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莉丝·沃格尔《马克思主义与女性受压迫:趋向统一的理论》(1983)

8.走向革命



  当20世纪到来时,第二国际的大多数政党日益用对眼下实际利益的关切取代了长远革命的立场。这种改良主义的起源可追溯至19世纪70年代,在理论层面上,它被称为修正主义,因为据称它修订了许多马克思原先的立场。修正主义反映了第二国际理论观点的方方面面,但它对社会主义运动关于所谓女性问题的态度有什么影响却很难确定。即使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关于女性受压迫问题的社会主义作品也是相当不成熟的,第ニ国际对该问题政治意义的低估也只是保持了这种不成熟的状态而已。因此,我们并不完全明白什么是正统的革命立场,也不明白改良主义者能够用什么方式对其加以修正。
  在第二国际内部,改良主义并非没有遭到反对。左翼出现了,它力图使运动回归革命道路。尽管最终没有成功,但左翼的努力加强了其参与者对马克思主义和实际上社会主义者面对的所有主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掌握。因为集中关注关于女性问题的作品的历史,以及一般而言社会主义者对它的微弱贡献,所以在革命期间女性受压迫问题并没有得到明确而仔细的审视。在这个问题上,社会主义运动内部对改良主义的反对仅仅停留在初级阶段,最明显的是在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
  德国社会民主党总是站在社会主义运动关于女性受压迫问题的最前线,即使它的理论和实践仍有许多需要提髙之处。它提供了重要的关于该问题的政治文献——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在第二国际中,它始终对争取女性选举权和反对各种形式的歧视性立法釆取最强硬而先进的立场。在所有社会主义政党中,它的女性成员的比例是最高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达到了16%。它至少在书面上支持女性积极参与政党事务,并采取措施建立有利于她们参与的专门的内部机制。19世纪的最后几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可以夸耀,自己领导了规模宏大、组织完善、行动有力的妇女运动。
  这些成就为德国女性社会主义者自己的热忱作品提供了证据。而且,在所有重要问题上,女性党员釆取的政治立场一般都与作为整体的社民党左派采取的立场相同。当围绕改良主义的斗争加剧时,社会主义妇女运动成为左翼正统革命的根据地。[1]尽管女性从属地位的问题从来都没有成为双方分歧的一个确定领域,但在关于女性的问题上,左翼成员提出的理论和实践观点与德国社民党中占统治地位的立场是相反的。
  克拉拉•蔡特金是德国社民党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领导人和席卷整个社民党的改良主义的早期反对者,其演讲和作品是关于女性受压迫问题的潜在左翼观点的最清晰论述。比如,1896年,蔡特金在党的年度大会上就这一问题发表了一次演说,后来该演说被作为小册子散发。[2]1896年的演讲是关于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一份正式的政策阐述。同时,全文表明了明确反对运动向改良主义方向转变的理论立场。
  在1896年演说的开头,蔡特金对女性社会从属地位的起源作了简要概述。摩尔根和某他作者阐明,私有制的发展引起了家庭中作为财产持有者的男性与作为非财产持有者的女性之间的矛盾。这一基础使得整个女性处于经济依附地位,并且缺乏社会权利。尽管蔡特金引用了恩格斯的话,大意是,这种社会权利的缺乏形成了“最重要、最早的一种阶级统治形式”,但她还是用常见的田园诗般的语言描绘了前资本主义的家庭。“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首次引发了社会变革,这种变革造成了现代女性问题:它打碎了旧的家庭经济,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这种经济为大多数女性提供了生活资料和富有意义的生活内容。”[3]在这一点上,蔡特金的论述通常还是遵循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传统思想拟订的路线。只有在评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当代女性问题”的特殊性时,她才有不同的观点。
  蔡特金继续分析关予女性的问题的理论特殊性。她注意到,“当代”女性问题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因而她继续用阶级概念详细分析了这一问题。“女性问题存在于无产阶级女性、中等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女性,以及贵族阶层女性中,根据这些阶层的阶级状况而采取不同的形式。”在接下来的占据整篇演说一半篇幅的几段文字中,蔡特金概述了这一问题的三种形式,明确说明了每一种形式中女性受压迫的根源、追求平等的性质以及阻碍平等的因素。尽管她的讨论有时略显犹豫,有时过于严肃,但构建这样一种系统分析的努力,隐含着对占统治地位的异想天开的社会主义立场的责难。
  蔡特金首先谈到了“贵族阶层” (Upper Ten Thousand)的统治阶级女性。这儿的特殊女性问题是妻子在性和经济上对本阶级男人的依赖。她们没有或付酬或无酬的工作,但是财产仍是问题的核心,因为这一阶级的女性对以雇佣仆人去完成事实上她们所有的家务工作和结婚的职责。当这些女性“希望给予她们的生活以严肃的内容时,她们首先必须产生对自由的需求以及独立控制其财产的需求”。为了实现这种需求,她们要与本阶级的男人作战,就像早期的资产阶级不得不与所有的特权阶级作战。在这一意义上,统治阶级女性在婚后为控制自己的财产而进行的斗争构成了“解放私有制的最后一个阶段”,而蔡特金认为这与资产阶级声称的个性解放完全一致。
  女性问题在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资产阶级女性中有相当不同的社会表现形式。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整个社会中的扩张,这些中间阶层承受着日益增强的压力。作为一个阶级,中小资产阶级正被日益摧毁,他们的小作坊无法与资本主义工业竞争。同时,资本需要有知识有技术的劳动力,而随着知识分子资产阶级逐渐失去了以前安全的物质地位和社会地位,资本也助长了“无产阶级脑力劳动者的生产过剩”。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男性通常会推迟结婚的时间,或者甚至干脆不结婚。这些阶层家庭生活的基础总是变得更为岌岌可危,不结婚的女性日益增多,蔡特金认为“这些阶层的妇女和女儿被推入社会,她们有了自己的生活,这种生活不仅能提供面包,还能提供精神上的满足”。在这些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资产阶级的女性中,产生了特殊的女性问题,其形式是在雇佣领域女性要求与本阶级的男性拥有平等的经济权。女性为平等教育权(这一权利能使她们进入自由职业领域)和从事自由职业的权利而战。这些需求实际上就是要求资本主义兑现它在每一领域推进自由竞争的承诺——这一次是实现男女之间的平等。而且,按照蔡特金的说法,正是因为害怕自由职业领域的竞争,男性才固执地反对平等。为了消除她们完全参与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障碍,竞争的战斗很快推动这些阶层的女性去开展妇女运动和要求获得政治权利。
  蔡特金谈到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时,主要指的是中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女性的有组织的行动。像统治阶级的女性一样,这些女性集中关注的是她们缺乏与本阶级男性平等的权利,尽管她们是作为工资收入者而不是作为财产拥有者缺乏这些权利。在这两种情况中,资产阶级社会所提供的平等承诺与日常生活中事实上的平等缺失之间的确有差距。尽管经济是问题的核心,但蔡特金注意到,资产阶级妇女运动包含有远远超过经济动机之外的因素。“它还有更深的知识和道德因素。资产阶级女性不仅需要获得她自己的面包,而且她还想拥有一种有智慧的完美生活,并且可以发展自己的个性。”此外,从所有角度看,“资产阶级女权者(Wonien’s-rightsers)的奋斗都是完全正当的”[4]
  在无产阶级女性中,女性问题呈现出另一种形式。工人阶级妇女不需要为进入资本主义经济生活而战斗;她们已经在里面了。“对无产阶级女性而言,正是资本对剥削的需求,它对最廉价劳动力的无休止地寻求,导致了女性问题。”而且,蔡特金声称,工人阶级妇女已经得到了平等和经济独立,尽管她为此而付出了髙昂的代价,因为作为工人她在工厂和家庭中承担了双重义务。“无论是作为一个人,还是作为一个女子或妻子,她都无法拥有一个个体所应拥有的完善生活。因为她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工作只能使她从资本主义生产中获得从桌边掉下的些许碎屑。”因为资本主义使她为与本阶级男人平等而战的需求降低了,所以工人阶级妇女有另外的需求。在不久的将来,“它是设置新的屏障以保护无产阶级女性免受剥削的问题;是一个恢复和保证她作为妻子和母亲的权利的问题”。而且,“她斗争的最终目标不是要消除与男人的竞争,而是要实现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为实现这一目标,她与本阶级的男人一道战斗,而不是与他们竞争。她的主要障碍是资本主义本身。同时,蔡特金补充道,工人阶级妇女支持资产阶级运动的要求,“但她把这些要求的实现仅仅看做是达到最终目的的一个手段,这样她可以与男工一同参加战斗,并被同样地武装起来”。
  很明显,蔡特金所讲的关于女性问题三种形式的许多内容,都违背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不准确的表述是因为她在1896年的演说中没能区分理论论证和经验描述,这是她那个时代的大多数社会主义作者所困惑的问题。然而,除了这个问题,蔡特金的贡献还因某些理论缺陷而受到了限制。也就是说,蔡特金对女性问题的曲解看起来主要是经验上的,但却有理论基础和严重的政治后果。
  首先,与事实上所有的同时代人一样——更不用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了——蔡特金也从家庭内部来解释家务劳动。她极大地低估了三个阶级中性别分工所引发的矛盾。这样,她失去了强化不同阶级中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女性问题这一观点的机会。在经验上,统治阶级妻子与家务劳动之间的间接关系,与工人阶级妇女永无止境的家务工作并没有多少相似之处。而在理论层面上,这种差异甚至更为尖锐,因为只有工人阶级家庭中无酬的家务劳动,才促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所需的劳动力的再生产。
  其次,蔡特金对于工人阶级妇女的描述是近于漫画的幻想。尽管控制工资的能力总是能带来一定程度的独立,伹绝不能断言“无产阶级妻子因此而获得了她的经济独立”。在1896年——今天也一样——工人阶级妇女在工作场所的各个方面都遭受着与本阶级男人不平等的痛苦:工资,工作条件,获得工作的机会,晋升的机会,等等。而且,工人阶级妇女在社会领域缺乏平等,并且作为女性在工人阶级家庭中受压迫。这些现象的结果不仅伤害了妇女,而且伤害了工人阶级运动,在文章的其他地方,蔡特金甚至还引用了有关这些现象的几个例子。因为没有从理论上正视这些事实,蔡特金简化了她的分析,却因此而忽略了明确说明女性争取平等的战斗与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二者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而且,与她那个时代大多数的社会主义理论家一样,她也没把女工和工人阶级妇女区分开来;也就是说,在谈到无产阶级女性时,她总是将之假定为参与雇佣劳动的女性。这样,没有参加雇佣劳动的家庭成员——比如妻子,年幼的孩子,老人,病人——便在分析上,因而也在政治上隐而不见了。这些困惑,今天依然存在于社会主义作品中,它们的基础正是在理论上对工人阶级家庭中劳动カ再生产所需的无酬劳动视而不见。
  最后,蔡特金错在认为特定的女性问题只产生于那些被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侵入的阶级之中。在农民仍然是欧洲被压迫者绝大多数的时期,她与其他许多社会主义者一样,无论农民在新兴资本主义的影响下如何“日益缩减和残破不堪”,她都将它理想化地看做是“自然经济”。一般说来,第二国际的政党倾向于忽视与日益增长的工业无产阶级一同存在的大量农民所提出的理论难题和策略问题,而蔡特金尽管在政治上很敏锐,但也很轻易地就与他们保持一致。她声称,农民女性“在生产劳动中找到了有意义的生活内容……缺乏社会权利并没有影响她们的意识”,因此,“我们不会在农民阶级中发现女性问题”。这里,任何一个农民社会的现实——过去的或现在的——都与蔡特金的言辞激烈相悖。在19世纪末期的欧洲农民中,女性问题有着自己相当特殊的性质,需要社会主义运动对其加以分析,农民甚至比女性更不能被排除在革命观点之外。
  蔡特金尽其所能地澄清了关于女性受压迫问题这一理论问题之后,在1896年演说的其余部分论述了德国妇女运动的当前形势和社民党所承担的实践任务。从长远看,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目标——与本阶级的男人平等——几乎不威胁资本主义权力关系;因此“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对资产阶级妇女运动的需求采取基本的反对立场”。然而,在德国,一些有偏见的、短视的资产阶级害怕任何改革,他们不懂得如果改革是被承认的,那么什么也不会改变。“无产阶级女性将进入无产阶级阵营,资产阶级女性将进入资产阶级阵营。”蔡特金也告诫,也反对“在资产阶级妇女运动中产生的社会主义——只要资产阶级女性感觉到自己被压迫,这种社会主义就会产生”。在这种背景下,履行加强社会主义妇女运动承诺的责任,就由德国社会民主党来承担。
  蔡特金对女性阅读的社会主义作品提出了一般准则。党的主要目的是激发工人阶级妇女的阶级意识,参加阶级斗争。因此,“除了在女性中进行社会主义宣传之外,我们没有进行特别的女性宣传”。蔡特金警告,要防止过分关注“运动中女性的小利益”这种趋势,她除了强调组织女工进入工会的困难之外,也强调组织女工进入工会的重要性。她指出,在工人阶级妇女中成功地开展社会主义工作时,有几个主要的障碍,这些障碍对女性作为女性而言是独特的。女性通常从事的职业使她们处于被孤立的状态,很难被动员。年轻女子认为她们的雇佣工作是暂时的,而已婚女性则承负着双重责任转换的重担。最后,德国的特定法律拒绝给女性参与政治集会和协会的权利,工人阶级妇女因此不能与男人一同被组织起来。蔡特金强调,为了在女性中开展社会主义工作,必须采用特殊的工作方法。
  比如,蔡特金支持这样一个提议,即社民党任命职业组织人,其任务是鼓励工人阶级妇女参与工会,支持社会主义运动。这一想法在1894年党的大会上已经得到赞同,蔡特金的评论实际上代表了社民党对其承诺的始终坚持。她认为,如果职业组织人在大范围内持续有组织地发展,其网络将能把许多工人阶级妇女拉入社会主义运动。
  家庭责任使许多女性不可能来参加会议,蔡特金因此才强调印刷品的关键作用。她建议社民党印发一系列小册子,“使女性在作为工人、妻子和母亲的能力范围内,更接近社会主义”。她批评社民党每日的报刊评论没有在给女性读者看的文章中采用更政治性的方式。她还建议社民党向女性有组织地分发鼓动性传单:“不是那种传统的传单,把整个社会主义方案与那个时代所有的学问一同放在半页纸上——不是,而是那种小的传单,站在阶级斗争的立场上,从单一的角度提出单一的实践问题。”而且,这些传单必须使用相当漂亮的纸张大批量印刷,使人感兴趣。蔡特金把当代美国和英国的禁书作为对女性进行宣传鼓动的好材料。[5]
  这些评论不仅仅是在批评社民党的女性工作。蔡特金明确地谴责了在鼓动和宣传社会主义工作中的那种官场上的、官僚主义的、消极的方式。不像改良主义者,她坚持社民党应采取“阶级斗争的立场:这是主要的事情”。当社民党碰到女性时,就必须将她们当做政治人。不管是在短期内,还是从长远看来,无论如何,社会主义革命都需要女性积极的参与,就像工人阶级妇女需要完全的解放一样。女性工作是“困难的,它是艰苦的,需要极大的奉献和牺牲,但这种牺牲是值得的,而且是必须作出的。因为,就像只有不分民族不分职业地共同战斗,无产阶级才能得到解放一样,无产阶级也只有不分性别地继续前进才能得到解放”。最重要的,她总结道:“卷入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大部分无产阶级女性是社会主义思想取得胜利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前提条件。”
  总之,蔡特金1896年的演说对于社会主义运动理解女性从属地位问题作出了重要的理论和政治贡献。有一点很重要,这篇演说很少提及爱、性、人际关系或人的情感这些对19世纪大多数社会主义者来说是所谓女性问题核心的主题。相反,蔡特金集中关注社会主义运动所面对的理论问题和实践任务。只有关于工人阶级家庭的有关评论有时才背离了这一讲究实际的不浪漫的态度,甚至把女工理想化地描述抚育孩子的妻子和战斗的无产阶级——男性——的母亲。同样,她对于社会主义未来的概述,使人想起倍倍尔作品中对家庭是单独实体的描述以及对女性独立的强调。“当家庭作为一个经济单位消失,其位置被作为道德单位的家庭取代时,女性将发展她们的个性,与男性作为同志一道前进,与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在生产中发挥平等的作用,抱有平等的愿望,同时,她们可以出色地完成她们作为妻子和母亲的职责。”从理论立场上看,这种论述是从演说正文中提出的立场的后退。在政治上,它表明对社会主义那种含糊不清的传统作了习惯性让步,可能是为了保证让社会民主党的代表接受这一演说。
  蔡特金正文的主要部分试图为革命策略建构一种理论基础。她比此前的任何社会主义思想家都更明确地评论了阶级社会中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的独特理论性质。所谓的女性问题根据不同的生产方式而采取特定的形式,它们内部又有各种分类,她的这些论述尽管有许多问题,但仍然很重要。实际上,这种缺陷可以追溯到整个社会主义运动的不成熟,而论述的缺陷本身事实上也提出了一套新的理论任务。蔡特金在关于社会再生产的马克思理论框架内提出自己的分析,避免了恩格斯和倍倍尔陷入的理论困境——乌托邦主义、经济决定论,以及类似的理论。在这一意义上,蔡特金评论的要点使她与修订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改良主义趋势处于对立状态——不管她的理论在女性受压迫问题上如何不完善。
  蔡特金强烈反对弥漫于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改良主义,与此相一致,1896年演说的策略导向大大超越了阻碍在女性中开展社会主义工作的两个障碍。第一,她质疑第二国际将女性问题等同于一般社会问题的趋势,虽然她没能足够明确地说明它们之间的实际关系。这样,她试图使社会主义运动解决来源于公开承诺的实践问题。第二,她坚持认为,女性的积极参与对于社会主义革命而言是必要的,因此不同意推迟实施有女性参加的重要的社会主义工作。后来,根据事后几十年的经验,蔡特金得出结论,第二国际实际上完全没有能力为这样的工作提供坚实的理论或实践基础。社会主义运动被改良主义和“反对女性解放的最微不足道的平庸偏见”所困扰,“在澄清理论问题或开展实践工作方面没有任何主动权”。在这种氛围中,蔡特金评论道:“女性自己的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是非常重要的。”[6]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社会主义运动中改良主义与更革命的观点之间的紧张关系达到了顶点。第二国际的大多数政党支持战争,选择了他们国家的资产阶级站的那一方。工人阶级国际主义消失在稀薄的空气中,就像在普通社会主义成员中迅速蔓延的狭隘的爱国主义一样。其时,左翼社会主义者承认他们在反对改良主义的斗争中失败了,并开始重组。他们反对战争,或者采取必不可少的反战主义态度,或者更激进地,认为这是采取革命行动的一个机会。当战争一再拖延时,公众的不满取代了最初的爱国主义的兴奋,大多数人转而寻求结束战争。结果,每个政党中的反战主义者和革命激进分子大为增加。1917年当布尔什维克在俄国夺取政权时,他们的反战观点似乎被证明是正确的。
  布尔什维克革命不仅改变了沙皇俄国,而且改变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革命者第一次为共产主义而战斗,并贏得了开始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机会,其成就值得所有地方的社会主义者注意。掌握国家政权仅仅是第一步,新社会还面临着重要的问題。在外部,资本主义力量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包括军事干涉,试图削弱革命的成功。在内部,人们很快发现,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新社会的任务相当艰巨。以往涉及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每一个问题,现在都变成了最紧要的事,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从具体细节上加以解决。在这些任务中,女性的从属地位问题赫然耸现,并因为俄国革命的独特性而显得最为紧迫。首先,大多数俄国人仍然是农民,其中的一半即农民女性过着极为艰苦的生活——她们通常在田地和家庭里工作,受着男性统治的封建传统的残酷压迫。其次,女性工资收入者构成了一个相对新的迅速增长的群体,特别是在非常小的俄国工厂中,她们的数量在战争期间达到了工厂劳动力的40%。最后,传统上,俄国的激进运动吸引了大批女性激进分子,在其中她们通常发挥了领导作用,布尔什维克党也不例外。客观上,关于女性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成为关系俄国社会主义未来的一个关键问题。
  苏联女性地位的历史还需要作充分的分析。大多数记述都描绘了一幅令人沮丧的图景,无数的障碍凑在一起,阻碍了女性的完全解放:不充分的物质基础,错误的或机会主义的政治优先,大量的意识形态的落后,较低的理论关注度。尽管这幅图景的大致轮廓是正确的,但图景本身却仍然模糊不清。特别是,尽管作了大量的研究,但仍没有将关于女性问题的历史置于对俄国革命、国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充分理解之上。[7]而且,对关于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的苏联作品,其理论框架基础的性质和源泉还没有被充分论证。
  这种理论框架的基础是由弗•伊•列宁奠定的,他是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人,一位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多产作家。列宁关于女性的论述仅仅是其作品的一小部分,并且我们不清楚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被布尔什维克党接受,或在实践中加以实行。不过,它们仍然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对女性受压迫问题的核心有深刻的见解。
  像蔡特金一样,列宁在与改良主义的斗争中采取了左翼的立场。然而,在俄国的背景下,这种斗争有自己的形式,与强而有力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内部的公开战斗大异其趣。在沙皇统治下,马克思主义在这个落后的国家仍然是非法的运动。既没有强有力的工会运动,也没有与第二国际紧密联系的社会主义政党。19世纪末俄国社会主义者的主要理论任务,就是吸收消化马克思主义,以应用于自己国家的实践,而他们国家的情况与工业化的西欧和北美国家极为不同。为反对俄国的修正主义,社会主义者最初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努カ,去理解和捍卫马克思主义。
  俄国激进运动中的两种趋势阻碍了马克思主义运动的发展。第一,是俄国的民粹主义者,或民粹派,他们认为农民是革命过程中的支柱,俄罗斯可以跨越工业资本主义阶段,农村公社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奠定了基础。第二,是被称为“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人,这么称呼是因为他们釆取了一种可以通过俄国审査制度的写作方式,他们接受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承认资本主义的历史进步性。在反对民粹派时,合法马克思主义者将资本主义作为通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必经的第一阶段;不出所料,他们中的许多人后来失去了革命的兴趣,变成了忠实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
  列宁早期作品的主要主题,捍卫马克思主义免受民粹派的攻击,另一方面是反对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曲解。同时,他开始对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景进行详尽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20世纪初,当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建立社会民主工人党时,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仍然是他与之争辩的目标之一。
  列宁涉及女性受压迫问题的首篇评论,是1894年他对讽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民粹派作者尼•米海洛夫斯基的批评。女性地位问題之所以被提出,是因为米海洛夫斯基嘲笑恩格斯《起源》前言中关于“‘人自身的生产’,也就是生殖”的讨论,他批评它是“经济唯物主义(economic materialism)的一种特殊形式。相反,他认为,“不仅法律关系,而且经济关系自身,都是性和家庭关系基础之上的一种‘上层建筑’”。 作为回应,列宁嘲笑米海洛夫斯基“子女生产不是经济因素”的观点,并且讽刺地问道:“您究竟在马克思或恩格斯的什么著作中读到他们一定在谈经济唯物主义呢? 他们在说明自己的世界观时,只是把它叫做唯物主义而已。他们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分成物质社会关系和思想社会关系……怎么,难道米海洛夫斯基先生以为子女生产关系是思想关系? ”不管其理论地位多么成问题,列宁捍卫恩格斯前言的论述方式都是意义重大的。他将重点放在马克思主义不是经济决定论上。并且,他坚持认为,所有社会关系都有其物质本质,即使那些涉及女性、家庭和性的关系也有其物质本质。[8]这种观点更依赖于马克思的理论而不是后来的社会主义者的理论,并成为列宁解决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的基础。

  俄国的资本主义是在残暴的父权制封建文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1899年出版的《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in Russia)一书中,列宁考察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因为高度社会化的劳动过程,从长远看来,资本主义“已经绝对不再与宗法关系和人身依附的残余相妥协”。 列宁认为,在这一意义上,“吸收妇女与少年参加生产,基本上是一种进步的现象”,尽管在资本家的统治下,具体的压迫通常会使这些现象相互冲突。总之,“大机器工业破坏了这两类居民过去走不出家庭关系即家族关系狭隘圈子的宗法式闭塞状态,吸收他们直接参加社会生产,从而促进了他们的发展,提高了他们的独立性,即创造了比前资本主义关系的宗法式停滞状态要高得不可比拟的生活条件”。列宁指出,任何“想完全禁止妇女与少年参加工业劳动或者想支持根本不许有这种劳动的宗法式生活制度的意向,却是反动的与空想的”[9]。这样,列宁简单地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俄国妇女和孩子参与社会劳动的意义作了分析。这些态度看起来很简单,但在当时,却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最精彩论述的罕见的回归。
  在俄国社会主义运动最初的这十几年,列宁也处理了与女性作为女性所受的特别压迫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他把卖淫置于社会环境之中加以谴责,在消除卖淫的巨大努力中偶尔对之提出尖锐的批评。他分析避孕运动的阶级性质,将小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的心理与有阶级意识的工人的心理作对比。同时,他强调,社会主义者应该支持废除所有限制堕胎或避孕的法律。“医学宣传的自由和保护男女公民的起码民主权利是一回事。新马尔萨斯主义的社会学说是另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列宁多次谴责农村“几百年宗法式生活传统”,以及它们对于女性的极为残酷的暗示。[10]
  在其后的几年,列宁开始特别关注性别压迫与阶级分歧之间的关系。尽管他一贯以传统的社会主义方式支持男女间的平等,但现在他突然遇到了愈发难解的问题——明确说明那种平等的性质。问题最初是在讨论所谓的民族问题的背景下出现的。20世纪早期,随着世界范围内民族主义情绪和政治冲突日益尖锐,民族间的平等和少数民族的权利问题成为社会主义者热议之事。这些新情况的基础,是帝国主义的出现,以及它的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链条。因此,正是帝国主义迫使列宁去仔细审视资产阶级社会中平等的性质,并去描述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在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运动这一语境中的作用。
  列宁认为,民主权利问题之所以具有特殊的性质,是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政治现象相对于经济现象而言有一定的自主权。无数的经济罪恶本身就是资本主义的一部分,因此“不消灭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就不可能消灭这些灾难”。相反,背离民主导致的政治罪恶原则上却可以在资本主义社会框架内解决。列宁举了离婚的例子——罗莎•卢森堡在讨论民族问题和支持民族自治的权利时,首先用了这个例子。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很可能制定法律,给予人们完全自由的离婚权利,即使他们很少这么做。不过,“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离婚权多半是不能实现的,因为被压迫的女性在经济上受压迫,因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管有什么样的民主,妇女始终是‘家庭女奴’,是被关在卧室、育儿室和厨房里的女奴……离婚权也像所有一切民主权利一样,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难以实现的,有条件的,有限制的,极其表面的”。总之,“资本主义既有形式上的平等,又有经济上的不平等和随之而来的社会的不平等”。[11]
  如果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如此难以实现,那么社会主义者为什么还要进行捍卫和扩展民主权利的斗争呢? 为什么还要为似乎是无用的与资产阶级环境的战斗而耗费精力呢?首先,因为每一个胜利本身都是一个进步——不管这种进步是多么有限——它在某种程度上为所有人的生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其次,因为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提高了大家认清敌人的能力。列宁指出,
  马克思主义者却懂得,民主并不消除阶级压迫,而只是使阶级斗争变得更单纯,更广泛,更公开,更尖锐;我们需要的正是这一点。离婚自由愈充分,妇女就愈明白,使她们作“家庭奴隶”的根源是资本主义,而不是无权。国家制度愈民主,工人就愈明白,罪恶的根源是资本主义,而不是无权。民族平等愈充分(没有分离的自由,这种平等就不是充分的),被压迫民族的工人就愈明白,问题在于资本主义,而不在于无权。如此等等。[12]
  在这一意义上,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是构建和维持开展阶级斗争的最佳环境的一种方式。
  列宁关于民主权利的作品超越了早期社会主义者对于平等性质的分析。在理论层面上,它提出了重要的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中性别、阶级和民族压迫神秘性的深刻见解。特别是,它为制定少数民族、被压迫民族和女性的革命策略提供了一个重要因素。现在,两个密切相关的危险阻碍了社会主义运动。一方面,一些人不承认这些特殊压迫的重要性,拒绝在实践中认真对待它们,在理论上通常也一样。另一方面,许多人阐发的改良主义立场,在实践上又与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或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几无不同。理解了民主权利的性质,可以使社会主义运动在面对民族压迫和女性受压迫问题时,避免陷入这两种错误。
  —旦资产阶级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被推翻,就像1917年的俄国一样,完全的政治平等就立刻登上了舞台。新的苏维埃政府开始制定法律,在许多领域给予女性形式上的平等。但正是因为形式上的平等仍然不同于真正的社会平等,所以即使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法律也还是远远不够的。事实上,列宁注意到,“我们把旧时资产阶级法律和制度的废物清除得愈干净,我们就愈清楚地看到,这只是为建筑物清理地基,还不是建筑物本身”。在女性问题上,他将家庭中的无酬劳动这一重要现象看做是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比如,在1919年,他指出,尽管“颁布了种种解放妇女的法律,妇女仍然是家庭奴隶,因为琐碎的家务压在她们身上,使她们喘不过气来,变得愚钝卑微,把她们禁锢在做饭管孩子的事情上,用非生产性的、琐碎的、劳神的、使人愚钝的、折磨人的事情消耗她们的精力”。[13]
  从一开始,列宁就总是更关注单个家庭中女性在物质上受压迫的问題,而不是关注她们缺乏权利,她们被排除在平等的社会参与之外,或者她们对男性的依附。在说到农民和无产阶级女性时——有时说到小资产阶级女性时也一样——他一再描绘这样一幅画面,家庭奴隶制,家庭束缚,不光彩地屈从于厨房和保育室操劳的野蛮需求,以及如此等等。[14]在马克思主义作品中,这样的强调是独一无二的,大概是因为列宁将农民及其父权制传统作为革命斗争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列宁对于家务劳动的关心,使他能够用以往理论所不曾有的清晰笔调来系统阐释女性受压迫问題,以及女性解放的条件。
  列宁认为,女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受的特殊压迫有双重根源。第一,像少数民族一样,女性作为一个整体因政治不平等而受损害。第二,女性被列宁所称的家庭奴隶制所束缚——也就是说,她们在不公正的条件下,在家庭中从事无酬劳动,而这种劳动是维持和更新生产阶级所必需的:“占人类半数的妇女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受着双重的压迫。女工和农妇受着资本的压迫,不仅如此,她们甚至在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里也没有享受充分的权利,因为法律不允许她们同男子平等,这是第一;第二,——这也是最主要的——她们仍然受着‘家庭的奴役’,仍然是‘家庭的奴隶’,她们被最琐碎、最粗重、最辛苦、最使人愚钝的下厨房等单独的家务劳动压得喘不过气来。”在这篇文章中,列宁明确指出,他认为第二种因素——家庭奴隶制——是“最主要的”。[15]
  就像女性作为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双重的,她们获得完全解放的基本条件也是双重的。很明显,缺乏平等权利的现状必须加以矫正,但这一政治责任仅仅是第一步,也是最容易的一步,因为“甚至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妇女事实上仍然是受束缚的,因为全部家务都压在她们肩上”[16]。列宁承认,为结束女性所受的历史性的家庭束缚,奠定物质基础是一个更艰巨的任务。他提出,必须“让妇女参加共同的生产劳动”和处于平等基础上的公共生活,但是他将主要的重点放在努力把小的家务料理转变为一系列大规模的社会化服务;社区厨房,公共餐厅,洗衣房,修理铺,托儿所,幼儿园,如此等等。[17]最后,除了女性解放的政治和物质条件,列宁还指出,在改造从旧秩序遗传下来的“根深蒂固的、习以为常的、陈旧和僵化的”心态中,意识形态斗争有重要作用。[18]
  为实施关于女性的政策,新的苏联政府面临着在几个阵线采取恰当工作方式的任务。制定法律改变女性在法律上的不平等是很容易的,但要说服人们承认它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列宁在1918年11月于莫斯科举行的仓促组织的全俄女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讲话中谈到了这一问题,他出席这次大会造成了轰动,这似乎为布尔什维克支持在农民和无产阶级女性中开展专门工作提供了确凿证据。列宁用新的婚姻法作例子,强调细致的宣传和教育的重要性,因为“斗争过激会引起群众的愤恨;这样进行斗争会加深群众因宗教信仰而造成的分裂,而我们的方量在于团结”。同样,将女性纳入劳动力队伍,以及开始实施家务劳动和儿童培育社会化,都需要对目前的环境极为敏感。说到这儿,列宁认为,“女工的解放也应当是女工自己的事情”,因为正是她们将建立新的制度。同时,党有责任提供指导,并为她们的的工作提供资源,1919年,列宁已经发现党对她们的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支持。他问道:“对于这个所有共产党员在理论上都没有异议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给予了足够的注意吗? 当然没有。我们对于这方面已有的共产主义幼芽给予了足够的关心吗?还是这句话:没有,没有……我们还没有认真地护理这些新事物的幼芽。”[19]
  女性参与政治生活是一个受到深切关注的领域,因为“要吸引群众参与政治就不能不吸引妇女参与政治”。在这里,列宁再次认为,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和他自己的布尔什维克党的胆怯努力是很不够的。阻碍这一工作的有两个主要的障碍。首先,许多社会主义者担心,在妇女中开展专门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资产阶级女权主义或修正主义的意味,因而抨击所有此类行动。对于这种观点,列宁只有鄙视。尽管列宁认为,在党内部设立一个独立的女性组织也许会造成党内有派的结果,但他坚持认为女性目前的处境意味着“我们必须有自己的在女性中开展工作的团体,有专门的宣传鼓动措施,以及特别的组织形式”。甚至更严重的是,在为专门的女性工作提供实际支持时,社会主义者们缺乏热情。在蔡特金记录的一次谈话中,列宁批评了男同志在这一问题上普遍的消极和倒退。“他们认为鼓动宣传女性和唤起她们、向她们灌输革命思想的工作是不太重要的事,并且只是女共产主义者的工作……不幸的是,我们可能得说我们的许多同志‘放弃了共产主义者的立场,显露出了庸人的面孔’。”这—观点背后是对女性的轻视。“归根结底,这低估了女性和她们取得的成就。”为了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列宁描述了男党员如何漠不关心地看着他们的妻子承担家庭的重负和烦恼,从没想过要搭把手。列宁总结道,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在男人中开展专门的工作。“我们在妇女中开展的共产主义工作,和我们开展的一般意义上的政治工作,都包括要在男人中进行相当的教育工作。我们必须根除在党和人民大众中存在的旧的奴隶主观念。”按照蔡特金的笔记,列宁认为这一任务与在女性中培养工作人员和组建工作机构同等重要。[20]
  列宁对大男子主义的评论从未成为党的纲领,而反对男子意识形态倒退的运动在布尔什维克的实践中仍然至多是一个次要的主题。不过,他关于这一问题的观点仍然是对问题严重性的极端罕见的承认。至于在女性中并展专门工作,无数的社会主义者——她们大部分是女性——为之而尽其所能地工作着。
  在爱和性的问题上,列宁像蔡特金一样讲得很少,并且没打算正式出版。在1915年写给伊涅萨•阿尔曼德的一封信中,他批评她关于自由的爱的观点,因为这一观点并不清晰明确。尽管他同意,爱必须从经济、社会和父权制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但他警告要反对希望使爱摆脱人们之间责任的“资产阶级解释”。[21]后来,在蔡特金记录的谈话中,列宁发表了长篇讲话,反对过多关注“性和婚姻问题”的人。他批评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组织者在与女工的谈话中过于关注这个问题。他也担心苏联将民粹主义分子的性别激进主义传统改造为社会主义观点的努力。 “许多人认为它是‘革命的’和‘共产主义的’。他们真诚地相信的确是这样。我是个老人,我不喜欢这样。我可能是个古板的禁欲者,但在我看来,年轻人——通常也是成年人——的这种所谓的‘新性生活’纯粹是资产阶级的,并且仅仅是相当多的老资产阶级妓院的扩展。所有这些与我们共产主义者理解的自由的爱毫无共通之处。”对于列宁和许多社会主义传统思想来说,社会主义社会一方面废除了压抑的婚姻,另一方面消除了卖淫,正是这种个人性爱注定比资本主义社会中虚伪的有争议的个人性爱要优越。“资产阶级婚姻腐朽、堕落、肮脏,婚姻关系很难解除,丈夫有自由而妻子受束缚,还有令人厌恶的虚假的性道德”,对于这种婚姻,社会主义者的答案是个人性爱。带有乱交性质的其他行为和“性乱行为是资产阶级的。它是堕落的标志”。[22]列宁的阐述,像蔡特金记录的以及他逝世后出版的作品一样,主要的作用是为社会主义者的性保守主义作解释。
  最后,对于女性解放与社会主义变革之间的关系,俄国革命提出的问题至少与他们解决的问題一样多。蔡特金可能也注意到,历史提出了一个特殊的女性问题: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女性问题,它与那些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引起注意的问题大为不同。

  考虑到一般不发达国家在女性受压迫问题方面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工作,蔡特金和列宁的理论并没有持久的影响。除了几个例外,20世纪的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采取的立场,与第二国际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相同。社会主义有关女性问题的思想遗产依然是不完善和不明确的。




[1] 对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女性的作品的成就和缺陷的讨论,见理查德·埃文斯《1894—1914年德国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者和女社会主义者,丧失的机会还是必然的冲突?》(“Bourgeois Feminists and Women Socialists in Germany 1894—1914:Lost Opportunity or Inevitable Conflict?”),载《女性研究国际季刊》第3期(1980年),第355—376页;理查德·埃文斯,《女权主义者:1840—1920年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妇女解放运动》(New York: Barnes and Noble, 1977),第159—165页;卡伦·霍尼克特(Karen Honeycutt):《德意志帝国的社会主义和女权主义》(”Socialism and Feminism in Imperial Germany”),载《杂志》第5期(1979—1980年),第30—41页;莫莉·诺兰(Molly Nola):《无产阶级反女权主义:以1890—1914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杜塞尔多夫支部为例》(”Proletarischer Anti-Feminismus: Dargestellt am Beispiel der SPD-Ortsgruppe Duesseldorf, 1890bis 1814”),载《女性与科学》(Frauen und Wissenschaft, Berlin: Courage, 1977)第356—377页;琼·夸塔特:《德国社会民主党中不情愿的女权主义者,1885—1917年》(Reluvtant Feminists in German Social Democracy, 1885—1917,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9)。

[2] 克拉拉·蔡特金:《只有联合无产阶级女性才能实现社会主义!》(“Nur mit der proletarischen Frau wird der Sozialismus siegen!”),载《演讲与写作精选》(Ausgewahlte Reden und Schriften)第1辑,Berlin: Dietz Verlag,第95—111页,英译文有部分删节,收于哈尔·德雷帕和安妮·利波夫:《女马克思主义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载拉尔夫·米利班德和约翰·萨维尔编:《社会义者名录1976》,London: Merlin Press,1976, 第 192—201 页)。按照卡伦.霍尼克特的说法,1957年出版的1896年演说有部分更改和删减;《克拉拉·蔡特金:一位威廉德国时期的左翼社会主义者和女者》(“Clara Zetkin: A Left-Wing Socialist and Feminist in Wilhelmian Germany ”)第5章,第 106、129页。尽管在这儿只分析了蔡特金的一篇文章,但其理论和实践贡献的宽广范围却不可低估。关于知道1914年的这一时期的作品,见霍尼克特:《克拉·蔡特金:一位威廉德国时期的左翼社会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博士论文, Columbia Unversity, 1975)。

[3] 克拉拉·蔡特金:《只有联合无产阶级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载《演讲与写作雛》第1辑,Berlin: Dietz Verlag, 1957),第95页。哈尔·德雷帕和安妮·利波夫:《女马克思主义者和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载拉尔夫·米利班德和约翰·萨维尔编:《社义者名录1976》,London: Merilin Press, 1976,第 192 页。霍尼克特提到,倍倍尔和李卜克内西(Liebknecht)都希望蔡特金在1896年的演说中删去男性对女性的阶级统治部分,但蔡特金成功地论证了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有这一概念;德雷帕和利波夫直接删去了这一句,没有注释,也没有使用省略号。霍尼克特:《克拉拉·蔡特金:一位威廉德国时期的左翼社会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博士论文,Columbia University, 1975),第193页。在早些时候,蔡特金甚至更忠实于倍倍尔的作品。比如,在1889年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发表的一片演说中,她强调女性的经济依附,并断言“工人被资本以同样的方式奴役,所以妇女被男人奴役;而且,只要她没有在经济上独立,她就仍将受奴役”。克拉拉·蔡特金:《只有联合无产阶级女性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载《演讲与写作精选》第1辑,Berlin: Dietz Verlag, 1957),第4页;霍尼克特:《克拉拉·蔡特金:一位威廉德国时期的左翼社会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博士论文,Columbia University, 1975),第90页。

[4] “女权者”(Women’s rightsers)这一概念在德语和英语中一样令人尴尬,在社会主义运动中它的使用很有争议。见哈尔·德雷帕和安妮·利波夫:《女马克思主义者和资产阶级女权主义》,载拉尔夫·米利班德和约翰·萨维尔编:《社义者名录1976》,London: Merilin Press, 1976,第 180 页。

[5] 关于这些推荐的资料,见克拉拉·蔡特金:《只有联合无产阶级女性才能实现社会主义!》(载《演讲与写作精选》第1辑,Berlin: Dietz Verlag,1957),第109页;在德雷帕和利波夫翻译的《女马克思主义者与资产阶级女权主义》中,这些细节被删掉了。

[6] 克拉拉·蔡特金:《第二国际对女性解放的放弃》(“Surrenderof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in the Emancipation of Women)载《共产国际》第 6 期(1929 牵),第 373、375、376页。感谢纽约的夏洛特·托德斯·斯特恩(Charlotte TodesStem)让我注意到了这篇文章。

[7] 最近关于俄罗斯女性的重要研究包括:安妮·博布罗夫(Anne Bobroff):《布尔什维克和女工,1905—1920年》(“The Bolsheviks and Working Women, 1905—1920”),载《苏维埃研究》(Soviet studies)第26期(1974年),第540—567页;芭芭拉·埃文斯·克莱门茨(Barbara Evans Clements):《俄国革命中的工人阶级和农民女性,1917—1923年》(“Working-Class and Peasant Women in the Russian Revolution, 1917—1923”),载《标志》第 8 期(1982—1983年),第215—235页;罗斯·格林克曼(Rose Glickman):《俄国工厂的女性,1880—1914 年》(“The Russian Factory Woman,1880—1914”),载多萝西·阿特金森,亚历山大·林达和盖尔·沃肖斯基·拉皮德斯编:《俄国女性》(Women in Russi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第 63-83 页;卡罗尔 ·尤班克斯 ·海登 (Carol Eubanks Hayden):《妇女部和布尔什维克党》(“The Zhenotdel and the Bolshevik Party”),载《俄国历史》(Russian History)第3期(1976年),第150—173页;阿莱娜·海特林格(Alena Heitlinger):《女性和国家社会主义:苏联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性别不平等》(Women and State Socialism: Sex Inequality in the Soviet Union and Czechoslovakia, London: Macmillan and Co., 1977);盖尔·沃肖斯基·拉皮德斯:《性别平等和苏维埃政策:发展的观点》(“ Sexual Equality in Soviet Policy: A Developmental Perspective”),载多萝西·阿特金森,亚历山大·林达和盖尔·沃肖斯基·拉皮徳斯编:《俄国女性》(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7);格雷戈里·马塞尔(Gregory Massell):《替身无产阶级:1919—1929年苏联中亚地区的穆斯林女性与革命策略》(The Surrogate Proletariat: Moslem Women and Revolutionary Strategies in Soviet Central Asia, 1919—1929,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2);理查德·斯蒂茨(Richard Stites):《俄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女权主义、民粹主义和布尔什维主义,1860—1930年》(The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in Russia: Feminism, Nihilism, and Bolshevism, 1860—1930, 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8) 。

[8] 《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9页。关于对恩格斯《起源》前言的分析,见本书第6章。

[9] 《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02—503 页。

[10] 《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67页;《列宁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97页。关于堕胎,参见《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65—267页。关于农民,参见《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92—295页,以及《卡尔·马克思》中的“社会主义”一节,《列宁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74—77页。关于卖淫,见《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9、347—348页。毫无疑问,相对大量的出版于1913年的文章,与1912 —1914年俄国社会主义妇女运动的复兴,以及1913年在俄国举行的首届国际妇女节庆祝活动有关;见理查德·斯蒂茨:《俄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女权主义、民粹主义和布尔什维主义,1880—1930年》(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8),第253—258页。

[11] 《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5—167页;《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版,第203页。

[12] 《列宁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90版,第166—167页。

[13] 《列宁全集》第4卷,人民段出版社1990版,第18—19页。

[14] 《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94、119页;《列宁全集》,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66页;《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1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19页。

[15] 《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0页。

[16] 《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2页。参见《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0—181页;《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0—192页;《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3—204页;《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1页;《列宁全集》第4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1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页;列宁:《妇女的解放》(The Emancipation of Womem,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66),第116页。

[17] 关于社会生产中的女性,见《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2页;参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4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关于社会化服务,见《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5年版,第19页;《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2页;《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1页;列宁:《妇女的解放》(New York:IntemationaI Publishers, 1966),第 115—116 页。

[18] 《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1页。

[19] 《列宁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81页;《列宁全集》第37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3页;《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页。关于1918年的大会,见斯蒂茨的记述,理查德·斯蒂茨:《俄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女权主义、民粹主义和布尔什维克,1860—1930年》(Pri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8),第329—331页。关于布尔什维克所面临的障碍的概述,见芭芭拉·拉埃文斯·克莱门茨:《俄国革命中的工人阶级和农民女性,1917—1923年》,载《标志》第8期(1982—1983年),第 215—235 页。

[20] 《列宁全集》第40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0页;列宁:《妇女的解放》(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1966),第114—115页。必须记住,这—时期,事实上没有社会主义者真正挑战过家务劳动中的性别分工,即使亚历山德拉.·科隆泰(Alexandra Kollontai)也没有对此提出挑战;见杰奎琳·海嫩(Jacqueline Heinen):《科隆泰和女性受压迫的历史》(“Kollontai and the History of Women’s Oppression”),载《新左派评论》第110期(1978年7—8月),第 43—63 页。

[21] 《列宁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73—77页。

[22] 列宁:《女性解放》(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66),第101、105—107页,关于民粹主义分子的性别激进主义,以及俄国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性别问题,见理查德·斯蒂茨:《俄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民粹主义和布尔什维克主义,1860—1930年》(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第 89—99 页、258—269 页、346—39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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