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胡志明《法国殖民制度的罪状》(1924)
第八章 公理
人们曾经强迫芽庄(Nha Trang,属中圻)监牢的犯人要干吃,即只吃饭而不得喝水,这是不是如萨罗先生多次宣称的那样是因为人道主义精神太高呢?人们把碘酒涂在犯人的鼻子上,是否为了他们一旦越狱逃走容易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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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13日在马达加斯加出版的《独立报》(L'Indépendant),曾刊登一篇关于预防“鼠疫”的方法的详细报道,我们摘录其中一段如后:
“无数茅屋给烧掉了,其中有加利埃尼街(rue Galliéni)上的拉哥多曼加(Rakotomanga)的颇漂亮的房子,也在星期一那天给烧毁了。德罗(Desraux)先生的房子却免受同样的命运,算起来这个房子和全部家私太值钱了(五万法郎),因此,当局决定不予烧掉,只进行消毒除秽,并在一段长时间——大概是半年而已——禁止居住。”
请允许我们补充说,德罗先生是法国公民,而拉哥多曼加先生则是土著。我们还要提请读者记住的是,制定1841号法令,对所有的法国公民也是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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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在马达加斯加,在法国殖民主义者德拉罗什(Delaroche)的庄园里,六个土著以不纳税的罪名被抓去了。在法庭前,被告者供说,庄园主德拉罗什曾向他们保证:
(一)替他们缴税;
(二)替他们申请免赋役;
(三)每三十天付给他们工资十法郎。
必须注意的是,庄园主每周仅雇他们打一天工而已。
要维持生活,他们要替住在庄园附近的一些马尔加什人打工。另一方面,德拉罗什先生不但不践约,不替他们纳税,而且还把他们托他代为缴税的钱也含糊过去了。
多么难能可贵呀,这一回,政府要进行调查。但是读者且看……
在马哈努鲁(Mahanoro)的农业行业公会——而德拉罗什先生准会是个会员——获悉后,立即打电报给总督老爷,抗议警察不合时宜地侵犯了德拉罗什先生的庄园,并且要求以胆敢揭发一个法国人对几个土著的不干不净的事端的罪名,来惩罚警长。
为了不愿替自己“找麻烦”,总督老爷干脆利落地压下了这桩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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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尔(Lille)的军事法庭最近判处一名德国军官冯·舍文(Von Scheven)以二十年苦役徒刑,因为在德军占领期间,他曾用皮鞭鞭挞龙克(Roncq)的土著。
至于在印度支那,这位法国人曾用手枪打爆了一个安南人的脑袋;那位法国职员曾把一个北圻人野蛮地捶打后关进狗笼;这位法国承包商放狗撕咬一个南圻人,然后把他杀死;那位法国机师用猎枪“干掉”一个安南人;这位法国海军人员把一个守桥者推进正燃烧的煤堆而烧死,等等,等等,那又为什么所有这些家伙倒没有受到惩治呢?
至于在阿尔及利亚的几位法国少爷把一个十三岁的土著孩子加以拳打脚踢后,再把他插在围绕着“战胜树”的一排尖枪中的一枝尖枪上,为什么只罚这些少爷们坐八天牢,而且还得到缓刑呢?
还有,为什么那位下级军官殴打了纳洪,又把他杀死了,仍然没有谁动一动那位军官的一根毫毛?
诚然,安南和阿尔及利亚是被占领地,正如龙格一样,但是,在各属地的法国人诚非“日耳曼蛮子”,因而,同一的事件,要是“蛮子”干出来,那就是罪恶,但如果是法国人干出来,那倒是个文明的行为了!而且,安南佬和阿尔及利亚佬哪能算是人!?他们都是些下贱的“乡下佬”,是些肮脏的“小羔羊”。对于此辈,岂有公理可言哉!
那个顶幽默的维涅·多克顿先生真不错,他这么写道:“对土著讲法律、公理吗?算了吧!只有手杖、短枪、步枪,才同这些虫豸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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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加给土著头上的十分齐全的刑罚仓库里,人们会见到有些案件罚款从二百到三千元。
杜美老爷心知肚明,安南人根本无力支付如此巨款。但是,这位“精明人”为想捞钱捞到底,因此,他已预先规定:乡邻将连带要对罪犯负责任(第四条)。
也许你会说,要对整个村子起诉,总得证明其与罪犯共谋吧。
不是的,对于第四条则用不着这么做。哪一个村子不懂得杜绝人们犯罪的方法,则这个村子要与犯人一起承担责任。
这个第四条真的是古怪、毒辣,因为只要有了包税商的爪牙们——这些家伙被收买来告发犯罪行为,越多越好——供出本村不曾作出任何措施来制止各种犯法行为,那就够了。
法令中第三条规定了关于记录各犯罪案件的方式,而这班包税商的爪牙们是有权做记录的。
但是,关于这一项却有点不顺手。这班爪牙通常是没有文化的笨蛋,所做的案件记录不合格式。人家克服这个困难的方法是指派省会海关署的职员,根据上述包税商爪牙的报告来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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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支那是一位受宠爱的姑娘,配作法兰西母国的孩子。母亲有什么,孩子也有什么:印度支那也有政府、有债务、有法庭,甚至也有叛乱阴谋。下面我们只谈最后的两种:
公理通常以一个一手拿天平,一手握利剑的威严妇人作为象征。由于从法国到印度支那路途过于遥远,因为路远以至于到了印度支那的时候天平就失去了平衡,天平盘溶化成一些鸦片烟枪或变成一些劣酒酒瓶,因而那位可怜的公理妇人手里仅剩下一把剑用来屠杀了。她甚至连那些无辜者都屠杀,尤其爱斩杀无辜者。
至于叛乱阴谋,那又是另一回事。
我们不必重提1908年和1916年尽人皆知的事变,这些事变使得受法国保护的无数人民,在断头台上、监牢中和流放地享受开化的恩泽。这些叛乱事件已过去太久了,它只是永远烙在土著的记忆里而已。
我们只谈新近发生的事件。因为在母国发生了布尔什维克的叛乱,震动了舆论,因此在印度支那的殖民主义者——像寓言中所说的青蛙一样——也想自己有个叛乱事件,老爷们于是用力鼓胀肚皮,并且最后也捏造出一个事件来。
老爷们已经这么做:
一位法国大官(禀告老爷,是大法兰西的统使呢)、一位知县和一位里长曾经接受制造这个事件的任务。
这个行政“三位一体”造谣说一批叛乱分子已经埋下了二百五十颗炸弹,以便炸毁北圻全境。
但是在2月16日,河内市检察委员会却认为,绝对没有任何证据可作出存在一个备有破坏武器的革命组织的结论;不但这样,它还宣称,这个阴谋叛乱事件,不外是一些政府官员为了要捞取奖赏而制造出来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假案件而已。
朋友,也许你认为在法庭这样宣布以后,被监禁的安南人将得到释放了。不!无论如何也得保持征服者的威信呀!为此,人们不仅给那些善于捏造案件之辈授予勋章,而且还判处十二个安南人坐两年到五年牢,这些人大多数是汉学家。在囚禁他们的狱门上,人们看到这样的字样:自由、平等、博爱——当然是用法文写的。
于是乎那些所谓亲土著的报纸慌忙歌颂一番这个光明正大的事件——公理的谐剧!
请读一读《殖民地消息报》(Dépêche coloniale)——以反安南主义夺标的报纸:
“法国法庭已经宣判,半数被告得到释放,其余判处轻刑。犯人都是些汉学老学究,犯了抒写不三不四的感兴诗来歌颂自由之罪。”
读者看见了吧,对于安南人来说,歌颂自由倒是一种罪恶,因而人们把他们抓去坐五年牢也仅仅是因为歌颂了自由而已!
也是上述报纸接着写道:“我们应当感到高兴,当看到我们的法官、陪审官的那篇大公无私的判决书……。”
《殖民地消息报》并且还高兴地提起法国法庭对于永安(Vinh-Yên)叛乱案的绝等无私的判决。这家报纸写道:“在巴黎的安南人以及他们国内的同胞都表示信任我们的法官,并且宣称法庭判处得对,案件这样判决使他们完全满意。”——得了吧,普武维尔老爷(Pouvourville),阁下扯得谎未免也太离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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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属印度支那报》(France-Indochine)的报道了如下事件:
“前几天,索瓦热公司(maison Sauvage)报告密探局说,公司失窃约一吨铁材。密探局接到报告后当即进行调查,以便抓捕窃贼,同时我们高兴地获悉一位警探在几个安南人员的协助下已经抓到那伙窃贼及其同谋者。
索瓦热公司管理员S先生和见习机工陈文禄(Tran-van-Loc)、陈文舍(Tran-van-Xa)等辈以偷窃和串通的罪名被押往法庭。”
读者是否留意到,我们的同业者是多么的仔细入微吗?提到法国贼老爷索瓦热公司管理员的时候,人们不提其姓名,而代之以几个省略号。高等民族的威信,无论如何也应首先加以维护。但是提到安南贼子的时候,人们就列姓道名,并且不称为先生,而称之为“等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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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10月10日,政府颁布对殖民地法官的重大嘉奖晋升令。在获擢升的名单里,我们注意到卢卡斯(Lucas)和瓦布兰(Wabrand)两位老爷。
有必要提及这两位法官的简历。
卢卡斯老爷在法属西非任副检察官的时候,他同那些使得多哥(Togo)舆论哗然的各个案件有着关联。在发给报界的一份公报中,殖民地部部长也不得不承认:“在调查中发现,关于卢卡斯先生在该案件中的参与行为,将使他要承担部分极重大的责任。”
也许为了奖励这部分极重大的责任,因而现在人们提拔他担任法属赤道非洲(A.E.F.)上诉法院院长。
至于瓦布兰老爷的简历则比较简单些,并且没有那么显赫。1920年,一个名叫迪尔格里(Durgrie)的法国人——康康(Kankan,属几内亚)佩里萨克公司(maison de commerce Peyrissac)的职员——去打猎。一只鸟儿被他打中,掉到河里。这时,刚好一个土著孩子经过。迪尔格里揪住孩子抛进河里,要他把鸟儿捞起来。水又深,浪又大,小孩子不会游泳,终于溺死了。这孩子的父母进行控告。郡军队的少校指挥官召见迪尔格里,迪尔格里答应给孩子的父母赔偿一百法郎。
孩子的父母不肯接受这种卑鄙的处理。少校一怒之下,便站在自己的同胞,即那个杀人犯一边,恐吓要把孩子的父母抓去坐牢,要是他们还继续控告杀人犯的话。于是他把案件搁了下来。
但是,一封匿名信曾就这个案件向达喀尔高等检察官告发。高等检察官派遣检察官瓦布兰前去调查。瓦布兰来到康康,睡在车站站长的家里,到第二天便同少校的副手拉瓦利埃·德库赞(de Cousin de Lavallière)玩了一天。第三天早上,瓦布兰什么也不曾调查,便启程回去了。虽是这样,瓦布兰却作出结论说,那封匿名的信是诬告。殖民地联合会(Union intercoloniale)于1921年12月22日曾就这个案件向人权协会报告。但也许人权协会认为这不是什么震动舆论的事情,因而并不为此操心。
自从在康康游玩回来后,瓦布兰仍然安坐在原来的职位上等待升官,并且不时收到他的朋友拉瓦利埃·德库赞送来的鸡和一袋袋马铃薯。读者看到了吧,瓦布兰老爷实在值得提拔和被委任为达喀尔的检察官呀!
把那种高超的文明交给达尔勒、博杜安、瓦布兰、卢卡斯等老爷掌握,实在是最妙不过,至于土著的命运则更不消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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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最近以收藏、转运和出售一公斤鸦片的罪名,判处费尔南·埃斯兰(Fernand Esselin)和寡妇叶尔(veuve Gère)每人十三个月徒刑,乔治·科尔迪耶(Georges Cordier)十个月徒刑。
好极了!初步计算就足以看到,一公斤鸦片便等于三十六个月的徒刑!
如果法律真像人们所常说的那样是人人平等的话,那么,印度支那总督萨罗老爷恐怕需要长生不老才能服完他的刑期。因为每一年都要判处他五百四十万个月的徒刑,原因是他每年都要向安南人倾销十五万多公斤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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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于始终无法剿灭的著名义军领袖黄花探先生(Dê Tham)束手无策,无论是暗杀、投毒还是爆破都未能得逞,于是殖民当局竟把他父母的坟墓掘起,把骸骨抛到河里去。
在中圻南区各次游行示威发生以后,许多文绅被判处死刑和流放。其中有进士陈贵哈先生(Tranqui-Cap),他是一个人人敬佩的清高的汉学家。陈先生是在给学生讲课的时候给抓去的。不经过任何审讯,就在他被抓去二十四小时之后被人家杀头。他的尸体,政府也不肯交还其亲人。
在海阳省(Haï-duong),只因发生了一场没有伤亡的骚动,就这样人家不用经过任何审讯就使六十四颗头颅落了地。
在对河内的散兵(tirailleurs)执刑时,政府押解他们的父母妻儿来到法场,要他们亲眼看到自己的骨肉亲人被杀害的情景。为了要留下个长久的恐怖印象,要“教育民众”,他们重复干出了十八世纪时人们在英国所干出的勾当,即把战败的詹姆斯党人(Jacobites)的头颅插在木桩尖上,沿着伦敦桥(pont de Londres)和金融城(Cité)街区摆着。在河内市各大街道沿途上,被杀死的士兵的头颅,也在许多竹竿上皱眉苦脸、整周地摆着。
1908年,中部人民因受不了说不尽的捐税和虐待的压迫,因而举行了游行示威。各次游行示威的进行都是和平的。但当局却倾尽全力加以镇压。被杀头的人数以百计,被流放的人难以计算。
人们还千方百计地来武装安南人,以安南人制安南人,同时奖励背叛行为。
哪一个乡辖地区里发生了骚动,人们就宣布那一个乡要负责任。哪一个乡让爱国者寄居,那一个乡就要受到处罚。为要迫使乡里告发,人们采用的唯一和简单的方法是,把乡绅、里长们召来问话,哪一个不供,人们立刻把他枪决。就这样,在约两周中,一个监兵官员就杀死了七十五位乡绅。
人们从来不把正在进行绝望战斗的爱国者同城市里的流氓、凶手区别开来。为了扑灭人民的反抗,人们找不出更好的办法来,只能把“绥靖”工作交给一班卖国的叛徒。因此,一队队穷凶极恶的狗腿子,深入到红河三角洲(Delta)、平顺(Binh-thuan)和义静地区(Nghê-Tinh)进行扫荡,——这般可憎的恐怖形象,即使万世以后仍不会泯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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