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参考图书·阶级斗争文献 -> 台湾自主工会运动史 1987-1989

第六章 攻占工会


· 6-1 攻占既有的工会
· 6-2 成立工人的联谊会
· 6-3 资方和政府的反制措施
· 6-4 成立新的工会
· 6-5 友会的协助:其它新兴自主工会的协助
· 6-6 资方的反应
· 6-7 批评的力量
· 专题之六 台铁员工联谊会
· 专题之七 桃园航勤服务产业工会
 


  “工人伙伴们,我们组织起来,成立我们自己的工会!看看有工会的工人,他们的成就!”一张宣传单,呼吁工人要成立工会
  在戒严期间,从事“组织”工作的人和他的家人,立刻会遇到麻烦。40年的戒严之后,工人如何挣脱这样的束缚?组织起来?在每个自主工会背后,都有关于许多、冲突、被解雇和被骚扰的故事。


6-1 攻占既有的工会


  理论上,任何工人都可以申请成立工作地点的工会。所有的工会都要向当地政府登记。工会法中有一套行动工会结构的规则,包括召开会员大会,选举理监事以及日常的行政事务。透过这些规定,全总可以坚持所有工会。在法令的约束下,不论是不是工人真正的工会,工会的结构和运作程序都很类似。
  一旦工会依照这些规定成立,资方就不得不在集体谈判中承认工会的报导。理论上,资方处罚从事工会活动的工人,是非法的。但事实上,当工会活动者被开除、调职或甚至被骚扰,或者资方拒绝承认工会,政府依据很少干预。
  在一个公司中,只允许成立一个工会。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既有的工会是被国民党或资方控制,工人就必须选择,是继续容忍这样的工会,或是经由“攻占”工会领导权来改造工会。
  虽然攻占工会有些政治味道,不过这种斗争是完全合法的。工人根据工会法规定的选举程序攻占工会。
  工会选举是间接的和多层的。根据法律规定,台湾的工会结构有会员、会员代表和理监事三个层级。会员代表从五到三十个人的团体中选出。然后会员代表选举理事,理事选举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再选举理事长。真正的工会运动者取得的席次越多,拿下工会领导权的机会才越大。
  传统上,国民党透过地方政府对工会选举和候选人提名的控制,再透过党介入工厂之中,达到支配工会的目的。国民党的小单位运作方式很像中国共产党。每个工厂都有党的支部。党部的人员监视工会的情势,并且要确定“规划的”领导人能当选。工厂中国民党党部的领导干部当上工会的理事长,并不是奇怪的事。在一项对244个产业工会的调查中,显示其中有⅔的工会理事长是工厂经理、工程师、管理人员和其它非生产在线的工人。


6-2 成立工人的联谊会


  在现有的亲资方工会中,会员有一个法子可以组织起来,那就是成立工人的联谊会,当作暂时基地,再用这个基地发起运动反抗既有的工会干部。用联谊会的名义,可以在工会之外进行,一些改善工作条件的行动,但是,组织联谊会主要还是为在选举期间拿下工会领导权预作准备。台铁员工联谊会的形成就是使用这种战术的例子。
  劳工联谊会中的运动者说,要赢得控制工会的胜利,准备工作要很谨慎地分成几个阶段。他们的第一项工作通常是让工人了解工会真正的目的和功能,并说明既有的工会干部并没有把工作做好。
  经过对选举的谨慎准备之后,真正的工会运动者成功地拿下“台湾石油工会”和“南亚塑料工会”。敎师在国家安全法之下,被禁止成立工会,原因是他们为公,不过,教师成立了“教师权益促进会”,他们为组工会的权利发起运动和游说。


6-3 资方和政府的反制措施


  国民党和资方,对于想在工会代表选举中战斗的工人,没有正当的挑战方法。于是,他们就诉诸其它方式,来阻止想企图攻占工会的工人。
  在1988年9月的铁路工会选举中,有一封公开信提到:“被一个党所控制,被情治机关监视和受资方保护”。这样的描述适用于很多国民党控制的工会。
  在过去,个别的经济政治如果没有获得当地国民党代表的同意之下,就出来竞选工会代表,国民党会指示党员组织起来反对他们。资方也会和国民党合作对付这些工人,例如:调职、孤立、不予升迁,甚至开除。
  只有在新党一运动发展起来之后,工人才晓得如何以组织的、集体的方式,挑战现任工会,也从已经成功攻占工会的工人那,获得了力量和勇气。


6-4 成立新的工会


  厂中还没有工会的工人如想成立工会,必须向政府申请。工厂雇佣30个人以上,在法律上就可成立工会,当局没有什么法令依据来阻碍成立工会。但是,如果他们判定申请人中有激进者或反国民党的工人,当局有很多方式可以和资方合作,阻扰工会成立。
  所有新成立的工会都必须向当地县市政府申请登记,因此,政府当局是第一个知道任何打算成立工会的企图。信息很快就会传给该公司的管理阶层。特别是当局判定想成立工会的工人不是国民党的支持者。
  借着“一厂一会”的法律规定,资方或国民党党部,可以马上召集自己圈内的工人,成立支持资方、支持国民党的筹备会,向地方政府申请成立工会,以阻碍成立真正工会。在一些案例中,政府借着质疑劳方的筹备细节,延缓申请登记的时间,另一方面却加速审核资方提的申请。有些时候,支持资方的申请表,被改了日期,改到更早一点,以表示是较早申请登记的。
  同时,资方也利用政府方面得到的信息,骚扰、恐吓和孤立领导成立工会的工人。尽管恐吓和伤害是违法的,政府却很少采取行动。
  在有些案例,工人被警告不得加入工会。例如,在1987年8月成立了“联结车驾驶员联谊会”之后,长荣货柜公司—台湾最大的货柜车公司—就禁止工人加入联谊会。


6-5 友会的协助:其它新兴自主工会的协助


  在早期,自主工会的成立或劳方夺取工会的领导权,很少有外界的团体帮忙。当有越来越多的自主工会发展起来时,一些较强大的自主工会可以指导其它正在筹备工会或者进行抗争的工人。工会运动者之间共享为改善工作条件而斗争的经验,已成为台湾工会运动成长的主要力量。
  例如,知道了桃园客运工会的胜利,苗栗客运工人邀请桃园工会的领导人曾茂兴,当他们的顾问。后来,新成立的苗客工会发动了台湾最大的罢工之一,在和资方与政府的集体谈判中,曾茂兴也被邀请成为苗栗工会的代表之一。利用他在桃园客运工会的经验,曾茂兴给苗客工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支持。
  以较婉转方式,桃勤工会也帮助其它相关行业的工人成立工会。这些新成立的工会包括圆山空厨工会和日亚航员工工会。复兴航空和新加坡航空的空服工人在成立工会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帮忙。联结车驾驶联谊会到目前为止,也帮助了五个其它公司的工人成立工会。
  一个新的工会合法地成立,工会一般可以享有公司提供的办公室,理监事每个月也有50个小时时间来作工会的活动。有些例子中,公司也许会同意让一个员工全职替工会工作。很不幸地,不是所有新的工会都有这些权利。大同公司三峡厂的工会,为取得资方认可,还在耥中。


6-6 资方的反应


  有些,资方会在公司内部对资方立工会的行动作响应,例如:让步,在公司内成立福利和咨询机构。联结车驾驶员联谊会成立之后,美国总统线(American Preident Lines)立即成立福利委员会,并邀请工人提名他们的代表。联谊会的一个常务理事被选为代表。另外一个货柜车公司在晓得工人正在进行组织时,也很快地实施了工会法上的一些条文规定。资方这样的动作可以视为是让,或是企图阻止自主工会运动扩散。
  除了在个别的公司内采取反工会的战术之外,资方也体会到有必要和同行业公司合作,联合反制劳工的抗争行动和工会的要求。有一类的例子,就是客运公司联合起来反抗1988年苗栗客运的罢工。有些工运人士认为,资方合作目前已经发展到成立全县的客运公司联合,共同决定工资和奖金的最高限度。


6-7 批评的力量


  1980年代末期出现自主性工会运动之后,工人开始敢公开地批评全总。1988年全总第六届代表大会期间,32个自主工会和劳工团体在开会地点前示威。他们要求改选理事会,取代终身职成员。封闭的选举系统遭到了强大批评,在这个系统中,只有大会代表才有资格选举理事会。工会运动人士要求,所有的工会会都有资格选举。这项诉求,凸显了全总所宣称的代表性和事实上真正的代表性之间明显的差别。不,全总还是逃过了这些指责,根本没有在意这些批评。
  随着1988年劳资争议处理法修定,台湾各地都成立了劳资争议处理的机关。这个机关的成员包括了由雇主的组织和“工人的”组织所推荐的人。在高雄县,全国总工会的会员工会高雄县总工会推荐了24个人到这个机关,作为“工人”的代表。推荐名单公布后不久,10个自主性工会游行到总工会的高雄分会办公室前抗争,抗争总工会提名并没有征询其它工会的意见。此种全总和工会之间的公开冲突,在过去是没有的。
  在新工会的威胁下,全国总工会的部份领导人,依然没有变动。在1988年的一个访谈中,欧阳浩—台北市总工会的总干事—表示:他欢迎来自新的工会的竞选。他认为,全总代表了大多数的工会,并质疑新的工会的代表性。他也认为全总是民主和开放的并宣称,任何工会,经由选举选出领导,领导人可以自由使用他们的工会的数入,这样的工会就叫做不受外界控制,是自主的。


专题之6 台铁员工联谊会


  虽然工会自主化的运动人士企图要拿下铁路工会,但铁路工会目前仍被国民党所控制。国民党没有铁路党部与铁路工会密切联系。在工会选举期间,所有的提名人都是国民党支持的,以保证能控制工会的代表。工人在没有国民党支持之下出来竞选,就会成为被开除、调职、降级和削减工资的受害者。
  譬如在1977年,一个叫杨锦章的工人坚持出来竞选,但他不被国民党党部所支持。结果,资方用其它借口把他给开除了。但由于有其它工人的支持,他在65天之后复职了。
  在1988年3月,杨锦章和其它不满的工人成立台铁员工联谊会,他们不满工会的代表在劳基法实施后,没有要求铁路局改善劳动条件。
  在铁路局2万5千名工人中,有3千人成为新联谊会的成员。虽然人数比例不多,成为会长的杨锦章宣称,事实上有很多任务人支持联谊会,但是害怕加入后会被资方、政府和情治机关骚扰。愿意公开加入该会的工人,则来自台湾各地的不同工作单位。
  在联谊会形成不久之,联谊会就向台湾省议会陈情,抗争铁路当局没有施行劳基法。在劳动节那天,火车驾驶员和铁路工人展开罢工。联谊会也威胁要在6月18日展开全面性罢工。在日期没到之前,铁路当局就原则上同意付给任何工作时间超出八小时的加班费,并追溯到劳基法公布施行那天算起。于是罢工取消了。
  但是,工人攻占工会领导权的行动,并不十分成功。在1988年8月的工会代表选举,工会自主化运动者保住了一些席次,并决定在9月选理监事时,准备再战一次。
  现任铁路工会的代表,对在选举中失去一些席次,强烈反弹。有传言指出,新选上的前进派工会会员代表,曾被邀宴并且得到昂贵的礼物。台铁员工联谊会后来宣称,资方为使代表圈选他们指定的人,他们在每因素身上,投下了约30万元的花费。
  9月14日,铁路工会的年度代表大会,在铁路局的大厅外在紧张的气氛中开幕。联谊会的会员、自主工会的一些代表及联谊会的一些工人代表和其它的劳工组织,聚集在大厅外,布条包围了入口处,一些关于诉求的信也发给入场的人。很多情治单位的特务和便亡警察夹杂在人群之中。后来,会场中有暴力发生,因为一些人企图阻止一位代表发言。这位代表是联谊会的成员,他宣称受到虐待。在后来的议程中仍然持续混乱,最后会议宣布延期举行。
  流会之后,一群国民党籍的工会代表,到铁路局党部抗争,抗争党部介入他们的工会选举。
  要取得工会,工人不仅要面对资方和亲资方的工会代表,也要面对在党政操纵下的地方政府权力。


专题之7 桃园航勤服务产业工会


  由于资方积欠加班费,桃园机场地勤工会威胁要在1988年7月展现罢工。这个服务公司是提供中正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机场是台湾通常往国际交通的大门发生罢工将会对国民党政府产生巨大的经济和政治打击。桃园机场航勤服务公司在事实上是国家拥有,其中的股份民航局占了45%,华航占55%。
  桃勤的员工过去每天要工作8个半钟头。从1987年10月起,才改成8小时。1984年8月施行的劳基法,规定标准的工作时间是8小时,任何延长工时,都视为加班,要按延长的工作时间付加班费,因此,工人认为,有权拿回从1984年8月到1987年120之间的积欠加班费。新成立的工会在1988年3月,对这个问题与资方展现正式谈判。
  资方宣称,超出的半小时是给员工休息和他们饭,所以不应该算作是工作时间。谈判陷入了僵局。桃园县政府以第三者身份居中调解。县政府不得不在此时站立场,因为万一机场发生罢工,会引起中外的注意。
  演变的转折点是,当时被看作是劳工运动先锋的桃园客运工会,保证要支持机场地勤服务的员工。他们也说道,如果地勤服务人员决定展现罢工,他们将发动同情罢工,停开所有往机场的巴士。在这个时候,县政府同意把那半小时算作延长的工作时间,并且分别按规定发给加班费。资方最后也投降,同意溯及既然往地补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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