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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和父亲



母亲难产


  光绪廿七年辛丑二月廿七(一九○一年四月十五日),我的母亲第一次分娩。她天未亮就发生阵痛,接生老娘早已守在床前了,可是生不下来。全家都在着急,祖母尤其着急。有人建议将“大帝爷”接到家里来。大家都赞成立即派人去接,供在大厅上祖宗的牌位前面。“大帝爷”是西北郊的大村后坂洋(今名福满)的保护神,在本县城内外的几个菩萨中是最“灵验”的,特别在医疗方面。据说,这位保护神生前是本地的名医,死后群众尊奉他,给他封爵,一直封到“大帝”。每年正月迎神时,他的队伍特别热闹,因为生病求医的人病愈后归功于他的恩德。现在母亲难产求神,最适宜的自然是这位“大帝爷”。
  神像供在上面,“同身”(北方人叫“神汉”)跳起来,手挥“宝剑”从大厅一直跳到产房门口,拿“宝剑”在门上敲几下,房内的孩子就生出来了。那时正是午时三刻。
  这个孩子就是我。不能说“呱呱坠地”,因为经过那么长时间的难产之后,我已经没有哭的力气了,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发出哭声。
  我的父亲和母亲结婚十年,此时才生了一个孩子,而且是男孩子。
  以上所记当然是我长大后听大人说的,在那个迷信社会里,这类的话不用说会有很多的“水分”。
  我的出生改变了家庭的生活。这是一个地主家庭,成员之间要遵守一定的传统的礼节。家是祖母管的,祖母是当时典型的地主太太,不仅父亲和母亲要听她的话,连祖父也要听她的,更不用说家里两个丫头了。家庭成员中最苦的还是我的母亲。祖母总是不满意母亲,东也不好,西也不好,并非母亲敢于顶撞她,母亲是脾气急躁的,但她也是地主家庭出身,也熟悉封建礼节,知道下辈必须顺从上辈。她每日给婆婆梳头,听婆婆数落,一声不响,也不敢将不平之气现于颜色。她所受的怨气往往向父亲发泄,父亲左右为难。两夫妇感情是很好的,父亲的朋友都知道,都为此夸奖他。他只能努力读书,学写八股文,希望考得秀才,以提高爱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皇天不负苦心人,父亲终于考得秀才了,可是母亲地位提高不多,仍旧每天要听婆婆的数落。父亲后来告诉我,是我的出生改变了祖母对母亲的态度。我还记得看见每天早上母亲替祖母梳头,但已没有听到祖母数落母亲了。
  凭这一点,我来人间这一趟是值得的,凭这一点,我的母亲忍受那场难产的痛苦也是值得的。
  我出生在什么样的人家?
  一句话:我出生在一个破落的地主家庭。
  这个家庭挣扎着,不甘心破落下去,有个时期还表现了复兴气象,但最后还是破落到底了。
  我出生时恰值家庭复兴时期。
  我的曾祖父曾是全县最大的绅士,全县数一数二的地主,但他晚年已经破产了,土地典卖干净,没有什么留给他的七个儿子了,只剩下一个空架子。幸而他最喜欢的最小儿子,——就是我的祖父——经过几年贫困的生活(祖母还替人家做衣服),终于考得一名秀才,他以此利用曾祖父的声望,同本县的上流社会往来,渐渐站稳了脚跟。有了这个地位,积累财富就容易了。
  我们那里的习惯是,土地出卖有两个阶段:典卖和绝卖。先典卖,卖价较低,但可以以原价赎回;无力去赎的,买方再出若干地价买绝这块土地,那就有钱也不能赎回了。本县又有一个习惯,即父亲典卖出去的土地,以后哪个儿子出钱去赎回,就归哪个儿子所有,其他的儿子无份。我的祖父就是利用这两个习惯,赎回了他的父亲典卖出去的部分土地,成了一个地主。
  可是,七个兄弟中只有他考得秀才(这点还须保留,因为老二和老五也可能是秀才),但也只有他没有儿子。祖母生过一个女儿,但很小就夭折了。反之,老三则有四个儿子,老六则有三个儿子,都嫌多了。于是,老七将老三的第四个儿子过继为自己的儿子,这就是我的父亲。所以我有二个祖父:亲祖父,名志铭,官名郑秉盘;过继的祖父名志樵,官名郑秉钧。当我出生时,亲生的祖父已经死了,祖辈七个兄弟中惟有老六、老七尚在。老六名志广,官名郑秉宽。
  我的祖父,过继的,在清朝末年,利用县里诸大姓互相斗争的机会,以和春郑家小姓代表的身份,自然成为本县两三个大绅士之一。几任知县看重他,管理本县若干公产,包揽诉讼,以及其他官绅勾结的事情,因此地位很高,收入亦多。本县创办小学时他也挂名校董,并将我的父亲安插在学校内,担任会计。
  祖父当然是纯粹的书派绅士,辛亥革命之后绅士换班,就没有人理睬他了。
  祖母比祖父小两岁,病死于辛亥革命前一年,这年祖父恰是六十岁,丧事和寿事都办得相当隆重。辛亥革命那年,祖父续弦,继祖母同我的母亲同年,于是家庭纠纷就多了。根本问题,就是继祖母仍旧要摆婆婆的架子,我的母亲就不服帖,于是闹得祖父和父亲也不和,结果不仅分炊,而且我们一家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居住,复兴时期积累的财产全部都耗光了,我们终于成了破落户。
  父亲有一次同我说:那年死去的若不是祖母而是祖父,那么祖母继承祖父的财产,他从旁扶助,就不会像今天那样一无所有。
  地主家庭破产了,但架子还在,特别是大儿子还要读书,不能送去商店学生意。我中学毕业那年要父亲筹一笔路费去北京考北高师,父亲完全没有办法。大儿子怎么能不读书呢?我的父亲是秀才,祖父是秀才,曾祖父是秀才,高祖父是秀才,高祖父的父亲也是秀才。我们这一家不是简单的破落地主家庭,而是有文化的破落的地主家庭。
  祖父的社会地位决定了我是什么样的家庭出身。记得辛亥革命以前,历任知县上任后都要来我家的书房作礼节性的拜访,祖父经常去县衙门拜访知县,“老夫子”(知县的师爷)也经常来我们的书房拜访祖父,逢年过节送礼的人很多……这一切,辛亥革命后都改变了。例如,县知事上任后去拜访其他几家绅士,只叫人送一张名片到我家,或连名片也不送。
  我父亲同祖父分家后,每年只在祖父生日去请他来我家吃一顿饭而已。
  祖父续弦后生一个儿子,取各庆耆,但三四岁时死去了,他十分悲伤,因为这是他自己亲生的儿子,不是过继的儿子;我们无动于衷。没有人去祖父面前说几句安慰的话。一九一八年,暑假期间,我在家中,祖父生病,不知是什么病,我同继祖母守在床前,第二日下半夜,祖父就死了,享年六十八岁,葬于我们的祖山回龙坞,他自己预备好的生坟。
  关于祖母,祖父原配的祖母,我前面所写是不够的。全家的人,我最爱的就是祖母,因为她最爱我。我进中学后读《红楼梦》,关于贾母和宝玉的关系,我全能够理解。我少时总以为母亲偏袒二弟,有什么争执,母亲总是站在二弟方面,祖母则把二弟看作一般的孙子。二弟后面生的妹妹祖母命令送给人,不久妹妹就死了。妹妹后面生的三弟,祖母死时只有一岁。三弟后面生的四弟,祖母已来不及见面了。祖母惟独把我当作宝贝。后来大了,我知道母亲也是最爱我的,她不过要抑制我的骄傲而已。
  祖母又是我的第一个启蒙教师,她识字,会算,能念佛经。我同她一头睡,她教我从一数到一百,教我背诵二十四个节气,背熟三十七“花会人名”,每日念“观音咒”。母亲生二弟后,我就同祖母一道睡,一直到她死前三天。

我的父亲


  以父亲为家长的家,是人不敷出的家。父亲历年积蓄的私房钱为了典房子,建新家,都用尽了。祖父分给我们的土地,每年从佃户收取的稻谷是够吃的,我从未见过我家买米吃,但也未见过米店来我家搬过稻谷。父亲除维持一家人伙食之外,还需要为自己准备鸦片烟,而当时鸦片烟是很贵的,又有犯法的危险。我不知道他如何设法维持这个家,他从来不同我谈家庭经济问题。他同我说也没有用。我在中学穿的衣服总是破破烂烂的,也不去埋怨父亲。
  我听人说,他晚年曾在许家祠堂办一个私塾,教学生识字,又曾在自己新居大屋的厅堂上教书。我想,他不是处于山穷水尽的地步是不会去教私塾的。他死于一九三○年或一九三一年,我至今还弄不清楚。
  我在法国,在苏联,以及回国在上海,一共收到他几十封信,注意保存着,随身携带。这些信如果还在,我今天就可以用来写一篇《我的父亲》,可惜,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时唐生智军队要占中共湖北省委房子,我赶紧搬出随身行李,只搬出一半,再去搬时军队已经守着大门,不许进去了。父亲的信和一部分书籍,就是这样永久遗失了的。现在只能凭记忆来写父亲了。
  我的父亲,以鸦片烟鬼的身份,无所建树地,在六十岁左右死去,但他的本质不是这样的人。他的本质胜过我的祖父。祖父一生遵循地主阶级历代传下来的道路走去,毫无自己的特殊表现;父亲少时则是与众不同的。他有勇气,对于那种社会的陋习,敢反抗,敢以身作则来实行改革,因此引起住在城里的郑家子孙赞扬他,依赖他,说他是我们郑家最好的子弟,是能够顾全大局而非自私自利的人。
  关于他,人家传说了如下几件事情:
  第一,他结婚多年,没有子息。我们那里的人有一种风气,结婚三年后没有生儿子的,就要去买一个儿子来传宗接代,实例很多。他的大哥(我的大伯父)就买了一个儿子,但后来自己又生了两个儿子。朋友们都劝我的父亲买一个儿子,或者娶一个小老婆(有钱人家,即使已有儿子,也要纳妾)。我父亲不听人家的劝告,人家都把他看作违反惯例的,或不近人情的。结婚十年,他还没有儿子,此时他才吸了鸦片烟。他终于有了一个大儿子(以后还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幼年死了)。
  第二,他一般是听祖母的话的(他称祖母为“七婶”,称祖父为“七叔”)。他的读书,他的婚姻,他的交游等等,祖母较祖父关心。但“七婶”和“六婶”是死对头,两妯娌之间互争互斗,争得你死我活,以致“七叔”和“六叔”两兄弟也失和。六婶婆患肺结核病死了,她生了三个儿子,只有庆丰叔在身边,我的父亲于是同庆丰叔一起给死者更衣,守灵,不管此举如何激怒自己嗣祖母。不用说,丰叔一家人如何感激了。后来,一九一0年嗣祖母死了,丰叔也来同我的父亲一起给死者更衣。
  第三,我的父亲不畏权势,敢为朋友同当地流氓斗争。当时,有名画家作朋先生,是父亲的最好的朋友,他不知如何得罪了当时黑社会一个有权势的头子,这人扬言要痛打作朋先生,我的父亲带了作朋先生到那个人家中去说理,由于我的父亲的声望和威势,没有说几句,这人就认错了,愿意点蜡烛,放鞭炮,向作朋先生认罪。
  第四,我父亲亲自告诉我,康梁变法那个时期,本县进士陈桂芳曾率领一群秀才去衙门里同知县争论,陈桂芳大声呵责知县,知县不敢争辩连声说好话,我的父亲也同这群秀才一起在衙门看见这场斗争的。他又说:在义和团运动时期,他同一个朋友爬在城墙上,对着基督教福音堂大骂。旁边群众愈聚愈多,最后群众拿起石头,抛向福音堂。
  以上都是我出生以前的事情,这同我后来认识的父亲的性格判若两人。他后来为鸦片烟所困,每日需有一定的时间躺在床上吸烟,还要为我的生活、求学和前途操心,于是少年时那种豪气没有了。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我的最后一个塾师霞阁先生一天闲谈时也是这样告诉我的。他说,本县的丈绅士,一些人老了,失势了,总有另一些人取而代之。事前,人们总可以猜到什么人上去做绅士,很少猜不到。他停了一下又说:我们过去都以为你的父亲将是本县的大绅士,可是,这一点猜错了。
  我的父亲没有接祖父的班在本县做绅士,但他的社会地位还是与一般的鸦片烟鬼不一样。本县最有学问的养奇先生至死仍旧把我的父亲当作好朋友,并为他死后写小传。本县,一个著名人物少泉先生,也是父亲的学生,终生尊敬他。

我的外家


  我的基因一半是父亲给的,另一半是母亲给的,二者同样重要。可是,人类社会今天仍实行父系制度,我关心郑家远过于关心太常陈家。
  外家也是有文化的地主家庭,当初订婚时是门当户对的。外家住在北门外坎儿脚。这个居民点,大部分居然是太常陈家,小部分居民是蓝田陈家。那里有太常陈家的大祠堂。外公陈国选也是地主,但非秀才。大舅子仁先生却是秀才中有影响的人物,他是坎儿脚几个秀才中最有才气的。他生了两个表兄,都比我大。此时,全家已无财产,生活靠舅舅维持,两个表兄已无力读书,但舅舅仍按照当时的风气,娶了小老婆,另找房子居住。几年后,大舅就死了,于是全家生活没有着落。外公已年老,他不得不带领两个表兄在城内大街上开一个卖杂货的小店,开了不久就维持不下去。外公也死了。两个表兄都已成家。大表兄永秋染上了鸦片烟无法生活,据说我去法国后,他也随国民党的邓本殷军队开到广东去了,不知下落。二表兄永华去浦南一家漳平人开的店铺学生意。学了一个时期,知道现代商业的一些诀窍,决心要去南洋群岛谋生。他没有路费,每日缠着我的父亲代筹路费。我的父亲是义不容辞的,但他自己没有办法。最后,还是他不知从何处借来的钱给永华表兄做路费去爪哇了。我忘记了这是哪年的事情,似乎是我暑假在家中看见他出去的。一九一七年或一九一八年。
  一九一九年我中学毕业后也缠着父亲,要他给我筹措路费去北京考北高师,他却毫无办法。可是,决定去法国勤工俭学时,他还是筹到了三百元给我带去的。
  一九二一年,永华表兄曾从印尼寄了一笔钱去法国给我,忘记了多少钱,但数目不多,够我在法国过一个月的生活。我回国后,至少有三次在上海写信同他联系,都未成功。解放后,我被捕,家中抄出了印尼的通信地址,审讯者说是印尼托派组织的地址,要我交代中国托派和印尼托派的联系。我说:这是我表兄的地址,你可以去我的家乡打听,我有没有表兄在印尼?他的地址是不是抄出来的这个地址?直到去年,我才联系上了,他已于七十年代死去了,他的儿子也死去了,同我联系的是他的孙子。
  在家乡似乎已无外家的人了。那个房子也属于外家,我回忆年少时,我同二弟每年正月初二都要随同父母亲去外家拜年,外公家早已备好酒席招待我们。同桌的有外公、外婆(不是母亲的生母,是母亲的继母)、舅舅、舅母,父亲、母亲,两个表兄和我们两兄弟。正月初二是风雨无阻的。平时,我们兄弟也要同母亲一道去外家几次。
  母亲是外公亲生的,舅舅则是外公买来的。这是旧社会的习惯,没有儿子就买一个。不过大家都看买来的儿子同新生的儿子一样。舅舅也不负外公的培养,考得一名秀才,而且在秀才班子中富有才能。母亲也待他同亲兄一样。
  母亲虽不识字,但两家都是有文化的地主家庭,她知道应当遵守的礼节,受了委屈,也竭力忍耐,有时也向小孩子发泄。她比父亲小四岁,父亲生于一八七一年,母亲生于一八七五年,生日都在旧历十二月。两人感情极好,这就可以补偿母亲所受的委屈。父亲从不打骂孩子,母亲则是急躁的,受到委屈常向小孩子发泄。人家说:“严父慈母”,在我的家庭则是慈父严母。我本来是同母亲睡的,生了二弟之后则同祖母一道睡了。
  母亲结婚十年不生育,可是生了我之后,差不多每隔三年生了一胎,生了四个男孩子,一个女孩子,最后,生病时小产了一胎,也是男孩子。
  母亲的身体本来最好,但旧社会不注意卫生,当时虽有西医,我们家里有人生病总是找中医。每年夏天全家好多人都要患痢疾,吃中药或不吃药,几天后就好了,不以为意。一九一五年,即我上中学的一年,我母亲患痢疾到秋天还不好,由急性变为慢性,拖到次年,变成腹膜炎,生了腹水。当时,我十六岁,读中学一年级,过了元宵节仍去龙岩县上学。过了约一个月,父亲派专人来催我回家,说母亲病危。次日,我动身回家,母亲见到我一欢喜病就好了些。几天后,我看无事,又去龙岩上学了。暑假回家,才知母病加重,过几日她死去,享年四十二岁。
  母亲身体本来很好,为什么四十二岁就死了呢?这是中医误事。如果现在,在西医治疗之下,痢疾即使变成慢性,也不难治愈。当时,我们县里虽有西医,看的人并不多,尤其我们这种家庭更不信西医,以致误了事。
  我这几年还对下辈人说:如果母亲在世,我不会去法国那样远的地方。照理,母亲常常骂我,打我,受了委屈拿我来出气,我应当对父亲更好,但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感情怀念着母亲。母亲死后葬在我们的祖山回龙坞,直到八十年代末,铁路局征用此山,才移葬于别处,同我的父亲遗骨以及我爱人和儿子的骨灰葬在一起,而且留下空穴准备安置我的骨灰。我是无神论者,但在这一点上倒希望人真有灵魂,死后能够相会!(我的祖父和祖母及庆耆叔的遗骸也移葬在这里,至于继祖母遗骨没有葬在这里,倒不是为了夙怨,而是没人知道葬地。)

鸾 姑


  我有一个姑母,我说的:不是我父亲的同胞姊妹,那也不止一个。我说的是另一个姑母,她称我的祖父为“爹”,祖母为“妈”,父亲为“兄”,母亲为“嫂”,待我们兄弟如同亲侄。她演了一场“悲剧”,结束了生命。
  我有这样一个姑母,除我之外,现在在世的人没有一个知道的。
  我说不出当时她的年龄,只记得当时已是一般闺女出嫁的年龄了。她对人彬彬有礼,像一个大家闺秀。很少人同她亲近,很少人同她做朋友,我未见人家背后说她好,也未见说她坏。
  我曾问母亲这个姑母的来历,母亲悄悄告诉我:“这姑母本是祖母买的一个小丫头,祖母喜欢她,便收她做养女,教她种种礼节,准备找一个比较好的人家嫁出去。
  好人家找到了,那是同我们家一样有文化的地主家庭。家长是祖父的朋友,同祖父一起包揽本县公产的,家底比我们更好。家长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早已成家,生的孙子比我大一岁,二儿子这次才成家。这个家长是三兄弟中居长,一个大家庭共住一座大房子,人多了,难免相互间勾心斗角。
  鸾姑嫁去以后,我曾陪祖父去看她。她住在东厢房,老大的家住在西厢房,家长夫妇则住在左边的正房。同祖父一样,我们脱下的衣服都放在鸾姑房内,鸾姑作为主妇招待我们。
  祖父是顽固派,这位家长比祖父还更顽固。祖父的辫子,在辛亥革命后好多年剪去了。可是这位家长至死也不剪辫子。
  记得有一天,我正在祖父的书房中,忽见那家的大儿子气急败坏地走了来,说鸾姑死了,她自己上吊死去的。
  这是晴天霹雳!为什么上吊。他们二人悄悄说话,我们小孩子听不清楚,以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何化法我们小孩子也不知道。这是一件不好听的事情,我们两家都不愿意张扬,不久就风平浪静了。
  我却在祖母和媒婆说话之中听到了几句不可理解的话,即媒婆说:“鸾姑要生小孩子而不能生小孩子,只好走这条绝路。”
  那时我不明白:不能生小孩,为什么要走这条绝路呢?以后大了,我才明白:原来姑丈是个“天阉”,由此引出可能发生的事实,到了非走死路不可。什么事实?那就要自己去想像了。
  鸾姑如果是祖父母亲生的女儿,一定要多调查,不会如此草率的。
  这一切事情都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前,至今将近九十年了,还有办法搞清事实吗?——除了吊颈鬼找替身以外。

我的婚姻


  我是结了婚三年以后才去法国勤工俭学的。此事,我并不隐讳,但也不是逢人便说,比较要好的朋友,闲谈之中我就说出来了。不过,在以往写的传记性文章之中,我从不写此事。其实,这有什么不可以说的呢?像我所处的时代,所属的家庭,一个十九岁的男孩子如果尚未结婚,倒是奇怪的事情。我不说,却是为了后来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爱人。
  我很小就有媒人来提婚,但尚小,没有说下去。八九岁时,祖母认为不小了,应当提婚了。恰好有媒人来看祖母,便介绍一个近郊人家,也是地主家庭,有个女儿,她与我同年,要我们去看看。祖母派了母亲去看,母亲中意,回报祖母,做定了婚。我十岁时,祖母死了,不久她的祖母也死了。她的家庭衰落得比我的家庭更快。对方日食困难,便通过媒人同我们商量,现在就过门。我们同意了。
  在那个社会,这种事情父母同意就够了,决不与我商量。我当时年少怕羞,小孩子之间常拿这种事来开玩笑,我害怕人家笑我,根本就不同意提婚、订婚、结婚一类的事情,我的反对也没有用;于是,我十二岁时,她来到我家,她同一个丫头一起劳动,一起吃饭。我们虽朝夕相处,但结婚前从来未说一句话。
  我十六岁时,母亲病得快死了。祖父、父亲,以及其他的入主张我们二人立即结婚。合理的理由是说:母亲死了,家中没有女主人不行;不合理的理由则说:母亲的病,“冲喜”就可以好。“冲喜”的意思就是家里办一件喜事。反正,在那种社会中,一切要服从长辈的决定。我就是这样结了婚。当时实际年龄,我不过十五岁半,她还更小一点。
  在这一年,我第一次读了《红楼梦》,结合过去读的小说,知道结婚之外尚有“爱情”。又从小说中知道:结婚应以“爱情”为基础。但旧社会的道德势力太大了,认为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必然要演悲剧。《红楼梦》《西厢记》就是实例。
  参加革命之后,又把“爱情”抛到九霄云外了。回国之后,同伴纷纷找对象,我觉得可笑。少数同伴,结了婚的,回去将老婆带到上海;未结婚的回家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老婆带到上海来。我也曾动心,但一来没有钱去家乡带老婆,二来以为家乡的人会说我今做了官,只要老婆去享福,而不顾父亲和弟弟。
  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我在武汉看见捉人,杀人,想到自己总有一天被捉被杀的,于是写封信给父亲,告诉他以后不给他通信地址,又告诉他我随时会牺牲,家中的老婆任随改嫁。我写了这封信投入邮筒以后,原以为问题已经解决了。
  但在同一年回到上海,我意外地找到了情投意合的爱人。第一次认识时就告诉她我家里结了婚,她并不嫌弃,我们相约为革命而牺牲。我三次入狱,她也陪我三次入狱。她一次与我同时出狱;两次先出狱,在狱外等待我出狱。最后一次,我名义上是“释放”了,事实上改劳改形式为严密管制。她陪伴我熬过七年的严密管制,到我完全恢复自由之后,只三个半月,她因心脏病死在我的怀抱中。
  我以为我一九二八年再结婚时,我原先的配偶早已改嫁了。我在武汉写给父亲的最后的信之后,再未接到父亲的信,二弟的信也未提改嫁的事。直到上海解放之次年一个堂侄来上海考大学,这是我离家之后第一次见到亲人。我第一句话就是问:我的第一个配偶的消息。他说:“已经根据你的信上所说改嫁了。”谢天谢地!以后知道:我第二次结婚,早于她的改嫁。
  我在受管制的七年中收到她从家乡写来的二封信,我都给了我的爱人去看。她劝我设法寄点钱去,我那时仍是犯人哪里有钱寄呢?她又劝我回答那两封信,我也没有回信。
  我的婚姻就是这样简单:先后有两个配偶,从来没有为恋爱而闹过风波。比起古人一生只有一个配偶,要复杂一些;但比起今人比起战友则是微不足道的。在同志朋友中间,我并不隐讳早在老家结了婚的事实,我认为恋爱而妨害政治是不好的,但恋爱是“私生活”,为恋爱事件而攻击本人的政治主张或做人品格也是无聊的。
  可是,一九五二年托派案发生,一部分青年人要“被挽救”,而集中在“管训班”时,管理人员要求他们揭发“反革命”罪行之外,还要求他们揭发领导人的“私生活”,大概以为青年人最爱听这种揭发,以为私生活可以判别好与坏的。我的三个堂侄也在管训班中,他们后来告诉我,当时揭发私生活的人比揭发“反革命”的人更加踊跃。但管训班中“小组长”向管理人员汇报时,说郑超麟的私生活揭发不出来。管理人员于是作结论说:这种人更坏。
  未入“管训班”,而在监狱服刑的,也曾喜欢揭发私生活,他们特别找那些同我接近的托派犯人来揭,这人于是揭我在家已经结了婚,又在外另找爱人,而且对爱人隐瞒在家结婚的事实。更有甚者,是家中老婆生的儿子来上海考大学,我则骗上海爱人说这是侄子。于是大家轰起来,指责我“不道德”。有人认为实在不应当同时有两个老婆,也有人认为同时有两个老婆还可以,但不应当欺骗现在的老婆。他们要我证实这个揭发。我只说:我的三个侄子来上海考大学时,都只二十几岁,我离家已经三十多年了,从没有回去,请问哪一个是我的儿子。

祖父和父亲的政治活动


  我家的地主家庭地位决定了家长的政治倾向,这就是说,效忠于当时统治政权。他们切齿痛恨造反的“长毛”,也反对维新和革命。武昌起义之后,眼看帝制政权就要消灭了,我的祖父同少泉先生两人进去衙门看知县,少泉先生说几句攻击旧政权的话,知县生气,我的祖父就在旁边打圆场,说少泉先生年少气盛。
   到了光复之后,政治活动可以公开,于是绅士之间的斗争,以前是暗中进行的,现在可以公开进行了。可是,我们那个小县,绅士之间的斗争一向表现为“族姓的斗争”。清朝末年是太常陈家和丁坂刘家的斗争,以陈春江为首的太常陈家重重打垮了丁坂刘家,但未消灭刘家的力量。辛亥革命前,以刘志和为首的丁坂刘家渐渐超出太常陈家。这中间,我的祖父不能说没有发生一点作用。我的祖父站在两种力量的中间,但偏向刘家。反之,我的父亲则倾向陈家。他少时在大夫家庭读书,同养奇先生、慎修先生、子丹先生、筱玉先生等人交了朋友,受这些人的影响,反对刘家。一九一三年,选举国会议员和省议会议员时,两派斗争很激烈,刘家挂起共和党的旗帜,陈家挂起国民党的旗帜,刘家推少泉先生为省议会议员,陈家推慎修先生为省议会议员。不知怎样,两人都没有当选。以后选国会议员时,刘万里当选了。景黄先生是反对刘万里的,但他不能不投刘万里一票,他常对人说:“一个字害了他,即是刘字。”由此可见,共和党和国民党之争是假的,丁坂刘和太常陈之争才是真的。
  在这个斗争中,父亲不能不顺从祖父站在丁坂刘家方面,他因此获得“选举人”身份,赴漳州去投票选举议员。他不能不投刘家的票,此时,他心里一定很不愉快的。
  中国的议会民主在我们那里,一开始就以旧时的族姓斗争方式来进行,使我当时和以后对于议会民主产生反感。这就为我后来读马克思分析巴黎公社文章时反对议会民主的言论打下了赞同的基础。这里说来话长,我就不必说下去了。
  我出国后,漳平毕竟有进步。族姓斗争渐渐变化为其他地方所常见的形式。
  族姓斗争中,丁坂刘已经击败了太常陈,但并未夺取了太常陈的最后阵地。义仓管理人的重要阵地,多年掌握在太常陈家之手,无法改变。可是,到陈瀛洲死后,刘志和终于夺取过来,交给黄作朋先生。这个最后胜利,同时结束了族姓斗争。陈寿山和刘云纪本来是依附于刘志和集团的,到此就分化出来,使斗争转变为刘志和与陈寿山的斗争,而太常陈家则为陈寿山助威。这场斗争变文斗为武斗,一直斗到解放的时候。这不是族姓斗争,由于刘云纪(景黄先生)是丁坂刘家,他为陈寿山摇鹅毛扇,此时那一个字(“刘”字)并不妨碍刘云纪帮助陈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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