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毛泽东以后的中国(伊文思,1978)

第十四章 不安定的迹象



  目前很难衡量反对毛泽东政权或它的继承人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这个理由倒不是没有证据而是太少证据,且很难加以证实。不过,虽然证据不多,但是过去两、三年到底还发生了几件反对毛政权的事件。所以,如果我们不把这方面的事情作个总结的话,我们就不能完全地描述毛死后的中国。
  其中两件事情就是一九七五年的杭州大罢工和一九七六年四月的天安门示威。如果群众对当前的经济、政治问题没有极大不满的话,这二件事情是不会发生的。关于反对力量,除了几个很小的团体以外,我们还看不到其它的反对组织。(我会在第十六章再谈这个问题)。
  如果没有较大的组织,所有的抗议必然只有个别的形式,而且多是自发式的。但是官僚层内部的派系斗争,譬如地方的毛派与中央对抗,或者华国锋派与其它派别之间的斗争,就不是这样了。中国报纸在七六年十一月及十二月报导了在好几个省内发生“内战”的事件。如果这些报导是确实的话,派系斗争的规模一定很大。
  其中一些事件似乎有事实的根据。中国报纸和外国旅客都证实,江西省的一间很大的拖拉机工厂,在一九七五至七六年,由于工人跟厂方的冲突,停止了十个月。官方报纸说,这是“四人帮”鼓动的,但是我们无法证实这个说法。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福建省的广播事实上显示该省已宣布戒严令:“……福建前线的人民解放军单位的党委已经把大批的指战员和战士组织成宣传及群众工作队,派他们到省内各城市、乡村、工厂、矿山、政府机关、学校及街坊去。他们有力地支持地方工作,热烈地宣传党中央的指示。”[1]
  虽然报纸和广播电台等到毛嫡系下台以后才报导这则新闻,其实这些冲突是在一九七六年春及初夏发生的,所以并不是毛死后的整肃运动一部份。武汉电台作了一连串的广播,说该地区给“四人帮”搞得大乱。这是一九七六年十二月播放的。它宣称“四人帮”“制造了白色恐怖、分裂工人阶级队伍、引起武装暴动、杀死及伤害了阶级兄弟。”[2]
  根据十二月七日的广播,河南省的反叛力量“冲入无产阶级专政的机关,及省和省以下的党委办公处”。十二月九日的广播提到云南省也发生同样的骚动。
  纽约时报登载了以下的四川省广播。四川省是中国最大的省份,人口有八千万:
  “因为四人帮的破坏,我们的省没有停止内战及派系斗争。许多阶级兄弟……在内战中牺牲了。武装斗争是长期的、大规模的,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严重的损失。”[3]
  山西省的电台广播,“四人帮在我省的黑手于八月二十三日有预谋地引起打、砸、抢事件,绑架而且打伤了省党委的主要领导同志。”[4]
  最富于戏剧性的事件发生在离北京一百里的保定市。这事件的详细情况也是官方的文件所提供的。保定的冲突发生在“四人帮”下台以前几个月。详细情况来自中央委员会七六年十月发布的一个通告。驻北京的西方国家外交人员得到一个副本。这个通告说,一小撮“阶级敌人”煽动人民“到处打、砸、抢,抢军火库、抢银行、粮仓、和商店等,偷窃国家的、集体的及个人的财产;破坏交通及电讯,阻止地震救济品运送到唐山去。这些人截留军车、炸掉工厂、破坏及逮捕其它的人,谋杀及强奸。他们真是无恶不作的。”
  通告要求:
  “解散所有的武斗团体,解散所有的据点和检查站,所有被偷去的,私自制造的,以及收藏在民间的武器、弹药及炸药,都应缴交给军队所主持的收集站,……所有被武装团体拘留的人都必须获释放。”[5]
  虽然无数的其它报导缺乏外界的证明或其它具体证据,但根据上面所得的少量证据,至少在福建及保定却发生了巨大的骚动。至于到底发生了甚么,牵涉在内的有那些力量,他们的目的是甚么,我们还无法知道。几个月以后,远东经济评论说,在保定“农民简直无法无天,攻击粮仓及军火库。”[6]
  我们现在知道的是,在一九七六年夏秋间的骚动以后,政府以“政治”罪名及普通刑事罪名,处决了一大批人。这些处决的确发生过,因为有人于一九七七年四月在广州亲眼看见死囚游行示众。许多外国旅客在其它大城市也看见执行死刑的告示。法国世界报报导说,在一九七七年三月及四月初,约有五十人被处死。[7])这个总人数来自外国游客所看到的告示,武汉、杭州、上海、长沙及沈阳都有人被处死。
  自从文化革命残杀了很多人以来,这样的公告极为少见。几个月之内有这么多人被处决,表示这是蓄意的全国性的政策。事实上,初次报导处决发生在华国锋接位后不久。长沙市处决了两人:一个男人的罪名是毁损了一份有华名字在上面的大字报;另一个女人的罪名是当娼妓。[8]
  到了五月,有八个人在沈阳被处死。其中一人的罪名跟其它的人不同,其它几个人的罪名,不是支持“四人帮”,就是犯了非政治性的罪如投机居奇等。这个人的罪名却是“偷听敌人的广播”及“组织反革命政党”。详细情形没有供给,只说这个党叫中国革命党,敌人的电台据说是在苏联,而不是在台湾。[9])八月二日,河南安阳有十二个“四人帮”死党被枪决。[10])孟罗在十一月从北京发出的电讯说:
  “根据外国人最近所看到的法庭公告,上个月在北京及昆明一共有三十多人因政治活动或犯罪行为而被枪决。”
  “自从一年前“温和派”领导层执政以来,外国观察家已经纪录了有将近二百人被枪决。这些资料大都来自地方法庭所公布的、及墙上张贴的公告。”
  “因为外国人所看到的公告只有小部份,有些观察家估计被枪决的总人数约有数千人。……
  “上月在昆明看到的法庭公告,列出四十七个名字,其中二十三人还包括一些妇女—是立即处决的。这二十三人中,大部份是因政治理由被枪决,其罪名是散发反革命传单及组织反革命团体。”[11]
  在斯大林主义出现以前,共产主义运动一致反对以死刑为处罚的工具。当然,道德不是超历史和超阶级的。工人阶级解放斗士应该特别反对资本主义制度运用死刑,因为这是占少数的资本家运用来恐吓工人以保持其统治的工具。
  斯大林主义者会争辩说,资本家杀工人是错的,但是工人国家杀死“人民的敌人”则是对的。我们决不同意这个说法。我们这里所反对的是利用死刑作为平时的经常性的制裁。我们并不是说在内战及革命的时期也不可以用死刑,因为在那时候,要用到战争的规则。斯大林主义者之运用死刑为处罚的工具,更应当受到谴责,因为它的受害人大部份是工人阶级。
  只有基于少数统治、基于特权的政权才在平时运用死刑为处罚的工具,因为这样一个政权,必须用恐怖手段来维持统治。今天在中国发生的不是工人阶级对其敌人实施处罚,而是特权官僚层利用武力及暴力来镇压受它统治的工农。当这些杀害根本不是对付大家能够同意的反对社会的罪行如谋杀及强奸,而是对付要维护自己权利的人民,或者是社会制度的受害人,这个情况就特别使人感到可恶。卖淫、收听敌人的电台、散发传单、及说一些官僚层认为是反革命的话—认为做这些事就犯死罪的人们的思想,到底是属于中古的那个时代呢?
  实在说,官僚层要采取这些方法,就表示它的内在的弱点,并不表示它的力量及决心。如果这些主人怕人民要推翻他们而定要杀死人民,那就表示他们的心里一定非常害怕。




[1] 华盛顿邮报,1976年11月24日。

[2] 同上,1976年12月10日。

[3] 纽约时报,1977年1月1 日。

[4] 同上,1976年12月15日。

[5] 芝加哥论坛报,1976年12月30日。

[6] 远东经济评论,1977年10月7日。

[7] 法国世界报,1977年4月14日。

[8] 路透社电讯1976年11月14日。

[9] 法国世界报,1977年5月24至25日合刊。

[10] 同上,1977年8月13日。

[11] 多伦多地球邮报,197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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