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左翼文化 -> 布莱恩.S·罗珀《民主的历史:马克思主义解读》(2013)

第四章 英国革命和议会民主


引言
英国革命和内战(1640—1659)
从1660年王政复辟到1688—1689年的光荣革命
结语
扩展阅读


引言


  代议制民主,不是通过漫长的和平改革进程,而是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从1565年荷兰八十年战争第一次起义,到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其间发生了一系列革命剧变、经济和政治危机、对外征战和内战,改变了以前存在的国家,建立了代议制民主。[1]德国的俾斯麦“上层革命”和日本的明治维新也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Mooers,1991:103-153;Akamatsu,2010;Anderson,1974b:435一461;Jansen,1995)。三次革命——英国革命(1640一1689)、美国革命(1776一1790)和法国革命(1789—1795)——对从17世纪开始复兴的民主政府方式起到了世界性作用,而且对学术界和政界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这一章将集中论述1640年至1689年的英国革命,后面两章将分别聚焦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

  本章最基本的目的是阐述在革命阶段英国社会发生了什么。即使科沃德(Coward,2003:185)接受了修正主义学者对马克主义学者有关革命的论述的大部分批评,但他仍然强调说:“(1640年代发生的事件)具有剧烈而独有的特点,这是无可争议的。”

  不到10年,君主的权力第一次受到削弱,然后是消除,国王被砍了头,君主制被废除了。一起倒霉的还有传统社会的其他权力支柱:主教和贵族院。王权和旧有教会被推翻,意味着存在的新闻检查瓦解了,涌现了大量激烈的观念,涉及宗教包容、政治民主、经济改革、教育和法律的根本性重建以及推行新的社会价值等。更为重要的是,社会底层的男男女女经常为这些观念奔走呼号,但他们的观点在1640年之前和1660年之后,在英国几乎听不到。在这种情况下,“英国革命”似乎不是一个不合理的称谓。

(Coward,2003:185)


  这就说明,英国革命根本不是一次反对专制主义、追求民主的纯粹的革命剧变。它主要包含的革命主张代表了:少数贵族和上层乡绅,多数坚定的新教“中间部分”人民,以及议会在治理英国中反对查理一世独裁野心和对天主教的同情等所起的作用(Manning,1991;1996:6—11)。但是,法律和政治考量只是形成了一些错综复杂、不断变化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政治和法律改革、财政政策、教会改革和宗教分支、社会和经济问题(人民起义,财产权利不可侵犯,对圈地、税收和什一税的抵制)、英格兰对爱尔兰和苏格兰的政策以及整个王国间彼此的互动影响、英格兰对其他欧洲国家的外交政策,从1642年到1690年各场战争中的军事战略、战术和后勤供应等。

  本章将以编年体的形式描述17世纪英格兰发生的重要事件、社会现象和历史背景,不只强调这些事件的革命性特征和阶级力量在革命中所起的作用,而且还强调它最后创立了一种政府体制,这种体制到了1690年变得非常民主,大大超过了17世纪30年代的政府体制。


英国革命和内战(1640—1659)


17世纪中叶英国社会:人口、阶级、性别和宗教


  认识英国社会在17世纪的规模和结构十分重要。那时的人口同今天相比是很少的。根据剑桥集团的估计,英国人口从1522—1523年的230万增长到了1541年的277.4万,l601年达到411.1万,1656年达到528.1万(Coward,2003:8)。[2]英国社会普遍是农村,地方性的镇子和乡村都很小(Jacket,1996:168—184)。科沃德认为:

  甚至到了17世纪末,也只有5%的人口居住在伦教之外的5,000名居民以上的镇子中。1650年之前,只有几个这一级别的地方小镇,包括:诺威齐和布里斯托,居民人数在1万至2万之间;埃克塞特、普利茅斯、乌斯特、考文垂、伊普斯威奇、科尔切斯特、约克以及泰恩河畔的纽卡斯尔,人口5,000力至l万。

(Coward,2003:32)


  由此可见,在16世纪和17世纪早期,伦敦“显然是以相当快的速度发展。到了1650年,伦敦经济和社会地位要比以前或以后都要重要得多”(Coward,2003:29)。全国总人数从1550年到l600年快速增长,伦敦人口甚至更快,从8万增长到20万。“到1650年,伦敦人口达到了40万人,是当时英国最大地方城镇人口的20倍。”(Coward,2003:29)伦敦变成了比不列颠群岛上任何其他城市都要大的城市,这从多方面来看都十分重要。尤其是伦敦的巨量人口,在革命的紧要关头,可以向国家的中央政治机构施加重要影响(Beier and Finley,1986;Carlin,1999:43—45,112—113;Lindley,1997;Manning,1991:13—15,49—180)。英国不只“与欧洲其他地方相比是个特例,而且还有高度综合、集权化的政治体系”,伦敦还是主要的贸易和金融中心(Hughes,1991:33)。

  尽管17世纪英国社会的主要阶级广为人知,但对主要社会阶级的人口分布却只能是个大概估计。一个等级社会中的微妙差别,让人很难在概念上定义和有根据地分清下述阶层间的界线:贵族和乡绅、富有的和一般的乡绅、一般的乡绅和农民以及农民和挣工资的劳工(Wrightson、,1982:17—38)。正像曼宁所说:

  英国社会高层有贵族(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贵族院成员)和乡绅(从男爵、骑士、士绅和绅士)等级。“绅士”有两个含意:它是乡绅中最低级别男子的称谓;但它也表明了所有贵族和乡绅的地位,这些人不同于人口中其他人——平民。所有贵族都能属于统治阶级,但乡绅变化就大了,财富和权力有很大不同。大乡绅,和贵族一样,他们是大地主,旅向佃农收租赚利;但小乡绅则拥有很少的土地,大多是农民。统治阶级大都由贵族和大乡绅组成,这些人集体被称为贵族。

(Manning,l996:6)


  如果我用这些词汇来定义统治阶级的话,那统治阶级就只占总人口很小很小的比例。1600年,托马斯·威尔逊估计乡绅成员有1.6万,贵族成员有561人(Coward,2003:44)。这也许是对两个群体实际规模的极大低估。不管怎么说,我们不妨大胆地推算一下,16,561位绅士都结婚生三个孩子,就算把富商、金融家和律师之类的重要社会群体都拉进统治阶级里面,那也实际上不到1600年总人口的5%(Stone.1965:21—128;Carlin,1999:119)。[3]

  “中间部分”一词是用以形容高高在上的统治阶级和处于底层的农民和正在兴起的工人阶级之间的那部分人。这包括自耕农、相对富裕的手工艺人、有点小钱的律师和小商人,他们大约占人口的20%至40%(Manning,1991:181—241,1996:8—11;Muldrew,2003:149;Richardson,1998:151)。统治阶级和中间部分的人民组成了所谓的“广大的政治国家”,也就是说,英国社会的这部分人大都直接关心宗教和国家事务(Hughes,1991:69—72)。社会中剩下的部分大概占人口的55%至65%,是各种各样贫穷的佃农、挣工资的劳工(一般估计约占总人口的1/4到1/3)和贫困线上挣扎的工匠(Cowardly,2003:50—58;Manning,1999:9)。

  主要阶级和阶级分支,在英国革命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是特别复杂的。因为有产阶级成员“同生产、财产和国家有多种多样的关系”(Brenner,2003a:649)。但是,如果说“一个人是否效忠君主,似乎不能由其社会地位和财富决定,那就是错误的推断。两方面都有富裕的和没落的有地乡绅、商人和律师”(Coward,2003:186)。尽管在贵族、乡绅、商人和律师中,既有保皇派,也有国会派,但两派之间还是有重要的阶级分歧,社会和经济条件是决定政治忠诚度的重要因素。曼宁认为:

  国会派在统治阶级中属于少数派。最富有的23位贵族,1641年每位一年的租金总收入超过6,600阅英镑。其中只有7人是国会派,由于两位后来又反水了,只剩下5名坚定的国会派……在内战爆发之时,有700位乡绅每年的资产达到1,000英镑或更多。而这些人中,1643年只有197人属于国会派;两年后由于有人变节,数字降到了172人。所有的其他人也不都是保皇派,因为其中有不少人并没有选边站。但在统治阶级内部,保皇派对国会派的人数大概为2:l。

(Manning,1996:41)


  有地贵族中很大一部分人显然是支持查理一世的,他们乐于保持君主制,反对伦敦动乱可能带来的危险以及他们的权力和特权面临的威胁。这些威胁缘于议会民主的扩大以及在内战中支持议会的“贫困阶级”和“中间部分人民”的日益骚动不宁(Manning,1996:1;1991:319-25;Hill,2002:117—142)。

  尽管公民权在英国各地的郡和区相当复杂而多变,但赫斯特估计全部选民大概有20万至30万人,后一数字占人口中成年男子人数的至少27%,甚至能达到40%(Hirst,1975:105;also see Coward,2003:102)。虽然40%可能高估了,但仍然表明有选举权的公民远远多于贵族、富有的乡绅以及大部分中间部分的人民。但是,请注意,如果我们使用赫斯特的估计算法,即l:5,成年男性选民(90万)对应人口中其他部分(450万),那么30万男性选民只相当于1641年总人口的6.67%。显而易见,要求选民拥有财产的做法阻止了人口中大部分人去投票。此外,投票不用秘密投票,而是公开投票,所以富人就可影响到次一级富人的投票了(Hirst,1975:109一131;Kishlansky,1986:12—8)。

  阶级当然不是英国社会唯一的显著特点。社会各阶级的家庭实行的是家长制,父亲一般支配着妻子和孩子。当然,不同阶级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农民、工匠和小商小贩的家庭扮演着生产者和再生产者的两面角色,而统治阶级家庭则进行着完全不同的功能。他们得保持男性血脉以延续代代相传的继承权,从而促进和反映“有地阶级丰厚的财富和地位”(Coward,2003:46),而且还引导男女孩子们如何进入比底层男女们更为高级的男女社交文化圈子中。所以,性别不平等和妇女处于附属地位都被合法化并被融入到宗教和政治之中。不过,中间部分、农民和工人阶级妇女积极地参与17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的抗议和骚乱,“斯图亚特王朝期间,妇女中的精英有财富、时间和社会关系去参加政治活动”(Foyster,2003:122;Rowbotham,1972:15—35)。

  宗教法则、理念、实践和建筑影响着社会所有成员的生活,尽管千差万别,但一般影响不小。英国国教是一个新教派国家宗教。每个星期天参加当地教堂的礼拜是法定的义务,撒谎而不去参加要受到罚款。同样,教区的所有男性成员都要交什一税,也就是他们收入、产品或利润的十分之一。教会法庭不仅惩罚那些不参加礼拜和不交什一税的人,而且还惩罚乱性和叛教之人。

  要想明白清教主义为什么在革命中起到了那么巨大的作用,那就必须弄清楚清教徒对英国新教改革运动的态度。因为亨利八世在16世纪30年代是自上而下推动宗教改革运动的,这得到了贵族的支持,他们在紧随改革之后夺取和出卖教会土地大获其利。而欧洲大陆则走出了一条与新教改革运动不同且较为缓和的道路。革命之前,英国国教保持了比欧洲国家更多的天主教色彩,包括主教制度、牧师穿戴和宗教仪式中鞠躬等。英国只是“在16世纪末和17世纪早期通过长期而痛苦的调整和改变”,才成为一个新教国家。所以,直到1640年,新教仍然是个较新的宗教,“处于正在进行时”(Coward,2003:80;Carlin,1999:52)。

  清教徒同其他新教教徒在基本教规上没什么差别,但在宗教信念上是否虔诚、是否会变节等问题上有所不同(Hughes,2003:351)。他们认为,宗教改革运动不彻底,需要进行更多的根本性改革。例如:1640年12月出现的《伦敦根与枝请愿书》“列出了所谓的主教恶魔,要求‘将所谓的(主教)政府及其所有附庸连根带枝一起拔掉”'(quoted by Coward,2003:195)。1633年,查理一世任命威廉·劳德为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宗教界的领袖,他们的宗教政策引起了清教徒的极大反感,被认为是将宗教推回到了宗教改革运动之前的境地。但不管怎么说,革命之前8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教会的绝大部分批评者只是想改变它,而不是离弃它”,并认为“英格兰应该只有一个宗教,英格兰出生的每个人都要或应该入教”(Carlin,1999:48)。随着1640一1660年英国革命的展开,“清教徒希望英格兰宗教改革终于可以完成了”,但希望变成了沮丧,最终未能实现(Hughes,2003:350)。随着英国新教不可避免的分裂,“许多宗教分支和激进的理念纷纷登场——少数人欢迎,许多人惶恐;英国新教但不是清教,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建立‘英国国教’的自我意识,这可能还是第一次’"(Hughes,2003:350)。

  宗教问题在那20年成了高度敏感的政治问题,因为它们同经济、政治、法律和外交政策交织在一起,而当时广为担心的有内部威胁(天主教王后和国王其他“存心不良的顾问”,他们多数被怀疑是天主教的同情者)和外部威胁(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和西班牙,以及爱尔兰的天主教徒)。此外,“如果作为国家元首、君主、教会领袖的人不信奉英国国教,那就不只是异教徒,而且是叛国者”(Coward,2003:127—128)。

  我们将会看到,英国社会各阶级成员的立场,由于法律、政治、外交和宗教问题的影响,在革命过程中经常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会议的时候,有地阶级达成了广泛共识:要进行法律改革,去除掉卡洛林政府最坏的部分。而在那个时候,国会派的阶级条件同他们对国王的支持或反对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随着革命的开展,对于国会派、贵族和富有乡绅们、“中间部分”人民、农民和挣工资的苦力来说,阶级立场则是决定他们采取何种政治方向的重要因素。正像曼宁所说:

  革命通常是以不同社会派别结成联盟反对现任当局而开始,可随着革命的发展变化,这些派别的不同和冲突的利益应运而生。在英国革命中,反对查理一世和保皇派的立场聚拢了少数贵族,一些乡绅和商人,无数农民、工匠和劳工,这让历史学家们马上得出一个结论:这不是一场阶级斗争。但是,随着革命的推进,阶级分歧和阶级冲突出现了,从而形成了革命的方向和结果。

(Manning,1999:15)


  但是,这并没有否认17世纪的英国社会具有深刻而广泛的宗教色彩。事实上,宗教观念一直占据革命事件的中心。各个阶级的人民都在利用宗教观念,来解释、佐证和说明他们为什么要参与变化发展中的政治事件。保皇派和国会派都宣称:上帝站在自己一边。然而:

  宗教问题显然十分重要,但解释不了一切,因为宗教冲突与政治、社会和经济冲突同时共存,且彼此影响。阶级分歧的觉醒缘于人们所处的、与生产体制有关系的经济和社会条件,这形成了宗教和政治冲突。

(Manning,1996:4)


  因而,尽管英国革命的冲突始终充满了宗教问题,但如果不加参考17世纪英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力量,那么就不能充分明白这些冲突和最后的政治结果(在君主制法律框架内的代议制民主)。

  英国议会的历史渊源


  保守派学者不接受把1640年至1689年的历史变化描绘为一场革命,他们更强调英国政府体制的历史演变中具有机制延续性(Richardson,1998:206—207)。其实,英国国家的法律框架和政治机制的发展是有延续性的,这可追溯到10世纪和11世纪盎格鲁一撒克逊国王大会中的议会雏形,以及“诺曼征服”(1066)后这些议会的发展变化,诸如诺曼王朝国王屡屡召集封建大臣开会提供建议,(大宪章)(1215)之后又同意向国王缴税(Maddicott,2010:l—156)。议会变成较为正式的组织以及请愿行动日显重要,成为爱德华三世(1327—1377)统治期间及其后议会运作的典型特点。当时的议会,贵族和主教(一起组成贵族院)与骑士、自由民和士绅(组成下议院)从1341年开始是分开举行会议的(Linehaugh,2008:21—45;MaoKenzie.1950:9—21)。

  英国议会出现的这种最早形式并非英国独有,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最后几代国王统治时期,它受到过法国卡洛林政府的影响(McKitterick,2001:40—3)。但是,英国也有独特的地方。从议会最早出现时起,后来一直延续,比如国王要依赖议会批准法律和同意收税,以及赞同国家集权化和贵族代表进人政府等(Anderson,n,19741,:113—116;Wickham,2009:464)。

  背景和环境(1603—1640)


  和所有革命一样,英国革命是规模巨大、异常复杂的历史现象。简略的事件评说显然是蜻蜓点水,但也能将讨论聚焦于更广泛的事实参考点上。伊丽莎自女王1603年去世,没有子嗣,于是苏格兰国王乔治六世继承了王位,改称乔治一世,当上了英格兰国王。乔治一世1604年建议将苏格兰和英格兰合并,但遭到了议会的否决。在其统治期间,他与议会的关系不太和谐,1610年至1621年间的大部分时间,议会处于休会状态。在乔治一世当政初期,国王和议会间的冲突缘于国王是否有权把议员逐出下议院。这“促使下议院宣布议员的特权来自于自身权利,而非国王的恩赐”'(Hill,1980:10)。另外,外交政策上也不断发生冲突,下议院要求英格兰支持“三十年战争”中信奉新教的波西米亚,对抗天主教的西班牙一奥地利的哈布斯堡联盟。1622年信奉新教的议会投票同意征税,但必须以国王宣布对天主教西班牙开战为条件,乔治一世的回应是:解散议会。

  如前所述,伊丽莎白女王的体制有一个重要的缺陷,那就是不断引起国王和议会之间的冲突,一直到1640年英国革命爆发。尽管国王对外交和战争有实际处置权,但议会控制着支持英国军队行动的税收收入。由于关系紧张,英国的国家危机日益严重,伊丽莎白一世、乔治一世和杳理一世被迫出售皇家资产,结果“(皇家资产)的平均年收入从1530年代的20万英镑下降到了1619年的7.2万英镑,到了1630年代,只有l万英镑了”(Coward,2003:108)。从王室看来,这是由于议会批准执行不断降低税收的错误政策,迫使王室出售土地,从而降低了王室从土地上获得的年收入,加大了王室对议会税收政策的经济依赖。

  乔治一世国王1625年去世,随后查理一世继承王位,白金汉担任国王的首席顾问,结果搞得国王和议会间的紧张和冲突不断升级。查理一世“毫无他父亲那样的政治能力,而且被证明是顽固不化、毫不退让之人”,“他是15世纪亨利六世以来占据英国王位最无能的君主”(Coward,2003:158)。罗素和其他修正主义学者强调,查理一世政治无能,是爆发革命的一大原因(Underdown,,1996:3)。查理一世缺点太多,他多年不顾政治环境而一味拒绝让步;毫无理智,不能准确判断盟友和敌手的强弱;表里不一,拙嘴笨舌,傲慢无礼,不断煽起革命的火焰;他个人的失败是导致革命长期和短期的重要因素(Carlin,1999;Hughes,,1991)。

  其实,从1625年到革命爆发的整个过程中,最大的特点是查理一世和议会间的紧张和冲突不断升级。虽说这里不能拿出详细的材料,但有几点值得关注。第一,英国新教徒不赞同查理一世1625年同法国国王路易八世信奉天主教的妹妹(汉丽埃塔·玛丽亚)结婚。第二,查理一世引领英国进行了一系列不成功而且代价昂贵的军事冒险,大大恶化了他的经济问题,从而加重了对议会的财政依赖。第三,无理囚禁五位不愿借贷给他的金融家(“五骑士案”),导致议会于1628年通过了《权利请愿法》。这一法律宣布:没有议会同意,就裁定囚禁和收税,都属于违法。(Hill,2002:12)

  第四,查理一世1628年任命威廉·劳德为伦敦主教,1633年又任命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教会的领袖)。劳德宣示“上帝的恩赐对所有人开放,一个人只要好好工作就能得到拯救”,教会管理应由国王和主教说了算,“教堂的圣典、仪式一定要重视”(Coward,2003:174)。在17世纪30年代,劳德确保“他引领下的教民在教会和国家中得到了提升”,他对教会的愿景全面实现了(HIU,2002:12)。结果,劳德那一派被看成是“威胁教会和社会现状的革命者。他们这一派的一贯宗教立场和目标同多数英国新教徒完全对立”(Coward,2003:174)。劳德“是英国历史上最受憎恨的坎特伯雷大主教”,查理一世因为支持他而惹怒和疏远了大多数新教徒(Coward,2003:174)。

  最后,爱尔兰也出现了问题,这让查理一世措手不及。托马斯·温特沃斯(斯特拉福德伯爵)从1633年起就担任爱尔兰的副总督,他决定在爱尔兰行使皇权,以确保爱尔兰不再充当英格兰国库的金融水道,而是要成为自己税收的源泉。最终,他如愿以偿,但却付出了高昂的政治代价,爱尔兰所有的主要少数族群以及统治阶级相应的派系联合起来,共同反对他的统治(Scott,2004:6—8,13—15)。

  1640年革命爆发的最直接的政治背景,是查理一世1629年3月解散议会后开始的11年“个人统治”。之前,议会通过了决议,宣称没有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税,还肯定劳德的宗教发明。国王法庭也出现了变化,尤其是国会派认为汉丽埃塔王后领导的那帮天主教徒对国王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促使怀疑和担心越积越重,特别是王后还于1637年在国王法庭开始同教宗代表密切合作,同时她改变了以前对反抗西班牙的英法联盟支持的立场。劳德好像正在将天主教的宗教实践因素引进到英国教会中,诸如把多数教堂中殿的圣餐桌移到东厅,而且还围上铁栏杆,这被普遍认为是引进天主教的弥撒。后来他严令推行这些做法,作为全英格兰统一的宗教规范。批评这些宗教改革的人受到了严厉打压,最为著名的要数1637年的案子,普林、波顿和巴斯特威克三分别被“肢解、罚重金和终身监禁”(Coward,2003:174;Hill,2002:13)。为了减轻财政困难,国王下令在全英格兰征收船税(过去只是有的时候向港口城镇收缴此税,以代替向海军提供船只),从1635年到1639年每年都收。人们大多认为这是未经议会同意的常规性税收,所以在大多数有地阶级中引起了日益强烈的不满。

  17世纪30年代苏格兰的形势变化对英格兰产生了重大影响。詹姆斯一世在苏格兰重建了主教制度。查理一世在登基之初试图从苏格兰贵族手中夺回教会土地,结果引发了对抗;他还想把修改后的英语祈祷书强加给苏格兰,也引起了苏格兰全国性的抵抗运动。1637年11月,苏格兰举行了国民大会选举。1638年2月,“苏格兰各地签署了宣布废除英国国教公祷书的《国民誓约》,同时还组建了一支军队”(Hill,2002:13)。

  1638年11月,苏格兰国民大会革除了各位主教。这引发了查理一世的军事干预,史称第一次盎格鲁一苏格兰主教战争。但是,没有议会的支持,查理一世没有资金资助不情愿打仗的军队。从军事上来看,英格兰的战争行为是一次溃败。伍尔里奇(Woolrych,2002:116)认为,“查理一世的备战有很大的作秀成分,按计划只是想把苏格兰吓趴下,而不是在战争上真刀实枪地干一仗”。后来双方签订《贝里克条约》,冲突暂时告一段落。然而,在第一次主教战争后的几个月内,查理一世拒绝接受苏格兰废除主教制度和苏格兰议会通过的“教会和法律革命”法案,双方冲突再次爆发。(Coward,2003:181)

  英格兰反对查理一世派别的领袖和苏格兰有来往,在查理一世1640年4月召开第四次议会会议时,议会拒绝了国王的要求,随后议会只存在了三周(4月13日开会,5月5日解散),即被解散,史称“短期议会”。议会重要的领导人被捕。由教士组成的大会——”教士会议”——破天荒地在议会解散后继续开会。会上同意宣示国王的神权、教堂祭坛四周围上栏杆、赠予国王2万英镑。这一举措表明教会上层对国王是谄媚至极。另外,教士会议:

  肯定了“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神权,他自己就是上帝之法”;而且《圣经》赋予国王“超极权力”,来“照料上帝之教堂”。“贡物、关税、救助、补贴”是子民对国王的公共防卫应缴付的项目,这是根据“上帝之法、国家之本”而定,此等义务同子民的财产权不相冲突(所以受到肯定)。

(Woolrych,2002:141)


  由于资金短缺,查理一世没法付给军队薪水,军队变得抗命不从。在第二次盎格鲁一苏格兰主教战争中,苏格兰军队轻而易举地占领了纽卡斯尔,1640年10月中旬全面击溃英格兰军队。为了迫使国王召集议会开会,苏格兰要求在达成协议之前每天赔款850英镑。英格兰军队遭到羞辱性溃败,财政危机如大山压顶,迫使国王在1640年11月召开了第五次议会会议,这次会议决定性地宣告国王11年的个人统治就此结束。由于这一届议会开开停停,延续了大约20年,史称“长期议会”。

国会造反、内战和平等派(1640—1649)


  由贵族院中的贝德福德、布鲁克、艾塞克斯、曼德维尔和塞伊以及下议院中的皮姆、斯特约翰、汉普登和霍利斯领导的长期国会,弹劾国王的两名主要大臣——1640年被国王擢升为斯特拉福德伯爵和爱尔兰总督的温特沃斯、大主教劳德——前者于1641年5月被砍头,后者被囚禁(劳德最后于1645年被砍头)。那些在国王个人统治时期被囚禁的重要持不同政见者(普林、伯顿、巴斯特威克、利尔伯恩)获得了释放。不计其数的伦敦人兴高采烈,欢迎他们出狱。科沃德认为,“从向议会提出的请愿及议会发言来看”,长期国会召开会议的首轮辩论:

  “是长期被压抑怨恨的一次爆发。”长期国会第一期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并得以快速颁布(最后一批重要措施是在1641年8月通过的),这是在证明议员们的实力和共识,从而废除了1630年代以来的王室财政权益……同时也(于1641年)废除了特权法院(星法院、北方法院、高级专员总署教会法院)。

(Coward.2003:191)


  另外,1641年2月通过了《三年法案》,规定两届议会间隔最长不能超过三年。1641年5月还通过一项法案,规定没有议会本身同意,不得解散议会。这样,它第一次成为“法律的一个永久性的条款”(Hill,2002:53)。没有经国会同意的税收属于非法,以后未经国会同意,不得收税。

  温特沃斯的高压统治激起了强烈不满,英格兰的革命骚动点燃了1641年10月开始的爱尔兰起义。从1641年至1649年,爱尔兰暴动对革命的进程起到了重要影响。[4]“数以百计,也许是千计的英格兰人被杀,议会中的反对派拒绝信任皇家人选来指挥军队重新征服爱尔兰。所以,国家最高权力的问题被提上议程。”(Hill,2002:110)紧接着,由于苏格兰溃败和爱尔兰起义引起了恐慌,议会1641年11月22日勉强通过了《大抗议书》,该文件对皇家政策进行了全面的批评。令议会保守派始料不及的是,《大抗议书》被印刷出来并公之于众,这让保守派们大为惊慌。(Coward,2003:201)

  为了重建英国的统治,爱尔兰暴动必须镇压下去。但是,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得建立一支军队,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是国王,还是议会来控制军队。关键是议会不信任国王,如果议会不能加大对武装力量的控制,就不会批准增税建立这支军队,并资助运送军队上前线的海军船舰。而这些,是查理一世绝对不能接受的。

  1641年12月,伦敦发生了一次民众示威游行,阻止了12位主教进入贵族院开会。结果这些主教宣布:他们缺席期间,贵族院所有的议程无效。贵族院的多数议员认为,这是对他们特权的损害,支持下议院就是否弹劾这些主教投票。作为回敬,国王指控下议院5位领袖犯有叛国罪。1642年l月4日,他亲自带领武装卫队进入下院逮捕他们。有人透露国王马上就到,皮姆、汉普登、黑兹尔里齐、霍利斯和斯特洛德在国王到来之前就离开了下院。对于试图逮捕5名下院议员,下院议员们愤怒回应,高呼:“特权!特权!”

  国王坐着马车来到伦敦市政厅,发现那里的群众义愤填膺,十分震撼。他要求伦敦市将5名议员交出来,结果适得其反——进一步激怒了议会及其伦敦民众中的支持者。有传言说,国王将动用骑兵和步兵逮捕5名议员。“他们的支持者迅速反应,走街串巷,挨家挨户地敲门,高喊:‘拿起武器!拿起武器!’据信有4万市民全副武装(无疑是有点夸张了)走上了街头,还有10多万人在家里备了长戟、刀剑和棍棒”(Woolrych,2002:213)这次大受欢迎的起义,是为了保护国会免受国王肆意践踏其长期享受的法律特权。起义过程中,议会控制了伦敦城的武装力量。为了自己和妻子的安全,查理一世1月10日逃离了伦敦,“直至7年后他作为囚犯被带回到伦敦”(Woolrych,2002:213)。

  这是国王和国会之间冲突的转折点。这些事件促使国会加速进行改革,所以在1642年2月国会通过法案,把主教逐出了贵族院,国会有权任命民兵、要塞和伦敦塔的指挥官(《新模范军法》)。这其中与以前的法律实践有极大不同,因为这一新法律未经国王同意即可生效。现在国会宣布有权指定国王最重要的顾问。也是在这个月,国王开始备战,王后汉丽埃塔·玛丽亚离开伦敦,寻求外国对国王事业的支持。

  统治阶级内部开始发生分裂。国会领袖担心国王会对国会进行暴力镇压,于是向人民发出号召,意在引导他们。但到了1642年,统治阶级中的多数人,要么支持国会,要么保持中立。但少数人则越来越关心这样的现实:“政治危机意味着秩序混乱、示威纷起、教堂不宁、禁地骚乱。”(Coward,2003:203)换言之,他们惧怕底层起而反抗,那会直接威胁到他们的财富、权力和特权。

  保皇派和国会派冲突的焦点是,彼此都想说服民兵站到自己一方而战。针对国会《新模范军法》(最后未经国王同意,贵族院于1642年3月通过),国王发表了募军委托书,号召各郡的士绅代表国王掌控当地民兵。双方争相控制尽量多的民兵,在国王军队试图控制地方武器弹药库时,武装冲突发生了。此类小规模冲突发生过几回,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举起王旗,内战正式开始了。

  10月,第一次大战在埃奇山结束,未分胜负。11月,国王领导的一支皇家军队向伦敦挺进。保皇派在布伦特福德取得大捷后,国王领导的军队受到阻击,埃塞克斯领导的国会派剩余军队和特纳姆格林训练出的伦敦市民部队拦住了去路。国会派军力大约2.4万人,在整个内战中,这是双方投向战场最多的人数(Woolrych,2002:240-241)。

  保皇军旗开得胜,让国会派领袖大感意外。他们多数人本以为能速战速决,所以国会同意和国王进行和平谈判。国王和国会间的和平谈判在牛津举行,从1643年2月一直谈到4月,却没有成功。战争在春季再度开始,打了整个夏天,保皇军在1643年6月和7月取得了一系列胜利,国会军在8月和9月进行了有效的抵抗(Woolrych,2002:259-67)。然而,越来越多的国会派人士认为,保皇军似乎要打败国会军了,那样国王就可能迫使国会投降。

  国会迅速反应,1643年8月同苏格兰议会建立联盟(《神圣盟约》),次年l月,苏格兰一支军队(大约2万多人)在经验丰富的将领指挥下进人英格兰,加入同英格兰国会的联盟:“苏格兰人同意结盟的条件是,英格兰要引进像苏格兰那样的长老会宗教制度,而且要对非教会派的新教徒不能宽恕。”(Hill,2002:126)第一次联合行动,国会军和苏格兰军队于1644年6月围困了约克。6月末,在约克郡的马斯顿莫尔,苏格兰和国会联军第一次打败了保皇军。这次大捷让另一次决定性的失败给抵消了。1644年8月,埃塞克斯伯爵领导的国会军在康沃尔的洛斯特威西尔惨败,丢了大量武器不说,还有6,000名军人投降。

  曼彻斯特伯爵在纽伯里战役中指挥失当,他的军队到达目的地太晚,失去了重创保皇军的最佳时机。奥利弗·克伦威尔大发雷霆,他与曼彻斯特在1644年10月和11月就军队指挥权问题发生了公开冲突。他们之间的争执暴露了一点:那些最终想和国王谈判解决的人和那些要彻底取得军事胜利的人之间存在分歧。纽伯里战役之后,曼彻斯特说:“国王用不着担心能打多久,可我们却要小心谨慎。因为这场战争,我们完全是在冒险。即使我们打赢国王99次,他仍然是国王;但如果他有一次打赢我们,我们就会被吊死,我们的子孙后代全部玩儿完。”“我的大人,”克伦威尔回答说,“要是这样的话,那我们何必当初要揭竿而起呢?这同后来的战斗完全搞拧了。如果这样,那我们就求和吧,但那不是太卑鄙龌龊了吗?"(Woolrych,2002:291)

  克伦威尔和曼彻斯特之间的争吵成为11月国会讨论的主题。争论异常热烈,表明议员们中间根据不同的阶级和宗教关切而产生了分裂。随着战争的展开,两方面出现了分歧。一方是来自贵族和上层乡绅的人,他们“主张打防御战,通过谈判实现和平”(领袖有霍利斯、埃塞克斯、克拉兰敦和斯泰普尔顿);另一方是那些来自相对低层的人,他们组成了希尔所称的“胜战派对”(领袖有克伦威尔、范恩、马腾、黑兹尔里齐和斯特约翰)。这一派认为“全国各地都在希望伦敦起到领导和组织的作用,而各个郡的中间部分人民则应给予支持”(Hill,2002:125)。在“求和派对”和“胜战派对”之间,有“中间部分”(领袖有皮姆、萨耶和沃顿),与求和派对不同,这一派是:

  不愿信任国王,直到国王在军事上被打败,并被迫接受权力限制。所以,他们同“主战派”联手赢得了议会多教,赞成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战争。但是,也有和“主战派”不一样的地方,他们希望最后得以法律解决,在传统形式上加上1641年引进的新特点。

(Coward,2003:210)


  国会军主要由一些贵族指挥,这些人担心下层人士造反,很想和国王进行和平谈判。而与此相反,来自于中间部分的军官则决意要打赢战争(Hill,1950:124-126;Manning,1991:242—358;Woolrych,2002:234--330,401—33)。尽管议会方面可能有更多的资金、武器和人员可供支配,但从1643年年中至1645年年初,保皇军是胜多败少。这是由于保皇军的将官们指挥有方,他们比国会派方面更有决心要赢得战争(Woolrych,2002:292)。随着战争的僵持不下,克伦威尔和“胜战派对”下定决心要重组国会军,撤掉那些不想打赢、指挥不力的贵族军官,换上一些一心一意为了议会事业、倾心指挥的将官。克伦威尔表示,他宁愿“要一位穿着破土布衣服的上尉,知道为什么打,喜欢按自己想法去打;而不愿要你们说的什么狗屁绅士。除了绅士,他啥都不是”(Manning,1991:356)。

  求和派和胜战派的分歧越来越大,这与政治长老派和政治独立派之间的宗教分歧有密切的关系。如前面所述,为了取得苏格兰军队的支持,议会同意在英格兰和爱尔兰建立长老教会(Woolrych,2002:271)。更多的保守议员同意苏格兰人的想法,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长老教会,压制异教的新教派别。而独立派则不反对建立长老教会,不过“由于宗教、政治和军事原因,他们支持宗教包容”,在教区仪式上实行更为宽松的规矩,允许信众以新教的其他形式参加礼拜(Hill,2002:126)。

  从1643年8月苏格兰和英国国会结盟开始,到1646年6月战争结束,苏格兰国民誓约派从与胜战派和中间派结盟,转而又滑向了政治长老会求和派和国王那一方。在此过程中,苏格兰人日益敌视政治独立派中的“胜战派对”。政治独立派在克伦威尔等人领导下,越来越敌视苏格兰人,尤其是在苏格兰军队作用减弱的情况下。正如希尔所说:“‘独立派”是那些要全面开战,直至最后见输赢的人……他们要求论功任命军官,而不论其社会地位高低,而且要全面动员议会广大的人力和财力资源。”(Hill,2002:125)

  苏格兰人、长老会和埃塞克斯伯爵提出了一套新的和平倡议,国会于1644年11月送达国王。次年l月在欧克斯桥举行商谈没有取得成功,并于2月谈判破裂。这次失败加强了中间派对主战派重组国会军的支持。国会于是根本性地重组了军队,12月19日通过了《自我否定条例》(Woolrych,2002:303)。十分重要的是,这一条例取消了贵族和下议院议员自动成为军队中军官的权利。而且在下院议员的强烈要求下,贵族院于1645年2月15日通过了《新模范军法》,这是在4月3日通过的《自我否定条例》的修改版。

  《新模范军法》旨在创立一支前所未有的、真正的全国性而非地方性军队。把曼彻斯特、埃塞克斯和沃勒的萎靡不振的军队合兵一处,再加上招募贫民当兵(伦敦2,500人,诺福克、萨福克、埃塞克斯和肯特1,000人),这样就组建了一支22,000人的军队(铁骑兵6,600人,龙骑兵1,000人,步兵14,400人)。这支军队资金充足、装备优良、薪俸一流,是当时内战中最重要的军队(Scott,2004:87—88;Woolrych,2002:301—308)。《自我否定条例》对建立“新模范军”十分必要,因为只有剔除了那些不愿意拼死战胜保皇军的贵族军官,国会军才能根本性地重组,从而战胜保皇军。新模范军的建成是一个决定性时刻:

  这支军队变成了制胜的法宝,与以前的军队大为不同;军衔提升越来越多的是由职业功绩而不是社会地位来定;军人想的是为崇高的事业而战;“中间部分”和贫民在国家大事上有了发言权。

(Manning,1996:77)


  托马斯·费尔法克斯爵士只有32岁,l月份被任命为新模范军的将军,和他一起的菲利普·斯基朋被任命为指挥步兵的少将。6月8日,费尔法克斯决定任命克伦威尔为指挥骑兵的中将。尽管下议院马上批准了克伦威尔的任命,但贵族院反对。可由于克伦威尔在纳斯比战役的前一天,又增加了700匹马加入了新模范军,贵族院的反对无果而终。6月14日纳斯比战役的胜利是决定性的,新模范军(由大约15,000名步兵和骑兵组成)只损失了200名士兵,可保皇军9,000人中,l,000多人被杀,4,500人被俘。此次胜利后接着于1645年7月10日在朗波又取得一次重大胜利。打了两次大胜仗,新模范军随后基本上就是“横扫”保皇军了。1646年6月,保皇军的牛津总部投降,第一次内战结束。除了严重挫败敌军,国会军还得到了国王的秘密文件,包括他同王后的通信:

  暴露了他想让一支爱尔兰人军队进入英格兰,从外国王子那里得到金钱和雇佣兵,以及正在考虑允许天主教在英国存在。这些信件汇集为《国王的匣子打开了》公开出版,引起极大轰动,给国王的声誉以致命打击。

(Woolrych,2002:319)


  “内战一结束,政治长老会派就开始了一轮反对新模范军的政治攻势,他们认为新模范军是其与国王谈判解决的重大障碍,也是宗教极端主义的温床。”(Coward,2003:229)1647年2月和3月,他们通过议会采取措施“降低新模范军的规模,不向军人发放所欠薪酬,也不对参加战争行动进行补偿”(Coward,2003:229)。政治和宗教极端主义随之遍及伦敦。3月20日,一个以伦敦为基地、名为“平等主义者”的组织提出了一项请愿书,结果被议会拦截了。请愿书“主张一个公正的政府应该是以人民代表至上为基础的政府,要求废除国王和贵族院否决下议院法案的权利”,而且还要求包容新教教义的实践的多样性、改革司法和监狱制度、提供某些食物“不让男人、女人和孩子们成为乞丐”(Manning,1996:89;Woolrych,2002:355—356;Aylmer,1975:76-81)。这让议会中的长老会派大为震怒,他们斥之为叛国行为。

  10天后,国会听说,写给费尔法克斯将军的一份请愿书正在新模范军中流传:

  请愿书的题目是《军队官兵请愿书》,其中只提出5项要求:议会通过条例确保他们的战争补偿,他们在解散之前要得到所欠薪酬,服役时要正常付薪,不强迫自愿参军的人去国外打仗、不强迫骑兵进入步兵服役,最后要抚恤残废军人、阵亡将士的遗孀和孩子。这些要求合情合理,情真意切,表达了军人作为军人的利益。

(Woolrych,2002:354)


  国会对这份请愿书的反应是“极为厌恶”,并宣称那些请愿的人应该“被视为国家的敌人和公共秩序的捣乱者”(Woolrych,2002:355)。国会还指示费尔法克斯将这份“厌恶的声明”向所有的军团宣读,遂激起军中的愤怒情绪,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士兵们怒了!他们的请愿权利遭到拒绝(甚至他们的将军也都认为自己是士兵),他们的荣誉遭到诋毁。他们刚刚为国会赢得了内战的胜利,而这个国会竟然称他们是“国家的敌人和公共秩序的捣乱者”。

(Manning,1996:9O)


  长老会想派占多数的国会把新模范军全体解散,但仍然需要一支部队去镇压爱尔兰起义。所以,从3月到4月,以国会特使为一方,费尔法克斯及召集的一大批军官为另一方,举行了一系列谈判。4月15日,一个国会代表团会见了200多名军官,告诉他们3月请愿书的要求是不能接受的,而且对爱尔兰的远征队也由斯基朋和马西指挥,而不是费尔法克斯和克伦威尔。作为回应,151名军官签署了《军队官员辩护书》,这份文件再次肯定3月份的请愿要求。文件清楚地表明,军队中军官和士兵团结一致,士兵有权向国会请愿:“我们希望,作为军人,我们没有失去子民的地位,也没有放弃我们在国民整体中的利益;我们可以为了同胞追求自由而战,但我们自己也不想失去自由。”(Manning,1996:90;Brailsford,1983:180)

  从4月中旬起,军队激进化有了组织形式,每个团选出两名代表或称“鼓动者”,先在8个骑兵团试行。5月,步兵团和其余的骑兵团也举行了同样的选举。“各团的代表组建了委员会,来推动所有军人的组织,协调各团行动,指导如何抵制国会招募一些部队赴爱尔兰解散另一些部队。”(Manning,1996:90;Woolrych,2002:359)军队的行动引起了国会的警觉,国会马上派议员兼军官(斯基朋、克伦威尔、艾尔顿和弗利特伍德)前往军队,肯定和安抚军人们的不满,并保证“一个关于战争补偿的条例将很快通过”(Woolryoh,2002:359)。但军官们拒绝向国会报告,直到各团反映了军人们的不满才作答。这此报告清楚地表明军队已走向政治化。除了要求支付所欠薪酬(约达300万英镑)、参战补偿、国会许诺军人的功勋和荣誉,还要求宗教包容、废除主教,以及民主权利和自由。“费尔法克斯将军麾下的骑兵团‘庄严宣告:我们反对进军爱尔兰,也反对解散军队,直到英国自由的人民建立起自由的体制’。”(Manning,1996:359)

  5月21日,克伦威尔向下院议员宣读了以军队报告为基础整理的声明。4天后,国会投票决定于6月l日至15日解散新模范军全部步兵,只补发8周的所欠薪酬。到5月末和6月初,对军队的实际命令大部分传到了鼓动者中央委员会。这促使军队要举行一次大集结,费尔法克斯作为回应于5月29日召开军事会议,会议投票一致赞同在纽马克特举行军队大集结。鼓动者中央委员会也给雷恩斯伯勒的军团下令,要求保护好军队在牛津的炮弹辎重和弹药库,而且下令给第二中尉乔治·乔伊斯,严防有人将国王从荷尔贝宫放走。这提醒了乔伊斯,他将国王重新安置到军队开会的纽马克特。最为重要的是,鼓动者委员会号召所有军人“拒绝服从国会下达的解散命令”(Manning,1996:92)。尽管克伦威尔同意逮捕国王,但他没有下令,他离开伦敦去参加纽马克特的军队大集结。军官们虽说不情愿违反国会的命令,但他们同情士兵们的不满,也想避免不可控的暴乱发生。士兵们以及他们选出的鼓动者受到了平等主义者激进思想的影响,越来越想甩开军官们独立行动,实际上罢免了那些忠于议会的少数长老会的军官,同时向其余军官施加压力,要求他们指挥军队行动,以确保士兵们的要求得到满足。这加速了《自我否定条例》颁布后军官中阶级成分的变化,来自贵族的军官越来越少,而来自“中间部分”的军官越来越多。曼宁认为:

  从那一刻起影响军队行动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是不再像国会开打内战时,军官们主要由贵族和高级乡绅组成。在国会和新模范军之间的冲突中,约有四分之一中尉以上的军官支持国会,他们要么自行离去,要么被士兵们赶走。8名上校、2名中校和7名少校被“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有政治军事能力的”士兵所取代。军官团中的一半由“没有什么背景的”人组成。

(Manning,1996:96)


  1647年6月4日和5日的军队大集结,有6个骑兵团、7个步兵团参加。这是革命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标志着革命最为激进的阶段开始了。大集结期间,公布了《誓约》:“军队不会分开,也不会解散,直到士兵们的要求得到满足。而且不论是军队,还是‘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民’,都不会再忍受那些人的压迫和伤害。那些人就是过去同军队作对、滥用国会权力、继续执掌权柄的人。”(Woolrych,2002:370)新模范军现在由总理事会指挥,该会由每个团的两名军官和从低级军衔中选出的两名代表组成。

  军队开始向伦敦慢慢挺进。一待军队到达离伦敦20英里的圣奥尔本斯时,费尔法克斯立即设立了指挥中心。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克伦威尔的亲家享利·艾尔顿作为制定军事政策的领袖人物出现了。“尽管他只是一个战术家、辩论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他是军队里政治思想最敏锐、最新奇的人。”(Woolrych,2002:369)和克伦威尔、兰博特一起,艾尔顿以军队总理事会的名义起草了《军队宣言》。6月14日,《宣言》对外公布,称“我们的军队‘不再只是一支雇佣的军队’,而是一支政治力量。政治纲领是:净化现在的国会,未来的国会将是有固定任期的国会、保证人民有权请愿的国会、拥有良知和思想自由的国会。我们的军队是一支致力于‘捍卫我们自己和人民正当权利和自由’的军队”(Coward,2003:230)。更确切地说,军队计划弹劾11名长老会下院议员,这些人实际上是领导了一场反革命。

  7月,军队开拔到雷丁。艾尔顿、克伦威尔与独立派议员领袖萨耶、沃顿、诺森伯兰、范恩、斯特约翰、皮尔庞特和法因斯协商,起草了一份法律和宗教协定纲领,然后呈交总理事会。这份名为《建议要点》的纲领称:

  和国王谈判的法律协定规定:国会一般两年一届;根据准确的地区人口和财富分布,对国会进行合理改革;国会掌控陆军和海军;国会任命国家高级官员,任期10年。

(Coward,2003:231)


  宗教协定是:保持一个拥有主教的国家宗教,但主教们没有内战之前拥有的强制权力和司法权;废除对不去教堂礼拜的人的惩罚;国教祈祷书可以使用,但不能强迫(这一措施旨在向国王让步);不得强迫任何人同意长老会契约(Woolrych.2002:375;Coward,2003:230)。总理事会积极地接受了《建议要点》,但也十分谨慎,鼓动者们坚持补充一系列要求国会及早注意的事项,包括“什一税、消费税、一般税收的不平等,以及各种各样的滥用法律行为”(Woolryoh,2002:376)。最后,虽然起草《建议要点》是为了和国王谈判,但他顽固不化,反对包含有任何让步的协定。

  尽管平等主义者是革命左派中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潮流,但他们既不是唯一,也不是最激进的潮流。不过,平等派主要关注的是革命中即将出现的政府形式,而革命极左派中还有杰拉德·温斯坦利领导的“掘地派”。这一派是最为激进的组织,他们关注的是穷人(包括挣工资的苦力和小有资产的农民)的社会条件和财富的再分配。他们认为要想确保社会中贵族和“中间部分”以下的大多数人的自由和幸福,财富再分配必不可少。温斯坦利创立了“掘地派公社,以此作为社会样板。那里没有富人和穷人,用不着向地主缴租,工作不为挣工资,没有买卖。但所有人要一起合作、耕种土地。土地,大家共有;产品,按需分配”(Manning,1999:62)。

  最终目标是创立一种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平等而民主的社会,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双管齐下的战略:所有劳动者拒绝为地主和大农场主继续工作,贫困的佃农停止缴租。如曼宁所说:

  罢工和罢租相结合,就能完成一次经济和社会革命。但是,这需要大量的组织工作和大批的当地领导人,大大超过了一小帮掘地派人士的能力,而且还有掌控国家权力的问题。

(Manning,1999:65)


  然而,掘地派出现了,农村贫困苦力接受了掘地派以及革命极左派其他领袖和组织的行动理念,这突出了认识下述道理的重要性:革命不是中间部分和贵族组成的“政治国家”的专属事物,它至少让一小部分贫苦劳动者的思想激进化了。(Brockway,1980;Manning,1999;Wood and Wood,1997:65—93)。

  7月末,伦敦各色群众中有一种保守情绪陡然高涨,特别是那些反对用于军费的高额税收的学徒们。国会和伦敦的政治长老会派想乘机利用这种不满,来达到自己的目的。“7月26日,显然是在霍利斯、沃勒和约翰·克洛特沃斯爵士的歌许下,有一帮民众冲进了下议院会场,强迫议员通过决议邀请国王进入伦敦。”(Coward,2003:232)军队立即反应,急行军进入伦敦。没有遇到任何像样的抵抗,军队即于8月6日至8日占领了威斯敏斯特和伦敦城,轻而易举地挫败了这场反革命政变企图。

  8月,《建议要点》出版了,新模范军的总理事会开始讨论有关内战中那些可能存在风险的解决方案。1647年9月初,军队司令部移师到帕特尼,总理事会开始每周开碰头会。在此期间,鼓动者们和平等派的联系在5个骑兵团出现。11月18日,他们向费尔法克斯提交了《军队真情告白书》。他们认为这是十分重要的,军队领袖采取的措施过于退让和温和,尤其是在和国王谈判的时候,而且没有采取果断行动对付反革命的长老会议员。

  《军队告白书》提出的积极要求,是基于所有权力源于全体人民的原则,最高立法和行政权力应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掌握。它要求立即而坚决地清洗现存国会,9到10个月内解散。而后每两年在一固定时间举行选举,“所有生而自由的”、年满21岁的人都可参加投票。

(Woolrych,2002:384)


  很快又推出了另一文件《人民协议书》,简略勾勒出战后法律和宗教安排的重要原则,文件于10月28日提交总理事会(Aylmer,1975:32)。这份文件同《建议要点》形成了后来在10月末至11月初闻名于世的“帕特尼辩论”的基础。辩论的焦点是两套法律方案:第一,《建议要点》受到了将军们的欢迎,该文件正像我们看到的,主张建立君主立宪制,国王和贵族院有权否决下议院通过的法案;第二,由“平等派”主张的更为激进的“人民协议”,建议下议院议员每两年由广大公民选举产生,下议院决定成立最高权力的政府,贵族院和国王无权否决。另外,“协议”要求解散现有国会,对公民进行重新分配,也就是说,“郡、市、区选举国会代表时,应当根据居民人口数量更为合理地分配”(Aylmer,1975:90)。文件还要求宗教自由、免除兵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参与内战的军人享有法定补偿。

  辩论很大程度集中于扩大选民的问题上。是包括所有生而自由的英国人,还是只包括那些拥有一定资产的人?为了维护《协议》,托马斯·雷恩巴勒争辩道:“在英国生活的最贫困的人就是最伟大的人。”所以“每一个生活在政府统治下的人,首先应该是他自己愿意处于政府的统治之下”(Aylmer,1975:100)。艾尔顿反对扩大选民,他反驳道:“在处置王国事务时,任何人都无权享有利益,也无权决定和选择支配我们社会的法律。”“这个王国不应该有永远不变的利益。”(Aylmer,,1975:100)艾尔顿的后面一句是指,选举下院议员的人应该是“那些拥有土地的人和那些在公司里做贸易的人”(Aylmer,1975:101)。雷恩巴勒则反唇相讥,回答说:“我在上帝之法中没有看到:一位贵族应选20名(代表),乡绅则选2名,贫民一个都没有。”(Aylmer,1975:102)大多数平等派并不主张实行全面的男性选民制,因为作为中间部分民众,他们认为“仆人——学徒、劳工以及家仆——是由一户之主来代表,而不是其女人和孩子。‘自由’的英国人是那些能够亲自自由支配劳动和财产的人”(Hill,2002:128)。

  军队中支持《协议》的人越来越多,到10月底,大概有16个团表示支持(Woolrych,2002:392)。帕特尼辩论还没得出结论,可1647年11月11日,国王从被囚禁的地方跑了,紧接着又发生新一波反革命浪潮,军队被迫做出反应。12月,国王同苏格兰人结成联盟(盟约)并拒绝了国会的和平建议(四项议案)。1648年l月,国会通过了“不发表演讲投票议案”,宣称“贵族院和下议院议员庄严宣告:他们不会再向国王发表演讲或请求了”(Coward,2003:234)。1648年3月至6月,反对国会的暴乱发生,部分原因是国会有关税收和宗教的政策受到广泛反对。这标志着第二次内战爆发。新模范军最后镇压了所有这些地区性暴乱。7月,苏格兰军队入侵英格兰。8月17日,在克伦威尔和兰伯特的高超指挥下,新模范军三下五除二就击败了苏格兰军队——那“不只是打了一个胜仗,而且是一次大获全胜的歼灭战”——克伦威尔的军队几乎没有什么损失(Woolrych,2002:418)。

  第二次内战中,在英格兰军队还没有取得最后胜利之前,下议院长老会议员不情愿地宣布:人侵的苏格兰军队是他们的敌人(而贵族院议员则拒绝这么做),而且于1648年8月24日成功地推翻了“不发表演讲投票议案”。后来于9月份在怀特岛的纽波特,国会开始同国王谈判寻求解决方案。其间,平等派在其领导的人民反对派同国王谈判协议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在军队里如此,在伦敦反保皇派的人民力量中间也是这样。他们组织了一次全面的请愿——《告英国国会下议院议员书》——收集了4万人的签名,9月11日提交国会。请愿书呼吁“取消国王和贵族院的否决权,举行常规选举(这回是一年一次,不是两年一次),宗教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什一税、圈地、消费税及其他税收”(Woolrych,2002:421)。请愿书谴责国会与国王谈判,为了达成“卑躬屈膝的和平”,不惜牺牲他们作为自由臣民的自由和权利,这在军队里立即产生了影响。“军队中各个营团纷纷发出请愿,要求审判国王,一多半人表示支持平等派9月11日的请愿。”(Manning,1996:107)

  军队对国王及其国会中的长老派支持者的愤恨此时达到了沸点。第二次内战的经历让他们看清了,是国会在背后捣鬼,这让军队团结在一起,并且缩小了包括最有威望的高级军官在内的军队和平等派之间的分歧。战争中崛起的艾尔顿决心反对国会同国王谈判,“要审判国王,尽快举行国会选举”(Woolrych,2002:423)。10月,他起草了《军队抗议书》,支持抗议书的军官和平等派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之后,《抗议书》于11月18日得以通过。这是对三天前国会发表的声明的回应。那个声明表示,“国王应该以荣誉、自由、安全为条件,他必须同意遵守土地法”(Woolrych,2002:423)。《抗议书》赞同平等派9月请愿书中的改革计划,要求将国王送上断头台,因为他是“我们最近这些战争……的主要责任者”(Woolrych,2002:424)。

  11月末,军队向伦敦挺进,实现了第二次占领。下议院议员公开对抗,投票赞成继续同国下谈判。普赖德上校指挥的部队控制了国会,清洗了那些支持同国王达成协议的议员(“普赖德大清洗”)。471名下院议员中有一多半人被逐出议会。平等派和艾尔顿领导的军官们紧锣密鼓地起草一份新的《人民协议书》,这份文件于12月11日提交军队总理事会。平等派认为,这一协议书本来要定稿了,但是经过总理事会长达5周的争论(“白厅争论”)后,最后于1649年1月20日送达国会,这时的文稿实际上做了很大的修改(因而它也被称为“军官协议”)。1648年12月15日,总理事会决定将对国王进行审判。军官们“执行了对国王的审判,1949年l月30日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君主制和贵族院于2月被废除,5月,共和国建立”(Manning,1996:100)。

  共和国和护国公奥利佛·克伦威尔(1650—1659)


  这样的结果相当不稳定,现在一切依靠军队来支撑,在克伦威尔日显乏力的领导之下,军队压制着来自左派和右派不断增长的反对势力。克伦威尔做到了这一点,1653年12月,军队拥立他为护国公。克伦威尔想方设法掌握着大权,一直到1658年逝世。但他的儿子理查德没能控制住军队,被军队推翻下台。后来召集了“残缺议会”,也即是1640年第一次举行会议的“长期议会”所剩的很小一部分议员。

  1660年1月,驻扎苏格兰的英军在乔治·蒙克的指挥下,宣布支持残缺议会,并南下向伦敦挺进。刚一进入伦敦,蒙克即让1648年被逐出议会的下院议员返回议会。3月,残缺议会宣布解散,下令举行新的选举。一个亲保皇派的非常国会选了出来,4月举行会议,直到1660年12月29日被解散。1660年4、5月间,贵族院和君主制重新恢复。君主制复辟了,但是1640年以前曾流行一时的宪法计划却没有被恢复:

  1660年以后,查理二世(断断续续)和詹姆斯二世(更为认真)无疑都梦想着建立他们父亲没能实现的君主独裁制度。但是,由于革命的原因,他们根本没有成功的机会。没有军队,没有独立的官僚体系,独裁毫无可能。

(Hill,1980:120;2002:138—141)



从1660年王政复辟到1688—1689年光荣革命


  1661年初,有产阶级中弥漫着一种亲保皇派的情绪。“有产的人们高兴地看到国王统治下的法律、秩序、社会稳定、自由和财产恢复了,主教治下的教规恢复了。”(Hill,2002:140)所以,他们选出了更为亲保皇派的“骑士国会”,第一次会议于1661年5月8日举行,延续了18年,直到1679年1月才被解散。然而:

  即使在1660年和1661年保皇派处于优势的气氛中,下院议员也没有准备全面放弃1640年代早期曾风行一时的宪法计划。查理一世1630年代的权宜措施仍然属于非法,专断的星法院、高级专员公署法庭、北方法院、王室监护法院、封建土地占用制等不再使用。常被正确引用的说法是:1660年恢复的君主制是1641年的体制,而不是1640年的体制。

(Coward,2003:290)


  其实,王政复辟只是建立了又一个极为不稳定和过渡性的体制。在王室和支持国会的阶级之间有关税收、宗教和外交的冲突不断发生(Coward,2003:285—344;Hill,2002:138—141),正像科沃德所说:“‘王政复辟解决方案’是用词不当。1660年代早期,非常国会和骑士国会所做的一系列临时决定,传统上称之为‘王政复辟解决方案’,实际上解决的事少而又少。”(Coward,2003:285)

  尽管查理二世在1660年4月逃亡期间发表的布雷达声明中作出了保证,然而等他恢复了王位,他便一心想最大限度地扩大自己的权力和资源。非常国会和骑士国会不得不恢复国王的许多特权:国王可以召集和解散议会、否决和叫停法律实施、免除国会法令对某人的约束、任命私人顾问和其他国家官员、决定教会和地方政府领导人的人选、全面号令武装力最、对外交政策制定起主导作用。另外,1661年骑士国会还通过了一项反对“动乱请愿”的法案,给予国王于1662年加强审查制度的权力。1664年《三年法案》削弱了常规议会法规的效力。骑士国会还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克拉伦登法典),旨在恢复革命之前英国国教教义,压制其他宗教和政治主张(Coward,2003:292—293)。

  造成这些政治变化的因素是,中间部分人的影响力下降了,拥有土地的贵族和上层乡绅重新获得了有关宗教和国家的重要地位和权力。这一阶级的成员认为,“一个国王的政府尽管残暴,但要比许多平民抢夺一切的暴政要好得多”(摘录自1660年国会的一篇演讲,引用者Manning,2003:196)。

  但是,即使是骑士国会,也没有打算向国王经常提供充足的收入,以维持他奢华的生活和军事冒险。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英国未能取胜。与此同时伦敦相继发生1665年大瘟疫和1666年大火灾。这些事件引起了财政危机,致使国王和国会间的关系日益紧张。1670年,查理二世和法国国王路易十四达成秘密协议,查理二世许诺,如果得到法国王室的财政援助,他将宣布自己皈依天主教。1672年,他发布了《信教自由令》,宣布允许天主教徒在家里做宗教法事,对非清教的异教徒大为宽容。国会反对查理二世的宗教和外交政策,回应的办法就是:不给钱。这一招十分厉害,让国会能够对国王施加很大的压力。1672年至1674年,发生了第三次英荷战争,英国同样未能取胜。国王在财政上更得依赖国会的税收了。

  1670年代晚期,英国各地弥漫着一股反天主教的情绪。国会试图将查理二世信奉天主教的弟弟詹姆斯二世排斥在继承王位序列之外,这引发了1679年5月至1681年3月的“排斥危机”,查理二世于是解散了骑士国会。虽然具体细节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但极需注意的是,从1681年一直到1688年,先是查理二世,后来是(查理二世死于1685年)詹姆斯二世,都竭力加强王室的权力和威望。在此期间,王室同国会的关系极度恶化,1688年6月30日,“7名清教徒领袖代表辉格派和托利派的意见……写信给荷兰国王威廉,说如果他率军到英国攻打詹姆斯二世,他们保证提供支持”(Coward,2003:341)。

  1688—1689年的“光荣革命”与1640一1649年的事件相比,算不上是一场真正的革命。威廉三世11月从外部率军进人英国,柴郡、诺丁汉和约克于内部发动起义给予支持(最后同威廉三世联合起来,取得了1690年博因河战役的胜利,大败詹姆斯二世)。但是,这被恰当地称为“最后解决方案”,因为它奠定了英国以后长达三个世纪的君主立宪制的根基(Hallas,1988:17)。希尔敏锐地分析道:

  这场革命(1688—1689)表明了有产阶级的极度团结一致。但辉格派和托利派在下列问题上分歧极大:詹姆斯二世该不该退位?该不该让王位空缺?是宣布玛丽一个人,还是威廉和玛丽一起登上王位?但是,这些分歧得以弥合,《权利法案》——就像伊丽莎白时代的析祷书一样,是一个成功的让步——直接宣布了两方面的立场,然后将问题留给个人,让他们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解决矛盾。

  然而,如果人们还没有忘记1642—1649年,那么1660年的错误也就不存在了。革命解决方案用文字记载了王政复辟中执行的条件。下议院在让谁当国王之前,先要敲定国家的宗教、法律和自由。权利法案就是这样的结果。

(Hill,2002:274,275)


  因此,王室把持了相当大的权力,但对君主权力的宪政限制以及更为重要的财政限制却是“真实而公认的”(Coward,2003:360;Hill,2002:275)。1688年的解决方案试图取消国王在没有国会同意的情况下叫停法律的权利,严格限制通过非国会渠道征税,限制国王在和平时期把持常备军队,禁止过分的保护或惩罚以及“残酷和异常的刑罚”。与此同时,还采取新措施确保国会议员的自由选举、国会中言论自由和经常举行选举。尤其是《三年法案》(1694)“不只规定国会每三年一届,而且,规定一届不得超过三年。因而,国会成为宪政必要的和延伸的一部分,同选区形成了紧密依赖的关系”(Hill,2002:275)。这对国会经常举行选举以及选民的多少产生了十分真切的效果。确实,“威廉三世和安妮王后统治时期同之前和之后的时期相比,政治生活特征最明显的不同就是,经常举行国会大选。从1660年到1688年,一共只举行了5次;但1689年到1715年间则举行了11次”(Coward,2003:348)。在威廉三世统治时期,选民数量达到了至少20万,约占人口总数的4.3%(Coward,2003:349)。


结语


  当我们聚焦英国革命在17世纪到19世纪民主的历史重现中所起的作用的时候,清楚地看到革命的反独裁、亲民主方面充满了复杂性和模糊性。英国革命,不是我们今天所理解的那种民主革命,甚至不是那种代议制民主宪政和机制框架内实行多数公民统治的有限自由的概念。正像国会支持者们所理解的那样,他们是在反对天主教观念、独裁者野心和查理一世的腐败财政行为,为“宗教、自由和财产”而战。甚至平等派都不主张社会和经济平等以及废除财产所有权。至于国会派政府则是民主的,也是保障自由的。那是由土地所有者治理和享有的一种民主。由于这种所有权,他们对王国事务拥有“永远的兴趣”。而确保民主稳固的正是他们的自由和财产权。1640年到1690年的革命阶段结束后,国会保持了清教为国家宗教,这使一个极为不平等的社会和政府体制合法化,这种体制把人口中大部分人排除在参加选举和担任公职之外,其严重程度远远超过了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

  那么,英国革命又是如何对民主的复兴起到了历史性的贡献呢?第一,这次革命决定性地挫败了英国王室完全效仿欧洲大陆国家,即建立一个独裁国家的野心。第二,革命确立了在君主立宪制内运行代议制民主的关键性要素。这包括由《权利法案》(1689)、《三年法案》(1694)和《王位继承法案》(1701)确立的对君主权力的各种限制。尽管让君主把持了相当的权力,但这些法案确定君主要在下述方面依赖国会:税收;和平时期常备军队必须由议会批准;议会通过的法律,君主不能叫停;国会内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保护;“通过法官任期终身制”加强了司法独立;自由的英国人有权向国会和君主请愿,而无须担心报复(Coward,2003:451)。

  科沃德认为,威廉三世和安妮王后统治时期的战争十分重要,进一步推进了英国国家的集权化、扩大化以及更为有效的税收能力。但是,如果没有革命带来的宗教和宪政变化,英国就不可能卷入这些战争(见Braddiok,1996;Wheeler,1999)。

  第三,“王室监护法院和所有的封建土地占有制在1646年2月被正式废除了”(Coward,2003:191)。正像我们前面看到的,封建主义主要包括榨取剩余产品的形式,这使政治军事本质上具有额外的经济强制性成为必然。所以,人民民主的各种表达方式注定要遭到残酷打压。1640年爆发的革命,加速了当时依然存在的封建主义因素的消亡,也因此改进了有利于扩大公民权利的社会经济条件,而这种公民权利是代议制民主的基石,有益于扩大有选举权的人口比例,远远超过1640年的情况。

  第四,即使选举规则只限于成年男性(有资产的富裕男性)中很小的比例,但革命对“中间部分”人民和不富有的人民产生了长远的影响。这两部分人的后代最终会强烈要求扩大选举权。19世纪30年代的宪章派重新亮出平等派理念,要求在国会选举中拥有同富人长期享有的一样的投票权利(Foot,2006:9卜92)。他们强调,随着国会在内战中取得胜利,选举规则和权利已经确立,所有年满21岁的男性应该享有选举权,而不论其贫富和地位。由此可见,革命为创立更为成熟和包容的代议制民主形式奠定了政治和法律基础。

  第五,革命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影响了那些在法国革命和美国革命中起领导作用的人的思维。由于革命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因而也对英国地缘政治的对手法国、西班牙和德国等国构成了竞争压力,迫使这些国家追赶英国的经济成功和不断增长的军事实力。最后,英国革命是一次资产阶级革命。因为和所有的资产阶级革命一样,它是社会长期历史演变的辩证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决定性时刻。这种社会历史演变是从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向资本主义和成长为发达资本主义主要的国家形式的代议制民主的演变。因此,革命的进程是由社会过去形态的现在表现以及未来的发展要素而决定。英国革命很大程度上是由以前的资本主义发展所引起的,继而有效地加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先是波及不列颠群岛,接着是欧洲大陆、北美殖民地,最后是大英帝国的大部分地区。


扩展阅读


  关于英国革命,最好的马克思主义导读是以下这些人的作品:哈曼(Harman,1999:203—215)、希尔(Hill,1950:2002)和曼宁(Manning,1996)。科沃德(Coward,2003)提供了一本非马克思主义观点的优秀课本概述。伍尔里奇(Woolrych,2002)的著作则对1625年到1660年的革命进行了细致而详尽的叙述。理查森(Richardson,1998)的作品对关于革命的争论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争论涉及17世纪的革命及针对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马克思主义论述的修正主义批判。卡林(Carlin,1999)和休斯(Hughes,1991)对英国革命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可靠的论述。曼宁(Manning,1991)对英国革命中的社会力量做了精辟的分析论述。

  布伦纳(Brenner,2003a:638—716)对英国革命进行了最有影响的当代马克思主义的解读,这一解读否定了希尔(Hill,1941)早期的论述。关于掘地派、平等派以及其他激进潮流,请参阅下列作者的著作:艾尔默(Aylmer,1975)、布罗克韦(Brockway,1950)、布雷斯福德(Brailsford,1983)、富特(Foot,2006:3-44)、曼宁(Manning,1999)及伍德和伍德(Wood and Wood,1997:65—93)。关于对“斯图亚特王朝早期统治下的投票和投票人”的描述,请参阅赫斯特(Hill,1975)的著作。




[1] 本书限于篇幅不再细述荷兰人反抗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的统治。若想寻找有帮助的论述,请参阅下列作者的著作:Brandon(2007).Harman(1999:194—202).Parker,:(1997)and Van der Linden(1997)。

[2] 根据马尔德鲁(Muldrew,2003:150)的估计,威尔士人口从1550年的25万增长到了1650年的40万;苏格兰人口同一时段从70万增长到了100万;到了17世纪未,爱尔兰人口达到110万。

[3] 假如16,561名绅上都娶老婆、生仨孩子,那也不过66,244人,只占剑桥集团对英网l601年人口估计数(411万)的1.61%:

[4] 只有在克伦威尔领导的新模范军于1649年至1952年击溃抵抗后,爱尔兰才屈服。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