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美〕莉丝·沃格尔《马克思主义与女性受压迫:趋向统一的理论》(1983)

11.超越家务劳动



  上一章提出了一些关于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概念,并使用它们来解释阶级社会中女性受压迫问题。现在,我们可以转向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语境下的女性受压迫问题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剥削只能在占用剩余价值的过程中发生,而剩余劳动只能以雇佣劳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动力需要商品这一在市场上被买卖的特殊形式。像马克思所发现的,这种商品包含着特殊的使用价值,它是价值的源泉。尽管它也在市场上被交换,但它不像其他商品,因为它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相反,被剥削的劳动力拥有者的再生产过程不断地使劳动力成为商品。这样的过程是资本存在的条件。用马克思的话说,工人“不断地把客观财富当做资本,当做同他相异化的、统治他和剥削他的权力来生产,而资本家同样不断地把劳动力当做主观的、同它本身物化的和实现的资料相分离的、抽象的、只存在于工人身体中的财富源泉来生产,一句话,就是把工人当做雇佣工人来生产。……工人的这种不断再生产或永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这种令人印象深刻的论述在一般意义上是正确的,但它没有阐明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再生产的理论地位,甚至没有阐明它运行的方式。[1]
  资本主义再生产需要作为商品可供购买的,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价格适当的劳动力。这些需求尽管并不是全部,但还是构成了维持现存劳动力拥有者的过程,同时,劳动队伍作为一个整体不断地调整,以适应未来的需求。劳动力出卖者的生活方式,在原则上不同于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相比之下,这对劳动力拥有者而言是一个关键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力再生产发生的条件,包括其价格的决定,都是阶级斗争的结果。
  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再生产的特征和女性的受压迫,都源自于资本主义积累自身的逻辑。也许大多数结果都是必要劳动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必要劳动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我们称之为必要劳动的社会部分,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剩余劳动紧密相连。像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雇佣过程的工作日包括一定数量的时间,其间工人生产了与再生产他或她的劳动力所必需的商品价值相同的价值。对马克思而言,这是工人的必要劳动,为此他们得到报酬。在工作日的其他时间,工人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这些价值他们没有得到报酬。然而,从工人的角度说,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之间不存在区别,工资看起来也是为两部分的时间而支付的。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工资的形式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2]
  马克思并没有讨论资本主义社会中必要劳动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我们称之为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家务劳动。家务劳动是必要劳动的组成部分,在资本主义生产领域之外实现。要进行劳动力的再生产,就需要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和社会部分。也就是说,工资可以允许工人去购买商品,但是通常在它们被消费之前,必须进行额外的劳动——家务劳动。此外,许多与劳动力代际更替相联系的劳动过程也作为家务劳动在进行。这样,在资本主义社会,剩余劳动与必要劳动之间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工资的支付,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的社会部分的区分很是模糊。另一方面,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与实现剩余劳动的舞台——雇佣劳动分离了开来。
  在积累过程中,雇佣劳动与家务劳动之间的对立日益尖锐。通过提高生产力,特别是通过工业化来增加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驱动力,家务劳动和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在空间、时间、制度方面形成了严格的区分。资本家必须组织生产,以便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在车间和工厂里——在那里,雇佣劳动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处于他们的直接控制之下。雇佣劳动因而与劳动者在工作之外的生活,包括他或她参与的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同时,工资对日常生活和代际更替过程进行调节,有时国家资助也补偿了这些过程。也就是说,通过提供交换商品所必需的金钱,工人必要劳动的社会部分间接地促进了劳动力再生产。在家务劳动进行的特定地点和社会单位的发展中,这两个特征——雇佣劳动与家务劳动的分离,以及工资的支付——得以实现。属于私人家庭的工人阶级家庭在大多数资本主义社会中是家务劳动进行的主要形式,但家务劳动也发生在劳改营、棚屋、孤儿院、医院、监狱以及其他类似的机构中。[3]
   在资本主义社会,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负担大部分落在女性身上,而通过从事雇佣劳动提供商品则大部分是男性的责任。男女在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两个组成部中不同的定位,通常伴随着男性统治的制度,作为一种历史遗产,这种制度起源于早期阶级社会中不公正的分工。后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雇佣劳动和家务劳动之间的特殊区分强化了这种定位。家务劳动日益发生在特定的社会单位之中,它在空间和时间上与雇佣劳动的隔离因男性统治而日益加强。这些情况使家务劳动表现出特殊的性质。
  在经验上,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务劳动的特殊性,对男女而言都造成了私人生活和某些公共领域之强烈对立。家务劳动与男性统治语境中的雇佣劳动之间在制度上有极大的不同,构成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意识形态结构的基础,这些意识形态结构使男子自己的生活强而有力。家务劳动单位的孤立状态似乎也造成了男女间自然的分离。局限在与资本主义生产隔离的世界里,似乎是女性传统的自然的位置。在经验上,生活区分为两个领域,这看起来似乎很普遍,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对立面就体现在这些领域中:私人的和公共的,家庭和社会,家庭和工作,女性和男性。这种区分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扎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行之中,并因男性统治体系而加强,很难超越。一些男工拥有足够的工资,可以支撑一个妻子不工作的个体家庭,这种情况下,男性统治这种意识形态的组织形式就相当顽固。
  积累的驱动使资本主义社会不断改变,包括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在数量和性质上的改变。像马克思所论证的,资本主义积累取决于剩余劳动——它通过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形式被占用——的发展。[4]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生产中社会既定工作日的十个小时,分别分配给必要劳动五个小时,剩余劳动五个小时,通过这种方式讨论增加剩余价值的两种形式。如果工作时间延长到,比方说十二个小时,资本家便占有了每个工人一小时的绝对剩余价值量。如果必要劳动的数量降低到,比方说四个小时,他们便占有了每个工人一小时的相对剩余价值量。尽管这两个过程对资本主义积累都有作用,但相对剩余价值生产通常据了更大的部分,因为一个人的既定工作能被延长到一定程度。马克思分析了资本家生产相对剩余价值的两种主要方式:引进机器、技术改进和类似方式,以及削减生活资料的费用。他强调,它们一同促使资本主义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资本增加剩余价值的需要,意味着家务劳动和雇佣劳动之间存在着矛盾。作为必要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家务劳动可能减少了工人参与雇佣劳动所实现的剩余劳动。那么,这客观上与资本积累的驱动形成了竞争。如果一个人要自己照料园地,劈柴,烧饭,走六英里的路去上班,那么相对于他在超市买食物,在集中供暖的公寓住宿,在餐馆吃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上班而言,分给雇佣劳动的时间和精力就要少得多。同样地,如果一个人要供养另一个人,比如说妻子,以便她去从事家务劳动,那么这个人对雇佣劳动的参与也将变少,而同时他自己的工资还必须包括她的生活资料消费。资本主义社会的家务劳动在私人家庭中进行,资本主义积累的压力,使每个家庭中家务劳动的数量都有下降的趋势。也就是说,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被极大地削减了。同时,更多的家庭成员可能进入工作队伍,增加了由家庭生产的雇佣劳动的总数,这是一个近似于加强单个工人劳动强度的现象。简言之,家务劳动的缩减可能既创造了相对剩余价值,也创造了绝对剩余价值。
  缩减家务劳动的一个主要方式是使其社会化◦比如,自助洗衣店,成衣店,快餐连锁店,将家务劳动变为营利产业,也为资本主义企业家提供了新的机会。公共教育和医疗保健是家务劳动中由国家承担责任的部分,同时通过捐款和税收,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也被分摊到更广泛的范围之内。通过雇佣有组织的人(囚犯,军人),以及从国外输入移民,也可以缩减一个社会的总体家务劳动。其间,缩减家务劳动的趋势影响了它以各种方式在其中进行的单位,许多方式已经被学者们从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家庭间关系的角度加以证明。但这种趋势对于并非基于亲缘关系的劳动力再生产地点(监狱,宿舍,移民劳动营)的影响则还没有被充分研究过。
  必要劳动的家庭部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法完全被社会化。主要的障碍是经济,因为抚育孩子和维持家庭生活领域的费用相当高。[5]比如,营利性的日间托儿连锁站正在发展之中,家庭清洁服务的价格还没有降低到工人阶级家庭可以承受的水平。阻碍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政治和意识形态障碍也发挥了作用。将以前在家中所做的工作社会化,可能会对工人阶级传统的生活方式造成冲击,而公共教育的引进则会遭到一些担心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灌输的工人阶级激进分子的抵制。最近照料老人的私人疗养院的扩展,作为所谓传统家庭价值普遍下降的一部分,偶尔也遭到了反对。不过,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家庭通常还是很欢迎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的。这么做,他们可以节省劳动,而且还能潜在地使社会经验得到质的增加。[6]另一种反对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政治障碍来自住在宿舍或劳动营中的激进工人。这样的社会化方式缩减了家务劳动,使得更新工人的费用更便宜,但是,就像最近南非发生的事情所表明的,它们因有助于激进工人组织行动而成为对统治阶级的一个政治威胁。家务劳动社会化的最终障碍是在生物方面。尽管通过将其大部分任务社会化,可以将家务劳动缩减到最低程度,但分娩这一基本的生理过程仍然是女性的职责。[7]
  当然,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务劳动缩减的趋势,仍然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趋势而已。实际的发展根源于且取决于特定社会的历史,并受其中阶级冲突的影响。正是在这种语境中,我们必须分析像家庭工资、女性劳动力参与、劳动市场上对女性的歧视、保护性立法、童工法这样的现象。一般而言,特定社会中特定数量和种类的家务劳动是几个层次上阶级斗争的结果。事实上,家务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中发挥着极为矛盾的作用。一方面,它构成了资本主义的一个基本条件。如果要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就必须有劳动力,而要得到劳动力,就必须进行家务劳动。另一方面,家务劳动阻碍了资本主义对利润的追求,因为它也限制了获得劳动力的可能性。从资本的角度看,家务劳动对于积累而言,既是不可或缺的,也是一个障碍。长远来看,资本家阶级企图使劳动力再生产稳定在低耗费水平上和最低限度的家务劳动之内。同时,工人阶级,无论是作为一个整体力量,还是分成相互竞争的部分,都力图为自己的更新争取最好的可能的条件,包括一定水平和种类的家务劳动。

  家务劳动的原材料是用工人在市场上出卖劳动力而获得的工资购买的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工资是如何决定的呢?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力价值是由体现在维持和更新劳动力所需的生活资料中的社会必要劳动决定的。也就是说,劳动力价值等于工人所需的商品的价值。不过,马克思告诫,这种价值的规定有“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另外两个因素也影响着劳动力价值的规定:第一,使劳动力拥有恰当技能的培训费用;第二,“是劳动力的自然差别,男劳动力和女劳动力,成年劳动力和未成年劳动力的自然差别”,这“在工人家庭的再生产费用上和在成年男工的价值上都造成很大的差别”。在大部分论证中,马克思都做出了简单的推论,认为这些因素的影响可以被排除在外。[8]
  最近,关于劳动力价值的研究,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研究,指出马克思的论述含糊不清。这儿讨论的中心是不工作的女性和其他靠工人工资养活的依附者所起的作用。家务劳动在劳动力价值决定中即便有作用,也引发了长久的争论,人们称之为家务劳动争论(见第2章)。艾拉·格斯坦首先提出了最令人满意的答案,后来保罗·史密斯用更缜密的方式对这答案进行了发展完善。两人都认为,家务劳动作为具体的、有用的劳动,只是简单地将用工资购买的商品的价值转移到工人拥有的劳动力上。对格斯坦而言,家庭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单个男性工人的、足以包括其整个家庭消费的工资——是“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影响劳动力价值决定的一个特别例证。[9]也就是说,工资形式不仅包括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而且也意味着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家务劳动。
  工人的工资,与特定历史条件下维持、更新他或她所需的全部商品的价值相符。这些条件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不工作的依附者如妻子、孩子、年老的父母,等等。男性工人家庭工资的存在,引发了在这种状况下,如何正确理解“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这一讨论。一些人声称,家庭工资是一种更高的生活标准,因此是工人阶级与资方斗争的胜利。然而工人阶级中仅仅只有一部分才能获得家庭工资;资本主义社会中大多数工人阶级家庭无法靠一人的收入勉强维持。另一些评论者因此认为,家庭工资的作用是资本对一部分工人阶级的让步,以换来建立于男性统治之上的政治稳定。在这种观点看来,家庭工资并不是一个胜利,而是提供给一小部分男性工人的特权。这个矛盾不能抽象解决。要求和实现家庭工资的意义必须通过具体分析,而不是逻辑推理来搞清楚。不过,很清楚,目前不工作的妻子并没有降低男性劳动力的价值,因此并非必然对资本家阶级有利。恰恰相反,有一个不在劳动队伍中的妻子,就要求一个男子的工资足够多,以包括两个成年人的消费。资本家阶级会权衡经济消费与政治意识形态利益、压力之间的比重,很仔细地确定这样的工资水平。[10]
  社会主义者有时也认可将家庭工资作为保卫工人阶级家庭——家中有一位挣工资的男性的异性恋核心单位——的通常政策的一部分。不过,要使工人阶级拥有获得更新自己的最好条件的权利,在某种程度上需要特别稳定的社会形式。在某些情况下,家庭工资的需求实际上可能歪曲了为工人阶级(他们是劳动力拥有者)再生产争取可能的最好条件的立法斗争。比如,在以女性为家长的(female-heanded)家庭占据人口大多数的地方,要求获得家庭工资最有可能威胁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地位,并加深工人阶级间业已存在的区分。简言之,社会主义者在劳动力再生产领域(像其他领域一样)的具体需求,必须进行具体分析。进行这种分析的首要条件,是社会主义者必须抛弃苛严的意识形态观点:工人阶级家庭是永恒不变的,是劳动力维持和更新的唯一社会单位,并总是应受经济援助的家庭工资的接受者。

  必须记得,从总的社会再生产的观点看,劳动力再生产不是对确定范围的人口进行更新的有限过程。资本主义再生产仅仅需要或多或少充足的劳动力使生产过程得以进行。在原则上,既然资本家有办法雇佣到新的劳动力,他们就可能让现有劳动队伍工作至死。但在实践中,他们一般采用另一种方法。通常,一个社会的现有劳动队伍是由已有工人和新工人混合构成的——后者包括已有工人的孩子,产业后备大军成员,以及移民。
  在这个层次上,劳动力再生产是作为整体的工人阶级的再生产问题。工人阶级这个概念有时仅仅指雇佣劳动工人。比如,在这种用法中,只有女工被认为是工人阶级妇女。这样的分类拋弃了那些不在劳动队伍中的人——孩子、老人、残疾人和不工作的妻子,使她们置于理论上被忘却之处,处于阶级结构之外。但在这儿,工人阶级被认为是包括一个社会过去、现在和潜在的雇佣劳动队伍,以及所有那些靠工资养活但自己却没有或不能从事雇佣劳动的人。在任何时候,它都包括现有劳动队伍,产业后备大军,以及不包含在产业后备大军中的相对剩余人口。资本主义的历史表明,这最后一类人除了婴儿和学步的孩子之外,有时只包括很少的人。即使那些一出生就有严重生理障碍的人有时也被迫进入劳动市场,因此也属于产业后备军——不管多么含糊不清。
  为了在工人阶级中为女性找一个理论位置,一些分析家将她们作为产业后备大军群体。他们认为,女性是后备人员,可以很容易地在生产扩张时招来,而在不再需要时回家◦女性不仅参与了这一循环运动,她们还是当代产业后备大军里那个流动的、潜在的、不活跃的阶层中日益重要的因素。最后,大多数论述表明,女性进入产业后备大军行列是在最近,关于她们以往在工人阶级中的位置,则还有许多尚未解答的问题。尽管从女性在产业后备大军中的位置这一角度进行的分析是建设性的,但还有一个观点更恰当,它认为,十年来,女性人口中部分进入了产业后备大军,虽然用恩格斯的话来说,“正是迅速的繁荣才暴露了他们是属于这个后备的”。那些不在产业后备大军中的工人阶级妇女则构成了相对剩余人口。[11]
  关于女性在产业后备大军中的位置问题,事实上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需要具体分析的问题。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哪一部分女性更频繁地在产业后备大军和雇佣劳动力之间转换角色?各部分中的女性分别有多少人,她们参与的程度有多大?哪一部分女性仍然属于产业后备大军之外的相对剩余人口,为什么?阻碍一些女性从事雇佣劳动的政治和意识形态因素是什么?我们能观察到的决定人口流动的因素是什么?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在父亲家中生活的未婚女儿可能会一直工作到结婚。而在另一些地方,来自农村家庭的女儿可能会进入工业中心,并成为其农村家庭的主要支柱。移民家庭中的女性比本地人家庭中的女性更可能从事雇佣劳动,黑人学龄儿童的母亲比白人学龄儿童的母亲更有可能从事雇佣劳动。通常,妻子可能在孩子出生前一直工作,或者在孩子上学或离开家之后去工作。在劳动剥削尖锐的时期,学龄前儿童的母亲可能从事雇佣劳动。像韦罗妮卡·比奇所指出的,“谁构成了既定历史条件下备大军的更好源泉,这个问题必须具体考察。它的根源并不是资本主义的逻辑,而是由阶级斗争——个体资本家实行的策略,工会实践,以及本身是阶级斗争产物的国家政策——决定的”[12]。比奇认为,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已婚女性就成为产业后备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补充的是,在所有女性日益多地从事雇佣劳动这一方面,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一般趋势是不同领域女性的参与率趋向相同。比如在美国,不同群体的女性劳动力参与率已经趋于相同。同样多的白人妻子像黑人妻子一样参加工作,更多孩子的母亲现在都工作,等等。
  女性劳动力平等地参加工作,是资本主义社会可能解放所有劳动力的结构性趋势的一个特别表现形式。像家务劳动缩减的趋势一样,这种趋势是资本主义积累驱动的结果。马克思在分析个体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时,对这种趋势进行了明确论述。资本从利润相对较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较高的部门,从而使不同生产部门和不同个体资本家之间的利润率趋向平均。资本和劳动力的流动越频繁,竞争使利润率平均化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容易而迅速。原则上,资本主义积累需要劳动力的完全流动,因此,用马克思的话说,“废除了一切妨碍工人从一个生产部门转移到另一个生产部门,或者从一个生产地点转移到另一个生产地点的法律;工人对于自己劳动的内容是无所谓的;一切生产部门的劳动都已最大限度地化为简单劳动;工人拋弃了一切职业的偏见;最后,特别是工人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支配”。在劳动力流动有阻碍的地方,资本主义扩张的力量会试图冲破它。如果仍然存在一定的阻碍,可能部分反映了资本家阶级的矛盾处境,这种处境是由相互冲突的压力所引起的:一种是长期内对劳动力完全流动的经济需求,另一种是短期内对不同种类工人的需求,以及对相互分离的工人阶级保持政治和意识形态统治权的需求。如果女性在劳动队伍之内以及劳动队伍之外仍然被隔离,那么这些相互冲突因素就会发挥重要的作用。[13]
  像在家务劳动中承担了主要作用一样,女性在相对剩余人口及现有劳动队伍的维持和更新方面也作出了重要贡献。习惯上,像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替资本家先生承担这样一部分任务:为他维持他的潜在的劳动工具,使之不致消损,把它储备起来,供以后使用”[14]。工人阶级为维持剩余人口的生活支付了大部分费用,而工人阶级妇女则承担了大部分家务任务。不过,在女性从事雇佣劳动时,她们对目前不在工作队伍中的家庭成员的照顾就会变少。在特别的情况下,女性劳动力更多地从事雇佣工作给资本带来的利益,会大于侵占她们从事家务劳动的能力给资本带来的损害。各种方式的国家干预可能在维持相对剩余人口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比如,在今天,美国的政府机构就日益直接承担起了照顾老人和残疾人的责任。

  就这一点而言,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力再生产概念已经成为一个经济现象。主要在描述经济层面上的结构性趋势在现实社会中采取的具体形式时,政治和意识形态问题才会进入讨论范围。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运行中,存在着一个重要的政治现象的基础。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基本政治特征——人人平等的趋势——的基础,就存在于生产和流通这一经济层面的有机整体中。(即使用正式的术语来讲,这也不是说人人平等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就像这一趋势所表明的,在其发展过程中有无数的障碍。人人平等的趋势在特定社会中实现的程度,取决于其历史发展,特别是取决于从属阶级的民众社会运动的力量。)
  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平等的理念在不同的社会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但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它才有了坚实的基础。“现代意义上的平等和自由所要求的生产关系,在古代世界还没有实现,在中世纪也没有实现。”[15]资本主义社会中平等的两个方面,对于分析女性受压迫很有意义:第一,人人平等现象被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经济运行中的方式;第二,这种现象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变化。
  资本主义社会中平等采取的特殊形式,最终来源于商品的特殊性质。商品是劳动的结果,既拥有价值也拥有使用价值。在《资本论》第1卷的开篇,马克思特别用心地分析了商品的性质,表明价值是在人类劳动等同化的过程中产生的。商品交换将生产商品的各种不同的具体的有用劳动置于同等的基础之上。通过这些商品的交换,“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等”。商品可以被交换,是因为每种商品中都体现了同样的一种东西:抽象的人类劳动,即价值。“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取得了劳动产品的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物的形式。”价值的存在使我们不去理会各种劳动之间的区别。“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它们已被化成它们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所具有的共同性质。”简言之,人类不同劳动之间的等同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基本特征,为价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6]而且,资本主义的扩张使劳动的等同化日益加强。积累要求人类劳动越来越采取没有区别的抽象劳动形式。
  当劳动力被使用,进行劳动时,它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尽管是有些特殊的商品。像所有商品一样,劳动力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它的价值,像我们所看到的,包括维持和更新其拥有者所需的商品价值的总和,并考虑到特殊的“历史的和道德的”环境。它的使用价值,从资本家的角度看,是生产超过其自身价值的更多价值,因而可以提供剩余价值的能力。作为一种商品,劳动力在市场上被买卖。拥有他或她的商品——劳动力——的工人进入市场寻找买家。同样,资本家带着他的商品——货币——进入市场,寻求购买劳动力。每一个人都是所有者,希望买到凝结在商品中的抽象的人类劳动。作为商品所有者,他们是在市场上签订交换合同——工资契约——的平等的交易者。他们的交易遵循商品交换规律。要购买工人的劳动力,资本家必须提供与其价值相等的工资。马克思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去证明这种买卖双方“身份平等”的等价交换与资本主义生产的剥削特征相一致。[17]矛盾的是,在流通领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又注定要求平等必须占据统治地位。
  为了让资本家能够购买到劳动力,其拥有者就必须能够出售它。也就是说,劳动力拥有者必须作为独立的交易者进入市场,进行等价交换。用马克思颇具讽刺意味的话来讲,雇佣劳动者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首先,他们必须是自己劳动力的自由的所有者,能够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出售它。比如,他们不能陷入封建束缚,人身依附,无法自主行动。其次,他们必须没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自己的劳动力。那些有其他生活资料来源的人将不会轻易听从资本家的要求。正是这种双重的自由迫使工人进入市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18]
  人人平等正处于劳动为买卖的流通领域内。马克思认为,“只要我们考察的不是单个资本家和单个工人,而是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是孤立的商品生产过程,而是在社会范围内不断进行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那情况就不同了”[19]。阶级关系的根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而不是在签订个人工资契约的流通领域。正是在生产过程中,在市场上所购买的劳动力被消费,生产出剩余价值。在生产领域,控制劳资关系的是剥削规则和经济权力,而不是政治
  因此,在流通领域中建立的人人平等趋势背后,隐藏着阶级压迫的强大力量。然而,个人自由的现象不是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虚假投影。相反,这是一个真实的趋势,它通过资本主义再生产逻辑与阶级剥削紧密相连。资本主义将政治自由和经济限制联系起来,造成了一种紧张状态,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征。列宁用民主权利的概念分析了这种矛盾。
  人人平等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政治原则或虚假的意识形态。它是一个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有物质基础的复杂现象。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进程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下,随之而来的趋势是人类劳动日益等同和个人在政治上日益平等。事实上,这些趋势遇到了许多障碍,而且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实际上与劳动市场上的等级制和极不民主的政治制度相一致。即使在那些相对而言有着连续不断的民主历史的社会中,人人平等现象也随着时间的改变经历了重要的改变。
  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阶段,人人平等现象是在反对财产和人身的封建束缚这一背景下出现的。早期资本主义提出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承诺,不论人们之间有什么差别,所有人都能摆脱这样的束缚。奴隶,农奴,或自由人,有产的或无产的,男性或女性——资本主义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平等、自由和解放的希望。尽管平等的承诺实现了一部分,但大部分人通常仍是不平等的,或者至少被排除在完全的公民平等和政治平等之外。比如,《独立宣言》声称,一切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们诸如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等不可让与的权利”是“不证自明”的。然而,在美国宪法中,奴隶、女性和无产者却没有获得作为公民的平等地位。上个世纪(指十九世纪——译者注)的大部分历史表明,这些群体中的人所进行的斗争都是为了争取人身和财产这些基本的自由。[20]
  工业资本主义开始两百年后,明显的公民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现象大部分都消失了。然而,资产阶级社会依然渴望平等,而且许多运动使这种平等的渴望在现实中继续存在。今天,人们之间更加细微的差异需要加以平等化。比如,在美国,黑人和女性很久以前就开始斗争了,但现在他们对于差异有了更为吸引人的解释。此外,每一个有着不同历史的少数民族和种族集团都组织了根除特殊的不平等传统的斗争。无数其他的社会组织也将自己确认为一个与他人不同的集体——同性恋者、老人、残疾人、出院的精神病人,甚至肥胖者——证明他们受到了歧视,为他们的权利而斗争。
  20世纪晚期的平等诉求,部分反映了向自由出售劳动力这种完美情形发展的趋势。同时,它体现了随着发达资本主义制度下价值领域的扩展而产生的人类劳动的高度等同化。从主观上说,它们表明对自由的渴望在增强,这种自由是资本主义承诺但从未持续给予的。事实上,甚至当人们为资产阶级社会内的平等目标而奋斗的时候,这些目标看起来都不再那么有吸引力了,为它日益失去了个人自由和人类解放这些言外之意。在20世纪的最后十几年,资本主义对于平等的美妙承诺与个人自由实现之间的冲突,在残酷的现实中比以往愈发公开。老问题仍然存在,只是现在呈现出来的形式又充溢了新的能量:无论是否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究竟为什么要出卖一个人的劳动力?消除剥削、获得自由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给出了答案。
  考虑到资本主义社会中平等的矛盾性质,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具有潜在的重要的革命意义。为平等而斗争首先意味着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们争取可能的最好条件并且保卫这些条件。然而,就它们的性质而言,这些条件十分有限。像列宁指出的,“资本主义既有形式上的平等,又有经济上的不平等和随之而来的社会的不平等”[21]。因此,平等增加的趋势是一个极度矛盾的结果。民主权利越向所有人扩展,资本主义压迫性的经济和社会特征就越显示了出来。争取平等的斗争在两个阵线上威胁了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的统治地位。它承诺,通过将所有人置于一个更平等的基础之上,来消除被压迫阶级内部和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差异,也消除它们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异。同时,它表明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是阶级剥削而不是个人平等。争取民主权利的斗争非但不是毫无效果的资产阶级改良,反而表明它本身超越了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各种不同成分和性质的团体都缺乏平等权利。一些团体像出生在美国的非洲人和土著美国人一样,有着被压迫的特殊历史。它们的成员缺乏平等是因为残酷的一代代流传下来的被压迫历史,这种历史刻在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经历中。其他的团体,比如同性恋者,残疾人,或老人,是由一些具有或多或少偶尔拥有的特性的个人组成的,并不一定是同类人。这些特性可能是永久的,也可能不是,它们构成了歧视和缺乏权利的基础。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女性既不是有着特殊历史的被压迫者,也不是拥有独特性质的个人团体。相反,她们是有能力生育孩子的人类中的51%,而生育可以补偿资本的劳动力供应。换句话说,她们缺乏平等与其他群体缺乏民主权利具有不同的性质。这种特殊的性质来源于女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中的不同地位。相应地,阻碍女性获得真正社会平等的因素也有它们自己的特性,与阻碍其他群体获得平等的因素不同。

  本章的讨论为分析女性在资本主义再生产语境中受压迫构建了一个理论体系。女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特殊位置包括两个确定的方面。第一,像在所有阶级社会中一样,就身体方面而言,女性和男性在社会再生产中具有不同的重要性。第二,女性像所有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其他群体一样,缺乏完全的民主权利。
  女性和男性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因阶级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工人阶级妇女承担了更多的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责任,也就是说,持续不断地维持和更新劳动力的任务。相应地,工人阶级男人承担了更多的必要劳动社会部分的责任,也就是说,提供商品形式的生活资料,这种责任他们只能通过从事雇佣劳动来完成。在资本家阶级中,女性可能承担了更多的个体阶级成员代际更替过程的责任,而男性则承担了更多的维持资本主义积累过程的责任。(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哪一部分女性属于工人阶级不是我们的目的。它实际上构成了争论颇多且依然困惑的马克思主义考察当代阶级结构的一部分。问题尚未解决,所以妇女解放运动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
  尽管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某些女性从事家务劳动——工人阶级妇女,她们要维持和更新可供剥削的劳动力——但所有女性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都缺乏平等,至少在原则上缺乏平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女性受压迫的一个具体特点就是女性缺乏平等而其他阶级并非如此。早期阶级社会流传下来的歧视传统,因新的发展了的资产阶级政治歧视而得以补充和强化。法律体系和一系列正式的社会实践都支持女性受压迫和不平等。同时,资本义主义承诺人人平等,而女性却没有被给予这种平等,她们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像其他缺乏平等权利的群体一样,女性也为获取这些权利进行了斗争。过去,妇女运动的重点在于社会中明显的不平等,特别是法律法规中的不平等。在今天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争取平等的斗争仍在继续,并到达了一个19世纪的女权主义者从未想象到的领域。女性在所谓的私人领域为平等而战,这个领域过去被认为主要处于法律补偿和社会补偿之外。比如,她们着重于家庭中的平等、性选择的自由,以及生育和不生育孩子的权利。在付酬工作领域,女性使平等问题超越了工资平等、机会平等这一程度,她们要求从事相同价值的工作时得到相同的报酬。在本质上,最近的平等诉求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即形式上的平等建立在实际的不平等之上的意义。而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成为第一个男女差异有时超过阶级差异的阶级社会。在这些国家,阶级结构中中间阶层的壮大,同质化消费主义生活方式的发展,连同家务劳动这一“女性领域”与雇佣劳动这一“男性领域”间依旧迥然有别的事实,造成一种不平等的语境——男性几乎成为多数女性生活中至关重要的社会性因素。不能忽略工人阶级与其他社会成分之间的基本区别。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坚持认为,在纯粹的意义上,杰奎琳·肯尼迪·奥纳希斯(杰奎琳·肯尼迪·奥纳希斯,美国名媛,先后嫁给约翰·肯尼迪总统与希腊船王奥纳希斯,美丽,有气质,极富个性魅力,一向是媒体和大众关注的人物。——译者注)并不是她们的姊妹,而是渐趋消亡的异类。
  简言之,资本主义社会中女性受压迫的特殊性,取决于女性在家务劳动和平等权利方面特殊的双重位置。同时,女性的特殊位置也阻碍了资本主义积累的某些趋势。这样,阻碍女性劳动力量参与雇佣劳动和把她们孤立在私人家庭中的因素,就存在于缩减家务劳动和可自由获得劳动力的趋势之中。随着时间的发展,大多数资本主义社会事实上都经历了女性被孤立的程度日益降低和女性从事雇佣劳动日益增加的过程。在女性地位依然独特的情况下,有利于资本家的对女性的歧视依然被允许存在。比如,众所周知,为“女性的”工作而支付的工资仍然很低。在政治层面上,女性缺乏权利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平等范围的扩展趋势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20世纪,女性平等的障碍被大大消除了,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之间潜在的紧张状态就显露了出来,对许多女性而言,就像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其他被压迫群体的大多数成员一样,目前资产阶级所说的平等与一个公正社会中的解放有着明显的差异。
  作为一个群体缺乏平等,构成了将不同阶级和阶层的女性团结在—起的妇女运动的基础。这些运动对于平等的含意有着或明显或含蓄的不同解释。比如,一些人认为,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男女平等是一个基本令人满意的目标。这样的运动被称为资产阶级妇女运动是相当准确的。不过,最近资本主义社会的冲突,使妇女运动至少有可能察看一下资产阶级平等与现实社会平等之间的不同。这构成了妇女运动向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基础。在过去20年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妇女运动通常显示出这样的潜能。不幸的是,左翼很少有能力建设性地介入其中。它之所以虚弱,部分是因为缺乏分析压迫的恰当理论。
  这儿提出的观点——用家务劳动和平等权利来分析女性受压迫——与社会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分析大不相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作品通常将资本主义社会中女性受压迫置于家务工作者和雇佣劳动者的双重位置上。比如,在一段有代表性的论述中,玛格丽特·库尔森、布兰克·马加斯和希拉里·温赖特认定,“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地位的主要特征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她们既是家务劳动者,又是雇佣劳动者,这两方面并没有和谐一致,而这种双重矛盾的作用正是她们受压迫的特有动力”。琼·加德纳用“女性对于阶级结构的双重关系”详述了同样的特征,直接而言,女性是雇佣劳动者,间接而言,女性是依附于男性、承担家务劳动责任的家庭成员。[22]这种仅仅关注经济现象的观点通常出现在当代社会主义者和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的作品中。它没能解释不属于工人阶级的女性的受压迫现象,也没能解释建立超越阶级差别的先进女性组织的可能性,以及阻碍不同种族或国家的群体组成统一的妇女运动的可能因素。换句话说,这种观点——认为女性受压迫源自于她们在家务和雇佣劳动中的双重地位——是经济主义的。尽管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运动致力于所有女性的解放、组织上的自治和个人经历的重要性,但很矛盾地,它关于女性受压迫的观点却类似与社会主义传统思想的经济主义。相反,女性受压迫的根源是她们在家务劳动和平等权利方面的双重位置这一观点,为理解女性在雇佣劳动中的地位,分析基础广泛的妇女解放运动是社会主义斗争中的基本因素,提供了一个框架。
  尽管在资本主义统治的时代,家务劳动的性质和平等权利的地位有了许多改变,但女性受压迫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却始终如一。像在每一个阶级社会中一样,统治阶级用这样那样的方式,试图将劳动力再生产稳定到历史确定的必要劳动的最低程度。目前,家务劳动、女性权利和女性受压迫的格局,是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具体斗争的结果。只要是资本主义存在,其再生产就需要家务劳动,而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来承担,并极有可能伴随着男性统治体系。

  现在,有可能在理论上工人阶级家庭放在资产阶级社会再生产的语境中了。在本质上,工人家庭是基于亲缘关系进行劳动力再生产的地点。像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务劳动的大多数单位一样,它在社会上孤立于雇佣劳动之外。通常,这种地点的形式表现为一个家庭,或者是因共有责任而联结在一起的一系列家庭。比如,一个工人阶级家庭可能包括住在相邻的出租单元中的几代成年人和他们的孩子。或者,它可能包括住在自己家中的两个人,他们或者有孩子,或者没有孩子。在移民劳动情况中,一个工人可能处在两个家庭中。一个是在他或她原来的地方,包括依附于他(她)的亲属,另一个则在地方,可能是宿舍、公寓以及类似的形式。在大多数资本主义社会,工人阶级家庭负有维持和更新劳动力拥有者的责任。
  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进行,构成了工人阶级家庭的物质中心。考虑到这种任务在历史上主要由女性来完成,在通常以男性统治为特征的语境中,工人阶级家庭是女性受压迫的制度源泉。像私人家庭中的家务劳动者一样,女性也似乎将大部分时间用于为挣工资的男人们服务,这种状况导致了两性间的敌对关系。此外,女性在政治和社会上的不平等,以及她们为争取权利而进行的斗争,是两性冲突的另一种潜在根源。在这种私人家庭内部长期的紧张氛围中,女性受压迫可能仅仅表现为被男性压迫,其根源是永远敌对的性别分工,且这种受压迫深深体现在家庭中。然而,正是家务劳动对于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性——而不是性别分工或家庭本身——实质上支撑着永恒的女性受压迫和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
  必须强调,这些论述仅仅简略概述了工人阶级家庭的物质基础。它的实际形式和特征,则因特定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历史发展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通常,工人阶级家庭的经历,反映了资本主义家务劳动社会化再生产与劳动力再生产之间的矛盾。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家庭生活以男性统治和女性受压迫为特征,另一方面,家庭是工人阶级内部的辅助性机构,为其成员提供生活的意义和温暖,同时潜在地为反对资本家阶级强化扩展其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控制的企图提供基础。换句话说,家庭既不像某些社会主义者所说的,完全是工人阶级抵御外界和团结一致的支柱,也不像某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所认位的,是一个因内部斗争和男性统治(这些都必须被废除)而遭摧损的机构。相反,工人阶级家庭通常都包含了支持和冲突这两个因素,且这二者以一种并非必然固定不变的动态方式结合在一起。要揭示特定情境下支持方面或冲突方面哪一个占据主导地位,必须进行具体考察。比如,在一次成功的罢工中,工人阶级家庭内部和工人阶级家庭之间的团结可能是主要因素,尽管这种对外界的抵御在斗争结束后可能会消退。在另外的情况下,因为工会的组织者没能把依附男工的妻子和孩子纳入支持罢工的阵营,男工的罢工可能会部分失败,因而也加剧了家庭中业已存在的紧张氛围。关于家庭工资或职业体系内性别隔离的争论,同样也根源于工人阶级家庭生活的矛盾经历。事实上,在19世纪和20世纪的社会历史中,有无数的事例研究表明了工人阶级家庭的主要作用和矛盾作用:它既是为其成员提供抵御资本积累袭击的避难所,同时也是父权制关系的中心。[23]
  在20世纪晚期,工人阶级和民众斗争的成功日益需要依靠调动女性,就像调动男性一样。因此,工人阶级家庭中的大男子主义和女性受压迫,较之以往成了达成社会主义目标的更大障碍。如果社会主义运动不加批判地支持现存工人阶级家庭生活形式,或者只是敷衍地讨论女性从属地位问题,那么它将面临与半数以上的激进主义分子和同盟者相疏离的危险。相反,有力地正视大男子主义和反对女性受压迫的民众运动,则潜在地为未来社会打下了基础,在那个社会中,可以在女性和男性之间建立真正的社会平等。
  只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会中占据统治地位,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间、雇佣劳动和家务劳动之间就会存在对立。尽管可以想象,争取平等权利的趋势和斗争会将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性别差异缩小到最低限度,但这种最低限度仍然要求女性承担大部分的生育责任,并且潜在地为男性统治体系提供了物质基础。不管民主的范围有多大的扩展,都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剥削,也不能解放女性。
  在不以阶级剥削为特征的社会中,剩余生产过程与劳动力再生产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不同于剥削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中二者之间的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在前者中,剩余劳动是由它对社会再生产贡献的性质确定的,而不是由它被私人占有的事实来确定。从几个意义上来说,剩余劳动创造了所有社会产品中超出需要的那部分。它被用来更新已耗尽的生产资料,支付未来扩大生产的费用、防御灾难的保险、行政费用,等等。剩余产品也满足了教育和医疗卫生这样的需求。它也为那些因年龄、体弱等原因在当前不能参与生产的人提供了生活费用。对马克思来说,这样一个社会中的必要劳动,其“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而且,在剩余生产时,对劳动力再生产作出贡献的劳动并不处于对抗性矛盾中。[24]人类学家考察了早期人类社会中的这种现象,认为“在这样的社会中,家内的(domestic),或‘家庭’(family)生产是公共生产”[25]。对社会主义者来说,一个无产阶级的或“共产主义”社会——其中所有的劳动,不管是必要劳动还是剩余劳动,都构成了社会生产的部分——是社会革命的最终目标。为了达到共产主义的目标,社会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过渡时期。
  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家务劳动、家庭和女性的受压迫会成为什么样子?当然,这个问题只有在现实的社会中才能找到恰当的答案。不过,过渡时期的一些基本特征是清楚的。
  必要劳动的两个组成部分一一其一是社会的,或公共的,其二是家庭的,或私人的——之间的对立,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仍然存在。我们不能立刻在共产主义基础上组织生产。让我们保留家务劳动这一术语,以指称包括在公共生产领域之外进行的劳动力再生产在内的必要劳动。显然,家务劳动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开始了转变为共会中社会生产不可或缺部分的漫长过程。
  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样,个体家庭中家务劳动数量的缩减趋势仍然存在。不过,这种趋势不是表现为资本家拼命积累的趋势,而是表现为一种社会主义趋势,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所有劳动都成为社会生产组成部分的趋势。尽管这种家务劳动的缩减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它并非是经济层面上的盲目趋势的结果。在原则上,社会主义社会用一种有计划的、有意识的方式,减少了在个体家庭中进行的家务劳动的负担,这与作为整体的人们的需求相一致。
  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一个主要政治特征,是民主改革。在资本主义社会,民主总是相当有限的。只有有产阶级的男性成员能有效地拥有资产阶级社会承诺给所有人的权利。为了得到真正的社会平等,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除使有限民主局限于少数人的诸多束缚。对于女性而言,给予社会主义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民主首先指的是平等权利。这儿,很明显,仅仅只有法律是不够的。作为女性获得有效平等的一个障碍,家务劳动有着法律无法独自克服的顽固的物质表现。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主要迹象,是女性肩上的家务劳动重担日益缩减。达到这一目标有两种方式。第一,通过家务劳动任务的社会化,家务劳动自身可能被缩减。第二,仍在公共生产之外进行的家务劳动,有可能被女人、男人——按照相同的比例——和孩子共同分担。因为家务劳动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被大量缩减,更不用说消除了,所以,为了确保女性获得真正的社会平等,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同时采取这两种方式。
  进行劳动力再生产的基于亲缘关系的地点——也就是说,家庭——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再生产中有着确定的作用。原则上,它们在几个重要方面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阶级家庭。所有家庭成员作为平等的个人,日益广泛地参与公共生产和政治生活。同时,家庭内的家务劳动日益缩减。剩余的家务劳动越来越平等的基础上被分担。
  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女性平等参与公共生产和政治生活领域取得了重要的进展。然而,就总体而言,他们无法用系统的方式解决家务劳动和女性从属地位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人们努力使家务劳动社会化,但家庭内不公正的分工大部分却并未被触及。结果,社会主义女权主义者有时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将女性拉入公共生产,不是解放,而是一种在双重角色间转换的负担。到20世纪70年代,几个社会主义国家才开始考虑分担家务和儿童照管责任的问题。在这一领域采取的具体步骤的成效,是一个仍需认真考察的问题。[26]
  从长远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男女间有效的社会平等所遇到的一个障碍,是他们之间的确有差异,特别是在生育孩子方面。作为资本主义社会传统遗传下来的一种有所变化的形式,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自身具有矛盾的性质。用马克思的话说,“(社会主义社会中)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也就是说,人们之间的差异意味着,社会主义社会中支付给平等工作的平等报酬,将极有可能导致不平等的收入。“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因此,在提供的劳动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基金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些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27]同样,对女性真正的社会平等实际上将需要在某些时候采取不平等的方法:产假,在怀孕的最后几个月从事较轻的工作,有必要时给月经期间的女性以休息的时间,等等。只有用这种方式,才有可能为女性完全参与所有社会生活领域——生产、政治、文化、人际关系等等——奠定物质基础。
  很明显,社会主义社会在废除个体的社会单位——家务劳动在其中进行——这一意义上废除了家庭。但它并没有消除性别分工。它所做的是削弱了个体家庭中和社会中女性受压迫的基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民主的扩展,女性被拉入公共生产,以及家务劳动的日益转变,使马克思所说的“家庭和两性关系的更高级的形式”有了可能。这种关系的确切形式是无法提前预知的。如同恩格斯所认为的,“我们现在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行将消灭以后的两性关系的秩序所能推想的,主要是否定性质的,大都限于将要消失的东西”。未来一代如何生活应由他们自己来决定。“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做出他们自己的实践,并且造成他们的据此来衡量的关于各人实践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28]
  面对女性受压迫的可怕现实,19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要求废除家庭。他们的极端主张不断在今天的社会主义者中找到了拥护者。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历史唯物主义提出了一个难题,即在将家务劳动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不可或缺成分的过程中,同时削减和重新分配家务劳动。就像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一样,家务劳动也必须逐渐消亡。[29]因此,在向共产主义过渡时期,对家务劳动和女性工作的恰当管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关键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一基础上,女性真正解放的经济、政治和意识形态条件才能建立和维持。在这一进程中,作为阶级社会中再生产可供剥削的劳动力的基于亲缘关系的社会単位,家庭这种特定的历史形式也将逐渐消亡——父权制家庭关系和女性受压迫也将随之而逐渐消亡。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年版,第626—627页,在第623、628、629、633页以及《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也有同样的叙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55—456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89—190、230—231页。劳动者“属于自己,在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资本家可以放心地让工人维持和繁殖后代的本能去实现”这种职能,马克思这段著名的论述表明,劳动力再生产仍然被认为是一个处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之外的过程。他不恰当的表述,很自然地成为女权主义者批评的目标,然而,这虽然看起来是理论研究的一个例外,却掩盖了天才理论见解的核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27、628页。莫莉纽克斯认为,“家务劳动作为私人的个体劳动,并不受价值论支配,它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理论之外”,但她并未否认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务劳动进行马克思主义分析的重要性。玛克辛·莫莉纽克斯:(超越家务劳动争论,载《新左派评论》第116期(1979年7—8月),第20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90页。

[3] 实现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单位,可以从所谓直接劳动者进行的双重“分离”(separation)的角度加以分析,这些直接行动既不“支配"(owns)也不“占有”(possesses)资本主义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工资的支付和家务劳动地点的孤立体现了这种双重分离。雇佣劳动者不能占有或支配剩余价值。他们既无法推动,也无法控制具体劳动过程。从这种意义上说,工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只能够领取工资。家务劳动地点在空间、时间、制度上与雇佣劳动地点的分离,表明工人无力使社会劳动手段开始运行。简言之,劳动力拥有者对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没有支配权和占有权。从这点来说,进行家务劳动的单位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特殊的小的社会单位。它们是工人阶级对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没有支配权和占有权这种关系所采取的具体形式。[Cf. 普兰特萨斯(Poulantzas)将这种计划的特征概括为“均属于资本的经济支配和占有之间关系的具体形式”。尼科斯·普兰特萨斯(Nicos Poulantzas):《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阶级》(Classes in Contemporary Capitalism),第123页。参见路易·阿尔蒂塞(Louis Althusser)和艾蒂安·巴利巴尔(Etienne Balibar):《阅读资本论》(Reading Capital, London: NLB, 1970),以及查尔斯·贝特尔海姆(Charles Bettelheim):《经济积累和财产形式》(Economic Calculation and Forms Property, NewYork: Monthly Review Press, 1975)。]因为这些社会单位使它们对于生产资料和生产条件的明确关系—也就是说劳动力拥有者没有支配权和占有权—具体化了,所以它们不能被认为是在与资本主义生产进程相对分离中发展起来的个人飞地。作为家务劳动的地点,这套特定社会单位构的成和内部结构,事实上直接受资本主义积累进程的影响。
  在有限的意义上,进行必要劳动家庭部分的社会单位相当于资本主义企业。从这个意义上说,贝特尔海姆对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企业“范围的改变”所进行的论述表明,资本主义社会中家庭的发展经历了同样的概念化过程。比如,个体家庭特定功能的改变和集体消费的发展,就类似于这种改变。必须强调的是,我们说家务劳动单位相当于资本主义生产单位,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简单的对应。

[4] 《资本论》第1卷,第十二、十六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3—407、580—584页。

[5] 埃米莉·布卢门菲尔德和苏珊·曼:《家务劳动和劳动力再生产》,载邦尼·福克斯编:《家庭背后:资本主义制度下女性的家务劳动》(Toronto: Women’s Press,1980),第167—307页;南希·霍尔斯托姆(Nancy Holmstrom):《“女性的工作”、家庭和资本主义》,载《科学与社会》第45期(1981年),第186—211页。

[6] 家务劳动社会化中固有的解放潜能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显得特别明显;见多洛雷斯·海登:《家务大革命:关于美国家庭、邻里及城市的女权主义蓝图的历史》(Mass.: M.I.T Press, 1981)。

[7] 在要求平等和解放时,女权主义者有时试图拋弃生物作用。比如,费尔斯通要求“女性利用一切可能的形式从生物专制中解放出来”,包括在子宫外进行人工再生产。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性的辩证法:女权主义革命问题》(New York: Wiilliam Morrow and Co.,1970),第206页。对这种立场的矛盾性和反唯物论特征进行的讨论,见珍妮特·塞耶斯:《生物政治:女权主义者和反女权主义者的观点》(London: Tavistoc Publications, 1982)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4、567页。对马克思评述劳动力价值和价格以及工资的详细阐述,见本书第5章。

[9] 艾拉·格斯坦:《家务劳动和资本主义》,载《经济与社会》第5期(1976年),第243—291页;保罗·史密斯:《家务劳动的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载安妮特·库恩和安娜玛丽·沃尔普编:《女权主义和唯物主义:女性和生产方式》(Boston: Rouledge and Kegan Paul, 1978),第198—219页。史密斯并没有解释不工作家庭成员消费的生活资料包含的价值的目的问题,对家庭工资也没说什么。言外之意是,从某种角度而言,不参加雇佣劳动的人被排除在资本主义生产之外。

[10] 在解释家庭工资时出现的矛盾,见米谢勒·巴雷特和玛丽·麦金托什:《“家庭工资”:向社会主义者与女权主义者提出的问题》,载《资本与阶级》第11期(1980年夏季),第51—73页。对一个不在劳动队伍中的依附他人的妻子如何提高(而不是降低)了劳动力价值的清晰论述见南希·霍尔斯托姆(Nancy Holmstrom):《“女性的工作”、家庭和资本主义》,载《科学与社会》第45期(1981年),第186—211页,或玛克辛·莫莉纽克斯:《超越家务劳动争论》,载《新左派评论》第116期(1979年7—8月),第3—27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69页。对最近关于女性和产业后备大军讨论的总结,见玛格丽特·西梅拉尔(Margaret Simeral):《女性和劳动后备率》(“ Women and the Reserve Army of Labour”),载《反抗的社会学家》(Insurgent Sociologist)第8卷,第2—3期(秋季),I978 年,第 164—179页;米谢勒·巴雷特:《今日女性受压迫: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分析中的问题》(London: Verso Edirion, 1980),第24—27、158—162页;伊雷娜·布吕格尔(Irene Bruegel):《作为劳动后备军的女性:近期英国经验的笔记》(“Women as a Reserve Army of Labour:A Note on Recent British Experience”),载《女权主义评论》第3期(1979年),第12—23页。

[12] 韦罗妮卡·比奇:《关于资本主义生产中女性雇佣劳动的笔记》,载《资本与阶级》第3期(1977年秋季),第58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19页。戈德马尔提出了劳动力完全流动这一概念。然而,他不只一次地认为,劳动力完全流动的障碍是因为家务劳动和家庭的存在。琼-保罗·德·戈德马尔(Jean-Paul de Gaudemar):《流动资本与资本积累》(Mobilite du travail et accumulation du capital,Paris: Francis Maspero,1976) 。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0—111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7页。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4—449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0、88、90页。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一章第1、2、4节;《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第一章;伊萨克·伊利赫·鲁宾(Isaak Illich Rubin):《关于马克思价值论的论述》(Essay on Marx’s Theory of Value, Detroit: Black and Red, 1972),第10—14章。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90 页。参见第 180—181、189、192、199—200、212、639—644 页。关于商品交换规律,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 102—111、122—134 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89—192页。这种“双重的自由”具体表现为本章第3条注释所讨论的双重分离。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27—628页。参见本章第16条注释中的引文。

[20] 关于18世纪和19世纪美国平等性质的精彩论述,见艾伦·道利(Alan Dawley):《阶级和社会:林恩的工业革命》(Class and Community: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 in Lynn,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6),第1—10、60—68、207—211 页;埃伦·卡罗尔·杜波伊斯(Ellen Carol DuBois):《女权主义和选举权:1848—1869年独立的美国妇女运动的出现》(Feminism and suffrage: The Emergence of an Independent Womens Movement in America 1848—1869,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78),第 40—47页;W. E. B. 杜博伊斯(W. E. B. DuBois):《美国的黑人重建1860—1880年》(Black Reconstruction in America 1860—1880,1935年重印,New York: Atheneum Publishers,1971),第1—2章。

[21] 《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3页。

[22] 玛格丽特·库尔森、布兰克·马加斯和希拉里·温赖特:《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家庭主妇及其劳动:一种评论》(“ ‘ The Housewife and Her Labour under Capitalism’: A Critique”),载《新左派评论》第89期(1975年1—2月),第65页;琼·加德纳:《劳动过程和阶级结构中的女性》(“Women in the Labour Process and Class Structure”),载戴安娜·伦纳德·巴克(Diana Leonard Barker)和希拉·艾伦(Sheila Allen)编:《工作和婚姻中的依附与剥削》(Dependence and Exploitation in Work and Marriage, New York: Longman, 1976),第159页。

[23] 雷纳·拉普在《当代美国的家庭和阶级》中对关于这些变化的文献作了总结。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92页。剩余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之间非对抗性的关系,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319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5—96、578—579页,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924—927、957—958、993页。尽管我忠实于马克思的用法,但他在分析非对抗性体系时,保留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些术语,却并没有什么帮助,反而使大家更为糊涂,就像他自己所说的,“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人必要劳动,即形成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8页。

[25] 明娜·戴维斯·考尔菲尔德:《平等、性和生产方式》,载杰拉尔德·贝雷曼编:《社会不平等:比较的方法与发展的方法》(NewYork: Academic Press,1981),第213页。参见埃莉诺·利科克:《平等社会中的女性》(“Women in Egalitarian Society”),载雷纳塔·布里登撒尔(Renate Bridenthal)和克劳迪娅·库恩兹(Claudia Koonz)编:《走向明显:欧洲社会中的女性》(Becoming Visible: Women in European Society,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 1977),第 11—35页。

[26] 古巴开始讨论分担家务和儿童照管责任问题最初大约是在1973年,中国也一样,而阿尔巴尼亚早在1967年就开始讨论这个问题了。苏联尚未对家务责任平等给予官方支持。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女性问题的有创见的研究,见伊丽莎白·克罗尔(Elisabeth Croll):《中国的女权主义和社会主义》(Feminism and Socialism in China,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78);伊丽莎白·克罗尔:《苏联、中国、古巴及坦桑尼亚农村生产和再生产中的女性》(”Women in Rural Production and Reproduction in the Soviet Union, China, Cuba, and Tanzania”),载《标志》第7期(1981—1982 年),第361—399页;玛克辛·莫莉纽克斯:《新旧社会主义社会》(“Socialist Societies Old and New” ),载《每月评论》第34卷,第 3期(1982年7—8月),第56—100 页;朱迪斯·斯泰西(Judith Stacey):《中国的父权制和社会主义革命》(Patriarchy and Socialist Revolution in China, Berkley: Un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以及第8章第7条注释中引用的关于苏联的作品。这些研究除了表明在社会主义国家,女性在家庭中的不平等之外,还考察了同样损害女性的公共生产和政治生活领域中性别分工的持续。关于阿尔巴尼亚的情况,见《阿尔巴尼亚女性的解放问题》(On the Liberation of Women in Albania, New York: Gamma Publishing Co., 1975),特别是第 25—26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36—537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31页;参见第633—6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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