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第一卷)(2010)

《资本论》第二部分


|三| 从资本到劳动力



  我们现在开始阅读关于资本与劳动力的三章内容。我想你将会发现,这些章节中的内容,比我们已经阅读过的其他部分更加直接和清晰。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可能会疑惑,为什么有时相当简单的问题,却向我们解释得如此详尽,而有些时候,特别是在前面的章节中,如此艰深的思想却几乎没有进行任何解释就呈现出来。在某种程度上,这是马克思在写作期间某个阶段的产物。任何在那个时代对政治经济学感兴趣的人,一定熟悉劳动价值论(尽管是以李嘉图的方式),然而,我们不仅熟悉它,而且还生活在更多的经济学家,甚至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它是不可冒犯的时代。如果马克思现在撰写《资本论》,他会对此做出态度强硬的维护,而不是只进行简单的陈述。相反,这些下述章节中所涵盖的材料,更加激进地偏离了马克思时代的常规的思想,但对于当今我们而言却更加熟悉。
  然而,我们现在对这三章中的论点采取一个宏观层面上的转变,这在开始时就提出来是有用的。《资本论》是从以商品的物物交换为基础的交换方式开始的,在这里它被(不现实地)想象为,同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被相互交换。随后,马克思从C-C的关系,转移到去检验交换是如何通过货币形式的增加被媒介化和普遍化的。对C-M-C交换体系的认真分析,把我们带回到货币一章的最结尾,以明确M-C-M形式的流通,在那里货币成为交换的目标和客体。在C-M-C流通中,等价交换具有意义,因为它的目的是活的使用价值。我需要衬衣和鞋子,但是我不需要或者不想要我已经生产出来的苹果和梨。但是在M-C-M的情况下,等价交换就显得很荒唐。为什么经历了这一过程中的所有麻烦和风险后,最终的结果却是同样数额的货币价值呢?只有结果会带来价值的增值,即M-C-M+ΔM时,M-C-M才有意义,ΔM被确定为剩余价值。
  这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按照古典政治经济学事先提出的交换规律,M-C,然后是C-M,赋予的是等价交换,那么,这一剩余价值源自何处?如果人们观察到的交换规律只是一种理论论述,那么,人们必然会发现某种商品,它具有生产出比其自身拥有的价值更多价值的能力。在第六章,马克思提出,这种商品就是劳动力。这是在这三章中讲述的广泛转化的过程。论述的焦点开始从商品的交换转变到资本循环。然而,在这些章节中存在下面一个重要特点值得进行基础性的认真研究。我已经对下述问题提出过多次质疑,即,马克思是在进行一种逻辑的论述(以对古典自由政治经济学的乌托邦主张的批判为基础),还是对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的演化做一个历史性的论述。总的来说,虽然在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增长提供条件所必需的环境的考虑中(例如,国家的作用与不同货币形式之间的关系),可能会获得重要的历史洞察,但我更倾向于采取那种历史性的逻辑阅读的方式。这种研究方法与他在其他地方所使用的论述方法应该是一致的,即只有从我们所处的时代回顾过去,才能恰当地理解历史。下面是他在《大纲》中提出的重要观点:
  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社会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着,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等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
  但是“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这不应该误导我们对“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典型研究,或者是认为“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马克思不接受辉格党对历史的解释或认为这只是目的论。资产阶级革命从根本上是将预先存在的因素重新整合到从根本上是全新的形式中,同时保证我们以一种新的视角看待那些预先存在的因素。

第四章 资本的总公式


  在这三章中,解读历史对理论化似乎起了一个重要的且独立的作用。例如,他从第四章开始,进行了一个历史的叙述:“世界贸易和世界市场在16世纪揭开了资本的现代生活史。”同时在叙述中,即“商品流通的这个最后产物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他也提出了一个逻辑起点。这样,逻辑的和历史的观点马上被并列起来。所以,我们需要对出现在这些章节中的这些论点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给予细心的关注,以理解马克思在《大纲》中使用的研究方法和设计思路是如何在《资本论》中得以体现的。
  马克思在研究封建主义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过程中,是从资本如何历史地面对土地产权问题开始的。在这一转型中,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资本的特殊形式,扮演了重要的历史角色。但是这些资本形式,与马克思所认为的在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处于中心地位的“现代”产业资本形式不同。封建秩序、土地所有权和封建土地控制权的解体,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力量完成的。你也可以在《共产党宣言》中找到对这一主题非常明确的论述。有意思的是,在《资本论》中,这是假设了一个逻辑地位的历史,因为我们从高利贷资本中特别能够看到的是,货币(和货币持有者)所具有的独立的社会权力,即马克思在货币章节所描述的,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是社会必需的那种权力。正是通过对这种独立权力的行使,高利贷和高利贷者可以胁迫封建主义服从于它的膝下。
  这将马克思带回到理解货币(与商品不同)在流通过程中的作用这一起点上。货币可以用来流通商品,可以被用来衡量价值,贮藏财富,等等。然而,资本是以一定的方式使用货币的。M-C-M的过程不仅是C-M-C过程的倒转,而且正如马克思在前面章节所观察到的,“货币又不是充当流通手段,不是充当物质变换的仅仅转瞬即逝的中介形式,而是充当社会劳动的单个化身,充当交换价值的独立存在,充当绝对商品”。价值的代表(即货币),换句话说,成了流通的目的和客体。然而,这种流通方式,“比如说,100镑和100镑交换,那么这个流通过程就是荒唐的、毫无内容的了”。等价交换对于使用价值来讲是非常完美的,因为是质在起作用。但是在M-C-M流通中存在唯一的逻辑性的原因,正如我们在第三章看到的,是由于在终点会比在起点时持有更多的价值。马克思通过勤奋的努力获得了这一相当明显的结论:
  M-C-M过程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例如,用100镑买的棉花卖100镑+10镑,即110镑。因此,这个过程的完整形式是M-C-M′。其中的M′=M+ΔM,即等于原预付货币额加上一个增殖额。我把这个增殖额或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叫作剩余价值。
  由此,我们首次遇到了剩余价值(surplus value)的概念。当然,它是马克思所有分析的基础性概念。
  这里出现了一种情况,“原预付价值不仅在流通中保存下来,而且在流通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加上了一个剩余价值,或者说增殖了。正是这种运动使价值转化为资本”。在这里,最终还是“资本”的概念。对于马克思来说,资本不是一个物,而是一个过程,特别是一个价值流通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价值在不同点上凝结在不同的事物中:如在第一个例子中,一开始是货币,而在随后返回到货币形式前,是商品。
  现在,这种对资本的过程性的定义是非常重要的。这标志着它与你即将发现的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定义是完全脱离的。在古典政治经济学中,资本被传统地理解为一种资产的储存(机器,货币,等等),也像在常规的经济学中占主导地位的定义一样,被当作一种“生产要素”。常规经济学在实践中很难衡量(评价)生产要素,即资本。所以他们只把它标为K,并把它纳入他们所设立的等式中。但是实际上,如果你问道,“K是什么,你如何衡量它?”那么答案远不是这么简单。经济学家们提出了所有的测量方法,但他们不能对资本实际“是”什么达成一致。它直接地以货币的形式存在,但是,它也作为机器、工厂和生产手段而存在;而且你如何将一个独立的货币价值放到生产手段上,放到它们帮助生产的独立的商品价值上?就像我们已经提及的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所谓的关于资本的论战那样,整个当代经济理论危险地建立在一个近乎同义反复的基础上:物理资产形式中的K的货币价值,由人们所假设的解释来决定,即,被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值决定。
  马克思又再一次将资本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我通过从口袋中掏出钱,并把它投放到流通中以获得更多的货币,来获得资本。或者,我可以简单地通过选择将货币放回到口袋里,将资本从流通中取回。随后出现的结果是,不是所有的货币都是资本。资本是以一定的方式使用的货币。对资本的定义不能与人们将货币的力量投放到这种流通中的选择分开。但是这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出现的问题是,可以获得多少增量的资本。让我们回想在货币章节中的第一个发现,即货币权力的积累具有潜在的无限性,马克思在这里重复了这一观点。然而,它的全部重要性将只能在后面的部分阐述。(特别是在第23,第24章)
  马克思谈道,资本家“作为这一运动的有意识的承担者,货币占有者变成了资本家。他这个人,或不如说他的钱袋,是货币的出发点和复归点”。随后的内容是“绝不能把使用价值看作资本家的直接目的”,那就是说,资本家生产使用价值只是为了获得交换价值。资本家实际上不关心被生产出来的是哪种价值或是什么使用价值;它可以是所有的使用价值,只要它能允许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资本家的目的,其实并不奇怪,就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听起来像巴尔扎克的作品《欧也妮·葛朗台》的情节!
  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贮藏者所共有的,不过货币贮藏者是发狂的资本家,资本家是理智的货币贮藏者。货币贮藏者通过竭力把货币从流通中拯救出来所谋求的无休止的价值增殖,为更加精明的资本家通过不断地把货币重新投入流通而实现了。
  所以,资本是运动中的价值。但是这种运动中的价值是以不同的形式表现的。“各种特殊表现形式固定下来”——请再次注意这句话——“如果把自行增殖的价值在其生活的循环中交替采取的各种特殊表现形式固定下来,就得出这样的说明:资本是货币,资本是商品”。现在马克思明确了资本的过程的定义:
  但是实际上,价值在这里已经成为一个过程的主体,在这个过程中,它不断地变换货币形式和商品形式,改变着自己的量,作为剩余价值同作为原价值的自身分出来,自行增殖着。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殖也就是自行增殖。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
  当然,马克思在这里的论述富有深厚的讽刺意味。我在此提到这一内容,是因为我曾经读到一篇论文,这篇文章将自我扩张的神秘特质严肃地归于资本。在这篇结构紧凑的文章中,内容通常是相当简单的,以不至于失掉其幽默性。在这个例子中,资本的“神秘的”品质和它能下“金蛋”的、看似神奇的能力,只存在于“表面的王国”中。但是,不难看到,这种拜物的建构会如何被真实的——依赖于这一非常虚构的体系的资本主义体系所取代,正如我们在第一章看到的。你把货币放入储存账户,而在年末金额增长了。你是否曾经问过自己这部分的增长从何而来?人们的倾向是假设将这一扩大简单地归属于货币的天然属性。当然,我们也经历过储蓄利率为负的时候,例如,当通货膨胀率很高,而利率很低时,对于储蓄者来说回报是负的(就像2008年现在这种情况)。但是这种情况确实出现了,就像你放在银行里的钱自然会随着利率的增长而增长那样。马克思想知道在拜物的背后隐藏着什么。这正是需要解决的谜团。
  他谈道,在流通过程中存在这样一个时刻,而且我们经常会回到这一时刻,所以这是比其他时刻更为重要的时刻,也就是货币的时刻:M-M。为什么?因为货币是价值的普遍代表和最终价值尺度。所以,只有在货币的时刻,在资本家的普适性的时刻,我们才能够分清我们在与价值和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中处于什么位置。如果只是研究商品的特殊性,那么分清它是困难的。“因此,货币是每个价值增殖过程的起点和终点”。在马克思的例子中,结论应该是从资本家开始时的100英镑变成110英镑。
  资本家知道,一切商品,不管它们多么难看,多么难闻,在信仰上和事实上都是货币,是行过内部割礼的犹太人,并且是把货币变成更多的货币的奇妙手段。
  为了说明马克思提出的关于反犹太主义的重要争论,这些类型的短句阶段性地突然出现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当时的环境中弥漫着反犹太主义的气氛。(例如,在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中对教唆犯的描写。)所以,你或者可以得出结论,即马克思来自一个犹太家庭,处于维持工作岗位的考虑,他有所转变,从而下意识地走向他过去立场的对立面,或只是草率地回应了他所处时代所持有的偏见。或者,至少在这个例子中,你可以得出结论,他的倾向是,那些所有特别地附加给犹太人的耻辱都确实应该放到作为资本家的资本家身上。我会让你自己对此作出结论。
  回到文本中,我们发现马克思仍然在剥开拜物的表象:
  它不是表示商品关系,而可以说是同它自身发生私自关系。它作为原价值同作为剩余价值的自身区别开来,作为圣父同作为圣子的自身区别开来,而二者年龄相同,实际上只是一个人。这是因为预付的100镑只是由于有了10镑剩余价值才成为资本,而它一旦成为资本,一旦生了儿子,并由于有了儿子而生了父亲,二者的区别又马上消失,合为一体——110镑。因此,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
  下一步,我们将资本基本定义为:处于过程中的价值,处于过程中的货币。这与资本作为一种固定资产的库存或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有什么区别?(所以,这就是马克思,而不是经济学家,不是那些因为提出处于静态的“结构性的”公式而受到批判的经济学家!)资本“离开流通,又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扩大自己,扩大以后又从流通中返回来,并且不断重新开始同样的循环”。(《文集》第五卷,第181页)流动的重大意义是显而易见的。资本是过程,而且就是如此。
  马克思很快回到了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他的历史的起点,而不是逻辑的起点)。对于他所真正关注的产业资本,他必须认识到,还存在其他的流通方式——商人资本(低价买入为了高价卖出)和承载利息的资本,通过这些资本,一种似乎是价值本身的自我扩张也可以完成。所以我们看到了不同的可能性: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和承载利息的资本,所有这些资本都具有M-C-M+ΔM的流通形式。他总结道,这种流通形式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正是这种流通方式,需要被放到显微镜下进行认真研究,以揭开它的“神秘”特质。所以:资本是不是可以自己下金蛋呢?

第五章 总公式中的矛盾


  马克思通过检验M-C-M+ΔM流通形式中的矛盾,来着手寻找答案。基本的问题十分简单:增殖的部分,即剩余价值来自何处?在它们的纯粹形式中,交换的规则和规律(正像在乌托邦自由主义中所假定的),在从M到C和从C到M的转化中必须存在一种等价交换原则。所以,剩余价值不能从单纯的交换形式中产生。“在平等的地方,没有利益可言”。当然,在实践中,“诚然,商品可以按照和自己的价值相偏离的价格出售,但这种偏离是一种违反商品交换规律的现象”。这些规律是在古典政治经济模型所假设的、充分发挥作用的市场条件下存在的。“商品交换就其纯粹形态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因此,不是增大价值的手段”。
  面对这一谜团,资本家和他们的经济学家们,像孔迪亚克,试图将增加的部分归入使用价值领域。但是马克思否认了这点:不能突兀地寻求通过使用价值来解决从等价交换中产生的问题。
  假如互相交换的是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或交换价值相等的商品和货币,就是说,是等价物,那么很明显,任何人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都不会大于他投入流通的价值。在这种情形下,就不会有剩余价值形成。商品的流通过程就其纯粹的形式来说,要求等价物的交换。
  但是,马克思很清楚地知道“在实际上,事情并不是纯粹地进行的”。这增加了多种可能性。一种是,卖方“享有某种无法说明的特权,可以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但当你开始考虑在普遍化的市场上买者与卖者之间的关系时,这就不能实现,而更可能实现的是,购买者拥有在商品价值以下的价格购买商品的特权。“剩余价值的形成,从而货币的转化为资本,既不能用卖者高于商品价值出卖商品来说明,也不能用买者低于商品价值购买商品来说明”。
  随后,他简短地考虑了我们现在所称的有效需求的问题,在那个时代,这一观点主要是由马尔萨斯表述的(虽然这很奇怪,即马克思没有参考马尔萨斯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关于这一问题的关键部分)。马尔萨斯认为,在市场中,针对资本家生产的、为了获得剩余价值的剩余商品,存在一种明确的总需求不足的趋势。谁具有购买这些商品的能力?资本家正在进行再投资,所以他们没有消费掉他们所具有的消费能力。工人不能消费所有产品的总和,因为他们正处于被剥削的状态。所以,马尔萨斯总结到,土地所有者阶级扮演了重要角色,或者正如马克思将他们称之为,所有类型的资产阶级寄生虫,他们在消费中尽可能多地做了有益的事情,以保持经济的稳定。这样马尔萨斯证明了一种非生产的消费阶级会永久存在(在面对李嘉图的批判中,马尔萨斯也将他们称之为非生产的寄生虫)。
  马尔萨斯还通过提出这一消费者阶级也可能存在于国家之外,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修正了他的观点,即对外贸易,甚至外国的供奉(例如,向帝国主义国家支付白银),也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这在后来成为罗莎·卢森堡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即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必须存在的有效需求(她感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给予充分的论述),最终只有靠与外部建立某种联系来保证——简而言之,通过施加帝国主义者强加给她的对供奉的索取。英国皇室的逻辑导致了鸦片战争的爆发,就反映了这一点:在中国有很多白银,所以他们的想法是将印度的鸦片卖到中国,在这笔对英国有利的买卖中得到所有的白银,这样可以支付所有正在曼彻斯特生产的物品,并把它们卖到印度。当中国拒绝开放门户进行鸦片贸易时,英国的反应就是通过军事力量敲开中国的大门。
  马克思对于下述观点给予了严厉的驳斥,即,在某些地方存在这样一个消费者阶级或其他人群,他们从只有上帝知道的地方获得他们的价值,并且他们能在某种程度上,从资本主义社会关系体系的内部或外部,带来剩余价值。他谈道,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每个人(甚至是食利阶级中的成员),都需要从某些地方获得他们的价值,而如果他们能从体系内部得到他们的价值,那么,这种价值就是来源适当的价值、来自对价值的生产负有责任的其他人(例如,资本家或是工人)。通过市场手段不能解决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而且由于这一原因,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肯定不能证明消费者的非生产阶级能够永久存在。从长期来讲,对外贸易也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等价交换的原则必须是占主导地位的。
  从某些方面讲,上述关于有效需求的论述存在问题,而且罗莎·卢森堡在这一问题上,也向马克思提出了一个强烈的挑战,她认为,以帝国主义为主导的、与非资本主义相对立的社会形成,为解决有效需求问题提供了部分答案。从那以后一直存在对这些问题的争论。但是,在这些段落中,马克思只是关注剩余价值是如何生产的,而没有关注它可能通过消费,如何被支付和实现的。剩余价值必须在它被消费之前被生产出来,我们不能通过诉诸消费过程来了解它的生产过程。
  所以,这些关于有效需求的观点不能解释剩余价值是如何被生产的,特别是,如果“我们还是留在卖者也是买者、买者也是卖者的商品交换范围内吧”。如果考虑马克思在前期对萨伊定律的否定,那么现在乍看起来,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评价。即使在他增加了“我们陷入困境,也许是因为我们只把人理解为人格化的范畴,而不是理解为个人”的内容后,似乎也无所助益,虽然我们将要看到为什么他在短期内还是遵循了这一路径。我想,正是在这里,我们遇到了马克思文本中的一个真正的对抗,即他对古典政治经济学中对于乌托邦主义趋势批判的信任,和他为我们理解并描述现实存在的资本主义性质的愿望之间的对抗。实际上,马克思正在谈论的是,我们必须在一个地理意义上封闭的和完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去寻找剩余价值来源问题的答案;在这种理想的状态下,将剩余价值的来源归因于食利阶级,消费主义,或者对外贸易的观点,都必须被排除掉。随后他将在《资本论》中明确这些假设。可见,这里他策略性地通过反驳所有外部因素的解决方案来引出这些问题。在分析中,他没有将有效需求在一般意义上作为非相关的因素,因为在这里,在第一卷,他只关注生产问题。只有在第二卷,他才将着手研究价值在市场和消费领域的实现问题。
  所有这些考虑,使他在这一阶段排除了对地理扩张、空间固定、资本主义生存所必需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社会必要条件等问题的分析。他只假设了一个完全的和封闭的资本主义体系,而且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解释了剩余价值的来源问题。当这一假设限制了他理论能力的作用范围时(特别是在理解资本主义现实的历史的和地理的动力方面),就会使他的分析更加深入和尖锐。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指出的,特别是在《资本的空间:批判地理学刍论》中提出的,当马克思寻求去研究更加重大的问题,即去理解国家、对外贸易、殖民主义和世界市场的构建时,这些更加宽泛的问题就是他更加深入的思考。但是在《资本论》的这一部分,不管当时盛行何种历史与地理条件,他只关注剩余价值的生产不能来自市场交换。必须要找到另一个方法去解决,在等价交换中,一个非等价物是如何产生的这一矛盾(例如,剩余价值)。
  采取如此狭隘观点的做法,也解释了为什么马克思即刻转变到研究个人而不是社会角色。个人确实可以通过以高于价值的价格卖出商品而击败他人,而这确实可能发生并且一直在发生。但是当你系统地并且从累积的社会条件的角度观察时,其效果简直就是抢劫了彼德去支付给保罗。单个的资本家可以欺骗他人并逃离,但是随后有些人会以另一些人的损失获益,所以不存在累计的剩余价值。这样,就必须找到一种让所有资本家都能获得剩余价值的方法。在一个功能完善的和适当的经济体中,所有的资本家都能赚取一个稳定的、有回报的利润率。
  可见,无论怎样颠来倒去,结果都是一样。如果是等价物交换,不产生剩余价值;如果是非等价物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流通或商品交换不创造价值。由此可以了解,为什么我们在分析资本的基本形式,分析决定现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的资本形式时,开始根本不提资本的常见的、所谓洪水期前的形态,即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
  这在历史上也许是真实的,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观察到的,即“战争是掠夺,商业是欺骗”。显然,在资本主义的起源中,在世界各地存在很多对剩余价值的掠夺、欺骗、抢劫和偷盗行为。马克思没有否认这种情况的历史重要性。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高利贷资本,即便高利贷资本曾长期面临,而且有时甚至是极端严格地反对收取利息的限制。例如,根据伊斯兰的教规,禁止收取利息。也许并不广为人知,但是直到19世纪中叶,天主教堂都禁止收取利息,而且这种做法具有巨大影响。例如,在那时的法国,保守的天主教徒通常将投资房产比作投资妓院,而将金融运作当成是一种卖淫行为。我在《巴黎:现代性之都》一书中使用的一个例子,描述了一名妇女试图引诱一位年老而十分恐惧的男人投资房地产,她说道,“无论你愿意投资多少,我的回报率都是令人满意的。我会非常和善地对待你。”
  所以,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或者是承载了利息的资本)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马克思总结道,
  在我们研究的进程中,我们将会发现,生息资本和商业资本一样,也是派生的形式,同时会看到,为什么它们在历史上的出现早于资本的现代基本形式。
  他谈道,这种资本流通的形式,在产业资本出现以前就历史性地存在了。但是,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产业资本将成为这样一种资本形式:它在一种纯粹的状态下确定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且一旦这种产业资本成为主导,它就需要商人卖掉产品,也需要利息承载的资本能够变换投资,以解决长期固定资本投资和其他问题。为了使这些都能实现,资本循环的基本方式必须服从金融资本和商业资本的特殊需要。在《资本论》第二卷,马克思将着手研究这种情况是如何发生的以及它的后果如何的问题。
  从我们表述的角度,从总体上对资本主义内部的商业资本和利息承载的资本的潜力进行评估是重要的。当然,可以举出一个看似合理的例子,即它们从16世纪和17世纪处于支配和主导地位,到19世纪就变得服从于产业资本了。但是现在可能很多人,甚至包括我自己,都会认为金融资本再次占据了主导地位,特别是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如果事实是这样的话,那就需要我们去评价这意味着什么,并且分析这种现象预示着什么。
  然而,这并不是我们在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我们的目的是要注意到,马克思所假设的(而且这可能在那个时代是正确的)产业资本的周转变得具有支配性了,所以,必须在这一框架内解决剩余价值生产的问题。所以他总结道:
  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这样,就得到一个双重的结果。货币转化为资本,必须根据商品交换的内在规律来加以说明,因此等价物的交换应该是起点。我们那位还只是资本家幼虫的货币占有者,必须按商品的价值购买商品,按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但他在过程终了时取出的价值必须大于他投入的价值。他变为蝴蝶,必须在流通领域中,又必须不在流通领域中。这就是问题的条件。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罢!
  粗略地说,口语化的解释是,“带着这个球跑吧。”

第六章 劳动力的卖和买


  矛盾的结果变得容易解决了。这一内容在这章的题目中并没有体现。马克思提出了下述论点:
  要从商品的消费中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占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劳动力由凝结在商品中的体力的、智力的和人的能力组成。但是为了使它自己成为商品,劳动力必须具有一定的特点。第一,“劳动力占有者要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所有者”。所以,自由劳动者的观点变得至关重要——奴隶和农奴将不会成为商品。劳动者不能放弃他或她自己,他或她能够做的是对体力的、智力的和人的能力进行交易,以形成价值。“他必须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消费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把它交给其他人,但“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
  所以资本家不能拥有劳动者,他们所拥有的是劳动的能力和在一段时间内生产价值。
  第二个基本条件就是:劳动力占有者没有可能出卖有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在其中的商品,而不得不把只存在于他的活的身体中的劳动力本身当作商品出卖。
  换句话说,劳动者不是处于为他们自己进行生产的位置。
  货币占有者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就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自由的工人。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简言之,劳动者必须已经被剥夺了所有的生产资料。
  马克思对自由的评论确实与我们当代的理解相反。它意味着什么?例如,美国总统乔治·W·布什不断提出的带给世界的自由是什么?他在第二次就职演说中,曾使用了五十次左右的“自由”和“解放”这两个词汇。按照马克思批判性的解释,这可能意味着布什正在鼓动一场战役,以使世界上尽可能多的人们从生产资料的直接控制下解放出来,并争取获得生产资料。是的,实际上,在劳动市场上,个体劳动者将享有他们自身的权利和个人的法定权利。从原则上讲,他们有权利将他们的劳动力出卖给他们选择的任何人,并且有权利用得到的工资,在市场上购买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造就这样一个世界,是帝国主义政治的资本主义形式在过去两百年间一直做的事情。国内人口和农民被剥夺了生产资料,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全部被无产阶级化。这一同样的过程也发生在更近时期的新自由主义版本中,全世界人口中,甚至包括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越来越多社会阶层的资产被剥夺了,包括独立获得生产资料或其他生存手段(例如,工人的养老金,或者是国家的福利支付)。
  马克思没有遗忘对包含在这种“双刃”式的资产阶级自由推动中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的反讽。当今我们按照自由的正面因素被推销一系列的商品的同时,也在被迫接受民主的不可避免的甚至是天然的负面因素。自由主义理论是以个人权利和自由为基础建立的。从洛克到哈耶克再到以后的学者,所有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思想都坚信,对这种个人权利和自由的最好的捍卫,是以私有产权和资产阶级独立的规则、相互的和公正的个人主义为基础建立的市场体系,就像马克思在第二章所描述的(而且,为了研究的需要,也是他所接受的)那样。
  由于反对普遍的并且自由的概念是困难的,我们很容易被说服去坚持这样一种说法,即好的民主(例如市场的选择)远比坏的民主(像资本家剥削其他人劳动的自由)重要。而且如果我们对剥夺人们获得生产资料的行为采取一些镇压手段,并且保证市场自由的存在,那么它就被证明是合理的。很快我们就会发现我们自己处于麦卡锡主义或关塔那摩湾中,并失去了得以站立的另一条腿。美国伟大的自由主义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寻求建立国家同盟。他将这一思想在1907年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中以这种方式表达出来:
  由于贸易无视国家的界限,而生产厂商却坚持将全球视为一个完整的市场,他的国家的旗帜必须跟随他,而那些对他紧闭的国门,必然会被撞开。对金融家的让步,必然要由国务部长保驾护航,即使在这一过程中会侵犯不情愿国家的主权。必须要获取或根植殖民地,以保证世界上没有任何有用的角落有可能会被忽略或遗弃不用。
  马克思最根本的意识形态的目标,是尖锐地指出处于资产阶级自由概念核心的谎言(更多地,像他质疑普鲁东对资产阶级正义概念的诉求)。在乔治·布什所使用的关于解放和自由的修辞和关塔那摩湾之间所进行的对比,正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但是,劳动者如何在这种双重含义中获得“自由”?为什么自由的工人会在市场上带着他的劳动去接近资本家?马克思观察到,“对这个问题货币占有者不感兴趣。他把劳动市场看作是商品市场的一个特殊部门。我们目前对这个问题也不感兴趣。”在这里,马克思简单地假设无产阶级化已经发生,而且一个发挥效用的劳动市场已经存在。但是他仍然想澄清“一件事情”:
  自然界不是一方面造成货币占有者或商品占有者,而另一方面造成只是自己劳动力的占有者。这种关系既不是自然史上的关系,也不是一切历史时期所共有的社会关系。它本身显然是已往历史发展的结果,是许多次经济变革的产物,是一系列陈旧的社会生产形态灭亡的产物。
  如果只是将工资劳动的范畴坚持到底,而不比资本家或价值本身更“自然”,那么就必须认识到工资劳动体系所具有的特殊的历史起源。无产阶级化的历史将在后面的第八部分中被更详细地研究。这里他只想假设一个羽翼丰满的劳动市场已经存在。他还认识到,
  我们前面所考察的经济范畴,也都带有自己的历史痕迹。产品成为商品,需要有一定的历史条件。要成为商品,产品就不应作为生产者自己直接的生存资料来生产。如果我们进一步研究,在什么样的状态下,全部产品或至少大部分产品采取商品的形式,我们就会发现,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十分特殊的生产方式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会发生。
  于是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不是其他的生产方式,是马克思唯一关注的问题。
  过去,商品生产的存在采取了不同的形式,同时货币循环也历史性地以多种形式存在,而这明显与马克思头脑中的劳动形式的增加相关。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作用增大的同时,这些变革是相互关联的。这里又再次出现了历史观点和逻辑观点的互相纠缠。社会必要的关系在逻辑上限制了商品生产,以使其货币化,而且二者反过来,造成工资劳动的商品化,使其具有特殊的历史起源。对于我们来讲,工资体系和劳动力市场的作用看起来是明显的和有逻辑的,但对于欧洲封建主义的终结,却几乎肯定不是这样的。
  有了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绝不是就具备了资本存在的历史条件。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而单是这一历史条件就包含着一部世界史。因此,资本一出现,就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
  然而,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与其他任何商品不同的特殊商品。首先,这是唯一一种具有创造价值能力的商品,这点是最重要的。是劳动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被凝结在商品中,而且是劳动者将他们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反过来,资本家使用劳动力去组织剩余价值的生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力流动的形式是C-M-C(劳动者将他们的劳动力带入市场,并出卖它以获得货币,然后这些货币保证他们去购买他们生存所必需的商品)。所以,应该记住,劳动者总是处在C-M-C流通中,同时,资本家在M-C-M′循环中忙碌。所以,对于他们如何理解各自的处境,存在不同的规则。劳动者能够接受等价交换的原则,因为是使用价值在起作用。另一方面,资本家必须解决在等价交换之外获得剩余价值的问题。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是什么将劳动力的价值固定为商品呢?答案是复杂的,因为劳动力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商品,这不仅因为它自身就能创造价值,而且因为无论在原则上还是在细节上,它的价值的决定因素与衬衣和鞋子是不同。马克思在谈到这些区别时,几乎没有作任何详细阐述:
  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就劳动力代表价值来说,它本身只代表在它身上对象化的一定量的社会平均劳动。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假设个人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人本身的再生产或维持。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归结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劳动力的价值是固定的,所以这一价值是由在给定的生存状态下,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所有商品的价值决定的。我们加入面包的价值、衬衣和鞋子的价值,以及其他所有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东西,其总和就是确定的劳动力的价值。
  这看起来是非常简单的计算,似乎与其他商品在原则上没有区别,但是“需要”是如何决定的?需要将劳动与其他所有商品区分开来。第一,在劳动过程中,“耗费人的一定量的肌肉、神经、脑等等,这些消耗必须重新得到补偿”。(《文集》第五卷,第199页)可以说,如果劳动者被要求从事一定类型的劳动(例如,下井挖煤),他们可能需要更多的肉类和土豆以维持他们的劳动。更进一步讲,“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人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再次出现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常水平”?存在“由于一个国家的气候和其他自然特点不同,食物、衣服、取暖、居住等等自然需要本身也就不同”。在北极的工人的需要与在温带的工人的需要不同。但随后出现了下述重大的且真实的转变:
  另一方面,所谓必不可少的需要的范围,和满足这些需要的方式一样,本身是历史的产物,因此多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水平,其中主要取决于自由工人阶级是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从而它有哪些习惯和生活要求。因此,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
  这意味着劳动力的价值与阶级斗争的历史相关。更进一步说,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将会由于如资产阶级改革运动的强度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受人尊敬和道德崇高的资产阶级有时由于看到大众的贫困状态而受到惊吓,并且产生罪恶感,由此得出结论,认为在一个体面的社会中,大众在如此的境况下生活是不可接受的。他们坚持提供体面的住房,体面的公共健康服务,体面的教育,体面的这个和那个。这些措施中的一部分可以被认为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其原因就好像霍乱的流行并不会在不同阶级边界间止步),但是,在任何地方,没有一个资产阶级社会不具有某种文明价值的含义,而且这种含义在劳动力价值的决定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寻求这样一种原则,即存在一个商品的总和,它能确定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和一个特定的时间,一种被认为是合理的工资水平。但他没有讨论这些特殊性的任何一点。或者我们可以进行一个历史性的研究,假定劳动力的价值是固定的而且是已知的,甚至虽然这一数字处于永远变动的状况,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是灵活的,它也反映了作为劳动力再生产成本的其他特征,如从对技能的培训和再生产,到维持一个家庭和劳动阶级的再生产(既包括它的数量,也包括它的质量)。
  劳动力作为商品的另一个特性也是值得关注的。资本家进入市场,并在将它们投入生产前,需要偿付所有的商品(原材料,机器等),但是对于劳动力,资本家雇用了劳动力,只有在他们已经完成工作后,才支付给它的提供者。实际上,劳动者提前将劳动力商品交给了资本家,并希望在一天结束时得到报酬。然而,情况并不总是这样,因为宣布倒闭的公司可以不支付工资。例如,在当代中国,在某些产业(建筑业)和某些地区,特别是在北方,劳动力中的很大一部分工人曾被克扣工资,这导致了大范围抗议活动的爆发。
  马克思在这里的观点是,自然、社会、政治和历史环境不同的一个劳动者对可接受的生活标准的观点是不同的。显然,一个社会可接受的标准(假如说,是当代的瑞典)与另一个(当代中国)是不同的,而1850年在美国可以接受的标准,在当今是不被接受的。所以劳动力的价值存在很大差异,不仅取决于物质需要,还取决于阶级斗争的状况、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社会运动的历史(有些情况还远远超出了工人们自己直接斗争可能想要达到的目标)。可能会存在社会民主党,他们坚持推行普遍的健康服务、提供教育机会、足够的住房、公共基础设施,如公园、水、公共交通、卫生,同时包括以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所有这些都可以被认为是文明国家的基本义务,它取决于社会和政治情况。
  关键的一点是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不同。它是唯一的价值创造者,同时,作为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参与商品价值的决定。而且这种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受政治的、宗教的和其他力量这些广泛因素的影响。甚至在梵蒂冈都颁布了关于劳动条件的、强有力的罗马教皇通谕,而且,当自由的宗教在拉丁美洲处于鼎盛时期时,它在鼓动以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条件为主题的、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革命运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所以劳动力价值不是固定的。它上下波动,不仅因为维持生存的商品的成本不同,而且还因为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商品总和受所有这些广泛范围的力量的影响。简而言之,劳动力的价值对支撑它们所需要的商品的价值的变化是敏感的。低廉的进口商品会降低它的价值,所以沃尔玛现象已经对美国的劳动力价值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中国存在对劳动力的过度剥削,并通过价格低廉的进口商品使美国的劳动力价值下降了。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许多资本家阶级的联盟中,存在对中国商品设置进入壁垒或关税的抵制,因为这样做会提高美国的生活成本,导致美国工人对更高水平工资的需求。
  马克思简短地提到了这种问题,并将它们放在一边,并总结道,“但是,在一定的国家,在一定的时期,必要生活资料的平均范围是一定的”。马克思将他所承认处于流动状态的,而且永远处于流动状态的东西固定为在一个国家、一个既定时间上的“已知的数据”。这种运动有多大合理性?从理论上讲,它保证了马克思能够转到去解释剩余价值是如何能被生产出来的问题,但是这样做是有代价的。
  在许多国家的经济体中,已经找到了许多决定这一数据该是多少的方法。例如,关于最低工资的立法,我们就已经认识到在一个给定的地点和时间,一个固定的数据的重要性,同时,关于是否提高这一标准的政治学,是政治斗争在劳动力价值决定中的作用的精彩例证。近些年关于“生存工资”的地方性斗争也证明了一个普遍的数据和关于这一数据应该是什么标准的社会斗争的观点。
  与马克思的等式并存的一个更有趣的观点,存在于我们所说的贫困线的决定中。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莫利·欧桑斯基(Mollie Orshansky)通过确定以货币金额计算的、以购买再生产所注定需要的特殊的商品的总和,比如说,一个四口之家在最低的可接受的水平上所需要的货币额,形成了一种确定贫困线的计算方法。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已知的数据。然而,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人们对这一定义就一直存在争论,这成为制定公共政策的基础(例如,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支付)。商品的市场篮子的确切内容究竟是什么——多少用于交通,多少用于衣服,多少用于食品,多少用于房租(而且现在是否确实需要一部移动电话?)——变成了一个人们争论的话题。目前,对于一个四口之家,这一数字超过每年两万美元。右翼人士认为,我们一直在使用错误的商品总和,因此夸大了贫困程度。然而,研究显示,在高成本的地方,例如纽约市,这一水平应该在两万六千美元,或者更高。显然,在这里,历史的、政治的和道德的观点都是影响因素。
  让我们通过了解C-M-C流通,以及在C-M-C流通和资本家在上述流通过程中和在C-M-C+ΔC流通过程中的努力程度之间的差别,来回到劳动力流动的观点。马克思评论道,
  货币占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使用价值,在劳动力的实际使用即消费过程中才表现出来。这个过程所必需的一切物品,如原料等等,是由货币占有者在商品市场上买来并且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劳动力的消费,像任何其他商品的消费一样,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
  而且,接下来观点发生了巨大转变:
  让我们同货币占有者和劳动力占有者一道,离开这个嘈杂的、表面的、有目共睹的领域,跟随他们两人进入门上挂着“非公莫入”牌子的隐蔽的生产场所吧!在那里,不仅可以看到资本是怎样进行生产的,而且还可以看到资本本身是怎样被生产出来的。赚钱的秘密最后一定会暴露出来。
  然后,马克思以对资产阶级的制度和法律的一个摇摆的控诉作为结论。抛开流通和交换手段的环境,抛开作为“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制度性地建立起来的环境。市场“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
  自由!因为商品例如劳动力的买者和卖者,只取决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是作为自由的、在法律上平等的人缔结契约的。契约是他们的意志借以得到共同的法律表现的最后结果。平等!因为他们彼此只是作为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所有权!因为每一个人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边沁!因为双方都只顾自己。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惟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前定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着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
  随着马克思对自由资产阶级制度和市场规律的、标准形式的极具讽刺意味的描述,下面开始他对最终转型阶段的论述:
  一离开这个简单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庸俗的自由贸易论者用来判断资本和雇佣劳动的社会的那些观点、概念和标准就是从这个领域得出的——就会看到,我们的剧中人的面貌已经起了某些变化。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
  这种对资产阶级权利的进一步揭示,回应了人们所假设的劳动力的自由的二重性。它将论点深入一个对正在发生的、几乎看不到的生产时刻的考虑中,特别是在工厂里。在进入了这一王国后,我们会继续跟随马克思的思想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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