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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信

郑超麟

(1988年3月25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我此次写信给你们,只为请求你们考虑以下的问题:

  苏联最高法院事实上已经给托洛茨基派的冤案平反了,中国还能继续把中国托洛茨基派的案件看作反革命吗?

  自从1979年获释以来,我曾经几次上书请求考虑中国托洛茨基派案是否反革命案的问题,一次是1980年10月24日写给中央书记处;一次是1982年10月26日写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次是1985年10月8日写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又一次是1987年8月15日写给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其所以不厌其烦写信给中国共产党中央和全国大会,只因为苏联和全世界的托洛茨基派之非反革命,苏联1936至38年的三大案之为冤案,是尽人皆知的,我希望中国共产党能于苏联给三大案平反以前就给中国托洛茨基派案平反,以争取主动。可是,四次上书都未得反应,而苏联抢先给三大案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案,即所谓“布哈林案”平反了,故我今日再写信提出这个请求。

  我在《致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信》(见附件一)中,将中国托洛茨基派案被列为反革命案的理由,归纳为三条:(一)陈独秀代表中国托派组织从日本特务机关每月支领三百元津贴,进行汉奸活动;(二)托派分子参加了国民党特务组织,进行反共活动;(三)托洛茨基和各国托派,如苏联三大案所揭露的,是德国法西斯的第五纵队,从事间谍和暗杀活动。我今天应当说,这三条理由中,基本的理由还是第三条。既然苏联三大案揭露了托洛茨基和托派是给外国充当间谍和杀人犯的,那么陈独秀和中国托派就必然是汉奸和国民党特务。所以中共中央宣传部虽以正式文件否定了陈独秀的汉奸说,而中国托派充当国民党特务说也不能成立,但中国托派案继续被认为反革命案,唯一的根据只有苏联三大案的揭露了。今天,苏联最高法院已经宣布其中最后的、最大的案,即所谓“布哈林案”为冤案,而其揭漏的事实完全出于捏造的了。

  从形式上说,今天苏联的法院只给第三案平反,前两案尚待今年6月间苏共召开全国代表会议时,那个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但从事实上说,第三案得到了平反,也就是前两案跟着得到了平反。

  因为根据有名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所说,最近平反的第三案,即所谓“布哈林案”,其实是“右倾分子——托洛茨基派联盟”案,此案“罪证”是1937年审判的“拉狄克案”(第二案)时揭发出来的,而1936年审判的“季诺维也夫案”(第一案)则又同其它两案有密切的联系,上引书说:“季诺维也夫分子在法庭上隐瞒了自己和布哈林派的勾结,隐瞒了法西斯分子的雇佣走狗布哈林派——托洛茨基派联合匪帮的存在”。

  总而言之,这三个案其实是一个案,不过分作三件审判罢了。“季诺维也夫案”,官方文件名为“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联合总部案”;“拉狄克案”名为“托洛茨基平行总部案”;“布哈林案”名为“右派——托洛茨基派联盟案”。三个案的被告中都有托洛茨基派,第二案更纯粹是“托洛茨基案”。三个案的主要罪名又都是一致的,即都说:托洛茨基在外国充当敌国间谍,发出指令,向苏联境内的本派分子和右派分子去进行间谍活动和暗杀活动。

  现在,苏联最高法院1988年2月4日宣布的平反决定已经宣告:第三案,即所谓“布哈林案”“不成立”,被告的“行动没有犯罪成分”——那就是说:这些人根本没有“进行间谍活动和暗杀活动”,他们根本没有接受托洛茨基的什么“指令”,而托洛茨基本人也根本没有对他们发出什么“指令”。

  三个案既然是一个案,各种情节互相密切联系,总的罪名又是一致的,那么给“布哈林案”平反不就等于也给“季诺维也夫案”和“拉狄克案”平反吗?

  我想,我们不需要等待今年6月间苏共全国代表会议的公告,就可以宣布:托洛茨基派(不仅“布哈林案”中的托洛茨基派)无罪了。这就是平反。我们并不期待苏联今日领导人完全恢复托洛茨基的历史地位,接受托洛茨基的世界革命战略。

  中国难道可以继续把中国托派案定为反革命案吗?

  中国几十年来都是根据苏联三大冤案的判决来定我们托派为“反革命”的。

  远在解放前,1938年初,康生就在《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托洛茨基匪帮》一文中,大量征引苏联1936年和1937年两案(当时第三案尚未审判)的公诉、口供和判决的材料构造一个“托洛茨基匪徒的主要纲领与手段”,然后诬指中国托派是执行这个“纲领与手段”的。

  解放后,1952年,《毛泽东选集》的编者在《毛选》第一卷《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中“反革命的托洛茨基分子”句下,作了一个注,其中先引斯大林一段话说:“现时的托洛茨基主义并不是工人阶级中的政治派别,而是一个无原则的和无思想的暗害者、破坏者、侦探间谍、杀人凶手的匪帮,是受外国侦探机关雇佣而活动的工人阶级死敌的匪帮”。斯大林这话虽然是抄自那几个完美的判决书的,作注者根据斯大林这些话来评论中国托派,其中说:中国托派“接受托洛茨基匪帮的‘不阻碍日本帝国占领中国’的指令,与日本特务机关合作,领取日寇的津贴,从事各种有利于日本侵略者的活动”。引文中“不阻碍日本帝国占领中国”一句话,正是苏联冤案捏造的话。

  只引这两件对于中国托派的诬陷不实之辞,就够了。

  这一类诬陷不实之辞,归根到底都是以那三个苏联冤案的诬陷为根据的,现在苏联自己已经正式给冤案平反了,基础已经消失了,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诬陷不实之辞还能够成立吗?

  我请求你们现在就认真考虑这个问题,现在就废除那些加于中国托派的诬陷不实之辞,撤销对于中国托派的一切判决书,宣布中国托派无罪。

  我提出这个请求,并非仅仅为中国托派着想,而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的形象着想。试想苏联已经给托派案平反了,中国还把解放初期判决的托派案看作“反革命案”,不给平反,人家将如何看待中国呢?

  此致

  郑超麟
  一九八八,三,廿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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