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加布里埃尔·邦诺·德·马布利 -> 论法制或法律的原则(1776年)
第二章
自然界希望公民的财产和地位平等成为国家繁荣的必要条件。
我十分高兴向你们讲述我的思想——我们的哲学家继续说——如果你们赞同我的思想,可巩固我对它的信念;因为如果我说得不对,你们的意见还可使我放弃谬见。阁下,我向您谈过我们的社会品质,不管您怎样支持人们暗中用来代替自然界政策的虚伪政策,您也不能不感到,对国家相当重要的是使这些业已名不副实的品质不再变弱,或不变成危险的欲念。但是,对于一个立法者来说,只遵循我所述的思想,还是完全不够的;如果他不希望发生谬误,就应当知道自然界本身是否为我们提供了保持社会品质纯洁的手段。毫无疑问,自然界放过这一点是最英明和最有德行的;而在我们这方面,最合理的是不感到困难地服从自然界要求于我们的条件。我研究立法者的责任时,不是根据英国、瑞典、法国或德国的法律,我为此要深入我的内心深处。我研究了自己的感情、它们的相互关系和联系,得知自然界规定人人都是平等的。我觉得,自然界正把保持我们的社会品质和幸福的问题与这种平等联系起来,因此我想作出如下的结论:如果立法者一开始就不集中注意力去建立公民的财产和地位的平等,那么,他的一切努力都将徒劳无益。
我越仔细考虑这个问题,越深信财产和地位的不平等正在使人产生所谓分化,并改变着人心的自然趋向,因为无益的需要使人产生对他的真正幸福没有用处的愿望,使他的脑袋充满最不公正和最不合理的偏见或谬见。我认为,平等在限制我们的需要时,可使我们的内心宁静,从而防止欲念的成长和发展。如果地位的不平等不使我们养成一种习惯,认为高雅、矫揉造作和精致这类可笑的柔弱是代表某种荣誉的优越的证明,那么,我们追求高雅、矫揉造作和精致的举动,难道不是不可理解的冒失行为吗?为什么我要使自己高高在上地去看品格或许比我高的人呢?为什么我会取得某种特别地位呢?为什么我要希望取得这种地位的某些权力呢?如果地位的不平等不使虚荣、财产的不平等不使贪婪进入我的心灵,那么,我就不会因此为暴政、奴役和最有害的社会恶习开辟道路。我觉得,使人轻视美德而重视许多无益而有害事物的,只是不平等。我认为无须证明,在平等的社会状况下,防止舞弊恶习和切实巩固法律,是最容易的事情。平等一定会带来一切福利,因为它团结着所有的人,提高人人的品格,培养人们相互怀有善意和友爱的情感。我由此断定,不平等将为人们带来一切不幸,降低人们的品格,在人们中间散布不和与憎恨。如果公民之间都是平等的,他们只珍重人们的美德和才能,那么,竞赛自然会在公正的范围以内。假如你把平等取消,竞赛马上就会变成嫉妒,因为竞赛的目的已经不纯洁了。
为了使您确信我的论点的真实性,只需研究我们欲念的发作情形,观察它们以什么方法和巧妙来运用自己的一切优势,观察它们怎样互相冲突、触犯和刺激,以及它们怎样取得了控制我们的权力。然后,我们再研究我们周围发生的现象:在一个国家内,平等越少,虚荣、卑鄙、残酷、贪婪和暴虐就越多。不管教育怎样教导人们隐藏这种情感,它们仍然要到处出现。我一向知道,这种情感有一层假面具掩盖着,一遇到紧要关头,就会无耻地冒出来。阁下,有少数特殊人物,自然界赋予他们的社会品质似乎很强。他们怎么能够保持自己不被一般人传染呢?我希望我们遇到这种人时,他能向我们说出他的秘密;其实,我可以猜到这种秘密。开明的理性可以帮助他轻视富有和高官显贵所带来的一切偏见。他认为平等贵于一切,因为在这种条件下,人们不需要我们所想象的那些能够成为显贵的细微区别。
但是,使我们感到惊奇的某些例外,并没有破坏这一个一般的规则:人类经常要重复不平等所产生的恶习。既然财富分配得不平等,那么,怎能使比较富贵的人不服从于诱人的懒惰的作用呢?他们一有空闲时间,怎样不想新的享乐和舒适呢?于是,生活在养尊处优的奢华环境中,能够不对奢华给予一定的评价和重视吗?难道可以这样狂妄地抬高自己,而开始轻视仍然像以前一样朴素的人吗?请您想一想,如果没有富人,从而也没有穷人,就不可能有地位的不平等了。是不是穷人不必向富人出卖自己的服务呢?这难道不会降低他们的品格吗?我们在讨论腐败堕落的起源时,不要根据它最初引起的微不足道的恶行,而要根据它必然产生的可悲未来。古代的一位最伟大人物说过,希望断绝罪恶,这就等于认为一个从列卡多悬崖跳下来的疯人,如果希望在下落途中停下就果真能够站住一样。人们一离开理性,各种欲念就要开始冲突,并以极快的速度向前急进。我们一开始服从它们,就会甘心情愿地不再反抗它们。西塞罗说得对:我们的罪恶是不可救药的。请您观察一下我们的恶习的整个锁链,它的第一环就与财产的不平等连在一起。财富刚一占有某种地位,富人就想夺取国家政权。请您想一想,被人轻视和看不起的穷人能够反抗富人吗?虚荣多少一勾引穷人,它就必然成功。不知不觉之中,国家就走上了专横跋扈的道路,而人民的愚昧无知便永远加强人民的受奴役地位。如果财产的不平等大得使比较有进取心和胆量的富人敢于公开暴虐,那么您会看到,穷人不是由于不能忍受压迫,就是因为愤恨新的不公正行为,而举行起义来保护人权。因此,产生了许多使共和国分裂,并导致它的灭亡的不和、倾轧、内战和革命。
如果有利的环境使这种动乱安静下来,而互相敌对的政党也好像和解了,那么,国家将会根据协议规定的使公民平等的法律而或多或少变得幸福起来。如果这种平等是不全面的,火焰就没有熄灭,只是被灰盖上了而已,由此还可能发生新的大火。如果财富终能建立起贵族政体,而人民的统治者们的财富又都相等,则国家可以存在下去。如果其中的一部分人得到了较多的财富,而其余人的地位仍和从前一样,那么,曾经推翻人民政权的那种动乱,也将会推翻贵族政权。国家的管理工作逐渐被越来越少的人所掌握。于是,政党和同盟形成了,有些人进行阴谋活动。寡头政治也建立起来,而使统治者们联合起来的那些欲念,不久又使他们分离开来。在以共同的力量使共和国服从于自己之后,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企图使其余的人从属于自己。结果,其中的有势力的统治者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并把自己不信任的一切人消灭掉。盲目而任性的权力代替了被人破坏了的法律;为了本身幸福而结成社会的人们,也逐渐在越来越严重的苦难打击下,终于落入皇帝们的统治势力范围。这些皇帝有的狂妄,有的昏庸,有的残暴,有的不公正。他们经常被自己的权力的重担压得软弱无力,因为他们违背了自然界的命令,受到这种惩罚是应当的。
自从地位的不平等不再允许我们享受公正不偏的法律以后,我们就给自己造成了许多灾难,因上述的灾难就是其中的一部分。阁下,您的学问很高,我可以不必详细说明。我要不要向您谈一谈,就像奴隶制度曾经玷辱过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共和国一样,现在使欧洲感到可耻的贫困呢?看来,我们自己制造的不幸还少,比如,各国都在武装自己,彼此攻打,一切人权全被蹂躏。柏拉图说过,人人平等和具有简单而不多的自然需要的公民足以够用的土地,不够维持出现了地位不平等并使人崇拜富有、豪华和享乐的社会。掠夺邻居成了有利的事情,并且因为掠夺有利,掠夺很快就开开始比公正更加受到人们的尊重。从这以后,我们对公正只持有虚伪的概念了。我们给自己创造了两套尺和秤;富人们玷辱了人类的理性,他们对窃盗处以死刑,因为他们害怕被偷;另一方面,又同意侵略,因为他们自身就在掠夺人民。
阁下,请您费神,再听我讲几句,然后您愿意怎样反驳就怎样反驳。请允许我补充一句,为了证明必须人人平等,我不只限于向您指出不平等所带来的混乱现象。自然界把平等规定为我们祖先的法律,并把自己的意图申明得极为清楚,人们不可能不知道这种意图。事实上,谁能否认我们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是完全平等的呢?难道自然界不是给所有的人以同样的器官、同样的需要和同样的理性吗?难道自然界赐予大地的一切财富不是属于所有的人的吗?您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不平等的基础呢?难道自然界给予每一个人以特殊的世袭领地了吗?难道它在田地上划了田界吗?它并没有创造富人和穷人。难道也像它为了确立人对动物的统治而给我们许多高级的品质一样,而给某些种族以特别的恩赐以使它们处于特权地位吗?它既没有创造伟人,也没有创造小人,它并没有预先规定某一些人是另一些人的主人。
这还不是全部的情况。难道为了确立这种高贵的平等,自然界就没有赋予人心以高尚、崇高和自由的感情来保护和维持这种平等吗?自由人民的这种精神倾向还将以什么样的力量表现出来呢?即使在各个专制的国家中,这种倾向已趋减弱和衰退,但当奴隶们受到一般贫困所不能容忍的欺侮时,在他们的内心深处这种倾向仍会复活。这种未能被许多世纪的奴役和暴政消灭的感情,最初是以什么样的力量表现出来的呢?人们的幸福越需要平等,自然界就越应具有小心翼翼地保护平等的明智。在我说我们的社会品质容易被滥用的时候,在社会品质经常与某种恶习接近而容易败坏的时候,我认为有一种相反力量,即上帝不允许侮辱人的平等感。这种感情越活跃,就越能促进幸福。它永远不会变质和成为恶习,因为它永远不能是不公正的,而且在以同样的程度使我们摆脱暴政和奴役时,把人们团结起来,给予他们同样的利益。平等感不是别的,而是我们的自尊感;人们只是由于听任这种感情的减弱才变成了奴隶,如果使这种感情活跃起来,就可以变成自由的人。
英国先生向我们的哲学家说:“如果您只说消灭几乎所有欧洲国家都有的严重不平等现象,那么我想,谁也不会反驳您的意见;不过,您所要求的是严格的平等,您的论点没有说服我。自然界可以用一只手给我们平等,而用另一只手再把它收回去。很难使人自己相信:如果上天是那样热烈地希望保持我们的所谓平等,而不能从自己的善行、明智和无限强大的无尽的源泉中找到保持平等的可靠手段。您说,我们都有同样的器官、同样的需要、同样的利用土地产物的权利;我同意这一点,但是,我们也有不同的嗜好、不等的力量和才能。不应当由此得出在创造人类时存在的平等曾经是而且不能不是暂时的现象的结论吗?人们来自大自然的怀抱时都是粗野和不定型的,自然界产物的改进取决于人的技术。既然我们不能脱离人类诞生时候的状态,不能与天意对抗,那么,为什么不以对待我们的平等的态度来对待我们的独立呢?平等和独立都是自然界的赐予物,我们为什么要放弃这个而保存那个呢?如果我们的使命是建成社会;如果我们需要制定法律,给自然界增添新的力量;如果我们需要设置公务人员,以便监察这些法律的遵守情况,那么,我就要从这些可靠的真理中得出如下结论:自然界并没有赋予我们以平等生活的权利,因为显而易见,社会地位必然以从属关系为前提,这却不可能与您所希望的公民之间的平等相关联。应当建立某种抑制性的政权,并使它在行使自己防范罪行的措施时不受到反抗。但是,如果不取消平等,怎么能建立起这种政权呢?”
我们的哲学家嘲笑地答道:“对不起,阁下,我认为使您满意并不这样容易。但是,您为什么一方面恭维我,认为我好像出席了上天的会议,另一方面又要求我说明如此软弱无能和受限制的人们怎么能够反对自己的意向和拒绝强大的天意所赋予的平等呢?我不理解——而且,任何一个哲学家也永远不会理解这一点——上帝究竟是由什么动机想起来创造人这种生物的呢?从感性需要来说,人是最不体面的动物,而在理性方面,用西塞罗的话来说,人可以接近神本身。这样十分不同,或更正确点说,这样显然对立的品质怎能集合在一处呢?这仍然是我们百思不解的秘密。但是,不管这种结合怎样无法了解,它毕竟是存在的,而人们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人没有达到完美地步,有制造谬误的能力。人滥用自己的自由,不追求天赋的嗜好。但是,我们不打算深入研究超出我们智力范围的形而上学问题,因为遮蔽我们视线的帘幕并不在这里。您的一切观点只是抱怨人太软弱无力,我可以回答您,我见到了人的这些弱点在打扰着我;但因为人是上帝创造的,他的一切必有善果,所以我相信上帝会使人达到十全十美的地步。我希望上帝剥夺我的作恶的自由,但我认为它给予我的一切条件都是叫我为善的。
我认为,您从人们的嗜好、力量和才能的差别中找不出任何有力的论据来证明人们的天生的平等是不可能存在的。阁下,请您注意,不要把我们现在的状况与我们祖先刚从自然界的怀抱脱离出来时的状况混为一谈。公民之间建立的不平等,创造了各式各样的需要、艺术、职业、恶习、迷信、习惯和欲念,并由此助长了平等的消失。我们祖先的需要极其朴素,而他们的爱好却能够像您想象的那样不同。您可以想起,有人著书研究非洲和美洲野人的习俗;您在这里可以看到,他们的活动范围很窄,他们都彼此平等,需要一样,因而他们的性情也具有一致的性质。
我说才能也是这样。自然界绝没有把才能分配得这样不平等,以致能够在人们的地位上造成极大差别。我们所受的那种能够使一部分人愚蠢和发展另一部分人的精神能力的教育,叫我们相信上天创造了人们的各种阶级。在我们所看到的这座高山上的小茅舍里,贫困埋没了也许像贺拉斯、费尔森、马尔博罗、阿里斯提得斯、伊巴密浓达和某个莱喀古士这样的一些人物。最初,人们所受的同等教育发展着人们的大致相同的才能;后来,某些公民因其高尚的品德而博得社会的尊重,并被擢升到高级的职位上去。
我也很难理解力量的不平等是怎样促成平等的消灭的。难道自然界创造了百手人来征服自己的同类吗?没有创造这种人!您怎么会想象我没有武装,没有狮子般的爪和牙,就能迫使与我相同的人承认我本来没有的优势呢?可是,如果我滥用力量,难道人们就不会团结起来惩治我吗?难道我能抵得住八个或十个比我弱的人吗?您认为力量的不平等已经消灭我们所说的社会形成以前的平等了吗?这时,我要说您编造了一部不足凭信的小说,能够指望在还没有想出法律和法官职位的时候,在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命令、禁令和统治的时候,就在完全独立的人们中间出现实行暴政的计划吗?您把人的思想和欲念的整个发展过程颠倒过来了。在使一个人掌握无限的大权之前,本应当从学习服从法律和执法者开始养成服从的习惯。难道不是在社会形成之后就发生了这种有害的革命吗?力量可以博得粗鲁而野蛮的人民的尊重和信任,但它不能消灭发展到可以组成社会的人民的平等。由法律联合起来的人们为自己规定的目的,是成立公共的政权,以防止和消除个别人的专权和不公正。一个人怎么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来使他人承认他的统治和暴政呢?阁下,人们失去了平等,绝不是自然界的过失;人们完全没有滥用他们所具有的不平等的力量;应当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原因。这是非常不明智和十分轻率的政治和法律的过失,它们让长期管理行政的公务人员养成喜欢发号施令的习惯,把公共的政权变为有利于自己的东西,最后成为统治者。
我不否认自然界没有在我们之间平均分配财富,但我认为它在分配财富时所依据的比例,并没有人们在地位上所出现的那种惊人差别。自然界在赋予我们以各种趣味、品质、力量和才能之后,绝不想把我们诱入圈套,或使我们产生某种程度的不平等,因为不管不平等的程度怎样微小,它始终是一种能在短期内变成力量并引起极大灾难的罪恶。自然界只力图加强和巩固在法律的支配下使我们团结的那些必然联系。由于有自尊心可以防止我们抱怨这种不平等的分配,自然界可使我们成为对彼此更有益的人,满足我们的一切需要,号召我们互相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和善举。这种成为社会繁荣的条件的不同的自然恩赐物,在万物产生之初就促进着社会的产生。如果所有的人都具有同样的品质和爱好、同样的力量和才能,他们就不会这样热心地接近,每个人也将很不愿意占据他应占据的位置。
阁下,我请您不要相信:为了使我们得到幸福,也得像保持平等那样去保持独立。不错,独立和平等都是自然界的恩赐物,但它们是不同的,而且是为了不同目的而给我们创造的。我们作为平等的人被创造出来,并不是因为我们要永远保持独立;而我们作为独立的人出生,则是因为我们要生为平等的人,并永远保持这种平等。当我们注意到下述情况时,这个真理就更加明显了:所谓独立,是使每个人都不了解自己的行为,只去发现(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自己智慧的认识和自己良心的活动;在人们已经成为公民和为自己设置了法律、法院和法官的社会里,是不可能有这种独立的。如果我们认为形成社会是对我们有利的,那么,放弃我们的独立就是对我们有利的事。我们的平等就跟独立不同,而且我已经向您证明,平等是最大福利的源泉。我们如果丧失了它,就要遭受极大的不幸。因此,不放弃平等,对我们将是有益的。
我想,只是在土耳其或某一其他专制国家才会有社会的必然从属与平等不能两立的现象。如果我的理性服从国家的共同的理性,如果我同意服从法律,如果我承认君主,并且也像其他公民一样拥护君主,那么,我为什么不能与那些和我有同样权利的人平等呢?您说说,莫非公务人员比您高吗?只要我没有发疯到甘愿给自己找个主人,或者给这个公务人员以压迫我的权利,使他具有强大的权势和使他的利益与我的利益分离开来的优势,我就要作否定的答复。但是,如果被我拥上法官地位的这些公务人员能够重视正确思想的最普通的规则,并只具有我也能占有的地位;如果他们也像我这样必须守法;如果他们违法时我可以惩治他们;如果他们的权利也和普通公民的一样,并得到我对制度的支持,以及只拥有暂时性和过渡性的权势,那么,我必须对这些公务人员表示的尊敬为什么一定会降低我的身份,而不是使我得到荣誉呢?为什么这种服从要与完全的平等对立呢?阁下,我知道我们需要抑制性政权,但是,为了使别人敬仰,公务人员完全不需要高尚、伟大和由此而来的权势。”
英国先生对我们的哲学家说:“也许是由于命运,最好的结论总是迟迟才来到我们的头脑。我决心放弃我方才所发表的一切见解,但有一个反驳不倒的证据,它证明人们在社会上不是预定永远平等的。比如说,不管你把土地分配得怎样平均,也不可能使共和国在不久的将来不出现贫穷公民和富有公民,而财产的不平等又必然导致地位的不平等。这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如果公布一些法律,强迫公民都有同样的智慧和机敏、同样的劳动兴趣和数量相同的子女,这是愚蠢的事。因此,土地在某些人手里可以多收成一些,而在另一些人手里则少收成一些;即使最初分配时相等,不久就会产生财产的不平等现象。随着时间的进展,一定会出现积累和分遗产的现象;我可以向您担保,两代之后,您在你们的共和国里就再也见不到平等了。但是,在法律中事先规定每百年重新分配一次土地,这可不可以呢?我可以奉告您,在这种情况下药比病还要坏。每到一百年末的时候,公民将会丢掉土地不种,也不希望自己保有土地。到处都要出现阴谋叛乱和结党活动,结果你们不是在缔造共和国,而是在破坏它了。”
我们的哲学家说,我来回答您,这种罪恶是大部分可以医治的,或者更正确点说,是大部分可以防治的。大家知道,斯巴达人过了六百多年完全平等的生活,而且您也不能否认,存续了六百多年的制度,只凭一股热情和一时幻想,或为了追求时髦,是不能建立起来的;它既然能够存续这么多年,也就可以维持一百万年。创造这种奇迹的莱喀古士的秘诀究竟在什么地方呢?或许他感到了您的反驳的全部力量,因而没有实行只会产生短暂福利的平分土地制度,而取消了他的同胞的土地私有权。他使土地全部属于共和国,由共和国分给每一户主,规定他们只有用益权。后来,在斯巴达人中间出现了各种恶习;他们最后把土地据为己有,任意支配。这一极有害处的革命,毁灭了共和国和莱喀古士的法律。我认为,由此可以得到最有益的教训,认清私有制的性质,并作出我们只有在财产公有制度下才能得到幸福的结论。阁下,请您耐心地听我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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