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意﹞翁贝托·梅洛蒂《马克思与第三世界》(1977年)

第七章 亚细亚社会的基本特点



  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认为有几种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1]在前面的材料中,马克思概括了以上述特定生产方式之一为基础的社会“一般范畴”的各个组成部分。

  马克思关于亚细亚社会的概念,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没有土地私有制;即使退一万步,至少,土地也是属于国家所有。第二,亚细亚社会的基础是村社制,每一个村社通过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而达到自给自足。第三,中央集权起着支配作用。这种权力是在历史过程中确立的,这是由于要使农业满足人口不断增长的需要而必须举办水利工程和其它公共工程的那种环境造成的结果。[2]

  马克思是在不同章节里谈到这些特点的,提一下这些可能有所裨益。例如,早在1853年马克思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就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热情地进行研究和收集材料,他引用贝尔尼埃地一段话:“不存在土地私有制……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3]

  恩格斯回信中同意所作的解释,但钻研得更深,并且要探索为什么私有制形式在亚细亚各民族当中没有发展起来:

  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确是了解整个东方得一把钥匙。这是东方全部政治史和宗教史得基础。但是东方各民族为什么没有达到土地私有制,甚至没有达到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呢?我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气候和土壤得性质,特别是由于大沙漠地带,这个地带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直到亚洲高原得最高地区。[4]

  恩格斯接着论述了中央政府建立的灌溉体系,而马克思以后把这段论述几乎逐字逐句地用到了一篇论英属印度地文章中去,这篇文章可能是他关于这个问题的最系统的阐述。但是,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删去了地理的内在影响,而加上了一个新的社会因素——“文明程度太低”——这一点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就是指生产力水平太低:

  气候和土地条件,特别是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区直至最高的亚洲高原的一片广大的沙漠地带,使利用渠道和水利工程的人工灌溉设施成了东方农业的基础。无论在埃及和印度,或是在美索不达米亚和波斯以及其他国家,都是利用河水的泛滥来肥田,利用河流的涨水来充注灌溉渠。节省用水和共同用水是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在西方,例如在弗兰德斯和意大利,曾使私人企业家结成资源的联合;但是在东方,由于文明程度太低,幅员太大,不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就迫切需要中央集权的政府来干预。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能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5]

  正是这种形势,久而久之终于导致了“国家使真正的土地占有者”。[6]

  马克思在《资本论》一书中甚至更加强烈地坚持这种看法,他说:

  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在印度)没有私有土地的所有权,虽然存在着对土地的私人和共同的占有权和使用权。[7]

  马克思当然并不把这种情况说成是理想的,尽管根本不存在土地私有制。他所发现的是,像古典奴隶制一样的压制和违反人类发展的情况,在某些方面甚至更糟。[8]

  马克思在评论英国在印度的殖民主义影响时,他感到有责任宣布,如果用一种过分的种族优越感观点看问题的话,是错误的:

  从纯粹的人的感情上来说,亲眼看到这无数勤劳的宗法制的和平的社会组织崩溃、瓦解、被投入苦海,亲眼看到它们的成员既丧失自己的古老形式的文明又丧失祖传的谋生手段,是会感到悲伤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田园风味的农村公社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我们不应该忘记那种不开化的人的利己性,他们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一块小得可怜的土地上,静静地看着整个帝国的崩溃、各种难以形容的残暴行为和大城市居民的被屠杀,就像观看自然现象那样无动于衷;至于他们自己,只要某个侵略者肯来照顾他们一下,他们就成为这个侵略者的无可奈何的俘虏。我们不应当忘记:这种失去尊严的、停滞的、苟安的生活,这种消极的生活方式,在另一方面反而产生了野性的、盲目的、放纵的破坏力量,甚至使惨杀在印度斯坦成了宗教仪式。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些小小的公社身上带着种族划分和奴隶制度的标记;它们使人屈服于环境,而不是把人提升为环境的主宰;他们把自动发展的社会状况变成了一成不变的由自然预定的命运,因而造成了野蛮的崇拜自然的迷信,身为自然主宰的人竟然向猴子哈努曼和牧牛撒巴拉虔诚地叩拜,从这个事实就可以看出这种迷信使多么糟践人了。[9]

  马克思从撰写最早地几篇关于印度的文章时起,他所研究的问题中,村社就占据突出的位置,他十分强调村社的特殊性质:

  在印度有这样两种情况:一方面,印度人民也像所有东方各国的人民一样,把他们的农业和商业所凭借的主要条件即大规模公共工程交到政府去管,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10]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分散在广大乡间的各个村庄的互不联系和孤立状态;[11]前面讲到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保证了它们在经济上自给自足;[12]以及每个结构简单的单位中出现的,仿佛受到自然规律支配的那种固定的、有限制的劳动分工。[13]这些特点使它的存在得到了保证,不管政治领域中可能发生任何变化,而它几乎从未受到任何变化的侵袭:

  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种公社的简单的生产机体,为揭示下面这个秘密提供了一把钥匙:亚洲各国不断瓦解、不断重建和经常改朝换代,与此截然相反,亚洲的社会却没有变化。这种社会的基本经济要素的结构,不为政治领域中的风暴所触动。[14]

  在著作的各个不同部分,马克思强调的重点,从一种因素变换到另一种因素。他在这一个地方说东方结构的钥匙时不存在土地私有制,在另一个地方他把这种土地私有制的不存在归因于前面说到的特殊的地理或气候因素。有时,他把国家的突出作用归因于那种必然导致举办大规模工程的生态因素;有时又把它归因于村庄的分散和孤立状态。另一方面,他说这种孤立状态是由于农业和手工业在家庭内部的结合保证了经济上的自给自足的缘故。在另外一些章节里,他似乎认为这些村庄的简单结构和简单分工是东方制度停滞不前的原因。但他却又强调诸如“文明程度太低”或生产力水平低,要不就是特殊结构等等其它因素,而这些他则认为是原始的分工造成的。

  指出马克思在这方面的自相矛盾之处,是轻而易举的,但这也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上述的所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同建立起东方制度有关,而且它们是在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条件下掺和在一起互相影响的。想把辨证的过程降低到老式的因果论语言的任何尝试,只能导致像巴雷尔所说的那种“简单化的马克思主义”——必然要使人大受折磨:“陷入交互作用的困境,遭到可怕的惩罚,因为各种现象普遍地互相关联而处于难办的境地,它们可以把每一件事情都叙述到,但说明不了任何问题。”[15]

  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结构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看法,远比过分简单化的马克思主义通俗读物通常让我们了解的条件要更加错综复杂得多。现在应当更清楚地看到,经济因素只是在最后的分析中才是最决定性的: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和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政治形势和这个斗争的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建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权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以肯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6]

  这类问题“源出于完全不同的世界观和思想传统”[17],例如,佐姆巴特的一个学生鲍吉乌斯曾向恩格斯提问——“经济关系对于发展在因果上产生什么样的作用:是充分的原因、偶然的动力、永久性的条件还是别的什么?”——这对于第一代的黑格尔派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普列汉诺夫、安东尼奥·拉布里奥拉)以及对第二代即俄国人这一代都是毫无意义的,而且引起了激烈的反映:

  所有这些先生们所缺少的东西就是辩证法。他们总是只在这里看到原因,在那里看到结果。他们从来看不到:这是一种空洞的抽象,这种形而上学的两极对立在现实生活中只是在危机时期才有,整个伟大的发展过程是在相互作用的形式中进行的(虽然相互作用的力量很不均衡:其中经济运动是更有力得多的、最原始的、最有决定性的),这里没有任何绝对的东西,一切都是相对的。对他们说来,黑格尔是不存在的。[18]

  在另一端话里,再一次阐述了这种思想,讲得更加清楚,它坚持辩证法的观点,驳斥了“把原因和结果刻板地、非辩证地看做永恒地两级”,指出:

  完全忽略了相互作用。这些先生常常故意忘却,当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的时候,它也能够对周围环境甚至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19]




[1]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3页。

[2] 关于这一点,多夸说得好:“在亚细亚方式中……国家担负着经济和社会的职能,成为这种生产方式的一部分特点;但国家仍然是上层建筑这一点,并不受到妨碍。”(居伊·多夸:《早期的阶级社会:亚细亚形态》,载巴黎《人类与社会》)。

[3] 《马克思致恩格斯》,1853年6月2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第256页。

[4] 《恩格斯致马克思》,1853年6月6日。同上书,第260-263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肯定了这些思想:“在整个东方,公社或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在那里的语言中甚至都没有地主这个名词。……只有土耳其人才在被他们所征服的东方国家推行了一种地主封建制度。”《反杜林论》第2编,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5-216页。

[5]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145页。有一位中国作者也指出过,佛兰德和意大利的灌溉设施可以由民办的社团来举办,只要这些国家里的商业资本已经达到高度发展的水平(参阅:冀朝鼎:《从治水公共工程发展来看中国历史上的主要经济地区》)。

[6] 马克思:《战争问题。——议会动态。——印度》,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244页。

[7]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91页。

[8] 恩格斯写道:“古代的公社,在它继续存在的地方,在数千年中曾经是从印度到俄国的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只是在公社瓦解的地方,人民才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向前迈进,他们最初的经济进步就在于利用奴隶劳动来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生产。”(恩格斯:《反杜林论》第2编,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221页)。

[9]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148-149页。哈努曼是印度传说中的猴神,后来被奉为印度教的毗湿奴的化身。撒巴拉是神牛,载印度教中被奉为财富和土地之神。

[10] 同上书,第147页。

[11] 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249页。

[12]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886页。

[1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96页。

[14] 同上书,第396-397页。

[15] 伊韦·巴雷尔:《马克思主义和发展》,载《<资本论>初学》文集。

[16] 恩格斯:《致约瑟夫·布洛赫的信》,1890年9月21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60-461页。

[17] 卡尔·科尔什:《卡尔·马克思》。

[18] 恩格斯:《致拉康德·施米特的信》,1890年10月27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91页。列宁也写过类似的话:“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因此,半个世纪以来,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理解马克思的!”(列宁:《哲学笔记》中《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第3册第1篇《主观性》,载列宁全集第38卷第191页)。

[19] 恩格斯:《致弗兰茨·梅林的信》,1893年9年7月14日,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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