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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首白话诗仍旧不是陈独秀所作

郑超麟

(1998年)


〔附录一〕唐宝林的答复
〔附录二〕陈独秀编著过《革命文学史》吗?(徐改平)


说明〕刊载于唐宝林主编《陈独秀研究动态》1998年2月第13期,随唐宝林的答复一同刊载。


  唐宝林的《陈独秀传》(下卷),一开始就抄录两首白话诗,说是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所写的,那时,陈独秀编辑一本《革命文学史》,同时用白话在此书前面写了一首《献诗》,在此书后面写了一首《致读者》。以这两首诗为引子,唐宝林推出陈独秀的“徬徨与思索”,推出“取消主义的开端”。

  当好多年前,此书出版时,我读到这里很惊讶。陈独秀何曾编过什么《革命文学史》呢?又何曾写过这两首白话诗呢?我于是写信给唐宝林问他:“你这两首诗是从哪里抄来的?”他回信说:从一本杂志抄来的,这本杂志已找不到了。他又说:“如果这两首白话诗不是陈独秀写的,那就很糟糕。”

  以后,我又在别人的文章中看到这两首白话诗,也说是陈独秀写的。我请教一位专家,他说确实有一本《革命文学史》,说是陈独秀编的,其中有这两首诗,他见过,可是现在找不到这本文学史了。由此我知道,唐宝林是有根据的。但陈独秀决不会编《革命文学史》,更不会写这两首浅薄的诗。

  可是,最近唐宝林找到这本《革命文学史》了,纸张虽旧,但保存完好,独缺版权页,封面也未写何人所编,只扉页上,“目次”下署“陈独秀编”字样。目录中两首诗下也写“陈独秀”。目录中其余文章,选自刊物上知名作家所写的评论文学的文章,其中也有陈独秀发表于《新青年》上的一篇《文学革命论》。

  这个孤本的发现很重要,我希望唐宝林能够复印几本让别人审查一下,彻底解决真伪问题。

  唐宝林已经审查了。他的结论是《革命文学史》确实是陈独秀编的,两首白话诗确实是陈独秀作的。

  我不能等待复印本,我就唐宝林这篇发表于《陈独秀研究动态》(12)的文章所说,审查一下,得出的结论恰好同唐宝林相反。

  我认为这本《革命文学史》是别人所编,盗用陈独秀姓名的。

  我的理由如下:

  第一,此书名为《革命文学史》,但书中选收各篇都不是说“革命文学”的“史”,只是评论文学或改革文学。如此文不对题足以表现编者的浅薄,难道陈独秀竟不能区别“文学史”和“文学评论”么?

  第二,陈独秀从事建党以后,就离开文学了,他连旧诗也不作一首,直至国民党监牢内才写《金粉泪》。创造社活动也恰在这个时期,文学的《创造》杂志,他一本也不看的,但后来的《文化批判》他倒看了几本,创造社那些“明星”,如郭沫若、郁达夫,他也许听人说过,但不见得看过他们的文章,至于穆木天、洪为法一流人,他连姓名也不知道,他怎么会选编这些人的文章?

  至于蒋光赤的文章,我就想起了一个故事,1926年,中央在宣传部开会,陈独秀先来,时间未到,他走进我的房间,从我的桌子上拿去蒋光赤的一本小说《少年漂泊者》,很快就看完了,对我说:“今天天气热,但我的身上却起了疙疸。”意思是说这本书很肉麻。我不相信他还看过蒋光赤其他的书。他怎么会去选蒋光赤的两篇文章?

  第三,即从这两首白话诗本身来看,《献诗》是描写社会的黑暗,《致读者》则是号召有钱人也要起来革命,试想陈独秀的思想会这样浅薄么?而且这两首诗在目录和正文中都同所选的文章并排,可是,这两首诗的意义同所选文章并不相干,不知道怎么样编在一起的,陈独秀没有这样浅薄。

  第四,《致读者》中有如下一句:“孙中山精灵不冥”。这就可以证明此诗不是陈独秀所作。陈独秀向来不借助于孙文的权威和学说来号召群众的。

  至于唐宝林将这两首诗定为陈独秀于革命失败后所写,则更不对。革命失败以后,陈独秀写了《国民党四字经》,其中说:“三民主义,胡说道地;五权宪法,夹七夹八。……”试问此时他还能借助“孙中山的精灵”来号召群众么?

  唐宝林把这两首白话诗定为陈独秀在大革命失败后所作,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书无版权页,无出版时间的记载,书的内容又无明确的证据证明革命失败后所作。那首《献诗》描写黑暗也没有迹象可以说是国民党屠杀革命者时的黑暗,每句每字都可以解释为革命高潮时的状况,唐宝林便将书定为革命失败后所编,不过为了作出他在《陈独秀传》中对陈独秀的误解罢了。

  唐宝林文章中有许多假设和猜测,我不妨也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

  这本《革命文学史》是革命高潮时妄人所编的,初意要以自己姓名出版,既扬名又得利,同时把自己作的两首白话诗也附上去。不料没有书店肯出版,于是另一个妄人愿意替他垫出版费用,但要他易书名为不通的《革命文学史》,又要他盗用陈独秀姓名,一版之后又可再版。原来编者无可奈何,只好同意了。

  不幸出版时革命失败了,上面的陈独秀编不仅不能赚钱,反而使他惹祸。所以只有一本或少数几本留传下来,其余都毁了。


〔附录一〕

唐宝林的答复


郑老先生:

  看了您上面对我《那两首白话诗是陈独秀所作》(以下简称《那》文)一文的驳文《那两首白话诗仍旧不是陈独秀所作》(以下简称《仍》文)。应该承认,您的说法是有一点道理的。而且您以曾与陈独秀相处多年的身份来说话,也会有影响的。但您的结论我们不能接受,再说几点意见,供参考。

  一、您为了论证是别人盗用陈独秀之名编了这本书,作了这两首诗,最后设计了一个一波三折、书诗的编写与出版分割在大革命失败前后进行的情节:在1927年大革命高潮时妄人所编所作;因无书店肯出版,另一妄人愿意垫出版费用,但要盗用陈独秀之名;但出版时大革命失败了,怕因陈独秀之名而惹祸,只留下一本或少数几本,其余都毁了。——这个假设太离奇,太浪漫,如果是文学传奇的构思,倒挺有趣味,但我们现在是探讨事实,就很难让人信服,除非盗用者亲自出来这样说。

  二、您说我把这两首诗定为大革命失败时所写,是为了推出陈独秀“取消主义的开端”的结论。我要说明,不同意1945年若干历史问题决议说陈在大革命失败后“对革命前途悲观失望,逐渐变成了取消主义者”的说法。但在反对农村武装斗争这一点上,说他有“取消主义”的错误,还是可以的。因为当时革命的主要内容是农村武装斗争。决议的说法不确切,是因为从广义上来说,当时革命是指反对国民党的统治和反帝反封建,这是陈独秀不反对不取消的。他与党中央的分歧,只是革命路线上的分歧。另外,对于党在农村进行的武装斗争,他也不是一贯反对,在“一二八”后的抗日倒蒋运动和1937年后的抗日战争中,他是支持红军战争的。我这个观点是一贯的,无需从这两首诗的写作时间上去推导出来。

  其实,说这两首诗写于大革命失败之后,并不是我的发明,而是以下几位学者的研究成果,我是不敢掠美的:

  (1)陈独秀的文章、译文、演讲、书信目录,刊于中国人民大学1956年内部出版的《陈独秀问题批判资料》。据该书主编林茂生老师说,他是在当时的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看到《革命文学史》这本书的,而且书后有版权页注明为“人民出版社”“1927年11月”出版(这个情况需要进一步考证,因为与我看到的那本无版权页的书不一样,到底是两个版本,还是我看到的那本书在被图书馆修理旧书时,把最后的版权页毁掉了)。林老师还说,当时毛主席的秘书田家英手中也有这本书。他把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的这本书还与田手中的这本书进行了核对,没有区别。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的这本书已经丢失,田家英的这本书可能在中宣部或中央政治研究室图书馆。

  (2)林茂生、杨淑娟所编《陈独秀著、译、书信系年目录》,初刊于《北京大学学报》1981年,又刊于1982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陈独秀评论选编》。据编者说,他们是从北京大学图书馆中见到这本书的。王树棣前几年还从北大图书馆为陈独秀的孙女陈祯祥复印过这本书。

  (3)王光远的《陈独秀的两首诗》,刊于《安徽史学》1988年第2期(该文首次在杂志上披露两诗全文。我当初写陈传所引两诗,即据于此。后来您问我据于何处,我一时没有找到,最近才找到此杂志)。据王先生说,他是从柏林寺旧北京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可能与我看到的是同一本。

  三、您不同意二诗是大革命失败后所作,但同意此书出版于1927年。此书经历70年后,北京图书馆还有收藏,而且如上述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宣部及政研室图书馆都有或有过这本书,说明这本书曾广泛流传,留下的也决不是您说的“一本或少数几本”。而这些书从1927年至1942年陈独秀逝世,整整16年,陈独秀不可能看不到。众所周知,陈是眼中不揉沙子的人,若发现有人盗用他之名编书作诗,不管此书诗是浅薄还是深刻,他是决不会置之不理的。但陈一直没有出来说话,这难道不能说明问题吗?

  四、您说第二首诗是“号召有钱人起来革命的”,因此不会是陈所作,因为陈的思想不会“这样浅薄”。对此也值得商榷。远的(如辛亥革命时期)不说,从1922年接受国共合作方针开始,陈就开始做“号召有钱人起来革命”的工作。所谓“国共合作”,实际上就是代表工农的共产党做国民党代表的资产阶级“有钱人”的工作,号召他们起来革命,直到1927年大革命,陈独秀是全心全意做了这个工作的。大革命失败后,党内的左倾情绪滋长,把一切“有钱人”都当作反革命来打击,连小资产阶级甚至“戴眼镜的人”(知识分子)都不放过,并对他们采取盲动主义的烧杀政策。但是陈独秀却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在“左”倾盲动主义高潮时,1927年12月13日,他写信给党中央指出:“可以在赞成土地革命的条件之下,与任何国民党一派或个人党外合作”,“我们不可持‘党外无党’的谬见”。这在当时是多么地难能可贵;也说明,在与“有钱人”的长期交往中,陈独秀认识到,“有钱人”并不是铁板一块的,如他在1923年所说的,有革命的、不革命的和反革命的,即使在国民党背叛革命、大革命失败的条件下,也是如此。所以这种情况下,他还在诗中表示“号召有钱人起来革命”的思想,不应该奇怪。与当时党内普遍的情绪比较起来,倒有“众人昏醉伊独醒”的可贵之处,不仅不是“浅薄”,恰恰是“深刻”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有这种思想的诗,别人倒是写不出来的,只有陈独秀才能写出来。

  托派是极端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论者,认为一切地、富、资产阶级分子(有钱人)都是不革命和反革命的,因此他们是绝对的斗争与专政的对象,当然不会有“号召有钱人起来革命”的思想。陈独秀入托后,正是在这个问题上,与托派发生了无穷的矛盾;尤其在“九一八”后的抗日反蒋运动中,陈提出了与左倾的资产阶级“共同行动”的策略,遭到几乎全部托派分子的强烈反对;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他又拥护国共合作为中心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并在武汉与代表资产阶级的第三党及抗日军队联络,企图在国共之外独立开创一个政治局面,又遭到上海托派中央的强烈攻击,说他是“不可救药的老机会主义者”。由此看来,“号召(或团结)有钱人起来革命”,是陈独秀一贯的思想,而这思想遭人反对,尤其是遭托派反对也是一贯的。在历史上,您与他在这个问题上是对立的。但是今天,您想抹去这种对立,把您的观点加在陈的头上。您是出于好心,为了不使他“浅薄”,但却不符合历史真实,也抹杀了他的个性。

  既然号召有钱人革命,当然要利用一下”孙中山的精灵”。从新公布的共产国际档案看,在国共合作初期,陈在给国际的内部报告中,是对孙中山企图利用党内合作来控制共产党不满,但对外,尤其是在1925年3月孙去世以后,他对孙从未有不敬的文字。即使在对国民党竭尽嬉笑怒骂的《金粉泪》中,也是如此。至于您以他在《国民党四字经》中写的“三民主义,胡说道地……”来说明他不可能借助孙中山的精灵,也缺乏分析。因为两首诗的对象是不一样的,前者如您所说是对“有钱人”说的,后者是对“中国工人”说的。二者用词自然不会一样。另外,1934年《金粉泪》中讽刺批判“三民主义”,是针对以法西斯主义糟蹋了三民主义的蒋介石,决没有人去联想到早已去世了的孙中山。

  五、您还有一个理由是,“陈独秀从事建党以后,就离开文学了,他连旧诗也不作一首。直至国民党监牢内才写《金粉泪》”。您的意思是,1920至1932年,陈独秀“连旧诗也不作一首”,更不用说什么白话诗了。不对,人们没有发现的东西,并不是都不存在。这是唯物论的起码观点。唯物论者反对不可知论,但承认有还没有认识(发现)的东西。一部文明史,就是人类不断认识世界的历史。所有重大的科学发明都是逐步发现的。现在没有发现他1920至1932年期间作的旧诗,并不能断定他这期间没有作诗,更不能证明他没有作过白话诗。因为,恰恰在《仍》文中,您列举了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写了《国民党四字经》,这是一首典型的打油诗式的白话诗。关于这首诗,好多年来您一直认为发表在《布尔塞维克》的骑缝中。并且写进了您的回忆录。可是我翻遍了《布尔塞维克》没有找到,直到这次《陈独秀诗集》的编者,才从1927年12月26日出版的《上海工人》中发现。可见,您的记忆也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虽然您与陈独秀相处多年,也不可能知道他的一切事情,所以这时陈作那两首白话诗而你不知道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六、至于那两首诗是否“浅薄”?“浅薄”是否就肯定不是陈独秀所作?我在《那》文中已经回答了,上述第四点又补充了一些,不再噜苏了。

  七、我所受的教育,要求我尊重事实,论从史出。所以当初您说这两首诗不是陈独秀所写,我最初的反应自然是:如若如此,“那就很糟糕”。但这并不意味着我要坚持错误,相反,我自知由于功力不足,常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因此时刻铭记着作为一个科学工作者的起码道德——“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然而,“修正错误”如同“坚持真理”一样,都应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说服自己和说服别人。我相信事实越摆越清,真理越辩越明。为此,我希望您不要对我的辩说产生误会,以为我在搞文过饰非。我这次把您的驳文一字不改地发表在《动态》上,就表明我的坦然和公正;同时也希望引起更多学者的参与,更希望得到您进一步的帮助,使这个事实早日弄清楚。由于当年刊登那两首诗的《安徽文学》已决定用我的《那》文,我也决定把您的驳文推荐给他们,目的如同上述。

  八、您有点不相信北京图书馆有这本书,要我给您复印本。很遗憾,《那》文已写明,该书是北图特藏书库中的孤本书,非但不能复印,还不能借出,只能在里面阅看。不过有一点您应该相信,我决不会拿“北京图书馆”的名义来蒙人。我知道您行动不便,不可能亲自到北图来验证此书,但可以委派您信得过的人来,我相信北图会接待他的,只要有介绍信。只是,据说北大图书馆的那本书已经当作“宝贝”秘藏起来。不通过特殊关系很难看到了。希望这种落后、保守的做法早日得到改变。


〔附录二〕

陈独秀编著过《革命文学史》吗?

徐改平



说明〕本文刊载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2009年第6期,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的《陈独秀诗存》中,收录两首题目分别为《献诗》和《致读者》的白话新诗,编注者在《本事》中说,它们来源于《陈独秀传——从总书记到反对派》,但这部传记在1989年出版后,就有人对其中所征引新诗的作者是否是陈独秀提出质疑。于是传记作者深入查证,在北京图书馆也就是今天所称的国家图书馆中,找到当初只是转引的署名陈独秀编的《革命文学史》一册。据此,《陈独秀诗存》的编注者也认定,陈独秀不仅写了这两首新诗,还编过一本叫《革命文学史》的书。笔者初读到《陈独秀诗存》的这则《本事》时,也很欣喜,以为找到了自己先前不曾留意的新材料,如果作为“文学革命”倡导者的陈独秀,真编辑过一本《革命文学史》的话,那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新文学从“文学革命”走向“革命文学”无疑提供了更为意味深长的信息。不过,等笔者从国家图书馆的特藏库中也复制到这本署名陈独秀编的《革命文学史》细读时,才发现事情显然并不那么简单。

  的确,这本《革命文学史》的目录页上就赫然写着陈独秀编,而且《献诗》和《致读者》两首新诗作为该书的前言与结语都明确署名陈独秀,乍看之下,似乎没有理由仅仅因为国家图书馆特藏的这个孤本没有版权页和出版社,就怀疑陈独秀没有编过这本书。更何况,此书还收录有陈独秀本人的《文学革命论》。不过,既然标明是部“革命文学史”,却不是对革命文学发生、发展过程的梳理,而只是收录了革命文学萌芽期的一些文章。在笔者看来,此书若称做《革命文学论》似乎更为恰当,心中为以笔为武器革命了一辈子的陈独秀竟然也会有这样词不达意的时候而感到辛酸,以为这部书稿肯定是大革命失败后,无以为生的陈独秀先生又一次编书谋生时的太过匆忙而来不及仔细斟酌所致。但即便如此,此书在研究革命文学发展的轨迹上也应有一席之地,难道仅仅因为陈独秀后来成为“托派”的关系而被学术界长期漠视吗?但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抱着宁肯信其有的态度,笔者想初步断定此书的最早出版时间。作为现代文学从业者,在看到此书的目录时,是不会相信郭沫若、郁达夫、沈泽民等人会“都为此书投写了文稿”的说法的。现以《革命文学史》中的编排顺序将此书中除这首尾两首诗歌外的文章的最初发表情况做一个简单的溯源:

  《文艺上之社会的使命》,郭沫若,发表于1925年5月18日《民国日报·觉悟》;
  《文学上的阶级斗争》,郁达夫,发表于1923年5月27日《创造周报》第3号;
  《我所景慕的批评家》,沈泽民,1924年2月9日《中国青年》第17期(原文署名泽民);
  《死去了情绪》,蒋光赤,发表于1926年4月《创造月刊》第1卷第2期,原文前有《十月革命与俄罗斯文学之一》的标题,还有一段“小引”,在此书中都被删;
  《赤俄新文艺时代的第一燕》,瞿秋白,发表于1923年10月《小说月报》第15卷第6号;
  《文学革命论》,陈独秀,发表于1917年2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6号;
  《真的艺术家》,洪为法,发表于1925年9月1日《洪水》(半月刊)第1卷第1期;
  《文艺家的觉悟》,郭沫若,发表于1926年5月《洪水》第2卷第4期;
  《拜伦百年纪念》,沈雁冰,发表于1923年8月《小说月报》第15卷第4号;
  《革命与文学》,郭沫若,发表于1926年5月《创造月刊》第1卷第3期;
  《告青年》,穆木天,发表于1925年11月1日《洪水》(半月刊)第1卷第5期;
  《贡献于新诗人之前》,中夏,发表于1923年12月22日《中国青年》第10期(原文也署名中夏);
  《革命与罗曼蒂克——布洛克》,蒋光赤,发表于1926年5月《创造月刊》第1卷第3期,原文前有《十月革命与俄罗斯文学之二》的标题;
  《赫而惨》,郁达夫,发表于1923年8月26日《创造周报》第16号;
  《艺术家与革命家》,郭沫若,发表于1923年9月9日《创造周报》第18号;
  《革命文学与他的永远性》,成仿吾,发表于1926年6月《创造月刊》第1卷第4期。

  上述能够找到其最初源头的文章,就是这部《革命文学史》收录的绝大部分文章,只有其中一篇作者署名丁丁的《文学与革命》,笔者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其出处,这或许与笔者供职的学校图书馆资料不全有关系。于是只好从工具书中找丁丁究竟是谁的笔名。苗士心著的《中国现代作家笔名索引》一书指出:丁丁是丁嘉树的笔名。[1]然而,笔者孤陋,对这个丁嘉树也相当陌生,幸亏在张超主编的《台港澳及海外华人作家词典》中,笔者才找到丁嘉树的基本资料。该书称丁嘉树编著的《革命文学论》在文坛上曾经产生较大影响,[2]因为这个书名与所谓陈独秀编著的《革命文学史》只有一字之差,加上所谓《革命文学史》事实上收录的只是关于革命文学的论文的关系,笔者开始对陈独秀是否编过这么一部书感到怀疑。于是开始了对丁丁编著的《革命文学论》的找寻。在当初革命文学萌发之地的上海图书馆,就收藏有著者为丁丁的《革命文学论》的5个版本,分别是1927年1月的初版、1928年3月的3版、1928年9月的4版、1930年2月的5版,这四个版本的版权页都注明是泰东图书局总发行,此外还有个1935年4月的版本,其版权页注明“民国廿四年四月五版”,也就是说它只是此书的5版在1935年重新印刷,但这次重印与前5次印刷还是略有不同,以前的版权页上在发行时间、书名、编者、发行者外,注明的总发行者都是泰东图书局,而1935年的这个版本特意加了“出版者泰东图书局”一栏,在“总发行所”栏下署名:“上海露香园街春华里五号 大新书局”。可见1935年时的泰东图书局已经不进行发行业务了。上海图书馆所藏的这些《革命文学论》的不同版本,完全可以印证《台港澳及海外华人作家词典》中对丁丁的《革命文学论》的判断,此书在当时文坛上产生较大影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当然,此书之所以连续再版与1927年后半年开始的关于“革命文学”的论争如火如荼也是大有关系。凡是读过郭沫若的《创造十年》的人,对于泰东书局经理赵南公的生意眼之精一定会有深刻印象的,他对出版带“革命”字样的书籍有着比其他书商更前瞻的眼光和胆量,早在1921年,他就敢于承接朱谦之的《革命哲学》。在革命文学的真正勃兴之前,正是这位赵南公,又一次预见到带有“革命文学”字样的书籍会大卖,抢在了出版界的前列出了一本关于革命文学萌芽期的论文集,从现在上海图书馆所存的《革命文学论》的版本来看,当初,赵南公的生意眼显然又瞅准了。

  那么,丁丁编著的《革命文学论》与所谓陈独秀编著的《革命文学史》到底有什么异同呢?只要打开目录,就会发现两部书稿收录的文章篇目一模一样。这一模一样甚至于包括错别字。最显著的例子,比如,在目录页上,《革命文学论》写着蒋光赤的文章是《死去了情绪》,中间掉了一个“的”,《革命文学史》也是如此。茅盾的《拜伦百年纪念》,在《革命文学论》的目录页上错排成了“百周纪念”,《革命文学史》也是如此。当然,不一样的地方也是有的,在目录页上,丁丁编著的《革命文学论》中当然写着“丁丁编”,开篇的《献诗》与作为结束语的《致读者》两首诗歌下,都署名“编者”,而在所谓陈独秀编著的《革命文学史》中这两首诗歌下却都写着“陈独秀”三个字。确认这两首诗歌为丁丁所写,还有一条文内证明,在《革命文学论》中的《献诗》末尾,有“丁丁于上海大学国庆前二日”的字样。这行最关键的确认作者身份的字在署名陈独秀编的著作中,当然是没有的,而这则信息与张超主编的《台港澳及海外华人作家词典》所说的情况是吻合的,该词典说,丁丁系1907年生,毕业于上海大学。根据初版本于1927年1月的事实可推,这两首诗歌出于丁丁(原名丁嘉树)之手是可信的。更何况两首诗歌所暴露的革命热情似乎对于一个20岁上下的青年来说也更为相宜。若按照陈独秀传记作者所推断的那样,这两首诗歌表现的是大革命失败后陈独秀依然昂扬的革命斗志的话,似乎是欠妥的。在笔者看来,让被共产国际逼迫着做了中国大革命失败替罪羊的陈独秀,在革命失败后还能够写出下列这样将苏联革命导师和国民党已故领袖并列起来表示崇敬的诗句是不可能的:

苏维埃的列宁永生。
孙中山的精灵不冥,
热血未干的朋友们呀,
莫忘了你们尊贵的使命!

——《致读者》


  更何况,丁丁在《献诗》的末尾注明的时间也表明,该诗写于1926年9月底。而根据《革命文学论》初版于1927年1月的事实,作为该书结束语的诗歌《致读者》不可能晚于出版年月,而此时,距离大革命失败尚有一段时间,陈独秀应该更忙于从事政治活动才是,而那篇署名丁丁的《文学与革命》当是编者在收录他人文章时将自己的文章一并收录到所编辑的书中的。因此,完全可以断定,所谓陈独秀编著的《革命文学史》是出版商看到丁丁编著的《革命文学论》非常畅销后的盗版。为了达到掩耳盗铃的目的,出版商改动了书名,并且为了达到多赚钱的目的,出版商将编者名字换成了鼎鼎大名的陈独秀,毕竟,当时还在读大学的丁丁,是谈不上知名度的,无论如何是不能够与革命家陈独秀相提并论的。由于是成心作伪,生怕读者不相信,出版商要特意把原著中属于前言与结语性质的诗歌作者硬改为陈独秀,更删除了原书在《献诗》末尾所注“丁丁于上海大学国庆前二日”的字样。但此书倘使真是陈独秀所编辑的话,他不会不知道“中夏”就是邓中夏,而当时还在上大学的丁丁不知道“中夏”的原名则是可以理解的。当然,客观上,丁丁选编了陈独秀的《文学革命论》给了盗版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国家图书馆收藏的这本署名陈独秀编的《革命文学史》的存在,恰好证明当年出版界以卖革命文学而赚大钱的事实,[3]也无意中为后人了解当初革命文学勃兴后,图书市场上对于相关书籍的欢迎提供了证据。

  1949年后中国大陆地区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界,事实上给革命文学的研究提供了相当良好的研究条件,提倡革命文学的杂志期刊在20世纪50-60年代相继影印。按理说,丁丁编著的这本《革命文学论》作为最早编辑出版的关于革命文学的论文集理应受到研究界的关注,至少当年文坛上应该有人知道这部书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研究界漠视了这部书籍的存在呢?事实上,当初这位丁丁在文坛上还颇有作为,至少上海图书馆还收藏有他在1929年1月由泰东书局出版的《恋歌:中国近代诗歌选》,以及1929年群众图书公司出版的中篇小说《心灵片片》。根据笔者了解的有限资料推测,让大陆研究界如此漠视丁丁及其著作的原因是他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的表现。1940年3月汪伪政府成立后,丁丁来到南京,在1940年10月参与发起成立“中国作家联谊会”,创办文学刊物《作家》月刊,为发行人,并编辑“作家丛书”,成立作家出版社。不久去苏州。期间他写作了不少文学作品,1942年由南京作家出版社出版短篇小说集《小事件》与散文集《蹉跎集》。虽然,我们无缘得知,一个昔日写激烈的革命诗歌、编辑《革命文学论》而在文坛上有一时之誉的文学青年,在民族战争中以如此方式继续着他的文学之路时的心境,但他显然预见到曾经的行为不会获得大陆新政权的谅解。因此,1949年后他离开大陆,到香港定居。期间,他还出版了《评中共文艺代表作》《中共文艺总批判》《中共统战戏剧》《中共工农兵文艺》之类的著作。以丁丁这样的经历,在1949年后新中国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即便是文坛上有人知道他编的这部书籍,又有谁能够客观地提及他呢?跟许多个人历史上有“污点”的其他人一样,丁丁以及他早年编著的《革命文学论》是以作为鲁迅著作中的注释的形式而出现在学术界的。50年代末出版的《鲁迅全集》(四)中的《三闲集·文坛的掌故》中,在注释鲁迅文章中提到的《革命文学论集》时,这样写道:“《革命文学论》,丁丁编,该书内容是当时一些讨论革命文学的论文,1927年上海大新书局出版。丁丁,当时的一个投机文人,后来堕落为汉奸。”进入新时期以来,意识形态方面的限制是少了。不过,在1981年版的《鲁迅全集·三闲集》中的《文坛的掌故》一文中,同一词条的注释却只简单地改变了个别字词,基本内容没变:“应为《革命文学论》,丁丁编。收入当时讨论革命文学的论文十七篇,一九二七年上海大新书局出版。丁丁,当时的一个投机文人,后来堕落为汉奸。”而由本文可知,《革命文学论》收录的其实是革命文学论争勃兴前有关革命文学的文章,因此,1949年后两次出版的《鲁迅全集》中关于丁丁的《革命文学论》的注释并不完全准确,而且还把《革命文学论》初版时的书局也搞错了。[4]不过,由于学术界的通人越来越少的关系,使得后来还是有人把盗版的陈独秀编著《革命文学史》当成了研究陈独秀的新资料来用了。最先是1988年第2期的《安徽史学》上有篇题目是《陈独秀的两首诗》的文章,第一次把《革命文学史》当成了陈独秀的著作,自然也把那两首诗当成了陈独秀的诗,所以就有人把这则材料写进了传记。后来的《陈独秀诗存》的编者就沿袭了这样的旧说。2005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第三版的《鲁迅全集》问世了,据说,新版对于1981年版的注释改动了一千多处,这些改动想必是吸收了新时期以来鲁迅研究界的相关成果的,想必会对全面认识鲁迅大有助益。不过,其中涉及丁丁的注释的改动,在笔者看来却是啼笑皆非的,该注释全文如下:“应为《革命文学论》,丁丁编。收入当时讨论革命文学的论文十七篇,1927年上海大新书局出版。”与前两个版本相比,最明显的改动就是删除了“丁丁,当时的一个投机文人,后来堕落为汉奸”一句,这样的删除,或许也彰显了新版本注释者不再以僵化的意识形态为评价历史人物的努力,不过,它并没有纠正前两个版本对于《革命文学论》初版时发行机构方面的错误。

  据说有出版社在2006年出版了《革命文学论》的影印本,但笔者尚无缘得见。不过,可以预料的是,这影印本的出现,对于人们了解革命文学论争初期,一般有革命倾向的文学青年心目中的革命文学观念是有所帮助的。毕竟到上海图书馆看一下原本的花费是一般读书人难以承受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所谓民国书籍在这些图书馆内都是规定在特定阅览室阅读的。即便复制一本,那价格也是相当昂贵的,国家图书馆复制署名陈独秀编的《革命文学史》的费用是138元人民币。



注释:

[1] 苗士心:《中国现代作家笔名索引》,山东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

[2] 张超:《台港澳及海外华人作家词典》,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6页。

[3] 这家盗版出版社为了节约成本,对丁丁编的《革命文学论》重新排版。虽然两书都是竖排,但泰东书局采用的是每页12列,因此全书就有150页,而盗版本附每页最多排到15列。因此,该书的最后一页的页码就是120。比原书要节约将近1/5的纸张。

[4] 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根据新注释本又推出了简装的鲁迅作品集,在《三闲集》的同一位置,新注释也只删除了那句:“丁丁,当时的一个投机文人,后来堕落为汉奸。”其余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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