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美〕威廉·韩丁《深翻——中国一个村庄的继续革命纪实》(1983)

十一 张庄的情况和数据



  1946年——1948年(土改期间),张庄169户贫农和雇农家庭共605人分到了2077.7亩土地。这样,他们拥有了较原来多一倍的土地,人均5.8亩;76户中农341人拥有的土地减少了480亩,但人均仍有6亩;富农和地主原本拥有相当于中农水平2—3倍的土地,他们通过宗教和氏族控制了更多的土地。土改中他们失去了914亩私地,650亩的教堂、庙宇和氏族土地,最后每人仅剩下4.6亩。
  与土地的情况相似,其它生产资料(如耕畜、马车、农具等)和其它私人财产,如房子、衣服、炊具和贮粮用的各种器皿都由农会重新分配。这样,所有的人都得到了几乎相等的一份生产用具,住房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另外,农会还重新分配了水井和厕所,以便每家每户都可以从指定的水井中挑水,使用指定的厕所,并且分用农家肥。
  尽管这是大规模的财产再分配,但不公道的现象还是存在的。仍有29户贫农82口人每人只分到土地5.1亩,比其他人的平均数少了10%,他们分配到的耕畜、马车和农具乃至住房也不足,这些户仍被划为贫农;相反地,140户分的稍多一点的家庭被划为新中农,他们人均土地5.8亩;比这些新中农再好过一些的家庭是70户旧中农,这些旧中农341口人,每人占有土地6亩,他们在耕畜、马车、农具和住房上情况也要好一些;从前的地主、富农户12口人现在占有的土地比任何层次都少,每人只有4.6亩,比平均数低20%。
  党的领导很明确地指出,张庄农民自己的经验也证明:重新分配现有的财产不是合适的办法,它不能把这29户贫困户拉到平均水平线以上。供重新分配的财产只有两种来源,一是来自中农家庭的财产,他们过去背着沉重的债务负担,积攒下一些通过辛勤劳动换来的财富;二是那些已经被没收了财产的富农和地主,他们现有的财产已大大少于村里的其它人,除非逼迫他们中的许多人去当乞丐,否则,在他们身上再找不到什么财产了。
  如果这样,救济这些贫困户的担子就会落在那些从前靠交租交息,提供廉价劳动力来维持生活的劳动农民肩上。
  可供重新分配的财产几乎没有,29户贫农只能维持贫困,想“发家致富”也没有条件。他们构成了一种社会力量,为了解决生存的问题,他们对合作起来比对个体经营更感兴趣。
  下一步,我们必须对已经“翻身”的贫、雇农进行一下分析。他们中的许多人也认为合作化是一条路子。确实,以他们分到的土地和其它财产,也算得上新中农了,但是,他们作为小生产者他们没有过家旺业旺的经验,也几乎没有人指望能在土改中分得的有限土地上解决生计问题。党的领导认为,在即将来临的阶级斗争中,这些人仍然是贫农,客观地讲,他们仍然有革命的要求,他们对私人财产看得不那么重,因此,切实可行的集体化道路能让他们动心。
  本身是中农一部分的下中农与贫农一起并称贫下中农。下中农在旧社会总体上属于沉沦的群体,受越来越重的债务压迫,不断失去土地和耕畜,面临破产。不过,他们还有一些幻想,也许剩下的一部分财产可以保证将来的兴盛。在张庄,250户就有209户、960人就有786人是以上这种情况。这些人构成了一个新的阶级,当时党中央称之为“贫下中农”,他们占农民的绝大多数,他们不愿走资本主义道路。毛泽东把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改造的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
  209户贫下中农中,36户旧中农每人拥有的财产确实比以前多一点儿,4户以前的富农和1户地主平均每人的财产比现在最穷的贫农还要少。但张庄的阶级分化并不严重。*
  地委对张庄附近5个村庄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结果发现,土改5年以后的情况大致如此,1951年新、旧中农占95.02%,富裕中农占2.22%,土改后发展起来的富农占0.6%,雇农占3.84%,其它占0.44%。
  如果只把阶级成份理解为人与其占有的再生性资产之间的关系,将占有多少作为标准,那么,就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张庄和附近的村庄只有一个阶级,组成该阶级的所有成员的世界观应该是一致的。实际上,这种结论是不成立的。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以前的阶级成份对人们思想的影响。显然,在张庄,那些过往的剥削者把夺回自己过去的财产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辛勤劳动发展生产不是他们的计划;还有一些中农户,他们只希望像过去一样,靠单干致富,所以,这儿至少有两种人鉴于历史的经验不愿和大多数人合作。
  第二,比阶级成份对人们的精神束缚更严重的,是两极分化过程本身。统计显示,对相当多的农户来说,分得土地和财产只是另一次分化的起点。家道或旺或衰,运动的方向比起点更深刻地影响着每个家庭成员的看法。发了家的觉得单干很好,而那些走下坡路的失落痛苦。
  地委1951年的调查表明,土改5年以后,周围农村有96户农民为了婚丧用钱卖出了284.11亩耕地,有99户农民买入了耕地。卖地致贫的户数与发家置地的户数相当。党的分析家们估计单干户里遭遇严重困难的占37.7%,但这些人中只有一半认识到了问题的所在,并在逐步用合作的办法来进行自救。有42.3%的户情况稍好,他们还是愿意单干。
  在这些仍愿意单干的人当中,有些正干得红火,新的事业和新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充满乐趣;小伙子们在地里播种各种新品种的庄稼;小媳妇们都把头剪成了短发,男女老少都憧憬着新的奇迹和欢乐。在晋东南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来赞美这充满乐趣的生活:

早晨“金皇后”
晌午“一六九”
晚上“剪发头”[1]


  地委书记王谦在他给中央的土改情况报告中引用了这段顺口溜,但他用“玉环秀”(一种新品种小米)代替了“剪发头”。这种改动也许适合报告的调子,但却失去了许多趣味。
  这段顺口溜成了“新民主主义”思潮的象征。这是一种满足于土改后国家形势、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斗争和改造的想法。许多人包括许多党员有意无意地接受了“革命成功”论,认为土改结束了,革命完成了,以后的事情就是埋头生产、致富、享受。
  张庄有3户农民在1948年以后埋头生产,日子过得很好。这3户农民中最富裕的是师家兄弟,老大师方元,是八路军退伍军人,张庄党支部领导成员;老二师福元,也是共产党员,1947年以后一直是区委干部;老三师二则,在家里种田。土改前,他们都是中农,但也受尽了压迫和剥削,都怀着仇恨和冤屈与张庄的地主进行了斗争和清算。方元和福元解放前都是张庄的积极分子,他们入党很早,一直担任领导职务。由于政治上的优势,他们在财产分配时分得了较多的财产,土改后他们有70亩土地、两头驴、两辆车。农忙时节,特别是秋收时,他们雇人干活。只要身体健康,肯吃苦,这哥仨就一定能发家致富。
  张兴发,1948年的张庄村党支书,也是一个致富典型。原来,他家赤贫,他自己干了半辈子雇工。土改中他分得15亩地,不久又分到了一头驴、一头骡子。兴发人正壮年,三口之家,每年都可望有余粮。
  第三个富裕户是李全忠,大称“李胖子”。他很早就参加了民兵,当过小队长,1949年入党,老堆金死后,李胖子接替他当了村民委会主席。李全忠小时家里曾在灾荒时卖了一个儿子只换了几升粮食。他自己还把4亩地卖给了富农郭春旺,这地还是他来种,不过得给人家交租。1942年粮食灾荒,他交不了租,郭春旺便把他家的粮、布和其他物件统统拿走了。但是,在土改运动中李胖子的情形翻了个个儿,5口人分得了差不多30亩地、半头驴,正处壮年的他辛勤劳作,不久,他就攒钱从一个林县人那儿买了近6亩地,这个林县人卖了地要回老家。后来不久,李胖子又买了一头骡子,后来又把另外半头驴也买了过来,这样,他就有了两头耕畜。他为别人拉煤取暖,为街坊邻居犁地种田,许多人欠下了他的债,所以,在他地里需要帮忙时,那些欠他债的人总愿意来为他干活,以此抵债。他的办法是每次下雨后都叫8—10个人来为他干活,趁土地松软、野草易锄,24小时内就把地锄完了。他总是很快付给报酬,干一天活给3—4升谷子,人们在他地里干活时,总能吃饱吃好,因此,他要找人帮忙是没有问题的。他当了干部,威望和权力对他更有利。人们,特别是青年人发现很难拒绝干部们提出的任何要求。
  李胖子有了新牲口、耕地,干得很出色,不久就有了买房子的能力。他从一个农民手里买下了他院子里的6间房子,这个农民由于孩子太多不能维持生活,只得卖掉他在土改中分得的房子。李胖子的孩子们长大、结婚,他又逐个为他们买了新房,他想把他住的那个院子里的房子全买下来。买了这么多房子并没有用完他的积蓄,他常有剩余的粮食借给较穷的邻居们。据说,他借出去的东西从不收利息。如果真是这样,恐怕是因为党员不允许这样做。
  起初,由于他的弟弟参加了解放军,得到帮助是因为他是军属,后来,他弟弟负伤返乡后,这种帮助更是增加了,他家里可以从政府得到每年两次90元的残废补助金,同时,村里每年还给他家拨150个工。
  李胖子的伤残弟弟李太平雇了一个全劳力,并为他及他的全家提供了住房。这个人叫周增福,是个贫农,土改中分到了地,但他经营不好,作为单干户维持不了生计。
  李胖子办起了一个磨坊,继续增加其收入。农忙季节他雇贫农申水生白天在磨坊干活。申水生家人口多,土改中分得的土地不够养活全家,所以不得不出来当雇工,为了“老婆孩子吃得上小米咸菜”。
  很清楚,如果没有像周增福、申水生这样,光景不好,不得不出卖劳动力的人,就不可能有富裕和兴旺的人。还有一个日子不景气的人叫秦振海,他是老郭丑孩的外甥,丑孩老汉1948年斗保长王文则时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振海的父亲在土改中分得20亩地、一间房、半头牛、半辆车。老人得病后不能再劳动的时候,振海只有14岁,还不算全劳力,在田里干不了重活,而且人还有点懒。最后不得不把一半地、房子、半头牛和半辆车卖给了他舅舅丑孩老汉。但仍不能维持生活,最后振海去了专署办的一家化肥厂去劳动了(这个厂在长治市郊区),他工倒是做得不错,挣钱也多,有了一些积蓄,还结了婚,后来又在张庄买了房子。这时,张庄已成了马厂公社的一个大队,振海作为一个全劳力又回到了张庄。
  使得一些家庭兴盛而另一些家庭逐渐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耕畜的所有权。正如王京和指出的那样,一个拥有两头好耕畜的农民根本不用劳动就可以维持生活,他只需饲养和照料牲口,然后把它们租出去就可以从别人那儿换回足够的劳力来耕种他所有的土地。以上情况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牲口创造的价值相对要比人力创造的高一些。一个男全劳力劳动一天可以挣4升谷子,租一头牲口犁一亩地要出5升谷子,两头牲口一起一天能犁8亩地,所以要出40升谷子,如果靠人力来犁地,不论是谁必须劳动8—10天才能完成同样的工作。这样每收一季,光犁地就得花去全部收获的5%。
  耕畜的所有者占的便宜还不止这些。由于耕畜相对不足,在春耕和秋收农忙季节他们还能从其它方式的交换中得到好处。
  兴发详细描述了这个过程:
  一个人用镢头一天能翻一亩地,可这活儿是相当重的。如果可能,他宁愿租牲口来犁地,但牲口只能翻10厘米深,没有镢头翻得深。出租牲口的人翻自家地的时候要深些,在别人的地里就不那么卖力了。还有,他选择最合适的时机翻自己的地,不太湿又不太干,但给别人翻地时就只能就他的合适了,也许土地又硬又干,也许还很湿,你得到的是这样的一种翻地的交换,但你偿还的可以是任何一种形式的劳动,不过只按天计算。你可以拉煤、间苗,也可以用独轮车或扁担运送做砖用的土,这些都是很重的活儿,比起赶牲口拉犁重得多。牲口的所有者还有另一个好处,他不仅可以出卖牲口的劳动,而且还可以占有牲口粪,这些粪肥都上在了自家地里。
  所以,没有牲口的农民每次都得讨人家的帮助,春天他不能按时给地里上粪,秋天又不能按时把庄稼运回家。可牲口主的每件事儿都能按时完成,他首先干完自己的活儿,然后才去帮助别人,他的地整得又好又齐,每件事儿都已就绪,而那些没有牲口的人只好等着人家的“恩惠”。
  没有牲口的人提前很早就得跟牲口主打招呼:“你有什么活要干呀,我来帮你”,“我求你用骡子时,你可得帮我。行吗?”
  这些事儿提早就得办。总之,这些人必须和牲口主套近乎,如果人家满意了就会安排以后帮你的事儿,他的庄稼该收了,就会叫那些有求于他的人马上来帮忙,不管他们有多忙,人手有多紧。人来了,利索地把活干了。牲口主的老婆为他们做好一顿饭,一顿很丰盛的饭,这下活儿干完了,也吃饱吃好了,大家都满意。但是,如果你敢说你很忙,下次再来,那么你就吃不上那顿丰盛的饭菜,等到下一次犁地的时候,他也不会用牲口帮你犁地。
  农民和工人不一样,他们不挣钱,只是以劳力换劳力,但是劳力的价格是不一样的。交换要对等一直成问题,农忙时帮工和农闲时帮工,重活和轻活,不同的季节工钱大不相同的。这样,一个没有牲口的贫农,如果愿意付出劳动为人家犁地来挣固定的工钱,那他付出的将比得到的多很多,特别是当以小时计算时。
  很明显,牲口干活的要价比人工高,特别是在农忙季节。这是由于耕畜暂时的缺乏造成的,而缺乏又是因为战争。日本军队为了吃肉疯狂地宰杀牲畜,使牲畜数量大幅度减少,而社会动荡和粮食短缺又使它们的繁衍极为困难。
  然而,即使牲口数量不断增加,繁育成本和牲口价格在逐渐下降,买一头牲口仍是一笔不小的投资。那些负担得起的家庭就能从他们的街坊邻居那儿占到便宜。在美国的乡村也一样,如果拥有大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你就可以通过代耕代收,从邻居那得到好处。
  土改后一些人兴旺了,一些人衰败了。张庄有几个农民放弃了种田,干起了小买卖。纪贵生先是离家到一个国营商店当了店员,但后来他看到“四大自由”确实在经济中贯彻了,便返回张庄在村上开了一个小商店,后来,面对供销合作社的竞争,他又把小店卖了,到马厂的一个供销合作社的分社上班。
  另一个人陈二京,从东北回到张庄开了一家商店;还有一个从河南林县新来的人金大全在张庄办起了一个磨坊。
  1950年地委对15个村庄,3394户农民作的另一次调查表明:13.7%农户卖了地,9.6%的人还在出卖劳力,这些新富农户大部分的收入要从别人的劳动中获得,他的占全部人口的1%,这些新的剥削者大部分是土改前很穷的农户,他们在土改后很短的时间内就学会了如何富起来。
  第二次调查的是三个县农村的手工业,情况表明:开办小型家庭手工业的50户成了剥削者,他的共雇佣工人142名,每户不到3名,但都足以说明他的靠雇工来赢得收入,而不是靠家庭的劳力。




[1] 译者注:“金皇后”(良种玉米),“一六九”(良种小麦),就是说每天都能吃上玉米、小麦。土改前群众是“糠菜半年粮”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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