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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苏联内部的社会关系

在工业方面,生产资料的国有制几乎普遍地占着优势。在农业方面,这种所有制只是在苏维埃农场中占着绝对优势,而这种农场在全部耕地中所占的百分比不超过百分之十。在集体农庄中,合作社的或者集团的所有制表现为各种不同比例的国有制和私有制的结合。土地虽然从法律上说是属于国家的,实际上已经交给集体农庄“永久”使用,这种情况同集团所有制并没有什么不同。拖拉机和复杂机器属于国家;较小的设备才属于集体农庄。此外,每个集体农民都经营个体农业经济。最后,还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农民依然是个体农民。

根据一九三四年的人口调查,全国有百分之二十八点一的人口是国家企业和机关的工人和职员。产业工人和建筑工人,不包括他们的家属,在一九三五年达七百五十万。集体农庄和手工业合作社的成员,在人口调查的时候,占人口的百分之四十五点九。学生、红军的士兵、领养老金者以及其他直接依靠国家的人,共占百分之三点四。总起来说,百分之七十四的人口属于“社会主义部分”,而百分之九十五点八的国家基本资金分配在这百分之七十四的人口身上。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在一九三四年还占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二点五,而他们所占有的国家资金只不过比百分之四稍微多一些。

一九三四年以后,没有再进行人口调查;下次调查将在一九三七年进行。然而,毫无疑问,在过去两年中,私营企业部分已经缩小得更加有利于“社会主义部分”。根据官方经济学家的估计,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现在大约占人口的百分之十,即大约一千七百万人。这些人在经济上的重要性已经大大减小,远不及他们在人数上所拥有的重要性。中央委员会书记安德烈耶夫在一九三六年四月宣布说,“我国社会主义生产所占的相对比重,在一九三六年应当达到百分之九十八点五。这就是说,还有微不足道的百分之一点五属于非社会主义部分。”乍看起来,这些乐观的数字似乎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社会主义已经取得“最后和不可变更的”胜利。但是,谁要是不能看出数学背后的社会现象,那才可悲!

数字本身是有些夸大的。只要指出这一点就够了:集体农庄旁边那些私人小块土地也都算在“社会主义”部分内。然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经济的国有形式和集体形式在统计上所表现的完全无可怀疑的巨大优越性,虽然对将来是重要的,但它们并没有消除另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即资产阶级倾向在“社会主义”部分当中所拥有的力量问题,而这种情况不仅在农业中存在,而且在工业中也存在。目前达到的物质水平已经足以提高人们对各方面的要求,但是,整个说来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因此,经济进展的动力必然会不仅在农民和“脑力”劳动的代表当中而且也在无产阶级上层集团中唤醒小资产阶级的欲望。只是把个体农民和集体农民,把个体手工业者和国营工业进行简单的对比,那还一点也看不出这种欲望所具有的爆炸性力量;这种欲望可以渗透到整个国家经济当中,而且一般地来说还会表现为这样一种愿望,即每个人给予社会的越少越好,而取之于社会的越多越好。

国家在解决赚钱者和消费者的问题方面所花的精力和智力,并不比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少。这也是社会劳动生产率极低的部分原因。在国家继续同这些离心力的分散行动进行斗争的时候,统治集团本身却在变成个人合法和非法积累的主要贮藏所。在新法律标准的掩盖之下,小资产阶级倾向当然不容易从统计上加以确定。但是,这种倾向在经济生活当中所占的实际优势首先已为“社会主义的”官僚本身所证明;而官僚这种极端丑恶的内部矛盾重重的集团,这种丑恶的不断发展的社会变态,反过来又成为滋长社会毒害的泉源。

我们将会看到,新宪法的整个基础是把官僚和国家混为一谈,把国家和人民混为一谈。这个新宪法中说,“……国家的财产——即全体人民的所有物。”这种混为一谈的说法是官方学说的诡辩基础。一点不错,马克思主义者——从马克思本人开始——在谈到工人国家的时候,是把国家财产、国民财产和社会全义财产当作同义语来使用的。从广泛的历史范围上说,这种说法并没有什么特别不妥的地方。但是,运用到一个新社会的初期的和还没有得到保证的发展阶段上,而且是运用到一个孤立的和经济上落后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上,这种说法就会变成产生根本错误和公然欺骗的泉源。

私有财产要变成社会财产,必须经过国有阶段,正好像幼虫要变成蝴蝶,必须经过蛹的阶段一样。但蛹并不是蝴蝶。无数的蛹没有变成蝴蝶就死了。国有财产要变成“全体人民”的财产,只有到社会特权和社会差别消失的时候,到国家也因而没有必要存在的时候。换句话说,国有财产转变为社会主义财产的程度决定于它本身不再是国有财产的程度。反过来说也是正确的:苏维埃国家越是高高地站在人民的上面,越是强烈地把自己当作财产的保卫者而把人民当作财产的浪费者,就越是明显地证明它自己是反对这种国有财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

“我们离彻底废除阶级还很遥远”,这是官方报刊在谈到城乡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还存在着差别时说出的一句话。这种纯粹学院式的承认有这样一种好处,即可以使官僚在“脑力”劳动这样可尊敬的名义下把自己的收入掩盖起来。“友人们”——这些人是:爱真理,但尤爱柏拉图[1]——也只限于学院式地承认还存在着旧的不平等“残余”。实际上,这些欺骗意味很浓的“残余”完全不足以解释苏联的现实。如果说城乡之间的差别在某些方面已经减轻了的话,那末,在另外一些方面是大大地加深了,这是因为城市和城市文化——也就是城市少数人的舒适——都发展得非常迅速。近年来,虽然从下层来的人使科学干部有所扩大,但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的社会差别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千年来在各方面限制着每个人的生活的阶级壁垒——文雅的城市人和粗野的农民,卓越的科学家和临时的小工——不仅没有把过去保留下来的东西稍微减轻一点,反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重新产生出来,并且还具有越来越严重的性质。

“干部决定一切”这句臭名昭彰的口号典型地说明了苏维埃社会的性质,这种说明比斯大林本人所愿意说明的远为坦率。干部就其本质来说代表着统治和指挥的机关。迷信“干部”首先意味着迷信官僚,迷信官吏——技术贵族。苏维埃政权在培养和发展干部方面,也正像在其他事情上一样,还不得不解决先进的资产阶级在他们本国早已解决了的那些问题。但是,由于苏维埃干部是在社会主义旗帜下产生出来的,他们便要求一种几乎是神圣的尊敬和一种不断增加的薪金。因此,随着“社会主义”干部的发展,资产阶级的不平等也恢复了。

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个观点来看,元帅和女佣之间,托拉斯经理和临时小工之间,人民委员的儿子和无家可归的孩子之间,似乎根本没有什么差别。虽然如此,可是前者占有堂皇的住宅,在乡下不同的地点有好几处避暑别墅,还有最好的汽车供自己使用,并且早就忘记了怎样擦亮自己的皮鞋。后者则住在往往没有隔开的木棚里,过着半饥饿的生活,他们之所以也不擦自己的皮鞋,只是因为他们是光着脚走路的。在官僚看来,这种差别似乎并不值得注意。然而,在临时小工看来,这却似乎是非常重要的,而这样看也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肤浅的“理论家们”当然可以用这样的话来为自己解嘲:财富的分配同财富的生产比较起来,毕竟是次要的因素。然而,交互作用的辩证法在这里还是具有它的全部效力的。国有生产资料的命运,归根到底,决定于个人生活上的那些差别究竟朝哪个方向发展。如果一只船宣布为集体财产,而乘客还是照旧分成头等二等三等,那末,显然对三等乘客来说,生活条件的差别要比所有权在法律上的改变重要得多。另一方面,头等乘客喝着咖啡,吸着雪茄,会提出这样一种想法:集体所有制是最最重要的,一间舒适的舱室则没有什么。从这种情况产生出来的对抗,很可能打破不稳定的集体所有制。

苏维埃报刊满意地提到这样一件事:在莫斯科动物园里,记者问一个小孩子:“这只象是谁的呢?”回答是:“国家的。”于是这家报刊马上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就是说,有极小的一部分也是我的。”然而,如果这只象真被分配起来的话,那末,贵重的象牙会落在最上层的一些人手中,少数人会尝到象的大腿,大多数人则只能胡嚼烂咽象的蹄子和五脏。什么都分不到的孩子们是很难把国有财产和自己的财产合而为一的。至于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只有把国家的东西偷到自己手中的时候才认为是“自己的”。动物园里的那位小“社会主义者”也许是这样一位高级官员的儿子,他已经习惯于从这样一个公式中得出结论,即“朕即国家”。

如果我们用市场上的语言来说明社会主义关系的话,那末,我们可以把公民当作拥有国家财产的一家公司的一个股东。如果说财产是属于全体人民的,那就应当假定“股票”是平均分配的,因而所有的“股东”都有权分得一样的红利。然而,公民参加国家企业,不仅是作为“股东”,而且还要作为生产者。在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也就是在我们已经同意称为社会主义的阶段,劳动的报酬还是按照资产阶级标准来支付的——即按照技术和劳动强度等等来支付的。因此,从理论上说,每个公民的收入应当包括甲和乙两个部分——也就是红利和工资两个部分。技术越高,工业的组织越完善,甲所占的地位就比乙越大,而个人劳动的差别对生活水平的影响就越小。苏联工资的差别不是比资本主义国家小些,而是还要大些;从这个事实必须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苏维埃公民所持有的股票并不是平均分配的,而在他们的收入中,红利和工资也不是一样的。不熟练的工人只能得到乙,这是在类似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企业中也可以得到的最低收入;斯达汉诺夫工作者或者官僚则可以得到2甲+乙,或者3甲+乙,等等,而这里的乙还可以变成2乙、3乙,等等。换句话说,收入的差别不仅决定于个人生产率的不同,而且还决定于隐蔽地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多少。拥有特权的少数股东是靠牺牲被剥夺了权利的多数股东的利益生活的。

如果你认为苏联的不熟练工人可以比在类似技术水平和文化水平下的资本主义企业收入多些——这就是说,他还是一个小股东——那末,必须认为他的工资等于甲+乙。工种较高的工资将表现为这样的公式:3甲+2乙,10甲+15乙,等等。这种情况意味着,不熟练工人只有一股,斯达汉诺夫工作者有三股,专家则有十股。不仅如此,他们的真正工资的比例是1∶2∶15。在这种情况下,对神圣的社会主义财产的赞美,在经理或者斯达汉诺夫工作者看来是很有说服力的,在普通工人或者集体农庄庄员看来则没有什么令人信服的地方。然而,普通工人占社会的绝大多数。社会主义所关心的正是这些工人,而不是那些新贵族。

“我国的工人不是工资奴隶,不是称之为劳动力的商品的出售者。他是一个自由的工人。”(《真理报》)在目前这个时期,这个漂亮的公式还不容许加以夸大。工厂转到国家手中,只是从法律上改变了工人的地位。实际上,他还不得不在匮乏中生活,不得不为一定的工资干一定时间的活。工人从前对党和工会所抱的那些希望,在革命以后转而寄托在自己所创造的国家身上了。但是,这种工具的有用职能却受到技术和文化水平的限制。为了提高这种水平,新的国家便用老一套办法来压制工人的筋肉和神经。一批鞭策奴隶的人已经成长起来。工业的管理工作变成超官僚主义式的了。工人对工厂的管理已经完全不能发生影响。在实行计件工资、物质生活条件艰苦、不能自由行动以及恐怖的警察压制深入到每个工厂的生活当中的情况下,的确很难让工人感到自己是一个“自由的工人”。他只能从官僚中看到他的经理,从国家方面看到他的雇主。自由劳动同官僚国家是不能并存的。

把上面说的话加以必要的改变,也同样地适用于农村。按照官方的理论,集体农庄的财产是社会主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真理报》写道,集体农庄“从本质上说已经和国营企业属于同样的类型,因此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它又立即补充说:农业社会主义发展的保证在于“布尔什维克党管理集体农庄”这样一个条件。这就是说,《真理报》告诉我们,这个问题已经从经济方面转到政治方面。这一点实质上意味着,社会主义关系还没有在人与人的实际关系当中体现出来,而只是存在于当局仁慈的心中。如果工人们认真注意那颗心的话,那就很好了。实际上,集体农庄还站在个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的当中,庄员经营的私有小块土地或者其他个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于集体农庄内部的小资产阶级倾向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尽管个人耕种的土地只有四百万公顷,同集体农庄耕种的一亿零八百万公顷土地比较起来还不到百分之四,但是,由于这片土地精耕细作,特别是经营了菜园,结果它可以供给农民家庭最重要的消费品。大部分牛、羊和猪都是集体农民的财产,而不是集体农庄的财产。农民往往把自己的辅助性田地摆在主要地位,而让无利可图的集体农庄居于第二位。另一方面,劳动日报酬高的集体农庄正在不断地提高社会水平,产生一种富裕农民。离心倾向不仅还没有消失,相反,正在日益加强。无论如何,集体农庄到现在为止只是改变了农村中经济关系的法律形式——特别是收入的分配方法——而旧茅草房子和菜园、仓库的杂活以及农民的整个繁重劳动,则几乎没有什么改变。这些集体农庄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还是以过去的态度对待国家。国家的确不再为地主或者资产阶级服务,但是,它为了城市的利益从农村中拿走的东西太多了,而且供养的贪婪的官僚也太多了。

由于一九三七年一月六日要进行人口调查,关于社会的分类已经拟出这样一张单子来:工人;职员;集体农民;个体农民;个体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教士;其他非劳动人民。根据官方的解释,这个人口调查表之所以没有包括任何其他社会特点,只是因为苏联已经没有阶级。实际上,设计这个表格的直接意图是掩盖拥有特权的上层和被剥夺了权利的下层。苏维埃社会的实际划分是应该而且可以很容易地通过一次诚实的人口调查而表现出来的,这种划分如下:过着资产阶级生活的高级官僚、专家等;过着小资产阶级生活的中下层;生活水平差不多的工人和集体农庄的贵族;中间的工人群众;中间的集体农民;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不断地变成流氓无产者的下层工人和农民;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妓女,等等。

新宪法宣称,“废除人对人的剥削”在苏联已经完成,这不是说实话。新的社会分化已经创造条件,使人对人的剥削以最野蛮的形式复活,即又开始买卖人口来做个人的奴隶。在新的人口调查表上,个人的佣人根本没有提到。这些人显然都列在一般的“工人”类当中了。然而,这样做有很多问题:社会主义公民有没有佣人呢?有多少呢(如女仆、厨子、媬姆、女管家、司机)?社会主义公民是否有汽车供自己使用呢?他占有多少房间呢?等等。这种表 格竟只字不提收入的等级!如果剥削他人劳动者没有政治权利这一条法律恢复的话,那就会有些出乎意料地出现这样的情况:统治集团的核心不在苏联宪法的保护范围以内。幸好他们已经为佣人和主人……建立了完全平等的权利!两种相反的倾向正在从苏维埃制度的深处滋长起来。与日益衰落的资本主义相反,苏维埃制度在发展生产力,这样它就正在准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为了上层的利益,它把资产阶级分配标准实行得越来越彻底,这样它就又在准备资本主义复辟。所有制形式和分配标准之间的这种对立是不能无限制地发展下去的。或者是资产阶级标准以这种或那种形式扩大到生产资料方面去,或者是使分配标准适应社会主义财产制度。

官僚是怕暴露这种选择的。他们随时随地——在报刊上,在演说中,在统计中,在文学家的小说中,在诗人的诗篇中,最后在新宪法的条文中——都绞尽脑汁用社会主义字典中的抽象名词来掩饰城市和农村的实际关系。这就说明了为什么官方的意识形态是那样的没有生气、无能和虚伪。

一、国家资本主义?

我们往往用熟悉的名词来对付不熟悉的现象。人们曾经试图掩盖苏维埃制度的谜,而把它叫做“国家资本主义”。这个名词的好处是,谁也不确切地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国家资本主义”这个名词最初是指资产阶级国家直接负责运输工具或者工业企业时而出现的一切现象的。采取这种措施的必要性是生产力已经超过资本主义并且正在使资本主义在实践中部分地否定自己的征象之一。但是,这个衰老的制度连同它的自我否定的因素,还是作为资本主义制度而继续存在下去。

从理论上说,的确可以想象这样一种情况,即整个资产阶级本身可以构成一个股份公司,这个公司依靠它的国家来管理整个国民经济。这样一种制度的经济法则不会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们知道,一个资本家的利润收入并不是在他自己的企业中工作的工人所直接创造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而是全国创造的总剩余价值按照他的资本额所应得到的一部分。在一种完整的“国家资本主义”之下,这种平均利润率的法则不必经过迂回的道路——即各种资本之间进行竞争——来实现,而是立即直接地经过国家的计算就会实现。然而,这样一种制度还从来没有存在过,而由于财产所有者之间有着深刻的矛盾,它也永远不会存在——尤其是因为国家具有资本主义财产的唯一大贮藏所的性质以后,就会非常容易地变成社会革命的一个目标。

在战争期间,特别是在法西斯经济进行试验期间,“国家资本主义”这个名词往往被理解为一种国家进行干预和调节的制度。法国人用了一个更合适的名词来称呼这种制度,这个名词就是国家主义。在国家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之间,毫无疑问是有一些接触点的,不过作为制度来说,两者与其说是相同的,不如说是相反的。国家资本主义意味着用国有财产来代替私有财产,正因为如此,它还具有偏爱某一方面的性质。国家主义则不管在什么地方——在意大利有墨索里尼,在德国有希特勒,在美国有罗斯福,在法国则有莱翁·勃鲁姆——都意味着国家在私有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干预,它的目的正是保护私有财产。不管政府的纲领如何,国家主义都不可避免地导致日益衰落的制度的灾害从强者的肩上转到弱者的肩上。它之所以“拯救”小财产所有者,使其免于全部毁灭,只是因为小财产所有者存在下去对于保护大财产来说是必要的。国家主义的计划措施并不是决定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是由于要牺牲生产力来保护私有财产(生产力当然也起来反抗私有财产)。国家主义意味着阻挠技术的发展,支持没有生气的企业,使寄生的社会阶层永远生存下去。总之,国家主义从性质上说是完全反动的。

墨索里尼曾说,“意大利的经济——工业方面和农业方面——有四分之三掌握在国家手中”(一九三四年五月二十六日),这句话是不能认真对待的。法西斯国家并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只不过是企业所有者之间的仲裁者。这两种身份并不是一回事。《意大利人民报》就这个问题说,“劳资协会主义国家指导和统一经济,但并不具体管理经济(“dirige e porta alla unita l'economia,ma non fa l'economia,non gestisce”),这种做法再加上垄断生产就成了集体主义。”(一九三六年六月十一日)法西斯官僚对一般农民和小财产所有者采取一种威胁性的主人态度,对资本家巨头则采取一种首席全权代表的态度。意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费罗西正确地写道,“劳资协会主义国家只不过是垄断资本的售货员。……墨索里尼把企业的全部风险放在国家肩上,而把剥削的利润交给工业家。”希特勒在这方面是步墨索里尼的后尘的。计划原则的界限及其实际内容是由法西斯国家的阶级性来决定的。这不是一个为了社会的利益而增加人类征服自然界的力量的问题,而是一个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剥削社会的问题。墨索里尼大言不惭地说,“如果我愿意在意大利建立国家资本主义或者国家社会主义的话——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种事情——那我今天就拥有一切必要的和足够的客观条件。”万事俱备,只是还缺少一个条件:没收资本家阶级的财产。要实现这个条件,法西斯主义就必须走到相反的方面去——用墨索里尼那种连忙保证的话来说,“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这种事情”,而且当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要没收资本家的财产,还要有其他力量、其他干部和其他领导人。

历史上第一次把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中,是无产阶级用社会革命的方法做到的,而不是资本家用国家托拉斯化的方法办到的。我们的简短分析已经足以表明,把资本家的国家主义和苏维埃制度混同起来的企图是多么荒谬。前者是反动的,后者是进步的。

二、官僚是不是构成一个统治阶级?

各个阶级是由它们在社会经济制度中所占的地位来划分的,并且首先是从它们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来划分的。在文明社会中,财产关系是得到法律的确认的。土地、工业生产资料以及运输和汇兑的国有化,再加上对外贸易的垄断,便构成苏维埃社会结构的基础。对于我们来说,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所建立的这些关系,苏联作为一个无产阶级国家的性质便基本上确定下来。

苏维埃官僚在其仲裁和调节的职能上,在关心保持社会等级上,以及在为了个人目的而剥削国家机关上,都同任何其他官僚是类似的,特别是同法西斯官僚类似。可是也有很多地方不尽相同。在任何其他制度下,官僚从来没有摆脱统治阶级而达到这样独立的程度。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官僚代表有财产有教养的阶级的利益,这个阶级拥有无数的日常手段来监督官僚的事务管理工作。苏维埃官僚则已经上升到一个几乎还没有摆脱贫困和黑暗的阶级之上,并且没有统治或者指挥的传统。法西斯分子掌握政权以后,用共同利益、友谊、婚姻等纽带同大资产阶级联合起来,苏维埃官僚则只采取了资产阶级的风俗习惯而没有一个民族资产阶级在自己的旁边。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否认,官僚还不仅仅是官僚,而是苏维埃社会中不折不扣的唯一享有特权和发号施令的阶层。

另外一个不同的地方也同样重要。苏维埃官僚已经从政治上剥夺了无产阶级,以便用自己的方法来保卫社会的战利品。但是,官僚在一个主要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中的国家掌握政权,这就在官僚和全国富人之间创造了一种新的前所未闻的关系。生产资料属于国家。但是,国家姑且这么说——“属于”官僚。如果这些整个来说还很新的关系一旦固定下来,成为标准并且合法化,那末,不管有没有工人的抵抗,归根到底,这种关系要导致无产阶级革命的社会战利品完全毁灭。不过,现在谈到这一点,至少为时还早。无产阶级还没有最后发言。官僚也还没有为自己在特殊财产类型的形式下进行统治创造社会支持力量。官僚不得不保卫作为自己的权力和收入的泉源的国有财产。从官僚的活动的这个方面来说,官僚依然还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武器。

试图把苏维埃官僚当作一种“国家资本家”阶级,这显然经不起一驳。官僚既没有股票,也没有公债。官僚的增加、补充以及更新都是在不依靠自己的任何特殊财产关系的情况下用行政等级的形式来进行的。官僚个人并不能把他的剥削国家机关的权利传给他的后代。官僚是在滥用权力的形式下享受他们的特权的。他们隐瞒自己的收入;他们欺骗别人说,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集团来说,官僚甚至根本不存在。官僚把一大部分国民收入据为己有的行为具有社会寄生虫的性质。所有这一切都使苏维埃指挥阶层处于非常矛盾、暧昧和不光彩的地位,尽管它拥有完整的权力,而且还有阿谀奉承的烟幕来为它打掩护。

资产阶级社会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曾经改换过许多种政治制度和官僚阶层,但是它的社会基础并没有改变。它依靠自己的生产方法的优越性而保全了自己,使封建的和基尔特的关系不能复辟。国家政权已经有能力同资本主义的发展合作,或者是制止这种发展。但是,总的来说,生产力在私有财产和竞争的基础上正在逐步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与此相反,从社会主义革命产生出来的财产关系同新的国家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因为新的国家是这种财产关系的贮藏所。社会主义倾向之所以比小资产阶级倾向占优势,并不是经济的自动发展——我们距这种情况还很远——所保证的,而是专政所采取的政治措施给予了保证。因此,整个经济的性质决定于国家政权的性质。

如果苏维埃制度崩溃,那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计划经济的崩溃,并进而导致国有财产的废除。托拉斯同其工厂之间的强制性关系将会破裂。比较有成就的企业就会走上独立的道路。这种企业有可能改变为股份公司或者采取某种过渡的所有制形式——例如,工人也参加分配利润这样一种形式。集体农庄将同时瓦解,而且容易得多。如果目前的官僚专政垮台而不是由一个新的社会主义政权来代替的话,那末,资本主义关系一定会恢复,接着而来的将是工业和文化的灾难性的衰落。

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主义政府对于保持和发展计划经济来说仍然是绝对必要的话,那末,最最重要的问题是:目前的苏维埃政府究竟依靠谁,并且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它的政策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一九二二年三月举行的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上,列宁在实际上是向党告别时对指挥集团说了这样一段话:“历史了解各种各样的转变。依靠信念、忠诚以及其他最好的道德品质——在政治上这些都是不能认真看待的。”存在决定意识。在最近十五年中,政府已经改变了它的社会结构,甚至比改变它的思想还要深刻些。 由于官僚在苏维埃社会的所有阶层中最好地解决了自己的社会问题并且完全满足于现状,因此主观上对于自己的政策的社会主义方向已经不再提出任何保证。官僚之所以继续保持国有财产,只是因为他们害怕无产阶级。这种绝无仅有的惧怕是布尔什维克—列宁派这个不合法政党所鼓励和支持的,这个政党是那些反对资产阶级反动——热月官僚已经完全浸透了这种反动——的社会主义倾向的最自觉的表现。官僚作为一种自觉的政治力量已经背叛了革命。但是,一次胜利的革命幸好不仅是一个纲领和一面旗帜,也不仅是一些政治机构,而且还是一种关于社会关系的制度。背叛还不够。必须推翻才行。十月革命已经被统治阶层背叛,但是还没有被它推翻。十月革命具有一种伟大的抵抗力量,这种力量就在于已经确立的财产关系、无产阶级生气蓬勃的力量、它的最优秀分子的觉悟、世界资本主义的末日以及世界革命的不可避免性。

三、关于还没有为历史所决定的苏联的性质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苏联的性质,我们不妨对它的未来作两种不同的设想。我们首先假定,苏维埃官僚被一个革命政党推翻,这个政党具有老布尔什维主义的一切特性,而且由于最近一个时期的世界经验而丰富了自己。这样一个政党首先要做的是恢复工会中和苏维埃中的民主制度。它能够而且一定会恢复苏维埃各党各派的自由。这个政党会同群众一道并且领导群众对国家机关进行一次无情的清洗。它会废除等级和勋章,废除各种各样的特权,使劳动报酬上的不平等只限于经济方面和国家机关方面的生活必需部分。它会给予青年独立思考、学习、批评和发展的自由机会。它还会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上按照工农群众的利益和意志进行深刻的变革。但是就财产关系来说,新政权就不一定采取革命措施了。它会保持并发展计划经济的实验工作。在政治革命以后,即在废除官僚以后,无产阶级一定会在经济方面实行一系列非常重要的改革,但这并不是进行另一次社会革命。

第二种假定是,如果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去推翻苏维埃统治阶层,那末,它在目前的一般官僚、行政官员、技术人员、经理人员、支部书记以及特权上层当中就会找到不少的现成奴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也有必要把国家机关清洗一下。不过,资产阶级复辟也许会比革命政党要清除的人少一些。新政权的主要任务将是恢复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首先,它必须创造条件从力量微弱的集体农庄中发展强有力的农民,把强大的集体农庄改变为资产阶级类型的生产合作社,即改变为农业股份公司。在工业领域,非国有化将从轻工业以及食品工业部门开始。计划原则在过渡时期将改变为在国家政权和个人“法人”之间采取一系列的妥协措施,这种个人“法人”即苏维埃工业负责人当中的潜在业主、流亡国外的旧业主以及外国资本家。尽管苏维埃官僚已经为准备资产阶级复辟走了很长一段路,新政权在所有制形式和工业方法方面所必须进行的将不是改革,而是一次社会革命。

我们也不妨设想一下第三种情况,即夺取政权的既不是一个革命政党,也不是一个反革命政党。官僚继续领导着国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关系也不会固定不变。我们不能指望官僚会为了社会主义平等的利益而和平地自愿地抛弃自己。如果目前官僚不顾极其明显的不利条件而依然认为有可能实行等级和勋章制度,那末,他们在未来的阶段就必然会在财产关系方面为自己寻求支持。人们可能这样说,大官僚并不关心占优势的所有制形式究竟是些什么形式,只要这些形式能够保证自己的必要收入就行。这种说法不仅忽视了官僚本身权利的不稳定性,而且还忽视了官僚的后代问题。新的家庭迷信并没有从云端掉下来。特权如果不能传给自己的孩子,那就只有一半价值。但是,遗嘱权同财产权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只当一个托拉斯的经理是不够的,还必须成为一个股东。如果官僚在这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领域取得了胜利,那就意味着他们变成了一个新的有产阶级。另一方面,如果无产阶级战胜了官僚,那就会保证社会主义革命的复活。因此,第三种情况还是使我们回到头两种设想。只是为了简单明了,我们才提出那两种设想。

***

把苏维埃制度说成是过渡性的或者中间性的制度,那就意味着抛弃像资本主义(包括“国家资本主义”)以及社会主义这样完整的社会范畴。这样一种定义除了本身根本不能自圆其说以外,还有可能产生一种错误的想法,以为目前的苏维埃制度只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种可能性。其实,这种制度倒退到资本主义也是完全可能的。一个更加完整的定义必然是复杂的和烦琐的。

苏联是一个介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一)生产力还远远不足以使国有财产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二)由于匮乏而造成的原始积累的倾向,通过计划经济的无数漏洞而滋长起来;(三)保持着资产阶级性质的分配标准,建立在一种新的社会分化的基础上;(四)经济的增长一方面使劳苦者的景况改善得很慢,另一方面却促进了特权阶层的迅速形成;(五)官僚利用社会的对抗而把自己改变成一个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不受监督的阶层;(六)社会革命虽然被执政党背叛了,但是在财产关系和劳苦群众的意识当中仍然存在;(七)日益增长的矛盾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走向社会主义,也可以退回到资本主义;(八)在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反革命将不得不击溃工人的抵抗;(九)在走向社社主义的道路上,工人将不得不推翻官僚。归根到底,问题将决定于国内和世界舞台上现有社会力量的斗争。

毫无疑问,纯理论家对于这种假定的定义是不会满意的。他们喜欢明确的公式:“是”就是“是”,“否”就是“否”。如果社会现象总是具有一种完善的性质的话,那末,社会学上的问题肯定就会简单得多。然而,为了逻辑上的完整,把今天违反你的方案而明天也可能完全推翻你的方案的一些因素同现实分隔开来,再没有比这种做法更危险的了。在我们的分析中,我们首先避免侵犯那些没有先例没有类比的富有生气的社会组织。科学任务同政治任务一样,不是对一种没有完成的进程下一个完整的定义,而是研究它的各个阶段,把它的进步倾向和反动倾向分开,揭露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预见各种可能的发展情况,并从这种预见当中找出行动的基础。


[1]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的学生亚里斯多德曾说过一句名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里把这句名言颠倒过来,意指这些“友人们”并不爱真理。——中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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