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郑超麟 -> 回龙坞待访录(1982)

第四章 中国的干部主义


现有干部阶级,后有干部主义
中国的干部主义革命
干部主义内部的斗争和发展
中国走在苏联前面
中国向何处去?
其他国家的干部主义


  中国的现行制度,当然也是干部主义。但中国的干部主义有好多重要之点与苏联的干部主义不同。

先有干部阶级,后有干部主义


  前一章说过,苏联本无干部阶级,只因为世界革命浪潮消退之后,苏联无产阶级赢来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制度不得不后退待援,以致革命干部中一个部分蜕化变质而形成了干部阶级,这个阶级把后退待援的形势转变为一种长期的制度——干部主义。中国则相反。在苏联的干部阶级影响之下,二十年代失败的革命遗留下来的革命干部很快就形成一个阶级。这些干部以史大林篡权后的苏联制度为榜样,以苏联当时党政军各方面的执政人物为模范,引进了苏联的干群分化和对抗的社会矛盾。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以及他们同时代的人,分析社会成分和党内制度时,没有(或很少)提到“干部”。他们的著作可作证据。他们的著作中如果有人作了“事物索引”,恐怕没有“干部”这一条,即使有,也是极少的。有“职业革命家”,有“积极分子”或“活动分子”,有“工会官僚”和“党内官僚”,但没有干部。托洛茨基后期的著作似乎也不说“干部”,宁可说“官僚”。但史大林的著作。以及二十年代,三十年代及以后苏联及国际共运刊物就连篇累牍出现“干部”字样了。我们看到了“干部”和“群众”的对称,看到了“干部”写入标语口号,写入警句格言,例如史大林说:“干部决定一切”!
  一般说来,先有事物存在,然后才出现足以代表此事物的名称;一件新事物刚刚产生又往往蒙上旧的类似的事物的名称,而且不止一个名称,须待发展过程中新事物的特性为人熟知以后才会确定一个或新创一个适当的名称。世界革命退潮后在苏联出现的那个社会成分,那个渐渐取得举足轻重地位的一类人,起初被称为“职业革命家”,“积极分子”,“活动分子”,等等,以后都觉得不适当,后来被称为“官僚”,也觉得不适当,不知何时起被称为“干部”,就固定下来了。其实,“干部”也是旧的名称,是从军队制度中借用来的,即是与“战斗员”相区别的“指挥员”,包括从连排长到司令官一系列的指挥员在内。巴黎公社废除了常备军,而国民自卫军中的指挥员则是战斗员中选举出来并可随时罢免的,因之无所谓“干部”,即指挥员和战斗员之间没有区别和对立。“干部”是常备军的指挥员,是由上而下任命的,不是选举的。不知何时起,党内的以及苏维埃的,工会的,其他群众团体的各级“领导人”,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上级委任的,便借用军队中的“干部”名称了。“干部”,意为非选举的公职人员,意为超出于群众之上的一种社会成分,渐渐成了终身制的积极分子,成了一个阶级,“干部”,从此不是专指军队中的“指挥员”了。
  在苏联,是过渡时期的制度蜕化为干部主义制度之后,才产生干部成分以至干部阶级的,至多可以说干部阶级和干部主义是同时产生和互相促进的。在中国则不然。中国的革命,从一九二五年算起,是发生于苏联蜕化之后的。那时列宁已经死了,苏共中央总书记史大林事实上已经篡夺了权力,苏联事实上已经实行了干部主义制度,干部阶级已经形成而排挤十月革命和过渡时期的领导人物和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了。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群众都把当时的苏联政权当作标准的无产阶级专政,却把当时的制度当作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后来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中国大革命失败后,农村的武装斗争时期所形成的地方割据政权便以苏联的制度为范本,首先便分清干部和群众。不是象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初期那样,选举和罢免一切公职人员,而是委任公职人员,干部和群众成为两种不同的社会成分。干部固然有从群众当中培养和选拔出来的,但一经成了干部,就不是群众了。所以,在农村游击时期的社会制度虽然不能称为“干部主义”,须待全国“解放”后的社会制度才能称为干部主义,但在那个时期“干部阶级”却是已经产生了的。那个时期的政权,即使规模很小,也可以称为“干部阶级的政权”。
  人们并不隐讳干部和群众的分化。
  早在“长征”以前,江西游击的时期,毛泽东就说:
  经济建设运动的开展,需要有很大数量的工作干部,这不是几十几百人的事,而是要有几千人几万人,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训练起来,送到经济建设的阵地上去。他们是经济战线上的指挥员,而广大群众则是战斗员。(《必须注意经济工作》)
  这里就是用军事战线上的指挥员和战斗员的关系来说明经济战线上的干部和群众的关系。指挥员是上级任命的,干部也是上级任命的。
  长征到了延安,干部队伍便更加扩大了,因之与群众的区别更加明显了。全面抗战那一年,割据政权规模虽小,干部地位已凌驾于群众之上了。毛泽东在这年五月间说:
  我们的革命依靠干部,正象史大林所说的话:“干部决定一切”。(《为争取千百万民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
  革命不是依靠群众,而是依靠干部,而这种干部不是群众自己推选出来的。
  到了一九四二年,在割据区域,干部和群众的分化更加明显了。这年五月,毛泽东召开了文艺座谈会,说起了干部问题:
  文艺作品在根据地的接受者,是工人,农民,以及革命的干部。根据地也有学生,但这些学生和旧式学生也不相同,他们不是过去的干部,就是未来的干部。……即拿干部来说,你们不要以为这部分人数目少。这比在国民党统治区出一本书的读者多得多。在那里,一本书一版平常只有二千册,三版也才六千册,但是根据地的干部,单是在这出版看书的,就有一万多。……
  除了直接为群众所需要的提高以外,还有一种间接为群众所需要的提高。干部是群众中的先进分子,他们所受的教育一般都比群众所受的多些,比较高级的文学艺术,对于他们是完全必要的。忽视这一点是错误的。为干部也完全是为群众,因为只有经过干部才能去教育群众,指导群众。
  这里,明显区别了干部和群众,明显把干部置于群众之上,而且说不通过干部就不能去教育群众,指导群众。在一九四二年的延安就有一万多人的干部。可惜,我不知道当时延安有多少居民,干部占居民中多少百分比。
  这个时候,中国共产党距离全国政权还很远,干部虽然控制了割据区域的军权,政权,以及群众团体,但尚未控制经济大权,那些地区的生产和经营,比起国民党统治区是微不足道的。
  到了一九四八年秋内战形势转守为攻,眼见就要占领全国了。于是提出控制全国的干部问题,中共中央九月间开了会,讨论了这个问题。会后毛泽东通报全党说:
  夺取全国政权的任务,要求我们迅速地有计划地训练大批地能够管理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项工作的干部。战争的第三年内必须准备三万至四万下级,中级和高级干部,以便第四年内军队前进的时候,这些干部能够随军前进,能够有秩序地管理大约五千万至一万万人口的新开辟的解放区。中国的地方甚大,人口甚多,革命战争发展甚快,而我们的干部供应甚感不足,这是一个很大的困难。第三年内干部的准备,但是必须同时注意从国民党统治的大城市中去吸收。国民党区大城市中有许多工人和知识分子不能够参加我们的工作,他们的文化水准较之老解放区的工农分子的文化水准一般要高些。国民党经济,财政,文化,教育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除去反动分子外,我们应当大批地利用。解放区的学校教育工作必须恢复和发展。
  这里说明,从割据地区迅速扩大到统治全国,过去形成的干部阶级,数量就严重不够了,必须大力扩充,开放门户,增加人数,使之足够“指导”群众。扩大时是以原有的干部为核心的,以此去同化新解放区的文化更高的干部素材。
  一九四八年秋不过准备去统治五千万至一万万人口的地区而已,到了一九四九年淮海战役胜利之后,那就要准备去统治整个中国了,那时对于干部问题又有新的指示。虽然有材料可引,但也不必去引了。
  总而言之,中国是先产生和扩大干部阶级,然后夺得全国政权,完成革命,而正式施行干部主义制度的。中国革命没有经历俄国从十月革命至列宁逝世那个历史阶段,即没有经历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在这个初级阶段内,起初没有常备军,一切公职人员都是群众选举和可以随时为群众罢免的,一切公职人员又都只能支领中等工人的工资,以后虽然成立了常备军,付与资产阶级专家以高薪,而选举制又事实上变为委任制,但当时的人认为那不过是不得已而施行的临时性的制度,不久就会废除的。中国革命没有经历这个过渡时期的初级阶段。
  中国革命和俄国革命之间这个差异,决定了中国干部主义的往后发展。

中国的干部主义革命


  在中国取得胜利的,不是十月革命式的革命,即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而是干部主义革命。这个革命是在所谓“大革命”失败之后才开始的。
  中国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发生了一场群众性的革命,在这个革命过程中有个时候声势非常浩大,以致得到了“大革命”的称呼。当时,某些人说,这次革命可以同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相比,也可以同一九一七年的俄国大革命相比,应当称为中国大革命。不久之后,这场所谓“大革命”就失败了,而且失败得很可耻。但“大革命”的称呼仍旧保留下来,直至现在。从历史的观点看来,这场革命是够不上“大革命”这个称呼的。它哪能同法国一七八九年革命和俄国一九一七年革命相提并论呢?我们只能称它为“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但固“大革命”这个称呼为许多的人所使用,我们有时也不妨使用它。
  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的中国革命,事实上是一场流产的革命,是十月革命的影子,是一开始就注定要流产的。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中国孕育着一场革命。资本主义发展了,封建主义或宁可说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形态(前资本主义)支持不下去了,要求来一个彻底的变革。可是,同十九世纪末年和二十世纪初年的俄国一样,资产阶级不能负起这个历史变革的任务,只能由无产阶级来领导这个变革。然而,无产阶级不能以完成资产阶级民主任务为限,它同时还要进行自己的社会主义革命。换一句话说,中国也面临着不断革命,——不是十九世纪的不断革命,而是二十世纪的不断革命,即托洛茨基的不断革命。这就是列宁一九二二年说的,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解决,只是俄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副产品”。
  可是,俄国的不断革命成功了,中国的不断革命陷于失败,为什么?这里有客观的原因,即二十年代的中国革命恰好发生在十月革命掀起的第一次世界革命浪潮退落之后,十年代发生俄国革命时,世界孕育着革命浪潮,十月革命触发了这个浪潮,可是结果退落了,留下孤立的苏维埃的政权,这个政权到了一九二五年中国革命时也蜕化成为干部阶级的政权了。它控制了共产国际,而共产国际控制了中国共产党。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中国工农群众酝酿着革命,起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以后群众走向前去了,超出共产党的控制以外,要求实行土地革命,要求成立苏维埃,客观局势不利于革命的发展,而主观力量又在苏维埃的干部阶级控制之下束缚了革命群众的手脚,革命怎能不陷于失败呢?
  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的中国革命是十月革命的余波,或宁可说是它的影子。这个革命的失败最终地结束了十月革命掀起的世界革命的第一个浪潮。
  现在说的中国革命,获得了成功的中国革命,应当从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的革命的失败以后算起。这是一个干部主义的革命。
  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以后,我们现在回顾可以明白,第一个世界革命浪潮已经平息下去了,新的浪潮没有到来的朕兆,可是,那些幸存的革命者没有看到这个形势,仍在希望不久之后可以见到革命再起。他们还在互相讨论即将到来的革命的性质,方法,模式,等等问题,但客观形势改变了,中国社会随着也往一个方向发展,即是走上了干部主义的道路。这也是“革命”,但这是属于另一种性质的革命。
  最显著的特点:这是一种武装的革命,不是群众的革命,或者说是一种以武装为主而以群众为辅的革命。巴黎公社式的,十月革命式的那种群众革命,早已消灭了。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鼓动和组织起来的群众运动已经随革命失败而消灭了,不可能或很困难在较短的时期中死灰复燃。试回顾一九二五年革命爆发以前的一项争论:共产党人批评国民党人,说孙文和他的党进行了几十年革命至今没有成功,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他们不重视群众的力量。只迷信武力,辛亥年虽靠武力侥幸推翻了清朝皇帝的政权,建立了共和国,但不久政权仍旧落于北洋军阀之手,国民党在广东一省也难于立足。那时党魁孙文仍旧迷信武力,在南方军阀中拉这一派打那一派,在北洋军阀中也同段祺瑞和张作霖联盟而反对曹锟和吴佩孚。如此下去,中国革命决不会成功。共产党人劝孙文放弃武力迷信,赶快改组他的党,赶快依靠群众运动的力量,走俄国革命的道路。孙文并未被说服。但在苏联军火和金钱援助之下,他表面上喊出“以俄为师”的口号,同意“扶助工农”,发展群众运动,并着手在苏联顾问和中国共产党援助之下改组他的党,那个腐败的国民党,容许共产党人以个人的身份加入他的党。可是,他骨子里并未放弃他的武装革命的道路。他不过把改组成俄国式的党,把工农群众运动,作为他的武装革命的辅助手段而已。国民党改组之后,孙文仍旧把工作重心放在军事投机上。他继续同北洋军阀中的皖系和奉系联盟以反对当时掌握中枢政权的直系。孙文至死都不相信依靠工农群众能够革命的。
  历史仿佛证明,国民党改组前后那场辩论中,孙文及其继承人的依靠武装,依靠正规军进行革命的路线,是对的;而共产党的依靠工农群众运动进行革命的路线,是错的。因为中国共产党在五卅运动中发动和组织起来的工农群众运动并不足以动摇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的统治,还须依靠广东国民党政府训练的正规军出师北伐方能动摇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的统治;共产党藉北伐的机会固然发动和领导了更广大的群众运动,固然在群众运动高潮之上发动了武装暴动,夺取政权,造成十月革命的形势,可是地主资产阶级掌握的正规武装看见群众运动威胁到它们的存在,便以其正规军去扑灭群众运动的烈火了。由此招致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的失败。
  现在回顾起来,此次革命本是十月革命掀起的第一次世界革命浪潮的余波,这个革命浪潮已经退落了,因之它的余波也是不会持久的。但在刚刚失败时候,人们还不能看得清楚。一些人以为革命不过遭受挫折;一些人以为革命还在高涨;一些人则以为国民党改组前后那一场争论还是孙文对,共产党错,革命非依靠武装不可,轰轰烈烈的湖南农民群众运动经不起一团正规军的打击。一九一七年秋天,俄国正规军总司令哥尼洛夫帅领大军进攻彼得格拉革命的群众,未曾进城便在群众面前土崩瓦解了。以后,群众及其武装赤卫队,联合站在革命方面的卫戍队伍,占领冬宫,克伦斯基从前线调来的军队企图夺回政权,未曾进城也便在群众面前烟消云散。这一切好象是编给小孩子听的神话!现在已经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成见,好象群众运动是没有用处的,或者只有给正规军摇旗呐喊的作用;总之,一面正规军,一面激昂的群众,斗争结果总是群众失败的。
  这个结论,不仅孙文及其继承人视为当然,连当初同孙文争论的中国共产党,到了革命失败之后其残存的领导人也接受下来了。革命刚一失败,毛泽东就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口号。一九三八年,毛泽东又在《战争和战略问题》一文内提出了武装斗争的典型公式。他说:
  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其他一切,例如民众的组织和民众的斗争,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一定不可少,一定不可忽视,但都是为着战争的。在战争爆发以前的一切组织和斗争是为了准备战争的;……在战争爆发以后的一切组织和斗争则是直接或间接地配合战争的。
  如此明白地把群众运动置于武装斗争的附属位置,倒是前人所未有的。孙文这样做,但没有这样说。毛泽东又在同一文中赞美孙文及其继承人蒋介石的战争主义。他说:“有军则有权,战争解决一切,这个基点,他(按指蒋介石)是抓得很紧的。对于这点,我们应向他学习。就这点上,孙中山和蒋介石都是我们的先生”。如此一来,不用说,国民党改组前后那一场关于军事斗争和群众运动孰轻孰重之争论便解决了。原来是孙文的国民党正确,共产国际和共产党则是错误的。
  十月革命是依靠群众运动,在群众运动高潮中进行武装斗争,在此基础上夺得了政权。那时的武装又是群众的武装,赤卫队,如同巴黎公社的国民自卫军,而非正规军。所以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第一条就是“废除常备军”。中国革命则是依靠不是以群众运动为基础的军队。一九二八年秋,毛泽东正当率领大革命失败后的残余武装占领井岗山,图谋复活革命,并以枪杆子造出政权时,清楚感觉到这个武装斗争是脱离群众运动的。这年十一月间,他向中央作书面报告,其中说:“我们一年来转战各地,深感全国革命潮流的低落。一方面,有少数地方的红色政权;一方面,全国人民还没有普通的民权,工人农民以至民权派的资产阶级一概没有言论集会的权利,加入共产党是最大的犯罪。红军每到一地群众冷冷清清,经过宣传之后才慢慢地起来。和敌人打仗,不论那一军都要硬打,没有什么敌军内部的倒戈或暴动。马日事变后招募‘暴徒’最多的第六军也是这样。我们深深感觉寂寞,我们时刻盼望这种寂寞生活的终了”。这几句话说明了依靠军队力量的新革命的性质。这个军队不是从群众运动的高潮中产生出来的,而是在革命潮流低落中,在各地群众冷冷清清的状况下保存和发展起来的。但这也不是从共产党的革命手段退回到改组前国民党的革命手段。这是干部主义革命的手段。以后,尤其九一八以后,群众运动渐渐起来了,军队的活动和群众的运动取得某种联系。不会感到那样的冷冷清清,但客观上和主观上都已造成了这种形势,即不会恢复到十月革命那种以群众运动为基础的武装斗争去,而是如毛泽东所代言的,把战争当作主要的斗争形式,把军队当作主要的组织形式。那么,群众运动要不要呢?要的,但只能作为辅助的力量,只是“为着战争”的。在战争爆发以前是为了“准备战争”的,在战争爆发以后是为了“配合战争”的。
  我们试同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对照一下,看看历史上这二次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用的什么手段。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的三条经验,第一条就是废除常备军;列宁在《四月提纲》及其前后的文章也重申了马克思的总结。俄国的建立红军即恢复常备军,那是革命趋于停顿,为了保持赢来的果实不得不采用的权宜之策。列宁死后,革命蜕化,史大林才宣布红军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柱石”。常备军不仅恢复,而且成为“柱石”了。现在,中国的新革命则自始就建立“红军”,而且后来宣布:一切群众运动都是红军及其活动的附属品!
  马克思总结的巴黎公社经验,三条却被抛弃了。既然成立了“红军”,既然以军队为革命的主要组织形式,以战争为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那么就不能实行选举和罢免制。非正规的武装也许可以实行指挥员的选举和罢免制,但正规的武装,红军,其指挥员只能由上级任命,而不能由战斗员选举并可随时罢免的。至于群众运动,它的各种组织,以及军队以外的行政组织和经济组织,则由其属于军队的附属品的原故,其办理公务的人员当然也不能由选举产生和群众罢免。至于第三条原则,即一切公职人员只能支领中等工人的工资,又是怎样呢?一般说来。在斗争困难时期,为了赢得胜利,军队的干部和文职的干部还是能够与群众同甘共苦的,但这些干部的生活一般都有保障,而斗争胜利掌握了政权以后,即使待遇标准不高于群众,但干部享受到群众所无的特权,连带着干部的儿女也享受了群众所无的特权。
  一九二七年革命失败后,中国的客观局势决定了斗争的手段;这种手段反过来也决定了斗争的结果。客观形势的发展,以及斗争的结果,造成了一个干部阶级,而新革命的成功则只能建立一个干部主义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

干部主义内部的斗争和发展


  如此形成的干部主义制度,在其初期只能是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制度。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制度,是从十月革命后的过渡时期倒退回来的。它也是一种“过渡的”制度,但不是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而是从那种过渡制度,过渡到正规的干部主义制度。不能从列宁到托洛茨基所创立的制度一下子就跳到正规的干部主义制度去。这中间需要一个转变的过程。首先需要保持“社会主义”招牌,“苏维埃制度”,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不过是有决心要向社会主义目标前进的一种制度。社会主义已经深入人心了,地主所有权和资本家所有权已经废除而不许恢复了,于是新形成的干部阶级就可以把本阶级独占的所有制说成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他们可以继续挂着“社会主义”招牌。到一九三六年,史大林干脆宣布苏联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在此以前十多年,他们就已提出了一国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理论。这个门面是必须保持下去的,否则群众不会答应。群众已经失去了权力,但还误信这个新的制度仍旧是向“社会主义”前进的,甚至已经是“社会主义”的。如果群众失去了这个误信,那对于干部阶级的统治就会构成威胁。
  其次,这个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制度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是符合“配合发展律”的。十月革命造成的公有制,即废除了地主所有制和资本家所有制之后的财产制度,仍可以同俄国当时的残余的封建经济和落后的资本主义经济相“配合”而存在和发展。这种“配合的”制度,在世界革命退潮的形势下,但具有它的生命力。在史大林统治的三十年中,苏联毕竟站住了,而且生产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这个发展被人说做“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
  一九四九年中国革命成功后,没有其他的制度可以采用,只好采用这个史大林式干部主义制度。这有什么奇怪的呢?这个制度确曾给中国的生产力带来了发展。
  然而“配合的”制度是不会长期稳定的。就在史大林活着的时候,他的制度已经施行不下去了。他不能不用恐怖手段来维持他的统治。恐怖的矛头起初是对着十月革命残存力量的,后来则对着干部阶级内部的另一流派,但仍用“托洛茨基分子”(即十月革命分子)的罪名加于干部阶级中的反对派头上。即使采用历史上罕见的恐怖手段,史大林仍旧不能扑灭干部阶级中的反对派,同他扑灭十月革命反对派一样。因为十月革命反对派随着世界革命退潮而趋于消逝,干部阶级反对派则是新兴的力量,消灭不了。试回顾最近三十年的历史,即使史大林不死,他的制度也要改革的,他的统治也要被人推翻的,——除非他自己来领导这个改革。
  史大林式干部主义制度,其本质是过分强调集中的计划性,过分限制市场调节的作用。本来,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集中了,在这个集中的生产中也就可以实行计划生产。恩格斯说过,托拉斯也有计划性。十月革命既然把全俄国的生产都集中在苏维埃国家手中,照理就可以全面实行生产计划而逐渐消失市场调节了。所谓“军事共产主义”时期就是这样做的。当时,大家以为这是正常的做法。可是,这个做法失败了。于是改用“新经济政策”,而把以前的做法称为“军事共产主义”,并说:那不是正常的做法,而是在战争中不得已采用的非常的做法。譬如城市被围,一切物资,无论公的私的,都应当征发公用,不能按价买卖。内战停止之后,这个做法就应当废止而采用市场调节了。首先,不能征发农民生产的粮食,只能向农民征收粮食税,农民纳税之后剩余的粮食可以自由卖买。由此渡过了一场危机。这就可以说明,市场调节是不能轻易废止的。
  一般人认为,在列宁和托洛茨基时期,苏联虽然宣布一切生产资料(工厂和土地)都归公有,仍旧不能废止市场调节,那是因为土地不过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事实上是农民使用的,而农民又是一家一户生产的。到了农业集体化之后,就可以全面实行计划生产,而把市场调节置于无足重轻的地位了。史大林正是这样看的。但史大林失败了。
  一切工厂,矿山,铁路,轮船,等等,以及土地都归干部阶级所有,而农业,手工业,等等生产又集体化归于干部阶级管理,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仍旧不能忽视市场调节,如果仍旧在市场调节方向碰壁,那就应当归咎于“资本主义的包围”,即世界革命的退潮。十月革命掀起的第一次世界革命浪潮退落了,世界革命发源地的苏联成为孤岛,周围都是资本主义国家,由此注定革命的果实的变质,即由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制度堕落为干部主义制度,同时也注定计划生产的有限性和市场调节的重要性。
  市场调节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有限制的计划生产也是资本主义可以采取的一种生产方式。恩格斯说:托拉斯内部也有计划生产。资本主义发展下去,到了全国成为一个托拉斯时,那就会出现一个全国性的生产计划了,同时也不废止市场调节。计划生产和市场调节之间的对比则随具体条件而不同。
  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过于低估了市场调节的作用,一个时期行之有效,但终于碰壁了。干部阶级中出现一部分人要求“改革”,即要求更多重视市场调节。这部分干部愈受镇压,力量愈大,终于推翻了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制度。
  中国的干部主义革命成功时,世界上只有一个史大林式制度可以仿效。当时人们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了,没有别的样式可以仿效了,于是照搬史大林在苏联的所有经济制度。其实,当时,这个制度已经露出其反面,受了严重挑战了的。但中国仍旧照搬这个制度。
  毛泽东在政治方面,尤其在中国和苏联的国家关系方面,已经不满意于史大林了,但在经济制度方面还认为史大林式的制度是天经地义的。
  史大林死后,苏联干部阶级内部的矛盾完全暴露出来,中国共产党内的其他领导人或多或少觉悟到史大林式的制度有许多缺点,需要修改,但毛泽东及其追随者仍抱住史大林式制度不放。中国共产党内的斗争就是由此产生出来的。这是一场很激烈的斗争,毛泽东在世时就进行了,毛泽东死后继续下去,直至今天尚未完全结束,但已显然可见反对毛泽东的一派干部获得了胜利。

中国走在苏联前面


  苏联今天的干部主义已经不是史大林式的了,但尚未完全走上应当有的干部主义制度,正常的典型的干部主义制度。这里有历史的原因。上面说过,苏联的干部主义是从十月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蜕化下来的,当初的宣传和行动深入人心,不能轻易抹煞这个光荣的“出身”,不能不继承十月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传统;其次,史大林的制度虽然最后归于失败,但有一个时期获得了成功,发展了旧俄罗斯帝国境内的生产力,也是不能轻易抹煞的。这些传统的过去的负担沉重地拖着苏联干部阶级的大腿,使之不能迈开大步走向正常的典型的干部主义制度去。
  中国的干部阶级所负担的这种过去的传统的压力,轻微得多。中国未曾经历那种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未曾经历那个初步的“过渡时期”;中国的史大林也未曾以那样大的规模发展了国民党中国遗留下来的生产力,毛泽东施行的史大林式制度在经济方面是屡次陷于失败的。没有或较少这种传统的负担,中国的干部阶级就可以迈开大步想着应有的目标走去了。
  什么是“正常的典型的干部主义”呢?那就是:以干部阶级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来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非正常的过渡性的史大林式的干部主义,也是以干部阶级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但不容许个体所有制存在,一切生产工具都必须归“全民”(干部阶级的)所有或“集体”(也是干部阶级的)所有。史大林虽没有完全消灭个体所有制,却已把个体所有制压缩到只占百分之一的比重了。毛泽东也拼命消灭个体所有制,但我没有数据说明中国究竟把个体所有制压缩到百分之几。我想,即使没有史大林那样彻底,也相差不远罢。但干部阶级的集体所有制,没有个体所有制来补充,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正常的典型的干部主义,为了要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就不能不遵守价值法则,不能不同时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因之不仅可以容许个体所有制存在,而且非有个体所有制不可。史大林式干部主义也要生产商品,但加以严格的限制,这就是说;它也要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但加以严格的限制。因此,只能成为“封闭型”的经济。这种干部主义,史大林试验了几十年,毛泽东接下去试验,结果证明行不通,非“改革”不可了。
  在“改革”的道路上,中国人却走得比苏联人快。中国已经走到“开放型”的经济了,苏联今天还留在“封闭型”的经济内,中国农村早已实行“承包责任制”而见成效了,苏联正在开始实行。为什么?只为的中国的传统负担比苏联的传统负担轻松得多。

中国向何处去?


  中国走向正常的典型的完备的干部主义。
  中国既无苏联那样沉重的传统负担,一旦发现史大林毛泽东式的干部主义行不通,就容易抛弃之而迈开大步走向正常的干部主义了。这不是什么从社会主义倒退到资本主义,因为史大林毛泽东式的干部主义并非“社会主义”。这也不是什么“一国两制”,这不过是从受了限制的资本主义走向不受限制的资本主义,在过渡期间,两制并存,但都是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和干部主义之区别,只在于:资本主义是以私人所有制为基础的,干部主义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我说的是另一种“集体所有制”,即干部阶级集体占有生产资料。)二者都必须受价值法则所支配。这是就一般意义说的。但资本主义,如果不受干扰而自由发展下去,最后也必然要走到资产阶级整个地集体地占有生产资料,——不是形式地,而是实质的。恩格斯说过:到了托拉斯,私人的生产就没有了。恩格斯又说过:托拉斯也有某种计划性。我们试设想:托拉斯再进一步联合起来,那时不就是同现在的干部主义一样的吗?今天的中国,一来由于本身生产力落后,二来由于不得不同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打交道,必须于实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尽力之所能保持那个干部阶级集体所有制。如果那个干部阶级集体所有制保持不住,最近容许的个体经济膨胀起来,渐渐地所有公有的经济都给私人“承包”了去,那时才真地完成了“复辟”,即由干部主义倒退到通常的资本主义,即私人的资本主义。但我看不至于走到这个地步。因为通常的资本主义也是向着阶级的集体所有制发展去的。
  中国干部阶级的一群领导人,今天看得很清楚:干部阶级的集体所有制无论如何必须基本保存下来,但为了保存这个集体所有制,就必须开放过去那种闭关锁国的干部主义制度。“开放”就是对资本主义的开放。中国必须完全置身于当今的那资本主义的世界市场之内,必须引进外国资本来发展自己的落后的生产力;为此又必须解除过去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限制,就必须以市场调节为主,以计划经济为辅。计划经济是不能完全抛弃的,因为当今的资本主义事实上本有计划成分。阶级集体所有制同市场调节(即价值法则)是否不能相容呢?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之下是不能相容的,但在垄断资本主义之下可能相容。必要时,干部阶级也可以放弃一部分的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但不过放弃一部分而已,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不能放弃。
  中国的干部阶级的传统负担,虽然比苏联的干部阶级轻得多,但仍有传统负担。所谓“社会主义”的招牌仍须挂着。“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公有制就须实行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必须闭关锁国。这种所谓“社会主义”行不通了,必须“改革”,即必须在尽可能保持干部阶级集体所有制之下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但鉴于传统负担,这个改革只能分阶段去做,而且不能预先宣布全部的目的。起初,只需开放,即扩大对外贸易。此时阻力不大,因为毛泽东制度已经把经济弄到“破产的边缘”了;其次,要在农村实行个体所有制,此时阻力更大些,但说得好听,叫做“承包责任制”,即土地仍归集体所有,不过“包”给农民个体使用,农民缴纳一定的产品给公社而已,好象过去佃农缴纳租谷一样,土地的主权仍是地主所有的;其次,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培植个体经济,但美其名曰:这些不过是辅助性而已;最后,则要全面实行资本主义了,先是开辟四个“经济特区”,只在特区内实行资本主义,后开放沿海十四个城市及海南全岛,后开放三个“三角”,后再开放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终于全沿海地带以及全部内地都要实行资本主义的。个体户的经营规模不受限制,甚至可以开办大工厂;外国资本不仅可以在国内合资办企业,而且可以独资办企业,等等。这就是中国的干部主义正在走的道路。没有保证,现有的一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不会逐渐个体化即个人私有化以至于同一般资本主义一样。唯一希望不至于倒退到这个地步的,只有一点,即:当今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在集合个体所有权为股份公司,为托拉斯,等等,表示这种集体的所有权比个体的所有权更有利于生产,,因之已经成为阶级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当不会再退回到个体所有制去。可能对个体所有制让步到一定的程度,也可能在短时期内全面个体化,但在正常情形下终能稳定正常的干部主义秩序。
  这就是八十年代中期中国干部主义所叫哴的“体制改革”的真正意义。一个符合于“配合发展律”的社会制度:阶级的集体所有制同以价值法则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相配合,配合的双方互相让步,所有制方向让出了一部分归个体所有,生产方式方面则让出一部分实行计划调节。至于各自让步多少部分,则随双方力量对比而定。

其他国家的干部主义


  以上分析了苏联的干部主义和中国的干部主义二个不同的形态,我以为已经够了,不需要再辟一个专章去分析其他国家的干部主义了。如果世界没有意外的变化,苏联的干部主义迟早也要走到正常的干部主义制度的,即在一个阶级的集体占有生产资料之下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苏联的干部主义如此,其他国家的干部主义更加逃不去这个前途。——除非世界发生了意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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