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仑泰:新妇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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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生活的革命

 
  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的经济建设的发展,使各个人的生活、道德、思维、见解等,都起了变化。

  只要有眼睛,谁也能够看到,“生活”在我们的眼前,渐渐地变化了。几世纪以来根深蒂固的妇女的“无权利”基础,现在完全被推翻了,苏维埃共和国,一方面努力将妇女引入生产的劳动,另一方面将这些生活在共产主义新经济下的妇女,加以组织和教育,使她们建立集体的习惯、概念、见解等等。

  生活的变革,特别在革命的初期——军事共产主义时期——有显著的变化,自古以来一直到现在的习惯、私生活、生活样式的根基,一转眼打得粉碎了,因内战的剧烈,国民经济的非常混乱,而社会主义的制度萌芽了,异常灿烂的新生活开始建立了。

  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组织的基础是什么?它不仅是生产,也是消费组织。为调整消费,不仅是计算将全国的一切产物与财富,来平均地分配。而且是将消费的组织,建立在新的社会主义原理上。

  苏维埃共和国首先注意的是:合理的尽可能地节俭而适当的消费组织,这些的最初出现是:实施“社会的配给”。

  适应当时的穷困状态与贮藏不足的情况,来设法与这一般的贫困饥饿相搏斗的,不仅是消费的社会化集体化,而且尚有其他不少方法。

  苏维埃共和国从1918年春以来,根据当时的需要,都市各处均采行了“社会的配给”原则,设立苏维埃食堂,甚至给幼年者免费就食,因此以家族为基础的家庭经济范围狭小了。由于我们的贫穷与产物的稀少,有碍于社会配给工作的发展与扩张,这是不待说的,虽然社会配给的机关已经组织了,为了便于运输国民的营养物,已开凿了运河,可是食粮依旧没有。

  我们的国家,已穷困到了极点,国家的生产物,贫乏得不堪,可是满怀恶意的资本主义列强,偏又封锁粮食,我们中央共有的仓库,不能吸收外国的产物,因此一切都感到缺乏,食物粗劣不堪,然而“社会的配给”在都市住民的生活上,我们认为是不可缺的。譬如彼得格勒在1919年至1920年之间,全人口的90%都受“社会配给”的。莫斯科登记需要“社会配给”的人口占全人口的60%以上,1920年有1200万人(小孩在内)的都市住民受着“社会配给”。由于这种事实,妇女的私生活起了极大的变化,使妇女变成奴隶的厨房,已不是家族生活上不可缺的事情了。虽然,走向共产主义去的道路,只是正在探求的过渡时期,而且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形态没有消灭,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变革的时代,束缚妇女的厨房,依旧有它的重要地位,不过已不是“家庭的第一位”了,而成为“社会配给”的辅助,这里我们的公共食堂有飞速的增加必要。女工们首先意识到公共食堂能节省她们的时间;只有吃不饱或吃十分没有营养的东西时,会使她们不满,此外甘愿自己做东西吃的,只有愚顽不过的人了。不过社会的配给,虽然比较改善,但对厨房还抱着趣味的,也许不乏其人吧?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妇女对扶养她的丈夫,亲手做菜,博丈夫欢心,这是因为丈夫是她唯一的靠山,所以不得不如此吧!现在的妇女,已被国家承认她有独立的人格,是一个市民,在这种情形下,还有欢喜费尽时间,委身于炊事的吗?在男子方面来观察女子,不是看她怎样会揉面粉,而是尊敬她的人格、个性、以及她是“人”。厨房和结婚分开,这和宗教与国家分开同样,是妇女命运史上的重大变革。在军事共产主义时期,这种分离,只不过是一种计划,但根据苏维埃共和国新经济形态的发展;要求人的劳动力、燃料、生产物的消费,尽可能地节约,使消费达到最节省的最合理的状态,要达到这目的,不得不借助于社会的配给。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状态愈困难,社会配给的组织,益感必要与紧急。

  此外依照苏维埃共和国的新住宅条件:有为家庭而设的公共住宅,有专为独身者而设的普遍的“公共之家”,对于私生活,尤其对妇女生活,有极大的影响。在现世界中,没有像我们苏维埃共和国那样有各种的公共住宅了。这个公共的住宅,不消说不是像19世纪傅立叶所倡导而为某些“理想家”所实行的不实用的、艺术的“共和国”的组织,一切人都在希望着住公共的住宅,不是由于强制,而是由于它有比私有住宅便利的各种经常设备,譬如燃料、电灯等,都有保障,有不少的公共住宅,设有热水管、蒸馏器、公共厨房,扫除等工作有专任的扫除妇担任,有些尚有公共的洗涤室,其中也有设置着托儿所、幼稚园的,绝不会有荒废、物价腾贵、燃料不足、水道设备不完全等的忧虑。因此希望住到公共住宅去的人更加多了。志愿住公共住宅的候补者,在登记簿上,不绝地增加。

  当然要公共住宅绝对的代替私有住宅,尚需相当时间,有许多都市住民,仍满足着她的私有经济和以一个家庭为中心的生活。不过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政,已失去了它的规准,这是一个绝大的进步。尤其使经济困难的人,倾向住公共住宅,即使公共住宅的条件不甚适合,但至少它有许多优越性,尤其在生产繁荣时代,公共住宅比诸浪费妇女劳动的家庭经济要划算得多,这是很重要的。公共住宅对劳动妇女,真是“救命菩萨”。由于有专任的扫除妇、公共厨房、公共洗涤所、电灯、燃料等的设备,使妇女可以省却不少精力。一般的劳动妇女,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公共住宅的增多,扫除无益而且消耗妇女精力的家事”。当然尚有许多顽固不化的妇女,不肯离开那古旧的生活形式,这些只是生活完全集中于炉灶的周围,专做妻子的人物罢了。这些人即使住在公共的住宅,也会为了她的丈夫,将自己的生活,仍消费在锅里灶边的。可是,未来已不是她们的了,由于集体劳动的精神,这些无益于世的人们,将跟着共产主义的经济建设而消灭。公共住宅,不但合理地解决了都市的经济与住宅问题,且创造了减轻劳动妇女在这过渡时期所负的重任——家庭与职业的劳动。随着适应各种要求与适应各种趣味的各种公共住宅的增加,很自然而且不可避免地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政消灭了。跟着保守的家庭的个人主义经济的消灭,现代资产阶级家庭的根基便削弱了。家庭既不是消费的单位,就不能以现存形式再存在下去了。但是这个断定,是大抵不能威胁资本主义家庭的信奉者们的——到共产主义的消费胜利,还是很遥远的,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社会的消费形态与个人主义的家庭经济间,尚需要剧烈的斗争,要促进前者的胜利,只有依赖与这问题最有利害关系的——劳动妇女的正确认识。

  住宅问题,固然在现在的苏联统计中,事实仍是很贫乏的,但是比诸战时,现在公共住宅在俄国的都市经济上,至少在大都市的经济上,已占着极大的数量。例如1920年在莫斯科23000幢房屋中,有8000余幢是公共住宅——包括独身者及家庭用两种在内——尤其给家庭居住的公共住宅占房屋的40%,苏维埃共和国自成立以来,对于产业经济的组织等根本的变革,虽然很缓慢,但是很快地创造了妇女解放的条件——走出了非生产的家事囚笼。

  不过缩减妇女在家庭经济上的非生产的劳动,只是妇女解放问题的一面,此外妇女束缚在家庭中做家庭奴隶的,是子女的教养问题。在这方面,苏联极力注意到母性的保障与社会教育。妇女这种重荷也减轻了不少,而将这种重荷,移到社会集团,苏维埃共和国之手。

  苏维埃共和国,在探求适应工人阶级利益的新经济生活形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犯着不少错误,计划也常不断地在改革,但教育与母性保护问题的由社会负担,起初即有了预定的正式方案。因此在现在的生活与世界观,有了深远的革命。总之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不得解决的问题,只有在一切政策是使国民经济向上,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强固的国家中,才能解决。

  苏联政府的根本任务,是为了发展国家的生产力,复兴国家的生产起见,来讲母性保障问题的。实现这个问题的第一义,是尽可能地将许多劳动力,从非生产的劳动上解放出来;为了经济的再生产,要很巧妙地利用现在的劳动力。第二在于使新鲜的劳动力,不断地产生,保障正常地增加人口,苏维埃共和国所必要的。

  只有这样,母性保护问题才能合理地解决。我们树立很新的原则:即繁荣后裔,不仅是个人的或一个家庭的问题,而是社会的国家的问题。母性保护的被保障,这绝不单是妇女自身的问题,而是在生产制度转变时,从国民经济的任务出发,要运用妇女的力量,因此不得不防止对家族的非生产劳力的浪费。同时为了保障未来劳动者的健康,不得不保护妇女的健康。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要这样来讲母性问题,是不可能的。阶级的矛盾,个人经济与国民经济的利益不一致,都是妨害它的发展的。与此相反的,苏维埃共和国,因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成,个人主义经济,渐次消解在国民经济中。所以母性问题的这样解决,是实际生活所必需的。苏维埃共和国,首先将妇女看作有劳动力的人,将母性的职能,不隶属于家庭,而当作社会的重要一员。

  籁培华说:“我们常在劳动过程中,将妇女放在眼前,由此出发,来讲母性与幼儿的保护政策”。这话是很对的。

  但是要使妇女有参加生产的可能性,使她的本性不致受压迫,同时也不致破坏做母亲的职能;这里最要紧的,要将做母性的一切烦累,从妇女的肩上除去,移向集团,因此子女的教育工作,有由家庭的范围移向社会的必要。

  “母性”已经在新的观点上被理解了。苏维埃政权,已将保护母性认为社会的任务了。苏维埃政权,从这原则为出发点,用各种方法,力求将母性的重荷,从妇女的肩上除去,转移给国家。幼儿的养护,子女的物质保护,社会教育的正当设备等,均由母性、幼儿保护部和教育人民委员部的社会教育课来担任了。

  解决母性问题的原则,虽不能说渐渐地完全实现,而且离开这个目标,还是很遥远;把劳动妇女从家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生活在新的生活形态中这件事,因为国民经济落后与生产力的不足,免不了有许多障碍,不过至少解决母性问题的道路,已经填好了基石,剩下来的问题,只有依照既定方针去做罢了。

  苏维埃共和国,不仅用金钱来保障母性,给予母亲各种补助;且更努力于改革她们的私生活,使妇女能以母亲资格,为共和国生育幼儿,并有可能条件使她对幼儿发挥慈爱、照拂、爱抚。

  苏联自从无产阶级专政以来,即努力将母性保护与社会教育的设备网,引渡到苏维埃共和国之手,母亲与幼儿,是政府特别照顾的对象。革命初期,社会保障人民委员部——当时的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即以保护母性的权利,和将妇女看作生产劳动单位这两件事,当做发展苏维埃共和国的政策的重要任务。

  1918年1月,社会保障人民委员部,即提出母性保护问题,着手组织模范的“母亲宫”,此后由热心的妇女活动的同志籁培华的指导,母性保护工作,渐次开展,确实地奠下了根基。

  苏联为援助孕妇与产妇而设的诊疗所,帝俄时代只有六个地方,现在这些诊疗所与乳儿院,何止千万?

  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解除保育幼儿等非生产的工作——麻烦的襁褓工作,摇篮的牵绊等——使母性对社会的义务,只是生育健康有能力的孩子。因此劳动社会,必需将孕妇保护周到。妇女自身,宜注意怀孕时的摄食,她要理解这个时候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服务于集团,生产着新的劳动单位、共和国的新成员。母性对社会服务的第二义,是拿自己的乳汁去喂乳儿的问题,用自己的乳汁去养乳儿,这是妇女在苏维埃共和国中的权利,对福儿也就是尽了对社会的义务。此外,对子女以后的种种,都是集团的事了。自然,母性的本能是强的,不能使她退化的。但是为什么这本能——爱护幼儿的本能,只能对于自己的小孩?为什么不能把这本能的萌芽再发展起来,使它能爱护到同样需要保护的自己的以外的幼儿呢?

  “不单要做自己儿童的母亲,要做一切劳动者与农民的幼儿的母亲”,这口号是劳动妇女的新母教。假如有一个女人,对于另一个乳水不足的女人的幼弱小孩,因为不是自己的子女,所以拒绝授乳,这样利己的反社会行动,在共产主义未来的人类里,是将认为惊奇的,这和野蛮人的只爱自己的子女,而拿异族的子女来充饥是同样性质。

  此外还有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即做母亲的,怕带孩子的烦琐,因此不愿以自己的乳汁去喂幼儿,这种事实能被许可吗?不错,现在的苏联,确有不少的弃儿,这是事实。这种情形,正因我国的劳动问题,尚在开始解决而没有完全解决的缘故。数十万的劳动妇女,在这个困难的过渡期中,在双重的重担——劳动与母性——下困苦着,她们都感到托儿所、育婴室、“母亲之家”的不够,补助金的不足,因此许多女工和职业妇女,不得不和“母性”作战,不得不将乳儿,由自己手里遗弃给国家了。所以弃儿数如此之多,由于我国还没有使妇女深切地意识到做母亲不是个人的工作,而是社会的义务。

  在妇女间活动的人们,对这一问题,有留意的必要:例如在女工、农妇、职业妇女间,必需向她们说明:我们共和国的新事业中,做母亲的义务是怎样,同时努力督促母性保护及社会教育网等事业的发展。只要做母亲的,能很轻便地做到劳动及母性的双重义务,那么弃儿的数目,自然会慢慢地减少吧。

  所谓“母性”,并不是说做母亲的不论什么时候,都得跟着幼儿,也不是说做母亲的要埋头于幼儿的精神和肉体的教养事业中。她对子女的义务,只是使子女能健全地发育与成长。

  我们在工人阶级里,能看得见健康的漂亮的小孩吗?这些小天使只有在富裕阶级间看见,这是什么缘故?是否因为富裕家庭的母亲,都是亲自教育自己子女的缘故?不,决不如此,富裕阶级的母亲们,都把教育子女的责任,交给什么保姆、家庭教师,任凭雇佣劳动者摆布。只有生活没有保障的家庭,做母亲的,才担负着一切母性的重荷。在这种场合,母亲因不能兼顾一切,所以子女都被随处放任,她们(或他们)只有偶然在街头受到一点教育。资本主义诸国的无产阶级,以及贫穷的人们,子女随着母亲,只有自生自灭,没有什么正常的教育。至于进步的觉悟的母亲,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也希望将教育小孩的一部分工作,交给社会:像送进幼稚园、小学、夏季学校等。觉悟的母亲,理解了对子女不应该有独占式的母爱,而应由社会来教育子女。

  资本主义社会的富人们,对子女的所谓正当教育,最重要的还是授予资产阶级的思想。父母将子女委托给有经验的保护、家庭教师、医师、少年感化者的手里,让她们代替母亲,看护子女,并施予教育。而作母亲的,真正的唯一义务——自然的义务,只是生产小孩而已。

  苏维埃共和国所创造的新制度,决不是资本主义诸国所恶意地宣传的:什么将子女勉强地从母亲的手里夺了;而是努力使一切的母亲——不是单为某些富裕妇女——都能在健康正常的愉快环境中,养育她的子女。苏维埃共和国希望能使一般做母亲的——女工、农妇——都可以将小孩放在托儿所、幼稚园、婴儿室,让她们安心工作,而不必将子女委诸于乳母。

  在苏联,小孩自出生至16岁为止,由上述社教机关,在健全状态中受教师指导与母亲监督(在托儿所中,母亲有值日监督的义务)而成长。为扶育新社会的成员,这种事业,是必要的。在托儿所、婴儿室、幼稚园的道德与生活状态中,培植着共产主义建设中所必要的习性与特质等。被社教机关教育出来的人,比诸于出自孤立的家庭,习惯于利己的幼年生活的人,更适于过劳动的共产主义集团的生活。

  革命初期,由托儿所或儿童宫中所养育出来的小孩,和从母亲手中教育出来的娇生惯养的小孩,完全不同,前者极富有集体的习惯,富有“团体人”的思想。在“儿童宫”中常见来自个别家庭的新成员,拒绝共同的操作。于是由整个集团包围了这新进者,热心地说服他,像什么我们大家去散步,只有你一个不去,好吗?我们团体轮流劳动,你独自不肯扫除,可以吗?我们这团体大家用功,你一个人搅乱可以吗?他们之间,没有个人的感情,因此一个肥胖的四岁小孩,会很认真地说明:“我们这里,没有你的或者我的东西,我们这里有的东西,都是大家的。同时大家都要竭力注意爱护团体的所有物。”——这是小儿生活的根本规则;而且相互间,彼此勉励勿损伤“我们的”财物——“儿童宫”的财物。

  苏维埃共和国,为了保护作为人类再生产的妇女,于革命的初期,即有“母亲之家”的建设,只要是妇女大家深切地需要的地方,即行建设。“母亲之家”不仅安置独身者,即使有家庭的妇女,也许可有一个时期的居住。例如产前产后的几个月,为了避免家庭与家族的烦累,恢复自己的精神,以及为要深切地注意婴孩,许可她居住。经过了相当的时日,小孩不一定要母亲亲自养育,但最初的几个月母子间因生理的关系,婴孩离开母亲,是不合理的处置。

  不必说女工要住“母亲之家”,即较上级的职业妇女也都欢喜去住,因为那儿有好的照顾与安全的休息,不必宣传,谁都会欣然地去住。最困难的,当时苏联的物质积累很少,因此不能在全国各地为劳动妇女、农妇等建立“救护所”,到现在为止很遗憾的,对于农民间的母亲,仅有微小的帮助:即仅设备了夏季托儿所,但对于农妇中做母亲的,就可减少照顾幼儿的时间,从事田间生产。

  为了从事职业的劳动妇女,在各企业及各种机关中附设托儿所,里有里的托儿所,市有市的托儿所,托儿所减轻劳动妇女的负担,不是言语所能尽的。我们认为遗憾的是:这种托儿所,还感到不足,还不能满足做母亲的十分之一的要求。

  解除母亲的累赘的社教机关网,除了托儿所与收容三岁以下的弃儿及孤儿的儿童宫之外,还有什么呢?这里尚有收容3——7岁的幼稚园,到学龄儿童为止的儿童游戏场、儿童俱乐部,最后有儿童的“共产之家”和儿童的劳动宫。此外双亲对儿童的重负中的吃的问题,现在也由国家的社教机关来负担了:即为小学儿童及未到学龄儿童所设的免费食堂,这种食堂,是根据1919年死于革命的樊拉·樊吉娜的意志而创设的。这种政策,在激烈内战中给予我们不少帮忙,至少使无产阶级的子女,不至死亡与饥饿。国家对儿童的照拂,除上述之外,更给儿童免费喝牛奶及给予其他补助食品等,对于最困难的人,还给予衣服鞋袜等。

  当然这种计划,还是不能完全实现的,事实上,现在我们只计划了极少部分公民的事情。这个的主要缺点,不是不希望解放子女对双亲的重累,而是这个时代,我们的国民经济没有整顿,目前还不能依照苏维埃权力,去实行社会教育事业的全盘计划。总之苏维埃共和国所执行的解决母性问题的方针,是十二分妥当的。

  以上只就个人经验所及,加以叙述而已。这些计划,都是生活的革命,使两性间的相互关系,起了根本的变化。

  这里苏联对妇女,也提出了如下的任务,即妇女脱离了非生产的家庭劳动以后,为了创造新的财富,有为国家与劳动集团而劳动的义务,国家为这种重大的事情——劳动与母性的义务——保障妇女的利益与幼儿,使妇女能并行兼顾地尽她的义务。苏联自从革命后的第一天起,即努力创造以下生活条件:即使妇女不致牵着儿子,无路可走,不得以跟着没有爱情的丈夫;被丈夫遗弃的妇女,不致因求助无门,因此而自杀或杀死子女。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的援救劳动妇女不是用什么博爱事业,或什么卑鄙的慈善事业,而是努力减轻为社会建设而斗争的劳动者农民的战友——母性之重荷。和男子同样参加了国家的经济复兴,同样地参加过内战的妇女,她有权向国家要求:在她生活中最有责任的时期——她给予社会新成员的时期——社会应为她担负照料未来公民的任务。这是我们对母性保护问题的政策,不过实际上还是与理想离得很远的。

  母性保护部与社会教育部的工作,虽渐次在成长扩大,但是仍旧十二分地不够。在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旧的完全被破坏了,而新的尚未创造出来,妇女在特别艰苦的条件下生活着,因此对母性问题的解决,共产党与政府不得不加倍地留意,这一问题,得到正当的解决以后,不单是妇女,就是对苏维埃共和国的生产对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益的。

  与母性问题有直接关系的另一个问题,尚有来说一说的必要。即苏联政府对于堕胎的态度。苏维埃共和国于1920年11月20日公布法律,承认堕胎为无罪,这法律,由共产党妇女部提议而实施。至于这问题,为什么要抱这样的态度?苏联不单没有感到劳动力的过剩,而且正深感不足;苏联既没有感到人口过剩,而且正感人口过于稀少,所以我们是感到劳动力非常贵重的。那么为什么会认堕胎是无罪的呢?工人阶级所执行的政策中,决不欢喜含有虚饰与虚伪,堕胎是生活没有保障的妇女所产生的母性问题(但这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一般堕胎原因,譬如:怕分散遗产,妇女不欢喜育儿的累赘,此外怕因此损伤了容貌,或抛弃了愉快自由的日子等等)。

  堕胎,是一般国家都有的现象,而且是很盛行着,任你用怎样的法律与刑罚,都不能禁绝,而秘密地在施行,这种秘密的堕胎,常常使妇女成残疾,或者永远为国家贻患,减少了劳动力的分量。假使堕胎能在正常的外科手术下施行,其所受的损害与危险,也可减少,用过手术以后,就可以劳动。而且苏维埃政府知道,因母性保护与社教机关的普遍设立,可使妇女深切地意识到剩余健康的幼儿,是妇女对社会的义务,到时候,堕胎即可没有。就因此才许可了公然的健全的堕胎。

  苏维埃共和国对这问题的处理,是要使母性保护事业广泛地发展,以便加强妇女中健全的母性本能,使她们能安适地做母亲同时又为集团而劳动,这样,就没有堕胎的必要了。苏维埃共和国就这样将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妇女不能解决的问题,逐步解决。

  资本主义国家的妇女,在世界大战后,生活更加痛苦,一方面为了金钱而做工,另一方面要做母亲,在这双重重荷下苦闷着;而苏联,女工与农妇,都帮助着共产党,建设着经济的新基础,摧毁了将妇女处于奴隶状态的旧生活。

  随着妇女成为国民经济上不可缺的劳动单位,就寻出了解决这错综复杂的妇女问题的关键。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用家事来补充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私有财产制而巩固的家庭形态,在那里就找不出劳动妇女的出路。

  妇女解放,需要根本地改革了生活,才能实现,同时也只有生产根本地建筑在社会主义经济的新基础上,生活才能改变。

  在我们的眼前,生活的革命,很广泛也很深切地进行着,同时实际的妇女解放,也在生活中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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