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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给中共开“单方”的经济学家(评张五常教授)

郑超麟

(1987)



  这几年,中国共产党忙着改革它的制度,筑室道谋,自然有热心的人贡献意见。有入告于内的,也有扬言于外的。在扬言于外的人中,据我所知,最热心最努力的要算香港大学经济系主任张五常教授。他为此特在香港《信报》上辟一专栏,名曰《张五常论衡》。他的专栏文章已经结集为二本书,《卖桔者言》和《中国的前途》,出版了不久之后,第三本结集的书,《再论中国》也将出版(已经出版.编按),其中所收都是他在《信报》上从1986年1月到1987年3月发表的文章。我无缘得见他的已经出版的二本书。他的第三本书尚在印刷中,但有人从《信报》上先后剪下他的五篇文章给我看了,我最早收到的是一篇题为《剩余价值与两极分化》的文章,其次收到的是总题为《采访香港大学经济学系张五常教授》的上中下三篇文章,最后收到的是一篇题为《私有产权是独步单方》的文章。我没有办法读到他的已出版和将出版的书,也没有人再剪寄《信报》上他的文章给我看,只好仅仅对这五篇文章写出我的读后感想。这五篇文章当然不能代表张教授的全部理论,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只好从一只化石牙齿去想象一种动物,用一片叶子培成一颗植株了。
  以下是按照收到文章先后为顺序,来写出我的感想。基本上是根据各篇收到时所作的读后笔记写成的,难免先后有不一贯之处。

一、马克思无端受攻击


  我看到的第一篇文章,题为《剩余价值与两极分化》,发表于《信报》1987年2月25日。内容是攻击马克思的二个重要命题,剩余价值论和两极分化论。作者说,他以前发表的文章(《邓家天下》和《马克思奄奄一息》)已经用了「三招两式」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杀得「片甲不留」了。可惜我看不到他以前发表的那二篇文章,不知他用的是哪「三招」哪「两式」,我只能在他这篇文章中寻找他所用的招和式。他首先从中文的译名中找差错。他认为从马克思用的原文译为「剩余价值」是不通的,应当认为「盈余价值」或「额外价值」或「多余价值」。——这种译名问题是不值得争论的。
  其次,他举邓丽君及其它超级明星为例,他们每小时收入「以十万元计」,照马克思理论来说,他们并非资本家,也不是地主,如果说他们凭劳力挣钱,凭劳力怎么能够挣得那么多的钱呢?他们又为什么不被资本家剥削去剩余价值呢?「支持马克思理论的人从何答我?」
  第三、他引一个叫做费沙的人在其50年前所著的《利息理论》一书,说剩余价值就是「利息的收入」。这里,他顺带攻击「劳动价值论」(他译为「劳力价值定律」),因为剩余价值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他完全否定劳动价值论,他认为,在十九世纪,科技不发达,企业家又不受人重视,劳动被误认为价值的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来源,还情有可原,今天就不能这样说了,他承认劳动也是一种「资产」,凡可以导致收入的生产资料都是「资产。」
  第四、他举他所遇到的在香港和内地做生意的「大陆干部」为例,来证明所谓剩余价值是「不存在的」,是一种「幽默」,是「不能再坚持下去的」,因为这些干部都否认他们做生意得到了什么剩余价值。
  他做出结论说:「是的,在自由市场上,在资产权益有法律的保障下,从事生产或生意的,支付了工资、租金、利息及经营者的报酬,等等以后,再要有赢余,就只能靠幸运了。在自由竞争下,亏本的可能与赢余的可能互相抵消,剩下来的实际收入,就长线而言,从来都不能高过资本的利息,这是所有统计研究所得的结果。」
  面对着这样的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杀得「片甲不留」的招和式,怎么办好呢?难道还需要去反驳么?还需要马克思主义者在此面前替马克思辩护么?不需要了!我怀疑张五常教授从来未曾读过马克思的书,以及别人介绍马克思学说的文章,他从来未曾知道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究竟是什么。在此情形下,长篇大论回答他的攻击,是白费力气的。
  但关于劳动价值论(即他说的「劳力价值定律」),我倒要说几句。劳动价值论不是马克思提出的,而是古典经济学家亚当·史密斯和李嘉图提出的,马克思不过从他们接受下来而加以发挥罢了。这应当是凡研究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事实。为了攻击剩余价值论而去攻击劳动价值论,那不仅是不懂得马克思,而且是不懂得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了。
  关于「两极分化」,张五常教授倒是承认事实的,不过他认为那是在不健全的即私有产权没有保障的制度下发生的事情。他举中国解放前的「宋家天下」为例,那时的所谓「资本主义」并「不尊重私产,达官贵人胡作非为或为所欲为」,但在健全的即私有产权有保障的制度下,两极分化一般是不存在的,倒是在「共产政制」下有更严重的两极分化。他举1979年他来中国所见的特权干部和一般市民之间收益差距之大为例,他也承认,这几年中国这方面是「大有改进」的。至于当作一般规律来说,他不承认有什么两极分化。
  两极分化,马克思恰好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提出来的,是从剩余价值、从资本积累推论出来的,而不是从一般的贫富悬殊,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类事实归纳出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并不否认,随着资本主义发展,社会财富增加,而无产阶级生活水平也跟着提高的事实。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类事实更加明显。所以反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两极分化的理论,不仅有张五常教授一流的经济学家,而且有愈来愈多的实际家及一般的人。中国「开放」以来,派了许多干部出国考察,他们参观了工厂,访问了工人家庭,发现外国无产阶级生活并不坏,甚至比中国的厂级干部(厂党委书记、厂长)过得还好。例如,一般工人都有汽车,他们坐着汽车上下班。这些干部回国后立即找国内的经济学家给他们解释,在资本主义国家,为什么不是资本家愈富,工人就愈贫的?我不知道中国的经济学家怎样给这些干部解释问题。
  其实,经济学家也好,厂级干部也好,他们对于马克思的两极分化理论都只注意工人生活的一方面,即只注意「无产阶级的贫困化」,他们又都把「无产阶级贫困化」视为绝对的,好像说,原来工人每天吃五百克面包,资本主义发展,社会财富增加,工人每天只能吃四百克乃至三百克面包了。不是的,马克思说的是相对的贫困化。资本主义发展,社会财富增加,工人收入也会增加的,但同时资本家的收入增加更多,所以相对资本家来说,工人是更加贫困的。
  比利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恩斯特·曼德尔就是这样说的。他说:「马克思的著作里没有『无产阶级绝对贫困化』的理论。这是他的政敌,首先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内所谓修正主义派,强加于他的。」他又说:「认为工人的实际工资越来越下降的思想,是与马克思的著作毫不相干的,这种思想是马尔萨斯提出的,主要为拉萨尔所引用。拉萨尔曾提到工资限制论,马克思曾毕生为反对这种限制论而激烈斗争。」曼德尔在他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书中曾详加论述。但我这里不能再引了。有兴趣的人可以去读此书的中文译本,商务印书馆内部发行版。
  至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相对贫困化」理论,则是不可否认的。看见工人坐着汽车上下班,却未看到资本家增加多少倍财产,看资本家财产时,又只看见资本家个人的财产,却未看到国家,机关、军队、警察、公共事业等等所代表的财产。须知,这一切财产都是资产阶级的财产,都是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支出的。因此,人们才如此卖力否认剩余价值的存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无产阶级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什么特别显著呢?那是,第一、无产阶级斗争的结果。第二、科学技术革命提高了生产力的结果。
  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与资本主义相终始的。马克思把人类历史发展看作一种自然过程,因之也把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看作一种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产阶级不断地以其斗争争取维持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这个斗争也是符合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也是自然过程中的一个部份,不是什么主观能动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既写立足于剩余价值之上的各种范畴的作用,也写英国国会的劳动立法(设立劳动监察官,限制每日工时等等)。这些劳动立法正是英国无产阶级斗争的结果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工人生活水平的提高,难道不是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无产阶级斗争——十月革命——的结果?
  恰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突然发展起来,而且很快应用于生产,因此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使得社会财富成倍地增加。此时,不用说,资产阶级得了「大头」,因之也就有可能多施舍一点「小头」给无产阶级了。
  张五常教授要给中共的制度改革开「单方」,自然不能不批评马克思主义,不能不攻击剩余价值论和两极分化论(其实,「两极分化」不是马克思的用语,马克思不过说社会财富愈增加,资产阶级所得份额愈多,无产阶级所得份额愈少而已)。他认为中共未改革的制度就是「共产」,而「共产」就是奉行马克思的学说,因此他要马克思替中共的旧制度负责。这也是同他攻击剩余价值论、劳动价值论、两极分化论那样可笑。

二、不懂马克思却要批评马克思,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通病


  我以后收到的文章,是《采访香港大学经济学系张五常教授》。此文很长,《信报》分三日发表,其实发表于上文之前,不过我是看了上文之后再看到此文的。
  看了此文,我才知道张五常教授是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他的外文姓名叫做史提芬·张,是有名的学者艾智仁的「入室弟子」,又私淑另一个有名学者高斯,「假若有人误以为我是高斯的弟子,我倒乐于将错就错」。他本是洛杉矶加州大学的学生,以后去芝加哥大学做研究工作,在那里认识了高斯,两人「成」了好朋友,高斯详尽地把自己的思想解释给他听。他在《法律经济学报》和若干其它美国杂志上发表了一些文章,阐明高斯和艾智仁的学说,高斯是「体制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学派」的创始人,是有名的「高斯定律」的发现者,张五常教授因此也被人看作「当代交易费用学派的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总而言之,张五常教授是国际上有地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而且是当今资产阶级经济学一个新学派「交易费用」学派的代表人物。这一切,我看上一篇文章时不知道,以为他是大学教书的一般经济学教授而已。现在,我应当改变读上一篇文章时所形成的印象。
  原来,不懂得什么是剩余价值而去批评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不知道劳动价值论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提出的而归咎于马克思,不从理论上去反驳马克思的两极分化论而满足于征引事实,——这种可笑的事情,不能独怪张五常教授,而是资产阶级一般经济学家的通病。我这几日正在读一篇文章,《当代马克思主义》,T·多依彻写的,原载于伦敦出版的《今日马克思主义》杂志,译载于《国外社会科学动态》1987年第一期。文中有如下一段话:
  「从李嘉图和史密斯的古典经济学的主要部份中,特别是劳动价值论中,马克思发展出了自己的理论,这些部份是存在于古典资产阶级经济学中的革命成份。对此资产阶级并没有加以利用,甚至害怕了,继李嘉图之后的经济学力图从除人类劳动之外的各个部份寻找价值,庸俗经济学派从流通中推断出价值,以后他们又全部去掉了价值的提法,建立了没有价值学说的经济学体系。劳动制造价值的说法会导致革命。资产阶级思想家自然会从这一学说背离而去,因害怕而掉转方向。马克思指出,体现在史密斯和李嘉图思想中的古典经济学已洞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而这大大超出了资产阶级的需要。」
  由上引的一段话,可以知道,反对劳动价值论,要在劳动以外寻找价值的源泉,至多承认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一个源泉,等等。乃是古典经济学以后各派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共同点。散见于张五常教授几篇文章中的种种议论并未超出这个范围以外,例如,他甚至把「相貌」当作「争取收入」(即创造价值)的一个因素。当今一代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和古典经济学以后的经济学家所不同的,在于过去那些经济学家虽然反对劳动价值论,却还知道这理论出于史密斯和李嘉图,而当今一代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则有人忘记此事,以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的「谬论」而已。
  我只限于指出这个事实,却没有兴趣长篇大论替劳动价值论作辩护。
  我不懂得资产阶级经济学,也不懂得古典经济学家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尤其不懂得当代那些新奇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派。例如,张五常教授的专业,即交易费用学派的体制经济学,我听也未听过,更不知道内容是什么。在这三篇「采访记」中虽也有零星说明,我还是不懂,从说明中我还看出,不仅我不懂,好多人也不懂。张五常教授感叹:「可惜,这一个节目(按指应用高斯定律来解决中国制度改革问题)的观众似乎只有我一个人。」他希望将来有机会能把高斯的大作仔细地译成中文,加上深入浅出的注释,使中国的读者能读之再三。」
  我固然孤陋寡闻,但若我愿意弄清楚「交易费用」是什么然后对「张五常论衡」表示我的意见,那也无从下手。
  不懂得这一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又怎能批评这一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呢?即使单单批评张五常应用这一派经济学于中国的经济制度改革问题,也是不妥当的。但我看了这几篇文章之后还是要表示我的意见的,一来因为我无从下手去懂得什么是「交易费用」学派,二来因为别人不懂得马克思而敢于批评马克思,我不懂得这个最新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派,为什么不敢于根据它的代表人替当今中国经济制度改革开出的「单方」表示我的意见呢?但我并不以自己对资产阶级经济学派的无知而自豪。这没有什么可以自豪的。马克思写他的《经济学批评》(即《资本论》)时,多么熟悉他以前的和同时的资产阶级各家的经济学说。
  我这里从俗说「资产阶级经济学」,其实经济学家就是资产阶级的,不需要再加「资产阶级的」限制词。在马克思的时代,分析当时的社会制度的人,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的,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叫做「经济学」,站在无产阶级立场的,他们的研究成果则叫做「社会主义」。马克思本人并不以为他创立了一个「经济学派」,他把自己的学说称为「经济学批评」,不是「经济学」而是对于「经济学」的「批评」;但后人还是称马克思的学说为「经济学」,为「经济学」中的一个学派。于是我们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无产阶级经济学」,有「社会主义经济学」等等。这些名称并不符合于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本人绝不这样说的。但从恩格斯起,包含列宁在内,马克思主义者已有人这样说了。虽然约定俗成,我们也不妨承认有「资产阶级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区别,但应当知道马克思本人是不称他自己的学说为「经济学」的。虽然约定俗成,但我们应当牢记这二种「经济学」的根本性质不同。如果经济学是以「自私」为出发点,那么还是让资产阶级学者专利去罢,马克思是批判经济学的。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革命的学说,是指导革命,教育和团结无产阶级的学说。它分析当前统治世界的经济制度,揭露这个制度的基本性质,指出它怎样剥削无产阶级,它的基本矛盾发展结果怎样必然崩溃而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所取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并不教工厂厂长和商店经理如何赚钱,如何去经营各自的企业,使之繁荣发达,也不教那些执掌国政的人如何去制定或修改他们的经济政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没有这一切本事。工厂厂长、商店经理,以及执掌国政的人,他们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学不到什么的。他们只能求教于「资产阶级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是不会替今天中国、东欧以及苏联的经济改革开出什么「单方」的。他们如果有所作为,那决不会首先在经济制度方面提出建议。他们要「改革」的是在另外的更根本的方面。
  今天最热心为中国、东欧以及苏联的经济制度改革开「单方」的,还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

三、民主选举不如市场竞争


  《采访香港大学经济学系张五常教授》一文,分上中下三篇登载于1987年1月7日8日9日的《信报》上,全部是杨小凯和张五常二人的书面对话。前者问而后者答。他们一共谈了十九个问题,都是以中国制度改革为中心来谈的。但牵涉的范围很广,我却不能也不愿对于每个问题都表示我的意见。在这十九个问题中,问答双方对于中国现行的制度都有所批评,有所指责。他们又都把中国现行的制度看作「共产」,把这制度所根据的理论看作「马克思主义」,因此,他们在对话中又都批评了指责了马克思主义。
  他们对于中共的批评、指责,自有中共方面的人去回答他们,这方面我不愿介入。在这十九个问题的对话中,我要发言的只限于马克思主义被他们有意地或无意地误解的方面。
  首先,我要指出张五常教授的言论符合于马克思主义的一方面。杨小凯请他说明他对于「民主」的意见。张五常教授明白回答说:「投选票不如投钞票。」这话的意思就是说:市场比民主更重要。他主张中国先要改革经济制度,然后再改革政治制度。这就符合于马克思主义说的经济是基础而政治不过是这个基础上面的建筑物。可见「奄奄一息」的马克思说的这句话还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中共也是这样说的,经济制度改革了8年,最近1年才有政治改革的议论,不久之后要召开的十三大也才能提出政治改革的方案。不过,张五常教授心目中的经济改革是要改到完全靠市场法则支配经济的,而他心目中的民主则同一般人见解一样,就是投票选举。他显然并不主张先用投票选举的办法去改变中共领导,然后由新领导来改革现行的经济制度。他宁愿向中共献策,希望中共采纳,实行市场法则支配经济的制度。他说「投票不及市场」的思想,不是他一个人的思想,乃是「我这一辈经济学家老早就知道的」。我们也不能说他不懂得,政治也能反作用于经济。他说,在有交易费用的局限下,投选票是可以节省交易费用的,即民主在某些条件下会比全凭市场交换更好些。直到现在,我还未曾理解所谓「交易费用」的真正意义,故也不明白所谓民主好于市场的意思。
  其次,我虽至今还不明白「交易费用学派」的理论是什么,但从张五常教授的回答中是明白了这个新学派及其代表人并未越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范围。张五常教授说:「有了社会便有『产权』与『交易费用』的局限条件。」又说:「凡有社会必有竞争。」又说:「经济学是一门以『自私』为出发点去解释人类行为的科学。」他又甚至反对「资本主义」这个名词(杨小凯语)。有时使用「资本主义」这个名词也要加引号,以示这不是他的用语——这一切都表明他的资产阶级的属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他们所分析和总结的那个制度是随人类俱来的,只要人类存在,这个制度也存在。有个经济学家说:初民用木棒把树上的果子打下来,这木棒就是他的「资本」。如此说来,整个人类历史都是「资本主义」的历史,不必另外标榜什么「资本主义」了。马克思对于经济学的「批评」首先就是说明,经济学家所分析和总结的那个制度,只是人类生产力发展到某一阶段才产生出来的,以后生产力发展到更高的阶段,这个制度就要消灭。
  又其次,张五常教授不仅反对「资本主义」这个名词,他而且反对一切「主义」甚至一切「理论」。他认为「主义」「理论」都是抽象的。他说:「在经济实践上,中国要重视的是制度,不是「主义」或甚至「理论」。他甚至反对拿「经济学」来指导中国的经济改革。表面看来,他是重视「实践」而轻视「理论」的,而其实,他不过反对其它各派经济学(如货币主义、供给主义,等等)去指导中国的经济改革罢了,他却是要中国经济改革接受他的「体制经济学中的交易费用学派」,他的「高斯定律」的指导。
  最后,在这十九个问题的问答中,我毕竟看到了国内报刊上看不到的信息。例如,无论在深圳或内地,土地卖买已经存在。香港在「1997年」的影响下,经济制度已开始退化,人才外流,银行倒闭,远东金融中心的地位已被东京夺去;中国国内的私人资本家,具有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资产的不少,他们拥有汽车、房屋等大型生产资料,雇用几十个工人;中国前几年农村改革的成功,原来是把农村干部享有的特权转变为这些干部的私产,从此减少既得利益的集团对于改革的抵制。在国外,人家已经公开议论中国不仅要改革价格,而且要改革产权(所有权)了,人家讨论的已经不是应否改变所有制的问题,而是怎样化「公有制」为私有制的问题,世界银行的专家已经为此拟出了方案。
  这十九个问题涉及的方面很多,其中也涉及所谓交易费用和其它的产权问题,语焉不详,我就不在这里多说了。

四、「交易费用」出自剩余价值


  我最后收到的一篇文章,题为《私有产权是独步单方》,发表于《信报》1987年3月25日,这篇文章对我却是很有帮助的。作者说,这篇文章就是他即将出版的一本集子《再论中国》的最后一篇文章,是这本集子的总结。他把过去文章中写过的理论概括地「总结」起来。
  这里,他不仅系统地举出了为什么中国非实行私产制不可的理由,而且相当详细地说明了什么是「高斯定律」,什么是「交易费用学派」。我不能够说,他把这个学派的理论详尽无遗地写出来了,但我毕竟由此可以知道这个学派的核心思想,因之可以着手表示我的意见。
  张五常教授用如下的话简要地介绍他一派的学说!
  他说,经济学是以人的「自私」为出发点的。人既「自私」必有「竞争」。既有「竞争」就须定立一些「规则」要人遵守。这些「规则」就是「产权制度」。大致上,在有政府的社会中,「产权制度」只有三种:(一)没有私产,也没有等级特权,但有「法例」来约束竞争;(二)共产制度没有私产,但有等级特权,较高的等级就有较大的权利;(三)私产制度,没有等级,但以各人所拥有的资产多少来决定他应享的权利大小。张五常教授认为第三种,即私产制,是最好的规则。
  我不挑剔他这段说明的字句,只要指出:这确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从十八世纪的资产阶级启蒙运动中产生出来的。那时的人把每种学说都建立在「人性上」,以「人性」为出发点,去推求本学说的各种规律,因此这些规律都是永恒的,即只要有人类社会就都能适用的。马克思则根本否定人性论,又说明经济学的各种范畴和规律都有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十九世纪的科学发现,使大家知道了原始社会的历史,对于近代欧洲历史又有新的看法,证明马克思是对的,想不到二十世纪下半期最新的资产阶级经济学派仍然抱持十八世纪那种观点。
  张五常教授进一步向我们说明什么是「交易费用」,什么是「高斯定律」。他在这篇文章中才告诉我们,所谓「交易费用」确切地说,应称为「制度费用」。原来这个学派说的,并非个别的商品生产者相互间交易其产品时所需要的费用,而是指整个制度运行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他说:「在社会中,任何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费用都是制度费用,因此我们也可以说,一切非生产的费用就可以算是「交易费用」了。他举香港为例:「在香港所有律师、法官、警察、银行、经纪、公务员、商行、批发、零沽、通讯等行业的收入,都是不可能在一人世界中产生的,所以都是交易费用。」他说:「在没有交易的社会中也有交易费用。」他举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例:「那时,市场交易甚少,但制度(交易)费用大得惊人。搞思想教育、印红皮书、写大字报,进行权力斗争、阶级斗争,以口号主义挂帅、界定等级特权、走后门等等,所引致的巨大费用,也可算是非生产的交易(制度)费用了。」如此说来,中国现在供养几百万军队,制造飞机、军舰、坦克氢弹及其它的武器,以及共产党及民主党派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等,所支出的费用,也都是交易(制度)费用了。
  现在我明白了。张五常教授如此重视的所谓「交易费用」,也就是一般人说的所谓「第三产业」或「服务业」,扩大意义的。近来这部份职业确实是大大膨胀了的。
  但是这种「费用」正是从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中发出的,张五常教授不承认世间有什么「剩余价值」存在,我前面说过,我不需要在「剩余价值」问题上同他争论,但他说到这里,我要收回我的话了,我不能不就剩余价值说几句话。
  张五常教授在我看到的几篇文章中引用费沙的著作《利息理论》(但他在另一处引用时则译为《利率理论》不知孰是),说明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就是「利息」,我不知道费沙原书是怎样说的,但就张五常教授所引来说,则他完全未读过马克思的著作。稍微懂得一点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的人都会知道「利息」不过是「剩余价值」的一个部份。工厂主从工人剥削来的「剩余价值」不是独吞的。他须拿出一部份付给他的工厂所在地的地主作为「地租」,又须拿出一部份付给借给他本钱的银行作为「利息」,又须拿说一部份付给商业资本作为商业利润(这一项才是真正的「交易费用」),更须拿出一部份付给国家作为「赋税」等等;剩下来的才是本工厂的「利润」。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看来,只有「利润」才是本工厂挣来的钱,其余各项都算在成本里面,这样算,是不能说明问题的。马克思把本厂利润和其余各项都算入「剩余价值」,藉此显示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
  张五常教授说,香港的「交易费用」占市民的总收入的80%以上。他会反驳我说:难道从全市不到20%的生产中能够剥削出80%以上的「剥削价值」?
  但香港主要是商业城市,世界各地生产的商品来此交易。资本主义世界是整个的,我们只有一个世界市场,剩余价值的分配是就整个世界市场来看的,不能就一个国家,更不能就一个城市来看。「交易费用」的巨大正是表明剩余价值额的巨大,「交易费用」的增加正是表明剩余价值率的增加。
  马克思假定当时的剩余价值率是100%,一旦随资本主义发展,剩余价值率倾向于增加,而利润率则倾向于减少。列宁1912年根据帝俄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计算出当时俄国的剩余价值率为252:246,即102.4%。在西欧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当会更高些。从那时到现在差不多80年,全世界的剩余价值率不知道高到多少程度。我过去没有留心统计数字,无法算出。近来,我发现了一些有关中国经济的数字,虽不完整,却可以相当参考见近年中国的剩余价值率,今年5月26日人民日报有一篇马凯的文章,说1983年中国全国工人均实现的利税为2776元(人民币,下同)。可以说,这个数字是中国工人人均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利和税的形式上交国家的(姑不计算利税以外的部份)。但没有数据告诉我们,1983年中国全国工人人均工资多少。反之,我在5月29日文汇报一篇余立军的文章中发现了1986年全市工人人均工资(原文作「生活费收入」)的数字,但没有同年人均实现利税的数字。相隔三年,数字当然不能相比,上海的数字更不能和全国的数字相比。但在无可奈何之下,我们也不妨比一比,只要记得这不是同一年的数字,而又有全国和上海一市的区别就好了。由此算出的结果就不是精密的。

  1983年全国工人人均实现利税为2776元
  1986年上海工人人均所得工资为1593元
  剩余价值率为2776:1593,即173%

  三年之后人均上交利税有增加,人均生活费收入(工资)也有增加,可能相抵,但上海工人工资一定比全国工人工资的平均数更高的,因之这个剩余价值率,如以全国工人工资平均数计算也一定更高。
  这个数字,是否能代表当今全世界的剩余价值率呢?我不知道,但可断言,当今的剩余价值率一定比马克思和列宁的时代高得多的。这就可以解释张五常教授说的如此「大得惊人」的所谓「交易费用」是从那里来的。
  张五常教授和他的学派所分析的是小商品生产者社会。一个农民种出的粮食,拿到市场来,同一个铁匠打出的锄头相交换,按照市场形成的价格,两不吃亏,你不剥削我,我也不剥削你,而市场价格归根到底是依照商品所含劳动量定出来的。他们分析的对象自然不是小商品生产,而是大工业生产,但他们在资本主义市场中把这个大工业主和那个大工业主仍旧看作同二个小商品生产者一个样,一个拿自己工厂生产的多少吨钢,另一个拿出自己工厂生产的多少匹布,互相交换,各自依照市场形成的价格,两不吃亏。这里,那有什么剥削呢?这一派经济学家于是否认剩余价值存在。他们竟看不出小生产经济和大工业经济之间的区别——问题正在这里。二者的区别,不在于一个用手工生产,一个用机器生产;而在于一个是自己或至多带几个徒弟或帮工共同用手工劳动的,一个则依靠大群工人替老板开机器劳动的。这个时候,劳动力已成为「商品」了。但「劳动力」这个「商品」与其它的商品有个根本的区别,即其它的商品互相交换是不会增加价值的,而「劳动力商品」同资本家所出的「工资」相交换,则除产生出与工资相等的价值之外还应产生出无偿的价值,即「剩余价值」或「盈余价值」,姑采用张五常教授主张的译名。
  在资本主义下,生产愈发展,剩余价值率就愈高,剩余价值量就愈大。所谓交易(制度)费用,所谓「一切非生产的费用」,就是从剩余价值出来的。至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倾向于减少,则尽人皆知,不需要说明了。
  对于剩余价值,我只能说到这里。

五、「私有产权」单方不合乎世界潮流


  以上说明了「交易费用」学派所说的「交易费用」是怎么一回事。这一学派的根本理论「高斯定律」又是以私产权为市场交易之基础的。所以张五常教授替中共开的「单方」就是「私产权」。他说,中共进行制度改革,除了实行「私有产权」之外没有办法。「没有,真的没有。从历史的经验看,没有其它成功的制度,而经济理论也没有其它可取的办法。私有产权是独步单方。」
  对于私有产权问题,在前面那篇采访记中,杨小凯似乎有不同的看法。他引了《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一书(作者名柏尔乐和麦安斯)的话说,大公司中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股东的私产权越来越不重要,所以大公司变成准公有制,私有财产制已经式微。杨小凯问张五常教授对于这个看法有什么评论。这一问惹恼了张五常教授。他大骂这本书的作者,说他们「对产权一知半解,对公司的经济概念也是模糊不清的。他们的论点似是而非,不知所云。」
  恕我孤陋寡闻,我不仅没有看过这本书,而且没有听过这二位作者的姓名。想来,他们必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而且也是新的学派,同张五常教授不同一派罢了。于此可见,并非当今所有资产阶级经济学派都是墨守过去那种「私产神圣」观念的。
  其实,马克思早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发出这种议论了。《资本论》第三卷第十五章末页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两方面看,都把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废止了,虽然它是在各种包含对立的形式上把它们废止的。」
  《资本论》第三卷1975年版第504页说:「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以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会自行扬弃的矛盾。那显然只是作为一个过渡点,以便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方式中去,在现象上它也作为这样的一个矛盾来表现。它在一定的部门内形成了垄断,因而要求国家的干涉。它再生产出了一种新的金融贵族,在发起人、创业人和徒有其名的董事们的形式下再生产了一种新的寄生虫,并由公司的创立、股票的发行和股票的卖买引出了一整个体系的欺骗和诈欺。那是一种没有私有财产统制的私人生产。」
  《资本论》第三卷大字本第570页说,「信用制度所以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不过因为性质上本来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拉紧到最极端的限界:它所以被拉紧到这个程度,又因为社会资本有一个与巨大的部份不是那些亲手操作因而会小心权衡本人私有资本限界的所有者使用的,而是由那些全然不同的非所有者使用的。」这里,马克思说的「一个巨大部份的社会资本」,就是组成股份公司等垄断组织的资本,他说的「所有者」就是那些占有股票的人;他说的「非所有者」就是掌握公司经营权的人。
  我上面从《资本论》引了那么多的话,只因这些话很少人引用。流行一种错误的思想,以为「社会主义」就是废除「私有产权」,即使保留个体经济,即「私有产权」,那也是极少,不过1%而已。最近的中国统计,则是个体经济已占2%,继续开放下去,还会达到更多的百分比,那也是占少数的,殊不知马克思早已说过,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也会做到废除私有财产制的,废除私有财产制有什么希罕呢,如果那些掌握经营权的人仍旧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话,对于张五常教授说来,当然没有权威,可是一百多年之后,资产阶级一个经济学派,也说了同马克思一样的话。「大公司变成了准公有制」。这个学派并非微不足道的。杨小凯说,他和美国一些经济学家谈论私有财产问题时,美国经济学家就引用那本书同他讨论。杨小凯又引匈牙利经济学家哥尔奈的论点,说财产所有权越来越模糊,是「世界性的趋势」。这一切都不是张五常教授的几声训斥(「一知半解」、「概念模糊不清」、「似是而非,不知所云」)所能应付的。
  有人说,财产一向都是阶级私有的,个人私有不过是表面现象。这话是否适用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尚待研究,但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却是适合的。《资本论》研究的,不是某一个资产者剥削某一个无产者;而是整个资产阶级剥削整个无产阶级。这整个阶级的剥削表现为「平均利润率」的作用。「平均利润率」调整了剩余价值在整个资产阶级内部的分配。每个资本家按照自己财产大小分摊到剩余价值多少。如果说「私有产权」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只有这个意义。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利界定」。到了垄断时代,阶段私有就更加明显暴露出来,而个人私有就更加变为微不足道了。所以连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也有一个学派出来明白承认客观的事实:「大公司变成了准公有制。」在大公司中,股东不过每年剪剪「息票」而已,没有权力,大权操在支领工资的经营人员手里,这种大公司很难称为「私有制」(如果私有制理解为个人私有的话),但也不能称为「公有制」。所以有一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称之为「准公有制」。所以马克思说:这是「进入到一个新的生产方式中去的过渡点」。
  奇怪的是在当今「私有财产制已经式微」的时期,另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派,所谓「交易费用学派」反而大声疾呼要发扬私有财产制,而且通过它的代表向正在体制改革中的中共开出一个「单方」叫做「私有产权」,而且宣称这是「独步」的单方。

六、中共不会照单全收


  更奇怪的,是中共居然接受了张五常教授开的「单方」!
  我的意思是说,中共的制度改革确实是向着恢复「私有产权」走去的。6月3日,正当我准备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各报发表了国家经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高尚全的报告,其中有如下的统计数字——

  1986年,在工业总产值中——
  集体经济的比重,从不到20%上升到28%;
  个体及其它经济的比重,从0上升到2%。

  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
  国营商业的比重,从90%下降至40%;
  集体商业的比重(包括供销社),从7.4%上升到36%;
  个体及其它商业的比重,从2%上升到24%。

  升降的百分比并不很大,但其倾向是很明白的,即工业生产方面,「私有产权」从0增加到2%;商业流通方面,「私有产权」从2%增加到24%。这还是根据官方统计呢。至于农业方面,「私有产权」恢复了多少百分比则没有数字可据。此外,工商业方面的承包、租赁、发行股票等等,尚未计算在内。
  自然,改革以来这几年,中国经济中「私有产权」的恢复和发展,并非都是张五常教授所开「单方」的效果。我们没有根据否定这个「单方」发生的影响,但中共的改革基本上是客观形势所迫成的,不能完全归功于张五常的「单方」。
  张五常教授称中共的制度为「共产」,称大跃进,人民公社热火朝天的制度,为「最极端的共产制度」。这都是缺乏常识的话。他认为,在「共产制度」下没有「私产」,但「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等级特权」,其中「高干」,特权较大,「有较大的直接或间接的收入,亦有较大的决定资源的使用权力。」这也是缺乏常识的话。对于马克思主义稍有常识的人,不说这类可笑的话。
  中共的制度,既非共产主义,亦非「社会主义」,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中是没有「等级特权」的,有「等级特权」,有「高干」,就可以反过来明这个社会不是「共产」。
  中共的制度是斯大林模「社会主义」。这个制度也就是马克思在《资本篇》第3卷所分析的那个制度,不过「一个巨大部份的资本」现在成为全部的资本;「所有者」现在不是公司的股东,而是「全民」,股东无权还可以剪息票,「全民」无权,又无息票可剪;「非所有者」现在则是那些干部,各级的干部,包含「高干」在内,他们也属于「全民」,但掌握着经营大权,因之也掌握着政治大权。这是某社会集团的集体私有制。
  实行哪一种所有制,是受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在国家分立的世界内又须受周围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所决定。斯大林当时在周围国家陷于危机的时候还可以利用这个制度来发展苏联的经济,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科学技术大发展,二十年超过过去二千年,因之生产也发展起来。斯大林模式相形见绌,于是产生了东方国家的「改革」热潮。这个时候,人们明白,东方国家的发展水平,不仅不够建成马克思列宁所设想的社会主义,而且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也须在所有制方面倒退。这就是说,某一社会集团的集体私有制(所谓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必须向个人私有制让步,也即是向张五常教授所开的「单方」(私有产权)让步。这是客观情势迫出的结果,不见得是接受张五常教授所开「独步单方」的结果。
  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仍旧是资本主义。正如马克思说的,此时,「私有财产和私人劳动」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废止的,都是资本主义,不过东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就受了更多的限制,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党受限制或较少受限制罢了。改革并非表示东方国家由「社会主义」倒退到资本主义,而是表示东方国家的资本主义从较多受限制的变为较少受限制的。「一国两制」如果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这个意义。这正是张五常教授说的,不过是「程度上八十步与三十步之别而已」。
  张五常所开的单方,是要中共制度改革到完全不受限制的资本主义,换一句话说:他要的是废除某一社会集团的集体私有制,而完全恢复个体私有制,即所谓「私有产权」。他主张把现时干部享有的「特权」化为物质的「产权」,然后干部和群众以平等的身份在市场上自由竞争,于是天下太平。他为此提出实现的方法,即一要公平,二要便易。他只要改变中共现行的「共产制」为「私产制」,只求实现这个神圣的原则,却不是主张把土地还给原来的地主,把工厂还给原来的资本家。
  私产神圣的原则能够恢复么?某一社会集团的集体私有制能够完全恢复为个人私有制么?这是要靠斗争来解决的。一般说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所有权日益式微,经营权主宰一切,也是资本主义发展趋势。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不过是「超前」几步而已,现在只需要后退几步。我想不需要后退到起步点去罢。文章外,既得利益集团必要时可以让步,总不会完全放弃既得的利益。所以中共可以接受张五常教授「单方」的一部份,即恢复「私有产权」至一定的百分比,总不会恢复全部「私有产权」的。
  如果第二次世界革命浪潮有一天崛起,那就是另外一个局面了。到了那时,「奄奄一息」的马克思就大有用武之地了。

  1987.6.29


七、李嘉图没有劳动价值论么?


  以上六节文字写好寄出之后,我才收到张五常教授的一本论文集——《中国的前途》。我拜读了其中《马克思奄奄一息》一篇,在篇首,张五常教授就录下李嘉图的一段话:「马尔萨斯指出货品的交换价值跟生产时所用的劳力并没有一定的比例。这观点,我不仅是现在同意,而且是从来没有反对过。」张五常教授由这段话作出结论说,李嘉图并没有劳动价值论。他说:「历来有不少研究经济思想史的学者都以为李嘉图提出了『劳力价值定律』,这是一个不幸的误解。……很明显地,根据本文开始时所引用的李嘉图的话,李嘉图自己是否认了价值与劳力有着一定的关系。」
  我在本文中是肯定「劳动价值论」(张五常教授译为「劳力价值定律」)是出自李嘉图及一般古典经济学的,而且以为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反对「劳动价值论」是不懂得古典经济学。我这样说时,并非不知道经济史上对于李嘉图有无「劳动价值论」问题有争议。李嘉图以后的经济学家,不仅自己放弃了「劳动价值论」,而且否认李嘉图自己有「劳动价值论」。但我写此文时并不以需要重提经济学史上这场争议。因为这场争议已有公认的结论,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取自李嘉图」的了。我也曾微引下多依彻的一段话以代表这个公认的结论。自然,也有人不承认这个公认的结论,学术上的争议往往如此。张五常教授就是坚持李嘉图没有「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当代经济学家。
  我不能避免重提经济学史上这场争议了,但仍不愿为此多费笔墨。
  李嘉图究竟有没有「劳动价值论」?
  对于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只引当事人一段话来解决是不够的。无论正面或反面,都不能仅凭当事人的一段话可作出结论。
  如果可如此简单地解决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那么我也可以使用张五常教授的方法,征引李嘉图的一段话,仅仅一段话,来证明李嘉图有「劳动价值论」。我征引的一段话如下——
  「商品的价值,或者能拿它去交换的其它任何商品的数量,决定于生产这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的相对数量,而不决定于付给这项劳动的或高或低的报酬(《经济学和赋税原理》,万人丛书版第9页)。」
  难道李嘉图这段话不是说劳动决定商品的价值么?这还不是他同什么人争论时偶然说的,而是他在自己的最主要著作的开宗明义第一章中说的。
  但问题既有争议,我要证明李嘉图确有「劳动价值论」,就不能仅仅引这一段话,那怕这一段话已经说得很明白的。李嘉图如果确有「劳动价值论」那么著作中决不会只说这一段话。
  事实上,李嘉图著作中肯定「劳动价值论」是举不胜举。
  李嘉图说:「具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它们的交换价值有两种来源:由于它们的稀少性和由于制成它们时所需要的劳动量。」接着,李嘉图就说明稀少性不能用来度量一般商品的交换价值。他说:「这类商品,在市场上日常交换的大宗商品中只占很少的部份;市场上需要的商品,绝大部份是劳动制造的。它们可以多倍地制造出来,可以不在一个国家而在很多国家制出来,只要我们有必需的劳动可供使用,就可以差不多没有限制地制造出来。所以说起商品,说起它们的交换价值,说起那些决定它他们相对价格的时候,我们所说的商品总是指那一类可以用人工增加其数量,而其生产竞争又不受限制的商品而言的。」这话就是说——商品的交换价值只有一个来源,即制成它们时所需要的劳动量。
  李嘉图说:「一切事物,除了那些不能以人工增加的以外,其交换价值都是真正以此为基础的——这是经济学上最重要的学说……如果包含在商品内的劳动量决定了商品的交换价值,那么凡增加了这种商品的劳动量便必然增加这种商品的价值。反之亦然。」
  李嘉图说:「不同性质的劳动,得到不同的报酬。这一点并不引起商品的相对价值的变化。我总是把劳动说作一切价值的基础,总是把劳动的相对的量说作差不多唯一地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但人们切莫因此以为我疏忽了劳动有不同的性质区别,以我不知道两种不同部门间同样时间(一小时或一日)的劳动是难于比较的。其实,不同性质的劳动的差异早市场上调整好了,而且就一切实用的目的说来,调整得充分恰切,这调整又是多分依靠比较劳动者技巧和劳动的强度而作出的。」
  我还可以继续征引下去。以上仅仅从李嘉图的主要著作《经济学和赋税原理》第一章和第二章就征引了这许多,下面几章以及李嘉图的其它著作更有好多可以征引的。但何必浪费力气,增加文章的篇幅呢?我认为征引得足够了。难道以上所引不足够明李嘉图有「劳动价值论」么?
  我想,张五常教授,除了他在《马克思奄奄一息》文中开头所引李嘉图那一段话外,总能从李嘉图著作中征引其它几段话来证明他的李嘉图无「劳动价值论」的结论。
  是不是可以由此作出结论,说李嘉图既有「劳动价值论」又无「劳动价值论」,说经济学史家对这个历史争议作出的公认的结论是对的,而张五常教授及其它经济学家至今仍在坚持的结论也是对的呢?
  不,不可以如此解决问题。
  李嘉图始终主张「劳动价值论」,他没有动摇,晚年没有改变这个主张,他更不是模棱两可的人。那么怎解释张五常教授所引的李嘉图那一段否定「劳动价值论」的话呢?
  在那一段话中,李嘉图说他不仅现在同意,而且从来未曾反对如下的观点,即「商品的交换价值跟生产时所用的劳力并没有一定的比例。」
  但在我上面所引的一段话中,李嘉图却说他「总是把劳动的相对的量说作差不多唯一地决定商品的相对价值」。
  这两段说的是截然相反的话,难道李嘉图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是抱持两种截然相反的立场么?或者,他自相矛盾,前言不对后语?都不是!简单是为了他没有完全分别清楚「价值」和「价格」。亚当·史密斯和李嘉图都是把「交换价值」界定为购买其它商品的能力。这话可以理解为潜在的能力,即等价交换,即「价值」;也可以理解为现实的交易,即市场「价格」。在市场交易中,商品往往是以低于本身的价值或高于本身的价值同其它商品交换的,那确实是同生产用的劳力没有一定的比例。张五常教授所引的李嘉图那一段话中,所谓「交换价值」,就是指市场价格说的。
  「劳动价值论」,如果没有首尾一贯的「价格论」与之配合,还是不完备的。但首尾一贯的价格论必须以马克思的关于「资本有机构成」,「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的形成」等学说为前提,所以只有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才是完备的劳动价值论。
  我们仍然可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取自」李嘉图,但加以发展,使之臻于完备而超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能承受以外,以此奠定了无产阶级的「经济学批评」的基础。以前,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也「取自」亚当·史密斯,而加以发展,亚当·史密斯的劳动价值论也「取自」前人而加以发展,但这发展都未超出资产阶级的学说以外。
  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就是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固然是错误的,但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是「取自」李嘉图,那就更加是错误。

  1987.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