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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的任务

(工人反对派的提纲)

(1921年1月18日)



总 则


  (1)历次全俄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工会在我们所处的这个过渡时期的作用和任务,已作了明确的规定。1918年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俄工会代表大会对工会的任务作了如下规定:“目前工会工作的重点应当转到组织经济方面。工会是按生产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的阶级组织,它应当担负起组织生产和恢复我国被破坏了的生产力的主要工作。”

  1919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宣称:“工会在与苏维埃政权共同加强和组织国民经济的实际工作过程中,已经从监督生产转到组织生产,积极地参与各个企业的管理工作和国内的全部经济生活。”

  在同一决议的结尾中说:“工会在直接参加苏维埃各方面的工作并从自己的组织中分出一部分而组成国家机关时,应当利用这一工作,通过吸收自己的组织和广大工人群众参加的办法来教育和培养他们不仅去管理生产,而且去管理整个国家机构。”

  1920年4月召开的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形式上确认了上两次代表大会所作的主要决定,而实质上,在向工会提出应如何参加组织国民经济的一些具体指示和建议之后,却把第一次和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所规定的任务范围缩小了。在1919年3月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通过的俄共纲领中特别明确地规定了工会的实际任务。

  在俄共纲领“经济方面”这一节的第五点中写道:“公有工业的组织机构应当首先依靠工会。”

  “……根据苏维埃共和国的法律和已有的实践,工会已经成为一切地方的和中央的工业管理机关的参加者,同时,工会应当做到把作为统一经济整体的全部国民经济的全部管理切实地集中在自己手中。”

  (2)从军事任务洗哪个经济建设过渡以及从军事化的工作方法向民主方法过渡,就暴露出了工会的危机,这种危机表现为工会的日常工作内容不适应于各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的并在党纲中加以肯定了的任务,近两年来,党代表大会和国家机关的实践,使工会的工作范围不断缩小,把工会在苏维埃国家中的影响几乎完全取消。工会在组织和管理生产方面的作用,实际上降低到问事处或提供行政管理人员的介绍所的作用,国家机关与工会之间不能协调一致,党组织充满了冲突。关于工会刊物状况的报告提供了工会情况的鲜明图景。到目前为止,工会既没有印刷所,也没有纸张。甚至大的工会组织主编的杂志也要耽误好几个月才能出版。国家的印刷所即使安排在最后,也几乎不接受工会的活。

  (3)工会作用和意义的下降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近三年来,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表明,工会完全一贯地实行共产主义路线,带领广大非党工人群众前进;每个人都了解,为了在我国这样一个小商品生产者占绝大多数的国家里实现俄国共产党的纲领,要求有一个能为工人阶级广大阶层接受的、坚强的、群众性的、能孚众望的工人组织。削弱工会组织在苏俄的意义和实际作用,就意味着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阶级仇视的表现,这种现象应当立即根除。


工会当前的任务与活动


  (4)第一次在劳动人民共和国面前出现的真正的“喘息”机会,即可以暂时停止与国内外反革命和世界帝国主义作武装流血斗争的机会,使我们有可能优先把国家的全部人力和物力集中起来,跟经济破坏现象作斗争并竭力提高我们共和国的生产力。四年革命、三年半苏维埃建设和斗争的经验教导我们,各项提出的任务之所以能够实现,是因为工人群众最广大阶层参加完成这些任务。我们应当考虑这一经验,并且使我们的活动向着吸引工人群众直接参加管理国家经济工作这一方面开展。

  (5)要战胜经济破坏现象,恢复和提高我国的生产力,只有根本改变现行的组织和管理共和国国民经济的制度和办法。这些依靠庞大官僚主义机器建立起来的建设制度和防哪个法,排斥了工会会员生产者的创造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官僚主义办法,即不通过有组织的生产者而按照官员、上级任命的人员和不可靠的专家们的系统来执行经济政策的这种制度,引起了经济管理方面的两重性,而这种两重性使工厂委员会与企业管理部门之间以及工会与经济机关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种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条件,妨碍广大工人群众发挥生产热情,妨碍吸收他们参加活动,妨碍他们经常参加和消除经济破坏现象的工作。这种制度应当坚决废除。

  (6)现在有人力图不执行党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国家中工会的作用和任务的决议,这种目前出现的倾向表明他们不信任工人阶级的力量。有觉悟的工人阶级先进分子即参加组织的共产党员,应当拿出全副精力来消除这种不信任的情绪和党内本身存在着的官僚主义的因循守旧的现象。必须取消现行制度,还由于下列情况所决定:工会教育和从思想上培养广大生产者群众,使他们懂得,真正捍卫生产者的阶级利益,在目前就是要战胜经济破坏现象,恢复和提高共和国的生产力,我国工人阶级本身的存在,也取决于这些任务完成得是否顺利。目前存在的、对经济建设的官僚主义态度妨碍着在生产上取得最大的成果,因而使工人队伍互不信任,发生混乱和分化。

  (7)我国经济上的严重情况,五金、燃料等的缺乏,各种设备和原料的不足,这一切需要我们立即采取能够消除日益迫切的灾难的一些坚决措施。能够促使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措施,是通过工会和生产工会实行工人组织的经济政策,使它们对取得和分配国家各种物资的那些国家机关能给予决定性的影响。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同时也是对工人的管理。实行由生产工会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这一制度,可以建立统一的领导,消灭工人群众与专家们的对立,从而也就为从事科学、理论和实践的人们进行组织管理活动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8)工人的行业上和生产上的联合组织,就是集体经济经验的组织,这种联合组织是建立在工人民主和各级组织自下而上地进行选举和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工会自从成立以来获得了足够的经验,并获得了足够数量的具有经济管理才能的人才。我国军事工业、机器制造业、冶金工业及其他工业中的整个整个部门,都是由工人出身的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的。成千成百的复杂的工业企业,由管理委员会或工人出身的管理人员领导。这些领导人员同时是工会和经济机关的代表,所以他们就不对派遣他们来的原组织负责,也不必向该组织作报告,该组织也不得将他们撤回,他们只对经济机关负责。工会实行对工业的统一领导,也就能消灭这一有害的现象。

  (9)那种脱离劳动群众主动精神的现有的官僚主义经济管理制度,必须有组织地加以改变,并从加强工会和生产工会的基层组织(如工厂工人委员会以上的组织)着手,其目的是培养它们去直接管理经济,以便保证工会从现今消极地帮助国民经济机关这一状态向积极地、自觉地、有首创精神和创造性地参加管理国家整个经济的状态顺利过渡。为了加速这一过渡,必须实行以下措施:

  1. 在各个工会之间按生产特征划分范围。

  2. 立即开始调派工作人员、技术设备及其他物质资料来加强工会,以便使工会适应新的任务。

  3. 选拔工会和工人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从他们是否能够实现工会所面临的任务这一角度出发。这种选拔,应当自下而上并在工会的监督下进行。

  4. 在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与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之间现行的关于工会参加组织和管理经济的权利均等的原则,应当向增大工人组织的权力和优先权这一方向发展。

  5. 未经工会同意不得委派任何人担任经济管理职务。

  6. 所有由工会提出的人选都不能加以拒绝,而应当作为是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及其机关必须接受的人选。

  7. 工会提名的工作人员对工会负责,并且在任何时候都可由工会撤回。

  8. 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认为有足够力量对整个工业部门组织直接管理的工会,可以行使这种权力,不受其他工会在这方面的准备程度如何的影响。

  (10)工会的全部注意力和工作,都应当放在工厂、企业和机关方面,应当集中于发挥生产者在其活动本身过程中的积极性和觉悟性。作为共产主义学校的工会,其作用就应当表现在这一方面。工会为了在生产过程中并根据生产的条件来提高被解放了的生产者的觉悟性,应该这样来组织工作,以使工人从死的经济机器的附属品变成根据合理的经济的分工原则创造共产主义的自觉的共产主义创造者。螺钉工人的每一个螺丝钉,纺织工人的每一根线,铁匠的每一根钉子以及建筑工人的每一块砖,都应该是新的生产关系的加固件、连接杆和基础。共产主义教育,应当在这个基础上进行。


国民经济的管理



总 则


  (11)最终形成的经济管理组织的各种形式,以及最终建立的各经济机关相互关系的制度,应当使共和国现存的生产者组织即工会和生产工会把作为统一经济整体的全部国民经济的全部管理集中在自己手中。

  (12)要把共和国的统一经济的管理集中起来,其办法是规定这样的组织程序,就是国民经济的一切管理机关,无论是在中央、或者是在地方,都要由有组织的生产者的代表选举产生。这样,组织国民经济时所必需的统一意志就会形成,广大工人群众才真正可能对组织和发展我国的经济发挥具有首创精神的影响作用。

  (13)组织管理国民经济之权应当属于联合在各种产业工会中的生产者的全俄代表大会,应当由他们选出中央机关来管理共和国的整个国民经济。

  1. 各个经济部门的生产工会的全俄代表大会选举管理各生产经济部门的机关。

  2. 区域、省、县、区等各级管理机关,由相应的地方工会和生产工会代表大会建立之。这样就能使生产集中制同地方的主动性和首创精神结合起来。区域、省、县、区等各级经济管理机关的各部门由同级工会建立之。

  (14)为了更好地利用技术设备和物资,生产特征相近的企业要联合成集团(联合组织、管理总局)。在同一城市和同一市镇的性质相同的企业要联合起来,受工会按一般程序建立的总管理机关管理。分散的联合企业的管理机关,由工会召开的各该企业工人委员会代表大会建立之。


管理企业的工人委员会的组织


  (15)共和国一切企业和一切机构中的所有工人和职员,都是工会和生产工会的会员,为了尽快根据社会主义原则组织劳动和生产,应当有组织地、积极地参加国民经济的管理。

  (16)在各个经济单位,如在工厂、矿井、矿山,在一切企业、机构、运输和邮电部门以及在各种农业单位中工作的所有工人和职员,不分职务和职业,都是自己所经营的财产的直接支配人,他们在财产的完整及其合理使用方面对共和国全体劳动者负责。

  (17)在工厂、作坊、机关、运输和邮电部门、农业和该地一定经济单位的其他经济部门中工作的工人和职员,是组织企业管理的参与者,他们选出该企业的领导机关,即工人委员会。

  (18)工人委员会是本生产部门工会的基层组织单位,是在相应的工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建立起来的。

  (19)工人委员会的任务,是管理本工厂或本经济单位:

  1. 领导该经济单位全体职工的生产活动;

  2. 关心生产者的一切要求。

  工人委员会各委员要根据工会的条例和指示划分各自应负担的经济管理工作,除了他们的、首先是主席担负的集体责任之外,还应当确切地规定每人的个人责任。

  (20)在本企业所接受的任务和现行法令的范围之内,企业的全部活动、工作计划和内部规章制度,应在工人委员会和工会负责与领导之下,由本企业的劳动者制定和批准。


工人日常生活的组织


  (21)发展我国国民经济的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有步骤地实行实物工资,作为保证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改善生产者日常生活的一项措施。下面列举的一切措施都与工资制度有关,并包括在实物工资总额之内。

  1. 免交凭粮食机关购买卡及购货证配给工人的口粮、家庭生活用品和日常消费品的费用。

  2. 免交工人及其家属的伙食费。

  3. 免交洗澡费、交通费和观剧费等。

  4. 免交房租、取暖费和照明费。

  5. 在住宅问题很紧张的地区,苏维埃机关和军事机关应挤出一些住房给工人居住。

  6. 企业在保证完成其主要生产任务的情况下,应出钱修理工人住房。

  7. 要把修建工人村和工人公寓看作头等重要的工作,并把建筑工人住宅的最高计划列入国家建筑工程委员会最近的建筑计划内。

  8. 开辟工人专用的火车及电车,使火车及电车的运行时间同企业上下班时间相一致。

  9. 设法向工人优先供应日常消费品。

  10. 简化并加速领取工作服、实物基本工资和实物奖金的手续。

  11. 在工厂附设或专门设立鞋子和衣服修理社来为工厂工人的需要服务,同时,企业应当竭力对这些修理社在安排设备上予以支持和帮助,并尽可能向它们提供必要物资。

  12. 在企业具有共同耕种菜园地的情况下,要由企业向公有经济提供农具和经费。

  13. 在位于农村地区的企业中,要组织农业机器的修理。

  14. 在编造工厂的现金预算或食品预算时,应当注意到工厂要实行上述措施这一情况。

  (22)上述一切措施,首先应当在收归国有的企业中实行。在私营企业和手工业企业里实行这些措施时须分别经工会许可。

  带有全厂集体性质的措施是否在各工厂实行,要看它们工作的成绩而定。对工人只有个人意义的措施,要以奖励的方式从贡献最大的工作人员开始实行。

(签名者如下:)

全俄五金工会 中央委员会主席亚·施略普尼柯夫,副主席米·弗拉基米罗夫,书记斯·斯克利兹诺夫,委员:伊·卡里亚金、弗·普列什科夫、谢·梅德维捷夫;
联合工厂中央管理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主席阿·托洛孔采夫,委员:普·博里索夫、格·布鲁诺、亚·库贝什金;
军事工业委员会副主席基·奥尔洛夫;
航空工业联合工厂总管理委员会经理米哈伊洛夫;
国营机械制造联合公司经理阿·瓦西里也夫;
重工业中央管理委员会主席伊·科特利亚科夫;
中等机械制造厂联合公司总管理委员会主席伊·巴鲁林;
索尔莫沃工厂管理委员会主席切尔诺夫—格列什涅夫;
全俄五金工会莫斯科分会委员会委员伊万诺夫;
全俄五金工会生产宣传部主任科佩洛夫;
全俄矿业工会 中央委员会主席阿·基谢廖夫,委员:姆·米科夫、斯·洛谢夫、弗·西韦尔特、斯·阿鲁秋尼扬茨、阿·戈尔巴乔夫、阿·斯托罗任科;
矿业工会中央委员会委员兼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矿业委员会会务委员会委员弗·沃罗宁;
矿业工会理事会乌索利耶分区主席弗·斯特罗金;
矿业工会基泽尔区委员会 主席伊·亚卢宁,委员:斯·雷奇科夫、阿·米罗诺夫、伊·拉古诺夫、普·费杜林、阿·扎布尔达耶夫;
纺织工会中央委员会主席伊·库图佐夫;
全俄农林工会中央委员会主席尼·库比雅克,委员希特罗夫;
库尔斯克省工人供应委员会主席伊兹沃林;
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党监察委员会委员切雷舍夫

1919年1月18日


译自《列宁全集》俄文第3版第26卷
第563——569页
(何宏江 译) 


根据《“民主集中派”和“工人反对派”文选》(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人民出版社 出版1984年8月第1版,书号 11001·631)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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