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保罗·斯威齐 -> 垄断资本:论美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1966)

二.巨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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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的理解是通过构造和分析所研究的现实的各个部分和方面的模型来进行的。这种模型的目的,不在于对现实提供一个镜中影象,不在于把现实的一切因素均按其实际的大小和比例都包括进去,而只是在于把那些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找出来,以供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之用。我们略去非本质的东西,我们抽去不重要的东西,以便对重要的东西一览无遗;我们加以放大,以便改进我们观察的视野和正确性。一个模型是、并且必然是不现实的——就这个词最通用的意义来说。然而,从一种似非而可能是的意义来说,如果它是一个好模型,它就为理解现实提供一把钥匙。
  构造模型并无规则可循,而且,正如经济学的文献所证明的,构造一个坏模型要比构造一个好模型容易得多——所谓坏模型就是抽去了本质的东西,因而既不能给人以见识,也不能给人以理解。〔注:杜森贝里说得对:“知道怎样简化我们对现实的描述而又不忽视任何主要的东西,这是经济学家的艺术中的最重要部分。”詹姆斯·S.杜森贝里,《商业循环与经济成长》,纽约,1958年,第14—15页。〕也没有简单的先验标准,可以检验一个模型的好坏。要知道点心的味道,只有尝一尝。我们只能从某种假设和想法开始;我们可以利用这些来把不重要的同重要的区别开来;从剩下的重要东西中,我们可以形成似乎是一种制度的部分和因素;我们可以把这些部分和因素集合起来,在进行过程中加以精炼和润饰。当我们最后得到我们的模型时,我们必须使之通过一种检验:它是否有助于理解现实世界?换言之,它是否有助于使我们看出过去不曾看到的联系,把结果同原因的关系显示出来,用有规律的和必然的东西去代替任意的和偶然的东西?一句话,它是否能帮助我们了解这个世界并在其中采取理智的和有效的行动?
  在构造一个垄断资本主义经济的模型时,我们是以上述一般的想法和目的为指导的。这种模型在于把这样一些特点置于舞台的中心,使之成为注意的焦点:它们尽管千差万别,并处在各种细节的覆盖之下,却是决定一种制度的根本性质的东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从分析典型的大企业单位即现代巨型公司开始,其理由已于上章指出。
  再说一遍:我们感兴趣的不是摄影式的现实主义。无疑地,有着非常接近于“理想型”——用马克斯·韦伯的名词——的公司,我们将要接触到;但即使没有这种公司,这种分析也丝毫不会丧失其中肯性。要紧的是,经济中的决定性单位都在清清楚楚地向着一个明确的、可以辨认的模式运动,而这个模式本身比任何同它接近的具体东西更重要得多。以理想型的公司为其主要组成部分的模型,会把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以难于辨认和容易误解的伪装形式存在的东西明白清楚地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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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愿意对其集中注意的公司范例具有若干特点,这些特点我们可以列举于下:
  (1)控制权掌握在经理部门即董事会加主要行政人员手中。外部利益常常(但并不总是)在董事会有着代表,以便使公司的利益和政策同顾客、供应商、银行家等等的利益和政策取得协调;但实权是操在内部的人——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公司身上并把自己的利益和事业同公司的命运连在一起的那些人的手中。
  (2)经理部门是一个自行永久存在下去的集团。所谓对股东全体负责实际上只是一句空话。每一代的经理吸收它自己的继承人,并根据它自己的标准和评价来训练、培养和提拔他们。公司的事业生涯中,普通有两种典型的擢升方式:在某一个公司中从较低的职位上升到较高的职位,以及从一个较小的公司向一个较大的公司转移。成功的顶峰是最大公司之一的总经理或董事长。
  (3)每一家公司都企图通过内部资金的形成来达到财务上的独立,并且通常都能达到这个目的,这种资金继续处于经理部门的支配之下。作为一种政策,公司仍然可向金融机构借款或通过金融机构去借款,但它通常并不是非如此做不可,因而能够避免那种对金融控制的屈服,金融控制在五十年以前的大企业界是十分普通的事情。
  在研究这种类型的巨型公司的行为以前,最好先作一些解释和澄清。
  第一,在我们描述的公司范例中,并没有包含这样的意思:大量财富、家族关系或是个人或家族持有的大宗股票对于经理部门人员的选拔和提升是无关重要的——例如,说戴维·洛克菲勒在大通曼哈顿银行获得一个位置并爬上最高地位,在机会上同任何一个具有相同的个人品质和智力的人是完全一样的。恰好相反,财富和家族关系是极端重要的,并且的确可以认为,这些通常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当然的事。我们所指的是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股票持有、财富、家族关系等等,通常并不能使一个人从外部对一个巨型公司实行控制或施展巨大影响。它们不过是进入内部的敲门砖,公司的实权是从内部运用的。米尔斯把主要之点扼要地叙述于下
  财富的重要单位,不是大财产,而是大公司,拥有财产的个人依各种方式附属于这种大公司。公司是继续存在的财富权力和特权的来源和基础。所有拥有巨大财富的个人和家族,现在都同他们财产所在的大公司打成一片。〔注:C.藏特·米尔斯,《权力人士》,纽约,1956年,第116页。〕
  需要强调的是,权力存在于典型的巨型公司内部而不是存在于它的外部,使得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的“利益集团”概念成为过时的了。按照传统的用法,利益集团是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若干公司,其权力通常操在一个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或一宗大的家族财产手中。〔注:对于三十年代中期美国经济中利益集团的分析,见全国资源委员会的驰名报吿《美国经济的结构》第1编附录13,华盛顿,1939年(保罗·斯威齐,《作为历史的现在》,纽约,1953年,第12章中转载)。〕例如,一家摩根公司过去是投资银行公司——J.P.摩根公司控制之下的一家公司,一家洛克菲勒公司过去是洛克菲勒家族控制之下的一家公司,如此等等。一个利益集团的成员自然要协调它们的政策;在发生冲突时,控制权力(或由控制权力所解释的整个集团)的利益会占上风。
  整个一系列的事态发展,使过去将巨大利益集团连结在一起的纽带松弛或打断了。投资银行家的权力,是以早期公司巨人在建立的时候以及在发展初期对外部资金的迫切需要为基础的。后来,当这些公司巨人由于获得大量垄断利润而发现自己日益能够用从内部形成的资金来满足自己的财务需要时,对外部资金来源的需要就降低了重要性或是完全消失了。同时,家族财产的主宰一切的奠基人逐渐死去,把他们持有的股票留给了无数的继承人、基金会、慈善事业、信托基金等等,于是,一度对许多企业实行绝对控制的所有权单位变得日益乱七八糟,没有领导。这样,较大的公司逐渐从银行家和占统治地位的股东那里赢得了越来越大的独立性,因而使它们的政策在日益增大的程度上适应于它们各自的利益,而不是服从于一个集团的利益。
  我们自然并不是说,在美国经济中利益集团巳经消失或不再具有任何重要性。但我们的确认为,它们的重要性正在迅速降低,一个恰如其分的经济模型不再需要去考虑它们。用实际材料来证明这种看法并非本书的目的,尽管这种材料容易找到。但是,既然对利益集团的绝对重要性的信念是左派思想的一个根深蒂固的信条,似乎应当引证一个具体实例,来说明实际影响了一度普遍承认是两个最有势力的利益集团之一——洛克菲勒集团的解体过程。
  洛克菲勒利益集团的核心,是原来的美孚石油公司,它于1911年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之下分裂,变成了若干单独的公司,在国内不同的地区营业。有着充分的证据,证明在整个二十年代,这些公司依然留在一个利益集团中,处在洛克菲勒的坚强控制之下。它们相互尊重各自的推销区域,并且通常采取共同行动来反对迅速兴起的独立公司。1929年,印第安纳美孚油公司总经理通过代理投票争取股东支持,以便从洛克菲勒家族夺取他的公司的控制权的企图遭到了决定性的失败,而这个未遂的反叛者也就被随随便便地免职了。
  在1929年以后的年代中,石油工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卡特尔形成了;丰富的中东油矿开辟了;在国内,萧条造成的此例分配的制度带来了等于是政府强迫执行的垄断价格;三十年中汽车的数量增至三倍以及石油广泛地代替煤炭用作燃料,使得对石油的需求和石油的生产猛烈增长。原有的各家洛克菲勒公司是怎样对这种事态发展作出反应的呢?它们是继续作为一个队伍而行动,各自尽最大努力来促成整个集团的利益,象利益集团论会引导我们去期望的那样呢?抑或是每一个公司为了它自己的利益各自去争取利用这些新的机会呢?
  历史的记录作出了明确的回答。加利福尼亚美孚油公司大量参加了中东的石油开采,然而没有足够的销售市场,它在国际上是同德士古公司而不是同“兄弟”公司之一合作,甚至不惜以压低汽油价格为代价,侵入了新英格兰六州的市场,而后者在传统上是泽西和索科尼公司的大本营。其他各家公司随即也效法加利福尼亚公司;现在,各家美孚油公司已经完全脱离了1911年划分的推销区域,忙于窃取彼此的市场,和窃取非美孚油公司的市场。
  同时,印第安纳美孚油公司早年完全不参加外国油田的开采(无疑是根据洛克菲勒的命令),现在却渴慕国际石油卡特尔各公司在它们的中东营运中所获得的令人难于置信的巨大利润。于是印第安纳公司和意大利人、日本人以及某些较小的美国独立公司联合起来,提出给予伊朗和其他中东生产人以二十五——七十五的利润分成,而不是按五十——五十的标准平分利润,借此来破坏这个卡特尔。
  很可能,各家老的美孚油公司仍然处于洛克菲勒的影响或许甚至是控制之下;公开发表的材料不能证实情况究竟如何。但是如果它们是那样,人们只能推论说,洛克菲勒们已经决定,促进他们的利益的最好办法,就是容许、也许还鼓励每一家公司去促进它自己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洛克菲勒的控制问题,就变得与各公司的行为或与它们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制度的操纵法不相干了。这是我们在构成我们的模型时愿意加以考虑的一点:我们把可能仍然存在于巨型公司世界中的任何外部控制因素抽去了,因为它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运转方式决非必不可少的。
  这自然并不意味着,每一家巨型公司都是孤立地经营的,没有同盟和组合,没有协议和派别。恰好相反,这些行为方式——象它们的对立物竞争和斗争一样——正是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我们所主张的只不过是:相应的结合不是由对外部控制中心的联系所决定的,而是由内部经理部门的出于理性的深思熟虑所决定的。例如,在石油工业,各家美孚油公司随时准备并愿意同非美孚油公司联合起来,或同它们作斗争,就象它们随时准备并愿意同其他的美孚油公司联合起来,或同它们作斗争一样。一切视最大限度利润在什么地方为转移。
  但是我们说得离题太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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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巨大的、由经理部门控制的,财务上独立的公司预期会看到什么样的行为模式呢?
  正规的经济理论基本上忽视了这个问题,它继续在这样一个假定上运用,即存在着追求最大利润的个人企业家;在远自亚当·斯密以前直到现在关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各种理论中,个人企业家占据了中心地位。保留这个假定,实际上等于是作出了另一个假定:在同这个制度的运行有关的一切方面,公司也象个人企业家一样行事。
  如果停下来想一想,这似乎从表面一看就知道是不可能的。其次,虽然经济理论家基本上忽视了公司,其它的社会科学家却花了许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它。就我们所知,他们当中从来没有人赞成这个提法:现代大公司只是古典企业家的一个放大了的翻版。反之,自从本世纪开头以来,到伯利和米恩斯的名著达到顶点,有着大量的文献极端有力地提出了这种意见:现代公司代表着同个人企业家这种较老的形式在质上的决裂,从现代公司应当期望看到根本不同的行为方式。伯利和米恩斯说;
  可以设想——如果公司制度想要存在下去,这的确好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对大公司的“控制”势必发展成为一种纯粹中立的技术统治,它平衡社会中各个集团的不同要求,并根据公共政策而不是根据私人贪欲去把源源不断的收入分配给每个集团一部分。〔注:《现代公司与私人财产》,纽约,1932年,第356页。〕
  伯利和米恩斯在四分之一世纪以前描述为“可以设想”的事情,已被现今的许多商业现场观察家想当然地认为是既成事实。例如,卡尔·凯森在其向美国经济学会1956年年会提出的一篇论文中,把“经理部门承担的范围广阔的责任”说成是现代公司“行为的特征”之一,并继续写道:
  经理部门不再是追求投资最大收益的所有主的代理人了,它把自己看作是对股东、雇员、顾客、一般公众,也许最重要的是,对作为一个组织的公司本身负责的。……从一种观点来看,这种行为可以称为是负责的:没有表现出贪欲或攫取之心;没有企图把企业的社会成本(the social costs)的一部分去摊在工人或整个社会身上。现代公司是一个有灵魂的公司。〔注:卡尔·凯森,《现代公司的社会意义》,《美国经济评论》,1957年5月,第313—314页。还可参阅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总经理M.J.拉思伯尔尼在1960年4月16日《星期六评论》上所说的话:“大公司的经理部门必须协调范围广泛的各种义务:对投资人,对顾客,对供应商,对雇员,对社会,对全国利益。因而,大公司同受到严密控制的小公司相比,作出决定的范围实际上可能要狭窄一些;小公司在公众心目中不那么显眼,因而不那么容易遭到批评。”〕
  根据这种看法(它今天肯定是非常流行的),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已经不再是商业企业的指导原则了。自行任命并且不对任何外部集团负责的公司经理部门,能够自由选择他们的目的,在一般的场合,它被认为把旧式的对于利润的追求置于各种其他的在数量上较不精确而在质量上则更有价值的目标之下。
  这个“有灵魂的公司”学说的含义是非常深远的。事实是,如果接受了这个学说,全部传统的经济理论都必须放弃,而历史悠久的根据经济效率、正义等等来为现存社会秩序进行的辩护简直是完全垮台了。这一点已由爱德华·S.梅森极为有力地指出:
  但是,如果追求最大限度利润不是指导的力量,那么,资源是怎样分配以求得其最有效的利用的呢,价格同相对稀少性有什么关系呢,生产要素是怎样根据它们对生产所作的贡献来给予报偿的呢?假定一种经济是由几百家大公司组成的,每一家都享有很大的推销能力,全都在有“良心”的经理部门领导之下。每一个经理部门都想要尽力为社会做好事,这自然同它尽力为劳工、顾客、供应商和所有主做好事是一致的。在这样一种经济中,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生产要素是怎样得到报偿的呢,在报偿与功绩之间有什么关系呢?保证资源有效利用的机构——如果还有的话——是什么,公司经理部门怎样能“正确对待”劳工、供应商、顾客和所有主,而同时又为公共利益服务呢?〔注:爱德华·S.梅森,《“经理主义”的辩护》,《商业杂志》,1958年1月,第7页。〕
  经济学家没有试图去答复这些问题;的确,就梅森所假设的那种经济——由几百家有灵魂的公司组成或由它们统治的经济而言,提出这些问题究竟还有什么意义是可以怀疑的。价格和收入全是不确定的,也不会有在理论上可以明确表示的走向平衡的趋势。诚然,在这样一种社会中,经济生活可能会固定下来,成为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统计学家能够予以分析的惯例和模式,但今天的经济理论家将无事可做则似乎是相当明显的。
  有一派思想——它同卡内基工艺学院赫伯特·A.西蒙的名字特别有联系——似乎已经得出上述结论,并在试图用西蒙所称的“组织理论”去研究大公司以及它的含义。根据这种理论,公司并不企图最大限度地得到什么东西,而只是想要获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因此,西蒙用他所称的现代公司经理部门的“获得满意结果”的行为去同设想为旧式企业家特色的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行为相对照。在1956年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西蒙的一篇阐明这个观点的论文已由威斯康辛大学的詹姆斯·厄尔利予以答复,后者若干年来曾以美国成功的大公司为实例,研究经理部门的政策。他总结了大量精心搜集和分析过的实际材料,毫无困难地驳倒了西蒙的理论;从我们的观点看来,更有意义的是,他进一步对现代公司经理部门实际上是怎样行事的提供了最有教益和最富启发性的描述。这篇文章非常之好,却湮灭在美国经济学会的《论文与会议事项》这本没有题目的书中,值得我们将其大部分抢救出来。厄尔利在说明了他同西蒙意见的一些相同之点和某些小小的不同之点以后,进一步叙述如下:
  对于看来是西蒙得出的基本经济原理,我有更严肃的保留意见。他的原理是:商业企业只寻求它的问题的令人满意的解决,特别是,只追求令人满意的利润。他的探讨如此直接地得出这一结论,就是特别使我怀疑它是否能令人满意的事实之一。不论对个人或其他类型的组织来说是如何真实,我却不能把西蒙的“求得满意的结果”的行为同大规模的美国商号的行为等同起来。我同意,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和一般的“使尽可能完善”的传统观念必须加以修正。我坚决认为,他的改变走得太远了。让我简单列举促使我们否定“求得满意结果”这个假定的各种主要证据。
  (1)作为我们研究工作的一部分,我钻研了最近的经理文献,包括一般的和专门的,我这样做的假设之一是,这种文献会透露出先进的商业经理部门的观点和惯例。这种文献的一个令人注意的特点是(除了显然以公共关系〔指对外宣传——译者〕为目的者外),它一贯地集中注意于降低成本,扩大收益和增加利润。自然有许多地方提到要建立标准和必须补救不能令人满意的情况。倾向却总是谋求更好而且常常是最好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好的结果。象塞缪尔·冈珀斯〔注:塞缪尔·冈珀斯(1855—1924年),美国劳工领袖,出生于英国。——译者〕的理想的工会领袖一样,经理部门的模范人物似乎以“再多一些!”作为至少是他的信条之一。
  (2)第二,我对主要的所谓“经理完善”的公司发送了调查表,调查它们的习惯作法和政策,这种研究使我得出了大体相同的结论。我已公布首批研究的主要成果,不想在此重述。〔注:作者在这指的是詹姆斯·S.厄尔利,《“经理完善”的公司的边际政策》,载《美国经济评论》,1956年3月。〕
  (3)使我对西蒙关于商号的假定产生怀疑的第三个事实是,我们的较大企业所利用的经济学家、市场分析家、其他各种专家以及经理顾问的人数迅速增多。这些人大多数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商号降低成本,找出最好的方法,选择最有利的可供选择的办法,发现新的获得利润的机会。当这些老练的先生们在商业顾问班子中占据势力时——我深信他们将要占据势力——以利润为指导的合理性很可能越来越变成商业行为的典型。
  (4)分析技术和经理技术的迅速发展尤其给我以深刻的印象,二者刺激和帮助商号找出费钱最少的做事方式去做最为有利可图的事情。业务研究和数学设计只不过是这种正在成长的技术中的比较新颖的东西。还有大大改进了的会计和预算形式,改进了的市场分析方法,商业预测的精心改进,以及各种非数学设计的有趣类型。这些新技术的统一性质是,它们寻求把合理解决问题的原则运用于商业计划和作出决定中。
  让我把似乎是从我自己的研究中自然得出的关于商业行为的概念简单描述一下,作为总结。它落在追求最大限度利润这个古老的假定和西蒙的“令人满意的利润”两者之间的某一处。它完全承认商号在获取情报和进行计算的能力上具有局限性。它也包含他所提出的“愿望水平”(aspiration level)概念和一种经过修正的“生活力”(viability)原则。我的关于行为方式的假定,最好是简单地描述为“对实际可能的最高利润所作的系统的世俗的追求”。
  它所根据的理论可以非常简短地叙述如下:
  现代大规模商业的主要目的是,高额经理报酬,充分的利润,强固的竞争地位和发展。现代经理部门不把这些目的看作是彼此有严重冲突的,而的确是把它们看作相互不可缺少的。经理部门相信,在今天迅速改变的技术情况和市场情况下,竞争能力,即使是为了存在下去,也要求作出技术革新和重大发展方面的大量开支。既然通过合并来发展是碰运气的事情,并且常常是不可能的,那末大量的并且多少是继续不断的投资支出就是必不可少的了。由于大家公认的理由,经理部门想要使外部的资金供应减到最小限度,因此,这种支出的大部分资金必须由内部形成。这就要求在支付股息之外,还有大量的和日益增长的利润。对经理部门人员的高额报酬也要求如此。所以,大量的日益增长的利润不但是非常重要的直接目的,而且是一种手段。
  考虑到这些目的和需要,先进的经理部门是在一个长时期内来对利润作出设计的,所使用的各种互相配合的计划都包括实际上尽可能长的时期。这些计划所订的利润指标,不但足以支付充分的股息,而且还足以支付必要的革新和发展开支。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新机会的发现,计划是经常修订的。
  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即实际可能的最高利润)的趋势,在这种制度中从几方面表现出来。在修改和重订计划的过程中,花钱较多和获利较少的活动被削减或放弃了,而花钱较少和获利较多的活动则加上去了。成本较低的生产过程和获利较多的那部分产品和市场起着标准的作用,预期其他的生产过程或其他部分的产品和市场都要向它看齐,或为它所代替。通过不断地选择有提供较大收益之望的那种方法和那部分产品与市场,这个标准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之上,可能时并使之上升。最后,整个企业的全部利润和发展目标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日益提高,除非困难的环境不容许这样做。
  诚然,这种目标、计划和标准,在任何时候都代表一定的“愿望水平”,而满足这种愿望水平的努力则受到极大的注意。但这种愿望水平有两个主要之点:(1)它们很可能是难于达到的,(2)它们普通是随着时间而向后倾斜的(即变得越来越大)。因此,即使在顺利的时候,公司的愿望水平也是相当严峻的,并且它们的向上弹性是很大的。反之,把利润和其他标准向下调整则遇着极大的阻力,因此,在困难的时候,商号要试图作出更艰苦的努力,去获取实际可能的最高利润。
  我完全同意,我所概略地叙述的,是可以称为“模范商号”的行为,而不是在数量上堪称现在商业界的代表商号的行为。但我的主要论点是,能使我的概念变成事实的经理技术和专门知识正在迅速发展,日益使商业界容易获得,并且正在被主要的商号迅速采用。因此,我认为,模范商号将变成未来的代表商号。如果是那样,它的行为将越来越适于而不是不适于用我们的某些历史悠久的观念去分析,例如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注:《美国经济评论》,1957年5月,第333—335页。〕
  这篇极好的文章,有两个方面值得评论。第一,它对厄尔利所称的“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和一般的‘使尽可能完善’的传统观念”提出了一个健全的纠正。这个传统观念是同一个或多或少是明白叙述的假设连在一起的: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企业家,对于向他敞开的一切可供选择的办法,以及选定任何几种办法的结合所产生的后果,均具有完全的知识。在此种假设下,他总是能够选择提供绝对的最大限度利润的几种办法的结合。其次,如果假设在变化着的情势面前他的知识依然是同样完全的,那么,合乎逻辑的结论是,他总是能够根据新的情况作出立即的和合适的调整。这里包含了一个假设,即企业家是无所不知的,这个假设自然是荒谬的,它远远不是一种有用的抽象。实际上,经济学家对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原则确实常常赋予了比较明智的意义,但是,由于未能明白否定无所不知这个假设,未能清楚说明追求最大限度利润这个假设中所包含的和所没有包含的都是什么,他们就让自己易于受到西蒙所提出的那种攻击。因此,厄尔利的精心考虑过的文章是很有价值的。通过强调“商号在获取情报和进行计算的能力上具有局限性”,他说得很明白:并没有包含具有完全知识这种假设,而他的全部论据是建立在否定任何绝对的最大限度或尽可能完善的概念的基础之上的。商号(是个人企业家还是公司,并无差别)总是发现自己处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之下,对于变化着的情况只具备有限的知识。在此种情况下,它所能做的决不能超过改善它的利润状况。实际上,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只能是追求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实现的最大的利润增长,自然要服从一个基本的限制性条款:利用今天的获利机会必须不致毁灭明天的获利机会。追求最大限度利润这个原则的全部内容就在于此,但是为了证实“节约”行为模式所必要的东西也恰好尽在于此,这种行为模式是过去两个世纪中全部严肃的经济理论的主要成分。
  我们想要加以强调的厄尔利文章的第二个方面,并且是同我们现在的目的最有关系的一个方面是:它令人信服地表明了,大公司如果不是比个人企业家更加以利润为指导(他十分恰当地把这个问题搁起来没有答复),它无论如何比他具有更好的装备,可以实行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政策。结果是完全一样的:大公司的经济同过去的小企业家相比,更多地而不是更少地受到追求利润的逻辑的统治。
  可能有人认为,这既足以驳倒所谓有灵魂的公司,同时又足以证明这样一些经济学家的传统做法是正确的:他们完全忽视了公司这种企业形式的兴起,继续用个人企业家来进行推理。可是,事实并非如此,这有两个理由:第一,所谓公司具有灵魂,指的不仅是它对待利润取得的态度,而且还有它的对待利润利用的态度,后者尚有待于详细讨论。第二,在个人企业与公司企业之间,无疑地还存在着这样一些差别:它们同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目标没有什么关系,但对经济理论来说,仍然是非常重要的。但在我们讨论这些题目以前,对公司经理部门的动机模式和行为模式作稍稍更为深入的探索,对于我们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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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司于十九世纪后半叶达到全盛时代,首先是在金融和铁路领域,十九世纪末扩大到工业,然后侵入国民经济的大多数其他部门。在一般的场合,早期的巨型公司是由这样一类金融家兼创办人组织起来的(或者是由于合并、倒闭或其他突然事件,不久就落入他们的控制之下的):他们在美国历史中以“强盗大王”,“蒙古暴君”或“大君”闻名——所有这些名称都反映了一般人的咸觉,认为那个时期的美国大商人在掠夺习惯和对公共福利的缺少关心方面,是同封建领主相似的。
  当时商业界的中心不是公司而是大君,后者一般地控制着不同活动领域的若干个公司。〔注:“大君”一词于十九世纪中叶见诸文字,是外国人(不正确地)送给日本幕府的首领的头衔。〕大君是一个非常富有的人,可是他不相信要把他的资金永久束缚在公司中,即使这些公司是处在他自己的控制之下。公司的资产大部分是“别人的钱”,大君为了他自己的利润而不是为了别人的利润经理着这些钱。除了偷盗、欺骗、为了一个公司的利益而榨取另一个公司等等这一类方法(这在当时的丑史中全都是很著名的)以外,他的主要兴趣是,以廉价购入证券,而以高价售出,借以获得资本增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有时可以创办一个公司,有时又可以使之倒闭。凡勃伦可以说是这种商业企业的古典理论家,用他的话来说:
  随着现代紧密结合的和综合的工业制度的更充分发展,商人的主要注意点已从对某种工业过程(他的生计曾一度与之息息相关)实行的旧式的监督和节制,转到投资的再分配,即把资金机警地从获利较少的投机事业转到获利较多的投机事业上。转到通过精明的投资和同其他商人的联合,来对商业上的紧要关节实行战略控制上。〔注:索尔斯坦·凡勃伦,《商业企业理论》,纽约,1904年,第24页。〕
  现代的公司经理同五十年以前的大君是一种非常不同类型的人。在一方面,他代表着回到大君以前的时代,他的主要关怀又回到了“对他的生计与之息息相关的某种工业过程实行监督和调节”。反之,在另一方面,他是古典企业家和大君二者的对立面:后二者是典型的个人主义者,而他却是“组织人”这一类中的主要的一种。
  有许多方式可以描写大君和现代经理的不同。前者是巨型公司的父亲,而后者则是巨型公司的儿子。大君站在公司的外面和上面,统治着公司;经理则是一个内部人,为公司所统治。大君效忠于他自己和他的家族(在其资产阶级的形态中,家族在本质上只是个人的扩大);经理则效忠于他所从属的并通过它来表现自己的那个组织。对大君来说,公司只不过是发财致富的手段;而对经理来说,公司的好处变成了一种经济的和伦理的目的。大君从公司偷盗,而经理则为公司而偷盗。〔注:一般舆论宽恕经理而不宽恕大君。其所以有这种普遍印象(在对美国现况进行描述和评论的人们心目中,这种印象现在已经变成了自明的真理),大概是因为:今天的商人同半世纪以前他的前人比较,是一个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似乎没有什么充分理由要接受这种观点;的确,已故的E.H.萨瑟兰在其重要的但很被人忽视的著作《白领犯罪》一书(纽约,1949年)中所揭露的,经理部门为促进公司的目的而造成的犯罪行为的广泛,显然会使人得出相反的结论。无疑地有了改变的,是经理部门犯罪行为的类型,虽然似乎还没有人(包括萨瑟兰自己)认识到这个事实对于理解最近的美国历史的重要性。还可以参阅J.G.富勒,《君子型的同谋犯》(纽约,1962年):这是重型电机设备工业中有名的确定价格案的故事。〕
  所有这一切,已由一位现代经理巧妙地总结起来,这位经理是过去最有名的企业家之一的孙子。在1955年4月28日向美国报刊发行人协会致词时,亨利·福特第二说:
  现代的公司或股份冒险资本主义巳经主要地代替了大君资本主义。一个人班子的所有主兼经理已经迅速地被一个新的专门职业的经理阶级所代替,这种人更多地是献身于公司事业的促进,而不是为了少数所有主的发财致富。
  实际上,经理并不象医师和律师那样的专门职业家——没有公认的标准、训练等等——但就主要之点来说,福特先生无疑是正确的。大君只对自己的发财致富感兴趣,他是一个个人主义者。现代经理献身于公司事业的促进,他是一个“公司人。”〔注:福特先生的话后来被一位大企业的主管公共关系的人所借用,并加以润饰。通用电气公司伊万德尔工厂的主管雇员和工厂社会关系的经理J.C.麦奎因,1956年8月29日在辛辛那提公立中小学教师协会第十届年会上发表演说,他不加声明地重复了亨利·福特第二上面这段话中从“现代的公司或股分冒险资本主义”到“专门职业的经理阶级所代着”一部分,最后一部分那改变如下:“这种人献身于为所有对企业的货物和劳务有贡献和有请求权的人的经过平衡的最大利益服务”。(油印稿。)在这里,我们又遇到了有灵魂的公司——也可以瞥见它在公共关系界的想象力丰富的心田中的起源。〕
  以上所述,并不包含大君已从美国现场完全消失这个意思。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的长期通货膨胀,产生了一大批同大君的社会学类型完全符合的创办人和经营者。但他们现在是在美国经济的边缘和隙缝中活动,被今天的真正大商人即巨型公司的经理们所鄙弃和轻视。在这方面,我们有幸有着这两种类型的直接对抗的记录。现代的大君就是卡什·麦考尔,他是卡梅隆·霍利所著同名小说中的主人公,这位作者自己原来就是一位大商人。公司经理是弗兰克·阿布拉姆斯,按资产列为美国最大的工业公司——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的退休董事长。对抗是由《商业周刊》安排的,它对不同背景的若干商人提出问题,询问他们对卡什·麦考尔及其经营方法的反应。〔注:《卡什·麦考尔这位经营者好不好?》,《商业周刊》,1955年12月17日。在被询问的人中,卡什·麦考尔的最热情的拥护者是刘易斯·E.沃尔夫森,也许是战后十年中真实的卡什·麦考尔们的最好标本。〕
  卡什·麦考尔是一个具有几乎是超人的手腕和胆量的人,他拥有确实可靠的迈达斯〔注:迈达斯,或译米达斯。希腊神话中的弗利治亚国王,贪恋财富,曾由神赐给点物成金的法术。——译者〕的点物成金术。他专门从事购买公司,加以整理,然后将其售出,获得高额利润。为此目的,他有一长串精力充沛的侍从——律师,经理顾问,侦探,等等。他对于落在他手中的任何财产都没有兴趣去保持或发展,因此之故,他在全书中都被用来同“公司人”(这个名词是霍利创造的)相对照,公司人首先对自己为之工作的公司效忠,他被描写为越来越变成是标准的美国商人形象。弗兰克·阿布拉姆斯对卡什·麦考尔的意见要点如下(插入语和删节是由《商业周刊》作的):
  个人主义者〔在霍利的书中〕似乎是诡计多端的人,他在改组公司中创造奇迹,而公司人则是沉闷苦干的人,他对较大的事物安排很少或没有作出贡献。我的经验完全相反。我发现公司人是乐意尽最大努力去为一项正当事业奋斗的人,并满足于和〔他的公司〕一道获得成功。个人主义者很可能变成一个追求私利的人……他今天忠诚于这个公司,明天又忠诚于那个公司,他所关心的似乎主要是个人的权力和财富的装饰。
  我的商业经验是……在税收舞弊和创办企业的阴谋诡计方面是没有沾手的,而这些似乎是书中重要人物所主要关怀的事情。也许我同较小的商业生涯中的某些事实是绝缘的,如果是那样,我现在,在退休中,就能够欣赏我过去是多么幸运。
  这是一个真正贵族的声音,他在一生中职位牢固可靠,表现出安全而又自信。他以把他自己和他的公司等同起来并分享它的繁荣而自豪。个人主义者对他来说是毫无用处的:他们是不可靠的,而他们的不安全,又使得他们陷入了攫取权力和进行炫耀的鄙俗作法中。尤其是,他意识到他是生存于大商业的世界中,这个世界的统治者们也象古代的封建贵族一样,学会了优雅地生活着,“同较小的商业生涯中的事实绝缘”。
  最后一句话充分说明了今天的美国社会。卡什·麦考尔并不是一个渺小的商店老板。他拥有费拉德尔菲亚市最大的旅馆之一,并占住它的整整一层楼;他乘自己的私人飞机旅行并拥有一宗大的乡村地产;他只要凭一时冲动,就可以花费千百万美元。事实上,按照好莱坞的标准,卡什·麦考尔就是大商人的典型。然而对弗兰克·阿布拉姆斯——他的钱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卡什·麦考尔假定所有的那么多——来说,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庸俗的炫耀和卑鄙的诡计。对公司人这个贵族阶级来说,大商业就是美孚石油公司和几十家类似的巨型公司,它们集体控制着全国的经济命运——所有其余的都被随随便便地抛进了“较小的商业”这个垃圾堆中。有一个贵族——匹兹堡玻璃板公司副总经理——写道:“在今天的美国,一百三十五家公司拥有工业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五。这些才是值得注意的公司。经理权力就落在这里。”〔注:利兰·哈泽德:《经济学家所不知道的关于工资的事情》,《哈佛商业评论》,1957年1—2月,第56页。〕很明显,权力的行使同权力的自觉完全是一致的。〔注:在这里,不能试图去探讨大商人从大君到公司人的转变所带来的各种结果和含义。然而,我们在离开这个题目以前,不能不提一下,这个题目已经对严肃的文献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卡什·麦考尔》应当看作是采取小说形式的当代记录)。戴维·登普西写道:“自从弗兰克·诺里斯在《地狱》一书中塑造了现代资本家这个典型以来的五十四年中,美国小说家对待商业界的态度经历了一个完全的改变。诺里斯,以及后来的德莱塞,把公司的兴起看作是一个人的事情;他们的注意中心,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统治着商业的个人,但他的行为也影响整个社会。诺里斯书中的小麦投机商柯蒂斯·贾德温,也象德莱塞书中的十九世纪资本家弗兰克·考珀伍德一样,是按照牺牲他自己的正直来建立一个王国这种英雄的古典传统来塑造的。既然现在很少有美国公司是由单独一个人统治的,小说家就不得不转变——实际上是颠倒——自己的观点。今天,是公司本身……变成了反派角色;是陷在公司机构中的个人,而不是公众,变成了牺牲品。……”欧内斯特·帕韦尔对《来自黑暗之塔》一书的评论,载1957年6月23日《纽约时报》(星期日书刊专栏)。
  在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分析从我们看来似乎不是十分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现在很少有美国公司是由单独一个人统治的”。有着很多这样的公司,即使是在最大的公司中。要害是,公司人——即使他在自己公司中上升到统治的地位,象常常发生的情况一样——是同旧式的大君非常不同类型的人,并起着和旧式大君非常不同的作用。对大君来说,公司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而对公司人来说,公司已变成了一种目的。〕


5


  大公司是由公司人来经营的。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他们企求的是什么,为什么企求这些东西?在美国社会的阶级结构中,他们处于怎样的地位?
  有一个普遍的印象,并且有许多文献来支持它和宣扬它:大公司的经理部门形成了某种单独的、独立的或者是“中立的”社会阶级。这种观点,我们在伯利和米恩斯的“中立的技术统治”和卡尔·凯森的“有灵魂的公司”中已经看到了它的基本形式;它在詹姆斯·伯纳姆的《经理革命》和伯利的《二十世纪的资本主义革命》这一类著作中得到了更详尽的发挥。这种理论的大多数不同版本都在提供有趣的和有启发性的见识方面作出了贡献,但在我们看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基本观念是错误的。
  事实上,经理阶层是有产阶级中最活跃、最有影响的一部分。所有的研究都表明,它的成员主要是从阶级结构的中层和上层补充进来的,他们同C.赖特·米尔斯所称的“非常富有的人”是部分一致的;除了少数的不值一提的例外,他们自己本来就是非常富有的人,这同他们由于和公司发生关系而得到的大宗收入和广泛特权毫不相干。〔注:到现在为止,对这些题目的最好的阐述见诸C.赖特·米尔斯的《权力人士》一书,特别是第6,7,8章。〕下面这一点自然是真实的,我们也已经着重指出:在普通的大公司,经理部门是不受股东控制的,从这种意义说,“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是事实。但是没有理由从这一点得出结论说:一般的经理部门是同一般的所有权不发生关系的。恰好相反,经理们是在最大的所有主当中的;由于他们所处的战略地位,他们的作用是充当所有大规模财产的保护人和发言人。他们远远不是一个单独的阶级,而是实际上构成了有产阶级的领导阶层。
  这并不是说,经理们按其经理的身份并没有与别人不同的利益。象有产阶级的其他部分一样,他们是有自己的利益的。但是由此引起的利益冲突是经理们与小财产所有主之间的冲突,而不是经理们与大财产所有主之间的冲突。在这一点上,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股息政策。
  一般假定,经理们要求得到最大数量的公司内部资金(上面已经提到),因而形成了在低股息支付率上的一种利益,而股东们所关心的是获得最大限度的可支配现金收入,因而形成了在高股息支付率上的一种利益。实际上,这种假定未免太简单了。大多数经理本身就是大股东(本公司的和其他公司的),因此,在股息上有着和其他大股东相同的利益。这种利益,既不是最小限度的股息支付率,也不是最大限度的股息支付率,而是落在两者之间:持有的股票应当提供合理的现金收入(对经理们来说,作为他们退休以后或死后家庭生活安全的保证,这是特别重要的);另一方面,持有的股票也应当在价值上稳步增长。前者要求支付股息,后者则要求将利润用作再投资。然而,寄托于低支付率上的特殊经理利益确实是存在的,并且无疑是重要的。但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使得经理们成为极大的股东的同盟者,对这些股东来说,最低限度支付率也是绝对必需的。理由自然是,最富有的人无论如何要把他们的一大部分收入储蓄起来;如果他们持有其股票的公司替他们从事储蓄,而不是支付股息去让他们自己储蓄,那对他们是很有好处的。公司储蓄的结果,是增加他们的股票的价值。如果在任何时候他们为了消费或者为了作其他投资而需要现金,他们可将股票的一部分或全部售出,以资本增加的形式实现股票价值的增长,而纳税是按百分之二十五的最低税率的。反之,如果他们以股息形式获得更多收入,则必须按适用于他们等级的更高得多的税率纳税,这自然削减了他们的有效储蓄率。
  要求较高股息支付率的压力,一般来自小股东。只在很少的场合,这种压力才能通过正式的公司表决机器对经理部门有效地施展出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股东是没有影响的。从社会方面来说,美国的七百万左右的小股东是一个重要集团:他们很可能是有实力的公民,是具有地方政治影响的舆论领袖。既然有产阶级中的小小的上层(包括有产阶级的领导成分,即大公司的经理们)在政治上总是脆弱的,它自然想要得到小股东们的拥护和效忠。一种适度的,或许更重要的是,一种稳定的股息政策是保证获得这种拥护的最有效的方式。
  实际上,股息政策是经理部门和大股东期求低支付率的愿望和小股东期求高支付率的愿望之间的妥协结果。而且,象可以预期的,在一个公司与另一个公司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主要为少数富人或家族拥有的公司,倾向于采取最低的股息支付率;而最高的支付率则可能是既有大量小股东而又处在可以称为“公共关系敏感”的经济领域的公司所采用的。还象可以预期的,经理部门在确定这种妥协的条件时一般都占上风;在大多数由经理部门控制的工业公司中,支付率维持在百分之五十或更少一些。而且,当利润增长时,经理部门故意拖延,不使股息同新利润水平相适应,以便在繁荣之时,实际的支付率(有别于支付率指标)倾向于下降。〔注:关于更完全的数字资料,参阅约翰·林纳的杰出的研究,《公司收入在股息、保留利润和税收之间的分配》,《美国经济评论》,1956年5月。〕所有这一切均足以证明经理部门同非常富有者的联合权力:两者在事实上结合成为协调一致的利益集团,处在经济金字塔的顶峰。

6


  公司人献身于其公司事业的促进。但这并不是说,同在他以前的大君或个人所有主企业家比较起来,在作为经济人方面,在自私方面,在利他方面,有多少不同的程度差别。所有这些概念,从好的方面说,是毫无关系的;从坏的方面说,是引起误解的。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种“心理学”上的问题,而是制度加诸运用这种制度的人员身上的选择作用和陶冶作用的问题。这好象是太基本了,不值得一提,然而很不幸,不可能想当然地认为经济学家具有这种程度的开明。经济理论仍然严重地渗透着十九世纪功利主义的“用心理学进行分析”的传统,需要经常提醒经济学家:这种传统只会导致混乱和蒙眛主义。
  为了变得繁荣昌盛,一种社会秩序必须向它的成员逐渐灌输送样一种野心:获得按照这种秩序自己的条件所说的成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最高的成功形式是商业上的成功;而在垄断资本主义下,最高的商业形式是大公司。在这种制度下,对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的正常压力,必然是努力工作,爬上一个尽可能大的公司的尽可能高的职位。〔注:“达到伟大和保持伟大的途径,永远是为某种更多的东西而奋斗。”奥斯本·埃利奥特,《登蜂造极的人们》,纽约,1959年,第40页。这本书包含许多关于美国商业领袖们的有用的情报。〕当他一旦进入了某一个公司之后,他使自己献身于两个目的:沿着经理的阶梯向上爬;提高他的公司在公司界的相对地位。实际上这两个目的是难以区别的:一个青年人在公有中职位的提高,依存于他对改进公司的地位所作的贡献。这就是事情的关键,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毫无保留地说,公司人是献身于他的公司事业的促进的:他的献身于其公司事业的促进,同他的献身于他自己职位的提高,在程度上是完全一致的。
  即使在他达到了某一个公司的顶峰以后,以上所述仍然是真实的。如果他的工作成绩优良,他可能“被邀请”到一个较大的公司去。即使不是这样,或者没有这种希望,他仍然对改进以他为首的那个公司的地位同样感到兴趣;因为在商业界,名望、威信和权力并不是个别商人的属性,而是由他的公司的名望、威信和权力以及他在这个公司中的职位赋予他的。
  这些命题在《卡什·麦考尔》一书中得到了生动的说明。格兰特·奥斯汀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之一,是一个小公司的所有主兼总经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这个公司变得获利异常丰厚,但奥斯汀不久就发现,他在商业界的地位依然未变。“利润跃增到能付给他自己年薪十万美元——这是一个总经理的标志——的水平,但格兰特·奥斯特从他同华盛顿、纽约和底特律商业界日益增多的接触中知道,萨福克铸造公司被说成所谓小商业的使人感到痛苦的小小实例。他在工业界的名望在社会学上等于是一个地位低下的用谷物交租的佃农。”他的女儿被一个不对外开放的女子学校拒绝入学,借口是没有空缺。“格特兰·奥斯汀知道并非如此。还有些别的人,他们的女儿申请在后,倒都被接纳了。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他还不是一个大得足够算数的人。查德威克学校象他在普尔曼俱乐部汽车中遇到的那么许多人一样——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萨福克铸造公司。担任一个小公司的总经理是微不足道的。”格兰特·奥斯汀结婚以来最幸福的一星期是在纽约召开的全国制造商协会大会期间度过的,在那里他和他的妻子举行了一次宴会。“他们的客人都是其他的总经理夫妇,这些人的公司在资产净值上全都超过了他们,但米里亚姆保持着她的尊严。……在她丈夫参加大会的会议期间,她设法结识了两位妇女,她们的丈夫全都是证券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牌的公司的高级职员。”通过奥斯汀商业生涯的结局,小说用一种讽剌的手法使人了解了主要的论点。他被小商业问题折磨着,弄得灰心丧气,最后决定把公司卖掉。他比公司的实际资产多得了两百万美元——反而发现,现在突然之间,由于同任何公司都没有联系,即便是在从前把他当作平等者接待的那些商业界,他也是一个无名小卒了。
  但是规模大小并不是衡量公司地位的唯一指标:这未免过分简单化了。其他的重要指标是:发展速度,以及以信用等级和公司证券价格等为标准来衡量的“力量”。因此,假定规模大小一样,一个公司如果力量更强大些,发展得更快些,它就列在别的公司的前面;并且力量和迅速发展甚至可以抵消规模更大这种差别,如果较大的公司处在停滞状态或正在衰败下去。因此,公司政策的主要目标是——这同时也是,并且不可避免地是公司经理们的个人目标——力量、发展速度和规模。没有一个普遍公式可以用来在数量上确定或者用来结合这些目标——也无需有这种公式。因为它们可以归结到一个统一的共同标准——利润率。利润为扩大提供了内部资金。利润是力量的主要支柱,力量又使公司获得外部资金,如果当需要这种资金的时候。内部扩大、购入和合并是公司发展的方式,而发展乃是通往大规模的道路。因此,利润尽管不是最后的目标,却是达到一切最后目标的必要手段。就以这种资格,利润变成了公司政策的直接的、唯一的、统一的、数量上的目标,公司合理性的试金石,公司成功的尺度。厄尔利所如此卓越地描述的那种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行为(见第30—31页),其真正的——社会结构方面的而不是个人心理方面的——解释就在这里。
  还没有谈到公司行政人员是否追求使他们的薪金和(或)个人收入达到最大限度。〔注:二者自然并不是等同的。主要由于纳税的原因,公司界发明了在旧式的薪金和奖金之外,对行政人员作出补偿的各种各样的方法。从行政人员整个的一生来看,这种“小额优惠”可能甚至比薪金更为重要。保证信托公司在1956年11月24日《商业周刊》刊登的一则广告中说:“在今天采用利润分享计划、退休计划和股票购买特权的时代,普通的商业行政人员的现在和将来的资本资产比起他的银行存款和薪金支票所表示的要大得多了。”〕可以有把握地假定,他们是这样做的,其理由有二。第一,有一种选择过程在发生作用,它倾向于把那些最有兴趣为商业赚钱的人吸引过来,使对这样做不太感兴趣的人转向别的行业。正如凡勃伦所说,“不以增加财产为目的的人不会走进商业界。”〔注:《商业企业的理论》,第20页。〕第二,在任何一定的商业环境中,薪金或收入的相对大小是名望的一个重要标志。小威廉.H.怀特在研究行政人员对待税收的态度时,发现下面的事是实在的:
  行政人员对高额税收虽然感到不快,但对他们来说,薪金的关键方面,不是它的绝对数量,而是它的相对数量。而相对数量依存于纳税的收入。看到表示薪金总额的那部分付款存根可能虚伪地哈哈一笑,但那依然是关键性的部分,每年得到三万美元的人,当考虑到他的每年得到三万七千美元的敌手拿到家中去的只比他多八百九十二美元时,并不感到多大安慰。〔注:《组织人》,纽约,1958年,第144—145页。〕
  因而,不可能有任何疑问:公司经理们通常是为使个人收入最大限度化而奋斗的。但是,如果我们作相反的假定,即公司人不关心他们收入的大小,他们进入商业界并且为之艰苦地工作是因为欢喜这样做而不是为了赚钱,这对于公司行为的理论也不会有所改变。肯定有一些商人是这样感觉的;的确他们可能全都属于这种类型,并从而得到报偿,而不致改变他们作为公司人的行为的任何一点。
  可以用类比来说明这一点。一个职业的棒球运动员用打球来谋生。他可能憎恶这种生涯,完全是为了金钱而继续打球。或者,他可能爱好这种运动,在必要时没有钱也十分愿意打球。当他去到运动场上时,这一切毫无关系。在那里,他的目标不再受他个人感觉或爱好所支配;这些目标在棒球规则手册中已经给他规定了。不管他喜欢什么和不喜欢什么,不管他内心的强烈欲望如何,他的行动必须指向一个唯一的可以测量的目的,即比另外一队得到更多的分数。如果他不愿意或不能够按照手册从事运动,他就会被从队里开除,失去工作。如果他对他的俱乐部的成功贡献不够,他就会被勒令退出比赛,或降到较小的联合会去。
  棒球据说是美国的国民运动。可以更正确地说,商业是美国的国民运动:有着更多得多的人从事于此,而奖励也要更高得多。但是二者是在相同的原则上运用的。在棒球,目标是达到联合会的顶峰;日常的政策是,通过比对抗球队取得更多分数来赢得竞赛;运动员的成绩是根据他们逐日表演的累计数来判定的。在商业界,目标是爬上公司金字塔的顶峰;日常的政策是追求最大可能的利润;象在棒球中一样,人们的成绩是根据他们逐日的表演的累积来判断的。在这两种情况中,拒绝按照规则比赛的人是要被抛弃的。表演达不到标准的人要往底层沉下去。在这两种情况中,个人的动机都是无足轻重的,除非这种动机可能有助于行动的效率;而在这一方面,动机是和许多其他因素——例如体力,智力,技巧,训练等等一道发生作用的。
  总之,商业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制度,它根据人所熟知的标准来进行选择和给予奖励。指导原则是,在一个公司内部,尽可能爬到接近顶峰,而这个公司在公司界中也要尽可能接近顶峰。因此需要有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需要把一经获得的利润用来加强公司的财政力量和加快公司的发展速度。这些事情变成了商业界的主观目的和价值,因为它们是这个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这个制度的性质决定着它的成员的心理,而不是相反。
  这种分析的一个必然的结果需要特别强调。马克思写道:“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初期,……致富欲和贪欲作为绝对的欲望占统治地位。……积累啊,积累啊!这就是摩西和先知们!”〔注:《资本论》第1卷,第22章,第3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51—652页。原注199,“据基督教传说、圣经《旧约全书》是摩西和其他先知们写成的。马克思在这里用‘摩西和先知们’这句话的意思是:这是主要的东西:这是第一诫!”——译者)〕但是他小心地指出,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欲望并非出自人性,而是它在其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制度的产物:
  〔资本家〕同货币储藏者一样,具有绝对的致富欲。但是,在货币储藏者那里,这表现为个人的狂热,在资本家那里,这却表现为社会机构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构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此外,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使投入工业企业的资本有不断增长的必要,而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支配着每一个资本家。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扩大自己的资本来维持自己的资本,而他扩大资本只能靠累进的积累。〔注:《资本论》第1卷,第22章,第3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49—650页)。〕
  自从资本主义生产在历史上开始出现以来,即使从马克思写下《资本论》算起,我们已经走过一段长远的历程。在现今,一个抓住每一分钱不放、焦急地注视着他的财产增长的贪得无厌的资本家,似乎只是一部十九世纪小说的老一套。今天的公司人的态度很不同。诚然,他愿意能赚多少钱就赚多少钱,但是他花钱很慷慨,他从公司得到的退休金和其他额外津贴使得他能对自己的个人储蓄怀抱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注意到现代商人和他的早期地位相同的人的对照,人们可能匆勿作出结论:旧的推动力已经从这个制度中消逝了,由积累这个动机不断地推动它前进的资本主义这幅古典的画图同今天的状况就是不相符合。〔注:熊彼特正是犯了这个错误。“资产阶级主要是为了投资而工作,资产阶级为之奋斗并在目光短浅的政府面前为之捍卫的,与其说是消费的标准,倒不如说是积累的标准。随着家庭动机所提供的推动力量的削弱,商人在时间上的视野大体上缩短到了他的一生的期望。即使他看到无需担心结果只不过使他的纳说单数字增大,他现在也可能不象过去那样愿意去完成那种赚钱、储蓄和投资的职能。他被驱向一种反储蓄的心理状态,并日益易于接受反储蓄的理论,后者是一种短暂哲学的标志了。”J.A.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政治》,纽约,1942年,第160—161页。熊彼特似乎完全没有看到:这些话一点也不适用于公司资本家。〕
  我们现在可以看出,这是一种皮相之论。今天的真正的资本家不是个别商人,而是公司。商人在他的私生活中做些什么,他对待取得和花费他的个人收入的态度如何——这些同这个制度的运转在本质上无关。重要的是,他在他的公司生活中做些什么,他对待公司收入的取得和花费的态度如何。而在这里,毫无疑问的是,利润的形成和积累,在今天也同在过去一样,居于统治的地位。在今天的宏伟壮丽的公司办公大楼的大门上,也象在一两个世纪以前中等商号的办公室的墙垣上一样,如果看到铭刻着下面的格言,那会是同样合适的“积累啊!积累啊!这就是摩西和先知们。”

7


  个人资本家由公司资本家所代替,构成了资本家职能的制度化。资本家职能的核心是积累:积累一向是这个制度的原动机,是它的冲突的所在地,既是它的胜利的根源,又是它的毁灭的根源。但只在这个制度的幼年时期,才能把积累说成是资本家义务的全部。成功也带来了责任。用马克思的话来说:
  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已经习以为常的挥霍,作为炫耀富有从而取得信贷的手段,甚至成了“不幸的”资本家营业上的一种必要。奢侈被列入资本的交际费用。〔注:《资本论》第1卷,第22章,第3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51页)。〕
  这种交际费用在传统上采取的形式,一方面是摆阔气的挥霍浪费,另一方面是慈善事业。两者一向具有今天所称的公共关系目的:一种是用来眩惑和吓唬公众,另一种是用来获取对它的忠心和爱戴。两者都是由资本家以他的私人资格负担的。
  近年来美国现场中最惊人的改变之一是:商业界的贵族阶级在两类支出上的显着下降。新港和南安普顿的大地产,摩根们和阿斯特们的豪华游艇,为初进社交界的子女举行的耗资五十万美元或更多的宴会——关于这些,人们现在更多地是在历史书中读到,而不是在每日报刊的社交专栏中读到。今天的大商人(得克萨斯的石油商除外,他们也应当如此)的生活,如果说不上是朴素的,至少也还是相当不引人注目的,他最不愿意做的是拿他的财富来作轰动一时的夸耀。同样,个人慈善行为所起的显著作用似乎日益减退——如此之甚,以致全国最大的商人之一在论述公司界的问题时,感到有理由将其中一章题名为“日益消失的慈善事业家”。〔注:克劳福德·H.格林沃尔特,《不平常的人:组织中的个人》,纽约,多伦多,伦救,1959年,第113页以下。〕
  可是,这些事态发展并不意味着,资本的交际费用已经莫明其妙地取消了。也象资本家职能的其他方面一样,支付资本的交际费用的责任已经制度化了。在今天,必须由公司自己来在公众面前维持高度的生活水准,而它是这样来做的:建筑宏伟的总办公处大楼,为它的工作人员准备豪华程度与年俱增的办公室,用公司自有的成队的喷气式飞机和卡迪雅克牌汽车输送他们,给他们设立不限数目的开支账户,等等,等等。〔注:看一看六十层高的大通曼哈顿银行新大楼。该行印行的一个小册子——《纽约的一个新的里程碑》说:“大通曼哈顿银行大楼高达八百一十三呎,足以使清晨初升的太阳光折回去向它自己照耀,它代表着一种建筑理想的实现和一种现代经理部门的高水平标志。它的设计不仅是为了实用,而且是为了表现——它的耸入云霄的棱角预示着一个新纪元,而不仅仅是一种暂时的需要……当这个建筑物还在酿酝中时,就决定:美术是装饰这个极度简单化的现代建筑的最好陪衬。因此,银行聘请了一个美术专家委员会,来选定各种作为装饰的美术作品,以便建立一个温暖的和令人兴奋的环境,不但雇员们可以在这个环境中工作,而且它同时还可以表示大通对于人们最感亲切的东西的关怀。选定来装饰私人办公室和接待区域的美术作品,从抽象印象派的最新创作到原始的美洲文物,无所不包,蕴涵着大通在美国历史中所起的丰富多彩的作用以及它在全球的利益。……大通曼哈顿广场1号真正是许多东西的统一体——它是这样一个时代的产物:遨游太空不再是徒托空谈,而人们穿越大洋的深渊就好象走过街道一般容易——它是建筑史上的水准基点——它是令人惊得的机器体——它是一个美术馆,同全世界任何的美术馆都不同——它是大通曼哈顿对于历史上有名的金融区的未来深具信心的巍然屹立的标志。”对于这座人们极为珍视的纪念馆,所有的美国人能够分享正当的骄傲,尤其是因为,他们作为纳税人,大约付出了它的一半费用。〕其中大多数彻头彻尾是摆阔气的奢侈浪费,同生产效率只有消极的相互关系(如果还有关系的话);然而,认真要求享有大商业名望的公司,没有一个会梦想到忽视它的业务经营的这一方面。规模、成功、力量——公司政策所迫切需求的东西——不仅必须获得,而且还必须显示出来,让全世界都看到。眩惑和吓唬的需要还是同过去一样大,它所引起的支出肯定是随着资本的增长而一同增长了。已经改变的,是挥霍浪费的形式和方法,而不是它的目的或内容。
  关于慈善事业,大体也是如此。这也正在制度化;虽然直到现在基金会还在领先,公司本身也正在起着日益增长的重大作用,特别是在为高等教育机关提供私人援助的领域。〔注:人们不应当认为,这全是纯粹的慈善事业。教育经费援助委员会主席威廉·M.康普顿写道:“商业公司并不是慈善团体。但当考虑到慈善行为对于它们的所有主有利时,商业公司是能够‘行善’的”。《美国大学联合会公报》,1954年3月。康普顿先生从他自己的切身体会中,大概是知道公司对于这种事情是怎样感觉的。或者再引用杜邦公司总经理克劳福德·格林瓦尔特的话:美国工业的继续进步,依存于国家有“一个平衡的研究计划,这意味着,国家必须用一定数量的基本研究去补充它的应用研究,这种基本研究须足以提供一切科学进步所依据的基本情报。……这种研究的很大一部分现在是由工业进行的。可是,主要的责任应当由我们的大学来担负,因为只有大学才能提供使真正的基本科学研究能够蓬勃发展的气氛。问题不是在于劝说,而是在于财政;正是在这一方面,工业通过援助高等院校的基本研究,能够同时为它的股东们服务,并满足一种公共需要(《不平常的人》,第137—138页。)〕这样一些观察家无疑是正确的:他们在这里看到了一种将要继续到永远的未来的趋势;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差不多一切私人慈善事业的费用,均将由公司直接负担。
  正是在这个慈善事业的领域,以及在伴随着它并与之密切相关的公共关系的努力方面,我们发现在“有灵魂的公司”这个概念中具有一点点纯真的实在性。在早先批判这种概念时,我们驳斥了凯森在《现代公司的社会意义》一文中所持的观点,即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已经不再是公司行为的指导原则。但当凯森谈到现代公司“对一般公众的责任颇为广泛”并列举其中的“领导当地的慈善事业,关心工厂建筑和自然风景美化,对高等教育提供援助,甚至进行纯粹的科学研究”时,我们是没有理由对他吹毛求疵的。公司在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利润以后,确实感到有责任去从事这种活动,并且差不多可以肯定,它将要在日益增大的程度上这样做。如果这些就是公司灵魂的产物,那末这种超自然的实体的存在可以被认为是事实。然而那是一种人们所熟悉的灵魂,而不是一种新灵魂。它从资本家人道主义者的垂死的躯体中逃离出来,现在移居到了资本家公司中。对整个制度来说,灵魂性并无丝毫增长。

8


  我们曾试图表明,今天的巨型公司是追求最大限度利润并把资本积累到至少是早期个人企业家所达到的那样大的限度的发动机。但是它不只是个人资本家的放大了和制度化了的翻版。在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企业中,有着主要的差别,其中至少有两个对垄断资本主义的一般理论是极关重要的:公司比个人资本家具有更长的时间视野;公司是一个更富于理性的计算者。两者主要是同公司业务的无与伦比的更大规模有关的。
  公司在原则上是永远存在的,并且对它的工作人员反复灌输了一种长的时间视野,这不是因为它的特殊的法律形式(归根到底,公司也象个人企业一样,能够很容易结束的),而是因为它“使之公司化的”是一宗巨大的和复杂的资本投资,其价值依存于公司的被保持作为一个业务发达的商号。同样,公司营业的规模迫使经理职能达到了广泛的专业化和合理化。杜邦公司总经理克劳福德·H.格林瓦尔特写道:“总经理职务的最好的类比,也许是交响乐队的指挥,在他的手下,一百种左右高度专业化然而又极不相同的技巧变成了一种效能极高的单一的努力。”〔注:《不平凡的人》,第64页。〕至于大公司的合理化因素,没有比在前面第29—31页所引证的厄尔利文章中那么强调指出的那些方法——成本会计,预算,资料整理,经理顾问,业务研究,以及另外许多其他东西——(以及运用这些方法的人员)的迅速扩展更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了。
  公司的长的时间视野和经理的合理化产生了某种特殊的态度和行为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或许是:(1)系统地避免冒风险,(2)对公司界的其他成员采取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态度。在这两方面,同旧式的个人企业的改变在量上是如此之大,以致成为一种质的变化。
  (1)关于冒风险,所不同的倒不是在于个人资本家生来就比公司具有赌徒的性质(虽然他可能是如此),而是在于他对风险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习惯去进行预测。他象一个继续玩弄着数字游戏的小赌棍,既不知道也不关心肯定于他不利的机会;而大公司则象一个专门职业的赌徒,仔细研究于他有利的机会。时间视野的因素在这里也起着作用:公司不是迫不得已地要迅速获得利润,又操纵着丰富的资源,它能小心谨慎地应付新的事态的发展,不等到作出了有关的研究和准备之后,就不决定承担义务。最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公司知道怎样利用它从而生长起来的小企业本身的弱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当一种新工业或营业领域正在开辟时,大公司往往是有意袖手旁观,让个人企业家或小商号去从事主要的开拓工作。许多人失败了,从画图中消失了,但是那些成功的却探索出了一条未来发展的最有希望的路线。正是在这个阶段,大公司走到了舞台的中心。通用电气公司前任副总经理T.K.奎因在提到他从长期经历中知道得很清楚的电气用具领域时写道:“我从来没有听说最初的产品发明是由任何一个巨型实验室或公司作出的,就连电动剃刀和电气暖身器也不是,只有家用食物研磨机可能是例外。……巨型公司所做的是,偷偷地走进来,购买和呑并较小的创造者。”〔注:T.K.奎因,《巨型企业:对民主政治的威胁》,纽约,1953年,第117页。当本章在《每月评论》1962年7—8月号发表后,我们收到了威斯康星州拉西恩市的莫里森·夏普先生的一封来信,其中有一部分如下:“奎因先生可以询问他自己的法律部门,或拉西恩商会,甚至是拉西恩的英-辛克-伊拉特公司,后者发明了并改善了家用食物研磨机。普通都传说,巨型的通用电气公司只在一次长期的胜利的诉讼案得别解决后,才以从英-辛克-伊拉特公司得来的权利,用自己的商标制造这种机器攻呀,假象破灭了!〕虽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没有可供利用的一般情报,但有理由相信,奎因先生的话对许多其他的工业也是适用的。
  (2)作为大商业特色的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态度,同样是从公司投资额的巨大和从它的经理部门的权衡利害的合理性产生的。大体说来,这种态度是专门用来对待其他大公司的,并不推及于较小的商人。例如,最大的三家汽车制造公司以熊彼特所恰当地称呼的“相互尊重的”〔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政治》,第90页脚注。〕态度彼此对待,而它们对待向公众出售其产品的成千上万的经销商的行为则是臭名昭著地专横和独断的。其理由自然是,每一家大公司承认其他两家大公司的力量和实行报复的能力,作为一种经过审慎考虑的政策,避免去触犯它们。但是相互尊重的行为决不仅限于竞争者之间。如果一个大公司不是另一个大公司的竞争者,那它就很可能是后者的顾客或供应商;而在这种公司关系的领域中,最高的原则是互惠主义,它要求采取相互尊重的行为,就象在竞争中一样。此外,大商业社会在人数上是很少的,在全国也许只有一万人左右,它的成员是由社会的和经济的纽带结成的一个大网连系在一起的。意识到他们在较大的全国社会中的权力和名望,他们自然会发展一种集团的道德观,后者要求在他们中间实行团结和互助,并对外部世界采取共同战线。
  在过去,情形并不总是这样。当大商业从小规模竞争的混乱一团的局面中逐渐露出头角的初期,相互尊重的行为的确是少见的。甚至是铁路,也不得不经历一系列的彼此消耗力量的运费战,直到最后,它们才使公司的首脑们体会到,不管证券所有人或竞争的经理部门会发生什么变化,路基、路轨、机车和车厢还是会继续被利用来输送旅客和货物。原始的大君面临着残酷无情的竞争所带来的后果,他通过残忍的垄断化去寻找出路。可是,这个运动的牺牲者是数目众多的,而且也不是没有力量的。通过同心怀不满的农民和工人结成暂时的联盟,他们获得了反托拉斯法的通过,这些法律虽然远远未能达到其所宣称的保持(或恢复)自由竞争的目的,却在完全垄断化的道路上设置了真正的路障。由于这个理由,以及其他的技术上和经济上的理由,很少有这种情况,一个公司甚至一个财团对一个整个市场建立起有效的控制。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商人开始学习相互尊重行为的品德。这种学习过程由于高度个人主义化的大君从现场消失,公司人逐渐取代他的位置成为公司商业的典型代表而加速了。今天,真正的垄断组织比在本世纪初所有的也许要少一些,但是残酷无情的竞争更是要少得多。而这就把我们直接带到了公司巨人的相互影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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