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查尔斯·蒂利《社会运动,1768—2004》(2004)

第三章 19世纪的冒险活动



  1848年2月25日,巴黎数天前再次爆发革命[1]的消息传到了里昂。数百名织布工人从克鲁瓦—鲁塞(Croix-Rousse)的丝织厂区游行进入市中心,他们高唱马赛曲、沿着罗讷河(Rhône River)行进,最后穿越城市中心岛抵达泰尔乌广场(Place des Terreaux)和里昂市政厅。军队被人民群众所制伏,他们转而要求代理市长在市政厅的阳台上宣布共和。代理市长一一照办。聚集的人群随后进入市政厅,推选出了一个由织布工人和一小撮资产阶级共和派组成的行政委员会。在“七月王朝”(1830-1848年)[2]统治时期,有组织的丝织工人几乎不放过任何一次机会以展示自身力量:他们在出殡仪式中游行,在法定节日里游行,在1831-1834年间的数起暴动中游行。但是,除了突发性危机和官方批准的集会和游行外,工人们通常避免发动像1848年2月这样自发的游行,因为保皇派的法律规定只要有证据显示工人有组织地集会,便触犯了相关的法律禁令。
  随着革命政权登台亮相,民兵组织(popular militias)从以往蛰伏在里昂专制阴霾中的工人和革命者组织中产生了。诸如此类的政治协会犹如雨后春笋,其中一些是新成立的,另一些是由以往的秘密团体或非正式的俱乐部简单地转化而来。这些组织经常上演一些爱国仪式——如种植自由树等。尽管保守派中央政府遏制里昂激进行为的拳头越捏越紧,但从1848年二月革命到1851年12月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里昂的民兵组织和相关俱乐部还是多次集会、多次在城区内的街道举行游行。1848年3月14日,里昂市的左翼报纸《民权保卫者》(Tribun du peuple)刊载了如下报道:
  3月12日,一大群市民在四个头戴自由帽的男子带领下,在市区内举行了游行。在象征解放的神圣徽章后,游行的队伍分成两列。在队列的中段,有一枚具有同样象征意义的徽章引人注目。市民们组成方阵,围着一名被粗绳五花大绑的男子,这名男子拖着一面可怜巴巴、已经褪色的旗帜,旗上垂着黑色的绉绸。这是一面白旗,被这名男子近乎拖曳着,旗面裹着旗杆,犹如一具盛殓可悲罪犯的棺材送他上路。这番景象让每个市民心满意足。(Robert 1996: 86)
  红色帽子代表革命,白色旗帜象征着正统、象征着老波旁王朝的余孽(拿破仑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但被1830年的革命彻底覆灭)统治法国的野心。在巴黎市民持续两周的革命期间,里昂市民有规律地或是发动、或是观看了街头示威活动。此外,示威者还运用了广为人知的民族标志以展现示威活动的WUNC——价值、统一、规模和奉献。
  那么,到了1848年3月,社会运动是否已在里昂和法国成为了一种大众政治的手段呢?这个问题既有趣又富有争议。我们必须仔细观察1848年,方能判断运动、常备剧目和WUNC展示的组合是否已被大范围的诉求者所运用。最佳的答案是:是的,但是暂时的。
  在对示威活动——而非社会运动的整体配置(apparatus)——所作的专论中,里昂史学家文森特·罗伯特(Vincent Robert)认为:尽管在第二共和国(1848-1851年)时期里昂的示威活动接连不断,但是,它在当时尚未真正成为表达集体诉求的有效手段,直至19世纪90年代的国际劳动节的动员才使之遐迩闻名。〔注意:罗伯特用的是manifestation一词——我译为英语的“demonstration”(示威),该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尚未真正取代cortège,défilè,démonstration和rassemblement等词在法语中的通常用法(Pigenet & Tartakowsky 2003: 84)。〕在罗伯特看来,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的法国政府当局,是不会公开承认示威活动是政治行为的有效形式的,因此,里昂当局指派警察去保护和疏导示威活动,而非按惯例视之以非法活动予以打击,实属破天荒之举。
  不过,罗伯特承认,早在1831年里昂市就已经有了示威活动的元形式(protodemenstrations)。这一年的1月19日,大约1400名工人聚集着从市中心出发,他们步行越过索恩河,沿途高呼“要工作、要面包”等口号,当局逮捕了15名示威者(Rude 1969: 198-202)。进一步的示威,发生在2月12日(黑旗起义)和10月25日(大约有6000名参与者);接下来,在11月21-24日爆发了一场全面暴动——以大规模的示威活动开场,以群众最终接管里昂市收场(Rude 1969: 208,316,357-596)。1834年,里昂的丝织工人与巴黎起义者部分合作,再次发动了大规模的起义。1848年革命以前——至少对里昂的丝织工人来说——示威活动已经成为政治史上不可忽视的篇章,从那时起,工人们就在镇压迹象稍有缓和或是民主迹象稍有萌动时,及时而频繁地发动示威活动,在镇压的风声再次趋紧时相应地做到敌进我退。
  1848年革命的头一个月里,里昂至少爆发了8场示威活动。这一年的3-4月间,民主俱乐总部(Central Democratic Club)为争取最基本的民主权利,组织了数起大型的示威活动(Robert 1996: 94-100)。很快,妇女组织、政治俱乐部、拿破仑军队的退伍兵、中小学生、国家工厂的工人们也举行了反失业示威活动,有工作的人们则在里昂举行了罢工游行。大多数示威活动都把自身的特定诉求整合到建立新政权的共同诉求中。他们提出纲领诉求、身份诉求和立场诉求,坚持认为他们所代表的示威活动的参与者和人民应当享有公开言论的权利。
  然而,街头游行与集会很快被严厉地镇压下去,示威活动自此销声匿迹了大约15年。路易·波拿巴第二帝国[3]的最后几年是法国快速工业化的时期,这个政权开始部分放松对工人组织和工人运动的控制。1864年,帝国赋予人民有限的罢工权利。1868年,工人可以依法举行公共集会而不必事先征得政府的批准。同年下半年,一项帝国法令允许工人们建立工会——只须其规章制度经过政府批准、会议纪要上交政府备案,并且允许警察派观察员旁听会议。
  以已经取得的部分合法化为后盾,1870年——第二帝国的危机之年——里昂再次大量出现了工人的示威。负责植物园车站的一名警察探子,在1870年4月30日的报告中写道:
  昨天傍晚,一支大约200人的队伍从克鲁瓦—鲁塞行进至我的辖区,领头的是一个临时找来的仪式师傅,他拿着一根棍子,后面跟着4个火炬手和一个举着红旗的16岁孩子……。这伙人看上去在14-25岁之间,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拿着棍子。他们唱着吉伦特派的马赛曲,然后用“点灯火”的调子高唱“打倒皇帝!共和万岁!”在人行道的两侧,各有大约30名工人模样的人,年龄在30-45岁之间,他们跟在这支队伍的后面,看上去像是在保护游行队伍。(Robert 1996: 168-169;点灯火,字面的意思是小油灯,是一首三拍单一旋律的革命老歌)
  从那时起,示威者和里昂当局就玩起了老鼠和猫的游戏,直至1870年9月4日爆发新的革命[4]
  从1870年9月到次年春天,一面革命的红旗一直飘扬在里昂市政厅的上空。这个城市自行建立了一个激进自治的公社,却在1871年4月被政府以武力残酷地扼杀了(Aminzade 1993,Gaillard 1971,Greenberg 1971)。作为这场新的革命的剧中插曲,示威活动再度出现,不过其步伐已无法与1848年相比。最后,随着第三共和国政府自上而下地恢复秩序,在此后的约二十年里,里昂的示威活动就主要是改头换面并混迹于其他类型的事件中:反对教权主义的葬礼、巴士底日(Bastille Day)的地方庆典、官方仪式、宗教游行、向市政府或国家当局派遣工人代表团。工会的合法化(1884年)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直到19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志愿者团体的扩大,示威活动才再度在里昂的公共生活中闪亮登场。
  与法国其他地区一样的(Tilly 1986: 313-319),里昂在1890年国际劳动节爆发了盛大的年度系列工人示威活动,大约有15000名工人在这场首次显示了工人团结性与国际性的展示活动中登台亮相(Robert 1996: 270)。在随后的二十年里,不仅工人,还有许多团体在里昂举行了示威活动:天主教的、反天主教的、反犹太人的[5],不计其数;而且与法国国内的社会运动越来越合拍、越来越和谐。罗伯特认为,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
  示威活动已成为城市政治生活的普遍形式,成为寻常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组织游行尚须官方批准,但此时政府已心知肚明:禁止比批准更危险,不予理睬反倒能使事件和平发展。(Robert 1996: 373)
  罗伯特的结论挑战了我对法国常备剧目的变迁的时间界定。不过,我们一致认为,在1848年革命前后,许多老的公共诉求伸张方式开始在法国急剧衰落;正是在此青黄不接的时刻,示威活动成为伸张纲领、表达身份和陈述立场的标准手段。
  1848年革命之后,法国又经历了半个世纪的政权反复——对示威活动或是相对压制,或是相对宽松;此后,示威活动又重新得以广泛运用,直到1940年德军入侵并占领法国。1944-1945年法国解放后,示威活动的“广泛运用”又失而复得,且恢复得极为迅猛(Duyvendak 1994,Fillieule 1997a,Tartakowsky1997,Tilly 2003: 207-213)。与此相同,社会运动的其他组成要素——如组建专项协会和联盟、组织诉求伸张的公共集会、WUNC展示的不断推陈出新,以及上述要素和其他要素在持久的公共运动中的融会贯通——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鉴于此,我们将社会运动成为法国大众政治之普遍形式的时间,确定为19世纪的最后数十年。

比利时的集会与示威


  法国的邻居比利时又怎样呢?比利时历史学家吉塔·德内克(Gita Deneckere)在浩如烟海的档案、出版物、期刊和史学研究资料中,收集并整理了一份有关“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ngs)的事件编目,其时间跨度从1831年到1918年,范围包括了安特卫普、布鲁塞尔、根特和列日,收录了440个诸如此类的场景——人们聚集在一起对“社会和经济冲突”领域内的议题群体性地伸张自己的诉求。这份编目表明,这些行动是工人的行动而行动是关乎工作的(Deneckere 1997: 10)。不过,德内克的描述实际上超出了她的界定:例如,1838-1839年对分裂和建立卢森堡大公国——作为卢森堡独立的附加条件——所进行的爱国抵制运动[6],也被德内克收录到了编目中(Deneckere 1997: 66-68)。
  德内克的编目遴选原则,使1834年政教分离所导致的大规模暴力事件,被当作原本不甚稳定的南北联合的一次崩溃而排除在了编目之外;同样,1879-1884年间围绕着政权与教权关系的广泛斗争[7],也被这份编目所忽略了。在德内克的集体行动编目中,有组织的法语团体和荷兰语团体[8]在语言权利和政治权力上的激烈斗争,只被浮光掠影地一笔带过(Carter 2003,Zolberg 1978)。不过,仅就德内克所选择的事件而言,事实证明它们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接近于社会运动的常备剧目。
  德内克的材料表明,在1830年至1900年间,比利时斗争事件的形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在1847-1848年的准革命(semirevolutionary)动员[9]之前,斗争事件所反映的主要是工人集会、游行请愿、破坏公共财物、袭击卖高价食物的商人,以及同行业多家店铺的店员同时停工。19世纪早期,热忱的民主主义者尚未与工人建立起联系,正如德内克所说的:
  创立集体行动的新剧目,在1848年以前尚未被工人们提上议事日程;齐心协方地[激进地]开创与年轻的比利时国家结构相匹配的工人运动,这一努力尚未取得任何成效。激进的民主派得到了工人的微弱响应,甚或根本没有得到响应。劳工领袖们真诚地试图破除现有的旧的组织模式,却毫无进展可言。(Deneckere 1997: 68)
  此后,工人的行动频频采用了歇工(turnouts)这一形式:一小部分来自当地某个行业的发起人奔走于各个店铺之间,要求该行业的工人离开岗位、投身到日益壮大的人民群众中去。像这样一圈走下来,就有歇工的参与者聚集到一个安全的处所(通常是城镇边缘)公开诉说不满并进而形成诉求,然后向行业老板(往往以双方派代表开会的方式)提出这些诉求,并连续旷工直至雇主给予满意答复,或是被迫返回工作岗位。在1848年以前,社会运动的常备剧目尚未登场。
  1848年法国革命爆发后,比利时的共和派和激进分子立即号召在国内发动一场与之相似的革命。不过,政府的反应更加迅速:3月4日,将卡尔·马克思驱逐出境。就在马克思匆忙离境之际,自由党政府先发制人,制定了预防革命的措施:如降低参加选举和担任公职的财产限制、将比利时有选举权的公民数量增加了近一倍。此外,比利时人口中法语居民与荷兰语居民之间的裂隙,也让政府受益匪浅:法语居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共和政体和法国模式的鼓吹者,这让佛兰芒人对民主心怀戒备,怀疑那是要把比利时并入法国的阴谋(Dumont 2002: chap. 3)。
  从1848年的政治变革到19世纪90年代,比利时的斗争性质——正如德内克的编目所记载的——发生了显著变化,例如,示威和大商行的罢工(strikes)活动开始愈发频繁和突出,而“歇工”这一斗争形式则已销声匿迹。19世纪90年代,地方和全国范围的联合总罢工(coordinated general strikes)开始成为主要的斗争形式。此外,德内克的编目还揭示了19世纪后数十年里所发生的一个重要转变,即示威活动成为伸张公共诉求的载体。下面以十年为单位,对比利时的公共集会、示威和请愿活动进行粗略统计,数据见表3. 1,它显示了上文所述的变化程度。

表3. 1 1831-1900年比利时的集会、示威和请愿活动

时段集会示威 请愿
1831-184042 7
1841-185001 3
1851-186020 0
1861-187013 0
1871-1880111 0
1881-1890059 0
1891-1900257 0
资料编自Deneckere 1997: 403-411。

  在大量的集会、示威和请愿的背后,矗立着的是工人阶级的组织。曾一度作为公共诉求之伸张手段的请愿团,此时已迅速销声匿迹;自主自治的集会和示威活动——尤其是示威活动——现在颇受人青睐。(表中集会数量的减少,部分源于以下错觉:比利时的示威活动通常兴起于公共集会或包含了公共集会,而本表将德内克的“gathering”或是作为集会或是作为示威进行统计的。)越来越多的有组织的工人建立起了国际联系,例如,国际工人联合会[10]的首次行动,便是1876年的根特示威。
  此后,许多示威活动都是在准备发动总罢工的过程中进行的。诚如德内克所说的,工人和社会主义的领导人都将总罢工设计得规模浩大、形式完善,并协调了多个地区、目标旨在夺取全国政权。通常情况下,罢工的参与者将自己看作是社会主义者或工人的代表,而不是某个地区或某个行业的代表。比利时的工人开始为憧憬中的社会主义制定全国性的纲领诉求,他们在身份诉求上要求成为团结一致的工人,并在立场诉求上强调自己被不恰当地排斥到政权之外。这些新的行动表明表演剧目已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变化的眼光看待上述一切,可以说在1848-1900年比利时的大众运动中,社会运动已发育成形。
  德内克注意到,大众斗争和国内政治呈现出日益紧密的相互依赖关系。在19世纪90年代,
  在此起彼伏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与议会普选权改革之间存在着惊人的一致性,以至于没有人会忽略其间的因果关联。基于统治圈内出版和未出版的信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实际上,总罢工的真正意义比当时社会主义者所意识到的还要深远。社会主义工人一次又一次的抵抗,让掌权者感到了革命的威胁,这为民主的猝然扩大奠定了基础。(Deneckere 1997: 384)
  比利时与法国一样,街头政治和议会政治相辅相成——在这个链条上,社会运动是极具意义的一环。
  就此而言,法国和比利时的示威活动史,就是社会运动在法国和比利时的大众政治中更加全面地制度化的历史。在整个19世纪,制度化广泛地发生于西方民主国家及其若干殖民地中。18世纪初,英国示威活动和其他社会运动方面的制度化,远远地领先于法国和比利时(Prothero 1997: 202-229);到19世纪早期,当那些借助于公共节日和葬礼举行的集会及官方批准的其他集会,伴随着法国和比利时的政治批评家和诉求者跨过世纪之交,并令这些批评家和诉求者依然感到兴趣盎然时,英国、加拿大和美国的诉求者已基本丧失了对这些集会的兴致。然而,选举则有所不同:随着公民权日益扩大和被剥夺公民权者诉求的日益增多,选举活动和议会会议越来越多地成为表达诉求的主战场。在英国,向议会提交的议案越来越频繁地成为社会运动诉求伸张活动的焦点。议会化促进了社会运动的发展(Tilly 1997,Tilly & Wood 2003)。
  示威活动很好地诠释了社会运动的独特表现形式的历史起源。尽管示威活动后来在各类场景、议题和诉求者中实现了广泛的一般化和普及化,但是,示威活动不同发源地所塑造的活动形式各不相同,发源地的特定背景从以下三个方面塑造了示威活动,即:互动模式、合法先例、示威者与其他政治角色(包括政府当局和诉求对象)的关系表示(representations of relations)。我们已经看到英国示威活动的互动形式、合法先例和关系表示,是从派遣代表团、请愿游行、公共节日集会、工匠游行、选举集会及政府批准的集会改编而来的。此外,武装游行同样提供了某些原型,尽管它是没有合法先例的。
  18世纪,在为民兵保留合法身份的国家——如荷兰而非法国——武装的民兵游行就提供了这种原型和危险的合法先例。在法国和西班牙等天主教国家,宗教游行早已闻名遐迩,它不仅提供了情感的表达场所——这些情感是当局不轻易容忍的——而且还为WUNC展示提供了额外的机会。对19世纪的爱尔兰来说,示威活动引发的是大约一个世纪的宗教游行、共济会游行(outings)、工匠的节日游行和民兵游行,这些已逝的历史确实给迈进21世纪的爱尔兰示威活动留下了沉重的阴影(Bryan 2000,Kinealy 2003,Tilly 2003: 111-127)。是的,与涂柏油、插羽毛或连饮45杯酒相比,街头示威活动具有模块化的特质,该特质推动了示威活动在社会运动广阔世界中的扩展。当然,这些特质不是脱离历史而独立自存的。
  社会运动的其他表现形式也一样:组建专项协会和联盟,公共集会、依法游行、守夜、集会、请愿、向公共媒体或通过大众媒体发表声明、印发小册子等。尽管这些形式最终交融于一个广泛可行的、使社会运动区别于其他政治形式的常备剧目中,但是,每一种形式都有其自身的历史:那里刻下了自己的意义和实践印记,那里划定了可能与不可能的限制,那里存在着从场景到场景的不同变化,那里产生了表现形式的内在变化。
  从我们已分析的示威活动中举一个小而有趣的事例。就拿罗伯特描绘的里昂早期罢工运动来说,这些运动采用了诸如自由帽之类的罢工象征物,打造了具有政治意蕴的表演场景,并渲染了鼓舞人心却没有什么实际内容的歌曲。直到那个世纪结束,法国的示威活动通常表现为标语和旗帜下的列队行进,表现为对自己所代表的群体所作的口头甚于行动的表态。上述变化的产生,不仅得益于公众文化程度的提高,而且还得益于有关政治表达的法律限制有所放宽;而这些社会和政治环境的变化,影响了专项协会的行动、影响了对媒体的运用、影响了社会运动表现形式的整体结构。

宪章派


  为了更加细致地了解社会运动制度化之后的情形,有必要对英国——倒不如说是联合王国,因为1801年其版图已由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延伸至爱尔兰——略作回顾。19世纪20年代和30年代早期的斗争将社会运动推上了政治舞台,而联合王国——包括爱尔兰——则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创建者。正如本书所描述的,反对奴隶制的社会运动促成了1833年的全面禁奴;在社会运动的推动下,新教反对派和天主教徒分别于1828年和1829年获得了政治权利。在此后的三年里,社会运动为推动议会改革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并在1832年促成《议会改革法》(Reform Act)期间达到运动的高潮(Tilly 1995: 284-339)。尽管《议会改革法》并未使参与运动的工人获得选举权,但是,由于实际上大量增加了商人和雇主的投票权,因此选举制度还是以温和的方式转而有利于大多数选民。与此同时,有组织的工人在要求救济和平等的权利时,也越来越多地将运动、常备剧目和WUNC展示等社会运动形式作为自己的手段.
  工人及其激进派盟友尖锐、公开而恰如其分地对新近获得选举权的资产阶级进行了指责,指责他们以接受1832年《议会改革法》的方式出卖工人的利益,并认为《议会改革法》不仅直截了当地将雇佣劳动者排斥在外,还通过增加选举所需的财产资格限制,将先前可能获得选举权的少数富裕工人排斥在外。1834年,辉格党执政后产生的新议会颁布了《新济贫法》(New Poor Law),以此作为对其自由主义执政纲领的贯彻落实,工人及其激进派盟友指责这部法律授权成立的贫民法联合团体(Poor Law Unions),是让肢体健全的工人不再能够获得施舍、让他们因为失业而被送入贫民习艺所、让贫民习艺所的条件越来越具有惩罚性。19世纪30年代后期的这两起事件各自引发了社会运动,并最终汇聚成著名的、被称作宪章运动的群众运动。
  《人民宪章》(People’s Charter)发表于1838年5月,它是激进派与改良派协商妥协的产物:例如,它放弃了激进派有关妇女选举权、有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十小时的要求;此外,颇受自由主义改革家欢迎的有关废除《谷物法》的要求——在1846年以前,《谷物法》所实行的浮动税率制在保护本国谷物生产商不受进口竞争之余,也导致了本国人民的日常食品开支居高不下——也未在宪章中得到体现。《人民宪章》采用了平庸老套的请愿书格式,开篇就是“苦难而卑微的英国同胞谨致请愿书于尊贵可敬的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议会下院……”。序言部分生动地描述了盛世之下工人的贫困状况,并着重对1832年《议会改革法》提出了批评。随后《宪章》具体提出以下诉求:
  1.[成年男子]普选权;
  2.无记名投票制[取代口头表决];
  3.议会每年改选;
  4.当选议员享有薪俸;
  5.废除议员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
  6.平均分配选区(Black 1969: 127-131)。
  上述方案最初是由1836年成立的、持改革立场的“伦敦工人协会”提出的,但很快就获得了全国的改良派、激进派和专项社会团体的支持。
  许多已成立的工人组织投身到运动中来。1840年,曼彻斯特发起成立了规模庞大的“全国宪章派协会”(NCA),并很快衍生出了四百多个分会,其中许多分会是从先前活跃的地方工人组织中发展而来的。全国宪章派协会“在1841年为要求释放被捕的宪章运动成员组织了两百万份请愿签名,在1842年的宪章二次请愿中组织了三百万份签名”(Prothero 1997: 222)。宪章派领导人通常将他们的行动称作“运动”。他们还有意采用了一些一目了然的象征物:例如,在1842年8月伦敦宪章派示威活动中,警察逮捕了两名男子,他们携带了一面巨大的英国国旗和“一块蓝白相间的小绸布,上面写着‘教会改革!国家改革!’,顶上是一只深红色的自由帽”(Goodway 1982: 108)。
  1839年至1848年期间,宪章派几乎每年举行工人阶级全国大会[11]。尽管这些大会沿用了二十年前反议会的陈旧和激进的程序,并以戏剧化的方式描绘着现行体制的弊端;但是,由此选举产生的一个大型全国性会议,却对英国议会——所谓代表国家——的合法性直接提出了挑战。为了避免被告发,全国大会只是代表性地集中了代表中的一小部分人,这些代表由全国各地的群众大会口头选举产生。此外,以全国大会为中心,还开展了大规模的示威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公共集会。
  例如,在诺丁汉,组织者吸引了一些店主参加群众大会,并为筹备1839年的全体大会散发了如下传单:
  我们根本就不认为零售商人是社会中一个毫无用处的部分,他们的利益与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除非工人阶级能够获得其应有的劳动报酬,否则,零售商人就不可能作为一个体面的群体而存在。他们必然与工人阶级同命运,因此,我们呼吁,同胞们,加入这场正义的斗争……协助人民代表。若能如此,工人阶级便能拧成一股绳,让专制的力量无从渗透。(Church 1966: 131)
  请注意其中所投射的WUNC:价值、统一、规模和奉献。我们看到宪章派将纲领诉求集中于宪章本身,将身份诉求定位于联合的、有价值的工人阶级,将立场诉求界定为对将他们排斥在政治权力之外表示抗议。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宪章运动都采用了非暴力的WUNC展示,其中既有和平集会,也有对敌人的公开打击。(历史学家常常一刀切地划分为“精神”宪章派和“武力”宪章派。)宪章运动中出现的几次早产的起义——概括地说——要么被镇压、要么受到了蛮横的司法指控。1848年法国革命爆发后,英国宪章派在示威活动中纷纷拿出法国的三色旗,呼吁以革命的方式实现变革。1848年,律师、诗人兼宪章派成员欧内斯特·琼斯(Ernest Jones)宣称:
  我相信我们正站在权利的入口处,每一步都坚定如铁地属于我们自己。我确信人民已经做好了实现宪章权利的准备,既然如此,我要说——去争取吧!上帝捍卫权利!……如果立法者把我们当回事儿,我们就把法律当回事儿;如果立法者不把我们当回事儿,那么,法兰西共和国就是我们的榜样!(Ward 1973: 200)
  与19世纪后期许多大规模的社会运动一样,地方性诉求与共同的战略究竟孰轻孰重,这在宪章运动中是变化不定的。尽管如此,统筹协调以平衡全国的各项政治权利,始终是英国宪章运动的重中之重。
  经历了1848年的最后一次爆发,作为全国运动的人民宪章运动分化瓦解了。许多行动者转而投身于温和的、绥靖的、地方性的改良方案:或教育、土地问题的改善,或贫困问题的改良;另有一小部分行动者依旧执着于地区层面的宪章协会(Price 1986: 517)。直到20世纪,一个整体的、成文的人民宪章方案才成为英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至于宪章运动中具有过多民粹色彩的诉求,则彻底遭到了失败(Thompson 1984: 335-337)。尽管如此,宪章运动毕竟为19世纪的几次重大群众动员埋下了种子、提供了范本。此后有关扩大公民权、争取妇女选举权、要求政教分离及爱尔兰地方自治的诉求,都是从宪章运动的方式方法中汲取养分的。

19世纪美国掠影


  19世纪北美的社会运动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威廉·盖姆森对1800-1945年间的美国社会运动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并为那个无拘无束的运动、表演和WUNC展示的狂野世界设计了一份精细的编目。盖姆森及其研究小组查阅了大约75种历史文献,对尚有名目可循的、曾参与了社会运动和/或抗议活动——无论运动或活动的形式如何——的组织进行归类,从而形成了一份包含大约4500个组织的名单。在这份名单中,他们又随机抽取了11%的样本——即467个组织,从中再细致筛选出53个组织,这些组织曾经:(1)试图对未经动员的民众实施动员;(2)向所在群体之外的对手(antagonist)伸张诉求。这53个组织中有27个是1900年以前开展活动的,详见表3. 2。以下是盖姆森等人为19世纪美国社会运动勾画的简要编目。

表3. 2 威廉·盖姆森的19世纪运动团体及其诉求方案

年份组织诉求方案
1816-1834北卡罗来纳解放社(North Carolina Manumission Society)倡议奴隶主主动解放奴隶
1825-1830监狱纪律学会(Prison Discipline Society)建议改革
1831-1833手工劳动者文化促进社(Society for the Promotion of Manual Labor in Literary Institutions)身体健康
1832-1840妇女反奴隶制联合会(National Female Anti-Slavery Society)废除奴隶制度
1833-1836熟练裁缝贸易联合会(Union Trade Society of Journeymen Tailors)行业利益
1833-1840美国反奴隶制协会(American Anti-Slavery Society)废除奴隶制度
1843-1847美国共和阵线(本土主义美国政党)(American Republican Party)(Native American Party)反天主教、倡导新教
1858-1873弗尔康之子联盟(United Sons of Vulcan)捍卫铁工厂工人的利益
1865-1872神圣八小时联合会(Grand Eight Hour Leagues)倡导为八小时工作制立法
1869-1872美国自由贸易联合会(American Free Trade League)废除关税
1869-1876国际工人联合会(第一国际)(International Workingmen’s Association)(First International)社会主义政治
1880-1887社会革命俱乐部(工团主义—共产主义)(Social Revolutionary Clubs)(Anarcho- Communists)经济重组
1880-1905美国自行车手联盟(League of American Wheelmen)废除自行车不得上公路的禁令
1881-1912美国木匠和工匠兄弟联合会(United Brotherhood of Carpenters and Joiners of America)行业利益
1881-1935美国劳工联合会(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为劳工运动提供法律和政治支持
1882解救社(League of Deliverance)反对中国劳工
1885-1891全美棒球手兄弟会(National Brotherhood of Baseball Players)行业利益
1885-1934铁路列车长兄弟会(Order of Railway Conductors)行业利益
1886-1888美国人党(American Party)反对外来移民
1887进步劳工党(Progressive Labor Party)社会主义政治候选人
1888-1910希伯来商业贸易联盟(United Hebrew Trades)犹太移民工人的利益
1888-1935国际机械师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chinists)行业利益
1892-1915天国兄弟会(Brotherhood of Kingdom)宗教和社会状况
1892-1921街道与电气铁路工人联合社(Amalgamated Association of Street and Electrical Railway Workers)行业利益
1892-1933国际码头工人协会(东岸)(International Longshoreman’s Association)(East)行业利益
1893-1932美国比例代表制促进会(American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 League)反对城市政治领导集团的比例代表制
1896-1914平民合作兄弟会(Brotherhood of the Cooperative Commonwealth)合作社和选举权
资料来源:Gamson 1990: 277-1285。

  正如我曾经说过的,社会运动组织(SMOs)与社会运动全然不同:社会运动是交互式的运动,而社会运动组织并非如此。社会运动组织往往比运动持久,而运动则几乎总是涉及多种多样的组织、变来变去的联合以及没什么名目的非正式网络。我们从英国的宪章运动中看到,许多先前被动员起来的民众(他们被盖姆森的遴选标准排除在外,除非再成立一个组织去动员他们)参与了后来波澜壮阔的社会运动。因此,就像前文将示威活动从社会运动中单列出来予以追溯一样,盖姆森有关社会运动组织的编目只是美国社会运动行动的一个精选画面。
  尽管如此,这个画面还是有一些亮点可循:
  1. 它描绘出19世纪后期社会运动所呈现的加速发展势头。在19世纪的27个组织中,仅有7个在1850年以前便开展了活动,而到了1875年之后,则有半数以上的组织突然启动开展了活动。
  2. 参与运动的组织类型发生了显著变化。1850年以前,上述27个组织中仅有一个是工人组织(即熟练裁缝贸易联合会),此外全是老套的废奴或社会改革组织。但到了19世纪中期以后,工人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它们或是为了自己的行业利益、或是为了某个政治纲领——从反华排华到社会主义革命——致力于将工人们结为一社。
  3. 参与运动的大多数组织旨在寻求特定的利益或利益保护,而不是为了实现政治权利的普遍化。用21世纪的眼光来看当时的组织,其中有一些——特别是从事本土主义动员(nativist mobilizations)的组织——着实反动透顶(参见Hoffman 2003,Kaufman 2002,Skocpol 1999: 72-75)。
  就整个19世纪而言,美国社会运动所伸张的诉求越来越明确地贴近于美国人日益关注的事务。盖姆森的编目样本遴选标准,让他侥幸回避了19世纪两个最突出的社会运动主题:禁酒和妇女选举权。此外,他的编目还漏掉了一些极其反动的运动,如美国内战前盛极一时的反废奴运动(Grimsted 1998,McKivigan & Harrold 1999)。不过,他倒是抓住了市政改革和合作运动。总之,盖姆森的编目对19世纪后期美国迅猛而宏大的社会运动进行了描绘。
  玛丽·瑞安(Mary Ryan)有关19世纪纽约、旧金山和新奥尔良市的大众政治史的研究,以丰富的事例在整体上证实了盖姆森的观点,即:美国的社会运动是不断变化的。瑞安编撰的19世纪运动组织名册——除了对民族和种族作了较为明显的区分之外——与盖姆森的编目极其相似。例如,她同样记载了:19世纪40年代爱尔兰工人保护协会(Irish workers’ protection society)的成员机构——纽约劳工慈善联合会(New York’s Laborers Benevolent Union)——的活动;1856年本土主义的美国人党(nativist American Party)在新奥尔良市的形成过程;为了应对1863年的纽约征兵骚乱(draft riots)而致力于为有色人种提供救济的商业委员会(Committee of Merchants)的形成过程;1865年在新奥尔良市举办的路易斯安那州有色人种大会;1867年旧金山工人所组成的八小时联合会(Eight Hour League)的游行活动;1877年加州劳动者阵线(Workingman’s Party of California)煽动的触目惊心的反华浪潮;以及诸如古爱尔兰修道会(Ancient Order of Hibernians)、奥伦治忠诚协会(Orange Loyal Association)等各自独立的种族、人种和职业团体(Ryan 1997: 79, 82, 148-150, 173, 229, 262, 282, 290-291)。与盖姆森不同的是,瑞安还记录了1863年纽约全国忠诚妇女协会(National Loyal Women League)和新奥尔良市全国平等权利协会(National Equal Rights League)的大众政治参与活动(Ryan 1997: 179, 262)。瑞安所提供的素材,揭示了美国社会运动具有宽泛的纲领诉求、多种多样的身份诉求及不断反复的立场诉求——包括要求剥夺其他行动者的政治权利、甚至将其从整个国家中排斥出去。
  此外,瑞安还注意到,在美国内战后的上述三个城市的大众政治中,工人组织的作用日益显著,这与盖姆森的观察不谋而合。
  1877年,铁路大罢工把一些小市镇消耗殆尽,基于同样的原因,大城市各行各业的工人也纷纷走上街头。雪茄厂的工人宣布,他们将以无与伦比的激情和团结,在新奥尔良市和纽约市的街垒中战斗到底。新奥尔良市的报纸报道说,雪茄厂工人在刚果广场(Congo Square)集合聆听了西班牙语、法语和英语的演讲。同样的行动把纽约市塞得满满的,并赢得了路人和媒体的特别关注。《论坛报》(Tribune)一篇题为《雪茄厂工人街头阅兵》的报道称:“昨天,参加罢工的雪茄厂工人在协和女神厅(Concordia Hall)前集会,他们步入队列时脸上洋溢着胜利的笑容。男人、妇女和儿童三三两两地从车间中来,每个人带着一面小旗和写着字的标语。”那些小旗中有德国、波希米亚和奥地利的国旗,这些旗帜犹如聚集在刚果广场上的不同语言的人们,标志着城市公共空间里的新的动员运动——那是不同种族的“劳动者”的运动。(Ryan 1997: 256)
  瑞安将19世纪美国城市政治的基本运作轨迹总结为:“从分化(differences)到二元,从代表制到官僚化,从基于公民自愿(citizenry)到基于税收基础(tax base),从自发联合到社会运动。”(Ryan 1997: 259)随着美国城市空间的集体狂欢形态(festival phase)的衰落,以往通常是狭隘利己的诉求伸张活动开始趋向于规范,并日益被社会运动所取代。瑞安认为,社会运动的兴起让19世纪早期难以驾驭的街头民主变得驯服(比较19世纪的英国,Vernon 1993)。

社会运动:何处、何时、为什么?


  19世纪法国、比利时、英国和美国的运动实践,为我们增添了多少有关社会运动之形成条件和形成原因的新知识呢?老实说,相当多。其中最明显的是,即便只是一些简单的印象,也足以显示19世纪的社会运动行动着实从地方性的文化中汲取了诸多养分:歌曲、口号、象征物、装束和标志,均从先前业已存在的行为和实体中提炼出了新的内涵。综合考察上述四个国家的专项协会、公共集会和示威活动,我们注意到其中延续着一种差异,这种差异让伸张诉求的运动、社会运动的表演及WUNC展示有自身的逻辑可循,并令本地的观众一目了然。就此而言,社会运动的模块化并不意味着完全一致:尽管社会运动的整体形态随着运动场景的改换而轻易改观,但是,一场示威活动或一个专项协会毕竟是有其明显的地方文化特色。
  社会运动剧目在上述四个国家的转变,对大众政治中的群众参与具有深远的意义。随着普通民众转向新的诉求形式,也随着政府对于旧的诉求形式打压日益严厉,诸如洗劫屋舍,当众羞辱(shame ceremonies)、强迫表态(forced illuminations),动用私刑(direct attacks on malefactors)等旧的剧目形式很快就不时兴了。对社会运动策略的这一变化,我们绝不能简单地从策略效果的角度加以理解;因为旧的剧目形式所惯常采用的直接行动,尽管很少能够促成国家层面的政治变革,却往往能够迅速而果断地解决地方事务。北美、比利时、法国和英伦岛上的普通民众,失去了他们珍爱并公认为有效的报复、施压、祈愿、威胁等传统的诉求伸张手段。
  此外,在人口结构中,与政治企业家和专项协会缺乏联系的那部分人,实际上也部分丧失了他们的政治影响力。例如,在宪章运动之前,英国的无地农民至少还可以通过公开羞辱、呼吁地方支持、集体破坏农械和协同怠工等方式,向农场主和地方当局施加群体性的压力;可是,到了19世纪40年代,可资利用的手段已减少到了只能偶尔放火、偷猎和暗中伤害牲畜(Archer 1990)。这是因为宪章运动的动员对象主要是工匠和技术工人,而不是无地农民。社会运动剧目形式的转变,戏剧性地降低了——由群体性的诉求伸张活动所导致的——对于人身和财物的暴力侵害。此后,社会运动的大多数公开表演都是以非暴力的形式进行的,即使发生了诸如警察与示威者相互扭打的事件,其程度也远逊于旧的剧目形式。
  为什么会这样呢?总体说来,议会化有力地推动了上述四国社会运动的形成。请记住议会化的两个主要成分:(1)在政府行为方面强化了代表机构的绝对权力,如征税、宣战、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2)在同世袭君主、大庇护人(great patrons)、牧师和地方权贵的关系方面,强化了代表机构的相对权力。
  本章所讨论的四个国家的议会,均为统辖全国疆域的领土组织(organized territorially)。当然,并非所有的议会都是如此。实际上,法国1789年大革命以前的三级会议(Estates General),尽管非常接近于国家议会,但它所代表的显然不是法国,而只是法国的三个主要等级——僧侣、贵族和市民。直到1789年和1790年的革命,三级会议才转变成为一个代表地域的国家机构(Lepetit 1982, 1988,Margadant 1992,Markoff 1996a,Ozouf-Marignier 1986,Schultz 1982,Tilly 1962,Woloch 1994)。议会这一领土组织——无论是法国的还是其他地方的——让掌权者和选民之间的社会联系和空间距离趋于紧密。就此而言,议会决策的绝对影响力和相对影响力的不断提升,使公民的注意力越来越集中于易于实现的、具有潜力的诉求目标,即议会中的本地代表。
  一般说来,议会化还产生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运动诉求的政治效果:

  ● 长期建立的、作为国家政治重要渠道的委托—庇护链(patron-client chains),其政治上的重要作用削弱了;
  ● 政治企业家获得了新的重大机遇——成为政府官员与权利受侵害的公民团体间的临时链接;
  ● 政府所谓代表了一个统一、协调的民族的主张得到了强化;
  ● 代表机构定期举行的半公开会议,转而成为临时性的和地域性的伸张诉求的场所。

  在19世纪的英国、美国、法国和比利时,层出不穷的社会运动成为了议会讨论的焦点。这不禁让人想起德内克的观点,即“社会主义群众行动”与1893年比利时议会有关成年男子普选权的动议是密不可分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国和比利时相对集权的政权结构,与英国——特别是美国——更加分权的政权结构存在着明显区别。尽管手头资料不足以从事细致的比较,但还是留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即社会运动集中发生在集权政治结构的民族国家中。就拿工人来说吧:在法国和比利时,工人在抗议私人雇主的罢工中,通常将伸张权利、主张政策和要求改革的矛头直接指向国家;在比利时,工人在此起彼伏的总罢工中,同样将矛头指向国家而非私人雇主。在相对分权的英国,不仅议会分担了一部分社会运动的诉求伸张,地方政府和区域性政府亦对之有所分担。至于美国,各州乃至于各个城市的领导人,均相应分担了社会运动的诉求。就此而言,国家的政治结构塑造了社会运动的行动。
  补充说明一点:这四个国家当时的社会运动组织形式,也同样塑造着各自的社会运动。例如,美国自行车手联盟和美国人党等组织,恰恰就是在伸张公共诉求的过程中形成的。不过,一旦社会运动组织从社会运动的动员过程中产生了,就会从组织的整体环境中汲取养分。例如,美国的宗教团体、互助协会、共济会及种族协会,就是在美国社会运动所囊括的各种联盟和协会的整体脉络中复兴的;而天主教组织与其反对教权的对手之间的对抗,则在法国和比利时尤为严重。在不同的社会运动场景之间,或是存在着密切的合作、或是存在着势均力敌的对抗,但无论如何,我们依然期待着为产生社会运动行动的、存在于地方性的组织环境中的那些独特的组织形式,寻找到某种相似的组织基础。社会运动是政治交互行为的复杂形式,我们不应当指望它在交互作用的过程中相对不变——僵硬得犹如一部移动电话、一件文化T恤或是一句“OK”。

政治权利


  是否拥有国家所确认的(state-guaranteed)政治权利,这对社会运动差异的形成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检视历史,我们发现集会、结社和言论的权利特别重要(参见Anderson & Anderson 1967: chaps. 6 and 7)。一旦政权有能力大蝠度地削减上述权利(如法兰西第二帝国早期),社会运动也就随之衰落了。对一切重要的社会运动表演及与之伴生的WUNC展示,集会的权利都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与旧的剧目形式中那些常规项目——它们源于官方批准的赶集、节日集会等例行集会——有所不同,社会运动的常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集会。
  对社会运动的专项组织和横向联盟来说,结社的权力是至关重要的。尽管地下组织和非正式的网络同样可以对某些诉求形式加以协调,但若拥有了合法结社的权利,就能够极大地便利公共诉求的动员与协作;同时,也能使政治行动者的数量成倍增加:倘若一个政权拒绝给予人们为某种特定的利益而结社的权利,那么,政治行动者们——即使他们原本反对这种特定利益——也会因为受到威胁而有所退缩;相反,在前文提及的比利时,主张法语本位和佛兰芒语本位的群体均从对方的组织形式中获益匪浅。
  在一切以社会运动形式进行的公开诉求活动中——如集会、示威、宣传手册、短消息等——言论自由都显然位居于中心。在我们研究的案例中,宪章运动便是一个最生动的例证:英国政府对宪章运动分子严加审查,试图找出阴谋犯罪和叛乱的迹象以便进行检诉,结果却发现自己根本无力限制人民的言论自由。到了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公众活动家们已能充分运用言论的权利对统治者进行批评,并倡导进行激进的政治变革。
  不过,以上陈述容易引起误解:似乎先得政府赋予权利,然后普通民众才能运用这些权利。实际上,我们看到自约翰·威尔克斯以降的公众活动家和政治企业家,一直都在为争取集会、结社和言论的权利而进行着讨价还价;他们通常采取这样的方式:撼动禁忌的藩篱,以便权利向某类人群、某种行为、某些组织或者某个地方延伸。1768年威尔克斯的法庭胜诉便是一个生动的例证,它为英国的政治言论保护奠定了法律先例。
  在伸张诉求的斗争进程中,日复一日的讨价还价犹如水滴石穿,在看似无形间扩大了权利的范围。那些已能运用结社权利的公民——如纳税人或宗教团体成员——则勇敢地利用纳税人会议和教堂活动来规划和表达其共同的诉求。在诸如革命前的波士顿等地,统治阶级成员也在运用集会、结社、言论等手段追求自己的集体目标,因此,倘若政府此时限制普通民众运用同样的权利,便显得尤其不合时宜;而当社会精英中的持不同政见者开始从民众中吸收追随者,或是处心积虑地与政权的反对力量结成同盟时,情况就更是如此。
  在全国性的政治斗争和革命期间,这种争取权利的讨价还价更是取得了飞速发展。它包含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个发展方向。在自下而上方面,我们看到普通民众集会、结社和发表言论的途径不断增多,而与此同时,四分五裂的社会精英们则相互争斗,甚至有时会殃及民众中的追随者。在自上而下方面,我们看到改革者或革命者掌握了国家政权,并将对权利的建设视为巩固自身权力的原则和/或手段。回顾1848年里昂的革命,我们看到权利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方式得到了扩张;里昂市的工人和其他诉求者借助于革命事业的分工(divisions),从后台一跃而进入公共政治领域;在1848年2-3月,控制了法国政权的革命者也制定了支持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的法律。如果说自上而下的推动,使这一时期里昂和法国其他城市的社会运动获得了暂时的发展;那么,在1870年至1871年间,里昂的激进分子则颠倒了这个程序:他们夺取城市的控制权以此对抗国家,并建立了一个持续6个月之久的公社——在那里人们享有广泛的集会、结社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间接和竞争性的选举制度,作为一项始终遵循着自上而下路径的政治创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运动的形成。正如英国和北美的历史学家已充分阐释的,即使投票权狭窄、不平衡的选举也能促进社会运动的行动。间接和竞争性的选举以多种不同的方式,推动了社会运动的运动、剧目表演和WUNC展示的发展。
  1. 选举犹如官方节日,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公共集会——政府很难从中清理出目的不在于投票的人;因此,这种集会成为传播公共诉求的豁免地。
  2. 选举提供了一种模式:人们可以像公开支持某个竞选的候选人那样,公开地支持某个竞选纲领(rival programs)。一旦政府允许人们公开讨论选举所涉及的重要议题,便很难禁止这种讨论在选举之外进行。
  3. 选举活动使人数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竞争性选举中,如果一个团体拥有大量追随者的支持,它就有可能成为民意上的盟友或敌人。
  4. 候选人往往有这样的动机,即炫耀公众——包括不参与投票者——对自己的支持;为了获得这种炫耀,他们有意愿去代表“人民”、比竞选对手获得更广泛的支持(Morgan 1988)。
  5. 选区是按地理方位划分的,因此,竞选和投票也使地方性的议题有机会进入公共讨论的领域。
  6. 法律上对有投票权和无投票权的划分,因排斥无投票权者而推动受排斥者产生了以下诉求,即要求获得被这种赤裸裸的排斥所剥夺的权利。
  在19世纪的英国、北美和比利时,选举活动在国家层面的制度化推动了社会运动的发展。此后,投票权的扩大又加倍刺激了社会运动的扩展:增加了有投票权者的参政权利,增强了无投票权者进行群体性诉求伸张的意愿。

社会运动等于民主化吗?


  这一切是否是一个巨大的同义反复:社会运动=民主化?(Giugni,McAdam,& Tilly 1998,Ibarra 2003,Markoff 1996b)相关历史事件表明,社会运动与民主化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普遍的姻亲关系(affinity);但是,另一方面,社会运动与民主化在生成逻辑、实际发展和形成原因上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就生成逻辑而言,社会运动的蓬勃发展并不必然伴随着民主化,因为社会运动的运动、剧目表演和WUNC展示在原则上代表了不平等和排斥,而并非代表了平等和包容:不妨考虑一下驱逐新移民运动的(极具逻辑上的)可能性。在实际发展方面,我们也见识了反民主运动的不断产生——看看威廉·盖姆森有关19世纪美国民族主义运动的编目就明白了。
  在社会运动的形成原因方面,它与民主化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独立地发展的。例如,在殖民征服和革命事件中——如二战结束后盟军占领下的日本和德国,新的统治者就有可能在从未有过社会运动动员的情况下,猝然强制推行旨在实现民主的民主制度。社会运动与民主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但基于已有的证据,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完全崭新的结论:一旦民主化得以发生,社会运动(无论是否民主)往往会接踵而至。
  鲁思·贝林斯·科里尔(Ruth Berins Collier)对西欧和南美的民主化所作的比较研究,使上述观点获得了更加精确和细致阐释的机会(对科里尔研究的阐释与批评,参见Tilly 2001a)。科里尔对民主转型中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作用进行了系统考察,她比较了17个“历史性”(historic)的民主化事例——大多发生在19世纪[12],此外,还包括了10个发生在1974-1990年间的“近期”(recent)事例。在科里尔看来,民主化意味着建立了:(1)自由主义的宪法章程(constitutional rule);(2)规范的选举制度;(3)独立和普选的立法大会(Collier 1999: 24)。表3. 3列举了科里尔所说的历史事例:从瑞士(1848年)到西班牙(1868-1931年间的三次转型和三次倒退)。为了厘清社会运动与科里尔所说的民主转型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我们必须首先确定哪些转型值得重视,然后确定社会运动在公共政治中发挥作用的时间,最后再对这些时间进行比较。正如法国的历史所表明的,上述过程并不简单。科里尔将法国民主转型的时间确定为1848年和1875-1877年,也就是说,民主转型的时间明显早于法国示威活动史所揭示的建立持久社会运动的时间;而问题在于,1848年确实给法国的集会、结社、示威及其他的社会运动表演带来过暂时的繁荣。

表3. 3 鲁思·贝林斯·科里尔的“历史性"民主化事例(附:转型时间)

国家年份
瑞士1848
法国1848,1875-1877
丹麦1849,1915
希腊1864
智利1874/1891
英国1884,1918
挪威1898
芬兰(1906),1919
瑞典1907/1909,1918/1920
葡萄牙1911,1918
阿根廷1912
意大利1912(1919)
荷兰1917
比利时1918
德国1918-1919
乌拉圭1918
西班牙1868,1890,1931
资料来源:Collier 1999: 23。

  注:“年份/年份”表示民主制度的要素分别得以实现的时间;“(年份)”表示主流意见之外的另一种时间界定;“年份,年份,年份”表示在经历反复或起伏后,民主制度得以恢复的时间。

表3. 4 科里尔“历史性”事例中的社会运动与民主转型顺序

先有社会运动先有民主转型
丹麦1849,1915瑞士1848
英国1884,1918法国1848,1875-1877
挪威1898希腊1864
芬兰(1906),1919智利1874/1891
瑞典1907/1909,1918/1920葡萄牙1911,1918
阿根廷1912西班牙1868
意大利1912(1919) 
荷兰1917 
比利时1918 
德国1918-1919 
乌拉圭1918 
西班牙1890,1931 

  资料来源:Alapuro 1988,Ballbé 1983,Birmingham 1993,Caramani 2003,Collier 1999,Deneckere 1997,Dolléans & Crozier 1950,Dowe 1970,González Calleja 1998, 1999,Lida 1972,López-Alves 2000,Lundqvist 1977,Öhngren 1974,Paige 1997,Rock 1987,Sabato 2001,Seip 1974, 1981,Skidmore & Smith 1984,Stenius 1987,Tilly 1986, 1995,Wåhlin 1986,Wirtz 1981。

  借助于科里尔的描述并辅之以大量的历史研究,我为科里尔的民主化事件制作了一份粗略的表格。这份表格区分了两种情况:一是在科里尔的民主转型日期之前、社会运动的行动就已蓬勃开展的国家;二是在社会运动枝繁叶茂之前、民主制度就已真正确立的国家。表3. 4明列了上述细目。西班牙在表格中出现了两次:一次是1868年过早夭折的民主化——发生在任何一场有影响的社会运动动员之前;另一次是1890年和1931年的新的民主转型——发生在西班牙的社会运动已开始蓬勃发展、至少在主要城市已蓬勃发展之后(Ballbé 1983,González Calleja 1998, 1999)。其他国家在表格中只出现一次——只是有时列出了多个年份,以表明民主转型之后的反复和起伏,或是表明可供商榷的不同时间界定。不过,除了西班牙外,多个年份并无碍于澄清民主转型与社会运动的先后顺序。
  这些国家何以分割成了两种不同的类型呢?在科里尔列举的18个民主转型事例中,有12个是社会运动先于民主转型,而另外6个则是在社会运动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政治地位的前提下,由基础狭隘的民主转型推动社会运动发展的。通常情况下,那些很早就自上而下地确立了自由主义政治纲领、竞争性选举制度及由普选产生的立法大会的政权,往往在社会运动的羽翼尚未丰满之前就对之予以规范——我们在细致考察法国时已见识了这类做法。除了这显而易见的一点外,地理位置的巨大差异或先前政权形式的重大不同,均不构成以上差异。
  然而,在地理因素方面存在着一个例外:北欧国家——丹麦、挪威、芬兰和瑞典——均较早地集中在了“先有社会运动”一栏。由于波罗的海地区不同寻常地将强大的(路德教的)国家教会同广泛的公民权利结合在了一起,因此,该地区长期以来一直游离于欧洲诸国之外。丹麦很早就制定了一部相对民主的宪法(1849年),这是一位年轻、锐意改革的君主效仿1848年革命的结果[13]。不过,在此前的一个多世纪里,丹麦的农民、工人和宗教分子就已经建立了专项协会,并将之运用于公共的政治生活中(Wåhlin 1986)。尽管前面章节将社会运动的创建定位于19世纪最初几十年的英国和北美,但或许不应否认,它也是北欧国家共同创造的产物。不过,北欧国家在18世纪所作的这项制度创新,并未得到及时和广泛的传播。
  挪威、芬兰和瑞典将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社会运动。有教会背景的组织为社会运动的发展提供了最初的推动力,而非宗教的自由主义者、宗教的国家教会反对者、合作社的拥护者、国家民族主义的支持者、有组织的工人及(尤其是1880年之后)禁酒运动分子,则举行了大量的大规模行动、采用了大量的社会运动表演形式、将规范的WUNC展示打造成了诉求伸张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Alapuro 1988,Lundqvist 1977,Öhngren 1974,Seip 1974, 1981,Stenius 1987)。鉴于民主转型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因此,民主转型的社会过程——在地方层面和国家层面的——有时也会推动社会运动的发展。

令人困惑的瑞士


  瑞士享有“密集的公民参与”之美誉,因而将它列在“先有民主转型”国家的榜首,不免令人意外。人们或许以为,早在1848年以前瑞士公民就已经忙于组织协会、发动示威和开创社会运动的各项活动了。这只是传说而已。瑞士迈向民主,并非轻松得犹如那是古老习俗和文化的自然传承,而是将民主锻造成以斗争和适时的妥协化解革命危机的手段(相关历史背景参见Bonjour 1948,Bonjour,Offler,& Potter1952,Capitani 1986,Deutsch 1976,Gilliard 1955,Gossman 2000,Kohn 1956,Wimmer 2002: 222-268)。
  瑞士的城镇和州——尤其是高地地区——确实有着公民参政的悠久历史,不过,那仅限于欧洲旧的政体格局下的村寨(present village)和城邦(city-states)。其典型形式是男性有产者小集团及其子嗣组成的会议,用以商议重大的税收和开支事项、选举年度行政官员、在普遍反对政府的某项行为时动用否决权。在通常情况下,这些傲慢的选举人排斥无产者,其属地上的居民也并不享有公共事务的发言权(Böning 1998,Wyrsch 1983)。这种体制与其称作民主,不如视为寡头政治。
  法国大革命动摇了瑞士与法国的经济和政治联系,使瑞士人民——尤其是商业资产阶级和成长中的产业无产阶级——受到了法国新模式和新学说的影响。自1789年以降,瑞士有许多地方发生了革命运动。1793年,日内瓦(不是瑞士联邦成员,却与瑞士有着紧密联系)遭遇了一场法国式的革命。1798年初,就在法国准备入侵瑞士之际,巴塞尔、沃州、卢塞恩、苏黎世和瑞士的其他地区纷纷走上了革命之路。以巴塞尔为例,它修改了当地的宪法:将惟有城市公民有权选举州议员,改为城乡人口享有平等的代表权。
  1798年,瑞士被法国征服,再加上国内发生了数次革命,它接受了新的宪法[14]——整体上采用中央集权的政府形式、并伴之以公民权的显著扩大。新政权整合了圣加仑州、格劳宾登州、图尔高州、提挈诺州、阿尔高州和沃州[15],各州基本保留旧制,但沿用法国大革命的做法,各州被降格为行政和选举单位。不过,中央政府依然脆弱不堪:仅在1800-1802年间就发生了4起政变。随着1802年法国军队撤出瑞士,瑞士爆发了多起叛乱,并随即滑向内战的边缘。直到1803年拿破仑再度干预,迫使其接受了另一部新的宪法,这个国家才算是保持了完整。
  1803年的瑞士政权,在瑞士史上称作调解宪制(Mediation):州的大部分权力得以恢复,但并未完全回归旧制。改造后的瑞士联邦拥有一个国民议会、多种官方语言、各州相对平等;此外,公民可在各州间自由迁徙。拿破仑失败后,尽管瑞士的领土格局有所调整,但这个脆弱的中央政权——立法、司法和行政——却幸存了下来。不过,中央政权在1813-1815年间又再度遭遇内战,最后列强出面调停,局面才得以峰回路转。在1815年的协议中,奥地利、法国、英国、葡萄牙、普鲁士、俄国、西班牙和瑞典接受了瑞士22个州(后又加入了瓦莱,纽沙泰尔和日内瓦)达成的《联邦协议》(Federal Pact),并承认瑞士永久中立、不可侵犯。
  1815年的胜利者并未赋予瑞士中央政府充足的手段,以应对这个国家的复杂状况。联邦协议下的瑞士既没有固定的行政机构、常备军队、统一币制和度量衡制度,也没有自己的国旗;有的只是国内多种多样的习俗束缚、轮流坐庄的首都(a rotating capital)及各州代表——他们不能偏离本州选民的委托——之间无休无止的争吵。就整个国家而言,瑞士的体制更加适宜于进行否决、而非对变化加以协调。基于这一点,社会运动在瑞士的公共生活中起不了多大作用。
  1830年7月的法国七月革命,推动了瑞士激进主义中的反教权主义运动。1830年后,瑞士成为许多流亡革命者的临时家园(如朱泽培·马志尼[16]、威廉·魏特林[17],尤为不可思议的是,还包括未来的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这些人与瑞士的激进分子协同合作、呼吁改革。19世纪30年代,瑞士史学家曾提出通过“宣传、俱乐部和群众游行”发动“革新运动”(Regeneration Movement,参见Nabholz,von Muralt,Feller,& Bonjour 1938: II, 406),而实际上,这场“运动”与1848年以前发生在法国和比利时的狭隘、自上而下的社会动员活动大同小异——对于后者,我们已有探讨。伴随着1830-1831年的政治骚动,新的杂志和小册子急剧涌现了出来(Andrey 1986: 551-552);在个别的州,自由主义者获得授权进行了标准的19世纪式改革——如限制童工和普及公立学校。在动员过程中,一些州还制定了新的、更加强调自由、博爱而非平等的州宪法。
  在1830年至1848年间,瑞士经历了一系列相互矛盾的政治历程。尽管时代的斗争无疑令许多信奉民主的人意气风发,但与此同时,他们又纠缠于民主的概念、互相攻击,甚至为全面控制瑞士联邦而互挖墙脚,致使陷入僵局。更加富裕、新教更加盛行的州为心目中的民主蓝图进行着斗争,它们建立了代议机构,以此取代长期盛行于高地地区的、男性公民的直接民主制。自由派行动者立足于已实施变革的州,以武力迫使尚未实施变革的、与之相邻的地区实行代议民主制:最初,他们进行了跨越州境的武装袭击;接下来便是公开的——即使是短暂的——内战,即1847年的松德崩德战争[18](Bucher 1966,Remak 1993)。直至自由派取得了内战的决定性胜利,谈判才开启了民主宪制的端倪。
  此外,在此次危机中,无教派分割的统一公民权的问题尤为突出。正如内战之后,敏锐的观察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所点评的:
  再没有什么地方的民主革命——它正搅动着世界——会发生在如此复杂、如此古怪的环境下。各式各样的种族、各式各样的语言、各式各样的信仰、各式各样的持不同政见者派系,以及两个具有同等基础、拥有同等特权的教会。每个政治问题都会很快转为宗教问题,而每个宗教问题也都会导致政治问题。这里确实存在着两个社会:一个非常古老,另一个非常年轻,它们不顾年龄上的差异而结为伉俪。这就是瑞士。(Tocqueville 1983: 635-636)
  在1830年至1847年间,瑞士整体上发生了去民主化的过程。但是,1848年协议显然在国家层面上推进了民主,其程度超过了1798年、1803年、1815年,甚至1830年的改革。瑞士的民主化很快为社会运动创造了机遇。1848年刚刚过去,瑞士的公民就借助于由和平立宪而建立的公民协商制度,着手开创了广泛的社会运动——如在州和国家层面实行的全民复决。他们创造了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拥有密集公民参与的瑞士公共政治(Frey & Stutzer 2002: chaps. 8-9,Kriesi,Levy,Ganguiller,& Zwicky 1981,Steinberg 1996,Stutzer & Frey 2002,Trechsel 2000)。

阿根廷的社会运动


  我们再来看一个更加令人困惑的国家。阿根廷属于社会运动先于民主转型的国家之一。该国的政治史是由军事独裁者、上校和压制性政权组成的,因此,它给人的印象似乎应当更像希腊、智利或葡萄牙;而实际上,阿根廷极不均衡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却给社会运动的行动留下了孤岛般的空间——至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社会运动的政治很早就已显现了出来。对此,阿根廷史学家伊尔达·萨巴托(Hilda Sabato)曾有如下总结:
  在19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居民们常常动员着进行支持和抗议活动,或是通过其他方式对政府的行为施加影响。例如,在1864年,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了多次极有影响的示威活动以支持同西班牙交战的秘鲁;第二年,支持反对巴拉圭的三国同盟战争[19];1869年和1873年,同情并支持古巴;1870年,当帕斯库尔·卡斯特罗·萨瓦里亚(Pascual Castro Chavarría)被判处死刑时,他们反对死刑;1871年,反对黄热病疫情期间所设置的官方组织;1875年,抗议将圣·伊格纳修(San Ignacio)教堂归还给其所有人——耶稣会;1878年,反对向酒、烟草和扑克增收附加税的法律;针对1880年的革命事件,举行了要求和平的示威活动。(Sabato 2001: 118)
  社会运动的行动就这样一直持续到19世纪80年代。1889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学生组成了一个名为青年公民联盟(Youth Civic Union)的组织,以反对政府的政策。这个组织很快吸引了学生以外的追随者,进而发展成为广泛的公民联盟(Civic Union)。1890年,公民联盟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了三万人的示威活动。同年晚些时候,一个与之结盟的民兵组织发动起义,他们袭击了政府武装;起义失败后,暴露出有一批重要的政治人物怂恿了此次起义,并在幕后达成协议试图对政府实施变革。到了19世纪90年代,在反对——极具阿根廷特色的——军人政权和强人政治的背景下,有组织的大众政治开始步入国家层面。
  在1890年至1914年间,协会活动(association life)在阿根廷遍地开花。一场广泛的、半阴谋性质的民众运动——这些人自称激进分子——将无数地方性的中产阶级政治俱乐部与政党的委员会组织联系起来。他们采取了群众集会、示威活动等标准的社会运动手段。此外,还有个别无政府主义者联盟将整个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工人组织了起来。在1899年至1910年间,无政府主义者不仅利用节日之机——如五一劳动节和元旦——举行无政府主义的示威活动,而且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及其周边地区组织了六次总罢工。不过,当他们威胁要以怠工和破坏活动向1910年阿根廷独立一百周年献礼时,政府开始逮捕作为警戒会成员的无政府主义者,并彻底捣毁了他们的集会场所。
  与此同时,阿根廷的社会主义者(他们把自己同无政府主义者严格区分开来)发动了标准的社会运动,以争取工人阶级的荣誉、住房权、教育权、离婚权、妇女投票权和八小时工作制。成立于1894年的社会主义政党[20]把工人、自由职业者、一部分小制造业者凝聚在了一起。等到1904年的选举产生了该党的首位下院议员时,社会运动的政治已在阿根廷深深地扎下了根。就此而言,阿根廷的社会运动无疑远远早于鲁思·贝林斯·科里尔所说的1912年民主转型:1912年,阿根廷通过了《萨恩斯·培尼亚法案》[21],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享有选举权,并实行无记名投票制。
  实事求是地说,科里尔和我有关阿根廷社会运动的时间界定,有意跳过了一个——被以上事例所掩盖的——令人窘迫的问题,即任何一个政权体系都具有走向民主和走向社会运动的双重可变性(variability)。到1912年时,布宜诺斯艾利斯已经成为一个繁荣大国的国际性大都市,但是,该国的大部分地区仍旧停留在农耕时代,许多地区主要居住的仍是几乎从不过问国家政治的本土居民,此外,还有大片区域掌控在大地主、大农场主和地方权贵的手中(Rock 1987: 179-183)。我们对所有相关国家所作的时间界定,均忽略了存在于民主制度和社会运动进程中的剧烈的不均衡性;而具有本质意义的时间界定,还是应当定格于国家中的大多数人(substantial segment)首次实现民主、首次实行社会运动之时。

社会运动的国际化


  本章有关19世纪若干国家社会运动实践的考察,还得出了一个更加重要的结论:尽管社会运动的时间选择和性质取向主要取决于国家政治结构的变化,但是,国际联系(international connections)也会导致其形成重大差异。我们已经看到,18世纪即社会运动的草创时期,在英国和北美的行动者之间就存在着密切的交互作用;我们也看到了反奴隶制的运动,从很早起就已转向了真正的国际化。就19世纪而言,国际联系以三种不同的方式发挥着作用: 
  1. 社会运动对国际交往产生的变化——如移民潮等——作出回应;美国的本土主义运动便是这方面的实例。
  2. 社会运动企业家们处心积虑地经营着跨国组织,试图以此迂回战术对国家政权实施包抄。为此,本书回顾了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第一国际,也相应追溯了19世纪爱尔兰民族主义运动中分离主义分子及其同情者的巨大影响力。
  3. 当统治者和诉求者试图对各自的政治行为寻求外部的确认时,他们的国际联系便开始对社会运动的行为产生影响。无论政权还是社会运动,只要它们宣称自己代表了统一而赋予其权力的人民,就需要有所开放,并以此作为有资格寻求国际支持的理由。此外,随着19世纪一点点过去,无论统治者自称属于民主政权,还是反对者宣称那不是民主政权,都会越来越多地引来局外人的追究甚至干涉。
  反过来,对统治合法性的诉求,也促使被压迫人民在寻求外部支持和反对压迫者的斗争中,采用社会运动的策略——运动、常备剧目和WUNC展示。印度国大党(成立于1885年)便是这样一个产物。在其最初的岁月里,国大党以一个守规矩的、英国式压力集团的方式,通过游说、请愿和演讲伸张自己的诉求——运作得犹如一个社会运动组织(Bose & Jalal 1998: 116-117,Johnson 1996: 156-162)。然而,到了20世纪,社会运动的传播速度和国际化程度极大地加快了。19世纪社会运动的历史侧重于西欧和北美,而20世纪的历史重心则有所不同。




[1] 即“巴黎二月革命”。1848年2月22日,巴黎工人自发举行总罢工,武装的工人和群众发动了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并构筑街垒与政府军展开激战,政府军发生动摇;24日晨,起义群众占领了巴黎所有的武器库和兵营,并向王官发动进攻,内阁首脑基佐被免职,莫尔谢绝组阁,国王路易·菲利浦仓皇出逃英国,七月王朝被推翻;2月25日,革命临时政府宣布成立共和国,史称法国第二共和国。——译者注

[2] 1830年6-7月,国王查理十世破坏宪法、强行解散议会,激起了人民极大愤慨,巴黎爆发“七月革命”,推翻了复辟的波旁王朝,查理十世出逃英国。此后,奥尔良公爵路易·菲利浦登上王位,建立了代表金融贵族的“七月王朝”。——译者注

[3] 1851年12月1日夜,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雾月政变,解散第二共和国议会,逮捕秩序党分子和反对派议员;1852年12月2日正式宣布法兰西为帝国,路易·波拿巴登基称“拿破仑三世”,史称“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年)。——译者注

[4] 1870年7月19日,法兰西第二帝国向普鲁士宣战;在9月1-2日的色当(法国东北部城市)会战中,八万余法军连同路易·波拿巴被俘;9月4日,巴黎爆发大规模示威活动,示威者冲入波旁宫要求废黜皇帝、建立共和,法国临时政府(国防政府)成立;9月底普军围攻并炮击巴黎,次年1月28日巴黎守军宣布投降,井获准以三周时间选举产生有权缔和的国民会议;2月12日选举产生了保皇党占多数的国民会议,梯也尔当选政府首脑,后为后统,史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译者注

[5] 原文为“反闪米特人”(anti-Semites)。闪米特人包括希伯来人、阿拉伯人、巴比伦人等,今特指犹太人。——译者注

[6] 1830年11月,比利时举行国民会议代表选举;11月18日,国民会议宣布比利时独立,迎德意志亲王萨克森·科堡·哥达家族的利奥波德王子(即利奥波德一世,曾娶大不列颠女王储夏洛特为妻,后续弦法国国王路易·菲利浦的女儿路易丝·玛丽,借助于法国势力使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为国王。1831年7月21日,荷兰军队入侵并击垮了比利时军队,随后法国军队开赴比利时,迫使荷兰撤军。鉴于比利时军事上的溃败,俄、英、法、奥、普的伦敦会议(1830-1831年)缔结了不利于比利时的《二十四款条约》,将林堡省马斯河以东土地割让给荷兰,并割裂半个卢森堡省为卢森堡大公国;条约同时承认比利时独立。荷兰直至1839年才承认《二十四款条约》。——译者注

[7] 比利时1831年宪法为调和天主教徒和自由主义者的分歧,既规定神职人员由国家供养,又规定全国实行宗教自由。随后,布列塔尼神甫拉梅耐的自由主义观念影响式微,“民主—天主教”思想受到了罗马教廷的谴责,天主教徒开始要求比利时人“不容置疑”地接受天主教,从而与持政教分离主张的自由主义者发生冲突。1846年,自由主义者组建比利时自由党;1869年,天主教徒成立比利时天主教党,两党的竞选斗争占据了1831-1870年比利时的全部政治史。——译者注

[8] 一条语言的分界线将比利时一分为二:北部为荷兰语(佛兰芒语)区,因比利时独立于荷兰而称佛兰芒语;南部为法语区,使用法国方言瓦隆语。不过,现在荷兰和比利时的官方文件和正式场合已不再使用佛兰芒语这一称呼,而是统一称作荷兰语。——译者注

[9] 1848年欧洲和法国的工人运动对比利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些城市发生了失业者骚乱,布鲁塞尔曾准备发动起义,但都被自由党政府轻而易举地平息了。——译者注

[10] 国际工人联合会(International Workingmen’s Association),即1864年成立的“第一共产国际”。——译者注

[11] 1839年2月4日,在伦敦召开了宪章派代表大会,会议名称原为“国民大会”,后改为“大不列颠工人阶级全国大会”,但当时的人们习惯称之为“国民大会”。——译者注

[12] 从表3. 3中可以看出,科里尔的“历史性”民主化事件多发生在20世纪。——译者注

[13] 1848年欧洲革命也影响到了丹麦,许多忠诚的市民戴上大礼帽、穿上大礼服觐见国王腓特烈七世,要求得到一部自由宪法,获得了批准。1849年6月5日,立宪会议通过和签署了新宪法,丹麦实行议会制,30岁以上的丹麦“成年人”均根据“一人一票”的原则获得了选举权。——译者注

[14] 1798年1月23日,沃州爆发革命;1月25日,拿破仑法国以帮助瑞士人民获得自由为由进军瑞士,各邦联成员相继投降;3月5日,独自抗击法军的伯尔尼陷落,整个瑞士邦联随之覆灭。1798年4月,在法军监督下成立了“海尔维第共和国”,并通过了以法国1795年宪法为蓝本的瑞士联邦宪法。——译者注

[15] 圣加仑州、格劳宾登州、图尔高州和提挈诺州原为瑞士邦联属地或邦联成员的结盟区,被新宪法确认为“州”;而象征旧体制的伯尔尼则被分割为阿尔高州、沃州、奥伯兰州和伯尔尼州。——译者注

[16] 马志尼(Giuseppe Mazzini,1805-1872年),意大利革命家,民族解放运动领柚。1830年加入烧炭党,同年11月因叛徒告密被捕;1831年被驱逐出意大利,同年8月在马赛建立青年意大利党,党的宗旨是发动革命起义,推翻奥地利封建主的统治,把意大利联合成为一个自由、独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译者注

[17] 魏特林(Wilhelm Weitling,1808-1871年),德国早期著名工人运动活动家,空想共产主义者。1830年参加莱比锡起义,1835年流亡巴黎并加入流亡者同盟,翌年改组为正义者同盟,成为其理事会成员。1847年6月被共产主义者同盟开除。——译者注

[18] 松德崩德战争(Sonderbund War),被瑞士史学家称作“我们的南北战争”。在19世纪30年代的革新运动中,自由主义者试图在整个瑞士实行变革,引起了天主教和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弹;1845年,保守势力主导的7个州建立“松德崩德同盟”,准备以武力阻止改革。1847年7-9月,联邦议事会通过决议要求该同盟解散;11月4-29日,联邦军队相继攻克上述7州,同盟瓦解。——译者注

[19] 三国同盟战争(War of the Triple Alliance),是指1865-1870年阿根廷与巴西、乌拉圭结为同盟而进行的反对巴拉圭的战争。——译者注

[20] 即胡安·胡斯托(Juan B. Justo)创建的阿根廷社会主义党。——译者注

[21] 1910年,罗克·萨恩斯·培尼亚(Roque Sáenz Peńa)当选阿根廷总统,为改革选举制度提出了《萨恩斯·培尼亚法案》(Sáenz Peńa Act)。新的选举法为阿根廷的政党政治和社会运动政治提供了新的契机。——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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