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莉丝·沃格尔《马克思主义与女性受压迫:趋向统一的理论》(1983)

第四部分 从女性问题到女性解放



9.二元遗产



  如同前边几章所表明的,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传统思想对女性受压迫和女性的解放这两个密切相关的问题仅仅提供了有限的指导。经典作品疏忽遗漏,前后矛盾,未能以系统的方式面对这一问题。而且,大部分经典作品的依据都是对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的不充分理解。对这些作品进行解释的文章尽管通常都信奉马克思主义,但也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几种不同的理论之间动摇不定,特别是在空想社会主义、朴素唯物主义和自由主义女权主义之间动摇不定。简言之,在解释关于女性的问题时,社会主义者没有构建起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考虑到这一理论工作的混乱状况,以下所说的特定理论模式无人注意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在社会主义传统思想中,对于女性从属地位问题一直并存着两种本质上相互冲突的态度,尽管它们的分歧并未被公开承认,它们的立场也没有明确的差异。两种态度之间潜在的争论,阻碍了各种涉及女性受压迫和女性解放的主要理论问题及实践问题的解决。这种潜在争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作品本身,在后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运动模糊不清的理论和实践中,这种争论有了具体的表现形式。最近,这种潜在的争论以值得注意的方式改头换面,在当代妇女运动中再次出现。
  社会主义作品的混乱表现为关于女性地位的两种不同观点,这两种观点与不同的理论立场相一致。为方便起见,我们按照分析女性受压迫时不同的出发点来划分这两种立场。一种是“二元制观点”(dual systems perspective):女性受压迫是因为她们在自发形成的劳动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和男性的统治。另一种是“社会再生产观点"(social reproduction perspective):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女性在作为整体的社会再生产中的独特位置。[1]以下对两种观点特征的描述,目的在于简单揭示每种立场的理论基础和分析结果。关于社会再生产观点,后面的章节中将会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在本质上,二元制观点是从那些看起来很明显的现象中得出的:按照性别进行劳动分工和权力分工,压迫女性,以及家庭。这些现象或多或少被认为是自然形成的,在分析上独立于——至少部分独立于——它们深深扎根于其中的社会关系。主要的分析任务,是研究性别分工和女性受社会压迫之间在经验上相互关联的起源和发展。一般而言,导致女性被压迫的根源,正是女性卷入性别分工,以及她们与男性的直接关系——或依附,或斗争,而不是她们被纳入整个社会再生产。同时,女性受压迫和性别分工与特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并根据阶级的不同而有差别。生产方式被作为重要的可变因素加以研究,然而,它们在本质上却是女性受压迫的外部因素。
  按照二元制观点,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看起来是自发的现象。尽管这种观点断言性别与阶级之间具有“无法分开的关系”,但却没有具体说明这种关系的性质。不过,从逻辑上说,二元制观点暗示,女性受压迫的历程在本质上独立于阶级压迫。而且,它表明,一些性别分工所特有的、不同于阶级斗争(它是特定生产方式的特征)的、自成体系的机制构成了致使女性受压迫的主要力量。换句话说,按照二元制观点暗示的理论,两个强有力的因素——阶级斗争和性别斗争——推动了历史的发展。
  二元制观点的起点是来自于经验的已知现象(尽管它们之间的联系被一系列貌似有理的推断打断了),而社会再生产观点的起点则是理论立场,也就是在以剥削为特征的社会中,在代表社会发展主要动力的生产条件下进行的阶级斗争。在这些社会中,剩余劳动被统治阶级侵吞,而生产的基本条件,是作为直接生产者(他们在劳动过程中被使用)的从属阶级的持续存在和更新。通常,代际更替提供了大多数所需的新工人以使从属阶级得到补充,因此,女性生育孩子的能力在阶级社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从社会再生产观点的角度看,在阶级社会中,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她们在代际更替过程中的独特位置。家庭是历史性的特殊社会形式,代际更替通常就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产生。在阶级社会中,“不能一般地谈家庭本身”,就像马克思指出的,在社会结构中家庭的位置变化很大。[2]在有产阶级中,尽管家庭可能也有其他的作用,但它通常是财产的拥有者和传递者。在这儿,女性受压迫的原因在于她们维持和继承财产的作用。在被统治阶级中,家庭通常处于维持再生产直接生产者的位置;这样的家庭可能也直接参与直接的再生产。在这样的阶级中,女性受压迫的原因在于女性被卷入更新直接生产者的过程,以及她们卷入生产。尽管阶级社会中的女性在许多方面都受压迫,但最终都依赖于这一物质基础。这种压迫的具体解决是一个历史课题,而不是理论课题。
  二元制观点和社会再生产观点之间的差异是具体而相对清晰的。二者中,社会再生产观点更符合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行的分析,特别是在《资本论》中详细论述的分析。然而,两种观点间的界线一直都模糊不清,它们相互矛盾的立场甚至使得社会主义运动中产生的理论作品模棱两可。尽管人们时不时地从马克思的作品中获得一些对于女性问题的分析,但二元制观点通常还是优于社会再生产观点。
  比如,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极大地依赖于二元制观点。首先,这种观点构成了整本书的结构。恩格斯为家庭分配了单独的一节,暗示家庭范畴——他认为性别分工造就家庭是已知的事实——实际上可以被认为是自然形成的。而且,尽管《起源》中其他所有的主要现象都有社会基础,他却把性别分工看做是以生物现象为基础的,并且具有历史永恒性。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给予家庭中的性别分工以关键作用,但却在理论上将它置于被忘却的境地。同样,女性受压迫似乎是由性别分工本身的独立性质所造成的。前言中关于生产二重性的评论使这些二元性更加明确。在《起源》中,二元制观点将性别分工和家庭的一般形式作为非常重要的现象,但这些现象在严格意义上却不处于总的社会再生产中。
  《起源》将个体家庭的特征描述为“社会的经济单位”,附带的言外之意是,“现代社会则是纯粹以个体家庭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这进一步表明它对于二元制思想的潜在依赖。在这样的论述中,恩格斯仍然将家庭与社会再生产分割开来,但却认为家庭起着基本的作用。统治阶级家庭这一单位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正是控制财产,但控制的方式却从未被明确表述过。马克思与恩格斯思路相同,他也在谈到家庭中的性别分工时,将它作为社会中社会分工的缩影。“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着奴隶制(servitus),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同田野耕作的劳役有关的。它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国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恩格斯也使用想象来描述两性间的关系。“在家庭中,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未用任何明确的方式说明这种“代表”——也就是家庭“细胞”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的性质,所以这种想象仅仅是简单的类比。就最乐观的方面看,它们是危险的比喻;就最不利的方面看,是对早期资产阶级政治哲学不加批判地借用。[3]
  最后,《起源》关于家庭作为两性斗争场所的论述与二元制观点相一致。尽管恩格斯强调性别冲突和阶级冲突是同时出现的,但他从未描绘出二者联系的清晰图画。二者的发展仍然是历史上平行的现象,它们的理论关系被描述为是自然发生的。对于有产者家庭来说,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在于丈夫需要保护和传递他的私有财产。很明显,没有私有财产也就没有两性冲突。但事实上,就像恩格斯被迫承认的,女性在没有财产的家庭中也处于从属地位。恩格斯没有为这种历史性压迫提供观论基础,尽管前言系统性的“人类自身生产”概念间接暗示它有独特的机制。
  《起源》没全忽略社会再生产观点。当恩格斯论述参与社会生产为无产阶级女性提供了解放途径时,当他坚持认为家务劳动必须转化为公共产业时,或当他认为个体家庭必须不能再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时,我们可以体会到其中蕴涵着潜在的社会再生产观点。然而,这些断言作为重要观点需要有理论上的支持。为什么参与公共生产为社会平等提供了前提?家庭作为经济单位必须被废止意味着什么?在什么意义上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这些问题如何与家务劳动转化为公共产业的需求相联系?不幸的是,恩格斯从未设法为正确回答这些问题提供必需的明确的理论支持。马克思提出了劳动力再生产理论的要点,并且认为至少在原则上,工人阶级是这种理论的起点。但是,这样一个对马克思思想的重大发展,是恩格斯没时间、可能也没热情去完成的任务。随着《起源》的出版,恩格斯对二元制观点和社会再生产观点的矛盾融合,事实上变成了此后所有社会主义者研究所谓女性问题的不稳定的理论基础。
  当第二国际内部马克思主义和修正主义之间的斗争加剧时,两种观点间未被承认的鸿沟加深了。尽管恩格斯努力在一篇文章中融合两种观点——不管这种融合多么粗陋,但其后的分析都倾向于更明确地强调其中一个而贬低另一个。通常,二元制观点在社会主义运动的改良主义派别中占统治地位,而不完善的社会再生产观点则是改良主义的对手偶尔试图论述女性问题时的基础。
  比如,奥古斯特•倍倍尔的著作《妇女与社会主义》给出的大量资料,隐含着与二元制观点完全一致的概念体系。这本书用二元制观点来阐述其立场,首先是因为倍倍尔假设“女性”作为概念表征了一个恰如其分的理论起点。尽管倍倍尔像往常一样坚持“女性问题的解决完全与社会问题的解决相一致”,但他在分析时还是将女性受压迫现象与作为整体的社会发展区分了开来。而且他认为,女性个人依附于男性是她们在阶级社会中受压迫的根源,但他没有把这种依附置于整个社会再生产中。简言之,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将性别分工和男女间的依附关系——至少在社会主义社会到来之前,它们在经验上被看做是明显的、非历史的前提——置于女性受压迫问题的中心。
  《妇女与社会主义》中弥漫着理论上和政治上的混乱,而恩格斯在《起源》中的分析就显得很有说服力而且清晰。他没有在所谓的女性问题和社会问题间不确定地游移,而是集中于特定社会中那些造成女性状况的社会现象,以及可能改变那些状况的条件。他尽其所能地描述了那些与女性受压迫有因素——家庭、性别分工、财产关系、阶级社会以及国家——之间的关系,有时也暗示了隐含于社会再生产观点中的更全面的劳动力再生产概念。尽管恩格斯在《起源》中的论述缺乏马克思可能给予这一主题的有力的理论和政治洞察力,但它还是远远超越了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中的阐述。
  艾威林夫妇的小册子《女性问题》至比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更清晰地确认了社会主义运动中二元制的统治地位。像倍倍尔一样,小册子的作者也主张,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在于经济依附,但他们没有说明如何依附,这样事实上将女性从属地位问题与它在社会发展中的位置割裂了开来。小册子关于女性状况的概念主要是用爱、性、婚姻、离婚和依附男性这样的言辞来表达的,这一方面加深了女性、家庭与性别分工之间的理论区分,另一方面加深了它们与社会再生产之间的理论区分。最后,小册子明确阐述了性别压迫和阶级压迫是共存现象,从而导致了共同的斗争,但却从未讨论二者的关系,明显表明了它对二元制观点的依赖。
  在理论层面上,第二国际内部改良主义的日益增强,毫无疑问地表现为二元制观点巩固了自己作为所有解决女性问题的社会主义努力的潜在基础的地位。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左翼反对这一立场,他们提出了潜在的——尽管还很不完善——的挑战,这一挑战与社会再生产观点的一般前提相一致。克拉拉•蔡特金和列宁——他们都是反对改良主义斗争的领导人——解决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的方法,都反对将“女性”或“家庭”这些一般概念作为理论起点。相反,他们都将关注点放在特定生产方式中不同阶级女性受压迫的特殊性上。
  比如,在1896年党的大会上发表的演讲中,蔡特金坚持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女性问题具有阶级依附(class-dependent)特征。她指出,有三种不同的女性问题,它们都需要解决,但因为压迫的根源、平等需求的性质和实现需求道路上的障碍不同,解决的方式会有差异。她不认为女性问题是一个要在未来解决的无阶级的抽象概念,而是建议实施组织行动的全面方案。在实践层面上,蔡特金对改良主义的态度是在所有阶级的女性中开展社会主义工作——这种工作支持改革,但避免陷入改良主义——同时在观念上严格保持革命目标。与许多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同时代人相反,她将改变男女关系的斗争看做是现在的任务,而不是不确定的社会主义未来的任务。
  尽管不如蔡特金那么投入和有独创性,但列宁在理论上比蔡特金更严谨,他把女性从属地位问题置于阶级社会劳动力再生产的语境中。他对家务劳动决定作用的一再强调,表明了他对女性受压迫的物质基础的认识,这一认识因布尔什维克的革命经验而加强。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运行的理解,使他可以用民主权利概念的方式,概略地叙述性别压迫和阶级压迫在理论上的一致关系。这些观点构成了列宁的清晰策略——布尔什维克在实践中从来没有完全实施过这些策略——的理论基础,这些策略包括在女性中开展特殊工作的重要性,将所有阶级中的女性联合在一起的大的女性组织的必要性,以及与落后的男性意识形态作斗争的问题。总起来看,蔡特金和列宁关于女性的看法,为运用社会再生产观点分析女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受压迫提供了基础。
  在当代北美和西欧妇女运动的语境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派别中,这两种观点的对立表现为一种新的形式。尽管在女性受压迫问题上,19世纪晚期的社会主义运动主要试图表现与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有所不同,但当代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在这一点上,却对激进女权主义认为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传统思想都有缺陷的观点持赞同的态度。正是这一开明的立场,使得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运动作出了许多重要的贡献。
  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理论成果重新构建了二元制观点的主要特征。比如,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们——不管她们的动机是什么——都倾向于将按照性别进行劳动分工和权力分工的问题与社会再生产问题区别开来。[4]而且,她们一般在理论上仍然不能用生产方式和阶级的观点来认识女性受压迫问题。她们片面强调家庭以及性依附和个人依附问题。最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强调,在为社会主义而进行的斗争中,建立包括社会中所有阶级女性在内的独立自主的组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她们却没有为这一策略提供理论基础。在这些方面,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重现了二元制观点的缺陷,但她们的工作也为更恰当地理解女性受压迫问题指出了方向。尤其是,她们坚持认为,家庭中女性的位置——作为生育者、抚育者和家务劳动者——是不同生产方式和阶级中女性一直受压迫这个问题的关键,对此形成唯物主义的认识则具有重要地位。正是在这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家们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集中关注这一任务的人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更新了社会再生产观点的要素,并从马克思和社会主义传统思想从未涉及的方面深化了它。简言之,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女性持续高度的战斗精神所引发的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参与理论工作的政治严肃性,既再次制造了两种观点间的紧张局势,又改变了这种紧张局势。一方面,社会主义女权主义使两种理论观点的矛盾共存——这一现象起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由于修正主义的压制而消失了——再次兴起。另一方面,它极大地超越了早期观点的局限。
  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无意中再现了经典社会主义传统思想的缺陷,但也奠定了纠正这些缺陷的基础。像许多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早期的社会主义运动一样,它也无可奈何地采取了许多本质上与它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革命的信奉有分歧的立场。然而,与那些运动不同的是,它并没有使自己与革命观点完全隔绝,所以完全有可能超越这种矛盾观点。




[1] 这个术语修正了莉丝·沃格尔在《关于女性问题的问题》(载《每月评论》第31卷,第2期,1979年6月,第39—59页)中使用的术语,用“社会生产观点”(social production argument)反对“家庭观”(family argument) 二元制观点这一术语被艾里斯·杨在《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和二元制理论的局限》中采用。我感谢南希·霍尔斯托姆阐明本章术语和分析的论述。关于同样的令人感兴趣的观点,见詹姆斯·布劳特(James Blaut)对所谓民族问题两种立场的论述,《作为自主力量的民族主义》(“ Nationalism as an Autonomous Force”),载《科学与社会》第46期(1982),第1—2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196 页。

[3] 关于家庭是“社会的经济单位”,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2、74、164—165、176页及178页注释。关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63、65、72页;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6—37页,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481—482页。同样的分析,见贝弗利·布朗:《劳动的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恩格斯和家务劳动争论》,载《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第1期(1978年),特别是第38—41页。

[4] 比如,最近,杨聪慧地驳倒了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理论的二元性,但接着又强调“性别分工分析”,这种分析预示她再次制造了自己希望避免的二元论。艾里斯·杨:《超越不幸的婚姻——对二元制理论的批判》,载莉迪亚·萨金特编:《女性和革命:论马克思主义与女权主义的不幸联姻》(Boston: South End Press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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