;在此期间,大不列颠(毋宁称为大英帝国,它在1801年将爱尔兰同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连成一体)和美国都宣布奴隶贸易为非法。经过不断动员,英国议会最终在1833年通过了适用于所有殖民地的解放法令(emancipation)。美国在奴隶制问题上分歧严重,最终还为此爆发了内战,尽管如此,禁奴在19世纪30年代已成为声势浩大的美国社会运动的核心议题。那么,在这个历史时序的哪一点上,我们可以恰如其分地认为羽翼丰满的社会运动已展翅翱翔了呢?
  这是一个典型的半赢半亏的(half full-half empty)问题。在1787年曼彻斯特的请愿活动和1833年大英帝国议会的禁奴令之间的哪一个点上,运动、剧目和WUNC展示一应俱全地结合在一起了呢?这是何时发生的呢?我们把问题分成两个部分:第一,废奴运动何时满足了成为真正的社会运动的所有条件?第二,以废奴运动为代表的政治形式,何时被其他的诉求种类所广泛运用?对于问题的前半部分,我们认为是1791年(对糖的联合抵制)和1806年(第二波请愿高潮)之间的某个时刻,英国废奴主义者将运动、剧目和WUNC展示融合到专一的政治口袋中,并因此形成了建构世界上第一场社会运动的诉求。
  至于问题的后半部分,我们认为还须再经历十年的发展。正是以直接源于废奴运动的政治形式作为范本,工人、改革者、天主教徒和其他人才得以按部就班地组建专项协会,举行室内和室外的公共集会,使用标语和旗帜,举办游行,印发小册子,发表有关纲领、身份和政治立场的诉求。对于如此复杂和重要的转变,只经历了1791年至1816年的四分之一个世纪,未免过于短暂。
  也许,迷恋法国的人会说法国是社会运动的先行者。1789年法国大革命表明,法国的行动者确实以狂热的进展组建了具有政治方向的协会、通过这些协会形成了一致的诉求,他们还举行公共集会、沿街游行、使用标语和旗帜、印发小册子,并将地区性的革命贯彻于法国的大部分地区(Hunt 1978,1984,Jones 2003,Markoff 1996a,McPhee 1988,Woloch 1970,1994)。假使这些动员形式能够持续到1795年之后,并且,假使这些动员形式能够为此后多种多样的诉求所运用,那么,我们或许要为法国作为社会运动的发明人——至少与英国同为发明人——而欢呼。然而,实际情况是,在法国,社会运动诉求伸张的全部要素并未获得持久的政治地位,它们未能持续到下一个时代——围绕着1848年革命的五十年(Tilly 1986: chap. 9);而即便到了那个时代,路易·波拿巴第二帝国的严厉镇压还是阻碍了社会运动政治的发展,使之延迟至二十年后才被运用于法国的大部分地区。
  尤其出人意料的是,18世纪荷兰的行动者同样拥有——至少是暂时拥有——某种使社会运动制度化的诉求。在荷兰史学家所说的“第四次英荷战争”(1780-1784年)期间,荷兰以武力直接介入美国独立战争,并遭到了占优势的英国海军的痛殴。这场损失惨重的海战尚未结束,一场小册子的战争就在荷兰爆发了。奥伦治亲王的支持者袭击了阿姆斯特丹的领导人,而与之对立的爱国者则在其大本营荷兰省(province Holland)以牙还牙,彼此都指责对方把国家引向了危机。爱国者们明确要求效仿美国进行(最好是和平的)改革。荷兰等低地国家的诉求伸张,其最初的剧目形式仍然遵循着英国和美国的先例,只是基于各自的地方特点而稍有不同罢了(Dekker1982,1987,van Honacker 1994,2000)。可是,到了18世纪80年代,请愿活动已变得越来越正儿八经:就拿美国来说,最初的请愿是要求承认约翰·亚当斯的合法代表身份,发展到后来则成了对所有国内的政治问题提出治疗方案。
  公民委员会(可能以美洲通讯委员会为模板)开始迅速建立,与之相伴的是遍布荷兰城镇的民兵组织。在支离破碎的政治系统中,各种成分不断给地方当局和宗教权威施加压力。在1784年和1787年,爱国者们计划在为数众多的荷兰城市——甚至在整个上艾瑟尔省(Overijssel)——创立新的、去贵族化的宪法。然而,奥伦治王室及其追随者却享有两个重要的有利条件:英国的财政支持和亲王的妻兄[26]——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的武力支持。1787年下半年,普鲁士的入侵粉碎了荷兰的爱国者革命(te Brake 1989,1990,Schama 1977)。[27]
  法国大革命就在家门口爆发,看不到国家前途的荷兰爱国者于是进行密谋,甚至(1794年下半年)极其缺乏合作地试图发动一场政变。1795年1月,荷兰再度遭到入侵[28];在卷土重来的荷兰爱国者的积极支持下,法国的革命力量在荷兰建立了巴达维亚共和国[莱顿和阿姆斯特丹耸立起了自由树(Schama 1977: 194)]。不仅政府按照法国模式进行了重建,而且,新的共和国也迅速陷入首鼠两端——法国式的中央集权化改革和传统的荷兰联邦主义——的僵局之中。从1798年到1805年,各个派别此起彼伏的政变——均缺乏广泛的群众动员——主导着主要的政治变革。巴达维亚共和国退化成为法国的一个卫星国——荷兰王国(1806年),尔后干脆被并入法国(1810-1813年)[29]
  后拿破仑时代的讨价还价造就了一个分裂的王国[30]:一部分是荷兰,另一部分是后来的比利时;直到1839年以前,这个王国都是由这两个部分有名无实地拼凑而成。自被法国占领以来,荷兰采用了较其在自治省的鼎盛时期更加中央集权化的行政体制。随着1795年巴达维亚共和国成立,曾一度夺取政权的委员会、民兵组织和爱国者,迅速地被这个新的政权整合收编,而一旁的法国工头也从未放松管制。在拿破仑帝国覆灭之前,荷兰从未发生广泛的、可予辨识的社会运动;反革命、反运动和军事征服,就这样剔除了又一个可能成为社会运动发明人的候选人——荷兰。大不列颠在同其北美殖民地的紧密互动中,保持了社会运动的领先地位。

观点回顾


  基于已经掌握的坚实历史,现对本书所列之观点予以回顾,以期能够有所收获。
  自18世纪起源伊始,社会运动就一直是以交响乐而非独奏曲的方式向前演进的。基于业已考察的英美社会运动实践,我们对于以下一点已无疑问:社会运动从各种派别相互掺杂的斗争中脱颖而出,而每一场运动的焦点都在于不断地变换联盟、以期实现相对明确的政治变革。至少在社会运动的最初阶段,这样的联盟——政治精英人物(他们享有相当程度的对其诉求的保护)与工人阶级中相对有组织的部分(他们占有人数、联系和地方支持方面的优势)的联盟——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社会运动结合了三类诉求: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在我们所回顾的斗争事件中,政治变革的纲领往往会过于突出,但也包含了其他的诉求:纲领的倡导者要求享有自治地位和从事有效活动的身份,参加者要求一定的政治立场以便对手头议题公开陈言。(行文至此,我们尚未遇到将一部分人从某种政治立场中排斥出去的诉求,不过我们会遇到的。)随着18世纪向19世纪的变迁,我们将看到在公共集会、请愿施压、公开声明、示威活动和象征符号的运用过程中,出现了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的持久融合。 
  在社会运动和社会运动的诉求者中,以及在社会运动的各个阶段,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的相对特色会发生显著的变化。尽管我们尚未充分检验社会运动中的各种变化以验证上述结论,但在匆匆一瞥之中,我们已经见识了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的交替运用:(1)拿破仑战争结束后,英国工人运动中对公共援助和议会改革的支持;(2)宣称组织起来的工人是一股强大、可敬的力量;(3)对工人阶级在政权体系中所处的不恰当的边缘地位的抱怨。
  民主化推动了社会运动的形成。这一部分的分析尚未展开。不过,美国和英国的成功经验加上法国和荷兰所遭遇的夭折,让我们对民主化与社会运动的快速增长之间的一致性,多少有了一些模糊的认识。此外,这些国家的历史还表明,社会运动的运作与政治生活的议会化及随之兴起的竞争性选举有着重要的关联。这一双向的因果关系将在随后予以揭示.
  社会运动主张人民主权。在本章所述之四国案例中,有关人民主权的主张均有浮现;此外,在这些案例中,我们也看到了人民主权的主张是如何引申出尖锐的政治问题:谁有资格代表人民说话?言论权中是否包含了攻击政府的权利?在何种情况下公共秩序高于这些权利?除此之外,更不用说还涉及报复性仪式、公众不服从、斗争性选举等问题。社会运动将权利问题置于大众政治的核心。英美统治当局对运动、剧目和WUNC展示的崭新结合通常持相对宽容的态度,这让他们更加易于接受如下诉求:代表人民说话的是当局的批评者而非当局本身。
  与以地方为根基的大众政治形式相比,社会运动的范围、强度和效果严重依赖于运动中的政治企业家。年轻人的街头斗殴及诸如此类的行径,同样可以导致喧闹曲或迫使某人骑木棍游街等事件;但废奴运动有所不同:如果没有对此议题持续施压的宗教骨于、会众领袖和立法者为地方性的行动者团体牵线搭桥、筹划公共集会、组织请愿活动,并将奴隶制问题引入竞争性的选举活动之中,那么,废奴主义很可能行之不远。在18世纪60年代,伦敦的约翰·威尔克斯及其骨干们(也包括波士顿的塞缪尔·亚当斯及其同伙)开创了社会运动诉求伸张的主要内容,但他们尚不具备运动、表演和WUNC展示等相关知识;而在五六十年后,这些知识已被英国(和美国)的政治企业家们视为必备。
  一旦社会运动在一种政治环境中安家落户,就能通过模式化运作和彼此的沟通合作,促使社会运动被其他相关的政治环境所接受。我们已看到社会运动策略在北美——特别是英伦岛——所呈现出的普遍化趋向,我们也看到美国、英国、荷兰和法国已出现了国际化促进与合作的先声——彼此借鉴于各自的社会运动创新。18世纪使废奴运动迅速成为一项国际事业,而19世纪则使社会运动获得了更加广泛的国际化发展:例如,爱尔兰的反英分子正是借助于英美的移民和同情者而获得支持的(Hanagan 1998)。
  社会运动的形式、组成和诉求,是随着历史而变化和发展的。或许,这是有关欧洲和北美历史的初步考察所证明的主要结论。无论1765年至19世纪30年代的斗争事件中包含了什么,都必定包含了重大的变化和持续不断的进化。通过细致地观察,我们看到社会运动的诉求伸张源于对国家当局的挑战,随后,它不但被迅速运用于支持当局的各种表达之中,而且被运用于诉求针对诸如地方精英、宗教领袖、资本家等其他形式的权威。我们所讨论的这一政治现象深深地扎根于区域和国家的历史之中。
  作为人类创制的制度形式,社会运动有可能消亡或转变成为其他截然不同的政治形式。这是基于前几个结论的原则性结论。我们应当将法国和荷兰的负面历史充实到论据中,以证明社会运动的各个要素不仅不会永世长存,反而在统治当局的镇压面前脆弱不堪。此外,我们还将频频目睹行动者之间大量衍生的国际联系,可能正在造就——与社会运动最初半个世纪的发展似是而非的——自下而上政治(bottom-up politics)的新形式。确实,我们需要系统分析之后才能决定:何种条件对社会运动的生存至关重要、何种条件对社会运动的生存又是致命的毒素?下一章有关19世纪的考察,将增进我们这方面的认识。




[1] 卡尔·贝德克尔(Karl Baedeker,1801-1859年),德国出版商,因发明“旅行指南”而闻名欧洲。——译者注 

[2] 靴子的英文词是boot,布特爵士的英文词是Bute,两个词发音相同。——译者注

[3] 一般逮捕令(general warrant),英国国务大臣签发的一种逮捕令,可以只指定应予追究的行为而不指定应予追究的人,至于谁应受逮捕则由令状执行官自由裁量。1763年,哈利法克斯(Halifax)勋爵发出一般逮捕令,逮捕了《英国北佬》第45期的相关行为人,其中包括威尔克斯。同年12月,首席法宫普拉特(Pratt)判决一般逮捕令非法;1776年英国下议院宣告一般逮捕令非法。1769年,威尔克斯获得了4000英镑的损害赔偿金。——译者注

[4] 埃德蒙·柏克(Edmund Burke,1729-1797年),18世纪后期英国最具盛名的政治理论家,保守主义思想的开山鼻祖,其代表作《法国革命论》已于1998年8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译者注

[5] 英文原文为“No Blasphemer”,即“没有亵渎者”。这里采取意译。——译者注

[6] 《暴乱治罪法》(Riot Act),1714年英王乔治一世颁布的一项制定法,规定凡12人以上非法集会扰乱治安者,经治安官或类似职权者宣读此法后一个小时内自行解散,否则处以重罪,治安官对暴乱者的伤亡不负法律责任。该法1967年废止。——译者注

[7] 七年战争,是欧洲两大军事集团即英国—普鲁士同盟与法国—奥地利—俄国同盟之间,为争夺殖民地和中欧霸权而在欧洲、美洲、印度等广大地域和海域进行的大规模战争,被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古尔称作“真正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普鲁士和英国在战争中获胜,1763年2月10日英法签订《巴黎条约》,法国被迫将整个加拿大和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土地割让给英国,并从印度撤出。——译者注

[8] 《印花税法》(the Stamp Act),1765年英国政府颁布的对北美殖民地征收直接税的法令,规定殖民地所有的法定文件、商业凭证、报刊书籍等均须加贴印花税票。由于涉税范围极广,预估英国政府每年可获得大约6万英镑的税收。该法1766年被迫废除。——译者注

[9] “自由之子社”(Sons of Liberty),是协调各殖民地抵制运动的第一个有效组织,1765年11月初在纽约成立,随后在各殖民地相继成立分社,至1766年初,“自由之子社”已联络了从南卡罗来纳的查尔斯顿到新罕布什尔的普茨茅斯之间许多城市的抵制运动。——译者注

[10] 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1722-1803年),美国政治活动家,波士顿“自由之子社”的主要创始人和领导人、波士顿通讯委员会的创始人、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发起人、两届大陆会议的代表,曾签署了《独立宣言》和参与起草邦联宪法,在1794-1797年担任马萨诸塞州州长。——译者注

[11] 《汤森税法》(Townshend Acts),1767年英国财政大臣查尔斯·汤森提议并获得通过的一部法令,规定对殖民地从英国进口的所有商品(包括纸张、玻璃和茶叶等)征税。——译者注

[12] 哈利法克斯(Halifax),现为加拿大的新斯科舍(Nova Scotia)省。——译者注

[13] 这场战争史称“美国第二次独立战争”(1812-1815年)。为反击英国的贸易和政治封锁,并妄图占领英属加拿大,1812年6月1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麦迪逊总统的对英宣战提议;18日,美国正式对英宣战。1813年,英国在击溃拿破仑帝国后,将更多兵力增援北美战场;10月,大型英国舰队开赴美国领海并封锁海岸。1814年,英国海军在切萨皮克湾登陆,8月即长驱直入首都华盛顿,焚烧了包括白宫在内的大部分政府建筑,麦迪逊总统和政府成员仓皇出逃。9月11日,14艘美国军舰与两倍于己的英国舰队在尚普兰湖地区进行激战,美军大胜,迫使英军退回了加拿大。1814年12月24日,美英两国在今比利时境内的根特签订《根特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双方同意边界恢复原状。1815年1月,英军进攻新奥尔良,被美军击退;此时,签订停战条约的消息传到北美,战争结束。——译者注

[14] 引文译文参见[英]亚当·斯密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95页。——译者注

[15] 乔治·戈登(Lord George Gordon,1751-1793年),第三代戈登公爵(Cosmo George Gordon)之子,1780年伦敦反天主教暴乱的煽动者。曾就读伊顿公学,毕业后进入英国海军并晋升海军上尉,1774年进入议会,1779年组织并领导新教徒联合会,1780年6月2日率领民众向议会递交反对《天主教徒解救法案》(Catholic Relief Act,1778)的请愿书,随后发生了为期数日的“戈登暴乱”,损毁了天主教会大量财物,袭击了英格兰银行以及一些公共设施,造成了大约450人死伤,最后军队赶来平息了暴乱。事后,戈登被控叛国罪,但法庭判决无罪释放。——译者注

[16] 亨利·亨特(Henry Hunt,1773-1835年),19世纪初英国激进主义运动领导人,一生致力于宣传和倡导普选权,要求进行议会改革;1830年当选下院议员。——译者注

[17] 蓝色在英国通常代表了保守。——译者注

[18] 即1772年成立的“威尔凯特激进分子立宪俱乐部”(the Constitution Club of Wilkite)。——译者注

[19] 威廉·霍加斯(William Hogarth,1679-1764年),英国现实主义画家、讽刺画家、欧洲连环漫画的先驱,其作品对18世纪的时尚、风俗和政治颇多嘲讽。——译者注

[20] 镇压军警多为滑铁卢战役的老兵,取“滑铁卢”的谐音和寓意,将圣彼得广场上的镇压活动讥讽为“彼得卢”,旨在嘲笑当局以对付拿破仑的声势对付本国民众。——译者注

[21] 《六法令》(Six Acts),又称《限制言论自由法令》,是通过限制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阻止反政府宣传的六部法令的统称。——译者注

[22] 《联合法》(Combination Laws),这部法令禁止工人联合起来争取增加工资、缩减工时等权益,并宣布工会为非法。1814年该法律被废除,1871年的《工会法》承认了工会的合法性。——译者注

[23] 1829年英国议会通过《解放法令》,规定给予天主教徒以平等的公民权利。——译者注

[24] 约翰·富兰克林·詹姆森(J. Franklin Jameson,1859-1937年),美国历史学家,是创建于1884年的美国历史学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译者注

[25] 基督教贵格会(Quakers),又称教友派或公谊会,是基督教新教的一个派别,成立于17世纪50年代的英国,其创始人被认为是乔治·福克斯(George Fox)。贵格会在政治上坚决反对奴隶制,在英美两国的废奴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译者注

[26] 奥伦治亲王威廉五世的妻子是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二世的妹妹。——译者注

[27] 1787年,爱国者发动反对威廉五世的起义,威廉五世携家眷逃离海牙;9月13日,腓特烈·威廉二世入侵荷兰,威廉五世在其军事干预下重返荷兰恢复秩序。——译者注

[28] 1793年,荷兰联合英国反对法国革命;1795年,法国对英国和荷兰宣战,流亡法国的荷兰爱国者运动领导人组织了巴达维亚军团,协同法国军队入侵并占领荷兰,威廉五世逃往英国,爱国者宣布成立“巴达维亚共和国”,七省联合的荷兰共和国灭亡。——译者注

[29] 1806年,拿破仑迫使荷兰废黜了民选的执政官,将巴达维亚共和国改为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Holland),任命其弟路易·波拿巴为荷兰王国的国王。1810年,拿破仑下令废黜路易·波拿巴,将荷兰并入法国。自此,荷兰人民从崇尚法国开始转为反对法国。——译者注

[30] 滑铁卢战役后,欧洲各国政要于1815年聚会维也纳签订《维也纳和约》;在荷兰问题上,对英国占领荷兰的土地(南非、北美圭亚那部分土地,以及锡兰岛)正式予以确认,同时,为安抚荷兰,将奥属尼德兰(比利时)划归荷兰,比利时与荷兰合并后称“尼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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